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2025年义务教育段教师暑期培训项目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YZSX202504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0 16:44:26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重庆市渝中区教师进修学院预算金额43.71万元
中标单位北京尚睿通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标金额43.70万元
代理单位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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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郑老师:023-63864293
  • 黄老师:023-43300991

正文内容

渝中区2025年义务教育段教师暑期培训项目结果公告 流标多次 按照本项目中标(成交)原则,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包1 限价合计:437,100.00元 专业技能培训服务 需求描述:详见附件 中标(成交)品牌: 无 中标(成交)型号: 无 限价(单价):437,100.00元 数量:1(批) 小计:437,100.00元 投标(报价)供应商数量: 3 通过评审的供应商数量: 3 项目要求最少供应商数量: 3 项目允许最大成交供应商数量: 1 采购结果: 中标(成交) 中标(成交)供应商: 北京尚睿通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时间: 2025-06-05 19:40:40 中标(成交)金额: 437,000.00 元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李常飞,陈涛,万净菊 备注:  采购执行方: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 19112241635 采购需求方:重庆市渝中区教师进修学院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 023-63864293 附件下载: 渝中区2025年义务教育段教师暑期培训项目(0603定稿版).docx 行采家·电子竞采询比文件(综合评分法)项目编号:YZSX202504项目名称:渝中区2025年义务教育段教师暑期培训项目询比人:重庆市渝中区教师进修学院询比代理机构: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六月目录第一篇询比邀请书-1-一、网上询比内容-1-二、资金来源-1-三、供应商资格条件-1-四、网上询比有关说明-1-五、询比保证金(如有)-2-六、其它有关规定-2-七、联系方式-3-第二篇询比项目服务需求-4-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4-二、培训主要内容及要求-4-第三篇询比项目商务需求-5-一、服务期、服务地点及考核-5-二、报价要求-5-三、付款方式-5-四、知识产权-5-五、其他-5-第四篇评审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6-一、评审程序及方法-6-二、无效响应-9-三、采购终止-9-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0-一、网上询比费用-10-二、询比采购文件-10-三、关于质疑和投诉-10-四、成交供应商的变更-11-五、成交通知-11-六、采购代理服务费-11-七、签订合同-12-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13-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17-一、经济部分-19-二、服务部分-20-三、商务部分-21-四、资格条件-22-附件:询比文件报名函-33-第一篇询比邀请书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询比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渝中区教师进修学院(以下简称:询比人)的委托,对渝中区2025年义务教育段教师暑期培训项目进行网上询比,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1、网上询比内容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投标保证金(万元)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渝中区2025年义务教育段教师暑期培训项目43.710其他未列明行业2、资金来源资金已到位,采购预算43.71万元。3、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网上询比有关说明(一)供应商需通过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登记加入“行采家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询比的供应商,请自行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下载本项目询比文件以及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三)询比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四)询比文件发售1、发售期: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5日17:00(工作时间)。2、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3、发售方式:在发售期内,供应商将《询比文件发售登记表》(详见附件)填写完整加盖公章后发送至指定邮箱(2042936078@qq.com)。(五)线上报价要求1.线上报价时间:公告发布后即可报价,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6日12:00。(如不一致,以公告显示时间为准)2.线上报价要求: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行采家·电子竞采进行网上报价,并上传盖章的PDF格式的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交供应商资格。2、线下需提交响应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纸质响应文件密封后需送(可邮寄)至:重庆市两江新区星光五路3号西希云谷3栋(C座)229,收件人:高老师,联系电话:19112241635,收件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六)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1、按时将询比文件发售登记表发送至指定邮箱的供应商;2、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提交的供应商。3、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五、询比保证金(如有)(一)保证金递交1.供应商应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询比内容),并汇至下列账户,转账(汇款)时需备注“保证金+项目编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户名: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重庆大足支行账号:50050100434100000290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二)保证金退还方式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2.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询比人签订合同后,将合同原件送至代理机构备案;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收到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保证金咨询电话:张老师、黄老师023-43300991。六、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询比代理机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询比费用无论询比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比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比。(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联系方式(一)询比人:重庆市渝中区教师进修学院联系人:郑老师电话:023-63864293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桂花园路54号(二)询比代理机构: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高杰电话:023-63059831、19112241635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星光五路3号西希云谷3栋(C座)229第2篇询比项目服务需求1、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深化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根据《2024-2025年渝中区中小学继续教育实施意见》安排组织本项目。旨在通过培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素质,提升职业素养和专业精神;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提升教师心理健康素养;关注学科教学前沿信息,更新教育教学理念,拓展学科专业知识,开阔专业眼界;关注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提升教师数字化教学能力;注重理论的落地生根,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实践指导,磨砺专业能力。2、培训主要内容及要求(一)培训主题:指向素养培育的学科课堂。(二)培训对象和学科:小学语文低段、小学语文高段、小学数学低段、小学数学高段、小学英语、小学道德与法治、小学音乐、小学体育、中小学美术、小学科学(含综合实践)、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道德与法治、初中历史、初中地理、初中物理、初中化学、初中生物学,涉及19个学科,约2500人。(三)培训形式及内容:1、通识培训: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和职业素养培训,提升教师思想素质。2、专题讲座:紧扣主题,注重理论解读与实践应用的融合,加强对教师学科思维及知识技能的培训,学习交流课堂教学改进的经验和方法,促进课堂教学质量的提升。3、课例(案例)分析:结合学段主题分析、探讨学科教学改进的策略和措施。4、培训结束后,每个单设培训学科提交一份图文并茂的培训综述(电子版)。(四)培训人员要求:1、通识课程专家1人,为国内心理健康教育知名专家,专家人员名单须跟采购人协商确定,并经采购人认可;2、专题讲座专家57人,市外邀请13人,市内邀请44人,专家人员名单须跟采购人协商确定,并经采购人认可,专家要求如下:2.1市外:国内知名专家;2.2市内:市内高校(教授、副教授)、研训机构专家、名校校长和名师等,学科教学专家以区级以上学科教研员和一线教学专家为主;3、管理人员:统筹培训管理与评估,协调培训场地和学员餐食,组织学习考勤、纪律监督、会场联络等服务。第三篇询比项目商务需求1、服务期、服务地点及考核(一)服务时间:本项目集中授课2天,具体实施时间以采购人通知及合同签订为准(暂定于2025年6月28日至29日进行学科培训)。(二)服务地点:询比人指定地点。(三)验收方式: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培训情况交询比人审核。调查统计学员满意率达80%以上,由中标人(培训机构)向学员颁发培训合格证书。2、报价要求本次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管理费、人工费(税前)、差旅费、培训费、营业税、场地费、管理费、专家授课费、专家(管理人员)交通费、专家(管理人员)食宿费提供服务所需的各类费用及应缴纳税费和采购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询比人不再补偿。3、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2)无法履约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几种情况:(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未按询比文件及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服务的;(3)、采购人组织初步验收不合格后限期10天进行整改,复验仍然不合格的;(4)、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中标导致不能履约的。(三)合同签订后10天内支付合同的80%,完成项目服务内容,学校组织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剩余的100%。4、知识产权询比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5、其他(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采购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评审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评审程序及方法(一)按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进行。(二)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网上询比。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询比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网上询比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注: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被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2、符合性审查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询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响应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全。响应方案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报价唯一只能在采购预算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采购文件要求。3询比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响应文件内容对采购文件第二篇、第三篇全部内容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询比有效期询比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评审小组对已入围评审的报名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评分,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4、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10%)10分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注:1.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2服务部分(55%)25分1.培训服务方案(25分)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培训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需求分析、培训组织与管理、培训计划等。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25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18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1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4分;方案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1.提供方案(格式自定)2.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指方案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缺少任意一项内容的针对性描述分析或缺少关键分析点,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科学原理错误、措施保障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20分2.质量保障方案(20分)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质量目标、质量保障措施、质量控制措施等。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2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15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10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5分;方案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10分3.应急预案(10分)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措施、应急响应、应急处置方案等。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得7分;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得4分;方案内容存在3处瑕疵得1分;方案内容存在4处及以上瑕疵的或未提供得0分。3商务部分(35%)15分1.服务业绩(15分)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接过类似培训服务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合同得5分,满分15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20分2.培训师资(20分)供应商提供师资库为副高级及以上,每提供1人得2分;此项最多得20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授课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注:1.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1.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对小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1.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一)供应商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二)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签字、盖章;(三)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的;(六)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询比人无法接受的条件。(七)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询比的,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询比的;(八)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询比的;(九)法律法规和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十)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3、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询比人或者询比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本次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网上询比询比人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网上询比费用参与询比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结果如何,询比人和询比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询比采购文件(一)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询比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询比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二)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网上询比。(三)询比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四)保证金(如有)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五、保证金”;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不予退还: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比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服务和商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3.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谈判有效期过后三十天继续有效。3、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询比人或询比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询比人、询比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询比项目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询比人、询比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4、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与询比人签订合同的,询比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5、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询比代理机构将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询比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四)如有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质疑处理完毕后发出成交通知书。6、采购代理服务费1、代理服务费在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以转账形式一次性支付给询比代理机构,并在银行转账(汇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参照如下表执行(单个收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取)。中标金额(万元)招标类型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2、代理服务费缴纳账户户名: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3100096019200111969开户行:工行重庆大足支行注:转账时备注“代理费+项目编号”7、签订合同(一)询比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询比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比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二)询比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补遗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1、定义1.1甲方(需方)即询比人,是指通过网上询比,接受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1.2乙方(供方)即成交供应商,是指成交后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1.3合同是指由甲乙双方按照询比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通过协商一致达成的书面协议。1.4合同价格指以成交价格为依据,在供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财政部门)应支付给供方的金额。1.5技术资料是指合同货物及其相关的设计、制造、监造、检验、验收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2、货物内容(合同内容)合同包括以下内容:货物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数量(单位)等内容。3、合同价格3.1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3.2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所有税费由乙方负担。3.3合同货物单价为不变价。4、转包或分包4.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4.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4.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5.1乙方应按询比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5.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5.2.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5.2.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5.2.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5.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同本项目“第三篇采购商务需求”对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内容的约定。5.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6、付款6.1本合同使用货币币制如未作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6.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票。6.3付款方法:同本项目“第三篇采购商务需求”中关于付款方式的约定。7、检查验收7.1供方应随货物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如是国外进口的货物还须提供入关证明。7.2货物验收供方所交货物的各种质量指标不得低于供方提供样品的质量指标(无样品时按供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技术文件”执行),售后服务质量要求按照询比文件和响应文件的内容执行。供方交货时,需方可根据需要随机抽取一部分货物送有关权威检测部门检测,如检测不合格,供方负责赔偿需方一切损失。7.3货物验收报告应由需方、供方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以此作为支付凭据。8、索赔供方对货物与合同要求不符负有责任,并且需方已于规定交货内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索赔,供方应按需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8.1供方同意需方拒收货物并把拒收货物的金额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付给需方,供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货物所需要的其它必要费用。8.2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需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9、知识产权9.1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9.2若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询比人所有。10、合同争议的解决10.1当事人友好协商达成一致10.2在60天内当事人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可提请询比人当地仲裁机构仲裁。11、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款,或由供需双方约定。12、合同生效及其它12.1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12.2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12.3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12.4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执行。12.5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样本)(采购项目编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项目名称数量综合单价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服务要求二、验收方式三、付款方式: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补遗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正本/副本)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投标日期:目录一、经济部分(一)网上询比报价函二、服务部分(一)服务条款差异表三、商务部分(一)商务条款差异表四、资格条件部分(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1、经济部分(一)网上询比报价函网上询比报价函(询比人):我方收到(项目名称)的询比采购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网上询比。1、我方愿意按照询比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技术服务,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正本份,副本份。3、我方承诺:本次询比的有效期为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询比采购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询比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网上询比采购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询比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地址:电话:联系人:年月日2、服务部分(一)服务条款差异表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请注明具体内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询比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必须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无差异”或正负偏离说明。2、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3、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3、商务部分(一)商务条款差异表项目名称:序号询比项目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请注明具体内容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询比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必须按照询比采购文件要求如实填写,根据投标情况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无差异”或正负偏离说明。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4、资格条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项目名称:致:(询比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项目名称:致:(询比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询比、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询比人):(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询比人、询比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4.我方郑重声明,我方负责人与参与本次竞标的其它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也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如有)(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结束)附件:询比文件报名函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公章)联系人手机号码单位地址邮箱发售人: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1.询比文件购买方式:在询比文件发售期内,供应商将文件购买费转入下列账户中,转账时注明“供应商简称—YZSX202504”,并将《询比文件发售登记表》填写完整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同文件购买费转账截图一起发送至指定邮箱2042936078@qq.com,按要求发送邮箱后方才购买成功。2.缴纳账户:推荐使用微信支付鸿兴小高15123317440(*杰微信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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