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罐车基地智慧安防管理系统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J-2441759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4 00:02:14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预算金额6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罐车基地智慧安防管理系统
联系方式
  • 肖凯:0571-85824532
  • 郑钢伟:0571-81061822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罐车基地智慧安防管理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5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2441759 项目名称: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罐车基地智慧安防管理系统 预算金额(元):6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罐车基地智慧安防管理系统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罐车基地智慧安防管理系统服务。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4年07月2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5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5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路21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肖凯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24532 质疑联系人:周宇 质疑联系方式:0571-850857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钢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1061822 质疑联系人:赵娟 质疑联系方式:0571-81061819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罐车基地智慧安防管理系统项目招标文件发布稿.docx451.3K 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罐车基地智慧安防管理系统项目招标文件(电子招投标)项目编号:ZJ-2441759采购人: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2024年07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采购需求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罐车基地智慧安防管理系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5日0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J-2441759项目名称: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罐车基地智慧安防管理系统预算金额(元):600000.00最高限价(元):600000.00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罐车基地智慧安防管理系统数量:1项预算金额(元):60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罐车基地智慧安防管理系统服务。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浏览采购文件”查看采购需求。备注:合同履约期限: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2024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5日09点00分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2)电子招投标的说明:①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②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③招标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招标文件;④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⑥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处理;⑦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⑧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的制作、存储、密封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15点—“备份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⑩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路211号项目联系人(询问):肖凯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5824532质疑联系人:周宇质疑联系方式:0571-8508570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郑钢伟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1061822质疑联系人:赵娟质疑联系方式:0571-81061819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的特别规定1项目属性服务类。 2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罐车基地智慧安防管理系统,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可以就 采购进口产品。4分包■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设备安装调试 工作分包。☐B不同意分包。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5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A不组织。☐B组织,时间:/,地点:/。6样品提供■A不要求提供。☐B要求提供,(1)样品:/;(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3)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4)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5)提供样品的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请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提供样品并按规定位置安装完毕。超过截止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收,并将清场并封闭样品现场。(6)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未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回,逾期未取回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保管义务;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7)制作、运输、安装和保管样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7方案讲解演示■A不组织。☐B组织。(1)在评标时安排每个投标人进行方案讲解演示。每个投标人时间不超过20分钟,讲解次序以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先后次序为准,讲解演示人员不超过2人。讲解演示结束后按要求解答评标委员会提问。(2)方案讲解演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方式一: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演示。政采云平台在线讲解需投标人根据政采云平台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工作,提前完善软硬件配置环境。☐方式二: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讲解演示。现场讲解地点为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讲解演示所用电脑等设备由投标人自备。现场讲解演示人员进场时提供讲解人员名单(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名)及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讲解演示。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责任自负。因平台原因导致本项目方案讲解演示环节无法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执行。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资格证明文件: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11.1。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投标无效。8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2)资信证明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提供。9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标的)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0报价要求有关本项目实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含税费)均计入报价。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如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填写的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投标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2)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供应商中标后也可在“政采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 - 金融服务中心 -【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12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签收人员 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319室;备份投标文件签收联系人:郑钢伟;联系电话: 0571-810618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3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计费标准:1、中标服务费:中标金额的0.8%。2、结算方式及时间为: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将中标服务费缴纳至如下账号:(1)收 款 人: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2)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3)账 号:1202 0212 0990 6782 01514联合体投标说明业绩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内容出具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承担相同工作的各方或工作内容存在部 分相同的,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出具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其他规定:14联合体投标说明其他资信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否则视为不符合相关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或者联合体成员根据分工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标准要求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视为符合了相关要求。☐其他规定:15特别说明■有,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代理费和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无。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1.“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2.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2.3.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2.5.5.“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投标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4)。2.6.6.“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所依托的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7.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或“”系指适用本项目的要求,“☐”系指不适用本项目的要求。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1.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2.2.支持绿色发展3.2.2.1.1.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3.2.2.2.2.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2.2.3.3.3.鼓励供应商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打造绿色制造工艺、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3.3.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3.3.3.1.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3.3.2.2.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3.3.3.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本项目不适用)3.3.3.4.4.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3.3.5.5.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3.3.3.6.6.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3.3.7.7.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4.4.支持创新发展3.4.4.1.1.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3.4.4.2.2.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3.5.5.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4.询问、质疑、投诉4.1.1.在线询问、质疑、投诉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4.2.2.供应商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4.3.3.供应商质疑4.3.3.1.1.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4.3.3.2.2.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3.3.2.2.2.1.1.1.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2.2.2.2.2.2.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4.3.3.2.2.2.3.3.3.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3.3.3.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3.3.3.3.3.1.1.1.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4.3.3.3.3.3.2.2.2.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4.3.3.3.3.3.3.3.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3.3.3.3.3.4.4.4.4.事实依据;4.3.3.3.3.3.5.5.5.5.必要的法律依据;4.3.3.3.3.3.6.6.6.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4.3.3.4.4.4.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4.3.3.5.5.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4.4.4.供应商投诉4.4.4.1.1.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4.4.4.2.2.2.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4.4.3.3.3.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4.4.4.4.4.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4.4.4.5.5.5.投诉材料可寄送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03办公室,收件人:朱女士,电话:15121014815。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5.招标文件的构成5.1.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5.1.1.1.1.1.招标公告;5.1.1.2.2.2.投标人须知;5.1.1.3.3.3.采购需求;5.1.1.4.4.4.评标办法;5.1.1.5.5.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5.1.1.6.6.6.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5.2.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6.1.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6.2.2.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同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依法应当公告的,将按规定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7.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0.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1.资格文件:11.1.1.1.1.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11.1.1.2.2.2.联合协议(如果有);11.1.1.3.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11.1.1.4.4.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1.2.2.商务技术文件:11.2.2.1.1.1.投标函;11.2.2.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11.2.2.3.3.3.授权代表近一个月内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参保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11.2.2.4.4.4.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11.2.2.5.5.5.符合性审查资料;11.2.2.6.6.6.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1.2.2.7.7.7.商务技术偏离表;11.2.2.8.8.8.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11.3.3.报价文件:11.3.3.1.1.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1.3.3.2.2.2.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和中标服务费结算信息表。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12.投标文件的编制12.1.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投标人的风险。12.2.2.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3.3.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3.1.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3.2.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13.3.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14.投标文件的提交、补充、修改、撤回14.1.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14.2.2.电子交易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投标文件。14.3.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情况延长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5.备份投标文件15.1.1.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或者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1份,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5.2.2.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DVD光盘或U盘中。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合体投标的,包装物封面需注明联合体投标,并注明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名称和联合协议中约定的牵头人的名称)。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5.3.3.直接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招标公告中载明的开标地点将备份投标文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15.4.4.以邮政快递方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先将备份投标文件按要求密封和标记,再进行邮政快递包装后邮寄。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过程中,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15.5.5.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6.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4.2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7.投标有效期17.1.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无效。17.2.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17.3.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无效。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18.开标18.1.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18.3.3.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9.资格审查19.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19.2.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19.3.3.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19.4.4.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0.信用信息查询20.1.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20.2.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0.3.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4.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评标21.评标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六、定标22.确定中标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评审报告送交、采购结果确定和结果公告均在线完成。为进一步提升采购结果确定效率,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将评审报告在线送交采购人。采购单位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线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发出。23.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23.1.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也可以以纸质形式进行中标通知。23.2.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开标记录、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评分汇总及明细。23.3.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合同授予24.合同授予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25.合同的签订25.1.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25.2.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5.3.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25.4.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6.履约保证金26.1.1.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履约保函,项目验收结束后应及时退还,延迟退还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6.2.2.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26.2.2.1.1.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6.2.2.2.2.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26.2.2.3.3.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27.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前台大厅选择金融服务-【保函保险服务】出具预付款保函,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八、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28.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28.1.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8.2.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3.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28.4.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28.5.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9.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九、验收30.验收30.1.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0.2.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0.3.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0.4.4.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3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背景为了规范检验部门定期检验工作,加强安全管理,切实保障罐车的安全运营。同时根据委省政府“1612”和省局“1+10+X+Y”数字化工作体系总要求,围绕院数字化工作“1+2+6+N”总体布局规划,结合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条例,建设罐车基地智慧安防系统,保障罐车检验基地安全。二、建设目标(一)罐内作业安保子系统罐内作业子系统主要依托于智能安全帽上的气体分析模块对罐内的气体检测并发送到后台,借助安全帽上的摄像头实时监控罐内作业情况,借助安全帽的实时对讲及一键SOS呼救功能实现安全作业的需求。总系统通过集成的方式与智能安全帽系统进行交互及调用,实现罐内作业子系统的需求。(二)AI分析子系统AI分析子系统依靠前端摄像机采集的视频,传入AI融合巡检超脑进行分析,巡检超脑通过大模型的计算,可实现对安全帽佩戴识别、工作服着装识别、安全绳穿戴识别、陌生人脸识别(非法人员闯入)、火灾识别、烟雾识别、外来大型物体识别、吸烟识别、玩手机识别等场景的识别。巡检超脑识别到上述场景后,发送对应的事件到后台,后台根据预设的规则判断是否需要告警。发送到后台的告警都会同时记录下当时情景的图片,以供后期回看。(三)告警管理子系统告警管理子系统对所有的告警进行统一展示和管理,包括告警类别管理、告警记录管理、告警处置管理。整合基地原有消防报警、视频监控、一键报警等系统资源,当报警发生时,可联动就近视频监控并自动弹窗。(四)基地管理子系统基地管理子系统对基地内的设备、检验人员、驾驶人员、车辆检验进度、AI模型等信息进行管理,同时也与罐内作业子系统、AI分析子系统进行数据交换,也与外部系统如微信通知、短信通知系统连接,从而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五)系统安全架构系统为避免遭受攻击后,业务数据丢失、泄露、破坏等安全问题,可能造成对公司、员工的权益造成严重损害,依据GB/T22240-2020《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和公司《关于深化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与备案相关工作的通知》(信息运安[2010]116号),参照公司现有系统定级情况,平台的业务信息安全保护等级(S)定为二级,系统服务安全保护等级(A)定级为二级,整体安全保护等级定为二级(S2A2G2)。该安全防护框架体将遵循公司信息安全防护总体框架体系,遵循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和Q/GDW1594—2014《国家电网公司管理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技术要求》。三、系统架构表现层PCweb端电视大屏端移动端01基地安防02作业规范03罐内监测04应急管理05全局可视工位/人员实时管理在离岗检测罐内视频监控事件预警中心360全景实时监控险情检测非法闯入工作服着装检测罐内气体检测应急视频联动数字化安全看板常规作业检测入罐人员安防应急处置流程指标分析AI平台巡检管理数据标注高空作业检测紧急救援呼叫记录回溯分析安全简报A模型训练未戴安全帽识别未穿工作服识别未系安全绳识别玩手机识别检测平台气体浓度采集模型脑电检测仓库无关人员进入识别烟雾火点识别大型物体闯入识别抽烟识别管理平台事件中心流程引擎以太网4G/5G网络蓝牙连接WiFi网络AP设备皮基站POE网络交换机星光网络摄像机热成像摄像机气体分析模智能安全帽A边缘盒子AI一体机01基地安防02作业规范03罐内监测04应急管理05全局可视工位/人员实时管理在离岗检测罐内视频监控事件预警中心360全景实时监控险情检测工作服着装检测罐内气体检测应急视频联动数字化安全看板业务层非法闯入常规作业检测入罐人员安防应急处置流程指标分析巡检管理高空作业检测紧急救援呼叫记录回溯分析安全简报统—安AI平台数据标注A模型训练未戴安全帽识别未穿工作服识别未系安全绳识别玩手机识别全模型集平台层检测平台气体浓度采集脑电检测仓库成无关人员进入识别烟雾火点识别大型物体闯入识别抽烟识别管理平台事件中心流程引擎连接层以太网4G/5G网络蓝牙连接WiFi网络AP设备皮基站POE网络交换机设备层气体分析模智能安全帽AI一体机星光网络摄像机热成像摄像机气体分析模智能安全帽A边缘盒子AI一体机四、项目内容(一)罐内作业安保子系统1.氧气浓度检测实时检测罐内氧气浓度,并传输到后台,后台实时存储氧气浓度值,生成氧气浓度曲线,并与设定阈值比较,一旦浓度低于设定值,通过4G信号传输至系统平台触发警报并通知基地负责人。氧气浓度测量范围:(0~30.0)%VOL,检测分辨率:0.1%VOL。2.可燃气体检测集成在安全帽上的可燃气检测模块实时检测可燃气体浓度,并通过4G信号传输到后台,后台根据数据生成可燃气浓度曲线,并与设定的阈值比较,一旦超过阈值,立即报警并通知基地负责人。甲烷浓度测量范围:(0~100)%LEL,检测分辨率:1%LEL。3.脑电波检测对脑电波进行信息检测和分析,支持清醒、脱帽、睡眠、疲劳和晕厥等状态检测功能。后台接收到晕厥状态时,生成报警并通知相关人员;接收到疲劳和睡眠状态时,生成一条事件。4.高保真通话智能安全帽通过集成降噪麦克风,可实现与其他人员的高保真通话。5.跌倒告警智能安全帽通过集成跌倒检测模块,可以在检验人员跌倒的时候发送一条记录到后台。6.一键呼救智能安全帽上集成了一键呼救按钮,当检验人员察觉到意外情况时,可主动按下此按钮通知基地相关人员,基地人员在接收到呼救报警后,可采取相应的措施,以在第一时间展开救援。(二)AI分析子系统1.安全帽佩戴识别通过安装在水泥柱和车位地面立柱上的星光摄像机捕捉基地现场的画面,运用超脑里的AI算法对图像进行分析,判断人员是否佩戴安全帽。一旦发现未佩戴安全帽的人员,系统会立即发出警报,提醒管理人员及时处理。2.工作服着装识别水泥柱和地面立柱上的摄像头采集的图像数据经AI超脑识别为人体;然后,人体图像数据经特征提取模型提取工服特征;最后,与底库中的工服进行比对,如果比对成功表明画面人员已穿工服,如果未匹配到底库工服,表明画面人员未穿工服,此时生成一条告警存储在系统中供后续处理。3.安全绳穿戴识别水泥柱上的摄像头采集罐车顶部作业人员的视频,并发送给AI超脑进行是否穿戴安全绳识别,当监测到作业人员未按要求系安全绳时,向系统发送一条告警,从而消除高空作业人员坠落的隐患。4.非法人员闯入识别在为了准确识别非法人员闯入,系统需结合摄像头识别数据、rfid识别数据、智能安全帽上报数据进行综合研判,同时在检验流程上也进行细化,以便提取到准确的数据。驾驶员到前台完成基本信息登记后,接待人员采集驾驶人员的人脸信息录入系统,然后发放一个嵌有rfid标签的安全帽给驾驶人员,驾驶人员佩戴安全帽后驾驶车辆进入检验工位,然后下车步入驾驶员休息区等候,待车辆检验完毕后,驾驶员将车辆驶出检验工位,然后携带安全帽到前台,先归还安全帽,再办理离场登记,整个流程结束。当嵌有rfid的安全帽进入检验区域时,系统获得通知,此时系统清楚在检验区域范围内的rfid安全帽数量;当戴有安全帽的人员进入检验区域时,摄像机能识别该场景,通知系统,系统清楚此时检验区域内的安全帽数量,系统比较二者的值是否相同,若摄像机识别到的数量大于rfid的数量,则说明有未授权的人员进入检验区域,系统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另外,安装在水泥柱上的摄像头、车道之间地面立柱上的摄像头、检验人员休息室内摄像头、驾驶员休息室内摄像头采集视频到AI超脑,AI超脑与人员数据库中的数据比对,检查是否是检验人员(检验人员人脸库提前录入),以及是否是车辆登记过程中录入的驾驶员人脸,如果识别到不是人脸库里的人员,则向系统发出告警并通知基地相关人员。5.火灾、烟雾识别通过安装在基地四面墙上的热成像摄像头采集视频到AI超脑,AI超脑实时分析视频中是否火点、烟雾的情况,如果有,则向系统发送一条报警信息,系统再通过短信及时通知基地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确认是否有详情发生,从而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6.外来大型物体识别安装在水泥柱上的摄像头、车道之间地面立柱上的摄像头采集视频传送到AI超脑,AI超脑通过模型比对,确定画面中是否有轿车、三轮车等物体,如果有这些类型的物体,则发出大型物体进入告警,并通知相关人员处理。7.吸烟识别安装在水泥柱上的摄像头、车道之间地面立柱上的摄像头、检验人员休息室内摄像头、驾驶员休息室内摄像头采集视频传送到AI超脑,AI超脑通过模型比对,确定画面中是否有吸烟行为,如果有,则生成一条告警通知系统,系统再通过短信、音柱等方式提醒。8.玩手机识别安装在水泥柱上的摄像头、车道之间地面立柱上的摄像头采集视频传送到AI超脑,AI超脑通过模型比对,确定画面中是否有玩手机行为,如果有,则生成一条告警通知系统,系统再通过短信、音柱等方式提醒。(三)告警管理子系统1.告警类别管理统一对告警进行类别划分,如按严重级别设置为I级告警、II级告警、III级告警,每种级别可通知到不同的人员,以及设定不同的通知方式。通知方式可以分为邮件通知、短信通知、现场音柱语音播报、微信订阅消息通知等。可以根据规则对不同种类的告警设置不同的告警类别。2.告警记录管理每次上报的告警,都会生成一条告警记录。查看这条告警的时候,可以一并查看到这条告警当时的环境状态,包括视频、图片和数据。比如一条未戴安全帽的告警,会将当时现场的照片作为告警的数据一起存放,或者一条氧气浓度低的告警,会将告警时罐内氧气浓度值信息存放,使用者在查看告警记录的时候可以清晰知道当前情况,从而快速处理。3.告警处置管理每一条告警,都需要人工查看和处置。告警有可能是轻微的,如吸烟和工作时玩手机,此情况下通过远程喊话等方式即可处置;有些是较严重的告警,如罐内人员晕倒,需立即到现场核实并处置,还有一些可能是误报,核实后可解除告警。4.查看氧气和可燃气体浓度通过气体检测模块上传的氧气和可燃气体浓度值,绘制浓度曲线,以直观的方式查看各气体含量浓度,可按时间段查询。(四)基地管理子系统1.全局360环视除了已有的全局数字化看板之外(如建设方案中的软件呈现),使用视频拼接技术,实现基地全局可视。(1)超大视场角:将三组竖屏&竖屏的拼接图像并排展示,横向、纵向视角均能兼顾。(2)合成编码:拼接软件对拼接好的视频进行合成编码。(3)录像存储,同步放像:存储每个前端摄像机的原始码流、存储合成编码的码流。回放时支持同步放像功能。2.设备管理对基地内的所有设备进行管理,包括不同类型的摄像头、安全帽、音柱、AI融合超脑,设备安装位置、网络信息、设备编号、设备类型等。可以对设备进行增删改查的操作,可实时查看设备的在线、离线情况。3.检验人员管理对基地内的所有检验人员进行管理,包括人员姓名、人脸照(同步到AI融合超脑人脸库),以便在进行陌生人闯入识别的过程中进行人脸比对。可以单独增加检验人员,也可通过excel批量导入检验人员,还可以对检验人员进行编辑和删除。4.驾驶人员管理驾驶人员在来到基地前台登记检验的过程中,由前台接待人员录入检验信息,同时通过拍照摄像头对驾驶人员拍一张人脸照,同步到AI融合超脑人脸库中,当驾驶人员进入检验基地时,AI陌生人识别系统才能正确识别到该人员为有效人员。5.车辆检验进度信息实时从罐车基地数字化系统中同步当前基地内在检车辆的检验进度信息,并显示在驾驶人员休息区的电视大屏幕上,让驾驶人员及时了解当前检验进度,提供更好的服务体验。6.AI模型信息管理由于AI超脑自带的模型并未涵盖需求中的所有场景,比如特检院自己的工作服,以及三轮车等大型外来物体,所以我们还需要对AI模型进行训练,以便提高识别的准确率,所以我们需要对这些模型进行管理,并推送到AI超脑中。后期实际使用过程中,若发现有模型识别不准确的情况,也会优化对应的模型并下发。7.大小屏展示通过大屏统一展示告警记录数、已处置告警记录数、未处置告警记录数、按类型统计不同的告警数量、按周、月、年展示告警数量曲线等信息。构建各基地、检测车道安防指数以及每一辆罐车检测时的健康指数和数字报表。建设成实时的基地、车道、罐车三位一体的健康“晴雨表”,并支持安全简报输出五、主要设备配置及要求设备清单一览表区域设备名称套数备注驾驶员休息区网络摄像机1驾驶员休息区智能电视机1驾驶员休息区智能音柱1承压检验区网络摄像机11承压检验区热成像相机4承压检验区智能音柱1承压检验区鱼眼摄像机1承压检验区全千兆云管理PoE交换机(24口)1承压检验区AI融合巡检超脑1承压检验区AI盘20承压检验区定位基站4承压检验区智能电视机1承压检验区定位标签10承压检验区智能安全帽5常压检验区网络摄像机17常压检验区热成像相机4常压检验区智能音柱1常压检验区鱼眼摄像机1常压检验区全千兆云管理PoE交换机(24口)1常压检验区AI融合巡检超脑1常压检验区AI盘24常压检验区定位基站4常压检验区定位标签10常压检验区智能安全帽8主要设备技术参数要求序号名称参数备注1网络摄像机1.最高分辨率不小于400万像素,并在此分辨率下可输出30 fps实时图像,图像更流畅,支持透雾,支持宽动态120 dB;设备内置电动变焦镜头,变焦过程平稳;2.支持开放型网络视频接口,ISAPI,GB/T28181-2016,ISUP5.0,视图库;3.支持标准的256 GB MicroSD/MicroSDHC/MicroSDXC卡存储,支持10 M/100 M自适应网口;4.标配2个内置麦克风;5.支持三码流技术,支持同时20路取流;6.支持三级用户权限管理,支持授权的用户和密码,支持IP地址过滤;7.防护等级:IP67;8.1路音频输入,1路音频输出,1路报警输入,1路报警输出(报警输出最大支持DC12 V,30 mA);9.传感器类型:1/2.7"" Progressive Scan CMOS10.焦距&视场角:2.7~13.5 mm:水平视场角:96.6°~29.7°,垂直视场角:51.7°~16.7°,对角视场角:114.2°~34° 11.补光灯类型:默认红外补光,可切换暖白光12.补光距离:暖白光:最远不小于30m13.红外灯:最远不小于50m14.防补光过曝:支持防补光过曝开启和关闭,开启下支持自动和手动,手动支持根据距离等级控制补光灯亮度15.视频压缩标准:H.265/H.264/MJPEG 16.SD卡扩展:内置MicroSD/MicroSDHC/MicroSDXC插槽,最大支持256 GB17.音频:1路输入(Line in),1路输出(Line out),2个内置麦克风18.报警:1路输入,1路输出(报警输入支持开关量,报警输出最大支持DC12 V,30 mA)19.接口类型:外甩线 20.存储温湿度:-30 °C~60 °C,湿度小于95%(无凝结)21.启动和工作温湿度:-30 °C~60 °C,湿度小于95%(无凝结)22.防护:IP67 "2热成像相机1.★支持吸烟检测、火点检测、烟雾检测、温度异常2.智能资源切换:不支持火点检测、吸烟检测同时开启,支持测温功能与上述一种智能功能同时开启,烟雾检测支持与测温功能、火点检测、吸烟检测同时开启3.支持音频异常探测等功能4.支持测温功能:支持普通测温,专家测温检测;可以画最多10个点,1条线,10个区域检测5.支持AI开放平台6.支持线性、直方图、自适应等热成像AGC模式,支持DDE、3D DNR7.支持双光融合、叉车去误报、太阳反光去误报等智能算法8.热成像分辨率:256 × 1929.热成像焦距:3mm10.热成像视场角:50°×37.2°11.测温精度:±2°C或者读数的±2%(取最大值) 12.测温范围:-20 °C~550 °C13.目标物最远测温距离(以0.1×0.1米为准):≥4.5m14.火点最远报警距离(以0.1米*0.1米为准):≥18m15.吸烟检测最远报警距离:≥4.5m 16.可见光分辨率:2688 × 152017.可见光补光功能:红外补光最远不少于30米18.可见光焦距:419.可见光视场角:84.0°×43.1° 20.报警联动:1个内置白光灯、1个内置扬声器,支持联动白光报警、支持联动声音报警(语音可自定义)21.防火监测应用:支持吸烟检测、火点检测、烟雾检测、温度异常 22.报警输入:支持2路DC 0~5 V报警输入 报警输出:支持2路常开型继电器输出,报警类型可设置 音频输出:1路3.5mm Impedance: 600Ω 音频输入:1路3.5 mm Mic in/Line in interface. Line input: 2-2.4 V[p-p] PoE (802.3af, class 3): 36 V to 57 V, 0.24 A to 0.15 A, Max. 8.5 W23.工作温度和湿度:-40 °C~70 °C, <95% RH24.防护等级:IP673鱼眼摄像机1."支持开放应用平台(HEOP),可配套线上应用商城和管理平台,对智能应用进行安装、卸载、升级,并可导入第三方智能应用,共享算力≥2T、系统内存≥60MB、智能内存≥800MB、eMMC存储资源≥2048MB;2.支持2种智能资源模式切换:人数统计、倾斜客流;3.★人数统计:支持同时运行区域关注度、路口分析、热度图功能;4.★区域关注度:1、支持最多8个区域,每个区域支持单独的布防时间和联动方式;2、支持生成报告对比不同区域的排队效率,展示队列的状态变化;3、支持联动录像、报警输出;5.路口分析:支持人员路口运动方向统计;分析路口数量:1个,路口出口最大支持10条;6.★热度图:1、支持图像化的方式展示配置区域的访问热度(用人数或者停留时间计算得出);2、支持两种热度图报告形式,空间热度图和时间热度折线图;3、支持定时上传热度数据;4、支持查询获取热度伪彩图;5、数据存储在Flash中,无需额外存储介质;7.★倾斜客流:基于行人分析,统计指定场景内目标人员进入、离开和经过的情况,至多支持3个识别区域,128个目标;8.★Smart事件模式: 支持越界侦测,区域入侵侦测,进入/离开区域侦测,徘徊侦测,人员聚集侦测,快速运动侦测,停车侦测,物品遗留/拿取侦测,场景变更侦测,音频陡升/陡降侦测,音频有无侦测,虚焦侦测;9.系统功能:支持开放型网络视频接口、ISAPI、GB/T28181、OTAP和E-HOME协议接入;支持同时20路取流;支持萤石平台接入;10.支持2路Mic输入,支持降噪算法;11.支持硬解展开模式:原图模式、180°全景模式、180°双通道全景模式、全景模式、4PTZ模式、原图+3PTZ模式、4PTZ融合模式;12.支持软解展开模式:鱼眼原图、180全景、360全景全景、360全景+PTZ、360全景+3PTZ、360全景+6PTZ、360全景+8PTZ、2PTZ、4PTZ、鱼眼+3PTZ、鱼眼+8PTZ、半球、AR半球、圆柱展开;13.支持吸顶装、壁装、吊装、桌面装;14.安全服务:支持三级用户权限管理,支持授权的用户和密码,支持IP地址过滤;15.最大分辨率:3504 × 350416.最低照度:彩色:0.03 Lux @(F2.2,AGC ON)17.黑白:0.006 Lux @(F2.2,AGC ON),0 Lux with IR 焦距&视场角:水平视场角:180°,垂直视场角:180° 景深范围:0.2 m~∞ DORI:D(发现):27.9 mO(观察):11.1 mR(认出):5.6 mI(识别):2.8 m 18.补光灯类型:红外灯 防补光过曝:支持19.视频压缩标准:主码流:H.265/H.26420.子码流:H.265/H.264/MJPEG 21.网络:1个RJ45 10 M/100 M/1000 M自适应以太网口22.SD卡扩展:内置MicroSD/MicroSDHC/MicroSDXC 插槽,最大支持不少于256 GB 内置麦克风:2个内置麦克风,支持降噪算法 内置扬声器:支持23.音频:1路3.5 mm音频输入(Line in),1路3.5 mm音频输出(Line out),2个内置麦克风,1个内置扬声器24.报警:1路输入,1路输出(报警输入支持开关量,报警输出最大支持DC24 V,1 A),接口类型端子座 RS-485:1个RS-485(半双工模式,支持自适应HIKVISION,Pelco-P,Pelco-D协议),接口类型端子座 25.存储温湿度:-40 °C~60 °C,湿度小于95%(无凝结)26.启动和工作温湿度:-40 °C~60 °C,湿度小于95%(无凝结)27.加热模块:支持28.文件系统双备份:支持29.安装条件:吸顶装、壁装、吊装、桌面装 30.防护:IP67 "4全千兆云管理PoE交换机1.24个10/100/1000Base-T RJ45端口,2个千兆SFP光口1~24号千兆RJ45端口支持IEEE 802.3af/at标准PoE供电整机最大PoE供电功率为375W,单端口最大PoE供电功率为30W2.支持商云APP端及Web端远程管理3.支持ERPS环网协议,RPL配置,支持环网数5,收敛时间≤50ms4.支持智能开局、异常告警、快速排障5.支持802.1Q VLAN、Port VLAN、QoS、带宽控制、风暴抑制6.支持端口汇聚、端口镜像、端口监控、线缆检测、环回保护7.支持云管理、VLAN隔离、标准交换三种工作模式5AI融合巡检超脑1.4U标准机架式24盘位超脑NVR 1+1冗余电源 支持硬盘热插拔2.2个HDMI,1个VGA,双异源输出,支持双4K输出3.支持满配12TB硬盘(总容量可达288TB)4.4个10M/100M/1000Mbps网口5.2个USB2.0接口、1个USB3.0接口6.1个eSATA接口7.报警IO接口:16路报警输入,8路报警输出8.输入带宽:≥768Mbps9.输出带宽:≥512Mbps10.接入能力:256路H.264、H.265格式高清码流接入11.解码能力:最大支持20×1080P12.★5合1 AI融合巡检,集成人、车、行为、事件、AIOP 5大类多种算法于一体一、人(包含3种算法)1、人脸识别:人脸抓拍+人脸比对(≥64个名单库+50万张库容)分析模式:实时视频分析2、人数统计:倾斜客流统计+区域人数统计(64人以内)分析模式:实时视频分析3、安全帽反光衣:安全帽(颜色:红黄蓝白橙)+反光衣(颜色:绿橙),可选增加人脸比对编排分析模式:实时视频分析、轮巡视频分析、中心视频分析二、车(包含2种算法)1、机动车识别:车牌识别(含车牌颜色)+车辆属性识别(含车辆颜色、车辆主子品牌、车辆类型)(主要针对加油站)分析模式:实时视频分析2、非机动车识别:电瓶车+自行车分析模式:实时视频分析、轮巡视频分析、定时抓图分析、图片导入分析、中心视频分析三、行为(包含4种算法)1、街面行为分析:人员倒地+人员聚集+快速移动(奔跑)+剧烈运动(打架)分析模式:实时视频分析、轮巡视频分析2、岗位行为分析:在离岗+睡岗(趴睡)+玩手机+人数异常+人员滞留分析模式:实时视频分析、轮巡视频分析、定时抓图分析、图片导入分析、中心视频分析3、周界防范:区域入侵+越界侦测+进入区域侦测+离开区域侦测分析模式:实时视频分析4、抽烟打电话:抽烟+打电话识别(主要场景企业园区、加油站,支持二次检测)分析模式:实时视频分析、轮巡视频分析、定时抓图分析、图片导入分析、中心视频分析四、事件(包含3种算法,其中街道不支持虚拟引擎,需要独占整颗GPU)1、街道事件:垃圾管理(垃圾满溢、打包垃圾、晾晒垃圾)+摊位管理(占道经营、店外经营、游摊小贩)+街面管理(乱堆物料、经营撑伞、违规广告、沿街晾晒)+车辆管理(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分析模式:定时抓图分析2、烟雾火点:近距离烟火检测(室内、园区)+远距离烟雾检测(秸秆燃烧、森林防火)分析模式:实时视频分析、轮巡视频分析、中心视频分析3、通道占用(室内消防通道占用)分析模式:实时视频分析、轮巡视频分析、定时抓图分析、中心视频分析。五、AIOP1、支持检测、分类、检测+分类、语义分割、实例分割、图像比对、算法编排等AI模型加载运行分析模式:实时视频分析、轮巡视频分析、定时抓图分析、中心视频分析。6智能安全帽1.支持4G通讯2.处理器cat 13.电池容量≥3500mAh4.操作系统baba.0S5.按键功能SOS 键、开关、照明、尾灯6.五重定位北斗、BT、AGPS、WIFI、蓝牙7.频段全球 21 个频段,2G/3G/4G 全网通8.SIM 卡内置物联网卡9.工作环境温度-20°C~50°C10.测量范围 10.1★甲烷:( 0~100 )%LEL10.2一氧化碳:(0~1000)ppm10.3硫化氢:(0~100)ppm10.4★氧气: (0~30.0)%VOL11.检测分辨率 11.1★甲烷:1%LEL11.2一氧化碳:1ppm11.3硫化氢:1ppm11.4★氧气:0.1%VOL12.检测精度 ≤±3%FS13.防水等级IP65 及以上14.▲防爆标志Ex ib llc T4 Gb;15.电池可拆卸16.产品功能SOS呼救,照明灯,警示尾灯,电子围栏17.软件功能电子围栏,人员定位,历史轨迹,劳务实名管理。★该设备供货时须针对甲烷及氧气检测精度提供省级及以上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出具的检定/校准证书7音柱1.线性音频输入,可以播放外部音源扩音喊话。2.支持多通道接收处理功能。3.内置 3M 音频存储空间(可达60-120秒语音),可以通过外置 USB 接口擦除拷贝,支持两路触发报警,通过触发播放预设语音节目。4.内部功放具备过热、过压、短路等保护功能。5.输出音量可调节。6.高保真度音箱功放,内置 D 类数字功放,效率高。7.安装方式简便易捷。8.DC12V 直流电工作。8AI盘1."3.5 HDD,4TB,7200RPM, 256MB, SATA 6Gb/s2.高转速:≥7200rpm3.支持RAID应用(搭配NVR)4.高达256MB缓冲区,流畅存储视频有效防止丢帧5.MTBF(平均故障间隔时间):不小于200万小时6.年写入负载:不小于550TB7.24×7全天候高效稳定运行。9rfid读写器性能参数1.射频功率: 20dBm~30dBm(软件可调)2.读标签距离:使用12dBi天线>30m3.写标签距离: 使用12dBi天线>5m4.连接能力通讯口:串口和RJ45TCP/IP界面 :RJ45以太网界面RFID标准工作频率: 902~928 MHz(中心频率915MHz)天线: 圆极化/线性化天线支持协议: ISO18000-6C (EPC C1 GEN2)防冲撞: 每秒能读取300张标签适用电子标签: UHF频段EPC global Class 1 Gen2标准标签,如Ti、Philips、UPM、Avery Dennison等Gen2标签。10智能电视机1.具备智能语音助手2.WIFI频段 2.4G&5G3.存储内存 ≥32GB4.系统 Android5.背光方式 直下式/DLED6.运行内存/RAM ≥2GB7.亮度 200-300尼特8.响应时间 ≤9.5ms9.屏幕比例 16:910.屏幕分辨率 超高清4K。六、商务要求服务时间及地点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交付。服务地点:按照采购人要求。履约保证金无。付款条件第一次付款:自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总价的40%。第二次付款:项目初验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总价的20%。第三次付款:项目终验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总价的40%注:以上每笔款项支付前,中标人需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如届时产生纠纷,则在纠纷处理完毕之后予以支付。维保期自项目终验之日起,免费运维至少1年。(投标人可提供更长的免费维保期)七、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安防系统相关应用项目业绩。2.投标人具有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投标人应具有二级等保备案证明(及以上),安防系统相关软件著作权。4.投标人应对本项目的现状及建设内容整体的了解情况、熟悉程度、理解情况进行说明。5.人员要求:具有完备的管理组织、项目实施规范和管理制度,提供项目团队整体能力情况(人员经验、职称、学历、技术能力等情况介绍)及人员配置情况,提供人员社保证明及相关业绩、证书等。①项目经理应同时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软件设计师证书。②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或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团队人数在6人及以上。6.投标人应针对整体项目提供合理、可行,具有针对性的总体实施方案。7.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技术重点、难点进行分析,并提供应对措施和相应的咨询服务。8.投标人应提供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安排及保障措施。9.投标人应提供科学合理的质量保障措施。10.投标人应提供成果和文档资料交付方案。11.投标人应提供完整的培训方案(需包含系统操作手册、培训时间(培训周期需一周内完成并制定进度计划表)、培训人员(需包含产品、研发、运维人员))。12.投标人应提供有针对性的售后服务方案。13.投标人应提供功能测试、试运行方案,提供设备现场施工技术方案和措施。六、验收要求1.乙方在项目完成后进行内部自行验收,验收完成后向甲方提交正式申请验收报告。乙方应将项目执行过程及时记录、收集、整理,向甲方递交验收申请资料。验收合格后,验收报告经双方共同签字盖章确认。2.验收内容:乙方实际完成的情况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3.验收标准:乙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完成本项目。4.经验收后,乙方服务成果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第四部分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评标标准权重主观分/客观分属性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安防系统相关应用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本项得分不超过1分。(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1客观分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1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和全国认证认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网页截图,状态为有效)3客观分3投标人具有二级等保备案证明(及以上)的得1分,须提供扫描件。1客观分4投标人具备安防系统相关软件著作权,每个著作权得1分,最高得2分。(提供证书扫描件)2客观分5项目现状及建设内容理解: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现状及建设内容整体了解情况、熟悉程度、理解情况等进行打分。分值(0,1,2,3,4)4主观分6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分析内容准确性、科学性、合理性,解决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评分。分值(0,1,2,3,4)4主观分7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总体实施方案等的内容齐全性、结构完整性、思路清晰程度及要点准确性进行打分。分值(0,1,2,3,4)4主观分8针对采购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四、项目内容和五、主要设备配置及要求完全满足或优于的得30分;不符合(负偏离)件项目技术需求及建设需求中标注“▲”条款(不可偏离)的投标无效,标记“★”的指标低于招标需求(负偏离)的或未做出明确响应的每项扣2分,对其他未标记的指标低于招标需求(负偏离)的或未做出明确响应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30客观分9项目团队//9.1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软件设计师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及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任一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不提供不得分。3客观分9.2项目组成员中(项目负责人除外)拟派人员中具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系统架构设计师的,每具有一项证书得1.5分,最高不超过3分,每项证书不重复得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及项目组成员近三个月任一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不提供不得分。3客观分9.3拟派项目组成员6人及以上,得2分;少于6人,不得分。(提供项目组人员清单和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2客观分1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的科学性、有效性与项目的匹配程度进行评分。分值(0,1,2,3,4)4主观分1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功能测试、试运行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情况进行评分。分值(0,1,2,3)3主观分1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用户培训方案的培训内容、培训流程的可操作性进行评分。分值(0,1,2,3)3主观分1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承诺;服务响应时间;用户系统故障的响应、响应时间、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项目维护计划的可行性、完整性以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详细程度、可行性、针对性进行评分。分值(0,1,2,3)3主观分14投标人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免费维保期前提下,免费维保期每增加1年得1分(不足一年不得分),最高得2分。2客观分15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设备现场施工技术方案和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情况进行评分。分值(0,1,2,3)3主观分16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最低报价为满分;按[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5]的计算公式计算。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5客观分*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1、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评标标准评标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3.2.2.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3.汇总商务技术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人一份评分表,进行独自打分并签名。在统计得分时,如发现某一单项评分超过评分细则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评分表无效。投标人商务技术部分的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3.4.4.报价评审。3.4.4.1.1.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3.4.4.1.1.1.1.1.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4.4.1.1.1.2.2.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4.4.1.1.1.3.3.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4.4.1.1.1.4.4.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4.4.1.1.1.5.5.5.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3.4.1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3.4.4.2.2.2.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3.4.4.3.3.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3.4.4.4.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4.5.5.5.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本项目不适用)3.5.5.排序与推荐。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量:1名。3.6.6.评分时保留小数点后1位小数,计算评分值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3.7.7.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4、评标中的其他事项4.1.1.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2.2.投标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4.2.2.1.1.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资格文件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4.2.2.2.2.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4.2.2.3.3.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2.2.4.4.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2.2.5.5.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4.2.2.6.6.6.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4.2.2.7.7.7.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2.2.8.8.8.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2.2.9.9.9.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4.2.2.10.10.10.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4.2.2.11.11.11.投标人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4.2.2.12.12.1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4.2.2.13.13.13.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4.2.2.14.14.14.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5.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5.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5.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5.3.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4.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6.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作,并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7.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7.1.1.未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2.2.已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3.3.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中标人;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7.4.4.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7.5.5.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7.1-7.4规定处理。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双方协商后根据相关制度确定)甲方: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乙方:一、定义1.1“合同”即由甲乙方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1.2“合同价格”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供应商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采购人应支付给供应商的款项。1.3“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服务。1.4“甲方”系指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1.5“乙方”系指经评审最终确定的中标人。1.6“现场”系指将要进行项目实施的地点。二、合同内容。三、建设周期服务期:。四、免费运维期年五、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1.本次项目总价包干。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付款方式如下:第一次付款:自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第二次付款:项目初验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0%;第三次付款:项目终验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2.履约保证金无。六、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七、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甲方有权选择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解除合同。3.在服务期内,乙方应提供7×24小时的售后现场服务,并保证在系统发生故障的30分钟内响应,2小时以内到现场,4小时以内解决问题(节假日也不例外)。八、转包或分包1.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2.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日内,受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4日内想对方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仲裁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了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必须由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十二、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甲方(盖章):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地址: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开户银行:账号:合同签发日期:年月日第六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资格文件部分目录(1)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页码)(2)联合协议………………………………………………………………(页码)(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页码)(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页码)一、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我方参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联合协议(如果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附件5)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和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7),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四、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商务技术文件部分目录(1)投标函…………………………………………………………………………(页码)(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页码)(3)分包意向协议…………………………………………………………………(页码)(4)符合性审查资料………………………………………………………………(页码)(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页码)(6)商务技术偏离表………………………………………………………………(页码)(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页码)一、投标函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我方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天(不少于90天),本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2.1资格文件:2.1.1承诺函;2.1.2联合协议(如果有);2.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2.1.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2商务技术文件:2.2.1投标函;2.2.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2.2.3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2.2.4符合性审查资料;2.2.5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2.2.6商务技术偏离表;2.2.7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2.3报价文件2.3.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2.3.2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3、我方承诺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4.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4.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4.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5、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适用于非联合体投标)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签发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联合体投标)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名义处理(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政府采购投标的一切事项,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告知。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近一个月内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参保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人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反面: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三、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附件6);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四、符合性审查资料序号实质性要求需要提供的符合性审查资料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需要使用电子签名或者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见投标文件第页2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函见投标文件第页3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相应的材料(“▲”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招标文件无其它实质性要求的,无需提供)见投标文件第页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五、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文件中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目录”提供资料)六、商务技术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投标文件章节及具体内容偏离说明12……投标人保证:除商务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七、政府采购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我单位响应你单位项目招标要求参加投标。在这次投标过程中和中标后,我们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并郑重承诺:一、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赠送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回扣以及中介费、介绍费、咨询费等好处费;二、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报销应由你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向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四、不为项目有关人员及部门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五、不为项目有关人员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等提供好处;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坚决抵制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你单位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投标、中标或在建项目的建设资格,有权拒绝我单位在一定时期内进入你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或其他经营活动,并通报浙江省财政厅。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均由我单位承担。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报价文件部分目录(1)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页码)(2)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页码)一、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按你方招标文件要求,我们,本投标文件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如下:如你方接受本投标,我方承诺按照如下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价格完成(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实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单位均为人民币元)序号服 务 名 称数量分项单价备注123...投标报价: 注: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采购内容未包含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名称栏中,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视为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3、特别提示:采购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名称、单价等予以公示。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二、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和中标服务费结算信息表。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本单位在此承诺:如在本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向贵公司按采购文件约定支付中标服务费。供应商(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说明:中标服务费的金额将在中标结果公告网页上明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中标服务费结算信息表中标服务费结算信息表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若中标,中标服务费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普通发票只需要提供纳税识别号,专用发票需要财务确认过的开票信息)纳税识别号:(税务部门备案的)地址:(税务部门备案的)电话:开户行:银行账号:若中标,中标通知书快递接收地址、联系人、电话地址:收件人:电话:1、此表内容填好在开标前发送word版电子稿至邮箱775097315@qq.com。邮件名称为供应商单位名称,以便中标服务费结算。2、中标服务费的金额将在中标结果公告网页上明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附件附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附件2: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3: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4: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我方(投标人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投标单位法定名称章(印模)投标单位“XX专用章”(印模)附件5: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投标。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成员1)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联合体成员2)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成员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联合体成员X,……)提供的全部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_%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_%,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_%。(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五、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6: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分包供应商1名称),(分包供应商1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供应商中小企业合同份额1、(分包供应商X,……)提供的服务全部由小微企业承接,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__%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按评标标准确定的比例给予扣除。供应商拟享受以上价格扣除政策的,填写有关内容。)2、中小企业合同金额达到__%,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__%。(要求合同分包形式参加的项目或采购包,供应商按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要求填写。)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的办法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分包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按本格式和要求提供。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注:1.填写要求:①“标的名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依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填写,不得缺漏;②货物类项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产品制造商的上一年度相关数据,工程和服务项目填报投标人的上一年度相关数据。③今年新成立公司,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④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等3种企业类型,结合以上数据,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的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罐车基地智慧安防管理系统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罐车基地智慧安防管理系统,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填写中型企业、或者小型企业、或者微型企业的一种)(特别提醒:选择其中一种企业类型填写,不要全部写上)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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