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系列文化短剧拍摄宣传项目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30 09:33:35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漳州市司法局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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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 普法系列文化短剧拍摄宣传项目】选取【 采购代理】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7-30 09:09:39 我平台将于2024-08-01 09:10:00为 漳州市司法局 公开选取 采购代理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采购部门名称: 漳州市司法局 工程项目名称: 普法系列文化短剧拍摄宣传项目 项目预估造价(万元): 27 服务事项: 采购代理 服务时限: 中选人收到中选确认书后三个工作日内签订书面合同,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法律、法规对招标时间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下浮范围(%): 预算服务金额(元): 3000元 折扣率: 0.9 实际服务金额(元): 服务金额(元):金额说明: 2700元 下浮比(%): 金额说明: 最终的代理服务费参照闽招协〔2021〕32号文件规定标准的100%计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服务内容: 协助完成项目的采购代理工作 选取中介方式: 随机选择_线上抽取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7-30 09:00:00 截止报名时间: 2024-08-01 09:00:00 公开选取中介时间: 2024-08-01 09:10:00 资质要求: 星级要求: 三星及以上 项目实施负责人要求: 采购部门联系电话: 0596-2967703 是否是重点项目: 否 房屋工程建筑面积(包含地下室面积)是否达两万平方及以上: 否 道路工程路面(含中侧分带)面积是否达三千平方及以上: 否 其他类型工程的建安部分造价是否达五千万以上: 否 附件下载: 采购需求.doc 其他说明: 无 规避情形: 无 规避中介: 无 特别提醒: 请各中介机构报名前认真审核公司资质、资格是否符合采购公告相关要求,超越资质范围承揽业务,资质和资格条件或者能力不符合采购公告要求而响应采购公告进行报名可能被认定不良行为。 漳州市工程项目网上中介服务平台已经向中介企业库符合条件的企业专属网页发送公告信息,登录企业专属网页点击“参与报名”确定报名和联系方式。 漳州市工程项目网上中介服务平台 时间:2024-07-30 09:09:39 采购需求书为实施法治文化精品工程,利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打造漳州普法品牌,我局拟委托中标方创作普法系列文化短剧六部,每部时长5分钟、横屏拍摄,画幅16:9、分辨率1920*1080、大小1G以内、MP4高清格式。1.中标方负责合同标的剧本设计、脚本创作、拍摄(含抠像)、后期剪辑(调色、包装、配音等)及成品输出等。2.中标方负责按我局审定的创作文案进行摄制,合同标的出品需交我局审定,按我局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在对外正式出品之前,我局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修改意见。3.中标方确保合同标的符合我局的要求及播出标准,符合行业高清标准,无播放的技术缺陷。4.中标方有义务在2025年11月5日之前将摄制完成的合同标的提交我局审核,没有合法的事由不得延期,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逾期交付,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格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并赔偿守约方的损失。5.中标方根据我局安排将合同标的成品推送至“学习强国”漳州学习平台、漳州新闻网视频号、漳州新闻网网站、《闽南日报》客户端闽南云报APP、央视频、中国网、人民网等进行广泛宣传。6.中标方在输出合同标的成品时,负责制作2分钟宣传片花一部和15秒电梯视频在市区电梯视频新媒体推送,刻录(含封面设计)合同标的存储光盘300张,用于我局宣传推广。7.自交付之日90日内,若我局由于相关政策或其他事由需对合同标的进行修改,则中标方应无偿按我局的要求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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