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春湾镇人民政府阳春市春湾镇人民政府复印纸直接订购采购合同的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HT-2023-02246439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1 19:57:23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阳春市春湾镇人民政府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阳春市东湖鲨鱼旗电脑超市中标金额6540元
代理单位阳春市春湾镇人民政府
相关产品复印纸
联系方式
  • 钟志毅:17206624229
  • 吴锦源:18023892110

正文内容

阳春市春湾镇人民政府阳春市春湾镇人民政府复印纸直接订购采购合同的合同公告一、合同编号HT-2023-02246439二、合同名称阳春市春湾镇人民政府复印纸直接订购采购合同三、项目编号DD-2023-815041四、项目名称阳春市春湾镇人民政府采购订单五、合同主体采购人(甲方):阳春市春湾镇人民政府地址: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春湾镇湖滨路1号联系方式:17206624229供应商(乙方):阳春市东湖鲨鱼旗电脑超市地址:广东省阳春市东湖东路13号G卡联系方式:18023892110六、合同主要信息主要标的: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1复印纸2(箱)320.00640.002复印纸20(箱)295.005,900.00合同金额:6,540.00元,大写金额:陆仟伍佰肆拾元整履约期限:2023年01月11日至2023年01月13日履约地点:广东省_阳江市_阳春市采购方式:电子卖场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1月11日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01月11日九、其他补充事宜合同附件:阳春市春湾镇人民政府复印纸直接订购采购合同.pdf阳春市春湾镇人民政府复印纸直接订购采购合同.pdf阳春市春湾镇人民政府2023年01月11日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直接订购采购合同直接订购采购合同合同名称:阳春市春湾镇人民政府复印纸直接订购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T-2023-02246439甲方:阳春市春湾镇人民政府乙方:阳春市东湖鲨鱼旗电脑超市合同金额(元):6540.00人民币大写:陆仟伍佰肆拾元整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合同标的一、合同标的产品名称产品名称技术规格技术规格数量数量单价(元)单价(元)金额(元)金额(元)备注备注复印纸CEO,CEO粉红色彩色复印纸80克A4500张/包10包/箱,HJ-072,数量:2;CEO粉红色彩色复印纸80克A4500张/包10包/箱产地:广东系列:无系列原材料类别:原生纸纸张大小:A4克数:80g包数:10包每包张数:500张/包颜色分类:粉红色2¥320.00¥640.00复印纸CEO,CEO复印纸85克A410包/箱500张/包白色,HJ-050,数量:20;CEO复印纸85克A410包/箱500张/包白色产地:广东系列:无系列原材料类别:原生纸纸张大小:A4克数:81-100g包数:10包每包张数:500张/包颜色分类:白色20¥295.00¥5900.00合计¥6540.00大写(人民币):陆仟伍佰肆拾元整¥6540.00大写(人民币):陆仟伍佰肆拾元整¥6540.00大写(人民币):陆仟伍佰肆拾元整¥6540.00大写(人民币):陆仟伍佰肆拾元整¥6540.00大写(人民币):陆仟伍佰肆拾元整合同总额包括货款、设计、安装、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运输保险、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车辆品目的购置税,车船税,上牌费、保险费除外)。二、交货时间、地点二、交货时间、地点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交货地点: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春湾镇湖滨路1号。三、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三、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质保期按照生产厂家标准。2.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生产厂家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3.乙方应保证在质保期内按照生产厂家的服务标准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第1页-四、验收标准四、验收标准货物必须同时完全符合下列各项标准和要求视为合格:1.装箱单(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他应随产品一同装箱的技术资料等)。2.验收应在甲乙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3.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或者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五、付款方式五、付款方式甲方货物验收通过后,收到正式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向乙方支付100%合同款项。六、违约责任六、违约责任1.如乙方延期交货或甲方延期付款,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合同金额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但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逾期超过5日,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2.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七、保密七、保密甲乙双方在订立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八、解决纠纷方式八、解决纠纷方式因本合同引起

附件下载

  • 阳春市春湾镇人民政府复印纸直接订购采购合同.pdf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