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处液质联用仪2台项目

项目编号ZCHM-202404-174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7 11:44:14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湖北宜万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中标金额7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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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27-85726217
  • :13257213400

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 YGYLSB2025050029 二、合同名称: 科研处液质联用仪2台项目 三、项目编号: ZCHM-202404-174 四、项目名称: 科研处液质联用仪2台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 地 址: 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 1277 号 联系方式:027-85726217 供应商(乙方):湖北宜万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地 址:武昌区中北路173号武汉中央文化区P2b、武汉中央文化区K4a地块一期K4a栋/单元19层1号 联系方式: 1325721340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液质联用仪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ZenoTOF LC-MS/MS System、QTOF Platform 主要标的数量:2 主要标的单价:5320000.00、 2530000.00 合同金额: 785.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 1277 号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6-0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0-17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145.液质联用仪.pdf 145.液质联用仪.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合同编号:YGYLSB2025050029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合同甲方: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地址: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1277号邮编:430022电话:027-85726217传真:027-85727852乙方:湖北宜万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地址:武昌区中北路173号武汉中央文化区P2b、武汉中央文化区K4a地块一期K4a栋/单元19层1号电话:13257213400传真:/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一、货物清单及价格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数量单价总额备注液质联用仪ZenoTOFLC-MS/MSSystemABSciex(Distribution)15320000.005320000.00详见配置清单液质联用仪QTOFPlatformABSciex(Distribution)12530000.002530000.00详见配置清单合计人民币:柒佰捌拾伍万元整(小写:¥7850000.00元)二、合同价格中包括设备金额、包装、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相关材料费、调试费、软件费、检验费及培训所需费用,本合同总金额不得做任何变更与调整。三、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四、付款方式序号付款项目付款条件付款比例付款金额备注1首付款货到验收合格,设备安装、调试运转正常,乙方为甲方培训结束,甲方无疑问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设备总价的95%的货款95.00%7457500.002尾款设备总价的5%作为尾款,2年后支付设备总价5%的尾款5.00%392500.00合计7850000.00五、运输与交货1、货物的运输方式必须为乙方送货上门(甲方不接受物流系统)。2、乙方将货物运至安装地点(使用科室),并于到货前24小时将到货名称、型号、数量、外形尺寸、单重及注意事项等,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3、设备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以保证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由于包装不当造成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4、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国产设备30日内交货,进口设备90日内交货。5、货物接收:未签字确认验收前甲方不承担任何质量和缺陷责任。六、安装验收1、乙方在仪器设备抵达两周前书面通知甲方货物安装所需条件。2、设备到达现场,甲乙双方均须在场并确认包装的完好性后,由甲方验货。乙方应按甲方安排的时间派人到现场,双方对货物进行清点验收,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质保卡等相关资料及随机配件需交甲方签收。若发现货物与装箱单不符,乙方负责补齐或收回。如乙方不能按时到达,甲方有权开箱检验,并对缺件,损坏做出记录,乙方应认可并负责解决。3、乙方负责设备安装及调试,安装、调试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工具、仪器仪表及易损件由乙方自带。4、如果出现质量争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合同设备进行检验测试,检测工作由甲乙双方共同认可并具有相关资质的检测机构完成,各项参数均需达到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设备技术手册所规定的技术指标,检测报告由乙方提供给甲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5、验收完成后,甲乙双方需在验收报告签字。如设备不能通过验收,乙方应换货,如换货后仍达不到验收要求,乙方应无条件退货,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七、产品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1、乙方保证供应的货物完全符合本协议所指定的原生产厂商生产的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其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应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范及投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一致,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或技术规范说明不明确,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乙方负责免费为甲方培训操作。包括:基本原理,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3、设备整机及零部件保修期为甲方(临床使用部门及医学工程科人员)和乙方共同验收合格之日起60个月,乙方需提供设备生产厂家60个月的保修证明,保修期内因设备质量或安装调试原因引起的全部维修费用(包括更换零配件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设备安装使用3个月内,如因设备质量问题或技术缺陷问题,乙方应无条件更换设备。保修期外,乙方应定期回访,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甲方,设备维修更换零配件优惠价给甲方,软件免费升级。乙方接到用户故障通知后24小时之内上门服务。4.乙方须为甲方提供使用说明书(含故障维修说明)。八、违约责任1、如乙方不能按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的1‰计算。因不可抗力所导致的交货延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处理。2、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违约责任规定。九、合同的解除和变更1、当合同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15日内给与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2、如乙方未按照上述条款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十、合同纠纷的解决甲乙双方若发生合同纠纷,应本着互谅互让、互相尊重、和平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此争议应向甲方住所所在地有管辖权法院提起诉讼。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持一份。甲方: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乙方:湖北宜万医疗用品有限公司附属协和医院(盖章)委托代表(签字):委托代表(签字):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协和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武汉花山支行户名:附属协和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户名:湖北宜万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账号:17008501040000258账户:17039701040008755行号:833088行号:103521003978合同签订日期:。t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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