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辅助人员劳务派遣项目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5-10-1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1 14:42:01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新乡市城市管理局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河南省新誉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中标金额2246.10万元
代理单位河南乾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城市管理辅助人员劳务派遣
联系方式
  • 卢家亮:13663039823
  • 张校海:13103803191

正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5-10 2、采购项目名称: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辅助人员劳务派遣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0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4月01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由劳务派遣公司向我局派遣150人,从事城市管理相关辅助工作,承担36个月的服务费,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服务费(服装费、招聘考试费、培训费、劳务派遣服务费、商业保险费、税费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2、标段划分:1个标包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4、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质量标准: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6、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36个月)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5-10-1 由劳务派遣公司向我局派遣150人,从事城市管理相关辅助工作,承担36个月的服务费,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服务费(服装费、招聘考试费、培训费、劳务派遣服务费、商业保险费、税费等) 河南省新誉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河南省新乡市小西街30号1号房4楼 22,461,000.00 元 评审总得分:85.64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辅助人员劳务派遣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36个月) 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四、评审专家名单 张佳丽(经济公共服务-经济类)、孙居文(公共服务-技术类)、苗志(公共服务-技术类)、李丽(公共服务-技术类)、王艳(公共服务-技术类)、刘文平(采购人代表)、管予民(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收费金额:65,00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部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373-3028801 新乡市财政局:0373-3688617 新乡市审计局:0373-3696321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乡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人民东路312号 联系人:卢家亮 联系方式:136630398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乾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新中大道与道清路交叉口洪门新村 联系人:张校海 联系方式:131038031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校海 联系方式:13103803191 开标记录表.pdf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doc 附件-服务承诺、开标一览表、中小企业声明函、信用承诺函.doc 附件-招标文件.pdf 开标记录表标段编号:2025ZBDL031号标段名称: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辅助人员劳务派遣项目序号投标单位名称密封情况报价金额(元)交货及完工期备注1新乡市荣绅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良好22453000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36个月)2河南宏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良好22463000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36个月)3河南三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良好22140000.00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36个月)4河南省新誉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良好22461000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36个月)5河南合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良好21340800.00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36个月)6河南德仕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良好22410000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36个月)开标时间:2025-04-0108:30:00五、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新乡市城市管理局的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辅助人员劳务派遣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辅助人员劳务派遣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河南省新誉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人,营业收入为8542万元,资产总额为1998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河南省新人力资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入:魏战永(电子签章)日期:2025年3月20日魏线永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大型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17四、服务承诺临的问题与困难:还有人负责日常事务的管理与协调,为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提供坚实支撑,通过这样的人员配置,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质量保证服务承诺措施(二制定项目工作方案我们将积极主动地配合采购人的工作,在合同生效前后的关键时期,精心编制与河南省新誉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辅助人员劳务派遣项目紧密相关的详细工作方案。这些方质量保证服务承诺措施案涵盖了项目实施的各个方面,为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全面、系统的指导。我公司承诺:若我公司成功中标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辅助人员劳务派遣项1.招聘方案: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的强大优势,对海量的人才信息进行深度挖掘和精准分析。通过设定科学合理的筛选条件,如学历、专业、工作经验、技能水平等,固有优势以及凸显自身的服务特色,精心打造一套科学、合理、实用且完整的实施措快速锁定符合城市管理辅助人员岗位要求的潜在人才。同时,结合线上线下多种招聘施。通过这些措施,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切实保障服务质量,不遗余力地维护采购人渠道,线上利用知名招聘网站、社交媒体平台等广泛发布招聘信息,吸引大量求职者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为新乡市城市管理工作的高效开展贡献我们的力量。的关注:线下积极参加各类招聘会、人才交流会等,与求职者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和交流,深入了解他们的求职意向和能力素质。通过这种多元化的招聘方式,快速响应人一、质量保证目的员需求,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内为项目招聘到合适的人才。我们始终将采购人的利益置于首位,把每一项工作都纳入到精心规划的框架之中。2.考试方案:邀请城市管理领域的专家和资深从业者,结合项目的实际需求和岗为各项工作制定明确且详细的计划,确立严格且合理的标准,确保每一个环节都有章位特点,设计科学合理的考试内容和流程。考试内容不仅包括专业知识的考核,如城可循、有条不紊。通过高效且有序的工作流程,以最快的速度、最优的质量完成采购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还涵盖综合素质的评估,如沟通能力、团队协作人交办的每一项事项。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致力于为采购人节省时间和精力,让采购能力、应急处理能力等。通过笔试、面试、实际操作等多种考试形式,全面、客观地人无需为繁琐的事务操心:同时,通过合理的资源配置和成本控制,为采购人节约财政支出,真正做到让采购人省心、省力、省财。3.培训方案:根据城市管理辅助人员的岗位需求和工作特点,定制针对性强的培训课程。邀请行业专家、业务骨干进行授课,采用理论教学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教学二、质量保证措施方法,通过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等方式,让学员深入了解城市管理工作的流程和方法,一)成立工作专班掌握必要的业务技能和服务意识。培训课程内容包括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若有幸中标,我们将迅速组建一支专业、高效的工作专班。由领导从公司整体战范、沟通技巧、应急处理等方面,全面提升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略层面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指定一名业务能力强、沟通协调能4.绩效考核方案:建立一套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考核指标体系,将工作业绩、力出色的业务员作为专属服务人员,专门负责与采购人进行对接。该业务员将深入了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纳入考核范围。通过定期考核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解采购人的需求和期望,及时传达公司的工作进展和成果,成为双方沟通的桥梁和纽对城市管理辅助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带。团队中的组员均为专业人士,分别在各自擅长的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知识与实践经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表现不佳的人员进行辅导和改进,激励人员积极工作,提验。有人专注于人员社保办理工作,在流程上精准把控,充分保障每一位员工应享有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的社保权益:有人擅长对接采购人,为其提供优质且高效的服务,及时化解采购人面5.工资发放方案:制定严格的工资发放流程和标准,确保工资计算准确无误。在资金到账后,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发放工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同时,2324建立工资发放监督机制,定期对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和审核,确保工资发放的公平、4.人员安排计划:根据项目的需求和岗位特点,合理配置人员。明确各岗位的职公正、明责和要求,选拔合适的人员担任相应的岗位,同时,制定人员培训计划和职业发展规6.事故应急预案及社保政策法规咨询方案:针对城市管理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类一为人负提供不断学习和成长的机会,提高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突发情况、如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制定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的流5.投投入设备: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准备必要的设备和工具,确保设备的性能程和责任分工,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质量符合要求,能够满足项目实施的需要,同时,建立设备管理制度,加强对设备同时,设立专门的社保政策法规咨询热线,安排专业的社保专员为员工提供及时、准确的社保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帮助员工了解自己的社保权益和义务,确保员工的社保6.应急措施: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情况,如自然灾害、突发待遇得到落实。事件、人员变动等,制定完善的应急措施。明确应急处置的流程和责任分工,确保在7.采购人临时工作要求方案: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当采购人提出临时工作要求时,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同时,定期对应急预我们将在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研究和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案进行演练和评估,不断完善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作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临时工作要求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落实,同时,7.服务质量标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制定详尽的服务质量保证计划、措及时向采购人反馈工作进展情况,根据采购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调整和完善。施和奖惩细则。明确服务质量的目标和要求,建立服务质量监控和评估机制,定期对(三)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对服务质量优秀的部门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服务质项目实施方案是项目顺利实施的行动指南,我们将从项目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量不达标的部门和人员进行处罚和整改,确保服务质量始终保持在较高水平。质量控制、进度管理等多个方面进行全面考虑和详细安排。8.其他技术资料实施方案: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提供项目所需的其他技术支持1.项目总体安排:组织专业的项目团队,对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辅助人员和技术资料。如项目设计方案、技术图纸、操作手册等,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充分劳务派遣项目进行深入的调研和分析。全面了解项目的背景、目标、要求和实施环境,的技术依据和技术保障。准确把握项目进程的特点、重点和难点,在此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的项目总体计划,明确项目的各个阶段和关键节点,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清晰的路线图。三、具体服务措施2.项目组织协调:建立高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采购人、员工以及其他相关(一)制定员工工作手册方的沟通和交流,定期召开项目协调会议,及时通报项目进展情况,解决项目实施过深入了解员工岗位的工作特点和要求,在此基础上,明确工作职责、行为规范、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同时,建立项目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共享,工作流程、工作方法、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内容,员工工作手册将作为员工工作的提高工作效率和协同作战能力。指导手册,为员工提供清晰、明确的工作指引,帮助员工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同时,3.项目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目标和工作管理制度:制定严格的项目质量控制标定期对员工工作手册进行更新和完善,确保其内容符合实际工作的需要。准和流程,对项目实施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控和管理,建立质量反馈机制,及时发(二)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现和解决质量问题,确保项目质量符合要求。同时,制定详细的项目进度计划,明确以提高服务质量为核心目标,强化内部责任和管理,建立一套完整的计划、实施、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加强对项目进度的跟踪和监控,及时调整进度计划,检查、处理的质量保证体系,将质量管理的各个阶段和各个环节紧密结合起来,在计确保项目按时完成,建立明确的项目目标和工作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划阶段,制定明确的质量目标和质量计划:在实施阶段,严格按照质量计划和标准进和权限,规范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行操作:在检查阶段,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在处理阶段,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通过不断地循环改进,确保质量管理的有效性和持续性。2526(三)加强岗前培训3.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综合、专业的安全检查和抽查,全面检查项目实施过安挂八天的半封闭、半军事化培训,为新入职的城市管理辅助人员提供全面、系程中的安全隐患。各负责人必须坚持进行每天检查、周检、月检和日常的检查活动,户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队列训练、业务讲解、情景模拟等多个方面,队列训练可以发现建理安全问题,建立安全检查记录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详细记培养员工的团队意识和纪律性,提高员工的执行力和协作能力:业务进解激请行业专录,并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对发现的安全问题限期整改,确保把家和业等骨干进行授课,让员工深入了解城市管理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中。业务流程:情景模拟通过模拟实际工作场景,让员工在实践中锻炼自己的业务能力和(七)质量奖惩制度应急处理能力。通过这种全方位的培训,全面提升人员的团队意识、业务能力和应急定期对城市管理辅助人员及公司服务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和评定总结。处理能力,为员工正式上岗做好充分准备。建立科学合理的质量奖惩机制,对工作质量优秀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如颁发荣誉(四)质量检查与评估证书、奖金、晋升机会等:对工作质量不达标的人员进行批评和处罚,如警告、罚款、每天对员工的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周对员工的降职等,通过赏罚分明的质量奖惩制度,激励人员积极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通过定期的质平。量检查与评估,及时掌握服务质量的动态变化,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八)社保工作(五)强化质量意识教育及时办理员工新参保、社保转移等各项社会保险事宜,确保员工的社保权益得到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和宜传活动,让每一位员工都深刻认识到服务质量的重及时落实。安排专人负责员工在失业、工伤、生育期间所享受的相关待遇的办理工作,要性,将质量意识贯穿到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落实质量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各部门确保员工能够及时领取相应的待遇,当派遣员工发生劳资纠纷时,我公司将主动出面和人员的质量责任,将质量目标分解到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员工,实行质量否决权,调解纠纷,积极与员工和采购人进行沟通和协商,寻求最佳解决方案,确保采购人的对服务质量不达标的部门和人员进行严格的处罚和整改,确保服务质量得到有效保障。正常办公秩序不受影响。(六)安全管理措施(九)工资发放工作在资金到账后,保证在24小时内完成员工工资发放工作,如遇节假日则顺延。专门的安全小组,由公司总经理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安全小组负责制定建立工资发放应急预案,如因封账等特殊原因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延迟结算的,和实施安全管理制度,监督和检查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我公司将尽最大努力筹措资金,确保不停止提供服务,并尽快发放员工工资。同时,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安全责任,将安全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确加强与采购人的沟通和协调,及时反馈工资发放情况,争取采购人的理解和支持。保安全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十)其他服务工作2.安全教育:全体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级安全教育、部门1.了解情况,化解矛盾:经常安排服务专员到采购人处和派遣员工中间进行走访级安全教育和岗位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安全教育主要介绍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和调研,深入了解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发现和化解潜在的矛盾和问题,通过方针和安全目标:部门级安全教育主要介绍本部门的工作特点和安全要求:岗位级安与采购人的沟通和交流,为采购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建议和解决方案,为采购人排忧解全教育主要介绍本岗位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各班组坚持“安全活动周”制难:通过与派遣员工的沟通和交流,了解员工的需求和诉求,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帮助度,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学习安全知识,分析安全事故案例,提高员工的安全意和支持,使员工能够舒心工作。识和应急处理能力。2.及时补充人员:如遇员工离职,在采购人急缺派遣员工时,我公司将在接到通知的三日内按采购人的用工要求,及时招用并派遣新员工。通过优化招聘流程、扩大2728州聘染道等方式,提高招聘效率,确保新员工能够尽快到岗,满足采购人的工作需求。(二)优惠服务承诺措施上解答疑问,办理要求:设立专门的咨询热线和服务窗口,认真解答一切与本项目关的疑间。安排专业的服务人员及时办理采购人提出的各项工作要求,确保采购河南省新誉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人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同时,建立服务反馈机制,定期对服务质量进优惠服务承诺措施行评估和改进,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我公司郑重承诺:若有幸中标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辅助人员劳务派遣项目,我们将倾尽全力,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紧密围绕项目特性,充分发挥公司在人投标人:河南新喾人力源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力资源服务领域积累的丰富经验、专业团队以及广泛资源等优势,为采购人提供一套法定代表人:魏战永(电子签章)科学、合理、实用且完备的优惠服务体系,切实为采购人减轻负担,全力助力新乡市日期:2025年3月20日城市管理工作高效、有序地开展。魏线永一、严格履约,排忧解难在整个项目执行过程中,我们将严格遵循招投标文件的每一项要求,一丝不苟地规范履行各项程序。从项目启动的筹备阶段开始,我们就将以严谨的态度对待每一个环节,精心规划项目的推进步骤,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在后续执行过程中,积极主动地为采购人解决各类可能出现的难题,我们将安排专业的项目协调团队,深入分析采购人在城市管理辅助人员劳务派遣工作中可能面临的问题,提前制定应对策略。面梳理和优化。通过简化不必要的繁琐环节、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同合作,大幅提升服务效率。例如,在人员招聘环节,我们将运用自主研发的智能报名系统,结合大数人能够实时掌握城市管理辅助人员的工作状态和相关数据,实现管理的精细化和透明化,真正让采购人无后顾之忧。二、专属团队服务为了确保项目的高质量推进,我们提供优质服务并打造高效团队,多管齐下,首先,组织专业团队与采购人深度沟通,精准掌握项目目标、期望效果与细节要求,确保服务方向精准无误。其次,严格把控服务质量,建立完善的质量管控体系,对服务流程各环节进行细致监督与审核,以高标准交付成果。再者,全力打造高效团队,营造开放包容的沟通环境,团队成员间随时交流想法、共享经验,快速解决工作阻碍。定期开展内部培训,提升团队成员专业技能与应变能力,建立合理激励机制,依据成2930员对项目的贡献给予奖励,激发工作热情与创新精神。利用先进项目管理工具,优化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人员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严肃工作流程,瑅升整体效率,通过这些举措,确保为采购人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处理,从而升工作质量和效率,为城市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双方共赢。六、关注人员,化解隐患三、主动沟通,精准服务城市管理辅助人员是项目的核心力量,关注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状态至关重要。建立常态化的沟通机制是我们为采购人提供优质服务的重要保障。我们将定期和我们将定期(每两个月至少一次)和不定期地深入采购人处,与城市管理辅助人员进不定期地走访采购人的工作场所,主动与采购人进行深入交流。在走访过程中,我们行面对面的沟通交流,通过组织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了解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中的专业服务团队将带着问题去了解采购人在城市管理辅助工作中的实际需求,通过现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发现并解决已发生或潜在的问题,同时,加强人文关怀,组场观察、与一线工作人员交流、与采购人管理层沟通等方式,全面收集信息,深入分织团队建设活动,增强辅助人员的归属感和稳定性,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工作氛围,析问题,例如,了解到采购人在城市管理辅助人员的任务分配和调度方面存在困难,确保工作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我们将结合实际情况,运用项目管理工具和数据分析方法,为采购人提供定制化的人七、强化考勤,严肃纪律员调度方案,合理安排辅助人员的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同时,我们将跟踪方案每月对城市管理辅助人员进行现场点名,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我们将采用先进的的实施效果,建立反馈渠道,及时收集采购人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反馈信息,我们将考勤管理系统,结合现场点名的方式,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对迟到、早迅速对方案进行调整和优化,确保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不断提升采购人的满意度。退、旷工等行为按照规章制度严肃处理,建立严格的惩罚机制。例如,对于迟到、早四、快速响应,随叫随到退的人员,进行警告和罚款处理:对于旷工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为了保障城市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将设立24小时服务热线,确保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通过加强劳动纪律管理,保证辅助人员的出勤和工作秩序,随时响应采购人的需求。这条服务热线将由专业的客服人员值守,他们具备良好的沟提升城市管理工作的执行力,同时,我们还将建立考勤激励机制,对全勤的人员给予通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能够在接到采购人召唤的第一时间做出回应,例如,当遇到一定的奖励,激励辅助人员自觉遵守考勤制度,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突发的城市管理事件,需要紧急调配城市管理辅助人员时,我们将迅速组织人员,协八、针对性培训,提升能力调资源,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协助采购人进行现场处置,我们还将建立应急每季度组织一次业务培训,根据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城市管理工作的新要求、物资储备库,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通讯设备等,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响应,新变化,开展有针对性的政策解读和工作技巧培训,在培训内容方面,邀请行业专家、有效应对各种突发状况,为城市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资深执法人员授课,涵盖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技巧、沟通技巧、应急处理等五、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多个方面,例如,随着城市管理领域新政策的出台,及时组织辅助人员进行学习和培结合新乡市城市管理辅助人员的工作实际,我们将量身定制一套全面的工作预案、训,确保他们能够准确理解和执行政策:针对城市管理工作中常见的执法冲突问题工作措施和规章制度,在工作预案方面,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情况,如自然灾害、邀请资深执法人员分享经验,教授沟通技巧和冲突化解方法,在培训方式上,采用理突发事件等,制定详细的应对方案,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分工,确保在紧急情况论讲解、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等多种形式相结合,提高培训的效果和实用性。通过持下能够迅速、有序地开展工作。在工作措施方面,我们格制定一系列具体的操作流程续的针对性培训,不断提升辅助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城市管理工作的需求。和工作流程,确保工作的一致性和规范性,在规章制度方面,明确各岗位的工作职责、九、资金支持,保障运行工作流程和考核标准,做到事事有章可循,通过严格的制度管理,对城市管理辅助人在采购人资金暂时不到位的情况下,凭借公司雄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融资渠道筹措资金。公司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资金储备,并与多家金融机构建3132]良好的合作关系,当遇到资金困难时,我们将迅速启动资金筹措机制,通过自有(三)费用结算承诺资金调配、银行贷款、融资担保等多种方式,确保项目正常运转,我们将优先保障城河南省新誉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市理辅动人员的工资、福利按时支付,保障其合法权益,维持工作队伍的稳定。例费用结算承诺如,当采购人资金延迟到账时,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动用自有资金垫付辅助人员的工资,确保他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我们还将合理安排资金,保障项目的物资采购、设我公司郑重承诺:若有幸中标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辅助人员劳务派遣项目,备维护等工作的正常开展,不影响城市管理工作的正常秩序,为采购人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费用结算的各个环节履行如下承诺,为采购人提供全方位、坚实可靠的保障,让采购人在费用结算方面毫无后顾之忧。一、持续服务,确保稳定城市管理辅助工作对于维护城市的正常运转和良好秩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投标人:河南省新全人力源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工作的连续性不容中断。因此,无论面临何种复杂情况,哪怕采购方因封账等财务流法定代表人:魏战永(电子签章)程问题,或者遭遇诸如自然灾害、政策调整等不可抵抗因素而导致延迟结算,我公司日期:2025年3月20日都坚定地秉持服务至上的理念,绝不以任何理由停止提供服务。魏线小我们将积极协调内部资源,合理调整工作计划和人员安排。一方面,加强与城市管理辅助人员的沟通与解释,让他们了解公司保障其权益的决心和措施,稳定他们的情绪,确保他们能够安心坚守岗位:另一方面,主动与采购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结算延迟的具体情况和预计解决时间,共同商讨应对方案,最大程度减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影响,在这期间,公司将全力保障项目所需的物资供应、设备维护等工作正常开展,维持城市管理辅助工作的高效运行。二、高效工资发放在正常的业务流程中,一旦资金到账,我公司便将城市管理辅助人员的工资发放工作列为首要任务,确保在24小时内完成工资发放。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建立了一套严谨高效的工资核算与发放流程。财务部门会提前与各相关部门沟通,收集员工的考勤记录、绩效数据等信息,确保工资计算的准确性。在资金到账的第一时间,财务人员会迅速启动工资发放程序,仔细核对每一位员工的工资明细,确保金额准确无误。同时,我们与银行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利用先进的资金转账系统,实现工资的快速到账。通过严格遵守这一时间节点,不仅体现了我们对员工辛勤付出的尊重,也彰显了公司对服务效率的执着追求,让员工能够及时获得劳动报酬,维持正常生活,从而全身心地投入到城市管理辅助工作中。3334三、及时社保缴纳司时,利用公司与各类企业、金融机构的良好合作关系,拓展融资渠道,为采购人筹保城占管理辅助人员的社会保障权益是公司的重要责任。在正常情况下,资金集更多的资金支持,在培训方面,我们可以协助采购人组织专业的培训课程,邀请行后,我公司会立即着手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保费用。业家进行揽课,提升城市管理辅助人员的专业素质:在管理方面,我们可以提供资公司配备了专业的社保专员,他们熟悉社保政策和缴纳流程,会在第一时间根据金支持用于购先进的管理设备和软件,提高管理效率。通过这些举措,助力采购人员工的实际情况进行社保申报和缴纳操作,为了确保缴纳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我们建提升城市督理辅助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共同推动城市管理工作的高质量开展。立了社保缴纳跟踪机制,定期对社保缴纳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对。同时,密切关注社保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缴纳标准,确保员工能够享受应有的社保福利,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标准进行社保缴纳,让员工在工作期间能够安心,无社保方面的后顾之忧,为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提供坚实的保障。投标人:河南新人力源有限公司(电子签章)四、工资垫付保障法定代人:魏战永(电子签章)日期:2025年3月20日若出现采购方因封账等特殊原因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延迟结算的情况,我公魏线永司将积极主动地采取行动,尽最大努力筹措资金。公司成立了专门的资金筹备小组,负责统筹协调资金筹措工作。小组将综合运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与金融机构的合作资源以及其他合法的融资渠道,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在资金筹措过程中,我们会优先保障城市管理辅助人员的工资发放。为了确保工资能够按时发放,我们会提前与银行沟通协调,确保资金能够顺利转账到员工的工资账户,同时,及时向员工说明工资发放的情况,让他们了解公司的努力和安排,避免因工资延迟给员工带来生活困扰,维持员工队伍的稳定和工作积极性。五、社保垫付支持同样在延迟结算的情况下,社保的连续性对于城市管理辅助人员至关重要,我公司将全力筹措资金,先行垫付城市管理辅助人员的各项社保费用。社保专员会密切关注社保缴纳的截止日期,提前做好垫付资金的准备工作,在资金到位后,迅速完成社保缴纳手续,确保员工的社保权益不受影响。我们深知社保断缴可能会给员工带来诸多不便,如影响医保报销、养老金积累等。因此,通过垫付社保费用,保障员工社保的连续性,让员工在工作期间无需担心社保问题,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城市管理工作中。六、多元资金支持如果采购人在城市管理辅助人员培训、管理等方面存在资金需求,我公司将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大力筹措资金,为采购人解决燃眉之急。我们将积极整合公司内部资源,优化资金配置,优先满足采购人在这方面的需求。3536第三部分、技术标文件一、开标一览表标题内容投标单位名称:河南省新誉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项目名称: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辅助人员劳务派遣项目分包编号: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5-10报价金额(小写):22461000.00元报价金额(大写):贰仟贰佰肆拾陆万壹仟元整交货及完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36个月)投标人:河南省新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魏战永(电子签章)日期2025年3月20日魏线水注:1.交易系统的开标一览表中“交货及完工期”为系统固定格式,无法修改,供应商应填写为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即:“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36个月)”2.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本项目文件及公告中的项目编号和交易中心电子系统产生的项目编号(分包编号)均为有效编号,在评审时应均予认可。222五、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新乡市城市管理局的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辅助人员劳务派遣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辅助人员劳务派遣项目,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河南省新誉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人,营业收入为8542万元,资产总额为1998万元,属于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河南省新人力资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入:魏战永(电子签章)日期:2025年3月20日魏线永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大型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17二、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河南省新誉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91410700661891066P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魏战永联系地址和电话:河南省新乡市小西街30号1号房4楼,15517310917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我单位(本人)自愿作出以下承诺: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书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八)未曾作出虚假采购承诺(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按照规定将违背承诺行为作为失信行为记录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并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7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投标人:南省新誉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魏战永(电子签章)魏线永日期:2025年3月20日注: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规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8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辅助人员劳务派遣项目项目编号: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5-10招标文件弹法,同惠发布。户家亮205.3.1采购人:新乡市城市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河南乾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0二五年三月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辅助人员劳务派遣项目项目编号: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5-10招标文件V采购人:新乡市城市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河南乾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0二五年三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2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11第四部分:合同条款.31第五部分:服务需求43第六部分: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47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54重要提示:请各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以减少不必要的失误。-1-第一部分:招标公告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辅助人员劳务派遣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辅助人员劳务派遣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4月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5-102.项目名称: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辅助人员劳务派遣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22464000.00元最高限价:224640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5-10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辅助人员劳务派遣项目22464000.0022464000.00是22464000.005.服务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内容:由劳务派遣公司向我局派遣150人,从事城市管理相关辅助工作,承担36个月的服务费,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服务费(服装费、招聘考试费、培训费、劳务派遣服务费、商业保险费、税费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5.2标段划分:1个标包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5.4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5质量标准: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5.6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36个月)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2—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目标,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使用绿色包装,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有效登记证书;须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前。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3月11日8:30至2025年3月17日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3.方式: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办事指南-服务指南)4.售价:0元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4月1日8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五、开标时间及地点:—3—1.时间:2025年4月1日8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本项目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本项目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5.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6.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7注: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一“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8.监督部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373-3028801新乡市财政局:0373-3688617新乡市审计局:0373-3696321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地址:新乡市红旗区人民东路312号联系人:卢家亮联系方式:1366303982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河南乾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4-地址: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新中大道与道清路交叉口洪门新村联系人:张校海联系方式:1310380319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校海联系方式:13103803191河南乾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3月10日—5-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采购人: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地址:新乡市红旗区人民东路312号联系人:卢家亮联系方式:13663039823邮编:4530001.1.3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河南乾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新乡市红旗区洪门镇新中大道与道清路交叉口洪门新村联系人:张校海手机:131038031911.1.4采购项目名称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辅助人员劳务派遣项目1.1.5采购内容由劳务派遣公司向我局派遣150人,从事城市管理相关辅助工作,承担36个月的服务费,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服务费(服装费、招聘考试费、培训费、劳务派遣服务费、商业保险费、税费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1.1.6标包划分1个标包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财政资金,100%1.2.2预算金额22464000.00元1.2.3最高限价22464000.00元注: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3.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36个月)。1.3.2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3.3质量标准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1.9.1分包不允许1.11.1采购进口产品或服务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或服务参加投标2.2.2招标文件澄清或者变更发出的形式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或变更公告,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或者变更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或变更公告,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2.3.2投标人质疑招标文件时间:应当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形式:投标人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3.4投标保证金不要求3.5.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4.1.1投标文件加密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最新版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4.2.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4.2.3投标文件是否退还否5.2开标程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程序按交易中心系统要求进行。7.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采购人代表2人,评审专家5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人8.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8.2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公告期限:一个工作日8.4.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不要求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是具体要求:(1)本次公开招标项目实行电子开标、电子评标,投标人需要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xxTF格式)及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nxxTF格式)(2)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xtf格式),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内上传(3)所有要求投标人电子签章处都须加盖投标人的CA印章(4)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处都须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CA印章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8—11.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根据新乡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财购【2020】10号)要求,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可以持政府采购合同向融资机构申请贷款。融资渠道和方式可以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或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获取11.2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1.3付款方式(一)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费用: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服务费(服装费、招聘考试费、培训费、劳务派遣服务费、商业保险费、税费等)。(二)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合同条款”的规定)。11.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1.5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之规定,本项目对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按下述第(1)项规定落实:(1)项目为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1.1中大型企业不得参与投标响应,参与投标响应的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1.3不执行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1.4成交供应商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1.5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1300号文的规定,本项目涉及中小企业的行业划型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6其他优惠措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2)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2.1参与投标响应的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声明函的视同为大型企业;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2.3对小微企业有关价格扣除比例:20%;2.4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且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5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的规定,本项目涉及中小企业的行业划型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6其他优惠措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11.6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6.5万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11.7其他招标文件内容前后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没有的以最后内容为准。—10-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采购项目概况1.1.1本采购项目已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1.1.2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标包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预算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地点、质量标准和核心产品1.3.1合同履行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1-1.4.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分包1.9.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关键部分服务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9.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0响应1.10.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1.10.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方案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2-1.11采购进口产品和服务1.11.1除招标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或服务参加投标。1.11.2本章第1.11.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或服务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或服务参与投标竞争。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人须知(4)合同条款(5)服务需求(6)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7)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变更,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变更2.2.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变更。2.2.2澄清或者变更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或者变更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13—2.3招标文件的质疑2.3.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2.3.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3.3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一)质疑供应商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二)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三)质疑的具体事项、明确的请求和主张;(四)质疑所依据的法律依据(具体条款)、具体事实和具体理由。质疑书依据、理由部分只有主观陈述、推理、猜测等,而没有提供客观事实依据、法律依据的;(五)质疑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属于保密或者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供应商必须提供正常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供应商不能提供或者拒绝提供合法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的;(六)充足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涉及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七)质疑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一并附上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八提起质疑的日期。2.3.4投标人质疑实行实名制并须在质疑书上署名。投标人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为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2.3.5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授权委托书应当由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14—2.3.6提交质疑书时,投标人应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质疑事宜的,还应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2.3.7投标人是法人的,应一并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是其他组织的,应一并提交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2.3.8投标人应当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及扫描件,原件经采购人核对无误后返还。2.3.9质疑书提交方式投标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当面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以电子邮件、传真等其他方式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不是投标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提交质疑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可以拒收。2.3.10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2.3.11采购人将在收到符合上述条件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若质疑涉及招标制度或程序,将被转交政府采购的管理部门审查。采购人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2.3.12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资格标文件—15-(2)商务标文件(3)技术标文件(4)其他部分(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说明、补正,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税金。投标人应按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中进行报价。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3.4投标保证金不收取。3.5备选投标方案3.5.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16—否决。3.5.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5.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服务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6.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6.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3.6.4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4.投标4.1投标文件的标记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投标文件的递交—17—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成功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成功通知载明的递交完成时间为准。4.2.5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5.开标5.1开标5.1.1采购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5.1.2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5.1.3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5.2开标程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5.3开标疑义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6.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18—6.1资格审查6.1.1开标后,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代表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内容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6.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对进行资格审查的代表出具明确的《授权委托书》,资格审查后,应告知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6.1.3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6.1.4资格审查标准见第六部分。6.2符合性审查6.2.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6.2.2符合性审查标准见第六部分。7.评标7.1评标委员会7.1.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2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7.1.3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19-7.1.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7.1.5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7.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7.3评标7.3.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3.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3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二)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7.4废标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0-(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8.合同授予8.1定标8.1.1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8.1.2中标或者成交投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投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8.2中标、成交结果公告8.2.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人。8.2.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8.2.3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8.3中标通知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8.4履约保证金8.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或者事先经过采—21—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8.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8.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8.5签订合同8.5.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8.5.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8.5.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8.5.4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其对中标人造成的损失由采购人承担。8.5.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8.6采购资金的支付8.6.1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或者成交人支付采购资金。8.6.2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执行。8.7履约验收8.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组织对投标—22-人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8.7.2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8.8中标无效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在此情况下,报经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可将合同授予下一顺位中标候选人,或者重新组织采购。9.纪律和监督9.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23—9.3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有以下行为(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二)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87号令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六)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七)使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八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九)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十)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七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回避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评标委员会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4—(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9.6疑问和质疑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0.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采购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5-附件1: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河南省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26—附件2:行业名计量指标名称大型小型微型中型小型微型称单位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Y<200005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2000Y<400003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Y≥80000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Z≥80000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X≥200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Y≥4000050001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X≥30050≤X<30010X<10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5001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3000Y<30000200Y<200—27—从业人员(X)人X≥20020仓储业*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1000≤Y<300001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Y≥300002000≤Y<300001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2000≤Y<100001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X≥2000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01000≤Y<1000001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Y≥100001000≤Y<100005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Y≥2000001000≤Y<200000100Y<1000Y<100资产总额(Z)万元Z≥100005000≤Z<100002000≤Z<5000Z<2000—28—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X≥1000300≤X<10001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Y≥50001000≤Y<50005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Z≥1200008000≤Z<120000100Z<1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X≥30010010X<10说明: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29-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30—第四部分:合同条款(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甲方:新乡市城市管理局乙方:甲方出于实际用工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须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甲、乙双方各自提供经有关部门注册、登记或备案并能证明各自身份的台法有效的文件,以上文件须作为该合同的附件。第二条本合同劳务派遣是指派遣服务机构(乙方)根据用工单位(甲方)的派遣项目需求,通过招聘派遣员工、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将员工派遣到甲方工作,向甲方收取劳务派遣费用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活动。第三条本合同派遣员工是指由乙方聘用并被派遣到甲方工作的员工。乙方通过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包括劳动合同关系、保险关系和劳动用工手续等),对派遣员工实施除工作外的劳动关系管理(劳动人事管理)。第四条甲方需要乙方派遣人员的岗位数量人、派遣年。期第五条甲方需要派遣人员的岗位应当是临时性,或者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岗位。第六条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与本合同相关的正式信函以及结算,均使用并且只能使用本合同中甲、乙双方指定的地址和银行开户账号。甲乙任何一方的名称、法定地址、汇款人、收款人、开户银行、银行帐号若有变更,变—31-更方应至少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该书面通知须加盖公章并经本合同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生效。第二章合同期限第七条本合同期限共3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若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协助处理有关善后事宜。第三章劳务费用的结算与支付第八条劳务费用的结算与支付如下: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服务费(服装费、招聘考试费、培训费、劳务派遣服务费、商业保险费、税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2.甲方将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按月支付给乙方,乙方须按时足额发放,总待遇每人每月不低于3600元。其他费用甲方根据情况分批支付给乙方。特殊情况下甲方延迟支付的,乙方须垫资。3.劳动报酬按甲乙双方约定的标准执行,但不得低于新乡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标准按新乡市有关规定执行。4.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发票后,于每月10日前(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可顺延7天)将上月应支付乙方的劳务费用转入乙方账户,劳动报酬由乙方按月如实发放。第九条派遣服务费范围、标准如下:1.工资劳务报酬:由甲方根据派遣员工的出勤、考核及甲方提前与乙方或劳务人员约定的标准等情况据实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发放派遣员工工资报酬。—32-派遣员工依法享受用工单位同类岗位、同等工作年限员工同工同酬的待遇,包括国家规定的假期和休假待遇,假期和休假期间的工资由甲方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规定统一核发。2.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派遣员工保险的参保缴费手续由乙方负责,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由乙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甲方用工地的规定执行。国家政府部门对本合同涉及的保险费缴纳标准调整的,甲方应相应调整派遣员工保险费缴纳的支付标准。调整后的保险费缴纳标准按照政府部门规定的生效时间开始执行。3.服务费:甲方按照每人每月总待遇金额的10%向乙方支付服务费。4.其他费用(由乙方从服务费中支付):4.1根据派遣总人数,共划分6个中队,其中中队长每月工资增加300元;副队长每月工资在增加150元;4.2根据甲方对派遣人员的岗位绩效考核办法,考评优秀的人员每月工资增加200元(考评优秀人员数量为12人);4.3服装费、招聘考试费、培训费、劳务派遣服务费、商业保险费、税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第十条服务费每月结算一次。甲方需在每月5日前提供派遣员工的考核情况,乙方核算相应的费用,制作《派遣员工派遣服务费结算表》,甲方收到乙方《派遣员工派遣服务费结算表》后,应于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确认并付款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收到甲方款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并送达甲方,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工资发至派遣员工工资卡内。派遣员工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个人承担社会保险费由乙方依法代扣代缴。—33—第十一条甲方应在每月20日之前向乙方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提供下月新增或者停止拨付社保款的人员名单即《社保新增及减少明细表》,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社保新增及减少明细表》到社保局办理社保增加减少手续。如因甲方提供的《社保新增及减少明细表》出现差错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每月22日根据甲方出具的次月《社保新增及减少明细表》核算次月《社保费用明细表》,并以书面或邮件的形式发送给甲方,甲方在收到该明细表后,在每月25日前将变更后的派遣服务费支付给乙方。甲方电子邮箱:乙方电子邮箱:第十二条派遣员工在每月20日前办理离职或退工后需提出退保的,次月不用缴纳保险费用,但本月保险费用仍按约定支付;在每月20日后提出退保的,需缴纳本月及次月保险费用。第十三条乙方指定收取相关费用的银行账户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第四章权利和义务第十四条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如下:1.甲方完全具有决定岗位要求和用人条件的资格,并将派遣岗位需求、岗位说明及用人条件书面通知乙方,由乙方据此通过招聘选拔向甲方派遣员工。2.甲方负责派遣员工的岗位安排、考勤管理、绩效考核和工作管理等事项。有权对派遣员工进行工作指挥、调度,监督和考核;有权要求派遣员工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范、规程,维持有序的劳动纪律。3.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派遣员工办理工伤保险以及发放薪酬,保障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34—4.甲方有责任加强对人力资源派遣服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沟通,有权向乙方提出派遣员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并教育督促本单位员工支持配合派遣员工履行职责,在工作中团结合作,共同发展。5.甲方应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派遣员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同时为派遣员工提供符台国家规定的工作条件,对派遣员工服务岗位的设施、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安全检查,保证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转。6.甲方要求乙方为派遣员工统一制作证件和标准配置工服;派遣员工从甲方领取的工作工具、设备及其他物品,由甲方负责登记管理及追回。7.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按时向乙方支付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服务费(服装费、招聘考试费、培训费、劳务派遣服务费、商业保险费、税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8.甲方应根据法律及政府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严格遵守法定工时制度。乙方的派遣员工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甲方安排乙方的派遣员工加班的,应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定安排补休。当甲方或其上级部门有重大活动或要求时(如创文、创卫、疫情防控等),乙方派遣员工应无条件服从甲方工作安排。9.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内容向甲乙双方以外的、与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透露,不得泄露乙方的商业秘密(包括本合同及其附件和合同签订前的各项方案)。10.甲方可与乙方派遣的所有人员另签个人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保密承诺、竞业限制承诺、礼品政策等),并送乙方备案。但该协议不得违反法律和本合同的其他条款。—35-11.乙方派遣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出现自动离职情况,乙方应及时按照甲方要求补充人员。12.如甲方对使用派遣人员有增减人数、变更派遣职位的情况,甲方应于每个月的20日之前,向乙方提交本月的派遣员工信息表。13.派遣员工发生工伤、工亡或非因工伤残、死亡的,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负责做好现场处理工作和协助乙方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处理。第十五条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当保证其具备合法有效的劳务派遣资质,否则须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2.乙方应当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3.乙方应按照甲方岗位需求和岗位说明派遣员工,派遣员工必须通过甲方要求的岗前培训,且具备甲方工作岗位所需要的技能素质和体能素质。4.乙方负责派遣员工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派遣员工人员档案,及社保缴纳。5.乙方应教育派遣员工遵守甲方规章制度、管理规范和劳动纪律,服从和执行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度,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检查监督。乙方派遣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甲方的一切秘密和信息。6.乙方可以根据甲方业务和服务提升的需要,提出有关优化人员配置和业务流程、完善业务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促进业务开展等方面的建议。7.乙方管理人员应经常到派遣员工工作现场,协调及处理甲乙双方与派遣员工之间的关系,及时处理和协调甲方与派遣员工之间的工作管理纠纷。8.如甲方要求,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派遣服务人员有关资料,包括健康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学历证明等。—36—9.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内容向甲乙双方以外的、与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透露,不得泄露甲方的一切秘密和信息。10.乙方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了解劳务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对甲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应提供最佳服务。11.乙方制定科学严格的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协助甲方对派遣人员进行整体管理,通过相关制度和考核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不断提高派遣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服务质量。12.当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调整,以及派遣员工个人资料等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第五章派遣人员的招录与变更第十六条甲方具有派遣人员招录条件的决定权,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用工要求条件组织招录,第十七条甲方根据派遣人员的年龄、身体状况等各方面的情况,可以要求派遣人员提供体检证明或健康证。第十八条协议期间内,派遣人员若有增减,双方应及时变更《派遣人员清单》,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第十九条被派遣劳务人员要求提前终止工作的,乙方应提前30日告知甲方并另行派遣甲方认可的同类别人员。第六章派遣员工的退回第二十条派遣期间内,非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情形,甲方不得退回派遣员工。第二十一条派遣员工派遣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立即将派遣员工退回乙方: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或被证明不符合甲方录用条件的;—37—2.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业务规程或劳动纪律的;3.月累计迟到、早退达到4次以上,月累计旷工2天以上的;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5.严重违反法律被处以行政拘留的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6.工作期间一年内累计3次考核不合格的;7.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辞退条件;第二十二条在合同存续期限内,派遣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将其退回乙方,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及派遣员工本人。1.不能胜任甲方所安排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甲方岗位工作的。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由乙方按国家规定计算)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单位搬迁、改制、转让等,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务派遣协议达成一致的。第二十三条派遣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解除和终止劳务派遣关系,不得退回派遣工。1.女派遣人员在孕期、待产期、产期、哺乳期内。2.派遣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期尚未终结的。第二十四条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情形退回派遣员工的,应当向乙方说明理由并提供书面材料。乙方应当在收到书面材料后3日内予以答复。第七章违约责任—38—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如有违约,违约方须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第二十六条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违约:1.本协议生效后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2.甲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违反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给乙方或被派遣劳务人员造成损害,致使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第二十七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违约:1.本协议生效后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2.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或违反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给甲方或给被派遣劳务人员造成损害,致使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3.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费用,则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第二十八条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支付派遣服务费,30日后,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3%的标准向乙方支付拖欠部分的违约金。甲方连续拖欠款项达三个月以上,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有权停止向派遣人员发放报酬及缴纳保险费用并依法追回欠款和违约金。并且,因此产生的劳动争议责任及后果由甲方全部承担。第二十九条在派遣期间,如因派遣员工擅离工作岗位、违反甲方制度规章或违法犯罪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或产生经济纠纷,由甲方进行认定处理,产生的经济损失或纠纷赔偿由用工单位或员工承担,乙方应当协助甲方追偿损失。第三十条甲方违背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合同约定情形退回派遣员工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补偿费和赔偿金,补偿费和赔偿金的标准按照乙方因此解除或终止同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法律法规规定应向派遣员工支付的经济补(赔)偿标准计算。—39-第三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索取违约金或赔偿金时,应书面通知违约方并说明违约金或赔偿金额;违约方应在收到对方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的10个工作日内按索赔要求支付违约金或经济赔偿;如违约方对违约金或赔偿金额有异议,应在收到通知后7日内通知对方,双方应在收到对方的通知或答复后尽快协商明确违约责任。第八章合同变更、终止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有一方有正当理由要求变更本合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双方应签署合同变更合同。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约或者因一方违约而提前解除合同,则本台同终止。但合同的解除不得损害第三方的利益,双方应为此做出合理安排。第三十四条甲乙双方如欲终止或解除合同应在期满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及违约责任。第三十五条合同期满后,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人员的,则视为本派遣合同继续有效,合同期顺延,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合同手续。第九章附则第三十六条未经对方同意,甲乙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第三十七条本合同中涉及的所有“通知”、“同意”、“确认”等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作为依据。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指定联系电话、邮箱为送达地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的,在发出邮件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第三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0—第四十九条本合同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包括地方法规和规章)相抵触的,以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如需要变更或补充,则甲、乙双方应签订相关变更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系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四十条本合同内容如与国家相关党规党纪、政纪相抵触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四十一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协商不能解决,则应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诉讼。在诉讼期间,除必须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第四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经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终止之日失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负责人签字: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时间:年月日—41-第五部分:服务需求一、采购项目需求1.项目名称:新乡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辅助人员劳务派遣项目2.招标编号: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5-103.总采购预算:人民币22464000.00元;4.服务内容:本项目总预算为3年22464000.00元,包括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服务费(服装费、招聘考试费、培训费、劳务派遣服务费、商业保险费、税费等)。5.服务要求5.1派遣人员工资、社会保险费、公积金合计3600元/月/人,须按合同约定足额执行;5.2服务费须按合同约定执行,其中:(1)招聘考试:须按600人参加考试的规模、参照公务员考试要求进行笔试和面试,且全部参加考试人员需进行体能测试;(2)商业保险要求:①身故/伤残60万(赔付比率: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根据当地劳动部门或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等级在保额内赔付)②猝死:20万③医疗费:6万④住院津贴一天60元,误工费一天100元⑤扩展24小时意外险20+2万(3)服装要求:根据甲方要求并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技术指引(试行)标准配备。(4)培训要求:—42-①培训时间:第一年岗前培训分两批进行,每批培训8天,每天8小时;第二年和第三年每年岗位技能提升集中培训3天,每天8小时。②培训形式:军事化封闭式集中培训;③培训要求:须聘用具有培训资质机构的专业资质讲师进行岗前培训,通过培训满足工作要求;(5)劳务派遣服务费以劳务派遣方式在采购人的指导和管理下完成相应的岗位工作并配合采购人完成与之相关的其他事项,计划派遣人数:150人。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二主要服务要求(一)企业能力要求因采购人资金批复或资金落实时间与投标人支付劳务人员工资、保险、公积金等日期存在时间差的,投标人应及时支付相关资金,不应因此而造成采购人和被派遣劳务人员劳动报酬发放的延误或由此带来的其他影响。(二)派遣岗位需求派遣人员岗位为城市管理协管员。(三)派遣人员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党忠诚,政治上坚定可靠;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没有参与邪教活动;2.年满18周岁以上(2004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专以上学历;3.自愿从事城市管理协管工作,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责任心强;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5.具有摩托车驾驶证或具有考取摩托车驾驶证的资格条件及意愿;—43—6.共产党员、退役军人、具有驾驶员A证或B证,其它条件可适当放宽;7满足岗位需要及报考资格条件的其他要求。(四)人员派遣方式1.劳务派遣单位根据采购人用工条件进行招聘。2.投标人与被派遣劳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派遣手续,采购人按约定安排派遣劳务人员的工作,向投标人支付劳务费用。3.被派遣劳务人员属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将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派遣到采购人处。(五)工作内容1.投标人根据采购方的用人需求,为其派遣达到体检合格和法定要求的劳务人员,并接收采购方退回的劳务人员。2.对被派遣劳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劳动纪律、劳动安全教育。3.负责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录用、档案管理、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商险的缴纳、公积金缴纳等。4.负责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劳务纠纷、生育纠纷、工伤事故的处理、申报和理赔等事宜。主动告知采购方被派遣劳务人员劳动报酬的发放和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费用的缴纳情况。5.被派遣劳务人员给采购方造成经济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连带责任。6.被派遣人员在工作期间患职业病、因工伤(亡)等引起的各种纠纷由中标公司出面调停解决。7.被派遣劳务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患职业病、因工伤(亡)而引起的所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以外的费用由甲方支付给乙方,所有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8.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务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到采购方了解劳务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对采购方劳动生产安全措施进行监督。9.每月向采购方提供被派遣劳务人员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10.被派遣劳务人员的服装及劳保用品的购置。—44—11.被派遣劳务人员每年的岗位技能培训(六)费用支付方式1.采购人向投标人支付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服务费(服装费、招聘考试费、培训费、劳务派遣服务费、商业保险费、税费等)。2.劳动报酬按双方约定的标准执行;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标准按新乡市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对最低工资和缴费基数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3.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人的发票后,于每月10日前(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可顺延7天)将上月应支付的劳务费用转入投标人账户,劳动报酬由投标人如实发放。4.被派遣劳务人员因病、事假缺勤的,依据日平均工资额和缺勤天数从当月劳动报酬中扣发;迟到、早退的,每次按10元扣发;无故旷工的,依据日平均劳动报酬的2倍扣发。(七)劳务派遣单位应满足的其他条件1.采购人明确人员需求后,劳务派遣单位需在2个工作日内派遣到位。2.因采购人资金批复或资金落实时间与劳务派遣单位支付劳务人员工资保险等日期存在时间差,能够预支相关。—45-第六部分: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一)评标原则:1.按照“公平、公开、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待所有投标人。2.本项目将采用电子评标,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通过“新乡电子开评标系统”,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评标、定标。(二)资格审查:开标结束后,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内容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序号评审内容评审标准1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第七部分”内容要求2新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七部分”内容要求3特定资格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七部分”内容要求4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七部分”内容要求以上资料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否则将认定为不合格。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才能进入下一步评标程序。特别注意:按照新乡市财政局<>新财购[2021]13号的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下述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时无需提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时无需提供)3开标时间前纳税期限内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投标时无需提供)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时无需提供)5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时无需提供)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时无需提供)7信用记录问题(投标时无需提供)以上资料应在投标文件“资格标文件部分”中按要求提交扫描件,否则将认定为不台格。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评标程序。(三)评标办法: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4.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顺序排列。5.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四)评标程序:—47—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对合格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序号评审内容评审标准1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的规定提供投标函且实质性内容无修改;2签署、盖章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3报价唯一只有一个有效报价,未出现有选择的报价或替代方案;4投标报价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5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6服务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7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8付款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9服务承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10标书雷同性分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不能一致。注: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进行详细评审。2、详细评审(100分)详细评审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分值构成(总分100分)(1)报价部分:10分(2)商务部分:51分(3)技术部分:39分报价部分报价得分报价得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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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标记录表.pdf下载
  •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doc下载
  • 附件-服务承诺、开标一览表、中小企业声明函、信用承诺函.doc下载
  • 附件-招标文件.pdf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