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区管河道保洁服务一标(2025-2028年)合同

项目编号JSZC-320612-TZTY-G2025-0003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21 11:23:0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南通市通州区水利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南通沿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38.60万元
代理单位
相关产品保洁服务
联系方式
  • :0513-86108226
  • :13862750259

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 JSZC-320612-TZTY-G2025-0003004 二、合同名称: 南通市通州区区管河道保洁服务一标(2025-2028年)合同 三、项目编号: JSZC-320612-TZTY-G2025-0003 四、项目名称: 南通市通州区区管河道保洁服务(2025-2028年)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南通市通州区水利局(本级) 地 址: 南通市通州区水利局 联系方式:0513-86108226 供应商(乙方):南通沿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东陈镇育贤街道58号 联系方式:1386275025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南通市通州区区管河道保洁服务一标(2025-2028年)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标段划分范围内河道的日常保洁服务,确保河面干净整洁无漂浮物。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386000.00 合同金额: 138.6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1年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4-2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4-21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2025年一标合同(沿海).pdf 2025年一标合同(沿海).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合同编号:通水综[2025]10号南通市通州区水利局水利工程服务合同工程名称:通州区区管河道保洁服务(2025-2028年)(一标段)发包人:南通市通州区水利局承包人:南通沿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四月1目录第一节协议书....3一、项目概况.........3二、工程承包范围..........3三、合同工期.......3...四、质量标准.......·....3五、合同价款,,...........3六、组成文件,.....。...3。七、合同要求,。。...3八、履约保证。。...........4九、未尽事宜.............4十、合同生效.........4..第二节专用条款..........51、考核办法...。....·......52、合同价款与支付,。.......83、职责、违约、索赔和争议。。.....92第一节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南通市通州区水利局承包人(全称):南通沿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南通市通州区区管河道保洁服务(2025-2028年)完成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通州区区管河道保洁服务(2025-2028年)(一标段)项目地点:通州区境内项目内容:河道保洁资金来源:财政。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一标段(详见附件1)三、合同工期开始日期:2025年4月1日终止日期:2026年3月31日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符合《通州区农村河道长效管理考核办法》《通州区区管河道长效管理考核细则》、合同专用条款要求。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壹佰肆拾贰万贰仟柒佰捌拾贰圆捌角柒分(人民币)小写):1422782.00(元)其中:中标价为1386000元,购置的上一轮机械保洁船以奖代补(评估价的10%):36782.00元。六、组成文件6.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通州区农村河道长效管理办法》《通州区区管河道长效管理考核细则》)6.2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合同要求37.1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河面河坡保洁。7.2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考核得分,结合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7.3中标人弃标或终止合同后,其所购买(租赁)并投入本标段使用的保洁船、设备等,由中标人自行处置。八、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需缴纳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质量3%、安全2%)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确认后补订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4月1日合同订立地点:南通市通州区水利局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签章与备案且承包人机械保洁船等保洁设备、保洁人员落实、开具履约保函后合同生效。如遇政策调整,本项目不再由发包人负责采购,本合同按照约定期限于当年度结束,下一年度不再续签。南政工是子百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4第二节专用条款1、考核办法1.1考核范围本区行政区域内市管河道、区管河道及部分镇管河道(详见区管河道保洁标段划分表)河坡范围、支河口漂浮物拦截设施以内(无拦截设施的向支河内延伸10米)及桥梁周边(河道管理范围)。1.2考核内容长效管护的台账资料、保洁效果、垃圾清运、整改效果及人员装备、安全保障等。1.3考核标准河道长效管护考核满分100分,考核标准详见附件《通州区区管河道长效管理考核表》。对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发包人即有权结清应付保洁费用后立即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报区招投标中心记不良信誉:1、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条款履行,1个合同年内被水利局约谈累计两次的或1个合同年内累计警告达到3次的或单月考核为60分及以下的;2、河道保洁同一地点的存在问题,三次交办仍未解决的;3、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办理合同约定的商业保险;4、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因管理不善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1.4考核方式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定期考核每月不少于1次,由区水利局组织,考核对象派员参加;不定期考核若干次,由区水利局视情安排。1.5考核等次(一)考核等次1.河道长效管理考核分好、中、差三个等次。2.月得分达到90分(含)以上为好;80分(含)以上为中;80分(不含)以下为差。3.考核结果为差的,给予警告1次,1个年度内累计警告达到3次的或者单月考核为60分及以下的,结清应付保洁费用后立即终止合同,同时承包人返还保洁船“以奖代补”费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报区招投标中心记不良信誉。4.考核结果为差的,除给予警告外,必须按要求进行整改,直至通过验收。(二)月度考评得分月度考评得分=定期考评得分×40%+不定期考评得分×60%。(三)季度考评得分季度考评得分=月度考评得分平均分+加(减)分。5(四)年度考评得分年度考评得分=季度考评得分平均分1.6加(减)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季在月度考核平均分的基础上予以加分或减分:1、被省、市、区通报表彰或评为先进单位的,每季分别加4、2、1分;2、区及区以上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到位的,根据保障成效视情加分,最高加5分;不服从调度指挥或保障不到位的,根据保障成效视情扣分,最高扣5分;3、保洁不力被群众举报、被媒体曝光、被领导批评的,根据问题严重性视情扣分,最高扣5分。4、保洁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每起扣5分。造成人员死亡一次扣10分。当季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累计减分不设限;同一内容的加(减)分,以最高等级计分,不重复累计。1.7资金拨付区管河道长效管护经费由区财政局依据考评结果按季拨付。季度长效管理经费=三个月度长效管理经费之和。(一)月度长效管护经费月度长效管护经费=合同价/12(二)扣款1.当月实际考核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的不扣保洁经费;低于90分高于80分的(含80分),每低1分扣款1000元;低于80分的,在前述扣款的基础上,每低1分再扣款2000元,并对该保洁公司给予警告一次。2.被河长巡河发现问题的,一次扣除保洁费500元;2.利用保洁船从事与保洁无关活动的,一次扣除保洁费500元;3.打捞的漂浮物、生活垃圾乱堆乱放不及时清理的,一次扣除保洁费1000元;4.责任河道保洁不到位影响到其他标段、地区的,一次扣除保洁费1000元;5.保洁问题突出,被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经查实的一次扣除保洁费500元。以上扣款均以现金形式缴纳至通州区财政局,账户:3206240101201000028086(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扣款如不缴纳到位,当季保洁经费不予拨付。1.8其他区管河道长效管理工作接受社会监督,被群众举报,经查实对第一举报人给予适当奖励,奖励经费从被举报考核对象长效管护经费中扣除。6通州区区管河道长效管理考核表公司考核方式:定期口不定期口考核日期:考核内容工作标准分值年月日评分细则得分台账管理每天上报保洁工作计划5分未上报保洁记录或工作计划一次扣2分,发现弄虚作假的一次扣5分。保洁效果1、无生产、生活垃圾漂浮物;2、无成块、成片水花生、浮萍、水葫芦等水生植物;3、无各类农作物秸秆(河槽内无野生皎白、枯死树(树枝)、枯芦苇)等;4、河道内无动物尸体。5、垃圾转运到位。80分1、河面、桥下等保洁区域内有纸屑、饮料瓶、塑料袋、塑料薄膜等各色生活、生产垃圾漂浮物,发现一处扣1分。2、水生植物5平方米以下(含)每处扣1分,5平方米以上每处扣2分,连片长度达50米扣5分,满河扣10分。3、农作物秸秆(野生皎白,枯芦苇等)5平方米以下每处扣1分,5平方米以上每处扣2分。枯、死树倒入河道内不清理的每处扣2分。4、发现河面有动物尸体,或有处理不到位的,每只扣2分。5、打捞垃圾乱堆乱放的视情扣分,最高扣5分。6、检查组发现指出存在的问题未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的,在原扣分的基础上加倍扣分。保洁过程1、按照规定保证船只和人员出勤率;2、打捞的漂浮物、生活垃圾按序分类堆放。15分1、抽查发现每少1条船扣5分,每少1人扣2分。保洁人员未按规定穿着救生衣、保洁工作服的,有一人扣2分。2、严禁利用保洁船从事与河道保洁无关的非法活动。发现一次扣5分。打捞的漂浮物、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并扣除保洁费500元。13、保洁过程中,发现有岸坡坍塌、新增沉船、“三网”、向河岸倾倒建筑(生活垃圾)、建房(码头、排污口)、工厂排污、规模养殖畜禽粪便直排、取土等问题未及时报告的,一次扣2分;4、保洁过程中不文明作业导致水体污染、影响通航等的一次扣5分,船只无序停放一条扣1分。5、保洁问题被属地镇(村)、水利站或其他单位(部门)反映的视情扣分,最高扣5分。合计100考核人员综合得分72、合同价款与支付2.1合同价款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方式确定,机械保洁船以奖代补款列入合同总价。2.2合同款支付1.保洁经费根据每月考核结果按季度拨付。应付保洁费于下一季度向承包人支付。应付季度保洁经费=三个月度长效管理经费之和扣款以现金形式缴纳至通州区财政局,账户:3206240101201000028086(南通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扣款如不缴纳到位,当季保洁经费不予拨付。2.上述分期付款的款项,承包人必须开具正式税票。3、职责、违约、索赔和争议3.1发包人职责:1、提供给承包人本合同所述河道保洁范围及数据资料;2、对承包人进行工作指导,定期或不定期对承包人管护保洁成果进行监督和考核检查;3、按合同约定付款方式、时限支付承包款项。承包期满后,承包人向发包人办理移交相关资料;4、若有城市建设或规划区域调整,发包人有权对保洁范围(长度)进行调整,调整后新增加工程部分的保洁费用应作相应调整。5、承包人河道保洁工作如遇人为原因阻碍等,无法自行解决,发包人应配合解决。6、承包人购置上一轮保洁中可使用的保洁船的,发包人按评估价的30%以奖代补,每年奖补10%。3.2承包人职责:1、承包人必须按照“定时段、定河段、定人员、定船只、定责任、定措施”六定原则进行保洁作业。依法用工,按时发放工资。2、承包人需对保洁设备、保洁船进行统一编号,确保每条保洁船负责人通讯畅通,将人员通讯信息及保洁设备、船只编号情况报发包人备案。3、承包人如有人员请假或保洁设备、船只损坏无法出勤,调休人员及设备、船只必须及时进行补缺,保证发包人所规定的保洁力量标准数额的配备;如有人员变更的,必须符合发包人规定的要求,变更人员信息及通讯资料报发包人备案。4、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提交依据发包人规定要求所制定的保洁工作计划,承包人要精心组织,按照保洁要求完成保洁工作。发现有人在河道取土、河道两岸建房、建码头及时报告。5、对本合同保洁项目所需要的一切劳动力,设备和保洁工具、救生及安全8防护器材和保洁方式由承包人自行组织安排配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6、承包人应自觉接受发包人的管理指导和考核,并在搞好日常保洁工作的同时,必须配合发包人做好参加上级(或部门)检查及各项重大节日和活动的临时突击任务,如遇特殊情况,发包人根据需要提出保洁时间临时调整的,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并积极配合。7、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创建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氛围,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检查。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督促现场施工人员规范操作,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及水上救生用品,并持证上岗。每月召开保洁人员例会,做好安全保洁培训,及时布置、点评和指导保洁工作。若发生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的,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8、承包人必须给所聘用的保洁人员在保险部门办理意外伤害险、医疗保险等。意外人身伤害保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医疗保险保额不低于5万。保险落实情况报发包人备案。9、在合同签订前按招标文件规定,承包人应交纳中标价5%履约保证金;落实好保洁人员;提供购买机械保洁船合同。10.上一轮区管河道保洁中标单位共36条机械保洁船(每标段1条全自动、2条半自动、9条简易,经评估公司评估约35万元),承包人须接受和购入,为承包人资产,并投入本合同规定的保洁区域内使用、规范管理。3.3违约责任承包人需按照“定时段、定河段、定人员、定船只、定责任、定措施”六定原则认真开展保洁工作。发包人给予承包人10天保洁试运行期,期满后,发包人将依据考核标准开展正常性的考核检查。1、承包人不得超过自己履约能力接受该项任务,该工作不允许转包或分包,若发现有转包或分包的行为,发包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协议,承包人应支付合同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2、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不按规定完成任务或未按投标书承诺投入人力、物力和设备,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严重违约的,发包人有权根据终止合同,承包人应支付合同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3、因承包人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发生的事故并对发包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等损害的,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承包人应予赔偿。4、中标期限为3年。保洁合同一年度一签,承包人保洁工作经考核不合格,9下一年度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不续签,但一年内承包人累计三次被警告即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日期为一年内第三次警告开出的日期为准。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如遇政策调整,本项目不再由发包人负责采购,本合同按照约定期限于当年度结束,下一年度不再续签,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5、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无充分理由单方终止承包合同履行,发包人有权没收承包人工程余款、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同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6、承包人保洁不到位,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承包人应无条件在12小时内整改完毕,承包人如处置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发包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终止承包合同。7、承包人与聘用人员必须签订聘用合同,按期支付保洁工人的工资,为其交纳社会保险,办理意外伤害险、医疗保险等,如无故拖欠保洁工人工资,发包人有权从承包人应得的合同价款中预支付。如连续3个月或以上无故拖欠保洁工人工资的,或未为保洁人员交纳社会保险,办理意外伤害险、医疗保险的,发包人有权终止承包合同。8、承包人在临近承包期满之前,必须对因其自身保洁不当所造成的遗留问题进行一次性的清理解决落实,并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承包人在承包期满后还未对遗留问题落实解决的,发包人有权按照清理估算费用从承包人应得的合同价款中进行扣除。3.4争议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1)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2)或向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5其他:3.5.1保险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承包人投保内容:按规定承包人必须为该工程所有人员投保意外人身伤害保险、医疗保险等(注:意外人身伤害保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医疗保险保额不低于5万)。3.5.2合同份数双方约定合同正副本份数:共4份,正本2份、副本2份,具有同等效力。3.5.3特别约定条款(1)承包人必须购买上一轮保洁过程中仍可使用的机械保洁船,按评估价购入(每标段1条全自动、2条半自动、9条简易机械保洁船);其他保洁所需的船只、清运设备由承包人自行组织、自备安排。所有保洁船只(设备)使用费纳10入承包价款。(2)承包人的总报价为本工程所包含的一切费用,双方在本合同中已确认,不再调整。(3)发包人对承包人保洁工程的工作质量评定考核,每次考核情况发包人以书面形式(可用照片或录像)进行备案记录。保洁合同一年一签,承包人保洁工作经考核不合格,下一年度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不续签。对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发包人即有权结清应付保洁费用后立即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报区招投标中心记不良信誉:1、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条款履行,1个合同年内被水利局约谈累计两次的或1个合同年内累计警告达到3次的或单月考核为60分及以下的;2、河道保洁同一地点的存在问题,3次交办仍未解决的;3、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办理合同约定的商业保险;4、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因管理不善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4)保洁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按作业要求着工作服、穿救生衣,并严格遵守水上作业的安全保障规定,采取切实的保护措施。(5)承包人在通州区内必须有固定的办公地点。(6)承包人在承包合同期满后,因发包人特别原因需延续保洁期,承包人应配合完成,此期间保洁经费按当年保洁费金额折天计算,按实结算或签订延续合同。(7)每个标段需购置50马力以上全自动机械保洁船1条,30马力以上半自动机械保洁船2条,20马力以上动力机械保洁船9条。(8)每个标段河道保洁人员不少于20人。作业时,每条全自动机械保洁船配保洁人员不少于3人,每条半自动机械保洁船、动力机械保洁船配保洁人员不于2人。(9)购置的保洁船须申领船检证,保洁船驾驶员须持船舶驾驶证。未办理、申领船检证、驾驶证的,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由承包人负责。办理、申领船检证、驾驶证及驾驶员培训等一切费用纳入承包价款。(10)对拖欠保洁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险的保洁公司,报通州区招投标中心给予记不良行为,予以网上公示,并将其列入该公司相关领域诚信体系建设“黑名单”,暂停其在通州区投标准入资格。(11)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履行完毕,发包人无息退还承包人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在履约过程第一次被警告的,扣履约保证金的20%;第二次被警告,扣履约保证金的30%;第三次被警告,扣履约保证金的50%。(12)发包人保留对本合同进行修订和完善的权利。11附件1:区管河道长效管护(一标段)序号河道名称等级长度(公里)小计起讫点备注1遥望港一级22.6222.62九圩港~如东界2十总竖河二级14.9756.19遥望港~运盐河3团结河11.65团结河闸~西二河闸4运盐河10.3团结河闸~余丰河希望路~金霞路除外5余丰河19.27遥望港~通吕运河6东社闸河三级8.446.64团结河~通吕运河7翻身河13.8团结河~东社闸河8爱儿竖河4.1遥望港~滥港河9爱东竖河3.94遥望港~滥港河10滥港14.5团结河-滥港河闸11十总横河1.9十总竖河~十总横河闸125.45125.4512附件2:廉政合同根据《关于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通州区区管河道保洁服务(2025-2028年)(项目名称)项目法人南通市通州区水利局(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与该项目的承包人南通沿海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1.甲方和乙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水利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通州区区管河道保洁服务(2025-2028年)(一标段)(项目名称)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甲方的义务(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利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作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甲方及期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133.乙方的义务(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承包人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水利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水利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甲方和乙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7.本合同作为通州区区管河道保洁服务(2025-2028年)(一标段)(项目名称)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8.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方和乙方各执—份,送交甲方和方的单位各一份。石市政甲方:(公章)AL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龙或委托人:(签字)电话:电话:日期:年月日14日期:年月日AL甲方:(公章)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龙或委托人:(签字)或委托人:(签字)电话: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14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