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五通桥区中医医院2024年软件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LBCS[2024]0811号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5 15:18: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乐山市五通桥区中医医院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四川乐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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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五通桥区中医医院2024年软件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乐山市五通桥区中医医院2024年软件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LBCS【2024】0811号 公告类型 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行政区划 市县级 公告日期 2024年08 月15日 采 购 人 乐山市五通桥区中医医院 预算金额 14.5万元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乐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的描述 详见附件 服务商参加谈判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谈判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邮件报名、现场报名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24年08月16日至2024年08月19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文件售价 500元/套(谈判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 四川乐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350号CBD写字楼23楼19号) 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21日14:30(北京时间) 谈判时间 2024年08月21日14:30(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 四川乐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350号CBD写字楼23楼19号)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乐山市五通桥区交通街4号 联系人:邱老师 联系电话:1777550513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350号CBD写字楼23楼19号 联系人:吴卓梅 联系电话:0833-2503378 18379560047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邱老师 联系电话:17775505138 备注 1、公示期:3个工作日。 2、供应商报名时将报名登记表、报名费支付凭证截图、单位介绍信(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联系方式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 723644645@qq.com(以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邮件为准)。供应商报名信息经审核且符合本项目报名要求后,将向提交报名邮箱发送谈判文件。支付报名费时,须备注报名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 3、发布公告媒介: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sc.gov.cn/。 附件: 报名附件.rar 介绍信四川乐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兹介绍我公司员工(身份证号:)前往贵单位办理“乐山市五通桥区中医医院2024年软件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BCS【2024】0811号)”报名相关事宜。望接洽为盼!单位名称:2024年月日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四川乐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编号:LBCS【2024】0811号乐山市五通桥区中医医院2024年软件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BCS【2024】0811号谈判文件采购人:乐山市五通桥区中医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乐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共同编制)二〇二四年八月-1-目录第一章谈判邀请………………………………………………………3第二章谈判须知………………………………………………………6第三章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1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2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23第六章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24第七章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25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26第九章评审方法………………………………………………………39第十章采购合同(草案)………………………………………46-2-第一章谈判邀请四川乐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乐山市五通桥区中医医院委托,拟对乐山市五通桥区中医医院2024年软件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LBCS【2024】0811号。2.采购项目名称:乐山市五通桥区中医医院2024年软件维保服务采购项目。3.采购人:乐山市五通桥区中医医院。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乐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资金情况资金来源:医院自有资金,金额:14.5万元。三、采购项目简介本项目为乐山市五通桥区中医医院2024年软件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四、供应商邀请方式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本项目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3-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1、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获取谈判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或网上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报名登记表、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明。2、谈判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8月16日至2024年08月19日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3、谈判文件获取方式:(1)电子邮件报名:供应商报名时将报名登记表、报名费支付凭证截图、单位介绍信(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联系方式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723644645@qq.com(以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邮件为准)。供应商报名信息经审核且符合本项目报名要求后,将向提交报名邮箱发送谈判文件。支付报名费时,须备注报名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报名费支付方式:(支付方式一:微信支付)(支付方式二:支付宝支付)-4-(2)现场报名:至四川乐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350号CBD写字楼23楼19号)获取。因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本项要求造成报名失败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1日14:30(北京时间)。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四川乐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350号CBD写字楼23楼19号)。响应文件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8月21日14:30(北京时间)在谈判地点开启。十一、联系方式1.采购人:乐山市五通桥区中医医院地址:乐山市五通桥区交通街4号联系人:邱老师联系电话:177755051382.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乐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350号CBD写字楼23楼19号联系人:吴卓梅联系电话:0833-250337818379560047电子邮件:449602392@qq.com2024年08月15日-5-第二章谈判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确定邀请谈判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本次谈判邀请的供应商数量:本次采购采取公告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供应商参加谈判。2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14.5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3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14.5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4联合体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5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4.供应商在参加采购活动过程中,不得无偿或以低于所提供的服务的成本价格报价。6谈判情况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谈判结果等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7谈判保证金(实质性要求)1、本项目谈判保证金:大写贰仟元(¥2000元)。2、谈判保证金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交纳:交款方式:现金、转账、汇款、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转账、汇款以下账时间为准,其他方式缴纳的须在交款截止时间前提供一份交款凭证至四川乐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供应商须在2024年08月20日16:00(以到账时间为准)前交至以下指定账户:账户名:四川乐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凤凰路支行账号:2306005619000011844.*特别提示:供应商须以同名账户转入指定账户;备注栏须填写对应的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3、采用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注意事项如下:(1)保函的格式以金融或担保机构格式为准,保函的内容应包括最高担保金额、保函的有效期限、担保的内容及赔付事项(即:如因投标人原因发生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由金融或担保机构向采购代理机构足额支付投标保证金);(2)保函最高担保金额不得低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3)保函有效期应不短于投标有效期。(4)供应商应在2024年08月20日16:00之前,将金融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正本原件扫描发送至449602392@qq.com邮箱进行备案登记,并在开标时单独递交保函原件。复印件须放入资格性响应文件中作为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凭证,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9谈判文件、谈判过程、谈判结果询问与咨询联系人:吴卓梅。联系电话:0833-2503378。10成交通知书领取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发布当日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乐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并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逾期不领取成交通知书的视为放弃成交。联系人:吴卓梅。联系电话:0833-2503378。11供应商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谈判文件、谈判过程、谈判结果的质疑由四川乐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的质疑内容须提供书面纸质材料,本项目接受现场及邮寄形式递交质疑函。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条款的内容,因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和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质疑,自行负责由此造成的供应商权利失效和其他损失。本项目质疑联系方式:联系人:张丽。联系电话:0833-241245818086880169。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350号CBD写字楼23楼19号。邮编:614000。注: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谈判结果的范围。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名单是:XX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2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13供应商异常经营、信用记录查询(实质性要求)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的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14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实质性要求)1、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现任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2、供应商及其现任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虚假承诺并成交的,应当认定成交无效,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进行惩戒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其他未尽事项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注:本项所指的法定代表人适用于独立法人单位供应商,主要负责人适用于其他组织形式的供应商(如分支机构等)15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注:1、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四川省省外供应商按所在地相关标准执行;3、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有新规的,从其规定-10-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谈判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2.4.6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4.7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谈判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提交最后报价。2.4.8谈判完成后,谈判小组应出具谈判情况记录表,谈判情况记录表需包含谈判内容、谈判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2.5最后报价。2.5.1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或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5.2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谈判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2.5.3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5.4最后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6谈判小组复核。供应商最后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谈判小组复核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3家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谈判报告。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53-2.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2.8.1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谈判小组拟出具谈判报告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谈判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谈判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由谈判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谈判小组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谈判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未被谈判小组采纳的,应当接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2.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1)谈判小组已经出具谈判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2.9编写谈判报告。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谈判报告。谈判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2)评审日期和地点,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3)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等;(4)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的名单及理由。谈判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谈判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谈判报告。2.10谈判异议处理规则。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谈判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谈判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54-者谈判文件规定的,应当在谈判报告中予以反映。2.11供应商澄清、说明2.11.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1.2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12终止谈判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3.谈判纪律及注意事项3.1谈判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3.2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谈判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谈判的资格。3.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谈判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3.4谈判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3.5谈判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4.确定成交供应商4.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4.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55-5.成交通知书5.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5.2采购人按符合采购需求的合格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确定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公示成交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5.3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5.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成交或未成交原因作出解释,也不退还响应文件。6.谈判小组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五)发现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谈判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7.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①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②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③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④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6-⑤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谈判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57-第十章采购合同(参考)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年月日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X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磋商文件》、乙方的《磋商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服务内容服务名称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服务期二、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即RMB¥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服务内容及可能涉及的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58-三、质量要求……四、服务验收1、服务时间要求……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五、付款方式(一)适用于无预付款采购项目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付30%首付款,在完成第三季度服务期后7个工作日付40%,其余款项待一年服务期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2、履约保证金退还:在项目验收合格满日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服务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元,人民币大写:,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3、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二)适用于有预付款采购项目(预付款建议不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30%)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接到乙方通知和票据凭证资料以及乙方交给甲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计算款额¥,元,人民币大写:,元整)后的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百分之的价款;2、全部合同履行完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日内,提交支付凭证资料给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款项:¥元,人民币大写元整;3、履约保证金退还:在项目验收合格满日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和支-59-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服务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元,人民币大写:,元整;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六、售后服务1、售后服务期为验收合格后XX年,售后服务期内出现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小时内响应到场,小时内完成售后;如服务经乙方次更改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完成,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X%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支付款项的,除应及时付足款项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提供合格的服务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提供服务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提供供或逾期提供服务而违约的,除应及时提供服务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提供服务部分款项的万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60-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款项及其利息。(3)乙方服务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服务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提供服务而违约,乙方须在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服务,如逾期不能提供服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赔偿金给甲方。(4)乙方保证本合同服务的权利无瑕疵,包括服务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服务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八、争议解决办法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九、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一式三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61-附件一: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确认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应退谈判保证金小写:小写:应退谈判保证金大写:大写:单位(盖章)单位名称单位(盖章)开户行单位(盖章)账号单位(盖章)联系人及电话附件二: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有关谈判保证金收退的温馨提示:1.谈判保证金应按谈判文件的要求以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投标无效。保证金提交以到账时间为准。请各报名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交纳谈判保证金,避免出现因银行退票等导致保证金未按时到账情况,影响您的正常谈判。2.为了更好地退还保证金,请供应商用正楷(或打印)填写“附件一”连同附件二资料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提交给我司项目工作人员。3.我司工作人员将在规定时间内通知成交的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人请在确认代理服务费已到账后,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及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前往我司财务部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4.保证金退还程序:未成交供应商:我司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各供应商可自行查账,若项目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没有收到保证金的,可拨打电话查询。成交供应商:我司将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①采购合同原件2份,②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确认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为您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若提交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保证金的,可拨打电话查询。5.我司财务部电话0833-2503378。-62-非政府采购项目报名登记表采购项目名称乐山市五通桥区中医医院2024年软件维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LBCS【2024】0811号分包号/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08月16日至2024年08月19日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费(元)500元/份供应商报名情况登记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报名时间注: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报名时需提供非政府采购项目报名登记表、单位介绍信(写明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名称、文件收件邮箱、经办人、经办人联系电话、报名时间)、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非政府采购项目报名登记表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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