青海喆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民和县第二高级中学准军事化管理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青海喆凯竞磋(服务)2026-001招标状态招标|信息变更
发布时间2026-02-09 18:57: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第二高级中学预算金额72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青海喆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准军事化管理服务
联系方式
  • 张先生:18197230987
  • 苟女士:0971-4922555

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喆凯竞磋(服务)2026-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第二高级中学准军事化管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项目名称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第二高级中学准军事化管理服务 民和县第二高级中学准军事化管理服务项目 2 开标时间 2026年02月10日09:30(北京时间) 2026年02月12日09:30(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 2026年02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事项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第二高级中学 地 址: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川口镇 联系方式:181972309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喆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城西区山东泓晟大厦15楼1156室 联系方式:0971-4922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苟女士 电 话:0971-4922555 附件信息: 2026-001军事化管理服务项目 - 副本.pdf406.9K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青海喆凯竞磋(服务)2026-001采购项目名称:民和县第二高级中学准军事化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单位: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第二高级中学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喆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01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8-第四部分采购项目合同书.............................20-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6-第六部分采购项目服务要求..........................48-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民和县第二高级中学准军事化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2月1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青海喆凯竞磋(服务)2026-001项目名称:民和县第二高级中学准军事化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720000.00元最高限价(元):720000.00元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1-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1月31日至2026年02月06日,每天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包(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五、响应文件开启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它补充事宜本项目磋商公告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第二高级中学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8197230987联系地址: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川口镇-2-2、代理机构:青海喆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苟女士联系电话:0971-4922555联系地址:城西区山东泓晟大厦15楼1156室3、监督部门:民和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972-8625409青海喆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6年01月30日-3-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采购项目编号青海喆凯竞磋(服务)2026-0012采购项目名称民和县第二高级中学准军事化管理服务项目3采购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第二高级中学4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喆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7采购预算控制额度720000.00元(柒拾贰万元整)8项目分包个数本项目不分包9采购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10供应商资格条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供应商资格条件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1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不要求户名:青海喆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西宁农商银行西川南路支行银行账号:82010000000650568行号:/交纳时间: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如采购项目变更开标时间,则保证金交纳时间相应顺延。12提交方式缴费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供应商从其基本账户(须提供开户许可证)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无效。13磋商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不退现金);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不退现金)。14递交响应文件方式1.磋商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投标客户端。14递交响应文件方式2.磋商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前,未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或文件解密失败的,视为无效投标。1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1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2月12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17响应及磋商地点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磋商文件要求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开标后30分钟内远程解密响应文件。)磋商地点:西宁市城西区山东泓晟大厦15楼18答疑澄清方式采用线上答疑。19代理服务费收取收取对象: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20合同签订有效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21磋商有效期自磋商之日起60个日历日22质保期及免费服务期/23服务期及服务地点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24政府采购合同备案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2份原件备案。25其他事项本公告发布于《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2、本次招标采用线上采购,线上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开评标系统。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25其他事项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400-087-8198-7-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本次采购依据采购人下达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2.1本次招标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2.2合格的供应商:详见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中“申请人资格要求”。3.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二、磋商文件说明4.磋商文件的构成4.1磋商文件包括:(1)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须知(4)采购项目合同书(5)响应文件格式(相关附件)(6)采购项目要求及服务内容(7)磋商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如果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将视为无效响应。5.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活动和成交结果的质疑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活动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将答复事宜在青海政府-8-采购网上发布公告,告知本项目的所有潜在供应商。质疑时效期间的计算:(1)对可以质疑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采购程序各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期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者澄清。6.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不足5日的,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发布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的网站发布变更公告。三、响应文件的编制7.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磋商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7.2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存在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资料为准。其准确性由供应商负责。8.磋商保证金8.1供应商应将磋商保证金缴款证明做为响应文件的内容一并提供。交纳的磋商保证金用于因供应商的行为使本次采购活动受到损失的抵项。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未成交且-9-供应商未发生过失行为的,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十日内退还。8.2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磋商保证金缴纳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8.3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直接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8.4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交纳规定数额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8.5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不退现金);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不退现金)。8.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未到达现场并且没有以书面形式如信函、传真等告知采购代理机构要撤其投标的;(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4)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9.磋商有效期本次磋商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60个日历日10.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响应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内容):(1)响应文件封面(2)目录(3)磋商函-10-(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供应商承诺函(7)供应商诚信承诺书(8)资格证明材料(9)财务状况(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1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证明(13)磋商保证金(14)磋商首次报价表(15)服务内容响应表(16)磋商服务相关资料(17)供应商业绩证明材料(18)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19)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20)从业人员声明函(2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2)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23)磋商最终报价表注:磋商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供应商提供的扫描(或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供应商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11.响应文件编印和签署11.1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分别填写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的内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字、加盖公章。11.2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供应商的法-11-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2.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12.1投本次磋商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12.2投标人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投标客户端。12.3投标人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前,未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或文件解密失败的,视为无效投标。五、磋商过程13.磋商过程13.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磋商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本项目的磋商活动。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13.2磋商时,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3.3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采购监管、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13.4磋商过程有专人记录,并存档备查。六、磋商程序及方法14.磋商小组14.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本办法第三条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14.2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12-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14.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14.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磋商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得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15.磋商程序15.1以下情况属于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不符合第2.2款“合格的供应商”之规定的;(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或未足额提交磋商保证金的;(3)未按第10.1款(1)-(21)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4)响应文件内容没有按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5)响应文件编排混乱,且擅自修改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的;(6)投标总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或者最高限价的;(7)服务时间、磋商有效期、法定代表人授权期限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8)投标服务内容、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9)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10)磋商小组认为应按无效响应处理的其他情况;(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5.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13-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5.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5.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5.5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5.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15.7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4-16.评审办法16.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17.2具体项目及评分细则:评分标准:评审项目内容评审标准磋商报价(20分)报价分(20分)在所有的有效投标报价中,以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2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适用价格扣除政策。商务要求(15分)类似业绩情况(8分)提供自2023年01月01日以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成交通知书或合同首页、标的所在页、供货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或复印)件),每提供1项得1.6分,满分8分;不提供不得分。人员配备标准(7分)根据服务需求,项目负责人及管理人员2人、军事教官10人、女生宿舍管理员2人及男生宿舍管理员1人、保洁员8人,符合人员配备标准的,得4分;每增加1名相关项目负责人或管理人员或军事教官得1分,最高得3分,满分为7分。须提供相关用工合同及证书(项目负责人及管理人员需提供相关人力资源部门颁发的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等证明材料,其他人员根据需要提供退伍证/保安证/健康证)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未提供不得分)技术要求(65分)物资配置(4分)针对本项目需求提供完整的物资装备计划。包含:1.员工服装、2.易耗品等设备、机具、用具(要求完整详细合理)。以上内容每实质性响应一项得2分,满分4分,每项内容中技术要求(65分)物资配置(4分)有缺陷或不足的,每有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人员配备方案(9分)针对本项目需求,供应商须设置项目管理机构,内容包括1.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2.拟派人员配备情况、3.人员职能分工等。以上内容每实质性响应一项得3分,满分9分,每项内容中有缺陷或不足的,每有一处扣1.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服务方案(40分)针对本项目需求提供完整的服务方案。包含:1.寄宿制准军事化管理方案;2.公寓楼管理方案;3.环境卫生管理方案;4.文明就餐管理方案;5.学校交办的临时性任务;6.学生集会会场秩序维持;7.学校建筑物设施维护;8.特色服务方案。以上内容每实质性响应一项得5分,满分40分,每项内容中有缺陷或不足的,每有一处扣2.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服务保障措施及方案(12分)针对本项目需求提供完整的方案、资料及相关承诺。包含:1.突发事件应急措施;2.人员技能培训提升;3.安全管理制度及措施;4.其他服务保障相关的承诺。以上内容需针对本项目需求拟订,每实质性响应一项得3分,满分12分,每项内容中有缺陷或不足的,每有一处扣1.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七、中标18.推荐并确定中标人18.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18.2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18.3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16-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19.中标通知1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二)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三)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四)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五)磋商小组成员名单。19.2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八、授予合同20.签订合同20.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签订采购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并备案,合同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0.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0.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17-九、磋商活动终止21.终止情形2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1.2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十、处罚22.处罚情形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十一、中标服务费收取对象: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收取金额:按合同约定执行收款户名:青海喆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8-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账号:63201010010030908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19-第四部分采购项目合同书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项目编号:青海喆凯竞磋(服务)2026-001项目名称:民和县第二高级中学准军事化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合同编号:QHZK-2026-001包号:合同金额(人民币):采购人(甲方):,(盖章)供应商(乙方):,(盖章)采购日期:(注:此合同仅供参考,具体事项及条款,待中标后,由甲方拟定。)-20-采购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成交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年月日民和县第二高级中学准军事化管理服务项目(青海喆凯竞磋(服务)2026-001)的磋商文件要求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成交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磋商文件;2.磋商文件的更正、变更公告;3.成交磋商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4.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成交通知书;6.履约保证金缴纳证明。二、合同标的及金额单位:元序号标的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21-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所有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人生意外伤害险、管理服务费、培训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合理利润、法定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三、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1.服务期:;服务地点:,;2.乙方提供不符合磋商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应将提供产品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如有)交付给甲方,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为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产品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甲方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抽验后办理资金拨付;6.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磋商响应文件的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7.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按合同金额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即人民-22-币(大写):元。验收合格后由甲方按合同金额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即人民币(大写):元。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计(大写)元。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六、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质保金全额扣除,并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货物和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货物的货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10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23-补;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七、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3天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自然灾害情况亦视为不可抗力。八、知识产权:九、其他约定:十、合同争议解决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八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24-3.本合同的组成包含《合同通用条款》,可自行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下载《合同通用条款》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或委托人(签字):法人或委托人(签字):联系电话:开户银行:账号:联系电话:签约时间:年月日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或经办人:合同备案日期:年月日-25-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附件1:响应文件封面响应文件项目编号:青海喆凯竞磋(服务)2026-001项目名称:民和县第二高级中学准军事化管理服务项目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6-附件2:目录目录(1)磋商函…………………………………………………………所在页码(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所在页码(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在页码(4)供应商承诺书…………………………………………………所在页码(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所在页码(6)资格证明材料…………………………………………………所在页码(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所在页码(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所在页码(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所在页码(10)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证明……………………………所在页码(11)磋商保证金证明………………………………………………所在页码(12)磋商首次报价表……………………………………………所在页码(13)服务内容响应表………………………………………………所在页码(14)磋商服务相关资料……………………………………………所在页码(15)供应商业绩证明材料…………………………………………所在页码(16)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所在页码(16.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所在页码(16.2)从业人员声明函……………………………………………所在页码(16.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所在页码(17)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所在页码(18)磋商最终报价表………………………………………………所在页码-27-格式1、磋商函磋商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结构我们收到关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磋商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磋商供应商,(磋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阅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2.磋商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天内有效。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我方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磋商或成交后不签约的,磋商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4.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8-格式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性别:,年龄:,民族:地址:身份证号码: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9-格式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磋商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的磋商、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授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授权期限必须满足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名:职务:被授权人联系电话: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名:职务: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30-格式4、供应商承诺函供应商承诺函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关于贵方年月日,(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磋商,提供采购一览表中要求的所有产品,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磋商供应商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1、完全理解和接受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2、若成交,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质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更换或保修,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3、在整个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4、若成交,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31-格式5、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供应商诚信承诺书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做出承诺: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供应商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加盖单位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认真履行成交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供应商的相关处理。本承诺是采购项目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32-格式6、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包括:(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统一社会代码证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扫描或复印件);(2)磋商文件规定的有关资格证书、许可证书、认证等;(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33-格式7、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按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第2.2款(1)中第条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磋商供应商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的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2、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4-格式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磋商供应商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或者人员的职称证或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35-格式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磋商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竞磋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36-格式10、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证明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37-格式11、磋商保证金证明(本项目不适用)磋商保证金证明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我方为(项目名称)项目(采购编号)递交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已于年月日以基本户转账方式汇入规定账户。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户名:开户银行:开户帐号: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38-格式12、磋商首次报价表磋商首次报价表采购项目名称首次报价(元)服务期备注大写:小写:优惠及服务承诺: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可按所投包增加行)。2、“服务期”是指服务能够交付使用的具体时间。3、“磋商报价”为磋商总价。磋商报价包括:所有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人生意外伤害险、管理服务费、培训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合理利润、法定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4、除在投标文件中编制此表以外,供应商应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中进行网上报价,网上报价应和此表报价一致,否则以网上报价为准,不接受者投标无效。5、磋商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39-格式13、服务内容响应表服务内容响应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服务内容技术参数、指标投标服务内容技术参数、指标偏离序号服务内容服服务指标投标服务内容服投标服务内容指标12…注:1.投标供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采购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二)项目服务内容与技术标准”的全部服务内容事项列入此表。逐项填写,不得遗漏,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服务内容技术参数、指标”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相一致。3.填写此表时以招标项目参数要求为基本投标要求,满足招标项目参数要求的指标需列出“0”;超出、不满足招标项目参数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并做出详细说明;如果只注明“+”、“-”或未填写,将视为该项指标不响应。4.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编造证明材料的,按照实质性不响应处理。对伪造、编造证明材料的,将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40-格式14、磋商服务相关资料磋商服务相关资料根据采购项目内容,磋商供应商应按不低于采购项目评分办法内容要求,针对该项目的实施,提供具体方案。包括:1.项目实施方案2.人员配备方案…3、…-41-格式15、供应商业绩证明材料供应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自2023年01月01日至今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供货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或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42-格式16、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16.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民和县第二高级中学准军事化管理服务项目),属于(服务)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43-(16.2)从业人员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工业和信息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公司从业人员数为人。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企业名称:,(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44-(16.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人,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人。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企业名称:,(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45-格式17、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磋商中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没有说明事项,此项可忽略。(格式可自定)-46-格式18、磋商最终报价表磋商最终报价表采购项目名称首次报价(元)最终报价(元)服务期备注大写:小写:大写:小写:注:此表不必上传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供应商在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后进入第二轮报价时提供,作为最终报价。磋商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47-第六部分采购项目服务要求一、服务项目情况(一)硬件设施概况校园占地面积:69434.7平方米,含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区、绿化区;建筑面积:49825平方米。三、服务范围、内容与期限(一)服务范围覆盖学校三个年级,67个教学班、258间学生宿舍、全体3826名学生的校园学习与生活区域。(2026年秋季预计招生人数达4000人,准军事化管理岗位覆盖范围随学校发展实际情况实时调整)。(二)服务内容本项目管理服务为综合性服务,核心内容包括:德育与军事教育。配合学校开展德育工作,完成(或协助完成)新生军训。学生日常管理。全面负责学生宿舍的内务、纪律、卫生管理及巡查。校园秩序维护。负责校园安全巡查、课间巡逻、晚自习巡查、上下学护学岗、大型活动秩序维护等。专项工作。组织升国旗仪式、训练国旗班;开展安全、国防、消防知识宣讲与演练;进行爱国主义歌曲教唱。应急保障。提供全天候应急救护响应,同时报告校方领导。校园保洁。负责校园公共区域的整体清洁与维护,护学岗工作。完成学校临时安排的与学生管理相关的其他工作。(三)服务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注:招标工作按照每3年进行1次招标进行。招标通过后,服务合同1年1签,视准军事化项目开展情况确定是否续签。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免费质保期:/三、服务团队与人员要求(一)人员配备标准为确保服务质量,中标单位须组建一支专业、稳定的服务团队。鼓励中标单位运用-48-

附件下载

  • 2026-001军事化管理服务项目-副本.pdf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