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森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马山县乔利红旗桥片区、百龙滩勉圩片区、金钗加妙片区及周鹿石塘片区、林圩片联片区、永州伏王片区垃圾转运运营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NNZC2025-C3-240170-SYZX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13 10:24:47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马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金额150万元
中标单位广西学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59.85万元
代理单位广西森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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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0771-6803727
  • 梁晓莉:0771-3111400

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NNZC2025-C3-240170-SYZX 二、项目名称:马山县乔利红旗桥片区、百龙滩勉圩片区、金钗加妙片区及周鹿石塘片区、林圩片联片区、永州伏王片区垃圾转运运营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598500(元) 广西学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马山县林圩镇林圩村林圩街180号二楼 2 报价:898000(元) 广西佳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马山县白山镇新兴大道南二巷37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马山县乔利红旗桥片区、百龙滩勉圩片区、金钗加妙片区垃圾转运运营服务项目 马山县乔利红旗桥片区、百龙滩勉圩片区、金钗加妙片区垃圾转运运营服务项目 马山县乔利红旗桥片区、百龙滩勉圩片区、金钗加妙片区垃圾转运运营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马山县乔利红旗桥片区、百龙滩勉圩片区、金钗加妙片区垃圾转运运营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服务期为1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马山县乔利红旗桥片区、百龙滩勉圩片区、金钗加妙片区垃圾转运运营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2 马山县周鹿石塘片区、林圩片联片区、永州伏王片区垃圾转运运营服务项目 马山县周鹿石塘片区、林圩片联片区、永州伏王片区垃圾转运运营服务项目 马山县周鹿石塘片区、林圩片联片区、永州伏王片区垃圾转运运营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马山县周鹿石塘片区、林圩片联片区、永州伏王片区垃圾转运运营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服务期为1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马山县周鹿石塘片区、林圩片联片区、永州伏王片区垃圾转运运营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泰源,黄魁,滕琳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收费标准计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服务类收费标准计取,由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2447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ggzy.jgswj.gxzf.gov.cn/czggzy/)、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2、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1分标:90分;2分标:95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马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马山县白山镇江滨东路509号        联系方式:0771-68037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森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玉洞大道56号融创九棠府23号楼二十五层2501号房       联系方式:0771-31114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晓莉 电 话:0771-3111400 附件信息: 中小企业声明函1.pdf118.3K 中小企业声明函2.pdf229.4K 马山县乔利红旗桥片区、百龙滩勉圩片区、金钗加妙片区及周鹿石塘片区、林圩片联片区、永州伏王片区垃圾转运运营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787.4K 七、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马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马山县乔利红旗桥片区、百龙滩勉圩片区、金钗加妙片区及周鹿石塘片区、林圩片联片区、永州伏王片区垃圾转运运营服务项目(分标:1分标、2分标)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马山县乔利红旗桥片区、百龙滩勉圩片区、金钗加妙片区垃圾转运运营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广西学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9万元,资产总额为18.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马山县周鹿石塘片区、林圩片联片区、永州伏王片区垃圾转运运营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广西学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9万元,资产总额为18.7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广西学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8月12日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七、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马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马山县乔利红旗桥片区、百龙滩勉圩片区、金钗加妙片区及周鹿石塘片区、林圩片联片区、永州伏王片区垃圾转运运营服务项目(分标:2分标)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马山县周鹿石塘片区、林圩片联片区、永州伏王片区垃圾转运运营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广西佳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15人,营业收入为242.517921万元,资产总额为225.370051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广西佳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8月12日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结果测试者提供有关信息:1.企业名称:广西佳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所属行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3.上年末从业人员15人。测试结果:小型企业测试时间:2025年8月4日申明:测试结果是依据测试者提供的所属行业和有关指标数据生成,其信息真实性由测试者负责。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组织开发,供广大中小企业自测或政府部门、有关机构及社会公众辨别企业规模类型。南宁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项目名称:马山县乔利红旗桥片区、百龙滩勉圩片区、金钗加妙片区及周鹿石塘片区、林圩片联片区、永州伏王片区垃圾转运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NZC2025-C3-240170-SYZX项目所属区划:南宁市马山县润有A采购人:马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森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X2025话29日南宁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项目名称:马山县乔利红旗桥片区、百龙滩勉圩片区、金钗加妙片区及周鹿石塘片区、林圩片联片区、永州伏王片区垃圾转运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NZC2025-C3-240170-SYZX项目所属区划:南宁市马山县采购人:马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森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7月29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章采购需求5第三章供应商须知21第一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第二节供应商须知正文26一、总则26二、磋商文件28三、响应文件的编制29四、评审及磋商31五、成交及合同32六、验收35七、其他事项35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37第一节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37第二节评标报告46第三节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46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47第一节封面格式48第二节资格证明文件格式49第三节商务技术文件格式57第四节报价文件格式70第五节其他文书、文件格式77第六章合同文本79第七章质疑、投诉材料格式84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马山县乔利红旗桥片区、百龙滩勉圩片区、金钗加妙片区及周鹿石塘片区、林圩片联片区、永州伏王片区垃圾转运运营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ccgp-guangxi.gov.cn/)获取(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8-12 12: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NNZC2025-C3-240170-SYZX2、项目名称:马山县乔利红旗桥片区、百龙滩勉圩片区、金钗加妙片区及周鹿石塘片区、林圩片联片区、永州伏王片区垃圾转运运营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50万元;其中,一分标:60万元;二分标:90万元;5、采购需求分标序号分标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万元)简要规格描述或分标基本概况介绍最高限价(万元)备注1分标马山县乔利红旗桥片区、百龙滩勉圩片区、金钗加妙片区垃圾转运运营服务项目1项60马山县乔利红旗桥片区、百龙滩勉圩片区、金钗加妙片区垃圾转运运营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602分标马山县周鹿石塘片区、林圩片联片区、永州伏王片区垃圾转运运营服务项目1项90马山县周鹿石塘片区、林圩片联片区、永州伏王片区垃圾转运运营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一览表。90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1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ccgp-guangxi.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ccgp-guangxi.gov.cn/)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8-1212:0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1)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南宁市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ccgp-guangxi.gov.cn/)实行在线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2。(2)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潜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平台上的CA数字证书办理(申领流程见本公告附件2)及响应文件的提交。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7日左右,供应商只需办理其中一家CA数字证书及签章。(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3、CA证书在线解密: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须要供应商携带制作响应文件时用来加密的有效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现场按规定时间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后果自负。4、供应商需要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磋商,否则后果自负。五、开启(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1、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8月12日12:00:00时后2、地点: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采购意向公开链接:https://zfcg.gxzf.gov.cn/site/detail?parentId=66601&articleId=tVfvkOcmWojkSr7UYNVz+Q==3、网上查询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ggzy.jgswj.gxzf.gov.cn/czggzy/)、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逾期的质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8、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ccgp-guangxi.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马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马山县白山镇江滨东路509号项目联系人:陆工联系电话:0771-680372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森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玉洞大道56号融创九棠府23号楼二十五层2501号房联系电话:0771-311140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梁晓莉电话:0771-3111400广西森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7月29日2.第二章采购需求说明:1.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容)(1)本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2)《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的规定。(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2.“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按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条款。3.如供应商投标产品存在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行为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4.不需要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响应为具体数值的,此采购需求的数值后将以◆号标注。5.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行业名称及划分见本章附件1):其他未列明行业。1分标服务需求一览表:分标序号服务名称数量服务内容及要求1分标马山县乔利红旗桥片区、百龙滩勉圩片区、金钗加妙片区垃圾转运运营服务项目1项一、项目概况马山县乔利红旗桥片区、百龙滩勉圩片区、金钗加妙片区垃圾转运运营服务。乔利红旗桥片区—填埋场运输距离:15km,垃圾日产量≥10吨;百龙滩勉圩片区-填埋场运输距离:23km,垃圾日产量≥10吨左右;金钗加妙片区—填埋场运输距离:54km,垃圾日产量≥10吨;二、服务范围 马山县乔利红旗桥片区、百龙滩勉圩片区、金钗加妙片区范围内收集到的垃圾统一转运到处置点进行无害化处理。三、服务内容1、每天将马山县乔利红旗桥片区、百龙滩勉圩片区、金钗加妙片区收集到的垃圾转运至指定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生活垃圾日集日清日运,垃圾不积存,不过夜。2、有序开展垃圾中转站的管理、运行和日常维修养护,确保垃圾中转站正常使用、干净整洁。四、服务要求1、垃圾收集点地面须硬化,垃圾收集容器间应设给排水和通风设施。2、垃圾日产日清。每日按时清除,无积压,无堆积、无腐烂发臭,收集点无陈旧垃圾和污水外流现象,周边地面整洁,无臭,无杂物堆放。3、转运作业完成后应清理现场,可移动式桶须及时复位,做到车离地净,无遗留垃圾。4、垃圾收集点不得焚烧垃圾。5、蝇,蚊孳生季节,垃圾收集点应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每日不少于2次,控制蝇的孳生,可视范围内。6、垃圾不得乱倒、乱卸。7、运输作业结束,应及时将车辆清洗干净。8、每次转运作业完成以后,应对操作场地、垃圾桶、墙面进行清洗,做到收集点外场地整洁,无撒落垃圾和堆积杂物,无积留污水,墙面无明显污迹。9、垃圾桶边无拾荒者。10、垃圾转运点四周环境应整洁,地面和通道无散落垃圾和溢流污水,并应有防止粉尘飘散和垃圾飞扬的措施。11、垃圾转运设备应定位设置,摆放整齐。设置点及周围2-3m内应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12、垃圾转运设备应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外体干净。构筑物内外墙面不得有明显积灰、污物。13、特种垃圾的收集,必须用设有明显标志、能防止污染扩散的密封容器。14、收集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场地,将可移动式垃圾收集容器复位,车走地净。垃圾直接送至指定的转运站或处置场。五、垃圾收运路线原则1、收运路线应尽可能紧凑,避免重复或断续。2、收运路线应能平衡工作量,使每个作业阶段、每条线路的收集和清运时间大致相等。3、收集路线应避免在交通拥挤的高峰时间段收集、清运垃圾。4、收运路线应当首先收集地势较高地区的垃圾。5、收集路线起始点最好位于停车场或车库附近。六、垃圾收集清运作业标准做到服务范围内的垃圾日产日清,将收运的垃圾运至指定地点,实现密闭化运输,防止跑冒滴漏。1、车辆出发前,车组人员应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保持车况良好;检查车辆号牌是否完整,车门上喷印的单位名称是否清晰,车顶及侧面有无乱吊乱挂;检查随车作业工具是否齐全、存放位置是否牢固安全;车厢的密封性能是否完好;禁止超载。2、清运车到达指定作业地点停稳后,驾驶员进行操作准备,装卸工人下车装垃圾。垃圾清运完成后,垃圾容器及时复位并打扫干净清运点(池)周边卫生。3、清运完毕,按照规定作业路线驶向下一个作业点。4、在主道、十字路口、路况很差或距离下一个作业点300m以上时,装卸工必须进驾驶室,行车速度不得超过45km/h。5、在无障碍区域或窄地行车、倒车时,装卸工分别在车辆两侧,前后各一人指挥车辆,在向路口倒车时,应有一个装卸工在路口拦其它车辆通行,并指挥车辆后退。6、行车中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做到不逆行、违章闯红灯、超速、车辆乱停乱放。7、垃圾必须运至指定地点倾倒,并在指定地点对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容整洁干净。8、收车时,车辆停放在指定地方,做好收车后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需要长时间维修的,需向管理人员汇报。9、规范化停车,不得扰民。七、作业管理要求1、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工作规程,穿戴反光工作服,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2、严格按照转运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把当天垃圾清运完毕,中转站要及时将收集的垃圾转运至处置点,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不堆积过夜。3、垃圾清运作业时,要将撒落地面的垃圾清理干净,做到无垃圾残留,垃圾转运点地面有污渍时,要及时将污渍冲洗干净。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密闭运输,不能沿途洒落垃圾,不得超载,转运工作完成后及时冲洗车辆,再进行下一轮清运作业。4、中转站环境卫生要严格按照国家卫生标准进行管理,做好设备、车辆养护。作业前认真检查设备、车辆状况,及时检修损坏部件。作业完毕后要归置好作业工具,并对中转站设备、地面及车辆进行冲洗除臭,必要时进行消毒。确保中转站及车辆干净、整洁,无残留垃圾、污水,无臭味。5、工作制度上墙,垃圾压缩设备由专人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非操作人员操作压缩设备;禁止在中转站内倾倒建筑垃圾和有毒有害废料;禁止在中转站内捡拾堆放废品、杂物,不得擅自占用场地,妨碍车辆出入。6、做好中转库垃圾渗滤液收集工作,确保不发生垃圾渗滤液外漏等环保事故,因垃圾转运不及时等原因造成垃圾渗滤液外漏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损失。7、运输人员下班时及时清洗车内外,保持无味、外观干净,工作人员要对垃圾转运场地进行清洗、消杀,减少蝇蚊和臭味。8、严禁作业人员擅自向服务区内单位、个人收取各种费用。9、运输人员运输过程中不得接私活或进行与运输工作无关的事情。八、作业人员及作业设备配置1、作业人员配置 服务承包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要配置满足项目需求的相关人员,必须确保人员配置能够满足项目需求。应配置项目负责人、水电车辆维修工、司机、司机辅工、中转站管理人员、清运员、应急人员等全部费用已含在成交价当中。2、作业设备配置 服务承包方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要配置满足项目需求的配置转运车辆,采用12T压缩、勾臂车、压缩箱体。承包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但必须确保满足服务实际需求,全部费用已含在成交价当中。商 务 条 款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二、服务期限:服务期1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三、验收标准:验收标准应符合中国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四、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成交供应商每月按合同要求完成清运工作后,采购人按每月支付的承包金额在下个月的1-5日支付给成交供应商,因成交供应商违约的按本合同有关约定的条款扣款。成交供应商领取承包金时必须开具正式发票给采购人作为入帐凭证。五、其他要求1、报价要求:竞标报价包括包含人员工资、各种津贴补贴、社保费、车辆运行费用(含车辆租赁费、保险费、年审路桥费、停车场租赁费、油料费、维修、配件更换等费用)、中转站运行费(水电费、设施设备日常维修维护、耗材补充更换)、工具、安全文明生产装备费(环卫工人冬、夏工作服、雨衣、手套、口罩等劳保品)、企业缴税金、设备费、管理费和应急处置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的总和,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2、供应商发生一般交通事故,采购人启动约谈机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或特大交通事故,采购人可以终止合同,扣除当月服务费用,供应商负责事故相关赔偿。2分标服务需求一览表:分标序号服务名称数量服务内容及要求2分标马山县周鹿石塘片区、林圩片联片区、永州伏王片区垃圾转运运营服务项目1项一、项目概况马山县周鹿石塘片区、林圩片联片区、永州伏王片区垃圾转运运营服务。周鹿石塘片区—填埋场运输距离:30km,垃圾日产量≥10吨;林圩片联片区-填埋场运输距离:38km,垃圾日产量≥10吨;永州伏王片区—填埋场运输距离:60km,垃圾日产量≥10吨;二、服务范围 马山县周鹿石塘片区、林圩片联片区、永州伏王片区范围内收集到的垃圾统一转运到处置点进行无害化处理。三、服务内容1、每天将马山县周鹿石塘片区、林圩片联片区、永州伏王片区收集到的垃圾转运至指定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生活垃圾日集日清日运,垃圾不积存,不过夜。2、有序开展垃圾中转站的管理、运行和日常维修养护,确保垃圾中转站正常使用、干净整洁。四、服务要求1、垃圾收集点地面须硬化,垃圾收集容器间应设给排水和通风设施。2、垃圾日产日清。每日按时清除,无积压,无堆积、无腐烂发臭,收集点无陈旧垃圾和污水外流现象,周边地面整洁,无臭,无杂物堆放。3、转运作业完成后应清理现场,可移动式桶须及时复位,做到车离地净,无遗留垃圾。4、垃圾收集点不得焚烧垃圾。5、蝇,蚊孳生季节,垃圾收集点应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每日不少于2次,控制蝇的孳生,可视范围内。6、垃圾不得乱倒、乱卸。7、运输作业结束,应及时将车辆清洗干净。8、每次转运作业完成以后,应对操作场地、垃圾桶、墙面进行清洗,做到收集点外场地整洁,无撒落垃圾和堆积杂物,无积留污水,墙面无明显污迹。9、垃圾桶边无拾荒者。10、垃圾转运点四周环境应整洁,地面和通道无散落垃圾和溢流污水,并应有防止粉尘飘散和垃圾飞扬的措施。11、垃圾转运设备应定位设置,摆放整齐。设置点及周围2-3m内应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12、垃圾转运设备应无残缺,破损,封闭性好,外体干净。构筑物内外墙面不得有明显积灰、污物。13、特种垃圾的收集,必须用设有明显标志、能防止污染扩散的密封容器。14、收集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场地,将可移动式垃圾收集容器复位,车走地净。垃圾直接送至指定的转运站或处置场。五、垃圾收运路线原则1、收运路线应尽可能紧凑,避免重复或断续。2、收运路线应能平衡工作量,使每个作业阶段、每条线路的收集和清运时间大致相等。3、收集路线应避免在交通拥挤的高峰时间段收集、清运垃圾。4、收运路线应当首先收集地势较高地区的垃圾。5、收集路线起始点最好位于停车场或车库附近。六、垃圾收集清运作业标准做到服务范围内的垃圾日产日清,将收运的垃圾运至指定地点,实现密闭化运输,防止跑冒滴漏。1、车辆出发前,车组人员应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保持车况良好;检查车辆号牌是否完整,车门上喷印的单位名称是否清晰,车顶及侧面有无乱吊乱挂;检查随车作业工具是否齐全、存放位置是否牢固安全;车厢的密封性能是否完好;禁止超载。2、清运车到达指定作业地点停稳后,驾驶员进行操作准备,装卸工人下车装垃圾。垃圾清运完成后,垃圾容器及时复位并打扫干净清运点(池)周边卫生。3、清运完毕,按照规定作业路线驶向下一个作业点。4、在主道、十字路口、路况很差或距离下一个作业点300m以上时,装卸工必须进驾驶室,行车速度不得超过45km/h。5、在无障碍区域或窄地行车、倒车时,装卸工分别在车辆两侧,前后各一人指挥车辆,在向路口倒车时,应有一个装卸工在路口拦其它车辆通行,并指挥车辆后退。6、行车中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做到不逆行、违章闯红灯、超速、车辆乱停乱放。7、垃圾必须运至指定地点倾倒,并在指定地点对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容整洁干净。8、收车时,车辆停放在指定地方,做好收车后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需要长时间维修的,需向管理人员汇报。9、规范化停车,不得扰民。七、作业管理要求1、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工作规程,穿戴反光工作服,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2、严格按照转运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把当天垃圾清运完毕,中转站要及时将收集的垃圾转运至处置点,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不堆积过夜。3、垃圾清运作业时,要将撒落地面的垃圾清理干净,做到无垃圾残留,垃圾转运点地面有污渍时,要及时将污渍冲洗干净。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密闭运输,不能沿途洒落垃圾,不得超载,转运工作完成后及时冲洗车辆,再进行下一轮清运作业。4、中转站环境卫生要严格按照国家卫生标准进行管理,做好设备、车辆养护。作业前认真检查设备、车辆状况,及时检修损坏部件。作业完毕后要归置好作业工具,并对中转站设备、地面及车辆进行冲洗除臭,必要时进行消毒。确保中转站及车辆干净、整洁,无残留垃圾、污水,无臭味。5、工作制度上墙,垃圾压缩设备由专人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非操作人员操作压缩设备;禁止在中转站内倾倒建筑垃圾和有毒有害废料;禁止在中转站内捡拾堆放废品、杂物,不得擅自占用场地,妨碍车辆出入。6、做好中转库垃圾渗滤液收集工作,确保不发生垃圾渗滤液外漏等环保事故,因垃圾转运不及时等原因造成垃圾渗滤液外漏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损失。7、运输人员下班时及时清洗车内外,保持无味、外观干净,工作人员要对垃圾转运场地进行清洗、消杀,减少蝇蚊和臭味。8、严禁作业人员擅自向服务区内单位、个人收取各种费用。9、运输人员运输过程中不得接私活或进行与运输工作无关的事情。八、作业人员及作业设备配置1、作业人员配置 服务承包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要配置满足项目需求的相关人员,必须确保人员配置能够满足项目需求。应配置项目负责人、水电车辆维修工、司机、司机辅工、中转站管理人员、清运员、应急人员等全部费用已含在成交价当中。2、作业设备配置 服务承包方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要配置满足项目需求的配置转运车辆,采用12T压缩、勾臂车、压缩箱体。承包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但必须确保满足服务实际需求,全部费用已含在成交价当中。商 务 条 款一、合同签订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二、服务期限:服务期1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三、验收标准:验收标准应符合中国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四、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成交供应商每月按合同要求完成清运工作后,采购人按每月支付的承包金额在下个月的1-5日支付给成交供应商,因成交供应商违约的按本合同有关约定的条款扣款。成交供应商领取承包金时必须开具正式发票给采购人作为入帐凭证。五、其他要求1、报价要求:竞标报价包括包含人员工资、各种津贴补贴、社保费、车辆运行费用(含车辆租赁费、保险费、年审路桥费、停车场租赁费、油料费、维修、配件更换等费用)、中转站运行费(水电费、设施设备日常维修维护、耗材补充更换)、工具、安全文明生产装备费(环卫工人冬、夏工作服、雨衣、手套、口罩等劳保品)、企业缴税金、设备费、管理费和应急处置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的总和,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2、供应商发生一般交通事故,采购人启动约谈机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或特大交通事故,采购人可以终止合同,扣除当月服务费用,供应商负责事故相关赔偿。附件: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行业名称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中型小型微型农、林、牧、渔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50≤Y<500Y<50工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40000300≤Y<2000Y<300建筑业营业收入(Y)万元6000≤Y<80000300≤Y<6000Y<3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80000300≤Z<5000Z<300批发业从业人员(X)人20≤X<2005≤X<20X<5营业收入(Y)万元5000≤Y<400001000≤Y<5000Y<1000零售业从业人员(X)人50≤X<30010≤X<50X<10营业收入(Y)万元500≤Y<20000100≤Y<500Y<100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3000≤Y<30000200≤Y<3000Y<200仓储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20≤X<100X<2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30000100≤Y<1000Y<100邮政业从业人员(X)人300≤X<100020≤X<300X<2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30000100≤Y<2000Y<100住宿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餐饮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2000≤Y<10000100≤Y<2000Y<100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X)人100≤X<20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0100≤Y<1000Y<100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1000050≤Y<1000Y<50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Y)万元1000≤Y<200000100≤X<1000X<100资产总额(Z)万元5000≤Z<100002000≤Y<5000Y<2000物业管理从业人员(X)人300≤X<1000100≤X<300X<100营业收入(Y)万元1000≤Y<5000500≤Y<1000Y<50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资产总额(Z)万元8000≤Z<120000100≤Z<8000Y<100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X)人100≤X<30010≤X<100X<10说明:上述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3.第三章供应商须知3.1.第一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内容具体要求3.1供应商资格条件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详见公告。5.1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5.2联合体竞标要求无6.1是否允许分包不允许分包12.1.1资格证明文件组成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5年3月至2025年7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按季申报纳税的提供上一个季度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5年3月至2025年7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4、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2023年或2024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应按提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上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资格声明;(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中小企业声明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2商务文件组成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除自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商务条款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竞标人情况介绍;(如有,请提供)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如有,请提供)注: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技术文件组成1、服务需求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服务方案;(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管理规章制度及员工培训计划方案;(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应急预案;(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服务承诺;(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如有,请提供)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如有,请提供)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1.2报价文件组成1、响应函;(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2、响应报价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12.2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1、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按照本采购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编写(第五章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不可涂改并在规定加盖公章处加盖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电子响应文件通过平台有效CA加密后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送。(操作方式见公告附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15.2响应报价要求响应报价必须包含满足本次竞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如有)的价格;包含竞标服务、货物、工程的成本、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税费等所有费用。(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6.2竞标有效期1、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90日。17.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20.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0.6备份响应文件本项目不接受备份响应文件。21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26.2负偏离要求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服务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磋商的顺序□按照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顺序,通知磋商时,若某供应商不在通知现场时,该供应商排序到最后磋商,按照签到的顺序由其下一位供应商先参与磋商。☑随机排序。参与磋商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必须向磋商小组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原件[有效证件可以是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社会保障卡或者护照的其中一项],若参与磋商的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磋商小组将拒绝其参与磋商。2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29.5签订合同携带的材料使用的有效CA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公章31.2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1)广西森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1-3111400通讯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玉洞大道56号融创九棠府23号楼二十五层2501号房 (2)马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71-6803727通讯地址:马山县白山镇江滨东路509号现场提交质疑办理业务时间质疑期内每个工作日8时00分到12时00分,15时00分到18时00分31.6受理投诉方式1、受理方式:纸质方式受理,投诉书正、副本(经过质疑的事项才可投诉)。2、邮寄地址:名称:马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南宁市马山县新兴大道169号联系电话:0771-6825986 33采购代理费1、是否收取采购代理费:☑是 □ 否2、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人支付。3、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以分标(☑成交金额/□采购预算/□暂定成交金额/□其他 )为计费额,按服务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费标准计取(不足捌仟元的按捌仟元计取),由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收费基准价格/□收费基准价格下浮 %/□收费基准价格上浮 %)收取。□固定采购代理收费 。4、采购代理费收取银行账户账户名称:广西森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盘龙路支行银行账号:45050110067300000749 34.1解释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本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法律责任:1、本采购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参与本项目的各政府采购当事人依法享有上述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与义务。2、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全流程电子化电子开评标规程执行项目采购活动,代理机构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的“项目管理”—“采购文件管理”内开评标规则设置作为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截标之后不可更改,因代理机构开评标规则设置错误导致采购活动无法开展下去的情况,由代理机构负责解释并承担其后果。34.2其他1、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3、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4、自然人竞标的,磋商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5、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3.2.第二节供应商须知正文3.2.1.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4“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5“竞标”是指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或者邀请函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提交响应文件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2.6“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包含资格证明、报价商务技术等所有内容的文件。2.7“实质性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2.8“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2.9“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2.10“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2.11“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2.12“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2.13“评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并经修正(如有)和政策功能价格扣除(如有)后的价格。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磋商费用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勘查现场、编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竞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5.联合体竞标5.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2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4〕55号)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6.转包与分包6.1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6.2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4〕55号)规定,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7.特别说明7.1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7.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7.3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7.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7.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或者编制响应文件硬件设备CPU编号、硬盘编号、网卡地址一致的情况。(供应商IP地址、硬件设备CPU编号、硬盘编号、网卡地址等数据相似异常以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解密文件后信息提示为准)(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7.6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3.2.2.二、磋商文件8.磋商文件的构成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合同文本;第七章质疑、投诉材料格式。9.供应商的询问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作出澄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尽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0.1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应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按照本章10.3的内容处理。10.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0.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目前为网上公告和系统短信等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10.4采购信息更正公告的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10.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变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竞谈时间,将变更时间将在“采购文件公告”中“七、其他补充事宜3.网上查询地址”规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3.2.3.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12.响应文件的组成12.1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12.1.1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2商务技术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1.3报价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12.2响应文件电子版:详见须知前附表13.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14.竞标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15.响应报价要求和构成15.1响应报价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响应报价表”格式填写。15.2响应报价的价格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3响应报价要求15.3.1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竞标的每个分标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2)供应商必须就所竞标的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15.3.2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5.3.3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16.竞标有效期16.1竞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16.2竞标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16.3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竞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17.磋商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8.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18.1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8.2响应文件应按资格证明、报价分别编制,商务技术文件合并编制,本磋商只接受电子版响应文件,要求见本章“12.2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18.3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位置进行签署、盖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骑缝盖公章不视为在规定位置盖章。18.4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及电子公章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8.5响应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9.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见该项目采购公告附件。19.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20.响应文件的提交20.1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20.2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不能补充、修改响应文件。20.3在提交“最后报价”后,供应商不能退出谈判。20.4电子交易平台收到响应文件,将妥善保存并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除供应商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或提取响应文件。20.5采购机构不可视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6备份响应文件。详见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电子响应文件由代理机构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退回,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概不退回。23.截止时间后的撤回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撤回电子响应文件。3.2.4.四、评审及磋商24.磋商小组成立24.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经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磋商小组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4.2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25.1首次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25.2响应文件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响应文件开启,采购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供应商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要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没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供应商进行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解密异常情况处理:详见本章26.3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如供应商成功解密响应文件,但未在“政采云”电子开标大厅参加谈判的,视同认可谈判过程和结果,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谈判。26.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26.1磋商小组按照“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26.2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并在评审报告中书面体现。26.3采购需求负偏离要求及磋商顺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6.4电子交易活动的中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26.5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重新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对原有的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3.2.5.五、成交及合同27.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27.1确定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中确定的评分办法综合评定各供应商提交的竞标文件,按照评标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人(或经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得分最高的竞标人作为成交供应商)。27.2成交通知及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通知及成交结果公告应使用南宁市模板进行公告,公告内容除包含《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要求内容外,还应包含采购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及成交供应商评审价格、优惠率等内容),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的时间不得超过25日。27.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前,应当对成交供应商信用进行查询核实,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上述规定的同样原因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以上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竞磋文件一并保存。成交供应商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7.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5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28.履约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9.签订合同29.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服务技术、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如成交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29.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服务技术、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9.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9.4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给予通报。29.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在线签订须携带的材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0.政府采购合同公告采购人或者受托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以下媒体上发布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ccgp-guangxi.gov.cn/)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1.询问、质疑和投诉3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31.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及处理方式如下:(1)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后,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委托代理协议无特殊约定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含资格要求、采购预算和评分办法)的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2)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采购过程中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等具体评审情况的质疑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中采购执行程序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并负责答复。(3)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31.3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31.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1.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1.6投诉的权利。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六条规定的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受理投诉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6.六、验收32.验收32.1采购人会同实际使用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2.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2.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32.4验收合格的项目,实际使用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2.7.七、其他事项33.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代理服务费。3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4.1本磋商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2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3本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工程承建商作出要求的,享受本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依据本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5.政采贷相关说明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缓解供应商资金难题,南宁市政府采购试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制度,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凭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以下方式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贷款:(1)线下渠道: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www.nnggzy.org.cn)“交易信息-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中融资银行和南宁市企业融资服务中心专栏信息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线上渠道:登录中征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crcrfsp.com,客服电话:400-009-0001),选择相关金融产品和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融资贷款。具体操作方式见《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推广线上“政采贷”融资模式的通知》(南宁银发〔2021〕258号)文(文件公开网址详情见:“广西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angxi.gov.cn/AdministrativeRegulations/AutonomousRegion/9830442.html)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3.3.第一节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1.确认磋商文件由磋商小组确认磋商文件。2.资格审查2.1响应文件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注:采购人代表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1)查询渠道: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链接入口。(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截图另存为电子文档作为评审资料保存。(3)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2资格审查标准为本磋商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2.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的;(3)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4)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2.4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符合性审查3.1由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响应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电子澄清函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以电子回函形式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磋商小组进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4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5商务技术、报价评审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1)商务技术评审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者出具的身份证明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3)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商务技术文件中“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的商务技术文件无效。4)商务条款中标“▲”的条款发生负偏离的或者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或者标明实质性的要求发生负偏离;5)未对竞标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6)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7)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7.5条情形;10)技术需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11)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12)竞标技术方案不明确,磋商文件未允许但响应文件中存在一个或者一个以上备选(替代)竞标方案;13)响应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的;14)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15)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报价评审1)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报价表”;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3)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磋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4)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6)响应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3.6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将资格和符合性不通过的情况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从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3.7非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磋商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按《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采购过程中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4.磋商程序4.1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确定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符合磋商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磋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磋商的视同放弃参加磋商权利,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4.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磋商小组及时以电子澄清函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4.4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以回函的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加盖电子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磋商。4.5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4.6磋商小组应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作为评标报告一部分,磋商小组在记录上签字确认。主要内容包括:(1)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示的,公示情况说明;(2)磋商日期和地点,磋商人员名单;(3)合同主要条款及价格商定情况。4.7磋商过程中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在开启前补充、修改。4.8对磋商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最后报价5.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除本章第5.3条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否则必须重新采购。5.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5.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5.4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5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退出磋商。5.6磋商小组收齐某一分标最后报价后统一开启,磋商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的审查。5.7最终响应文件的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3.4条的规定修正。5.8修正后的最终报价出现下列情形的,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不确认的(全流程电子化评标采取在线确认);(2)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分标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3)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响应报价(包含首次报价、最后报价)超过分项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5.9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5.10供应商出现最后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或者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时,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5.11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6.比较与评价6.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6.2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6.3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1)评审委员会成员要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所载明的评审方法、标准进行评审。对供应商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2)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各供应商的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6.4评审价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6.5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4.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6.6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7.评审复核7.1评审报告签署前,评审委员会要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复核意见要体现在评审报告中。7.2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委员会均不得修改评审结果或者要求重新评审,但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评审委员会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除外。出现上述除外情形的,评审委员会应当现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明确记载。8.评审标准(适用于1/2分标)8.1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磋商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商务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总得分=100分序号评分类型评分标准1报价分(满分10分)(最低报价/竞标报价)*最大分值(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政策性扣除。(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报价最低的评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价格分计算公式: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报价)×10分2技术分(满分80分)(1)服务方案(满分20分)由评委在打分前根据各供应商的服务方案,包括人员、车辆及设备配置方案、管理方式、计划方案等,确定各供应商所属档次并进行独立打分。一档(5分):综合评定差,项目服务方案简单,方案设计不完善、可行性及针对性差。二档(10分):综合评定一般,项目服务方案、实施计划,合理、可操作性一般;有项目实施保障措施、工作计划安排、车辆配置方案、设备工具等配备,可行性及针对性一般,基本满足项目需求。三档(15分):有项目服务方案、实施计划,合理、可操作性良;有项目实施保障措施、工作计划安排、车辆配置方案、设备工具等配备,可行性及针对性良,满足项目需求。四档(20分):综合评定优秀,项目服务方案详尽合理,实施计划完整明晰,方案项目管理组织机构能够完全满足项目建设需要,方案考虑周全,能详细说明各个阶段工作安排,有完善的项目实施保障措施;符合项目采购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且操作性强,能切合本项目,服务方案包含工作计划安排、组织机构、车辆配置方案、设备工具、工作场所等配备齐全、合理,方案可行性及针对性强,完全满足项目需求。(2)管理规章制度及员工培训计划方案(满分20分)由评委在打分前根据各供应商的管理规章制度、员工培训计划方案、安全文明措施方案等确定各供应商所属档次并进行独立打分。一档(5分):有管理规章制度、员工培训计划方案、安全文明措施方案,但内容简单。二档(10分):制定管理规章制度、员工培训计划方案、安全文明措施方案,各项目内容齐全,内容一般,操作性一般。 三档(15分):根据项目情况及服务特点,制定管理规章制度、员工培训计划方案、安全文明措施方案,各项目内容齐全,陈述较详细,具有良好的操作性。四档(20分):根据项目情况及服务特点,有针对性的制定管理规章制度、员工培训计划方案、安全文明措施方案,各项目内容齐全,陈述详细,内容具体明确,操作性强且科学合理。(3)应急预案(满分20分)由评委在打分前根据各供应商提供的应急预案(包括: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意外事故应急预案、重大节假日工作方案)编写内容,确定各供应商所属档次并进行独立打分。一档(5分):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意外事故应急预案及重大活动、重大节假日工作方案, 但内容简单,总体较差;二档(10分):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意外事故应急预案、重大节假日工作方案,内容齐全,总体一般,操作性一般;三档(15分):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意外事故应急预案、重大节假日工作方案,内容齐全,总体较好,有可操作性。四档(20分):能根据本服务项目的实际情,有针对性的编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意外事故应急预案、重大节假日工作方案,内容齐全,切合实际,总体较好,操作性强。(4)服务承诺(满分20分)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承诺【包括:(1)按国家法律法规开展各项服务及经营的承诺;(2)承诺做到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文件提供的实施方案内容的承诺;(3)服务态度、服务效率、服务质量承诺;(4)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的承诺;(5)对责任事故的处理承诺;(6)其他服务承诺等内容】确定各供应商所属档次并进行独立打分。一档(5分):服务承诺内容基本齐全,陈述简单。二档(10分):服务承诺各项目内容齐全,陈述较详细,具有操作性。三档(15分):根据实际情况及服务特点,有一定针对性的制定服务承诺书,服务承诺书各项目内容齐全、详实,承诺可操作性较好。四档(20分):服务承诺详细,服务承诺切合实际,针对本项目有相应的服务质量承诺、服务响应承诺,内容完整清晰,有完善的后续服务方案和服务保障,优于服务采购需求,切实可行。3商务分(满分10分)供应商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指:垃圾转运、垃圾清运等同类业绩)(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签订的合同为准,同一编号的项目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分标成交只算一次)。每提供一个得5分,满分10分。8.2商务技术评审因素为客观评分项的,应在评分项目或评分标准中予以标注为“客观分”。对供应商的客观评分项目,各评审专家评分应当一致。8.3.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磋商小组发现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3.4.第二节评标报告1.成交标准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在线编写电子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一节第5.3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技术得分相同的按照服务需求偏离分由高到低排序)。评审得分、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技术得分、服务需求偏离分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随机抽取推荐。2.评标争议事项处理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3.5.第三节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录像1.保密。评审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审过程中凡是与采购响应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成交)供应商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信息,评审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有关的人员应当予以保密。2.录音录像。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工作现场及操作屏幕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存档。4.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4.1.第一节封面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马山县乔利红旗桥片区、百龙滩勉圩片区、金钗加妙片区及周鹿石塘片区、林圩片联片区、永州伏王片区垃圾转运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NZC2025-C3-240170-SYZX所投分标:供应商名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得解密年月日4.2.第二节资格证明文件格式全流程电子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封面)项目名称:马山县乔利红旗桥片区、百龙滩勉圩片区、金钗加妙片区及周鹿石塘片区、林圩片联片区、永州伏王片区垃圾转运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NZC2025-C3-240170-SYZX所投分标:供应商名称:年月日资格证明文件目录一、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页码)二、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等方面的材料…………………………………………………………………………………(页码)三、财务状况报告方面的材料…………………………………………………(页码)四、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页码)五、供应商直接关联关系信息表………………………………………………(页码)六、资格声明函…………………………………………………………………(页码)七、中小企业声明函……………………………………………………………(页码)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页码)注:以上目录是编制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基本格式要求,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一、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等方面的材料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财务状况报告方面的材料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四、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序号直接控股股东名称出资比例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五、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序号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123……注: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六、资格声明函资格声明函致:广西森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供应商,经营地址。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马山县乔利红旗桥片区、百龙滩勉圩片区、金钗加妙片区及周鹿石塘片区、林圩片联片区、永州伏王片区垃圾转运运营服务项目(分标:)的竞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竞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1)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如有);(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4)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竞标有效期。4.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并按本项目响应文件“第三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资格证明文件组成”完整提供证明材料。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响应文件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我方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我方本次响应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7.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邮政编号:电话/传真:电子函件:开户银行:帐号: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注:如为联合体竞标,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并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七、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马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马山县乔利红旗桥片区、百龙滩勉圩片区、金钗加妙片区及周鹿石塘片区、林圩片联片区、永州伏王片区垃圾转运运营服务项目(分标:)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成交结果公开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4.3.第三节商务技术文件格式全流程电子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封面)项目名称:马山县乔利红旗桥片区、百龙滩勉圩片区、金钗加妙片区及周鹿石塘片区、林圩片联片区、永州伏王片区垃圾转运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NZC2025-C3-240170-SYZX所投分标:供应商名称:年月日商务技术文件目录一、无串标行为承诺函………………………………………………………(页码)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页码)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时)………………………………(页码)四、商务条款偏离表…………………………………………………………(页码)五、竞标人情况介绍…………………………………………………………(页码)六、供应商类似业绩的证明文件(如有要求)……………………………(页码)七、服务需求偏离表…………………………………………………………(页码)八、服务方案…………………………………………………………………(页码)九、管理规章制度及员工培训计划方案……………………………………(页码)十、服务承诺…………………………………………………………………(页码)十一、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页码)十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页码)注:以上目录是基本格式要求,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向下增加内容或细化。一、无串标行为承诺函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竞标的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者不同供应商报名的IP地址一致的;或者编制响应文件硬件设备CPU编号、硬盘编号、网卡地址一致的情况。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响应报价,或者在竞争性磋商项目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我方认定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供应商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自然人竞标的无需提供,联合体竞标的只需牵头人出具。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附件: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粘帖处(正、反面)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致:广西森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现授权(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马山县乔利红旗桥片区、百龙滩勉圩片区、金钗加妙片区及周鹿石塘片区、林圩片联片区、永州伏王片区垃圾转运运营服务项目(分标:)的竞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3.法人、其他组织竞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竞标时“我方”是指“本人”。四、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采购项目编号:NNZC2025-C3-240170-SYZX采购项目名称:马山县乔利红旗桥片区、百龙滩勉圩片区、金钗加妙片区及周鹿石塘片区、林圩片联片区、永州伏王片区垃圾转运运营服务项目分标:注:项号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商务需求响应文件承诺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一1……2……3…………1……2……3…………二1……2……3…………1……2……3…………...1……2……3…………1……2……3…………项号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商务需求响应文件承诺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一1……2……3…………1……2……3…………二1……2……3…………1……2……3…………...1……2……3…………1……2……3…………1.说明: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的商务条款逐条作出明确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当响应文件的商务内容低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时,竞标人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应标3.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不得留空,否则按竞标无效处理。4.如果采购需求为小于、小于等于、大于或大于等于某个数值标准时,响应文件承诺不得直接复制采购需求,响应文件承诺内容应当写明竞标货物具体参数或商务响应承诺的具体数值,否则按竞标无效处理。如该采购需求属于不能明确具体数值的,采购人应在此采购需求的数值后标注◆号,对标注◆号的采购需求不适用上述“竞标无效”条款。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五、竞标人情况介绍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六、供应商类似的业绩证明文件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万元)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附表: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供应商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格式自拟)注:供应商可按上述的格式自行编制,须随表提交相应的合同复印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七、服务需求偏离表竞标产品服务需求偏离表(注:按采购需求具体条款修改)分标:项号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需求响应文件承诺偏离说明服务名称数量服务参数要求服务名称数量服务参数1………1 ……2 ……3 …………………1 ……2 ……3 …………2………1 ……2 ……3 …………………1 ……2 ……3 …………...注:1.说明: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中“服务需求一览表”的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条款逐条作出明确响应,并作出偏离说明。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当响应文件的商务内容低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时,竞标人应当如实写明“负偏离”,否则视为虚假应标3.表格内容均需按要求填写并盖章,不得留空,否则按竞标无效处理。4.如果采购需求为小于、小于等于、大于或大于等于某个数值标准时,响应文件承诺不得直接复制采购需求,响应文件承诺内容应当写明竞标服务具体参数或商务响应承诺的具体数值,否则按竞标无效处理。如该采购需求属于不能明确具体数值的,采购人应在此采购需求的数值后标注◆号,对标注◆号的采购需求不适用上述“竞标无效”条款。5.如技术偏离表中的竞标响应与佐证材料不一致的,以佐证材料为准。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八、服务方案;(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采购文件要求编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九、管理规章制度及员工培训计划方案(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采购文件要求编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十、服务承诺(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采购文件要求编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1、服务承诺附表A:后续服务机构情况表(按此格式自制)序号机构名称机构性质注册地址服务技术人员数量联系电话注:关于项目涉及的所有后续服务机构均在本表注明,包括供应商本单位和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服务机构;附表B:后续服务人员情况表(按此格式自制)序号类别姓名性别年龄学历专业职称本项目中的职责响应时间到达现场时间总协调人后续服务人员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十一、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采购文件要求编制)附表A: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情况表姓名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业绩及承担的主要工作情况,曾担任项目负责人的项目应列明细性别年龄资质证书编号其他资质情况联系电话注:须随表提交相应的证书复印件。附表B:本项目的项目小组人员情况表(按此格式自制)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本项目中的职责项目经历参与本项目的到位情况注:供应商可按上述的格式自行编制,须随表提交相应的证书复印件。附表C: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小组人员近3个月交纳社保记录情况表(以社保局缴纳凭证作附件)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十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4.4.第四节报价文件格式全流程电子文件报价文件(封面)项目名称:马山县乔利红旗桥片区、百龙滩勉圩片区、金钗加妙片区及周鹿石塘片区、林圩片联片区、永州伏王片区垃圾转运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NZC2025-C3-240170-SYZX所投分标:供应商名称:年月日报价文件目录一、响应函…………………………………………………………………………………(页码)二、响应报价表……………………………………………………………………………(页码)三、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页码)一、响应函响应函致:广西森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我方已仔细阅读了贵方组织的马山县乔利红旗桥片区、百龙滩勉圩片区、金钗加妙片区及周鹿石塘片区、林圩片联片区、永州伏王片区垃圾转运运营服务项目(分标:)(项目编号:NNZC2025-C3-240170-SYZX)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现正式递交下述文件参加贵方组织的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一、首次报价文件电子版份(包含按“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提交的全部文件);二、技术文件电子版份(包含按“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提交的全部文件);商务文件电子版份(包含按“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提交的全部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已合并装订成册);三、资格证明文件电子版(包含按“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提交的全部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1、我方愿意以(大写)人民币(¥元)的竞标总报价,合同履行时间:,提供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中相应的采购内容。其中:分标报价为(大写)人民币元(¥元),合同履行时间:;分标报价为(大写)人民币元(¥元),合同履行时间:;2、我方同意自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采购公告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函,并承诺在“第三章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3、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4、如本项目采购内容涉及须符合国家强制规定的,我方承诺我方本次竞标均符合国家有关强制规定。5、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我方的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按第六章“合同文本”与采购人订立书面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6、我方已详细审核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7、我方承诺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第六章“合同文本”的条款,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8、我方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竞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响应报价最低的竞标人为成交供应商的行为。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即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1.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二、响应报价表项目名称:马山县乔利红旗桥片区、百龙滩勉圩片区、金钗加妙片区及周鹿石塘片区、林圩片联片区、永州伏王片区垃圾转运运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NZC2025-C3-240170-SYZX分标:供应商名称:序号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数量①单价(元)②单项合价(元)③=①×②备注12...报价合计(包含税费等所有费用):(大写)人民币 (¥ 元)注:1、供应商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也不得留空,如有多分标,按分标分别提供响应报价表。2、如为联合体响应的,“供应商名称”处必须列明联合体各方名称,并标注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且盖章处须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否则其响应作无效响应处理。3、以上表格要求细分项目及报价,在“具体服务内容”一栏中,否则其响应作无效响应处理。4、特别提示:采购机构将对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予以公示。5、符合采购文件中列明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三、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4.5.第五节其他文书、文件格式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本企业(单位)自愿参与政府投资政府采购的马山县乔利红旗桥片区、百龙滩勉圩片区、金钗加妙片区及周鹿石塘片区、林圩片联片区、永州伏王片区垃圾转运运营服务项目(分标:),在此郑重承诺:遵守中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在中国适用的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国际公约,所参与项目的知识产权明晰无争议,归属或技术来源正当合法。近三年在知识产权领域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失信行为。所参与的项目不对其他单位及个人的知识产权构成侵权。如经核查确有违反上述承诺应遵守的行为,本企业(单位)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马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的马山县乔利红旗桥片区、百龙滩勉圩片区、金钗加妙片区及周鹿石塘片区、林圩片联片区、永州伏王片区垃圾转运运营服务项目(分标:)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第六章合同文本合同编号:马山县乔利红旗桥片区、百龙滩勉圩片区、金钗加妙片区及周鹿石塘片区、林圩片联片区、永州伏王片区垃圾转运运营服务项目服务合同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分标名称:发包方:承包方:2025年月日服务合同书发包方:(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根据成交通知书,甲方将(项目名称)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履行各自的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和成交供应商承诺,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共同协商一致,现签订承包服务合同如下:一、作业服务范围马山县乔利红旗桥片区、百龙滩勉圩片区、金钗加妙片区/马山县周鹿石塘片区、林圩片联片区、永州伏王片区范围内收集到的垃圾统一转运到处置点进行无害化处理。二、作业服务内容服务内容包括:1、每天将马山县乔利红旗桥片区、百龙滩勉圩片区、金钗加妙片区/马山县周鹿石塘片区、林圩片联片区、永州伏王片区收集到的垃圾转运至指定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生活垃圾日集日清日运,垃圾不积存,不过夜。2、有序开展垃圾中转站的管理、运行和日常维修养护,确保垃圾中转站正常使用、干净整洁。三、作业人员及设备配置1、作业人员配置服务承包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要配置满足项目需求的相关人员,必须确保人员配置能够满足项目需求。应配置项目负责人、水电车辆维修工、司机、司机辅工、中转站管理人员、清运员、应急人员等全部费用已含在成交价当中。2、作业设备配置服务承包方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要配置满足项目需求的配置转运车辆,采用12T压缩、勾臂车、压缩箱体。承包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但必须确保满足服务实际需求,全部费用已含在成交价当中。四、承包期限服务承包期限为1年,从2025年月日起至2026年月日止。五、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乙方每月按合同要求完成清运工作后,甲方按每月支付的承包金额在下个月的1-5日支付给乙方,因乙方违约的按本合同有关约定的条款扣款。乙方领取承包金时必须开具正式发票给甲方作为入帐凭证。六、作业管理要求1、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工作规程,穿戴反光工作服,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2、严格按照转运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把当天垃圾清运完毕,中转站要及时将收集的垃圾转运至处置点,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不堆积过夜。3、垃圾清运作业时,要将撒落地面的垃圾清理干净,做到无垃圾残留,垃圾转运点地面有污渍时,要及时将污渍冲洗干净。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密闭运输,不能沿途洒落垃圾,不得超载,转运工作完成后及时冲洗车辆,再进行下一轮清运作业。4、中转站环境卫生要严格按照国家卫生标准进行管理,做好设备、车辆养护。作业前认真检查设备、车辆状况,及时检修损坏部件。作业完毕后要归置好作业工具,并对中转站设备、地面及车辆进行冲洗除臭,必要时进行消毒。确保中转站及车辆干净、整洁,无残留垃圾、污水,无臭味。5、工作制度上墙,垃圾压缩设备由专人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非操作人员操作压缩设备;禁止在中转站内倾倒建筑垃圾和有毒有害废料;禁止在中转站内捡拾堆放废品、杂物,不得擅自占用场地,妨碍车辆出入。6、做好中转库垃圾渗滤液收集工作,确保不发生垃圾渗滤液外漏等环保事故,因垃圾转运不及时等原因造成垃圾渗滤液外漏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损失。7、运输人员下班时及时清洗车内外,保持无味、外观干净,工作人员要对垃圾转运场地进行清洗、消杀,减少蝇蚊和臭味。8、严禁作业人员擅自向服务区内单位、个人收取各种费用。9、运输人员运输过程中不得接私活或进行与运输工作无关的事情。七、甲方的义务和权利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调整、完善《服务考核评分细则》。2、甲方对乙方的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技术指导、监督,采用日常检查(明检、暗检及其他)、综合检查的办法,对乙方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书面或口头改进意见。3、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质量标准中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4、甲方按检查验收结果计算服务经费,扣除乙方应扣款后,将服务经费支付给乙方。5、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用工情况,有权要求乙方调整不合格、罢工的服务人员,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6、甲方发现乙方的作业车辆不合格的,有权责令停止作业,待整改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作业。在车辆整改期间,乙方须自行调配其他车辆完成该班次工作。7、甲方有权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需要,对乙方承包的作业范围进行调整,乙方应无条件服从。8、乙方在开展日常作业工作存在困难需要协调时,配合乙方做好相关方面的协调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八、乙方的义务和权利1、乙方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响应文件承诺以及合同条款等内容提供服务,并确保服务质通过甲方验收合格。2、乙方必须安排项目负责人代表每月向甲方报告作业服务实施情况,接受甲方监督、检查和指导。3、乙方有权对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4、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服务问题等,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30分钟内进行答复。5、乙方应确保车辆驾驶员应具备相应驾驶证方可作业,严禁酒后驾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6、服务人员由乙方自行聘请,应保证其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符合国家所属类型最低标准聘请人员的各项保险按国家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并自行向其工作人员提供符合条件的劳保用品、用具。7、乙方负责安排员工参加业务技术的培训学习。8、乙方应为上岗工人购买统一的工作服、工作鞋(含雨鞋)、雨衣及反光背心,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护措施。9、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抓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10、乙方每天对转运车辆转运情况进行过磅计量和记录,完善好转运台账并做好存档。11、乙方需无条件服从甲方调度,不得影响垃圾转运正常作业及安全等。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或应采购人的要求,乙方应增加工作人员及清运密度,确保临时堆放点的垃圾及时清运和环境卫生整洁、美观。九、提供作业详细实施方案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乙方要根据转运实际情况,对人员定岗、设施设备配置及维护、作业方式、作业频次、作业程序、垃圾转运方式以及应急保障等有针对性地制定出书面实施方案并送甲方审定。实施方案要科学、详尽、合理、操作性强,满足项目需要。甲方对实施方案有修改意见的,乙方在收到甲方提出修改意见10日内进行相应修改。乙方按甲方确认的实施方案执行。十、作业质量标准质量及考核承包期限内,甲方按照《服务考核评分细则》(详见附件一)对乙方的承包作业质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承包费支付的依据。十一、安全保证措施1、垃圾转运人员作业期间必须穿着统一穿戴反光服装和安全帽,佩戴工号卡上岗。2、在作业时,要做到文明、安全操作、规范作业,车辆不准随意停放,必须停放在指定的位置。3、垃圾转运人员转运过程中按规定的路线和车速作业,严禁超速超载超员,防止事故发生。4、作业车辆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闯红灯、超速、乱停乱放等违规行为,同时避开人、车流高峰期。5、乙方在服务期工作过程中,应自觉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保证清运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工作人员以及过往车辆、人员的安全,在作业过程中所发生任何安全生产或意外事故造成第三方的人身损失或经济损失,全部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十二、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每推迟一天按年度合同金额0.3%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年度合同金额的10%。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送达乙方时,合同即告解除。2、乙方提供的服务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者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或服务成果不合格的,应及时调整,不调整或超过5个自然日未完成调整的按逾期完成处罚,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年度合同金额0.3%支付违约金。4、乙方不得擅自将辖区外的垃圾运到本项目所属的垃圾中转站或垃圾场内倾倒,否则乙方按3000元/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乙方在承包期内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如有)等转用到不在甲方规定的作业区域外使用或其它商业用途,发现违规的每次从承包服务经费中扣除1000元/次,发现违规超过三次的,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为乙方提供的设施设备等。6、乙方全力做好垃圾清运工作,如我县垃圾处理工作被上级通报、约谈或扣分一次,则每次从承包服务费中扣除3000元/次。7、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十三、退场移交1、合同期满或解除时,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时限内无条件将人员及作业车辆全部撤出作业现场,并按约定将甲方的设施设备(如有)移交给甲方。2、合同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的,乙方须提前10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退场移交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移交甲方。3、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退场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视为验收合格,并在合同期满前一天派人接收。若合同逾期期间乙方仍在运行的,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价款向乙方支付费用,乙方也有权选择合同期满当日退场,甲方自行承担退场的不利后果。十四、权利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利,且所有权、处分权等没有受到任何限制。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者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者资料提供给予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乙方的保密义务持续有效,不因为本合同履行终止、解除或者无效而解除。十五、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1、合同期满后,若甲方暂未确定新的服务单位之前,甲、乙双方应按原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期限由甲方确定。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累计或连续停工达3天的;(2)擅自将本合同项目的服务内容转包、分包或变相转包、分包给第三方的;(3)考核年度内累计出现3次或连续出现2次得分75分以下或出现1次月度得分60分以下的。(4)有3次或3次以上未按甲方的整改通知书限时完成整改的;(5)有3次或3次以上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不及时或应急处置完成质量差的;(6)因运营不当,造成环境污染,情节严重的;(7)弄虚造假及其他不正当行为。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甲方拖欠款项120个自然日后(如政府拨款未能及时到位除外),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已履行的服务费;(2)甲方在合同期限内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甲方应按年度合同金额的0.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九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七、争议的处理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十八、其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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