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妇女联合会山东省低收入适龄妇女“两癌”保险项目(2)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0416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05 18:48:13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山东省妇女联合会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中标金额16元
代理单位山东中都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低收入适龄妇女保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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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山东省妇女联合会山东省低收入适龄妇女“两癌”保险项目(2)中标结果公告 山东省妇女联合会山东省低收入适龄妇女“两癌”保险项目(2)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0416 二、项目名称:山东省低收入适龄妇女“两癌”保险项目(2)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SDGP370000000202502000416-A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001号 0.0016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包号 专家姓名 SDGP370000000202502000416-A 黄静,颜丽,毛元刚,朱宏伟,左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行业标准。 收费金额:招标代理费执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文相关规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公开招标:未中标供应商的未中标原因:A: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营业部(资格评审废标);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综合评审得分较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综合评审得分较低);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山东省妇女联合会 地 址: 山东省济南市纬一路482号 联系方式: 0531-517717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中都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槐荫区经十路26566号融建财富时代中心西区1号楼(裙楼)904室 联系方式:0531-860714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琳琳 电 话:0531-86071419 附件: SDGP370000000202502000416-A_中标公示附件.zip SDGP370000000202502000416-A_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zip 山东省低收入适龄妇女“两癌”保险项目A包招标文件正文.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山东省低收入适龄妇女“两癌”保险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山东省妇女联合会 行政区域 山东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6月05日 17:59 评审专家名单 无 总中标金额 ¥0.0016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佩佩 项目联系电话 0531-86071419 采购单位 山东省妇女联合会 采购单位地址 山东省妇女联合会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51771715 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中都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槐荫区经十路26566号融建财富时代中心西区1号楼(裙楼)9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5552599075 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支付表填表时间:2025年06月05日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0416项目名称山东省低收入适龄妇女“两癌”保险项目(2)分包数量1个采购人山东省妇女联合会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都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预算金额4480000元中标成交金额16.00元评审地点0436评标室评审时间2025年06月05日09时30分至2025年06月05日13时27分评审专家姓名评审劳务报酬(元)误工补偿(元)住宿费(元)城市间交通费(元)扣减(元)支付金额(元)评审专家确认签字朱宏伟500左晶500黄静500颜丽500合计2000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采购代理机构(加盖公章)pwqz_16088(签章),pwqz_16089(签章),pwqz_16090(签章),pwqz_16091(签章)pwqz_16092(签章)山东省低收入适龄妇女“两癌”保险项目公示数据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无评标委员会成员:黄静、颜丽、毛元刚、朱宏伟、左晶评审打分情况: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95.38、97.38、97.38、97.38、94.38)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48.0、48.0、48.0、48.0、47.0)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济南中心支公司(24.38、23.38、23.38、24.38、24.38)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25.38、22.38、22.38、24.38、24.38)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单位不属于中小微企业案例一览表项目编号、包号:SDGP370000000202502000416-A序号项目内容项目单位名称标的1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民政局困难群众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烟台市芝罘区民政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民政局困难群众意外伤害保险项目2烟台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保险承保保险机构选定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烟台市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住院护理保险承保保险机构选定3济南市低收入适龄妇女“两癌”保险项目济南市妇女联合会济南市低收入适龄妇女“两癌”保险项目42024年低收人适龄妇女“两癌”保险试点项目购买服务合同山东省妇女联合会2024年低收人适龄妇女“两癌”保险试点项目购买服务合同52023年济南市低收入适龄妇女“两癌”保险项目济南市妇女联合会2023年济南市低收入适龄妇女“两癌”保险项目6山东省妇女联合会2023年低收入适龄妇女“两癌”保险试点项目购买服务合同山东省妇女联合会山东省妇女联合会2023年低收入适龄妇女“两癌”保险试点项目购买服务合同7低收入适龄妇女“两癌”保险试点项目购买服务合同山东省妇女联合会低收入适龄妇女“两癌”保险试点项目购买服务合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服务类第一册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0416山东省低收入适龄妇女“两癌”保险项目名称:项目(2)项目包号:A采购人:山东省妇女联合会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都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出日期:2025年05月16日08时30分目录第1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2.资金来源3.投标费用4.适用法律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构成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编制要求9.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10.投标文件构成11.投标报价12.投标保证金13.投标有效期14.投标文件的制作四,9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递交.........................................16.投标截止.....................................................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五开标及评标18.开标19.资格审查20.组建评标委员会2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2.投标偏离23.投标无效24.比较与评价25.废标26.保密要求六确定中标27.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8.确定中标人29.采购任务取消30.发出中标通知书和告知招标结果31.签订合同32.履约保证金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34.预付款35.廉洁自律规定36.人员回避37.质疑38.项目其他相关费用39.招标文件解释权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第2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3章投标邀请第4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5章项目需求和技术方案1、项目概述项目采购需求1.项目说明2.服务内容及要求:3.商务条款4.其他公证费/见证律师费: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按成交金额的1‰向律师事务所交纳律师见证费或按成交金额的1‰向公证机关交纳公证费。2、服务明细3、服务要求第6章,53初步评审.............................................................价格部分评审......................................................技术部分评审......................................................评标方法和标准..............................................................................................商务部分评审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一、封面格式二、开标一览表1.开标一览表三、资格证明文件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财务状况报告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8.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特定资格证明文件9.联合体协议书(自拟)10.法律法规对相应货物规定的条件四、商务及技术文件11.投标书12.符合价格扣除条件的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料13.分项报价表14.服务明细表15.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16.节能产品明细表17.技术评审文件18.服务评审文件19.商务部分证明材料20.案例一览表21.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第1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3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1.3.5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6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监狱企业,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7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报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报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3.2规定。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定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提交,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1.4.5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8对联合体投标的特定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投标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或给予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的任何有价值物品或服务。一经发现,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预采购项目除外)。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构成5.1招标文件分为2册共7章,内容如下:第一册第1章投标人须知第2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二册第3章投标邀请第4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5章项目需求和技术方案第6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5.2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为准;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描述为准。5.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实质性要求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中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5.4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书面通知或法定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因潜在投标人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编制要求8.1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若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格式文件要求提交全部实质性要求资料或对实质性要求未作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其投标将会被拒绝。8.2投标人对多个分包进行投标的,应以分包为单位编制投标文件,每一包投标文件均需满足本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要求。8.3封面设置投标文件材料封面设置包括:“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投标人名称。8.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资料。8.5关于兼投不兼中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9.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9.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招标文件中“项目需求和技术方案”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3无论招标文件第5章项目需求和技术方案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服务(或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9.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构成10.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和盖电10.2子公章或经电子公章授权的其他单位章(以下统称电子公章)。采用电子公章授权方式的,应当在投标文件第一部分附电子公章授权书(格式自定)。10.3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0.4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10.5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须使用用于证明投标人身份的单位电子签名的实名认证证书和用于投标人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山东省政府采购版)。申请办理实名认证证书的方式详见“齐鲁云采交易系统”登录首页-CA证书办理须知。电子投标基本流程: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shandong.gov.cn/)右侧“齐鲁云采交易系统”,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山东省政府采购版),按照操作手册安装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山东省政府采购版),按提示和操作手册导入电子招标文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实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扩展名为.SDTF文件,不得对已生成的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改、压缩、解压等操作),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上传至齐鲁云采交易系统。如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生成并上传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山东省政府采购版)重新制作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上传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的,将被齐鲁云采交易系统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使用实名认证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或在开标地点自行携带设备进行解密,解密时长一般为30分钟。投标人在文件上传后,为避免开标过程中解密不成功,可提前使用齐鲁云采交易系统“CA核验”进行自行校验。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并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浏览器设置,添加受信任网站、兼容性视图及开放相关控件,否则将因电脑环境配置不当导致无法上传及解密。若投标人实名认证证书即将到期或已过期,请确保在开标时实名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实名认证证书在续期后务必在开标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进行解密。因投标人以下原因,投标将被拒绝: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成功上传投标文件的;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规定时长内未能成功解密的。11.投标报价11.1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1.2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及相关货物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开标一览表与分项报价表不一致的,应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确定最终报价及分项报价。任何非澄清范围内的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11.3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1.4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12.投标保证金12.1根据鲁财采【2021】20号的相关规定予以确定。12.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及中标后如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如实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13.投标有效期13.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投标文件的制作1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1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SDTF格式),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齐鲁云采交易系统。14.2电子投标文件封面应由投标人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投标文件指定位置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加盖单位电子公章。14.3投标文件因编制混乱、描述不清楚或描述错误、表达不清等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负责。投标文件的递四交15.投标文件的递交15.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咨询电话请见招标公告。16.投标截止16.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递交。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接收投标文件。17.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将记载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密封情况,在齐鲁云采交易系统中生成回执,投标人自行查看、打印。17.3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齐鲁云采交易系统中进行撤回。17.4如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生成并上传齐鲁云采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先撤回原文件,使用自备计算机和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山东省政府采购版)重新制作生成新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17.5任何修改。五开标及评标18.开标18.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开标过程同时在现场及齐鲁云采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进行,投标人代表可自愿到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8.2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在齐鲁云采交易系统中公布投标人后,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或解密截止时间后,系统予以公开唱标。未能成功解密或未进行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退回。18.3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18.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齐鲁云采交易系统中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9.资格审查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9.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时点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1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山东”网站(credit.shandong.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信用记录查询情况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信用记录情况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截止时点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19.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内容审查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19.3.1适用承诺制的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项目资格审查环节,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在“开评标管理”栏目中查询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的投标人近六个月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对于反馈有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信息的,视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对于反馈无相关信息,且投标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3.2不适用承诺制的情形对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未在山东省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其他不适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承诺制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审查其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20.组建评标委员会20.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XX人(5人以上单数)组成。20.2评标委员会具有依据招标文件进行独立评标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评标委员会成员需对评标结果独立写出评审意见,并承担责任。评委成员若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理由的,视为同意和接受。20.3评标委员会的职责:(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比和打分;(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招标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0.4评标委员会的义务:(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6)配合招标单位答复与会投标人提出的质疑。2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1.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的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1.2投标文件的澄清21.2.1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在齐鲁云采交易系统中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通过齐鲁云采交易系统以书面形式提交,并加盖电子公章。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1.3(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1.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1.4投标人为提供服务所伴随投标的货物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应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认证证书,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6章评标方法和标准。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应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投标偏离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23.投标无效23.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求、投标文件内容。23.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2)分项报价表未按要求填写;3)未按规定提供强制节能产品;4)不接受进口产品,提供了进口产品的;5)“项目需求和技术方案”中带“★”号部分任意一款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6)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7)投标有效期不足的;8)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的;9)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10)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11)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2)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4.比较与评价24.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4.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第6章:(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4.3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适用的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6章。25.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保密要求26.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6.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六确定中标27.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除29条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6章规定的评标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28.确定中标人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第6章规定的评标方法确定中标人。29.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0.发出中标通知书和告知招标结果30.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发布中标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山东省财政厅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出台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如有融资需求,可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融资服务专区”了解详情。30.2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31.签订合同31.1采购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合同。31.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1.3如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1.4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依规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2.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32.1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采用保函形式,格式见本章附件1)。32.2政府采购利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除32.1规定的情形外,中标人也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格式见本章附件2)。32.3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如有)。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依规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33.1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3.2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投标人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33.2.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33.2.2中标人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34.预付款34.1采购人预付款方式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4.2预付款是在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履行前,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预先支付部分合同款项。34.3采购人于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服务类项目预付款比例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35.廉洁自律规定35.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35.2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5.3为强化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监督电话和邮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36.人员回避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7.质疑37.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7.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通过齐鲁云采交易系统,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加盖电子签章。不能通过齐鲁云采交易系统提出质疑的,可线下提交书面质疑函,质疑函格式应当符合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37.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37.4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8.项目其他相关费用38.1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38.2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承担,按照山东省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39.招标文件解释权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中标后开具)致:(买方名称)号合同履约保函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年月日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服务名称)(以下简称服务)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并以此约定如下: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服务(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谨启出具保函银行名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签字人签名:公章: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月,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第2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一部分合同格式(此合同仅供参考。以最终采购人与中标人签定的合同条款为准进行公示,最终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不能与招标文件冲突)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编号:采购编号:甲方:乙方:合同(甲方)所需,(项目名称)经(采购代理机构)中心以,(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在国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或甲方)确定,(乙方)为包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二)中标人投标文件(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四)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五)中标通知书(六)本合同附件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服务(或货物)内容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或货物),详见合同清单。见附件一:同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四、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分项价格详见合同服务或货物清单)。乙方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五、付款途径甲方根据乙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银行开户信息转账支付六、付款方式□分期支付方式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XX%,即人民币元,大写:;项目期满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XX%,即人民币元,大写:。□一次性支付方式。项目期满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即人民币元,大写:□其他支付方式七、交付日期和地点1、交付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交付(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交付地点:3、风险负担:(含货物)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甲乙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通过联合验收交付后由甲方承担;因质量问题甲方拒收的,风险由乙方承担。八、质量服务的质量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投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及承诺。九、包装(含货物)货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货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十、运输要求(含货物)1、运输方式及线路:XXXXXXXXXXXXX2、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十一、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服务(或货物)或服务(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十二、验收(一)货物1、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交付前,甲方和乙方在日内共同开箱检验货物的规格、质量和数量等状况,如货物需要安装、调试,则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甲方应积极配合。安装调试后日内,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要求验收,并共同在《采购项目验收单》上签字确认。2、对货物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发现和应当发现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在日内负责处理。甲方逾期提出的,对所交货物视为符合合同的规定。如果乙方在投标文件及询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中,有明确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3、经双方共同验收,货物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4、本合同为甲方进行履约验收的主要依据。甲方应专门成立履约验收小组,于乙方交付项目时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与采购人员相分离。验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进行,保证采购项目与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内容的一致。(二)服务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验收要求进行。本合同为甲方进行履约验收的主要依据。甲方应专门成立履约验收小组,于乙方交付项目时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与采购人员相分离。验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进行,保证采购项目与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内容的一致。十三、售后服务乙方应按公开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及乙方在投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见附件二:乙方投标文件售后服务承诺材料十四、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或货物)本合同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十五、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如济南仲裁委员会等)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2、向(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人民法院起诉。十六、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七、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采购代理机构份。附件一:同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附件二:乙方投标文件售后服务承诺材料甲方:,乙方: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甲方在本项目中所需服务由(代理机构)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评定,确定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定义除非另有特别解释或说明,在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双方另行签署的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附件)中,下述词语均依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议、附件、附录和其他一切2、“附件”是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甲乙双文件,还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的文件、图纸、音像制品等资料。3、“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服务。4、“货物”指合同货物清单中所规定的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5、“免费维护期”指自验收单签署之日起,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的时期。6、“保修期”指自验收单签署之日起,乙方免费对所卖给甲方货物更换整件或零部件,维修、保养及技术支持、产品升级并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项目正常运行的时期。7、“第三人”是指本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8、“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经*************批准的中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公)约的有关规定。9、“招标文件”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本项目招标文件。10、“投标文件”指乙方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投递,并最终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受的投标文件。二、服务内容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内容详见合同清单(附件一)(同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三、合同价格1、合同金额详见合同格式。2、本合同价格包括服务期间时所发生或引起的本合同相关的全部成本、费用等,且为完税后价格。四、付款1、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2、双方的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以本合同提供的为准。3、付款途径: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1)国库集中支付(预算内资金或预算外资金)2)甲方支付3)国库(预算内资金或预算外资金)与甲方共同支付4、付款方式: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1)分期支付方式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XX%;项目期满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XX%。2)一次性支付方式项目期满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款项。3)其他支付方式5、如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有责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时,甲方有权直接从上述付款中扣除该等款项并于事后通知乙方,该情形下应当视为甲方已经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而所扣乙方的款项金额未达到乙方依照其责任所应当向甲方支付的金额时,乙方仍应向甲方补足。同时,若乙方对甲方的扣款有异议而不能协商解决时,乙方应依照本合同关于解决争议的约定方式解决。但存在或解决相关争议的期间,乙方不得停滞或减缓其合同的履行,否则对因停滞或减6、甲方直接与乙方付款结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对缓合同的履行所引起的任何及所有责任均应当全部给予赔偿。其付款承担连带责任或任何其它责任,在任何情形下乙方亦只能直接向甲方追索而不应当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追索。五、交付日期和地点1、交付日期(服务期限):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2、交付地点: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六、服务质量1、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完全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标准。2、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服务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高者。3、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4、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即:在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实质性验收。5、乙方保证,乙方依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乙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七、违约责任1、对本合同的任何违反均构成违约。当一方认为对方的违约属于严重违约时,响,则应当被认为属于严重违约。若双方对某一违约是否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或按照通常的理解或认识,确属对合同的履行有重大影属于严重违约仍有争议,可以提交争议解决机构裁决认定。2、若乙方未如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乙方应按照甲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责任:1)在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2)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甲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此时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3)此外,上述情形下甲方为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应由乙方承担。3、如果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甲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甲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合同价款中扣回相当于甲方选择的方式计算的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4、甲方如延期付款,每逾期1日,按应付金额0.3‰支付违约金。5、乙方延期交付,每延迟1日,按应交付总额0.3‰支付违约金。6、若发生上述情形之外的任何违约时,违约方在接到对方关于违约的通知时,均应当就每一项违约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当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全部损失,违约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全部损失。当构成严重违约时,对方可以单方面决定解除或终止合同履行,7、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合同的各项违约方同时还应当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义务。八、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因素及事件。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就上述不可抗力的发生须由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负责同时提供由公证机关做出的公证证明。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及时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4、合同各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九、联系方式1、合同双方发出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应以专人送递、传真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送递或特快专递发送,以送达至对方的住所地或通讯联络地为送达;如果以传真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传真报告后视为送达;如果采用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则应在发送后由对方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2、合同双方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或回复均应发至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付款或收款应使用投标文件中的帐号,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帐号,应自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对方。变更方不履行通知义务的,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3、上述发出通知、回复的费用由发出一方承担。十、保密条款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2、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他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乙方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乙方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乙方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3、此外的其他情形下,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其他各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十一、合同的解释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以及通常的理解进行。2、本合同标题仅供查阅方便,并非对本合同的诠释或解释;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自然日。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十二、合同的终止1、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2、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十三、法律适用1、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双方同意将密切合作,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强制执行效力的有关条款。十四、权利的保留1、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是对其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另一方违约责任权利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违约方的某种权利,或放弃追究违约方的某种责任,不应视为对其他权利或追究其他责任的放弃。2、如果本合同部分条款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被确认为无效或无法履行,且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效力的,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同时,合同双方应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部分无效或无法履行的条款进行调整,使其依法成为有效条款,并尽量符合本合同所体现的原则和精神。十五、争议的解决一切争议。如果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可以采用以下方式1、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解决(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1)提交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2、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了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正在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外,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十六、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七、其他约定事项1、本合同中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2、不得将合同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联合投标须在本次招标允许的情况下并须符合本次招标的全部规定。3、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服务类第二册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0416山东省低收入适龄妇女“两癌”保险项目名称:项目(2)项目包号:A采购人:山东省妇女联合会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都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发出日期:2025年05月16日08时30分第3章投标邀请山东中都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山东省妇女联合会委托,对下述服务及伴随货物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1.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5020004162.项目名称:山东省低收入适龄妇女“两癌”保险项目(2)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和方式:时间:2025年05月16日08时30分至2025年05月22日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地点:齐鲁云采交易系统。方式:投标人需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第一步.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完成供应商主体信息注册第二步.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山东省公(已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shandong.gov.cn/),进入“交易大厅”,在平台入口点击“政府采购”,登入“齐鲁云采交易系统”后并关注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包含电子数据文件和PDF文件)。第三步.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该证书对通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山东省政府采购版)”(下载地址:齐鲁云采交易系统登录页面-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请见“齐鲁云采交易系统”登录首页-CA证书办理须知。否则将因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无法投标。特别提醒:电脑必须使用IE11浏览器,成功安装驱动并通过检测工具(山东省版)检测。5.提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自行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方式: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请投标人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登录“齐鲁云采交易系统”,在“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将通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山东省政府采购版)”制作的“.SDTF”格式投标文件上传,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进行解密。(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06月05日09时30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将无法投标。6.接收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接收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开标过程同时在现场及齐鲁云采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进行,投标人代表可自愿到现场参加开标。开标地点: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226号,邮政编码:250014)。7.本项目联系方式:技术支持电话:0531-51778868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山东中都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槐荫区经十路26566号融建财富时代中心西区1号楼(裙楼)904室邮编:无电话:0531-86071419传真:无电子信箱:无联系人:曹琳琳开户名:山东中都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甸新东路支行账号:210433925591采购人:山东省妇女联合会名称:毛老师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纬一路482号联系方式:0531-51771732第4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号内容1.1采购人:山东省妇女联合会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纬一路482号电话:0531-517717321.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都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槐荫区经十路26566号融建财富时代中心西区1号楼(裙楼)904室业务联系人:曹琳琳电话:0531-86071419传真:无1.3.4合格投标人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经营许可证》1.3.5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1.3.6是否为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否1.3.7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按分包及设备实际情况自行描述1.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序号其他要求名称重要程度其他要求响应内容偏离偏离说明1.11.21.3…说明:以上各表应针对采购需求逐项响应,响应内容要具体、明确,不应有类似“完全响应”、“完全满足”等无明确内容的表述。15.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项目编号:,项目包号:编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价格单价(元)数量小计(元)123…说明:1、如所投货物为环保产品,请按要求逐项填写;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山东省政府采购版)自动合成本表;2、需上传PDF格式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且证书内产品型号与所投产品型号完全一致,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16.节能产品明细表项目编号:,项目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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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DGP370000000202502000416-A_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zip下载
  • 山东省低收入适龄妇女“两癌”保险项目A包招标文件正文.pdf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