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街及东沟区域供电线路更新采购公告(二)

项目编号JSZC-320100-WYGC-C2025-0031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04 19:30:2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中山陵园管理局预算金额78.3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供电线路更新供电线路更新工程
联系方式
  • 李梦琦:19805162589
  • 赵工:19265119026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商业街及东沟区域供电线路更新 JSZC-320100-WYGC-C2025-003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9-16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WYGC-C2025-0031 项目名称:商业街及东沟区域供电线路更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8.3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6.205253万元(人民币),供应商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采购需求: 商业街及东沟区域供电线路更新,详见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工作量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在施工期内随时按采购方指定时限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三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有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以上。(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提供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劳动合同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2月-2025年7月任一个月,供应商为本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方式:在苏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首页点击供应商→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电子标书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9-1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5-09-1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6号楼703室万源南京鼓楼开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勘察现场及答疑: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或答疑。 2、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 3、 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 (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http://jsxcmm.com/help/gys.html。 (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 (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原件扫描盖章件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一并提交。 5、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 (1)进入“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或直接输入访问地址,在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6、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原公告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7、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条(2)-(6)”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采购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条(2)-(6)”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中山陵园管理局 单位地址:南京市中山门外石象路7号 联系人:李梦琦 联系电话:198051625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6号楼703室 联系人:赵晨 联系电话:19265119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晨 电话:19265119026 清单--商业街及东沟区域供电线路更新.pdf 8.21商业街及东沟区域供电线路更新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doc 中山陵商业街6号建筑老配电柜改造更新配电系统图(1).pdf 清单--商业街及东沟区域供电线路更新.xlsx JSZC-320100-WYGC-C2025-0031采购文件.doc 商业街及东沟区域供电线路更新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中山陵园管理局(单位盖章)造价咨询人: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单位盖章)2025年08月20日封-1商业街及东沟区域供电线路更新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中山陵园管理局造价咨询人: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单位盖章),(单位资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编制人:,复核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编制时间:,2025年08月20日复核时间:,2025年08月20日扉-1建设项目汇总表工程名称:商业街及东沟区域供电线路更新其中:(元)序号单项工程名称,金额(元)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1商业街及东沟区域供电线路更新,10000.00合计10000.00单项工程汇总表工程名称:商业街及东沟区域供电线路更新其中:(元)序号单位工程名称,金额(元)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1商业街及东沟区域供电线路更新,10000.00合计10000.00单位工程汇总表序号,汇总内容,金额(元)其中:暂估价(元)1分部分项工程1.1人工费1.2材料费1.3施工机具使用费1.4企业管理费1.5利润2措施项目2.1单价措施项目费2.2总价措施项目费2.2.1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3其他项目3.1其中:暂列金额58623.703.2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10000.003.3其中:计日工3.4其中:总承包服务费4规费5税金合计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金额(元)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工程量,其中号,单位,综合单价合价暂估价1.名称:电力电缆2.型号:YJV22-4×240mm²1030408001001电力电缆道规格为De110,6003.敷设方式、部位:穿管敷设,已有管4.电压等级(kV):1KV5.:满足验收及规范要求1.名称:电力电缆2.型号:YJV22-3×185+2×95mm²2030408001004电力电缆等敷设3.敷设方式、部位:穿管/桥架/电缆沟4.电压等级(kV):1KV5.:满足验收及规范要求1.名称:电力电缆2.型号:YJV22-3×95+1×50mm²3030408001008电力电缆等敷设3.敷设方式、部位:穿管/桥架/电缆沟4.电压等级(kV):1KV5.:满足验收及规范要求1.名称:电力电缆2.型号:YJV22-3×50+1×25mm²4030408001007电力电缆等敷设3.敷设方式、部位:穿管/桥架/电缆沟4.电压等级(kV):1KV5.:满足验收及规范要求1.名称:电力电缆2.型号:YJV22-3×35+2×16mm²5030408001002电力电缆等敷设,1203.敷设方式、部位:穿管/桥架/电缆沟4.电压等级(kV):1KV5.:满足验收及规范要求1.名称:电力电缆2.型号:YJV22-3×25+1×16mm²6030408001005电力电缆等敷设3.敷设方式、部位:穿管/桥架/电缆沟4.电压等级(kV):1KV5.:满足验收及规范要求1.名称:电力电缆2.型号:YJV22-4×10mm²7030408001006电力电缆等敷设,123.敷设方式、部位:穿管/桥架/电缆沟4.电压等级(kV):1KV5.:满足验收及规范要求1.名称:电力电缆拆除2.型号:YJV22-3×25+1×16mm²3.规格:拆除后电缆施工单位自行处理,本清单计价时已考虑电缆残值费8030408001003电力电缆拆除用,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1204.敷设方式、部位:穿管/桥架/电缆沟等敷设5.电压等级(kV):1KV6.:满足验收及规范要求1.名称:电缆中间头制安2.型号:YJV22-4×240mm²9030408006001电缆中间头制安3.规格:包含两根电缆中间接头对接4.电压等级(kV):1KV5.:满足验收及规范要求1.名称:电缆终端头制安10030408006002电缆终端头制安3.电压等级(kV):1KV2.型号:YJV22-4×240mm²4.:满足验收及规范要求1.名称:电缆终端头制安11030408006003电缆终端头制安3.电压等级(kV):1KV2.型号:YJV22-3×35+2×16mm²4.:满足验收及规范要求1.名称:电力电缆头2.型号:YJV22-3×185-1×95mm²3.位置:山顶配电房出线电缆迁移4.材质、类型:包含电缆终端头从原接12030408006004电力电缆头中间头制作安装,与新电缆对接,新电线位置拆下,并拆除电缆终端头,电缆缆终端头制作安装,接入新配电房低压出线端;5.电压等级(kV):1KV6.:满足验收及规范要求1.名称:电力电缆头2.型号:YJV22-3×95-1×50mm²3.位置:山顶配电房出线电缆迁移4.材质、类型:包含电缆终端头从原接13030408006008电力电缆头中间头制作安装,与新电缆对接,新电线位置拆下,并拆除电缆终端头,电缆缆终端头制作安装,接入新配电房低压出线端;5.电压等级(kV):1KV6.:满足验收及规范要求1.名称:电力电缆头2.型号:YJV22-3×50-1×25mm²3.位置:山顶配电房出线电缆迁移4.材质、类型:包含电缆终端头从原接14030408006007电力电缆头中间头制作安装,与新电缆对接,新电线位置拆下,并拆除电缆终端头,电缆缆终端头制作安装,接入新配电房低压出线端;5.电压等级(kV):1KV6.:满足验收及规范要求1.名称:电力电缆头2.型号:YJV22-3×25-1×16mm²3.位置:山顶配电房出线电缆迁移4.材质、类型:包含电缆终端头从原接15030408006005电力电缆头中间头制作安装,与新电缆对接,新电线位置拆下,并拆除电缆终端头,电缆缆终端头制作安装,接入新配电房低压出线端;5.电压等级(kV):1KV6.:满足验收及规范要求1.名称:电力电缆头2.型号:YJV22-4×10mm²3.位置:山顶配电房出线电缆迁移4.材质、类型:包含电缆终端头从原接16030408006006电力电缆头中间头制作安装,与新电缆对接,新电线位置拆下,并拆除电缆终端头,电缆缆终端头制作安装,接入新配电房低压出线端;5.电压等级(kV):1KV6.:满足验收及规范要求1.名称:HDPE电缆排管2*φ200/102.工作内容:挖土、混凝土垫层、电缆17040803002001管2*φ200/10拆、回填土等内容;m20HDPE电缆排排管敷设、混凝土包封、混凝土模板搭3.规格:余土就近倒运4.:满足验收及规范要求1.部位:开孔(打洞)2.:钢筋混凝土墙体或砖砌/石砌等墙体18011615001001开孔(打洞)或楼板开洞,用于电缆保护管穿越使用个43.洞尺寸:具体以现场实际发生为准,投标人勘察现场后综合考虑报价1.名称:配电柜移位2.型号:包含一台现有配电柜拆除后利旧移位,一台现有配电柜拆除,两台落地式配电柜基础拆除及新做,两台配电柜新做接地系统;19030404017001配电柜移位室外接地极以及接地线穿越墙体的开洞项3.规格:新做接地系统包含接地母线,等全部工作内容4.:包含原有两台配电柜进线、出线电缆拆装、接线,压铜端子接线、电缆终端头制作、安装等全部工作内容5.:满足验收及规范要求1.名称:商业街6号配电柜2.型号:详见配电柜系统图3.:端子接线/无端子接线等4.:包含全部元器件,参数详见配电箱/20030404017002柜5.:含电表及电表远传功能,电表要求商业街6号配电柜系统图远传智能表(NB-IOT或4G),并接入管理系统中;至少有3个是互感器表,开关要求合资品牌;6.:满足验收及规范要求1.名称:室外配电柜2.:端子接线/无端子接线等3.:包含全部元器件,参数详见配电箱/21030404017003室外配电柜4.:含电表及电表远传功能,电表要求柜系统图远传智能表(NB-IOT或4G),并接入管理系统中,开关要求合资品牌;5.:满足验收及规范要求1.名称:高压开关柜控制单元操作屏幕2.:更换损坏的操作屏幕3.:设备品牌以现场设备实际为准,更22030404001001单元操作屏幕4.位置:音乐台配电房低压开关柜高压开关柜控制换后满足使用需求5.:原有设备型号为:GE(品牌)MPRO-276.:投标人勘察现场后综合考虑报价1.名称:电容柜柜控制单元操作屏幕2.型号:更换损坏的操作屏幕23030404001002电容柜柜控制单3.规格:设备品牌以现场设备实际为元操作屏幕准,更换后满足使用需求4.:投标人勘察现场后综合考虑报价10KV箱式变电站1.名称:10KV箱式变电站多功能仪表更24030404001003多功能仪表更2.型号:更换损坏的多功能仪表,2换(总开关)换(总开关)3.:投标人勘察现场后综合考虑报价10KV箱式变电站1.名称:10KV箱式变电站多功能仪表更25030404001004多功能仪表更2.型号:更换损坏的多功能仪表台23换(分开关)换(分开关)3.:投标人勘察现场后综合考虑报价1.名称:电容器15kvar26030404001005电容器15kvar2.型号:更换旧电容器,个43.:投标人勘察现场后综合考虑报价1.名称:电容器20kvar27030404001006电容器20kvar2.型号:更换旧电容器,个23.:投标人勘察现场后综合考虑报价1.名称:不锈钢防盗门28030701003002不锈钢防盗门3.规格:样式由甲方选样,㎡3.752.型号:不锈钢方管焊接4.安装形式:包含制作、安装分部分项合计29031301017001脚手架搭拆1.脚手架搭拆,项1单价措施合计合计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调整调整后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费率(%)金额(元),备注费率(%)金额(元)1031302001001安全文明施工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不取费合价-分部分项除,时将“1.11.1基本费1.5税工程设备费-单,费率”价措施除税工程,置0;设备费1分部分项清单合星0.3%价+单价措施清单/2合价-分部分项除1.21.2增加费0星0.33税工程设备费-单%/3价措施除税工程星0.36设备费%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扬尘污染防治增加合价-分部分项除1.31.30.21费,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0~0.12031302002001夜间施工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3031302003001非夜间施工照明,0.30%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4031302004001二次搬运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0.05~5031302005001冬雨季施工税工程设备费-单,0.1%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已完成工程及设备合价-分部分项除,0~0.06031302006001保护,税工程设备费-单,5%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0.6~17031302008001临时设施税工程设备费-单,.6%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0.5~28031302009001赶工措施税工程设备费-单,.1%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市优0.8%分部分项清单合/省价+单价措施清单优1.1%合价-分部分项除9031302010001工程按质论价,0,/国优税工程设备费-单专价措施除税工程业1.2%设备费/国优1.3%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10031302011001住宅分户验收,0.10%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建筑工人实名制费合价-分部分项除11031302012001,0.03%用,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0.04~12031302015001智慧工地费用税工程设备费-单,0.08%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合计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元)结算金额(元)备注1暂列金额,58623.70,明细详见表-12-12暂估价,10000.002.1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明细详见表-12-22.2专业工程暂估价10000.00明细详见表-12-33计日工,明细详见表-12-44总承包服务费,明细详见表-12-5合计,—暂列金额明细表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暂定金额(元)备注1暂列金额,58623.70合计,58623.70—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序号工程名称,工程内容暂估金额(元)结算金额(元)差额±(元)备注1配电房降温制冷设备,10000.00合计,10000.00,—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序号项目名称,计算基础,计算基数(元)计算费率(%)金额(元)1规费,1001.1社会保险费2.4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1.2住房公积金0.421.3环境保护税0.1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2税金,费+规费-(除税甲供材料费+除税甲供设,9备费)/1.01合计工程名称:商业街及东沟区域供电线路更新一、工程概况:本项目为商业街及东沟区域供电线路更新工程,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包含新做YJV22/4×240mm²电缆600m、新做YJV22-3×35+2×16mm²电缆120m、拆除YJV22-3×25+1×16mm²电缆120m,电缆头制作安装、配电柜移位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二、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9本计量规范;2、《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修缮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9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号文;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业增值税计价政策调整的苏建函价(2019)178号文;5、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2018】第24号文;6、关于贯彻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18〕528号);国家、行业和地方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配套计价文件等;7、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2019)第19号;8、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技术标准、质量验收规范等。9、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或类似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四、工程质量要求:合格。五、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及总承包服务费:1、暂列金额:58623.70元;2、专业工程暂估价:10000.00元;3、总承包服务费:不考虑;六、甲供材料及暂估价材料:无。七、不可竞争费的计取1、本工程创建文明工地目标是不创建省、市级文明工地。2、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已按〔2018〕第24号规定计取。八、有关工程量计算的说明:1、本项目土石方开挖部分仅限人工开挖,在投标报价中必须予以考虑,结算时不予调整;2、线路施工过程中,要做好周边生态保护相关工作,投标人需充分考虑此部分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调整;3、YJV22-3×25+1×16mm²电力电缆拆除清单中,已考虑电缆残值费用,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4、电缆敷设利用已有电缆通道,已有电缆通道清理、疏通费用已计入电缆敷设清单中,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九、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本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人报价的基础之一,投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取费文件、技术规范等确定投标报价;2、投标单位于投标前应勘查现场,分析施工条件(水、电、路、渣土堆放等)、周边情况及环境保护措施等。招标人对于现有的施工条件将不增加任何投入,涉及的(水、电、路、渣土堆放、施工便道的修建等)须增加投入的因素,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决算时不得调整;3、所有材料及设备安装卸力费、保管费、二次搬运费、配合费、施工范围内的垃圾清运需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费用补偿;4、本工程混凝土全部按商品混凝土考虑,泵送与非泵送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结算时不调整; 5、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增补,但不应更改招标人已列措施项目。结算时,除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外,承包人不得以招标工程措施项目清单缺项为由要求新增措施项目。措施费投标人须全面考虑,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如有漏项,按投标人让利考虑。6、 投标单位于投标前应勘察现场,所有拆除后残值、垃圾外运等一系列发生的费用均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7、材料品牌及材料要求详见物料表和推荐品牌表,须满足业主要求。8、投标人必须在指定的品牌范围内任选其一,所有投标产品、材料一经选定不得更改,并由厂家单独提供质保证书等相关资料。投标品牌作为投标报价依据,后期实施时如建设单位指定其他同档次品牌,不予调整投标价,且发包人有权对指定品牌的材料采取甲供,投标人不得有异议,除按合同计取相关采保费外,不额外支付因此项甲供引起利润减少等其他费用。十、主要品牌推荐(参照或相当于同档次及以上品牌):本工程部分材料品牌要求(若投标人拟引用的品牌名称不在所列品牌范围内的,必须在“澄清答疑”环节中向招标人提出具体品牌,招标人在“澄清答疑”环节中给予答复。否则发包人有权在所列品牌范围内任选一个品牌进行施工):附表1:材料推荐品牌表序号材料名称品牌备注1电缆远东、江南、上上2电气元器件、设备施耐德、西门子、ABB3智能仪表盛帆、上海纳宇、安科瑞4电表河南许继,江苏华鹏,武汉盛帆,浙江华仪KWhKWhKWhKWh\n\n\n\n\n\n\n商业街及东沟区域供电线路更新\n工程\n\n\n\n\n\n\n招标工程量清单\n\n\n\n\n\n\n招 标 人:\n中山陵园管理局\n\n\n\n\n(单位盖章)\n\n\n\n\n\n\n\n造价咨询人:\n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n\n\n\n\n(单位盖章)\n\n\n\n\n\n\n\n2025年08月20日\n\n\n\n\n\n\n封-1\n\n\n\n\n\n\n\n\n\n\n商业街及东沟区域供电线路更新\n工程\n\n\n\n\n\n\n\n\n\n\n\n\n\n招标工程量清单\n\n\n\n\n\n\n\n招 标 人:\n中山陵园管理局\n造价咨询人:\n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n\n\n\n(单位盖章)\n\n(单位资质专用章)\n\n\n\n\n\n\n\n法定代表人\n或其授权人:\n\n法定代表人\n或其授权人:\n\n\n\n\n(签字或盖章)\n\n(签字或盖章)\n\n\n\n\n\n\n\n编 制 人:\n\n复 核 人:\n\n\n\n\n(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n\n(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n\n\n\n\n\n\n\n编制时间:\n2025年08月20日\n复核时间:\n2025年08月20日\n\n\n\n\n\n\n\n扉-1\n\n\n\n建设项目汇总表\n\n\n\n\n\n\n\n\n\n工程名称:商业街及东沟区域供电线路更新\n\n\n\n序号\n单项工程名称\n金额(元)\n其中:(元)\n\n暂估价\n安全文明施工费\n规费\n\n1\n商业街及东沟区域供电线路更新\n\n10000\n\n\n\n合 计\n\n10000\n\n\n\n\n\n单项工程汇总表\n\n\n\n\n\n\n\n\n\n工程名称:商业街及东沟区域供电线路更新\n\n\n\n序号\n单位工程名称\n金额(元)\n其中:(元)\n\n暂估价\n安全文明施工费\n规费\n\n1\n商业街及东沟区域供电线路更新\n\n10000\n\n\n\n合 计\n\n10000\n\n\n\n\n\n单位工程汇总表\n\n\n\n\n\n\n\n\n工程名称:商业街及东沟区域供电线路更新\n标段:\n\n\n\n序号\n汇 总 内 容\n金额(元)\n其中:暂估价(元)\n\n1\n分部分项工程\n\n\n\n1.1\n人工费\n\n\n\n1.2\n材料费\n\n\n\n1.3\n施工机具使用费\n\n\n\n1.4\n企业管理费\n\n\n\n1.5\n利润\n\n\n\n2\n措施项目\n\n\n\n2.1\n单价措施项目费\n\n\n\n2.2\n总价措施项目费\n\n\n\n2.2.1\n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n\n\n\n3\n其他项目\n\n\n\n3.1\n其中:暂列金额\n58623.7\n\n\n3.2\n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n10000\n\n\n3.3\n其中:计日工\n\n\n\n3.4\n其中:总承包服务费\n\n\n\n4\n规费\n\n\n\n5\n税金\n\n\n\n合 计\n\n\n\n\n\n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n\n\n\n\n\n\n\n\n\n\n\n\n工程名称:商业街及东沟区域供电线路更新\n标段:\n\n\n\n\n序\n号\n项目编码\n项目名称\n项目特征描述\n计量\n单位\n工程量\n金 额(元)\n\n综合单价\n合价\n其中\n\n暂估价\n\n1\n030408001001\n电力电缆\n1.名称:电力电缆\n2.型号:YJV22-4×240mm²\n3.敷设方式、部位:穿管敷设,已有管道规格为De110\n4.电压等级(kV):1KV\n5.:满足验收及规范要求\nm\n600\n\n\n\n\n2\n030408001004\n电力电缆\n1.名称:电力电缆\n2.型号:YJV22-3×185+2×95mm²\n3.敷设方式、部位:穿管/桥架/电缆沟等敷设\n4.电压等级(kV):1KV\n5.:满足验收及规范要求\nm\n6\n\n\n\n\n3\n030408001008\n电力电缆\n1.名称:电力电缆\n2.型号:YJV22-3×95+1×50mm²\n3.敷设方式、部位:穿管/桥架/电缆沟等敷设\n4.电压等级(kV):1KV\n5.:满足验收及规范要求\nm\n6\n\n\n\n\n4\n030408001007\n电力电缆\n1.名称:电力电缆\n2.型号:YJV22-3×50+1×25mm²\n3.敷设方式、部位:穿管/桥架/电缆沟等敷设\n4.电压等级(kV):1KV\n5.:满足验收及规范要求\nm\n6\n\n\n\n\n5\n030408001002\n电力电缆\n1.名称:电力电缆\n2.型号:YJV22-3×35+2×16mm²\n3.敷设方式、部位:穿管/桥架/电缆沟等敷设\n4.电压等级(kV):1KV\n5.:满足验收及规范要求\nm\n120\n\n\n\n\n6\n030408001005\n电力电缆\n1.名称:电力电缆\n2.型号:YJV22-3×25+1×16mm²\n3.敷设方式、部位:穿管/桥架/电缆沟等敷设\n4.电压等级(kV):1KV\n5.:满足验收及规范要求\nm\n6\n\n\n\n\n7\n030408001006\n电力电缆\n1.名称:电力电缆\n2.型号:YJV22-4×10mm²\n3.敷设方式、部位:穿管/桥架/电缆沟等敷设\n4.电压等级(kV):1KV\n5.:满足验收及规范要求\nm\n12\n\n\n\n\n8\n030408001003\n电力电缆拆除\n1.名称:电力电缆拆除\n2.型号:YJV22-3×25+1×16mm²\n3.规格:拆除后电缆施工单位自行处理,本清单计价时已考虑电缆残值费用,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n4.敷设方式、部位:穿管/桥架/电缆沟等敷设\n5.电压等级(kV):1KV\n6.:满足验收及规范要求\nm\n120\n\n\n\n\n9\n030408006001\n电缆中间头制安\n1.名称:电缆中间头制安\n2.型号:YJV22-4×240mm²\n3.规格:包含两根电缆中间接头对接\n4.电压等级(kV):1KV\n5.:满足验收及规范要求\n个\n1\n\n\n\n\n10\n030408006002\n电缆终端头制安\n1.名称:电缆终端头制安\n2.型号:YJV22-4×240mm²\n3.电压等级(kV):1KV\n4.:满足验收及规范要求\n个\n2\n\n\n\n\n11\n030408006003\n电缆终端头制安\n1.名称:电缆终端头制安\n2.型号:YJV22-3×35+2×16mm²\n3.电压等级(kV):1KV\n4.:满足验收及规范要求\n个\n2\n\n\n\n\n12\n030408006004\n电力电缆头\n1.名称:电力电缆头\n2.型号:YJV22-3×185-1×95mm²\n3.位置:山顶配电房出线电缆迁移\n4.材质、类型:包含电缆终端头从原接线位置拆下,并拆除电缆终端头,电缆中间头制作安装,与新电缆对接,新电缆终端头制作安装,接入新配电房低压出线端;\n5.电压等级(kV):1KV\n6.:满足验收及规范要求\n个\n1\n\n\n\n\n13\n030408006008\n电力电缆头\n1.名称:电力电缆头\n2.型号:YJV22-3×95-1×50mm²\n3.位置:山顶配电房出线电缆迁移\n4.材质、类型:包含电缆终端头从原接线位置拆下,并拆除电缆终端头,电缆中间头制作安装,与新电缆对接,新电缆终端头制作安装,接入新配电房低压出线端;\n5.电压等级(kV):1KV\n6.:满足验收及规范要求\n个\n1\n\n\n\n\n14\n030408006007\n电力电缆头\n1.名称:电力电缆头\n2.型号:YJV22-3×50-1×25mm²\n3.位置:山顶配电房出线电缆迁移\n4.材质、类型:包含电缆终端头从原接线位置拆下,并拆除电缆终端头,电缆中间头制作安装,与新电缆对接,新电缆终端头制作安装,接入新配电房低压出线端;\n5.电压等级(kV):1KV\n6.:满足验收及规范要求\n个\n1\n\n\n\n\n15\n030408006005\n电力电缆头\n1.名称:电力电缆头\n2.型号:YJV22-3×25-1×16mm²\n3.位置:山顶配电房出线电缆迁移\n4.材质、类型:包含电缆终端头从原接线位置拆下,并拆除电缆终端头,电缆中间头制作安装,与新电缆对接,新电缆终端头制作安装,接入新配电房低压出线端;\n5.电压等级(kV):1KV\n6.:满足验收及规范要求\n个\n1\n\n\n\n\n16\n030408006006\n电力电缆头\n1.名称:电力电缆头\n2.型号:YJV22-4×10mm²\n3.位置:山顶配电房出线电缆迁移\n4.材质、类型:包含电缆终端头从原接线位置拆下,并拆除电缆终端头,电缆中间头制作安装,与新电缆对接,新电缆终端头制作安装,接入新配电房低压出线端;\n5.电压等级(kV):1KV\n6.:满足验收及规范要求\n个\n2\n\n\n\n\n17\n040803002001\nHDPE电缆排管2*φ200/10\n1.名称:HDPE电缆排管2*φ200/10\n2.工作内容:挖土、混凝土垫层、电缆排管敷设、混凝土包封、混凝土模板搭拆、回填土等内容;\n3.规格:余土就近倒运\n4.:满足验收及规范要求\nm\n20\n\n\n\n\n18\n011615001001\n开孔(打洞)\n1.部位:开孔(打洞)\n2.:钢筋混凝土墙体或砖砌/石砌等墙体或楼板开洞,用于电缆保护管穿越使用\n3.洞尺寸:具体以现场实际发生为准,投标人勘察现场后综合考虑报价\n个\n4\n\n\n\n\n19\n030404017001\n配电柜移位\n1.名称:配电柜移位\n2.型号:包含一台现有配电柜拆除后利旧移位,一台现有配电柜拆除,两台落地式配电柜基础拆除及新做,两台配电柜新做接地系统;\n3.规格:新做接地系统包含接地母线,室外接地极以及接地线穿越墙体的开洞等全部工作内容\n4.:包含原有两台配电柜进线、出线电缆拆装、接线,压铜端子接线、电缆终端头制作、安装等全部工作内容\n5.:满足验收及规范要求\n项\n1\n\n\n\n\n20\n030404017002\n商业街6号配电柜\n1.名称:商业街6号配电柜\n2.型号:详见配电柜系统图\n3.:端子接线/无端子接线等\n4.:包含全部元器件,参数详见配电箱/柜系统图\n5.:含电表及电表远传功能,电表要求远传智能表(NB-IOT或4G),并接入管理系统中;至少有3个是互感器表,开关要求合资品牌;\n6.:满足验收及规范要求\n台\n1\n\n\n\n\n21\n030404017003\n室外配电柜\n1.名称:室外配电柜\n2.:端子接线/无端子接线等\n3.:包含全部元器件,参数详见配电箱/柜系统图\n4.:含电表及电表远传功能,电表要求远传智能表(NB-IOT或4G),并接入管理系统中,开关要求合资品牌;\n5.:满足验收及规范要求\n台\n1\n\n\n\n\n22\n030404001001\n高压开关柜控制单元操作屏幕\n1.名称:高压开关柜控制单元操作屏幕\n2.:更换损坏的操作屏幕\n3.:设备品牌以现场设备实际为准,更换后满足使用需求\n4.位置:音乐台配电房低压开关柜\n5.:原有设备型号为:GE(品牌) MPRO-27\n6.:投标人勘察现场后综合考虑报价\n台\n1\n\n\n\n\n23\n030404001002\n电容柜柜控制单元操作屏幕\n1.名称:电容柜柜控制单元操作屏幕\n2.型号:更换损坏的操作屏幕\n3.规格:设备品牌以现场设备实际为准,更换后满足使用需求\n4.:投标人勘察现场后综合考虑报价\n台\n1\n\n\n\n\n24\n030404001003\n10KV箱式变电站多功能仪表更换(总开关)\n1.名称:10KV箱式变电站多功能仪表更换(总开关)\n2.型号:更换损坏的多功能仪表\n3.:投标人勘察现场后综合考虑报价\n台\n2\n\n\n\n\n25\n030404001004\n10KV箱式变电站多功能仪表更换(分开关)\n1.名称:10KV箱式变电站多功能仪表更换(分开关)\n2.型号:更换损坏的多功能仪表\n3.:投标人勘察现场后综合考虑报价\n台\n23\n\n\n\n\n26\n030404001005\n电容器15kvar\n1.名称:电容器15kvar\n2.型号:更换旧电容器\n3.:投标人勘察现场后综合考虑报价\n个\n4\n\n\n\n\n27\n030404001006\n电容器20kvar\n1.名称:电容器20kvar\n2.型号:更换旧电容器\n3.:投标人勘察现场后综合考虑报价\n个\n2\n\n\n\n\n28\n030701003002\n不锈钢防盗门\n1.名称:不锈钢防盗门\n2.型号:不锈钢方管焊接\n3.规格:样式由甲方选样\n4.安装形式:包含制作、安装\n㎡\n3.75\n\n\n\n\n分部分项合计\n\n\n\n\n29\n031301017001\n脚手架搭拆\n1.脚手架搭拆\n项\n1\n\n\n\n\n单价措施合计\n\n\n\n\n合 计\n\n\n\n\n\n\n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n\n\n\n\n\n\n\n\n\n\n\n\n工程名称:商业街及东沟区域供电线路更新\n标段:\n\n\n\n\n序号\n项目编码\n项 目 名 称\n计算基础\n费率(%)\n金额(元)\n调整\n费率(%)\n调整后\n金额(元)\n备注\n\n1\n031302001001\n安全文明施工\n\n\n\n\n\n\n\n1.1\n1.1\n基本费\n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n1.5\n\n\n\n不取费时将“费率”置0;\n\n1.2\n1.2\n增加费\n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n0\n\n\n\n1星0.3%/2星0.33%/3星0.36%\n\n1.3\n1.3\n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n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n0.21\n\n\n\n\n\n2\n031302002001\n夜间施工\n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n\n\n\n\n0~0.1%\n\n3\n031302003001\n非夜间施工照明\n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n\n\n\n\n0.30%\n\n4\n031302004001\n二次搬运\n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n\n\n\n\n\n\n5\n031302005001\n冬雨季施工\n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n\n\n\n\n0.05~0.1%\n\n6\n031302006001\n已完成工程及设备保护\n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n\n\n\n\n0~0.05%\n\n7\n031302008001\n临时设施\n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n\n\n\n\n0.6~1.6%\n\n8\n031302009001\n赶工措施\n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n\n\n\n\n0.5~2.1%\n\n9\n031302010001\n工程按质论价\n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n0\n\n\n\n市优0.8%/省优1.1%/国优专业1.2%/国优1.3%\n\n10\n031302011001\n住宅分户验收\n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n\n\n\n\n0.10%\n\n11\n031302012001\n建筑工人实名制费用\n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n\n\n\n\n0.03%\n\n12\n031302015001\n智慧工地费用\n分部分项清单合价+单价措施清单合价-分部分项除税工程设备费-单价措施除税工程设备费\n\n\n\n\n0.04~0.08%\n\n合 计\n\n\n\n\n\n\n\n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n\n\n\n\n\n\n\n\n工程名称:商业街及东沟区域供电线路更新\n标段:\n\n\n\n序号\n项 目 名 称\n金额(元)\n结算金额(元)\n备注\n\n1\n暂列金额\n58623.7\n\n明细详见表-12-1\n\n2\n暂估价\n10000\n\n\n\n2.1\n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n—\n\n明细详见表-12-2\n\n2.2\n专业工程暂估价\n10000\n\n明细详见表-12-3\n\n3\n计日工\n\n\n明细详见表-12-4\n\n4\n总承包服务费\n\n\n明细详见表-12-5\n\n合 计\n\n\n—\n\n\n\n暂列金额明细表\n\n\n\n\n\n\n\n\n工程名称:商业街及东沟区域供电线路更新\n标段:\n\n\n\n序号\n项 目 名 称\n计量单位\n暂定金额(元)\n备注\n\n1\n暂列金额\n\n58623.7\n\n\n合 计\n58623.7\n—\n\n\n\n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n\n\n\n\n\n\n\n\n\n\n工程名称:商业街及东沟区域供电线路更新\n标段:\n\n\n\n\n序号\n工程名称\n工程内容\n暂估金额(元)\n结算金额(元)\n差额±(元)\n备注\n\n1\n配电房降温制冷设备\n\n10000\n\n\n\n\n合 计\n10000\n\n\n—\n\n\n\n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n\n\n\n\n\n\n\n\n\n\n工程名称:商业街及东沟区域供电线路更新\n标段:\n\n\n\n序号\n项 目 名 称\n计算基础\n计算基数(元)\n计算费率(%)\n金额(元)\n\n1\n规费\n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除税工程设备费\n\n100\n\n\n1.1\n社会保险费\n\n2.4\n\n\n1.2\n住房公积金\n\n0.42\n\n\n1.3\n环境保护税\n\n0.1\n\n\n2\n税金\n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除税甲供材料费+除税甲供设备费)/1.01\n\n9\n\n\n合 计\n\n\n\n\n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100-WYGC-C2025-0031项目名称:商业街及东沟区域供电线路更新项目类别:工程类采购人:中山陵园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二五年九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项目概况商业街及东沟区域供电线路更新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100-WYGC-C2025-0031项目名称:商业街及东沟区域供电线路更新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78.30万元(人民币)最高投标限价:76.205253万元(人民币),供应商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采购需求:商业街及东沟区域供电线路更新,详见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工作量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在施工期内随时按采购方指定时限实施。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三级(含)以上或者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三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具有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以上。(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提供证书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劳动合同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5年2月-2025年7月任一个月,供应商为本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的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并加盖公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地点:“苏采云”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方法:在苏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首页点击供应商→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电子标书并进行操作。售价: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9-1609:30(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五、开启时间:2025-09-1609:30(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勘察现场及答疑: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或答疑。2、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3、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http://jsxcmm.com/help/gys.html。(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原件扫描盖章件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一并提交。5、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1)进入“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或直接输入访问地址,在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3)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6、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原公告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7、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条(2)-(6)”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采购文件),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条(2)-(6)”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山陵园管理局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石象路7号联系人:李工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央路399号天正国际广场6号楼703室联系方式:赵工1926511902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赵工电话:19265119026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法律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2、定义2.1“供应商”是指参加磋商竞争,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2“工程”指本磋商文件中所述工程。2.3“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建设单位。3、政策功能3.1中小企业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对于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项目,小型、微型企业联合体应当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价格(工程为5%)扣除。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4)根据《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报价,其价格不予扣除。(5)根据《财库〔2017〕141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报价,其价格不予扣除。(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报价,其价格不予扣除。3.2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3.3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3.4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5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响应,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4、磋商费用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代理费、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费、专家评委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按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标准的66.66%计算代理费。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费用的收取,按江苏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2014]383号)标准的66.66%分别计算。专家评标费按实收取(评审费需加上第一次流标评审费600元)(无票),此费用已含在响应报价中,结算时不予另计。请响应人充分考虑在响应报价中。二、响应文件编制5、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6、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6.1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2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6.3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6.4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磋商代表签字。6.5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6.6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等。7、响应文件的组成7.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7.2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磋商申请及声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中2.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4)★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中2.3款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5)★《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6)★报价表(7)合同草案条款(8)《商务条款偏离表》(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7.3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服务如与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1)《技术条款偏离表》(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7.4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1)价格部分是对工程价格构成的说明,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仅接受一个价格。(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工程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3)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首次报价的,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4)★供应商所报价格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如果高于此价格,判定为无效标。(5)★供应商改变采购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判定为无效标。(6)★供应商改变采购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不可竞争费用的,判定为无效标。7.5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响应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8、磋商保证金无三、响应文件签署与提交9、响应文件签署9.1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9.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9.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拒收:(1)未按竞争性磋商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磋商保证金的;(2)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等。四、磋商10、联合体不接受11、磋商组织11.1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代理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11.2磋商工作由代理公司负责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11.3开标顺序按照磋商文件递交顺序的逆顺序依次进行,各个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不予唱标。11.4供应商应当按照《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11.5开标当天供应商应及时登录“苏采云”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实施远程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间限定为响应文件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供应商应当充分考虑网络延时造成的本地网络计时不一致风险,提前完成解密动作)。供应商因网络、电源、浏览器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软硬件环境,解密锁用错或其他物理故障、操作熟练程度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相应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12、磋商程序12.1响应性文件初审12.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性文件中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12.1.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规定,从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响应是指供应商响应性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内容、服务质量;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磋商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磋商小组决定供应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性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如果响应性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12.2磋商和澄清。需要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的,磋商小组将通过苏采云系统向供应商发出《澄清要求函》,接到《澄清要求函》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要求在苏采云系统中提交《澄清要求函》并加盖电子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部分,具体操作方式见《操作手册》。12.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说明和补正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作出澄清、说明和补正,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4磋商小组制定一个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最优方案,或直接根据响应性文件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作最后报价。12.5供应商最终总报价在响应产品数量没有增加,配置、服务没有重大提高的情况下,一般不允许高于第一次报价。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并不再给予报价补救机会。12.6磋商小组评审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将告知有关供应商。12.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用“★”加注或特别说明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12.8在技术、商务、服务等报价以外内容磋商(谈判)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即第二轮报价,第一轮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填写的报价)。所有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代表应当集中在评审室或开标厅监控范围内,当场递交最后报价表,待全部递交完毕后,再集体退出评审现场。最后报价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作为价格评分依据。12.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12.10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标处理:(1)未按竞争性磋商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磋商保证金的;(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条件的;(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接受联合体的项目,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应用记录;(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5)属于磋商邀请中第7款第5条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供应商的;(6)未按要求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7)为避免供应商非理性报价、防范恶意低价谋取成交影响项目实施,磋商小组在认为供应商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响应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施工质量、难以诚信履约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其最后报价与首次报价差额的原因、具体可落实环节和理由等。供应商不能按磋商小组要求说明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可以将其作为无效响应。(8)响应总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9)响应报价存在缺项、漏项;(10)未按响应文件目录顺序编制响应文件(须生成页码)并装订成册的等;(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2.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采购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需求等。13、评定成交方法和标准13.1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3.2综合评审的主要因素是:价格、项目组成员、业绩等。13.3评审标准详见文件第四章。14、确定成交供应商14.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业绩得分高的优先;如业绩得分也相同的,项目组成员得分高的优先。如以上得分均相同的,由现场评标委员会抽签决定。14.2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发布成交公告,成交供应商及时到采购代理处领取《成交通知书》。14.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4代理公司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14.5所有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均不退回。15、编写评审报告15.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评审报告。16、签订合同16.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16.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6.3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4除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由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予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16.5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或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6.6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六、询问、质疑、投诉和诚实信用17、询问17.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代理公司提出询问,代理公司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8、质疑18.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代理公司。18.2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代理公司不予受理:(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磋商时间;(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5)质疑文件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6)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18.3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18.4代理公司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19、投诉19.1质疑供应商对答复不满意,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20、诚实信用20.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0.2供应商不得以向代理公司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20.3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公司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20.4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20.5供应商应自觉遵守磋商、评审纪律,扰乱磋商、评审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第三章项目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商业街及东沟区域供电线路更新2.工程地点:中山陵园风景区3.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三、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另附;说明:工程量清单为参考施工量,项目实施中按实际发生量施工,费用按实际施工结算审计计费。四、完工时间和服务要求:1、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2、中标供应商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由供应商全权组织并负责实施。(2)中标供应商负责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费用自理。(3)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文明、卫生。(4)工程涉及市政、市容、环保、交通、防火、劳动保护及施工质量、安全等发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负责。(5)中标供应商自行协调施工程序,务必保证采购人单位的正常运行,不得影响工作人员正常工作,否则后果自负。(6)施工过程中不得破坏施工现场已有的设备及其他物品,否则照价赔偿。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凡隐蔽工程进行中间验收,各分部分项工程结束后进行验收。4、材料设备供应:材料设备必须有合格证,必须要经采购人验收品牌、规格、型号,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材料设备款。五、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先到施工现场进行实地勘查,了解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做好周边生态保护相关工作,以便制作出合理的施工组织方案,并能准确核算相关成本,否则由此带来的风险(包括成本核算错误)自行承担。2、所提供的施工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检测、环境、安全等有关标准,否则即使中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合同,拒绝接受所供货物,拒绝支付款项,并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相应的损失。3、工程完成后,须提供详细的竣工图纸及相应标识作为验收的重要依据。4、未尽事项或不详部分,详见工程量清单、答疑文件。5、结算方式:固定单价合同,本项目为年度合同项目,每项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在一个月内将工程竣工结算书报发包人。工程价款每季度或每半年支付一次,按照每季度或每半年内已完工、验收合格后的单项工程付清工程款。最终结算价按照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审计结算。★六、为避免供应商非理性报价、防范恶意低价谋取成交影响项目实施,磋商小组在认为供应商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响应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施工质量、难以诚信履约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供应商不能按磋商小组要求说明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将其作为无效响应。1、说明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其最后报价与首次报价差额的原因、具体可落实环节和理由(包括综合单价的合理性分析、成本的计算公式、材料市场价格分析及相关证明资料)、后期的履约保证等。第四章评标标准序号评分因素评审标准分值1价格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7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保留两位)注:评标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其在开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702企业业绩企业自2020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电力工程施工业绩,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注: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①中标通知书;②工程施工合同;③合同完工验收证明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为在供应商任职期间内的业绩;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43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8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电力工程施工业绩,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注: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①中标通知书;②工程施工合同;③合同完工验收证明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为在供应商任职期间内的业绩;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64项目组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1)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2)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注: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供应商近半年(2025年2月至2025年7月)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施工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允许,人员不得变更)45项目组人员1(不含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其他管理人员:①电气试验作业证、高压电工作业证、继电保护作业证、电力电缆作业证具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得12分,以上证书每缺一个扣3分; ②项目组人员中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提供一位得2分,满分4分。注:同一人不得重复计分,须为本单位职员。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供应商近一年(2025年2月至2025年7月)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施工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允许,人员不得变更)16说明:1.对小微企业给予投标价的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5%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3.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为依据。4.若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作无效标处理。5.磋商小组不保证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中标。6.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中山陵园管理局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商业街及东沟区域供电线路更新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商业街及东沟区域供电线路更新2.工程地点:中山陵园风景区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商业街及东沟区域供电线路更新,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6.工程承包范围:6.1承包人对本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即按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的全部内容进行施工(发包人有权增减工程量),包括但不限于工程。6.2承包人按合同承包范围承担人工、材料、机械、工期、质量、安全、施工的全部风险。6.3承包人不得擅自将工程转让或分包给其他单位,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赔偿。6.4承包人对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等负完全责任。承包人对施工现场内的其他单位提供协调配合服务。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如果有);(2)磋商申请及声明(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采购人和供应商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中山陵园管理局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肆份,供应商执肆份。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中的通用合同条款执行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7、施工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无。1.1.3.9永久占地包括:正式水、电、燃气接入设备。1.1.3.10临时占地包括:临时水、电、燃气接入设备。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制度》及国家、江苏省、南京市其他有关建筑工程的法律、法规。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竣工验收前实施的现行国家、行业、专业及南京市的有关标准、规范、规定和条例所阐明的强制性标准。当对同一考核指标国家、行业、专业和南京市颁布的有关标准、规范产生不一致时,以其颁布的标准、规范较为严格者为准。如果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图纸、以及国家或地区发布的标准、规范之间出现歧义或矛盾时,其中的数量以图纸为准,质量要求、工艺标准按照以下原则选择:(1)如果图纸或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中的质量要求、工艺标准低于国家、地区标准的,则按国家、地区标准执行;(2)如果图纸或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建设标准中的质量要求、工艺标准高于国家、地区标准的,则按图纸或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工艺标准执行;(3)如果图纸中的质量要求、工艺标准与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出现矛盾或歧义的,在满足国家、地区标准的基础上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执行。1.4.2采购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采购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采购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3采购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如有,协商解决。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成交通知书;(3)磋商申请及声明及其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1.6图纸和供应商文件1.6.1图纸的提供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周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图纸的数量:壹份;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图纸的内容:与工程有关的全部图纸(含蓝图及电子版图纸)。采购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增加内容)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使第三人接触本工程图纸及复印件(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出卖、出借、复制等),也不得做除本工程承包工作以外的任何用途。因供应商对资料保管不当、遗失、转借他人、复制等原因造成泄密后果,采购人对此保留终生追究的权利。1.6.4供应商文件需要由供应商提供的文件,包括:(1)用于办理备案的企业及项目部相关人员资质证书、设备的合格证等;(2)与施工管理有关的报表、计划、施工方案等;(3)按采购人要求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供应商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采购人通知3天内提供;供应商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纸制文件四份,电子文档一份;供应商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和电子文件;采购人审批供应商文件的期限:7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供应商应在施工现场准备一套完整的施工图纸,供会议、检查之用,专人保管。同时供应商作为一个有资质、有实力、有经验的承包商,在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前,供应商应对图纸及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阅,对现场进行详细踏勘,对图纸中的问题及施工中有可能存在的问题应详细提出,由设计、监理及采购人给予答复,若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未提出,施工时才发现问题,造成工程返工,其返工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由供应商深化设计的图纸,必须按施工图要求和规范出蓝图,且须设计单位签署复核认可意见,后经采购人技术部门审批后方可作为施工蓝图,采购人酌情考虑此项费用。1.7联络1.7.1采购人和供应商应当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采购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现场采购人代表办公室;采购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采购人代表。供应商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现场项目经理办公室;供应商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现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理工程师。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除与工程项目有关人员外,其他人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供应商应安排专人做好保卫工作。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施工红线。关于采购人向供应商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供应商可以使用目前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但维修保养费由供应商承担。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采购人提供给供应商的图纸、采购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采购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同通用条款。关于采购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同通用条款。1.11.2关于供应商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同通用条款。关于供应商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同通用条款。1.11.4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供应商承担,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否。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b.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的项目特征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类似的,综合单价按类似项目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2007)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耗用量、类似项目投标报价时的人工、机械台班单价、管理费、利润等费用标准及材料价格(无材料价格的材料按施工时期的市场价)计算,作为结算单价。其相应综合单价及材料市场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及监理方审核后确定。上述的“与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类似的”新增项目,指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完全相同的新增的分部分项工程。c.招标文件中没有综合单价的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新增综合单价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2007)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耗用量、投标报价时的人工、机械台班单价、材料价格(无材料价格的材料按施工时期的市场价),按照计价表相应的管理费和利润的取费组成的单价作为结算单价。d.招标文件中没有综合单价的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新增综合单价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2007)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耗用量缺项的,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耗用量自行测算,按投标文件的人工、机械台班单价、材料价格(无材料价格的材料按施工时期的市场价)计算,按照计价表相应的管理费和利润的取费组成的单价作为结算单价。e.新增综合单价及材料市场价由承包人提出,经监理方及发包人现场代表审核后报发包人确定。。2.采购人2.2采购人代表采购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采购人对采购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采购人在现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对工程现场施工进度和质量、造价进行监督与协调。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采购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令签发前七日内。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采购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①施工现场(已具备条件,请本项目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施工现场条件可能会给供应商的施工及场地设置带来一定困难。供应商在中标后不得因忽视场地条件而提出费用或工期索赔);②施工(生活)用水、用电、电讯线路由供应商自行解决,投标时需计入投标报价,该费用在中标后一律不予调整。③开工前供应商应编制施工临时用水、电方案,方案须经监理批准后,方可施工,供应商自行安装的电力线路、设备,临时用水、供水用水设施等必须分别符合供电部门和南京市有关用水的要求,供应商对所有用电、供水设施的设计、安装、维修负责,并确保其安全可靠。采购人要求增加临时用电使用单位或要求供应商给予其他单位临时用电帮助(电费由使用人自理),对此供应商不得拒绝,且不免除本款供应商应承担的责任。电表及以后的管线由使用单位承担和安装,如各分表用量总和与供水、供电部门计量的差额,按照各分表用户的用量比例分摊,结算时不予调整。④非采购人原因导致的停电、停水,供应商不得向采购人提出索赔。⑤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以目前现状为准。供应商在投标时已自行考察过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现状,且在报价时已考虑相关费用。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采购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采购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采购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供应商3.1供应商的一般义务(9)供应商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照GB/T50328-2014《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绘制竣工图一式六份及电子版壹份,所需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是否需要?供应商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陆份。供应商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后28日内。供应商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制及电子版。(10)供应商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履行采购人指令。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供应商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施工期间项目经理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每周不少于六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如有夜间施工的情况,项目经理必须全程在施工现场。供应商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清退供应商出场,所发生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并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备案。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次罚款人民币2万元,由采购人代表签发处罚指令,此费用将从当月进度款中直接扣除。3.2.3供应商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罚款合同价的5%,由采购人代表签发处罚指令,此费用将从当月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并勒令停工至采购人书面同意其更换项目经理,停工期间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行为采购人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备案。3.2.4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罚款合同价的5%,由采购人代表签发处罚指令,此费用将从当月进度款中直接扣除。3.3供应商人员3.3.1供应商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7天。3.3.3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每人次罚款人民币1万元,由采购人代表签发处罚指令,此费用将从当月进度款中直接扣除。3.3.4供应商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同通用条款。3.3.5供应商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每人次罚款人民币1万元,由采购人代表签发处罚指令,此费用将从当月进度款中直接扣除。供应商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每人次罚款人民币1万元,由采购人代表签发处罚指令,此费用将从当月进度款中直接扣除。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允许供应商有任何形式的转包和未经允许的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本工程不得分包。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供应商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同通用条款。3.7履约担保供应商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供应商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代表采购人对工程施工相关事项进行检查、查验、审核、验收,并签发相关指示,但监理人无权修改合同,且无权减轻或免除合同约定的供应商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需要取得采购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1、所有涉及工程造价的签证、工程量签证、索赔、设计变更、工艺和技术核定单批准;2、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工程分包、工程延期;3、工程施工过程中需发生经济费用的各种事宜;4、分包单位的确认;5、材料的确认。具体见《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供应商提供一间或两间办公场所,其费用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详见监理合同。4.4商定或确定在采购人和供应商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采购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分部分项施工方案及其调整;(2)关于工程建设安全方面的相关问题;(3)关于工程建设进度方面的相关问题;(4)关于工程建设质量方面的相关问题。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工程质量必须满足最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设计文件(含施工图)规定要求,并达到投标承诺的质量标准等级,一次性验收合格,同时还须达到以下要求:。(1)承包人应按照GB/T19002-ISO9002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建立并保持一个健全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质量控制流程。(2)承包人应该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技术规程以及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审核批复的亮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承包人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和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若承包人阶段性工程或者过程性工程(分部验收)质量验收不合格的,需承担10万元/次的违约金,直接在当期工程款中扣除,且并不免除维修和整改的责任;(3)无论监理人是否进行并通过了各项检验,均不解除承包人对自己承包的工程的质量所负责任。(4)无论工程材料是由承包人自行供应或是由发包人选择的供应商供应,均不解除承包人所负的工程全面质量的责任,承包人应该对各种材料按规范进行检查,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用于工程。无论何种原因,出现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的情况,均由承包人承担应有的责任;(5)承包人人员资格的特别规定: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各种领班以上人员均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资质要求,并且应持有该项工作的上岗证,在施工期间佩带其上岗证供总监随时检查。(6)承包人应按招标文件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设置专门的测量岗位,完成工程所有的测量工作,并积累完整的技术资料;(7)承包人的工程质量未达到国家、地方规范质量验收合格标准的,发包人将对承包人处以金额为签约合同价5%的违约金。同时,并不免除承包人通过修补、返工使施工质量达到合同要求质量标准的责任。所发生的一切返工费用及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此项赔偿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完成工程的责任及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如因施工质量导致安全事故,承包人负责承担事故处理的一切费用、工程的恢复费用及因此而造成后续工程延误费用;(8)若本工程虽通过国家规范质量标准的验收,但因不符合本工程设计标准等出现质量瑕疵问题,承包人需要承担保修责任,发包人仍将对承包人处以金额为工程结算价款2%的违约金,违约金将在结算价款中扣除。(9)本项目所有设备安装及改造等均应符合《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GB/T18973-2016)。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3隐蔽工程检查5.3.2供应商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同通用条款。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48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双方约定:施工验收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执行,隐蔽工程须经采购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检验签字后才能隐蔽,否则采购人有权复查,复查结果不合格则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支付。若因此损坏或污染已完工程或者造成工程延期,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竣工工程应满足采购人的合理使用要求和国家规范标准,竣工的图纸资料应与工程实物同步移交采购人。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同通用条款。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同通用条款。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同通用条款。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场地符合南京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化施工现场和文明工地要求,同时应满足市政、市容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供应商违反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由供应商负责。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已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供应商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否则采购人有权停止支付工程款并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到位。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及分期工程施工组织设计。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供应商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令签发后7天内。采购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采购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供应商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前7天内。关于采购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3天。关于供应商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3.2开工通知因采购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供应商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采购人通过监理人向供应商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同通用条款。7.5工期延误7.5.1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以下原因在施工关键工期线路上,造成竣工日期及控制工期拖延,且该拖延后果确属不可避免,经采购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采购人不承担由此造成供应商因窝工、停工等产生的一切损失。a.按本合同定义的不可抗力(本合同定义以外的不可抗力的影响已由供应商在投标施工总工期中综合包干考虑);b.采购人未在开工前提供施工场地,提供图纸;c.因采购人原因工程延期开工、停建、缓建、暂停施工(不含勒令停工)。7.5.2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天1万元。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5%。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文物。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采购人和供应商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暴雪;(2)洪水;(3)泥石流。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采购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本次招标无采购人供应材料设备,如在施工中发生,则按采购人供应材料设备总价的1%在结算时支付。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供应商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供应商在签订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时,应向监理工程师或采购人免费提供样品及其说明书作审批之用,审批合格的样品及说明书存放在监理处,以作为验收的标准。监理工程师或采购人对供应商自行采购材料的批准或认可并不解除供应商应负的质量、工期的责任,也不解除供应商对材料设备应负的职责。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供应商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同通用条款。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①供应商应当在开工前建立满足项目自检要求相适应的工地试验室,且工地试验室应当具有相应的功能室,且各功能室的试验仪器应当经计量检测部门检测合格并取得计量检测合格证书。②试验的配合:在合同实施期间,根据工程需要,采购人可能在本工程工地进行合同中未做明确规定的有关试验,供应商应积极给予配合。由此而产生的费用问题,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解决。监理工程师在必要时可以使用供应商的试验检测设备,供应商应无条件提供。如果供应商试验室被认定不合格,供应商应尽快按要求进行改正。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供应商按后附表:《试验仪器设备配置表》要求配置。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配有专职实验员至少一人。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符合采购人或监理人现场要求。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工程实施过程中由采购人提出或由供应商提出经采购人批准为前提,包含设计图纸发生修改,工程量清单存在的错误和漏项,对施工工艺、顺序和时间的改变,施工条件发生改变,为完成合同工程所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等。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3)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正15%的,参照参照10.4.1(4)重新组价,重新组价的单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相比,按低价认定。(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供应商根据变更工程资料(施工图变更文件和项目监理人批复的工程变更施工方案)、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南京工程造价管理的信息价格(变更当月)和供应商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采购人及项目造价咨询人(跟踪审计单位)确认后调整乘以(1-L)为结算综合单价。供应商报价浮动率按下列公式计算:供应商报价浮动率L=(1-成交价/招标控制价)×100%。(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南京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失的,材料价格由采购人、供应商、项目造价咨询人(跟踪审计单位)共同询价确认(不执行投标时的下浮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询价结果,否则视为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将涉及到此材料的分部分项工程量以不高于询价结果的材料价按本条目第(4)款组价后指定分包给有能力承担此项工程的其他供应商。(6)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供应商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监理人及采购人确认,并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发监理人及采购人确认后执行。该情况下,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A.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B.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按本条目第(4)款确定单价。C.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但应考虑供应商报价浮动因素,即调整金额按照实际调整金额乘以供应商报价浮动率计算。D.如果供应商未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采购人确认,则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供应商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10.4.3、变更其他约定采购人委派的工程师保留对供应商所报材料品牌、型号进行修改、更换的权利。由供应商采购的材料设备,采购人一般推荐三种及以上品牌供供应商选择比价。对于投标时采购人未推荐品牌的主要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有关职能部门规定的质量标准,且必须经采购人和监理认可品牌、标准后才能用于本工程。否则,造成的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10.5供应商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供应商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同通用条款。采购人审批供应商合理化建议的期限:供应商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采购人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供应商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采购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供应商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由采购人组织招标。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3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供应商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供应商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按采购人要求执行。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在符合国家、省、市、区关于暂列金相关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按采购人的要求使用。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调整。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1)人工调价,如果投标当期“苏建价[2012]633号文件”所对应调价文件,供应商投标报价有让利的,调整时同比例让利。供应商投标人工价高于当时指导价时,不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开标前28天当期《南京工程造价管理》中的信息价。材料调整范围仅限于为“苏建价[2008]67号文”中约定的第一类和第二类主材。专用合同条款①供应商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10%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供应商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10%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供应商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10%和-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④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原材料只包含汽油、柴油、电、水四类,其基准价格为开标前28天当期《南京工程造价管理》中的信息价,如供应商报价高于其准价则不调整。⑤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或施工机械使用费发生变化超过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规定的范围时,按规定调整。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原材料只包含汽油、柴油、电、水四类,其基准价格为开标前28天当期《南京工程造价管理》中的信息价,如供应商报价高于其基准价则不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无。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供应商须完全承担建设项目的技术和管理风险;(2)供应商有承限度的承担市场风险,详见合同专用条款第11.1款;(3)采购人须完全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的风险,人工费调整的风险(详见合同专业条款第11.1(1)款),由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原材料价格调整的风险(详见合同专业条款第11.1(1)款);(4)对于不可抗力的风险采购人和供应商各自承担各自损失。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包含于签约合同价中。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见专用条款第11.1款。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供应商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无。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无。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系列文件及2014版《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等。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每周为一个计量周期,每月做一次汇总。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供应商应于每月5日向监理人报送上月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2)监理人应在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7天内完成对供应商提交的工程量报表针对其质量验收合格负责审核,后将计量报表转交项目跟踪审计单位审核后报送采购人,以确定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跟踪审计单位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求供应商进行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供应商应协助跟踪审计单位进行复核或抽样复测,并按跟踪审计单位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供应商未按跟踪审计单位要求参加复核或抽样复测的,跟踪审计单位复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供应商实际完成的工程量。(3)跟踪审计单位未在收到供应商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7天内完成审核的,供应商报送的工程量报表中的工程量视为供应商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此计算工程价款。。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无。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无。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无。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工程量完成50%后且工期过半并通过相应项目验收工作,按合同价款付款50%;2.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3%作为项目工程质量保证金,验收满24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3.采购人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按合同规定对承包人的违约金、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款等。4、工程款支付申请必须资料齐全,附采购人、监理、跟踪审计审核意见以及确认的工程计量单及汇总表。备注:付款的同时必须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采购人要求。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根据付款约定提交。(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无。(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无。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采购人的期限:3个工作日。采购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采购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采购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同通用条款。除通用条款13.2.1要求,供应商须按照专用条款14.1要求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及相关资料后方可组织竣工验收。采购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无。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供应商向采购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施工完成后按采购人要求执行。采购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无。供应商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除不可抗力与采购人的原因外,工期不得拖延。若供应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由供应商以5000元/天的违约金向采购人支付,以合同总价的2%为限,此违约金并不能免除供应商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责任。如供应商累计延误工期达合同工期的30%,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无。(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无。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供应商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30天。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供应商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供应商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向采购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书。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1)项目招标文件(2)项目全部施工图(含变更)(3)投标文件(含投标报价)(4)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5)项目分部分项工程逐工程量清单子目计量单(6)项目签证单(7)工程结算书(含竣工结算合同价格含明细计量计价表、采购人已支付供应商的款项、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采购人应支付供应商的合同价款)(8)项目竣工图(9)上述材料装订成删,一式两份(贰套原件一套复印件),其中第(3、5、6、7、8、9)条均需提供刻盘电子版。注:项目合格的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在完成竣工验收后补充。14.2竣工结算审核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由项目终审单位提出异议,并由合同当事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复核,或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供应商在计算工程量时必须按竣工图分专业计算,竣工图以外的变更签证部分,分专业另行计算。变更签证凡在竣工图上标明的,不得重复计算。供应商提供的结算书,如经审计核减额在总价的5%以内的,审计费由采购人承担;如经审计核减额在5%-10%之间的,审计费的50%由采购人承担,50%由供应商承担;如经审计核减额在总价的10%以上的审计费全部由供应商承担。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供应商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叁份纸制文件,电子版一份。供应商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责任期到期后30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采购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最终结算申请书后90天内。(2)采购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最终结算申请书定审后30天内。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1工程保修原则在工程移交采购人后,因供应商原因产生的质量缺陷,供应商应承担质量缺陷责任和保修义务。缺陷责任期届满,供应商仍应按合同约定的各部位保修年限承担保修义务。15.2缺陷责任期15.2.1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15.2.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的缺陷或损坏致使工程、单位工程或某项主要设备不能按原定目的使用的,则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延长缺陷责任期,并应在原缺陷责任期届满前发出延长通知。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15.3.1供应商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质保金为工程结算定审价的3%。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无。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不接受银行保函做为质量保证金。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不得低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详见《工程质量保修书》,在工程保修期内,供应商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15.4.3修复通知供应商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不超过3天。16.违约16.1采购人违约16.1.1采购人违约的情形采购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无。16.1.2采购人违约的责任采购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采购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2)因采购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无。(3)采购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采购人不承担责任。(4)采购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采购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5)因采购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6)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供应商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7)其他:另行协商。16.1.3因采购人违约解除合同供应商按16.1.1项〔采购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合同工期天后采购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供应商有权解除合同。16.2供应商违约16.2.1供应商违约的情形供应商违约的其他情形:1、供应商借故拖延工程进度、导致工程停工超过15日;2、供应商未按要求投入人员、机械设备及资金造成工期延误;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4、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安全文明生产责任事故。16.2.2供应商违约的责任供应商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供应商导致的工期延误,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采购人赔偿损失,每延误一天,供应商应按1万元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除非供应商能够证明工期的延误系因不可抗力及采购人单方直接原因导致;当供应商的违约金累计支付至工程造价的3%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本条的相关约定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解除乙方应完成工程的义务或合同规定应完成的其他义务。如因供应商原因,供应商累计延误工期达60天,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解除的,供应商的施工人员、材料、设备必须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二十天内全部退出现场,每延迟一天退场由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1万元违约金。因供应商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供应商承包工程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及图纸要求,如不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及图纸要求,所发生的一切返工费用以及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并按返工部分的工程造价的10%予以处罚,此项赔偿并不能解除供应商完成工程的责任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如因施工质量导致安全事故,供应商承担事故处理的一切费用、工程的恢复费用及因此而造成后续工程延误费用。双方约定的供应商其他违约责任:(1)供应商的主要机械和主要材料不能按时进场,经采购人催告后,仍不能按时进场的,每迟到1天,供应商将按照A值的三倍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直到设备、材料进场为止。机械设备的A值=投标时的机械台班费;材料的A值=实际迟到天数投标时的单价材料的数量﹡30实际迟到天数投标时的单价材料的数量﹡30;(2)未按投标计划投入施工机械的,属于违约。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10万元,由此而引起的工期延误另行处罚。(3)未做到投标时承诺条件的,属于违约,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1%的违约金;情况严重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清退出施工场地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4)承包方未经采购人和监理认可,擅自购置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无条件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5)所有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支付不减轻供应商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6)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及各项控制工期时,已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形式的雨雪、冰雹、台风、高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扰民和道路施工影响等不利因素及采购人分包工程的合理工期,因此,供应商不得以此等事由为由要求延长工期。(7)由于供应商的原因引发的安全事故,发生一起安全事故,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次;若发生一般事故(国务院第493号令)规定,供应商应承担违约金10万元/次,同时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费用,工期不予顺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如因施工质量事故导致的安全事故,供应商应承担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工期不予顺延。(8)如供应商有不能完成即定目标(包括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的迹象,不服从采购人管理,未采取相应措施时,采购人对供应商有经济处罚、更换供应商人员,直至调整供应商承包范围、清退供应商出场的权利。(9)在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移交的质量保修期内,由于供应商出现的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部门的通报,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严重负面影响时,供应商承担不少于人民币5万元的违约金,采购人可在当期工程款中或质量保修金中扣除。16.2.3因供应商违约解除合同关于供应商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1、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采购人有权书面通知解除合同,通知自送达供应商或其在现场的项目经理部七日后生效:①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停工、窝工行为,经采购人书面催告后5日内仍不正常施工的,或其他因供应商之原因致使合同约定的工期根本无法达到要求的;②供应商施工质量无法达到合格要求,经监理工程师要求整改却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的或者整改后仍不合格的;③供应商擅自更换本工程项目经理的,经采购人提出异议后七日内不予纠正的。④若供应商没有在规定时间之内执行采购人指令,而在收到采购人催促执行的书面通知后7日之内,供应商仍未执行。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造成采购人直接损失或间接损失的,作为债务向供应商追讨。⑤因供应商原因工程出现死亡事故,供应商承担违约金50万元,自行单方向死者家属承担一切经济赔偿费用,并不得延长工期。如发现人员死亡、火灾等工程建设重大事故,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⑥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非采购人原因)擅自停工,对采购人的复工通知应积极响应,连续收到三次复工通知书拒不复工的,采购人将与其解除合同关系,并拒付工程款,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供应商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⑦供应商因主要机械和主要材料延迟进场超过20日,经发包方催告后7日内仍未进场的;或者承包方未按投标计划投入施工机械及人工,经发包方催告后15日内仍未解决的;或者非发包方原因,供应商累计延误工期达60天的。2、合同解除后的处理采购人提出解除之日起24小时内,供应商需一次性向采购人同时提供材料采购合同,如超过24小时,采购人仍未提供材料采购合同等未来将据此索赔的合同,采购人将不再确认该合同的有效性。供应商违反本合同专用条款第16.2条约定,采购人依约解除合同的,供应商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重新招标或者直接发包给第三人发生的费用、采购人自己或者第三人完成本合同内容需要支付的材料款、工程款、需要额外增加的赶工费、需要额外增加的材料采购费等费用),采购人有权自供应商应付未付款中予以直接扣减,不足部分,供应商应予以全额赔偿。合同解除后,供应商应于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5日内做好现场安全、质量保护并退出工程现场。如逾期仍未撤离完毕,应赔偿采购人每日1万元的赔偿金。同时,采购人有权采取强制手段清理现场。为此发生的费用从未付工程款中扣除。合同的解除并不解除供应商对已完工工程的质量责任和保修责任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责任。采购人继续使用供应商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供应商文件和由供应商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供应商。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无。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采购人应在商定或确定采购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无。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同通用条款。供应商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专用条款第18.1条执行。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同通用条款。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1.补充条款:无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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