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升级消毒副产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岳疾004号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0 10:59:2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岳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预算金额3.1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
相关产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升级消毒副产品保护柱二硫化碳中苯
联系方式
  • 李女士:0826-5222804

正文内容

岳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升级消毒副产品采购项目 岳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升级消毒副产品询价邀请,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岳疾004号 (二)项目名称:岳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升级消毒副产品采购项目 (三)采购人:岳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资金情况 (一)资金金额:3.2万元。 (二)最高限价:3.1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一)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参数 单位 数量 1 定量环;500ul 根 1 2 色谱柱;A19-250;外壳材料:PEEK;底座材料:季按基亲水聚苯乙烯-二乙烯基苯共聚物;颗粒大小:4.6pm (mono dispersive);标准流量:0.7 mL/min;最大压力:25 MPa;最大流量:1.0 mL/min;pH 范围:0-14;柱尺寸:250x 4.0 mm;温度范围:10-70℃;标准温度:25℃;(包含上门调试) 根 1 3 保护柱;A19专用 根 1 4 95%酒精;500ml 瓶 5 5 二硫化碳中苯,甲苯,二甲苯混标标准溶液;10000ug/ml 支 3 6 二硫化碳中苯,甲苯,二甲苯混合标准物质;200ug/ml 支 2 7 水中二氯乙酸,三氯乙酸混标标准溶液;1000ug/ml 支 3 8 水中二氯乙酸,三氯乙酸混标标准物质;50ug/ml 支 3 9 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质量控制样品;高低浓度各一支 套 1 (二)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 30 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需求供货。供货需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 2、交货地点:岳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付款方式:物资全部到货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0%。 4、验收标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5、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供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采购询价邀请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八)针对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⑴、若响应产品为医疗器械,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及生产注册登记表(国内产品适用); ⑵、若响应产品为医疗器械,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下医疗器械适用,已经实行“多证合一”经营企业且其经营范围已经含有经营二类及以下医疗器械者,无需提供“备案凭证”);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产品有效的授权书原件及符合招投标文件售后服务的承诺书。   (九)本次应急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一)拒绝列入国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2日09:00 - 12:00,14:30-17:00(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潜在供应商,请在岳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岳池县九龙镇安拱路273号)现场报名;本项目询价文件无偿获取,不收取报名费。 现场获取紧急采购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经办人身份证明;报名时相应材料交岳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留存。 供应商获取紧急采购询价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和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其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如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紧急采购招标文件截止日前到岳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新登记备案)。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方式及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应急采购招标地点岳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岳池县九龙镇安拱路273号);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或破损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3年10月13日9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岳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岳池县九龙镇安拱路273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26-5222804  本公告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均由信息发布主体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仅作发布平台   附件下载: 消毒副产品1.pdf 岳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升级消毒副产品询价邀请,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皖K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编号:岳疾004号(二)项目名称:岳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升级消毒副产品采购项目(三)采购人:岳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资金情况(一)资金金额:3.2万元。(二)最高限价:3.1万元。三、采购项目简介:(一)技术参数要求序号产品名称/参数单位数量1定量环;500ul根12色谱柱;A19-250;外壳材料:PEEK;底座材料:季按基亲水聚苯乙烯-二乙烯基苯共聚物;颗粒大小:4.6pm(monodispersive);标准流量:0.7mL/min;最大压力:25MPa;最大流量:1.0mL/min;pH范围:0-14;柱尺寸:250x4.0mm;温度范围:10-70℃;标准温度:25℃;(包含上门调试)根13保护柱;A19专用根1495%酒精;500ml瓶55二硫化碳中苯,甲苯,二甲苯混标标准溶液;10000ug/ml支36二硫化碳中苯,甲苯,二甲苯混合标准物质;200ug/ml支27水中二氯乙酸,三氯乙酸混标标准溶液;1000ug/ml支38水中二氯乙酸,三氯乙酸混标标准物质;50ug/ml支39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质量控制样品;高低浓度各一支套1(二)商务要求1、交货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30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需求供货。供货需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2、交货地点:岳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付款方式:物资全部到货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4、验收标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5、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合同规定之情形者,采购人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采供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四、供应商邀请方式公告方式:本次采购询价邀请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赔犯罪记录;(八)针对本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1)、若响应产品为医疗器械,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及生产注册登记表(国内产品适用)(2)、若响应产品为医疗器械,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下医疗器械适用,已经实行“多证合一”经营企业且其经营范围已经含有经营二类及以下医疗器械者,无需提供“备案凭证”);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产品有效的授权书原件及符合招投标文件售后服务的承诺书。(九)本次应急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一)拒绝列入国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2日09: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潜在供应商,请在岳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岳池县九龙镇安拱路273号)现场报名;本项目询价文件无偿获取,不收取报名费。现场获取紧急采购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经办人身份证明;报名时相应材料交岳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留存。供应商获取紧急采购询价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和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其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如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紧急采购招标文件截止日前到岳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新登记备案)。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九、递交响应文件方式及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应急采购招标地点岳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岳池县九龙镇安拱路273号);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或破损的响应文件怨不接收(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3年10月13日9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十、联系方式采购人:岳池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岳池县九龙镇安拱路273号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826-5222804本公告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均由信息发布主体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仅作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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