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2025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施工二标段

项目编号A3212831886000100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04 00:37:57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泰兴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市城建档案馆)预算金额5916.61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施工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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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泰兴]2025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施工二标段 [0]2025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A3212831886000100 项目名称 2025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 标段编号 A3212831886000100002001 标段名称 2025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施工二标段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5年8月4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5年8月12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2128318860001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已经由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2025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发改投[2025]2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兴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市城建档案馆),招标代理为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5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施工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泰兴城区 2.2工程规模: 主要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增设雨污检查井约1820座、雨污管线整治约43365米;同步实施雨污分流标识、路面恢复、绿化补植、强弱电杆线等附属工程 2.3工期要求: 2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A3212831886000100002001 2025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施工二标段 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2025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施工二标段。 5916.61 2.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进场后30日内向承包方预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20%(含应预付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其中包含将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工后每三个月付已完合同工程价款的50%[含已完合同工程价款10%的农民工工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合同工程价款的80%;竣工结算核对,经双方确认签字并由财政评审后付至评审价的90%,竣工结算核对,经双方确认签字并由财政评审一年后对应日付至双方确认价的100%。但承包方须在发包方最后一次支付工程款前,提交结算审核价3%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保险或保函,否则发包方有权拒绝支付剩余10%的工程款,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进度款的拨付按照监理审核结果为准,已拨付的人工费用在每次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减。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承包方应及时向发包方提交付款资料(须包含工人实名制通道信息),以便发包方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按月及时足额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中拨付人工费用。如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使用完毕,则发包方将根据相关规定按月及时足额拨付人工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     资质;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单位任职(在投标单位分公司任职不属于在其他单位任职),具体查询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 (5)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6)?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 ①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或上月; ②证明材料要求:a.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员工的,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b.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不超过65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投标单位注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已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证明、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不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前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退休证明及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累加后须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 注:上述所有证明材料,时间均应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3.4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单位庭院内部或住宅小区新建、改造工程施工②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施工; 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①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 ②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 □不予认可; □以下情形予以认可(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他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业绩由变更后的人员所有; ③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4)情形①、3.3(4)情形②、3.3(5)、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8月04日00时00分至2025年08月12日0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02日09时00分 6.评标方法 6.1是否评定分离: 是; 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具体方法如下: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 1.1.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1.评标入围方法:?直接确定:?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C。其中:方法二中R取值为: / ;方法三中R取值为: / ,平均值(含)以上 / 家、平均值以下 / 家;方法四中R取值为: / ;□本标段为小型工程;特级、一级资质施工企业参与本标段投标时,其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按0.7系数折算参与评标入围,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2.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2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1.2.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发生变更的,以变更后的为准)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如有) 具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资质证书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拟派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项目负责人任职信息 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任职信息截图且显示未在其他单位任职 …… …… 1.2.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附录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2.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3.符合“招标控制价”给出的材料暂估价单价和数量、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单价和数量(每项材料数量允许误差±3%以内);4.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不可竞争费费率及计算基础。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分包计划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0项规定 诚信投标承诺书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本项目详细评审实行两阶段评审。第一阶段为施工组织设计评审;第二阶段为投标报价和报价合理性评审。第一阶段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审。第一阶段: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向招标人推荐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名单,推荐原则:①当有效投标人超过12个(含)时,取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前9名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末位得分相同的投标人全部进入);②当有效投标人为9-11个时,取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前7名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末位得分相同的投标人全部进入);③当有效投标人为8个及以下时,取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前5名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末位得分相同的投标人全部进入);④当有效投标人为5个及以下(且大于等于3个)时,则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审;⑤当有效投标人小于3个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第二阶段: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报价合理性进行评审。本项目设有投标成本预警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本章节附件B中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方法,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竞标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最终按两个阶段总得分由高到低推荐前7名为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不足7名全部进入)。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总得分相同而影响推荐定标候选人的,原则上总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仍相同则由招标人以摇号方式确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 1.3.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 16 分?投标报价: 83 分□信用评价: / 分□业绩: / 分?报价合理性: 1分 1.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方法四;?随机抽取(勾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2、评标基准价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D;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且未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是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投标人成本评审中的投标报价平均值以及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基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查询方式、查询地址以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1.3.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3.4(1)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 (1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1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2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4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1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3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 协调、协作能力与措施 (1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 已有管线的保护措施 (2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 施工组织设计篇幅 (1分)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不低于40页且不超过80页得1分,低于40页或超过80页不得分。 施工组织设计的最终得分为技术标评委总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1.3.4(2)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6分,每高1%扣 0.9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1.3.4(3)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信用评价分数 信用评价分数=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信用评价分/100企业信用分执行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泰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泰建规〔2024〕3号)文件、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泰州市建筑装修装饰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泰建规〔2024〕4号)文件、关于印发《泰州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泰建规〔2024〕2号)文件。投标人应及时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询、申报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已经公布的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的异议,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不接受招标人、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已经公布的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的投诉。□本标段为装修装饰或建筑幕墙工程;特级、一级资质施工企业参与本标段投标时,其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按0.8系数折算参与评审。 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有效期”指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 投标报价合理性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项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高于(不含等于,下同)招标控制价相应分部分项工程和单项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的;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高于招标控制价中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的。上述情况每出现一处扣 0.5 分,扣完为止。 附件 1 否决投标条件 详见本章附件A:否决投标条件 2 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 详见本章附件B: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 3 评标入围方法 详见本章附件C:评标入围方法 4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详见本章附件D: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泰兴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市城建档案馆)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泰兴市曾涛路162号 地址: 泰兴市鼓楼东路333号秋泽苑16-121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联系人: 王卫明 联系人: 陈建忠 电话: 0523-80870127 电话: 13852888511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2128318860001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已经由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2025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发改投[2025]2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兴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市城建档案馆),招标代理为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5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施工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 泰兴城区 2.2工程规模: 主要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增设雨污检查井约1820座、雨污管线整治约43365米;同步实施雨污分流标识、路面恢复、绿化补植、强弱电杆线等附属工程 2.3工期要求: 2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A3212831886000100002001 2025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施工二标段 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2025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施工二标段。 5916.61 2.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进场后30日内向承包方预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20%(含应预付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其中包含将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工后每三个月付已完合同工程价款的50%[含已完合同工程价款10%的农民工工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合同工程价款的80%;竣工结算核对,经双方确认签字并由财政评审后付至评审价的90%,竣工结算核对,经双方确认签字并由财政评审一年后对应日付至双方确认价的100%。但承包方须在发包方最后一次支付工程款前,提交结算审核价3%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保险或保函,否则发包方有权拒绝支付剩余10%的工程款,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进度款的拨付按照监理审核结果为准,已拨付的人工费用在每次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减。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承包方应及时向发包方提交付款资料(须包含工人实名制通道信息),以便发包方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按月及时足额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中拨付人工费用。如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使用完毕,则发包方将根据相关规定按月及时足额拨付人工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     资质;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单位任职(在投标单位分公司任职不属于在其他单位任职),具体查询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 (5)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6)?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 ①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或上月; ②证明材料要求:a.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员工的,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b.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不超过65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投标单位注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已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证明、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不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前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退休证明及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累加后须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 注:上述所有证明材料,时间均应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3.4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单位庭院内部或住宅小区新建、改造工程施工②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施工; 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①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 ②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 □不予认可; □以下情形予以认可(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他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业绩由变更后的人员所有; ③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4)情形①、3.3(4)情形②、3.3(5)、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8月04日00时00分至2025年08月12日0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02日09时00分 6.评标方法 6.1是否评定分离: 是; 6.2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具体方法如下: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1 评标入围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 1.1.2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1.评标入围方法:?直接确定:?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C。其中:方法二中R取值为: / ;方法三中R取值为: / ,平均值(含)以上 / 家、平均值以下 / 家;方法四中R取值为: / ;□本标段为小型工程;特级、一级资质施工企业参与本标段投标时,其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按0.7系数折算参与评标入围,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2.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2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1.2.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发生变更的,以变更后的为准)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如有) 具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资质证书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拟派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项目负责人任职信息 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任职信息截图且显示未在其他单位任职 …… …… 1.2.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附录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2.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3.符合“招标控制价”给出的材料暂估价单价和数量、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单价和数量(每项材料数量允许误差±3%以内);4.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不可竞争费费率及计算基础。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分包计划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0项规定 诚信投标承诺书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本项目详细评审实行两阶段评审。第一阶段为施工组织设计评审;第二阶段为投标报价和报价合理性评审。第一阶段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审。第一阶段: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向招标人推荐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名单,推荐原则:①当有效投标人超过12个(含)时,取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前9名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末位得分相同的投标人全部进入);②当有效投标人为9-11个时,取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前7名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末位得分相同的投标人全部进入);③当有效投标人为8个及以下时,取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前5名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末位得分相同的投标人全部进入);④当有效投标人为5个及以下(且大于等于3个)时,则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审;⑤当有效投标人小于3个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第二阶段: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报价合理性进行评审。本项目设有投标成本预警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本章节附件B中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方法,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竞标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最终按两个阶段总得分由高到低推荐前7名为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不足7名全部进入)。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总得分相同而影响推荐定标候选人的,原则上总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仍相同则由招标人以摇号方式确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 1.3.1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 16 分?投标报价: 83 分□信用评价: / 分□业绩: / 分?报价合理性: 1分 1.3.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方法四;?随机抽取(勾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2、评标基准价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D;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且未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是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投标人成本评审中的投标报价平均值以及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基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查询方式、查询地址以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1.3.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3.4(1)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 (1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1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2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4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1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3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 协调、协作能力与措施 (1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 已有管线的保护措施 (2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 施工组织设计篇幅 (1分)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不低于40页且不超过80页得1分,低于40页或超过80页不得分。 施工组织设计的最终得分为技术标评委总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1.3.4(2)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6分,每高1%扣 0.9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1.3.4(3)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信用评价分数 信用评价分数=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信用评价分/100企业信用分执行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泰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泰建规〔2024〕3号)文件、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泰州市建筑装修装饰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泰建规〔2024〕4号)文件、关于印发《泰州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泰建规〔2024〕2号)文件。投标人应及时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询、申报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已经公布的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的异议,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不接受招标人、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已经公布的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的投诉。□本标段为装修装饰或建筑幕墙工程;特级、一级资质施工企业参与本标段投标时,其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按0.8系数折算参与评审。 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有效期”指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 投标报价合理性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项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高于(不含等于,下同)招标控制价相应分部分项工程和单项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的;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高于招标控制价中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的。上述情况每出现一处扣 0.5 分,扣完为止。 附件 1 否决投标条件 详见本章附件A:否决投标条件 2 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 详见本章附件B: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 3 评标入围方法 详见本章附件C:评标入围方法 4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详见本章附件D: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泰兴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市城建档案馆)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泰兴市曾涛路162号 地址: 泰兴市鼓楼东路333号秋泽苑16-121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联系人: 王卫明 联系人: 陈建忠 电话: 0523-80870127 电话: 13852888511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泰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3年版)使用说明一、《泰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23年版)》(以下简称《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适用于泰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二、《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无需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以“□”标识的,由招标人根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勾选。三、招标人按照《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一章“招标公告”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编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四、《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和前附表,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选择性内容和可补充内容外,均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填空、选择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五、《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和合理低价法三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使用。招标人选择使用综合评估法的,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和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投标被否决的全部条款。六、《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编制。七、《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相衔接。八、《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六章“图纸”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相衔接。九、《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十、《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泰州市住建局招标投标与造价管理处反映。2025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施工二标段招标文件招标人:泰兴市市玫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园林绿化服务宁心、市城建档案馆)(盖单位章集建人:泰兴市工程集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盖单位章)2025年8月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5.投标截止时间6.评标办法.......................................................................................................................................7.发布公告的媒介...........................................................................................................................8.联系方式.......................................................................................................................................9.电子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纪律和监督9解释权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二阶段评标,评定分离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审标准2.评标程序附件A:否决投标条件附件B: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附件C:评标入围方法附件D:评标基准价计算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一节一般要求第二节特殊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三节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联合体协议书五、投标保证金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七、施工组织设计八、项目管理机构九、诚信投标承诺书十、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十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十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十三、其他材料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编号:A3212831886000100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5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已经由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2025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发改投[2025]2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兴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市城建档案馆),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5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施工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地点:泰兴城区。2.2工程规模:主要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增设雨污检查井约1820座、雨污管线整治约43365米;同步实施雨污分流标识、路面恢复、绿化补植、强弱电杆线等附属工程。2.3工期要求:240日历天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发包内容合同估算价(万元)A32128318860001000020012025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施工二标段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2025年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施工二标段。5916.612.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进场后30日内向承包方预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20%(含应预付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其中包含将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开工后每三个月付已完合同工程价款的50%[含已完合同工程价款10%的农民工工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合同工程价款的80%;竣工结算核对,经双方确认签字并由财政评审后付至评审价的90%,竣工结算核对,经双方确认签字并由财政评审一年后对应日付至双方确认价的100%。但承包方须在发包方最后一次支付工程款前,提交结算审核价3%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保险或保函,否则发包方有权拒绝支付剩余10%的工程款,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进度款的拨付按照监理审核结果为准,已拨付的人工费用在每次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减。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承包方应及时向发包方提交付款资料(须包含工人实名制通道信息),以便发包方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按月及时足额从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中拨付人工费用。如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资金使用完毕,则发包方将根据相关规定按月及时足额拨付人工费用。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条件:(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资质;(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单位任职(在投标单位分公司任职不属于在其他单位任职),具体查询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5)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6)☑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①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或上月;②证明材料要求:a.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员工的,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b.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的(不超过65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投标单位注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已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证明、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不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前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退休证明及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累加后须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注:上述所有证明材料,时间均应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否则不予认可。3.4业绩要求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单位庭院内部或住宅小区新建、改造工程施工②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施工;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注:①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②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以下情形予以认可(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他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个人业绩由变更后的人员所有;③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3.5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2)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注:3.3(4)情形①、3.3(4)情形②、3.3(5)、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8月04日0时0分至2025年08月12日0时0分;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02日09时00分。6.评标办法6.1是否评定分离:是。6.2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方法如下: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泰兴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市城建档案馆)地址:泰兴市曾涛路162号电子邮箱:联系人:王卫明电话:0523-80870127招标代理: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地址:泰兴市鼓楼东路333号秋泽苑16-121电子邮箱:联系人:陈建忠电话:138528885119.电子交易平台相关说明及注意事项9.1“交易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申请及绑定、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加密与上传等各环节的操作手册详见“服务平台”或“交易平台”公布的相关操作手册。9.2开标以投标人上传至交易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为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均不予受理。9.3开标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限定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如所有投标人都已完成解密,招标人可提前结束解密环节进入下一环节。9.4因投标人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忘记CA登录密码、CA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9.5若投标人已申请多个CA数字证书,请注意使用差别,确保制作的投标文件和开标解密时使用的CA数字证书是一致的,否则造成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负责。9.6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上传。9.7如遇操作相关问题可咨询招标人或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0523-8689861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见招标公告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1.1.4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见招标公告1.1.5项目地点见招标公告1.1.6工程规模见招标公告1.1.7合同估算价见招标公告1.2.1资金来源见招标公告1.2.2出资比例出资比例:自筹资金0%;财政资金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工程款支付方式见招标公告1.3.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1.3.2要求工期要求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1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5月17日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招标公告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1.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其中,财产被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是指: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分支机构除外)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1.10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分包专业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要求:/专业/级。其他要求:/1.11偏离不允许2.1.1(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8月15日17时30分前形式: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网上提问”菜单中以数据电文形式提出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答疑澄清文件”菜单发出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形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在“电子交易平台”一经发出则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答疑澄清文件”菜单发出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形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在“电子交易平台”一经发出则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2.4招标控制价1.本次招标:设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在招标文件发布的同时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发布,供投标人下载。2.本次招标:设有招标人期望值(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招标人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L)%,本招标项目L=8。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施工组织设计(含附件);☑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含附件);□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含附件);☑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含附件);需从省主体信息库中获取的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发生变更的,以变更后的为准);☑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B证);☑企业或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佐证资料,直接发包项目如没有中标通知书,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如有);上述材料未从省主体信息库获取的,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需提供扫描件的材料(自行上传):□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其它辅助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6)(如有);☑诚信投标承诺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年-/年);☑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项目经理变更证明(如有);☑企业名称变更证明(如有);☑项目负责人任职信息截图{具体查询方式:微信→发现→小程序→搜索电子营业执照(该小程序账号主体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注册局)→其他应用模块→投资任职情况查询→实名认证后查询页面截图。具体操作详见链接:https://www.sohu.com/a/499188811_121106991}☑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初始信用综合评价得分相关核定资料(如有)。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2.3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总价合同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要求,投标保证金的形式:(1)信用承诺□采用信用承诺制(提供信用承诺书);注:投标保证金采用信用承诺制的;如投标人违反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约定,存在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须按如下投标保证金金额向招标人给付相关款项。未及时给付的,将按信用承诺书中的相关约定进行处理。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万元)。(2)非信用承诺□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保函□支票□其他:/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万元)提交要求:(1)提交方式①采用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到达下列招标人指定账户(一次性足额支付):账户名称:开户行:账号: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支付凭证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原件扫描上传。②采用支票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支票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原件扫描上传。投标截止日须在支票付款期限内。收款人:③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保函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原件扫描上传。保函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1〕11号)中明确的格式提交。受益人:(2)采用银行电汇或者网上银行现金支付保证金的,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4.3投标保证金退还采用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将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6.2签章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标明盖章、签字的地方均需按要求盖章、签字。3.6.5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要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要求投标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投标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技术暗标文件编制要求。技术暗标文件编制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3.6.6其他编制要求(1)投标文件制作时,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文件目录和技术标格式进行编制,保证内容完整。(2)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项目,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含13jt清单数据。(3)投标人应使用带电子签章功能的CA证书(主锁),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2项要求加盖电子签章。(4)投标文件应通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制作,并通过数字证书认证和加密。(5)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生成投标文件时的CA证书对投标文件解密。(6)投标人必须使用本单位的计算机、加密锁(CA数字证书)、投标软件编制投标文件。4.2.1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公告4.2.3递交投标文件形式及地点□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形式: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文件递交: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网址: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taizhou.gov.cn/)其他材料递交地点:/。☑不见面开标投标文件形式: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文件递交: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网址: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taizhou.gov.cn/)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形式:☑不见面开标□见面开标开标地点: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地址为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泰兴市体育中心向东2公里)其他说明及要求:/5.1.2开标会要求见面开标:(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当作为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按时参加开标会,并持个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本人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投标保证金(保函原件、支票原件)(如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到。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出席开标会迟到,或未持个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本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投标保证金(保函原件、支票原件)(如有)签到的,或者签到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不是同一人的,由招标人核实确认并如实记录,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人未携带CA证书参加开标会或在开标现场拒绝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5.2.1开标程序一、见面开标开标程序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核验投标人代表的身份后,公布投标人名称及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签到情况;(4)检查并确认投标文件的密封是否完好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5)按照上传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依次由投标人代表持CA锁解密;(6)招标代理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并批量导入;(7)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a值;(8)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评标入围方法、G1值、G2值、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K值、K1值、Q1值、Δ值;(如有)(9)公布解密情况(解密是否成功、投标人名称、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5.2.1开标程序投标家数等情况);(10)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11)开标现场异议处理并制作记录;(12)开标结束。二、不见面开标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在线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主持人、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的提交情况;(4)投标人根据提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5)招标代理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并批量导入;(6)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a值;(7)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评标入围方法、G1值、G2值、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K值、K1值、Q1值、Δ值;(如有)(8)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情况、投标报价、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他内容,并生成开标记录;(9)开标结束。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已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招标失败;已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少于三个,开标继续进行。5.2.2解密时间20分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不含招标人代表):☑计算机随机抽取语音通知□其他方式确定6.3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综合评估法6.4.2采用“评定分离”法时:评标结果公示定标候选人数量:7个(合格的投标人大于等于7家时,定标候选人数量为7;合格的投标人大于等于3家且小于7家时,全部列为定标候选人;详细评审第二阶段成本判定后,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公示时定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异议成立,取消相应定标候选人资格后: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6.4.2采用“评定分离”法时:评标结果公示☑继续定标□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补充推荐定标候选人7.1.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适用非“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项目)□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注: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的项目,招标人不再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7.1.2采用“评定分离”法时:定标方法定标方法为:☑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集体议事法:由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集体商议,成员各自发表评价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负责人确定中标人。7.3.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保函☑支票☑保证保险□其他:/□履约保证金金额:/(万元)☑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合同价的10%履约保证金返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和收据办理退还手续,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不要求8.5.1对招标文件有异议提出的时间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递交施工组织设计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8.5.2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采用“评定分离”法的:定标方案具体定标方案如下:根据“评定分离”的原则,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起10日内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确定中标人。1、组建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以上单数,由招标人自主组建。2、定标,确定中标人定标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招标人介绍项目情况、招标及评标有关情况;定标委员会审阅评标报告;定标委员会按照定标标准和方法择优确定中标人。1)定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将另行通知递交定标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1采用“评定分离”法的:定标方案材料的时间及地点;2)招标人将采用票决法确定中标人。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项目概况和实际需要,从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企业实力、企业信誉、拟派团队管理能力与水平等标准对各定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3)定标因素:①类似业绩情况;②项目负责人答辩情况;③企业信誉情况;④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3、拟定中标人公示,异议与投诉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定标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或投诉处理决定不改变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已经处理过的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以相同理由再次提出相同异议或投诉。4、中标人公告拟定中标人公示期内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在公示期满后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发布中标人公告。10.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认定执行《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20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中串通投标和弄虚作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试行)》(苏建规字〔2014〕2号)、《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10.3细微偏差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细微错误、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信息等情况,并且修正这些细微错误、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10.4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房建、市政项目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登录“泰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218.90.248.27/),查询各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以投标截止日前(不含投标截止日当日)最近时段公告的投标所用资质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为准。未参加最近公告时段信用综合评价的企业,可至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初始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并将相关核定资料编入投标文件。如果无法从上述网址中查询到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评标当时的企业信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4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分值且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所用资质初始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核定资料,则该投标人的信用综合评价分值为0。投标人自行核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公告或初始信用综合评价得分核定资料中的企业名称是否与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企业名称一致,不一致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证明,否则因企业名称不一致而查询不到投标人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的,则该投标人的信用综合评价分值为0。投标人应当及时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询、申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泰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已经公布的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的异议,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不接受招标人、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泰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已经公布的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的投诉。10.5异议和投诉提出的形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在线异议,通过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投标投诉平台进行在线投诉,无须线下递交书面异议、投诉文件。10.6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如没有中标通知书,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为依据。竣工验收佐证资料: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注:(1)“其它辅助证明材料”:/;(2)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的合同协议书须为单项合同协议书,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的合同协议书不符合本条要求的,该合同协议书不予认可。(单项合同协议书是指一个合同的合同协议书);(3)竣工验收佐证资料包括但不限制于: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三者缺一不可;(4)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三者中反映出的相关指标和内容不一致时,以数值小的为准;当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三者均无法反映出相关指标和内容的,须额外提供相关佐证资料,若应提供而未提供,则视为无效业绩;(5)类似业绩未从江苏省主体信息库获取的,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10.7本招标文件中设置类似工程业绩和奖项的,类似工程业绩和奖项的真实性由招标人负责核实。经查实投标人类似业绩和奖项弄虚作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8(1)评标时,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2)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视为其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网址:http://58.213.147.230:7001/Website/#/compQuery/enterInfoQuery10.9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的施工招标项目,请各投标人登录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taizhou.gov.cn/),办事指南栏下载并学习《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操作手册》。因投标人自身设备故障或自身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开标程序的,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10.10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施工招标项目,投标人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需采用保函的形式向招标人提交低价差额担保,担保金额为招标人期望值和中标价的差值。保函时间必须覆盖整个工期。□上年度获评泰州市建筑业综合实力三十强和专业十强企业,或在建筑业企业信用考评中当期得分达到90分以上的企业,在承建该领域的工程项目时,可减半提交差额保证金。(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10.11按招标文件要求需要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所有投标人的保函或支票或其他(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的扫描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如投标人提供的原件与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不符的,按弄虚作假处理。10.12如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仅需要牵头单位付费下载招标文件。10.13请投标人认真阅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如拟派项目负责人采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因拟派项目负责人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作废、无效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0.14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招标人和中标人须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执行。10.15若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期望值或存在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等相关情形的,则报送招投标监管机构进行核查,情况属实的将参照《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进行不良信用公示。10.16结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6)85号)及《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泰兴市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的通知》(泰人社发﹝2017)89号)等文件精神,建设单位必须督促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制度,如若发现从业单位和个人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将依据《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6号)等文件规定进行联合惩戒。施工单位需建立农民工专用账户,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付款申请时需提交实名制考勤信息和工资发放信息。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0.17中标人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上报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业主审核通过方可实施,危大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超规模的必须经专家论证通过后方可实施。10.18中标单位应按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环保措施、安全防护措施,如有疏忽,因此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10.19中标人必须严格把好材料关、工序关等,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等。中标人应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负责现场垃圾清理,竣工时做到工完场清。10.20扬尘控制要求:依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DGJ32/J203-2016),及省市相关规定执行。10.21本工程严禁转包、挂靠,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10.2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擅自修改合同条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上报招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10.23承包人项目部组成人员(增值服务人员除外)必须在本单位工作一个月(含)以上。承包人在项目部组成人员备案时,同时附项目部组成人员的由本单位缴纳一个月(含)以上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项目实施过程中,除不可抗力,项目部组成人员不得变更。因不可抗力确需更换项目部人员的,更换后的人员必须提供由本单位缴纳一个月(含)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否则发包人有权取消承包人中标资格,承包人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市行政主管部门将会加大本工程施工项目部组成人员到岗情况巡查频率和力度。对中标后施工单位项目部组成人员不到岗履职、履职不到位等不良行为,经核实后市行政主管部门将记不良行为并通报公示。10.24施工期间的用水、用电、取用方式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10.2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办法确定中标人,评标环节需要提交的资料按本文件规定时间提交,定标环节需要提交的材料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交,以招标代理书面通知为准。10.26项目管理机构招标时不作要求,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按照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和泰建发[2023]41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配备。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本标段要求最低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鉴于本项目施工点较为分散,为确保项目能顺利实施,专职安全员配备达到各小区施工区域点至少一名,本标段须配备8名专职安全员。招标人将专职安全员的配备总数量列入定标因素中的其他增值服务,凡配备少于8名专职安全员的投标人不得被确定为中标人。施工过程中应根据项目管理的要求增设安全管理人员。10.27中标人须在项目现场由招标人指定位置安装2-3个摄像头,摄像头需具备400万像素、双向语音对讲,智能警戒等功能并能够接入招标人平台内,所需费用自行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予调整。10.28投标书的综合单价组成不得以独立费或简单定额的形式报价(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允许以独立费报价的除外,具体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每一项目编码对应清单名称下的综合单价组成,应按现行计价规范中的综合单价分析表格式组价,包括完成一个清单项目特征内所包含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综合单价组成中,必须能明确的分析出人工、主要材料的含量,以减少工程结算时人工费、主要材料费调整的争议。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投标报价文件作无效标处理。10.29中标通知书签发5日历天内承包人必须按照苏建建管[2017]236号、泰建发[2023]41号和投标文件(包括定标文件)配备项目部组成人员及提供为其缴纳的一个月(含)以上(增值服务人员除外)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逾期一天,每少一人罚款5000元/天,以此类推。中标通知书签发7日历天内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否则必须以现金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逾期每天必须缴纳履约保证金1%的违约金。30日历天内必须完成合同签订,超过30日历天不签订合同的,每天必须缴纳中标价1‰的违约金。由于乙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及签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取消承包人中标资格,并上报招投标监管部门。10.30本次招标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代为支付,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泰住建[2024]53号关于印发《泰兴市政府投资城建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费指南》的通知规定计取,最终计费额按中标价按实计取。此项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并不单独立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付清。10.31本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承包人必须具备申领施工许可证的现场条件,并提供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相应资料,报送有关专项方案并通过专家论证。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承包人须积极办理或配合办理好施工许可证。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相关受监手续(资料),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每延迟一天处以1000元的违约金。10.32“省主体信息库”是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的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具体内容请投标人查看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5月9日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的“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10.33施工现场临近的建筑物、构筑物、电线电杆、树木以及基坑(槽)开挖涉及的各类管线等保护工作的措施费,以及扬尘控制、或主管部门(或承包方自行)要求对施工过程监控布设等费用,承包方自行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调整。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工程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7合同估算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工程款支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要求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9)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10)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1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2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13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招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经理”为同一意思。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发布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2.1.3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应仔细审阅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投标人无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澄清文件按本章第2.2.2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文件发布后,招标人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投标人无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修改文件按本章第2.3.1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未按照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招标控制价、招标人期望值及投标成本预警价2.4.1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本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招标控制价文件随本项目招标文件在“电子交易平台”同步发布。招标人确需对已发布的招标控制价进行修改的,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2.4.2招标人期望值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3投标成本预警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标注“如有”且已勾选的材料,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相关条款的约定提供。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有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中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编制投标报价。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本项目合同价格形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所列合同价格风险。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用信用承诺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信用承诺书;采用非信用承诺的,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缴纳账号、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用非信用承诺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负责受理投标保证金的单位账户(采用保函、支票、其他的除外)。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形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采用银行保函的应当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网点的当地行或其上级银行机构出具;采用支票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3.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用非信用承诺的,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银行电汇或者网上银行现金支付形式提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②投标人违反《诚信投标承诺书》;③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④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⑤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⑥投标人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3.5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自行增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6.2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电子交易平台”可接受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签章和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期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中。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标明盖章、签字的地方均需按要求盖章、签字。3.6.3.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如需)等电子扫描件。3.6.3.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应附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等电子扫描件。3.6.3.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如没有中标通知书,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佐证资料等电子扫描件。3.6.3.4本章第3.6.3.1项至3.6.3.3项要求应附的电子扫描件应当自行从从本企业省主体信息库中获取。3.6.3.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6.3.1项至第3.6.3.2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3.6投标文件中涉及从企业省主体信息库中获取的材料见本章第3.1.1项,投标人应在相应章节中建立相应链接(点击后可自动进入企业省主体信息库查看相应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对已在投标文件中链接的企业省主体信息库材料进行更新的,投标文件须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投标人有义务核查投标文件中相应链接,以及从企业省主体信息库中获取扫描件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如存在扫描件无效、不清晰、不完整或链接无效等情形的,投标人应及时更新企业省主体信息库相关材料,并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未按本项要求从企业省主体信息库中获取的材料,在评标时该材料不予认可。3.6.4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5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6补充内容:投标文件编制的其它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应使用CA证书认证并加密,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4.1.2投标文件的密封与加密详见本章第3.6.6项。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4.2.2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4.2.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形式及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4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最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的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5开标5.1开标时间、地点和开标会要求5.1.1开标时间和地点(一)见面开标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二)不见面开标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15分钟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5.1.2开标会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5.2.1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2每个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解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将在开标会议上当众进行数据导入。5.3开标异议5.3.1见面开标(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程序、开标记录以及投标人和招标人或者投标人相互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等提出的质疑。(2)投标人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将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投标人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将当场给予解释说明。5.3.2不见面开标(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招标人当场对异议作出答复,并记入开标记录。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开标程序、开标记录以及投标人和招标人或者投标人相互之间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等提出的质疑。(2)投标人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将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投标人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将当场给予解释说明。5.4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应采取应急措施。(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再组织进行。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5.5其他特殊情况的处理(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2)因本款第(1)条及5.4款所列情况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本次招标所采用的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评标结果(定标候选人)公示6.4.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6.4.2采用“评定分离”法的,中标候选人数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但不少于3名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6.4.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需要进行检验、检测、鉴定、调查取证、组织专家评审或到外地调查的,所需时间不计入)。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可按照本章第8.5条的规定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6.4.4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因异议或投诉导致中标候选人发生改变的,应当重新公示中标候选人。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1.1不采用“评定分离”法时,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2采用“评定分离”法时:定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定标方案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案,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并向招标人提交定标报告。7.1.3拟定中标人公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定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定标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拟定中标人公示应当载明拟定中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项目负责人等信息,采用票决法的应当包括推荐中标人的得票情况,采用集体议事法的应当包括定标委员会负责人推荐中标人的理由,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方式,以及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7.2中标通知、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7.2.1不采用“评定分离”法的,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因异议、投诉处理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该款规定的期限内),同时按规定的格式在“电子交易平台”发出中标结果公告,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国家对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7.2.2采用“评定分离”法的,拟定中标人公示期内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后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和项目负责人等信息。7.2.3采用“评定分离”法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或投诉处理决定不改变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公示(即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已经处理过的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得在拟定中标人公示期间以相同理由再次提出相同异议或投诉。7.3履约保证金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保证金格式要求。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第3.7项中,如招标人勾选了履约保证金优惠政策条款的,按该条款执行。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7.4.2不采用“评定分离”法的项目,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4.3采用“评定分离”法的项目,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原定标方案,由原定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名单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7.4.4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异议与投诉8.5.1异议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约定外,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用不见面开标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8.5.2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第8.5.1项规定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9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1采用“评定分离”法的,具体定标方案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招标人补充的具体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二阶段评标,评定分离法)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入围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1.1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1.1.2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1.评标入围方法:☑直接确定:☑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方法四;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C。其中:方法二中R取值为:/;方法三中R取值为:/,平均值(含)以上/家、平均值以下/家;方法四中R取值为:/;□本标段为小型工程;特级、一级资质施工企业参与本标段投标时,其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按0.7系数折算参与评标入围,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初步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2.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2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联合体投标人(如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暗标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1.2.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发生变更的,以变更后的为准)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如有)具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要求(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业绩要求(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拟派项目负责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联合体投标人(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项目负责人任职信息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任职信息截图且显示未在其他单位任职…………1.2.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投标函附录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如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投标报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2.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3.符合“招标控制价”给出的材料暂估价单价和数量、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单价和数量(每项材料数量允许误差±3%以内);4.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不可竞争费费率及计算基础。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分包计划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0项规定诚信投标承诺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详细评审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本项目详细评审实行两阶段评审。第一阶段为施工组织设计评审;第二阶段为投标报价和报价合理性评审。第一阶段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审。第一阶段: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向招标人推荐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名单,推荐原则:①当有效投标人超过12个(含)时,取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前9名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末位得分相同的投标人全部进入);②当有效投标人为9-11个时,取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前7名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末位得分相同的投标人全部进入);③当有效投标人为8个及以下时,取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前5名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末位得分相同的投标人全部进入);④当有效投标人为5个及以下(且大于等于3个)时,则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审;⑤当有效投标人小于3个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第二阶段: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报价合理性进行评审。本项目设有投标成本预警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本章节附件B中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方法,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竞标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最终按两个阶段总得分由高到低推荐前7名为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不足7名全部进入)。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总得分相同而影响推荐定标候选人的,原则上总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仍相同则由招标人以摇号方式确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1.3.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施工组织设计:16分☑投标报价:83分□信用评价:/分□业绩:/分☑报价合理性:1分1.3.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确定□直接确定:方法四;☑随机抽取(勾选不少于两种计算方法,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三;2、评标基准价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D;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且未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是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投标人成本评审中的投标报价平均值以及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基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查询方式、查询地址以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1.3.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1.3.4(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1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1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2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4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1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3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协调、协作能力与措施(1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已有管线的保护措施(2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缺少相应评分要点内容的不得分施工组织设计篇幅(1分)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不低于40页且不超过80页得1分,低于40页或超过80页不得分。施工组织设计的最终得分为技术标评委总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1.3.4(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投标报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1.3.4(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信用评价分数信用评价分数=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信用评价分/100企业信用分执行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泰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泰建规〔2024〕3号)文件、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泰州市建筑装修装饰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泰建规〔2024〕4号)文件、关于印发《泰州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泰建规〔2024〕2号)文件。投标人应及时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询、申报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已经公布的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的异议,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不接受招标人、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已经公布的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的投诉。□本标段为装修装饰或建筑幕墙工程;特级、一级资质施工企业参与本标段投标时,其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按0.8系数折算参与评审。1.3.4(3)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有效期”指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投标报价合理性分部分项工程和单项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高于(不含等于,下同)招标控制价相应分部分项工程和单项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的;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高于招标控制价中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的。上述情况每出现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附件1否决投标条件详见本章附件A:否决投标条件2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详见本章附件B: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3评标入围方法详见本章附件C:评标入围方法4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详见本章附件D:评标基准价的计算1.评审标准1.1评标入围1.1.1评标入围条件: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1.2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载明的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不超过20家时,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人全部入围。1.2初步评审标准1.2.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2.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2.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3详细评审1.3.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3.1项。1.3.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3.2项。1.3.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3.3项。1.3.4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3.4项(1);(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3.4项(2);(3)信用评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3.4项(3);(4)报价合理性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1.3.4项(3)。2.评标程序2.1评标准备2.1.1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1.2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2.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2.2评标入围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1.1条规定的方法确定进入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2.3初步评审2.3.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1.2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2.3.2投标人有本章附件A规定的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3.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对存在算术性错误的投标报价,经修正后,评标委员会应书面通知投标人确认。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2.4详细评审2.4.1本项目详细评审实行两阶段评审。第一阶段为施工组织设计评审;第二阶段为投标报价和报价合理性评审。第一阶段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审。第一阶段: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序,向招标人推荐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名单,推荐原则:①当有效投标人超过12个(含)时,取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前9名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末位得分相同的投标人全部进入);②当有效投标人为9-11个时,取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前7名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末位得分相同的投标人全部进入);③当有效投标人为8个及以下时,取施工组织设计得分前5名进入第二阶段评审(末位得分相同的投标人全部进入);④当有效投标人为5个及以下(且大于等于3个)时,则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审;⑤当有效投标人小于3个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第二阶段: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报价合理性进行评审。本项目设有投标成本预警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本章节附件B中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方法,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竞标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最终按两个阶段总得分由高到低推荐前7名为不排序的定标候选人(不足7名全部进入)。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总得分相同而影响推荐定标候选人的,原则上总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仍相同则由招标人以摇号方式确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1)按本章第1.3.4(1)和第1.3.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施工组织设计和业绩总得分A;(2)按本章第1.3.4(2)和第1.3.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计算出投标报价和报价合理性总得分B。2.4.2评分分值计算应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4.3投标人最终总得分=A+B。2.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5.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5.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2.6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2.6.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2款规定,推荐相应数量的定标候选人。2.6.2评标委员会在详细评审第二阶段成本判定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不具有竞争性的,应当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论证过程和结果。2.6.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附件A:否决投标条件否决投标条件A0.总则本附件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否决投标条件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的规定为准。A1.否决投标条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A1.1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A1.2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A1.3有《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情形的。A1.4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A1.5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A1.6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2项规定出席开标会的。A1.7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单项工程编号或单位工程编号的。A1.8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A1.9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但投标文件中无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A1.10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A1.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条款。附件B: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B0.总则本附件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3.4.1项的规定,对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进行评审和判断时,适用本附件所规定的办法。B1.评审程序B1.1启动成本评审工作的前提条件在满足下列条件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并进行本办法所规定的评审,以判别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B1.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已经通过本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初步评审”,且已进入详细评审第二阶段评审,不存在应当否决投标的情形;B2.评审的依据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所参考的评审依据包括:(1)招标文件;(2)标底或招标控制价(如果有);(3)投标人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B3.算术性错误分析和修正评标委员会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逐项分析,根据本章第3.3.3项规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中的算术性错误进行修正。B4.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B4.1投标报价总价低于投标成本预警价且低于投标报价平均值下浮a%的,评标委员会应直接判定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投标。本次招标设有投标成本预警价,投标成本预警价=招标控制价×(100-K)%,K的取值:12,a的取值范围为4、5、6,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B4.2投标报价平均值是指进入详细评审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进入详细评审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为6家及以下时,其投标报价全部参与计算算术平均值;进入详细评审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为7-13家时,去掉其中1个最高投标价后计算算术平均值;进入详细评审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为14-20家时,去掉其中1个最低和2个最高投标价后计算算术平均值;进入详细评审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为21-27家时,去掉其中1个最低和3个最高投标价后计算算术平均值;进入详细评审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为28-34家时,去掉其中2个最低和4个最高投标价后计算算术平均值;进入详细评审第二阶段评审的投标人为35家及以上时,去掉其中2个最低和5个最高投标价后计算算术平均值。附件C:评标入围方法评标入围方法方法一:全部入围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评审),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不少于R家(R一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R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评审),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招标文件中应明确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和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不少于R家(R一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方法四:二轮抽签法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先按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由高往低排名(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折算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项),第一轮在前R家{末位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含已折算的分值)相同的投标人均参与抽签,此处参与抽签的投标人数量发生变化不影响随机抽取的数量,即随机抽取的家数不变}中随机抽取R/2家(R/2四舍五入取整,若有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R/2家,则有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全部入围);剩余的名额,在第二轮从上述被抽中单位外的所有进入评标入围环节投标人中抽取。R为评标入围的投标人数量,具体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上述抽取由招标人代表在评标入围环节进行。附件D: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进入详细评审第二阶段评审且未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的投标文件;下同)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各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每1%为一个抽取幅度。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各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人期望值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Q2Q2=1-Q1,Q1取值范围为65%~85%,每1%为一个抽取幅度;K1的取值范围为95%~98%,每1%为一个抽取幅度;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方法四:ABC合成法。(本办法所称投标报价是指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B=在规定范围内的投标报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投标报价,在详细评审第一阶段评审后(如招标文件约定进行成本评审则在评标委员会进行成本评审后)在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投标报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投标报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投标报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投标报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投标报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投标报价;规定范围内: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投标报价;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开标时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分类取值范围下浮系数K95%、95.5%、96%、96.5%、97%、97.5%、98%下浮率Δ房屋建筑工程6%、7%、8%、9%、10%、11%、12%装饰装修、建筑幕墙及钢结构工程8%、9%、10%、11%、12%、13%、14%、15%机电安装工程9%、10%、11%、12%、13%、14%、15%、16%市政工程12%、13%、14%、15%、16%、17%、18%、19%、20%绿化工程17%、18%、19%、20%、21%、22%、23%、24%、2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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