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救助管理站救助站网络设备运维项目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JSZC-321100-FW2025-12853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5 11:17:36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镇江市救助管理站预算金额4000元
中标单位江苏怡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4000元
代理单位
相关产品救助站网络设备运维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硬件运维服务
联系方式
  • 李正云:18061180104
  • :13775356466

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JSZC-321100-FW2025-12853 二、合同名称:救助站网络设备运维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1100-FW2025-12853 四、项目名称:救助站网络设备运维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镇江市救助管理站 联系方式:18061180104 供应商(乙方): 江苏怡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377535646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救助站网络设备运维项目 项目编号:JSZC-321100-FW2025-12853 比选方式: 直选 服务品目: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硬件运维服务 项目预算: ¥4000.0 项目地点: 镇江市丹徒区金润大道197号镇江市救助管理站 采购单位: 镇江市救助管理站 联系人姓名: 李正云 联系电话: 18061180104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4000.0 3.履行时间(期限): 3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2-1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2-15 09:57 救助站网络设备运维项目合同_20251215.pdf 数助站网络设备运维项目合同项目名称:救助站网络设备运维项目委托方(甲方):镇江市救助管理站受托方(乙方):江苏怡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12月12日签订地点:江苏省镇江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亚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采购乙方技术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一、项目概况11.服务项目名称:救助站网络设备运维坝目。1.2、服务地点:镇江1.3、服务内容:设备拆除安装及调试服务。1.4、服务时间: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5日。1.5、服务费总价为(人民币)¥4000.00元(大写):肆仟元整(含税)。其中不含税价为3773.58税率为6%,税金为226.42元。二、付款2.1、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发票,甲方一次性付清合同金额。三、双方权利与义务3.1、甲方的主要义务与权利(1)甲方需向乙方提供系统扩展所需的相关技术文档。(2)甲方应保证所提供资料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法规,并对所提供的资料内容负全部责任(包括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3)甲方收到乙方的项目验收通知后,应及时对项目进行验收。超过30个工作日未提出书面意见则视为验收合格。(4)甲方应准备好部署本系统的相关硬件及网络环境。(5)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款项I第114页乙方的主要义务与权利:(1)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应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以便项目的内部协调以及与甲方的沟通。(2)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各阶段实施方案,得到甲方确认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3)项目实施完成后,乙方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及电池使用数据四、验收的标准和方法4.1、项目验收以整体检测工作结束后客户无其他要求,并出具客户需要的检测报告。五、违约责任5.1、工作进度迟延的违约责任:双方应当按照合同及附件规定的期限履行义务。如果因乙方原因使得服务延误的,乙方应就该等延误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壹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逾期服务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并且,如乙方迟延交付达60日的,甲方有权视情况解除本合同。该等解除并不免除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应当承担的上述违约责任。5.2.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如期付款,每逾期壹日,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金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赔付违约金。六、不可抗力6.1本合同所的不可杭力,是指地展、台风、水火火火、战条以及武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共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6.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杭力不化行或不能光全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第214页有采目有有有2内向其它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58四不可就力不能行合的的,不不抗力的品,是方方分生要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延服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杭为的,不能免发七、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7.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7.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应向原告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7.3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诉讼的其它部分。八、保密条款8.1乙方对其为完成委托事项而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泄漏此合同,如果泄露造成损失应按实际赔偿。九、合同生效及其他9.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9.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3对本合同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盖章后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第314页07方,江怡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用方,镇江市救助管理站(盖章)万(盖章)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第4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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