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地街道吉惠路(石鹤路-深惠边界)工程(勘察)截标信息

项目编号2409-440307-04-01-38908901Y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0 10:13:5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预算金额72.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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坪地街道吉惠路(石鹤路-深惠边界)工程(勘察) (招标项目编号:2409-440307-04-01-38908901Y) 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坪地街道吉惠路(石鹤路-深惠边界)工程 项目编号:2409-440307-04-01-389089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坪地街道吉惠路(石鹤路-深惠边界)工程(勘察) 招标项目编号:2409-440307-04-01-38908901Y 工程类型:勘察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场外项目:是 二、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发布时间 2024-12-20 09:00:00 至 2024-12-27 18:00: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2024-12-24 17:00: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2024-12-25 17:00: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备注 简易招标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 通讯地址 经办人 郭楚楠 办公电话 89551300 电子邮箱 四、详细公告内容 坪地街道吉惠路(石鹤路-深惠边界)工程(勘察)【标段编号:2409-440307-04-01-38908901Y001】 本次招标内容 坪地街道吉惠路(石鹤路-深惠边界)工程位于龙岗区坪地街道,道路起点接现状吉惠路与规划石鹤路交叉口,终点接吉惠路(YB51 惠阳段)深惠边界,全长约 1.25k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其中标准道路红线宽为26m,下穿外环高速段红线宽为47m(分幅下穿),设计速度 40km/h。总投资约12780.71万元,建安费约10224.57万元。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72.03万元 计划总投资 12781万元 工程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深圳市龙岗区 拟采用定标方法 直接票决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线上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12-27 18:0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投标人资质要求 其他资质要求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业绩要求 近5年内(从招标工程的招标公告第一次发布之日起倒推)投标人已完成的同类工程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勘察成果文件等。合同文件要求可见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项目内容、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等要素,勘察成果须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及被委托单位盖章。(提供业绩不超过5项,否则只按序号采纳前5项,优先提供合同金额较高项目。)。 其他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拟派项目人员配备表(原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4)投标报价书(原件);投标报价金额不得大于基准价的85%,即上限价为72.03万元。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 1.本项目招标工作在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1)请通过以下链接()进入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若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请通过以下链接()进入系统完成企业信息登记,已经完成企业信息登记的交易主体,需通过以下链接()完善主体信息; (3)投标文件需使用新建设工程投标工具进行编制,请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工具下载模块下载() (4)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模块,(),或咨询热线0755-36568999转2(服务时间9:00-12:00 14:00-18:00)、0755-88653390(服务时间18:00-24:00) 2.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5.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 6.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7.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8.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9.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公告(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10.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11.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