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治税服务大厅场地租赁项目(二次)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豫盛华[2026]竞谈2-1号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02 00:00: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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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郝威:0393-6666773

正文内容

综合治税服务大厅场地租赁项目(二次)谈判公告 一、采购编号:豫盛华[2026]竞谈2-1号 二、项目名称:综合治税服务大厅场地租赁 三、场地要求: 1.上、下两层现房,面积1000平方米左右,产权清晰、证照齐全,供应商对房屋拥有所有权,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拥有。 2.交通便利,有充足停车位。 3.位置在黄河路以北、濮上路以东、五一路以南、振兴路以西。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可以按照濮财购【2022】9 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无需提交上述资格条件中《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要求的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查询,投标人不需提供查询证明或截图;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2026年3月3日起至2026年3月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00--11:30、14:30—18:00北京时间 下同),按规定报名方式获取。 六、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26年3月6日下午15:00。 七、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 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濮阳市振兴路赛博大厦19楼1909房间)。 八、注意事项: 1.本项目报名期限为3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持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费500元(售后不退)。 九、代理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濮阳市振兴路赛博大厦十九楼1907房间 联系人:郝威  联系电话:0393-6666773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