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越秀北路东侧洪兴路口1321号1-2层不动产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5-07-20 09:27:11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预算金额377.8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浙江省嘉兴市誉天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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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第一次拍卖嘉兴市越秀北路东侧洪兴路口1321号1-2层不动产的公告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7月28日10时至2025年7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573/08?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227.ABDOPu),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嘉兴市越秀北路东侧洪兴路口1321号1-2层不动产 嘉兴市越秀北路东侧洪兴路口1321号1-2层,规划用途为商业服务,不动产权证书号为浙(2022)嘉南不动产权第0034018号,登记房屋建筑面积459.64平方米,所在层/总层数:1~2/5,登记时间为2022年10月17日。有租赁,地址为嘉兴市越秀路与洪兴路口1321号商铺(二层)及底层一间,建筑面积290平方米,租赁期限至2026年8月17日止,租金为6万/年,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现已缴纳至2025年8月。另有案外人金**、嘉兴十足超市有限公司占有部分经营,已缴纳腾退保证金。该不动产土地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种类为出让,登记土地使用权面积109.9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34年08年04日。 特别提醒: 1、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符合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嘉兴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政策内容,应当事先确定在嘉兴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住房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咨询。 2、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本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执行法院在文书上载明过户将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 3、涉及户口迁入等问题,请向当地公安机关咨询。 评估价:5397000元,起拍价:3778000元,保证金:755000元,增价幅度:18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浙江省嘉兴市誉天公证处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统一安排在2025年7月25日上午10:00)。请各竞买人至少提前一天联系法院预约看样,到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勘验。联系电话:0573-82726338。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特别提醒: 1、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 2、限购情况:竞买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2025年7月23日15时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联系电话:0573-82711559,联系人:黄法官。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八、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拍卖剩余价款请在2025年8月18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 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秀洲支行 收款账号:9558851204008562429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十、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浙江省嘉兴市誉天公证处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73-8272114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73-82726338(拍卖相关咨询) 0573-82711559(承办人黄法官)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2025年6月23日 竞买人资质要求 标的物位置:浙江省 嘉兴市 南湖区 图片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