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勒县牙甫泉镇高效节水项目(推广以工代赈)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XRHZBCG-2026-013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17 10:43:1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疏勒县牙甫泉镇人民政府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新疆友联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金额160.09万元
代理单位新疆鑫润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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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0998-6376110
  • 雍伟:15770129603

正文内容

一、项目编号:XRHZBCG-2026-013 二、项目名称:疏勒县牙甫泉镇高效节水项目(推广以工代赈)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新疆友联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吕吉市屯河路和谐时代广场A座21楼2143号(25区6丘7栋A座21层) 报价:1600972.88(元) 91.0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疏勒县牙甫泉镇高效节水项目(推广以工代赈) 疏勒县牙甫泉镇高效节水项目(推广以工代赈) 疏勒县牙甫泉镇通鲁克(11)村、托万通鲁克(14)村 2 个村落,规划总面积 982亩,对项目区农田进行重新规划,其中新建灌溉系统 2 个,新建沉砂池 2 座,新建彩钢结构泵房 2 座;配套离心泵 2 台,变频器 2 套,变压器 2 套;自动反冲洗泵前过滤器、网式过滤器(自动反冲洗)均为 2 套;10kv 输电线路 0.20km,0.4kv输电线 0.08k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60日历天 袁丽 新2652323101352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新豫,黄少玲,许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等规定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代理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9807.7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疏勒县牙甫泉镇人民政府 地 址:疏勒县牙甫泉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998-6376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鑫润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10村明宇路明宇广场8号办公室4层430室 联系方式:157701296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雍伟 电 话:15770129603 附件信息: 疏勒县牙甫泉镇高效节水项目3.3.pdf796.1K 中小企业声明函230.1K 疏勒县牙甫泉镇高效节水项目(推广以工代赈)项目编号:XRHZBCG-2026-013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单位:疏勒县牙甫泉镇人民政府联系人:疏勒县牙甫泉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9986376110代理机构:新疆鑫润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雍伟,联系电话:157701296032026年3月第1页目录第一卷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二卷第六章图纸(招标图纸)第三卷第七章采购内容及工程需求第四卷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2页第一卷第3页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疏勒县牙甫泉镇高效节水项目(推广以工代赈)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疏勒县牙甫泉镇高效节水项目(推广以工代赈)的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3月13日11.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RHZBCG-2026-013项目名称:疏勒县牙甫泉镇高效节水项目(推广以工代赈)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767600.00最高限价(元):1602994.14采购需求:标项名称:疏勒县牙甫泉镇高效节水项目(推广以工代赈)数量:1预算金额(元):1767600.00单位:批简要规格描述:疏勒县牙甫泉镇通鲁克(11)村、托万通鲁克(14)村2个村落,规划总面积982亩,对项目区农田进行重新规划,其中新建灌溉系统2个,新建沉砂池2座,新建彩钢结构泵房2座;配套离心泵2台,变频器2套,变压器2套;自动反冲洗泵前过滤器、网式过滤器(自动反冲洗)均为2套;10kv输电线路0.20km,0.4kv输电线0.08k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备注: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期限:60日内完成施工。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企业须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企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5).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第4页6).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中级(含)以上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7)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3月1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2)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13日11:30(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6年3月13日11:30(北京时间)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4、其他事项: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第5页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3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疏勒县牙甫泉镇人民政府地址:疏勒县牙甫泉镇人民政府联系方式:099863761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疆鑫润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10村明宇路明宇广场8号办公室4层430室联系方式:1577012960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雍伟电话:15770129603第6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疏勒县牙甫泉镇高效节水项目(推广以工代赈)项目编号:XRHZBCG-2026-0132采购内容项目规模:疏勒县牙甫泉镇通鲁克(11)村、托万通鲁克(14)村2个村落,规划总面积982亩,对项目区农田进行重新规划,其中新建灌溉系统2个,新建沉砂池2座,新建彩钢结构泵房2座;配套离心泵2台,变频器2套,变压器2套;自动反冲洗泵前过滤器、网式过滤器(自动反冲洗)均为2套;10kv输电线路0.20km,0.4kv输电线0.08k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3采购人信息采购单位:疏勒县牙甫泉镇人民政府联系人:疏勒县牙甫泉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99863761104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机构名称:新疆鑫润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喀什市夏马勒巴格镇10村明宇广场办公楼4层430号联系人:雍伟电话:157701296035施工地点疏勒县牙甫泉镇6付款方式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7计划工期计划工期:60天(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3月16日,计划竣工时间:2026年5月14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8质量要求合格9资金来源衔接资金(以工代赈资金)10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招标(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投标)11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①.具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③.投标企业须提供(被授权人)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④.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企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⑤.投标企业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⑥.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11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造师执业资格和水利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⑦.投标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采购范围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13供应商信用查询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4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15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再与其他投标单位联合。17招标代理费中标单位在领取本项目中标通知书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等规定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如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项目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2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8%=1.58(万元);(100-500)万元×1.16%=4.64(万元)(500-1000)万元×0.93%=4.65(万元)(1000-5000)万元×0.61%=24.4(万元)造价咨询费收费标准:按(中价协[2013]35号文)执行,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支付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费。支付形式:电汇、网银、支票支付时间:成交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备注100以下1.58%1.58%100-5001.16%0.84%500-10000.93%0.62%1000-50000.61%0.35%第8页18最高投标限价采购预算:1767600.00元最高投标限价:1602994.14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9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500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2.投标保证金形式:在线银行缴纳或银行电汇或使用投标电子保函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投标人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总公司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不接受现金、支票、分公司及任何个人汇款。3、有效投标保证金成功交纳后,截止开标时间,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该项目投标且不递交弃标函,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开户名称:新疆鑫润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解放南路支行帐号:3012341509200141635联系人:雍伟联系电话:157701296034、投标人请自行查询是否到账,转账汇款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工程名称及标段(可简写)、联系人及电话,否则不予出具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投标人按上述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后,请携带授权委托书、银行电汇凭据或缴款单及身份证件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投标文件中应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20投标文件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用于供应商标书解密异常时应急使用),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1、一份电子加密标书(“.jmbs”格式),一份备份标书文件(“.bfbs”格式)。2、每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及技术文件两部分。22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并生成加密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开始后,待采购组织机构发出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解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2.备份投标文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供备份投标文件1份(接收人邮箱:1479353206@qq.com,接收人:雍伟,电话:15770129603),“备份投标文件”由供应商自愿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作强制性要求;如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当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投标文件而失去投标资格。第9页a.备份投标文件提供要求:供应商可以将备份投标文件打包压缩并加密,压缩包命名为“XX单位备份投标文件”,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接收时间为准。“备份投标文件”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未提供,建议供应商提前1日办理邮件提供事宜。b.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23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3月13日11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24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25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评委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从政采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6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人是。27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28履约担保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履约担保的形式:转账/银行保函形式。由中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规定账户;履约担保的退还:发包人应在通过完工验收合格后且工程档案资料达到竣工验收的标准后28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2.履约担保的金额:签约合同价款的5%;3.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新人社规[2022]3号);4.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5.依据新水办建管〔2017〕32号文关于在我区水利工程建设中使用新疆籍劳动力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雇用的农民工数量,新疆籍人员就业比例不少于70%(其中普通基础工作岗位吸纳新疆籍劳动力就业比例不少于90%),各投标人按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29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3月1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方式:(1)线上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29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2)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30中小微企业政策文件(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31中小微企业政策文件说明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资金为全部预留。2.本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32补充说明1、严格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自治区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按照“能用人工尽量不使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尽量不使用专业施工队伍”的要求,加强当地群众务工组织,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本项目计划带动当地群众务工26人,开展技能培训26人,劳务报酬预计发放26.514万元,占投资比重15%,并尽可能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劳务报酬通过“新薪通”平台统一发放。要确实发挥本项目赈济作用,促进当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增收。2、成交供应商在取得中标(成交)通知书后需向采购人提供与第二次报价表相对应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采购人有权对不平衡报价进行调整。备注1.投标人使用相同IP地址的,一经发现,相关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投标处理。2.疆外或自治区区外企业若中标应按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及2021年6月3日发布的《关于启用新版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的公告》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3.如招标文件中内容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内容为准。第11页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供货期(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施工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人及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代理机构及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本项目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本项目控制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范围:2.1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3、标包划分:3.1本项目划分:1个标包。4、招标方式:4.1本项目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计价方式:5.1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采用固定总价。6、评标办法:6.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7、投标人资格:7.1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是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7.2由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差异性,投标人在参与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时,应仔细阅读该项目的资质要求,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根据电子化政府采购的特点,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第12页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4投标人必须确保自己在信息库中注册的信息真实、准确,并保证投标文件中的有关信息与库中的信息相一致。否则,投标人因此蒙受损失,招标人概不负责。8、投标费用8.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9、踏勘现场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如需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的,可咨询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的,可咨询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0、投标预备会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对投标人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1、联合投标11.1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人规定的特定条件。11.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11.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11.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2、招标代理费第13页12.1中标单位在领取本项目中标通知书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等规定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如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备注100以下1.58%1.58%100-5001.16%0.84%500-10000.93%0.62%1000-50000.61%0.35%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项目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2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8%=1.58(万元);(100-500)万元×1.16%=4.64(万元)(500-1000)万元×0.93%=4.65(万元)(1000-5000)万元×0.61%=24.4(万元)13、投标人应注意的事项13.1投标人一旦按规定缴纳了投标保证金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宜编制页码和目录,以便评委审核。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13.2投标人对采购内容中规定的技术参数、规格等要求必须完全响应或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13.3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都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缴纳。1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3.5本项目只接受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供应商参与投标。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6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国家对本次投标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安装调试、验收、维修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标准;(2)本地区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3)招标人的相关场地情况、基础建设、电力供应情况及相关设计标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第14页(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本竞争性磋商文件。1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15.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内容: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图纸(招标图纸另册)第七章采购内容及工程需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九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15.2除15.1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15.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投标人应在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15.4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前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以完成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申请后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为准)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将在政采云平台“更正公告”栏目予以公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1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解释16.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并以更正公告形式在政采云平台“更正公告”栏目予以公告,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第15页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16.2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者补充。澄清、修改或者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不足3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6.3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16.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1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出17.1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报相关部门备案后,方可发出。18、凡需要设置样品情形时,必须明确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并明确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中标(成交)样品封存等事项。(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样品是否合格且样品需要提供给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的,在投标人提供招标人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人方可生效,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应明确样品送检方式、检测费用支付方法、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的处理方式。(采购人根据项目需求按上述要求自行描述)(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9、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9.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20、响应文件的组成20.1响应文件的组成(包括但不限于)(1)投标函及磋商报价一览表;(2)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格证明文件是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①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第16页件;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④投标保证金缴纳依据(汇款凭证)或保函等票据;⑤投标企业须提供(被授权人)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⑦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⑧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⑨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中级(含)以上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⑩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4)项目管理机构;(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6)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表(7)评分标准和细则中技术部分证明材料(格式自拟)(8)评分标准和细则中商务部分证明材料(格式自拟)(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0.2投标文件的要求(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且要保证字迹清晰易于辨认。投标文件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否则按无效标处理。(2)投标文件格式应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编制,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进行增删更改,否则按无效标处理。(3)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可更改的例外情况: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附件格式要求中明确规定表格中行数不够用时可按相同格式增加行数,其他一切内容和格式不得更改。(4)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传输。(5)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传输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也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亦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第17页21、竞争性磋商报价21.1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21.2投标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货物的名称、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和总价。21.3本项目报价为分次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作为第一次报价;以最终竞争性磋商报价作为评审价。21.4竞争性磋商报价应包括:货物及服务本身价格、保险费用、包装费、运输费用、二次搬运费、损耗、税金费用、随产品备品备件费、专用工具费、随产品资料费、安装费、调试费、自检费及验收合格前和质保期内发生的一切费用、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21.5投标报价的价格是货物交货地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总价。21.6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安装、调试和培训费用应包括在投标价格中。投标文件报价为含税价,招标人不再为此次招标支付任何费用。21.7投标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21.8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设置的最高限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1.9如投标文件中未列明全面实现投标货物功能而必须配置的配套或辅助设施及相应技术措施的费用,这些费用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总投标价中。21.10总投标价中不得包含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但在授予合同时,招标人有权将这部分价格从其中标价格中扣除。21.11总投标价中不得缺漏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但在授予合同时,缺漏项目的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这些项目将作为免费赠送而包含在合同内。21.12投标人不得对从第三方采购货物的随机备品、备件另行收费,否则在计算评标价时这部分费用将不予扣除,在授予合同时将从中标价格中扣除该部分费用。21.13投标人应根据货物的技术状况列出随机备品备件的清单和数量,并将该备品备件价格计入总投标价,若所提供的产品无需备件,则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无论投标人在报价中列明随机备品备件的数量及价格多少,在质保期内招标人均无需为维护维修保养所需的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另行支付费用。21.14竞争性磋商共有两次报价,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未中标的供应商。第18页22、投标有效期22.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22.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22.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23、投标保证金23.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23.2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成交)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2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中标(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4)经查实属于陪标、串通投标的等。23.4投标保证金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4条规定执行。(四)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及递交要求24、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1)供应商应按照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及项目招标需求和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将视情况处理(拒收等),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投标文件部分: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本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应按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本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所产生的备份文件。(2)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3)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组织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第19页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4)投标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竞争性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5)若供应商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与本次投标无关的内容请不要制作在内,确保投标文件有针对性、简洁明了。25、投标文件的上传(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jmbs”格式):a.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b.供应商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后,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投标文件(“.bfbs”格式):a.供应商可以将备份投标文件打包压缩并加密,压缩包命名为“XX单位备份投标文件”,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送达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接收时间为准。“备份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指定接收邮箱最终收到的文件为准,逾期或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未提供,建议供应商提前1日办理邮件提供事宜(接收人邮箱:17799081359@qq.com,接收人:雍伟,电话:15770129603);b.通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26、投标文件的递交要求(1)供应商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2)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在截止时间后提交,采购组织机构将拒绝接收。(3)如有特殊情况,采购组织机构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采购组织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2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交易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交易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修改(补充)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第20页(五)开标、评标和定标28、开标28.1开标邀请(1)开标准备:本项目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开标过程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记录;(2)开标主持:本项目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3)开标邀请: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组织开标、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4)供应商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8.2开标程序(先资格、商务技术后报价)(1)开标时间到后,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2)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情况处理(处理办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公布投标文件解密情况(投标文件成功解密的供应商名单等信息),组织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疫情防控期间,将通过电子邮件形式组织签署),供应商应在20分钟内通过邮件形式将经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739301695@qq.com,逾期发送或未发送的视为无异议。(5)开启标书信息(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标书信息开启后,首先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审查结束公布投标供应商的资格符合情况。资格审查未获通过的供应商,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不再进入评审。(6)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公布商务技术评审无效投标供应商名单和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供应商名单及其商务技术得分情况。商务技术评审无效的供应商,其报价不再进入评审。(7)开启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并【开启签字时段】,供应商对开标纪录进行在线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开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8)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情况说明:(1)本项目采用电子交易,如遇“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第21页(2)开标过程中需要相关当事人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的材料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若因“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问题无法进行签字或盖章确认的,采购组织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予以确认,请供应商保证办理投标事宜人员电话畅通、网络在线,签字或盖章确认的时间为20分钟。如未及时签字或盖章确认的,视为无异议。28.3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1)开标(标书信息开启)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首先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各投标供应商的资格符合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对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仅负审核的责任。如发现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合法或与事实不符,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并追究投标供应商的法律责任。(2)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其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无效投标),并不再将其投标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后续评审。(3)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与使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9、评审工作的组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的评审工作,并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30、评标委员会的组建30.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0.2评审专家从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产生。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采购结果公告前保密。31、评标委员会的职责31.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31.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1.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31.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31.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32、评标原则32.1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对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评标委员会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细则进行评分。32.2客观公正对待所有供应商,对所有投标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32.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第22页32.4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成交)人推荐资格,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成交)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33、评委纪律评标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评审的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供应商接触,不得出现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34、评标程序34.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组长。34.2评标委员会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34.3评审人员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34.4评审人员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综合评分法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30%,采购项目中含不同采购对象的,以占项目资金比例最高的采购对象确定其项目属性。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有特殊情况需要在上述规定范围外设定价格分权重的。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招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3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34.5评审人员对各供应商投标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评标委员会组长提出。经评标委员会商议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应当以在线询标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第23页34.6评审人员需对采购方工作人员唱票或统计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现场监督员应对评审结果签署监督意见。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书面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书面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34.7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确定中标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名单。34.8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34.9采购组织机构对评标委员会评审专家进行评价。34.10修改评审结果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35、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形式35.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方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20分钟。35.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的方式提交,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接受投标供应商主动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35.3上述询标、澄清、说明和补正工作如因客观原因无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进行的,将采用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请供应商保证办理投标事宜人员电话畅通、网络在线。如未及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权利。36、错误修正的原则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或优惠率与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信息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信息为准进行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第24页36.1投标函中表述的内容与报价表中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报价表中的内容与报价明细表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36.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6.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6.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6.5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36.6如有多报(指数量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求)、重报(指同一货物重复报价),其投标总价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调整,如其中标,其合同价按其投标单价予以调整;36.7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确认后,以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准。如供应商拒绝调整或修正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修正应当采用电子询标的形式,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37、无效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37.1报名的投标人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发生实质性变更的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37.2投标人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37.3投标文件非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7.4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装订;37.5投标文件内容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签字或盖章的;37.6投标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或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足或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等而导致评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37.7投标人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变更通知更改投标文件的;37.8《开标一览表》和《投标分项报价表》内容不完整且不接受修正意见或字迹不能辨认的或未提供;37.9标项投标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37.10因投标人原因编制错误造成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后的报价达到或超过投标报价的0.5%;37.11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37.12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条款要求的投标文件;37.13不符合招标范围、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无法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37.14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37.15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赠品或者与本项目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第25页37.16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37.17投标人串通投标,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37.18违反国家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属于重大偏离;38、废标38.1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废标情形的;38.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8.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8.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9、突发情况处理39.1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39.2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断电、传播疫病等)原因造成电子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运行的,将采取以下措施:(1)短时间内能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在消除不可抗力因素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2)长时间内无法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小组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40、定标40.1采购结果确认(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采购结果确认(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本项目由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依法确认采购结果、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具体流程如下:(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2)采购人将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并将确认意见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第26页40.2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喀什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疆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公告采购结果,中标(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41、中标(成交)通知书41.1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侯选人的情况在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疆政府采购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待公示期结束后,采购组织机构向中标(成交)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41.2中标(成交)通知书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都应承担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成交)项目,也不得将中标(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六)合同的授予42、履约保证金42.1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交纳中标(成交)价5%的履约保证金(鼓励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形式提交;若以电汇、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必须转到采购人的指定账户)。42.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供应商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42.3如果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建设期内没有涉及采购人的应付而未付金额或违约行为,采购人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或提前终止合同后全额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43、签订合同及公告43.1采购人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43.2中标(成交)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43.3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等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作实质性修改。43.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及相关网站上公告。43.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以及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七)纪律和监督44、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44.1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第27页45、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45.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46、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46.1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46.2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47、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47.1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八)质疑与投诉48、质疑和投诉48.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48.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具体格式详见附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8.3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48.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第28页48.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上报至克州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质疑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附件:政府采购投诉书(范本)、质疑函范本政府采购投诉书(范本)投诉人: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住址:联系电话:被投诉人:法定代表人:地址:我公司参加了电话:年月日被投诉人组织的(采购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我公司认为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中标)结果)损害了我公司权益,对此,我公司于年月日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了质疑,(其于年月日作出书面答复,因对其作出的答复不满意)/(被质疑人未在法定期内予以答复,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现向贵机关提起投诉:1.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简要描述;3.投诉请求。附件:1.质疑书和质疑答复书;2.证据材料(需注明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住址和联系方式等;3.营业执照;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函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包含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6.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为应当提供的其它材料。投诉供应商:(盖章)第29页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本投诉书正本叁份,副本份并附电子文档。投诉相关说明投诉人应当满足《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一、质疑前置及时间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一条: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第五十二条: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第五十三条: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第五十五条: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质疑事项的范围。二、书面方式《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八条: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人以及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二)具体的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三)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四)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九条: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第30页书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十条: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二)提起投诉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三)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四)在投诉有效期内提起投诉;(五)属于本级财政部门管辖;(六)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七)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三、虚假、恶意投诉法律责任第七十三条:供应商捏造实施、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1年内3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递交投诉书地址:疏附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监管办公室第31页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日期: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第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第33页第三章评标办法一、总则1、一般规定1.1本项目的招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服务和服务招标磋商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进行。1.2评标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1.3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开标、评标工作,全过程接受政府采购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1.4评标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采取综合比较和分项打分相结合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避免纯技术或纯经济的倾向。1.5本办法的评标对象是指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有效响应文件,包括供应商应磋商小组要求对原响应文件作出的正式书面澄清文件。2、磋商组织机构的组成2.1磋商小组成员由招标人的代表和随机抽取的有关方面的专家3名组成,成员为3人,磋商小组的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专家从当地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2.2评标工作组由招标人及有关专家组成,由磋商小组确认,并接受其领导。2.3竞争性磋商小组应相对独立工作,负责评标、撰写技术、商务评标报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过程中资料的保管、发放、回收,整理、汇总评标资料。3、磋商小组职责3.1审查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3.2要求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3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人名单;3.4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4、磋商小组义务4.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4.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4.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4.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4.5配合有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4.6配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答复磋商供应商提出的质疑。5、评标程序5.1本次评标首先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对未能通过初审的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第34页理;5.2对通过初审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的比较和评价。如需要,进行必要的澄清工作;5.3评标报告与推荐成交候选人5.3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综合评分法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30%,采购项目中含不同采购对象的,以占项目资金比例最高的采购对象确定其项目属性。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有特殊情况需要在上述规定范围外设定价格分权重的。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3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法第二十五条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第35页二、投标文件初审6、资格性审查:6.1评审细则项目评审内容评审意见是否合格是否合格审查标准(适用于资格后审)1具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2投标保证金缴纳依据(汇款凭证)或保函等票据3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投标企业须提供(被授权人)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7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中级(含)以上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8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9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6.2如评标专家在检验电子标书过程中,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以上相关资料的,否决其投标。即使投标单位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无效投标处理。第36页7、符合性审查7.1评审细则项目评审内容评审意见是否审查标准1由政府立项核准、审批的采购项目,报价未高于设定的采购最高限价的;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3只有一个方案投标。4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5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招标内容全部作出响应。6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技术和质量要求。7完成期限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8工程量清单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9投标有效期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10投标人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结论:是否通过评审(须填写通过或不通过)注:如有一项不合格,作废标处理。7.2评委会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7.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7.4投标人可在现场20分钟内对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提出异议,评标委员会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有关规定对投标人的异议进行复议7.5只有通过初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评标程序。温馨提示: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请精心准备,如评标专家在检验电子标书过程中,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以上相关资料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即使投标单位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无效投标处理。第37页三、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8、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形式8.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方式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补正时间为20分钟。8.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的方式提交,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接受投标供应商主动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8.3上述询标、澄清、说明和补正工作如因客观原因无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进行的,将采用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请供应商保证办理投标事宜人员电话畅通、网络在线。如未及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权利。9、错误修正的原则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或优惠率与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信息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信息为准进行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9.1投标函中表述的内容与报价表中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报价表中的内容与报价明细表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9.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9.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9.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9.5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9.6如有多报(指数量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求)、重报(指同一货物重复报价),其投标总价在评标过程中不予调整,如其中标,其合同价按其投标单价予以调整;9.7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供应商确认后,以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准。如供应商拒绝调整或修正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修正应当采用电子询标的形式,并加盖公章(电子印章)。第38页四、比较与评价10、评标方法和标准10.1评标委员会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0.2评标委员会根据商务和技术评估的结果,采用综合评分法,分别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价格等内容进行打分。其中,商务评估、技术评估、价格评估的评分权值(详见附件1)。10.2.1评委打分办法(1)参加评分的评委应尽力体现客观、实事求是,避免学派偏见和个人偏好。(2)衡量、对比的依据,应以磋商文件、投标文件、提供的正式试验数据、质询澄清中的文字为准,口头回答和收集的资料只作为参考。(3)评分主要是为比较各投标人的价格、商务和技术综合排序。(4)评委打分采取记名形式。(5)各评委根据提供的技术打分表独立自主打分,任何人不得要求评委统一打分或统一确定等次顺序。(6)对打分表中的每项条款,各评委应根据投标文件、澄清材料、磋商文件要求,按满足的程度给投标人打分。(7)评分程序a就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照整理出商务、技术评标因素对比表、偏差表,并在经过校核的基础上逐项打分。b各评委独立完成打分后,将评分表交给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组织进行分数统计。c最终汇总表中各投标人得分应为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第39页(8)评分标准和细则(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一、报价评审:30分1投标报价30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值,有效投标报价等于基准值的得满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有效投标报价为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注: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的按废标处理二、技术文件评审(54分)1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12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施工条件;②施工交通运输;③主体工程施工;④施工总布置;⑤施工总进度;⑥主要技术供应;此项满分12分,缺项或漏项扣2分,每有一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前后内容不一致、存在凭空捏造、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项目名称、地点及内容简略及本项目无关等任意一种情形)。2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9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工程特点及施工重点和难点分析;;②施工程序、工艺符合工程实际和有关施工规程规范,且投入的设备和人力计划安排合理;③各工序工作历时安排合理且有详细计算说明。此项满分9分,缺项或漏项扣3分,每有一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前后内容不一致、存在凭空捏造、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项目名称、地点及内容简略及本项目无关等任意一种情形)。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9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职责明确;②工程所用原材料、中间产品、金属结构等检测的种类、数量符合相关规程规范;③质量检测设备、数量满足要求。;此项满分9分,缺项或漏项扣3分,每有一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前后内容不一致、存在凭空捏造、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项目名称、地点及内容简略及本项目无关等任意一种情形)。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9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职责明确;②安全管理资源配备合理,措施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操作)规范;③配备的特种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具有相应的上岗证书;此项满分9分,缺项或漏项扣3分,每有一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前后内容不一致、存在凭空捏造、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项目名称、地点及内容简略及本项目无关等任意一种情形)。5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3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环境保护管理资源配置合理、措施合理。此项满分3分,每有一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前后内容不一致、存在凭空捏造、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项目名称、地点及内容简略及本项目无关等任意一种情形)。6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3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工程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工程施工流程、进度计划横道图(或者网络图)中的关键线路以及措施合理。此项满分3分,每有一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前后内容不一致、存在凭空捏造、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项目名称、地点及内容简略及本项目无关等任意一种情形)。7资源配备计划9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源配备计划包括但不限于:①劳动力安排计划合理且有计算说明;②主要材料用量计划安排合理且有计算说明;③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计划合理且有计算说明;此项满分9分,缺项或漏项扣3分,每有一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缺陷是指前后内容不一致、存在凭空捏造、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项目名称、地点及内容简略及本项目无关等任意一种情形)。三、商务文件评审(16分)1投标人类似业绩6分投标人近三年内完成的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完整的业绩得2分,最高得6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扫描件,缺一项不得分)2项目团队实力4分①项目负责人具有给排水、水利、环境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得2分;中级工程师得1分,其他不得分;②项目团队成员具有节水管理师、水平衡测试人员、给排水工程师等相关证书,每1人得1分,最高得2分。3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1分有在该工程施工过程不拖欠民工工资的承诺,如有违约愿按照拖欠的民工工资的5倍及以上受到处罚的承诺,得1分,否则得0分。4项目管理机构及项目经理常驻现场承诺书5分①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月住现场不少于22日,保证服从工程需要,并附违约处罚承诺书的得2.5分;不提供得0分。②提供不随意更换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拟投入本项目“五大员”的承诺书得2.5分;不提供得0分。11、备注11.1根据《政府采购服务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第87号令第六十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1.2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符合招标规则的活动,可能导致其被取消中标(成交)资格。11.3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附:对于商务部分(投标报价)的评分,按以下方法进行: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3011.4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每个投标人的上述指标的打分(除报价外)的算术平均分,加上经计算的报价得分,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综合评估分。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得分顺序由高到低依次排名,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及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前一名至前三名投标人将成为中标(成交)候选人。11.5最低报价不作为评标的唯一依据。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11.6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认为投标报价过高、超出采购人预算的项目,可以不确立中标(成交)人,做为废标处理。12、无效投标条款12.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拒收:(1)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有效电子投标文件的,开标系统不予接收。(2)所有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里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投标人使用其有效加密锁(CA锁)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提供有效CA锁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因系统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可导入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也无法导入的,则投标文件被否决。12.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后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1)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未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未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第42页(2)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3)投标人与在本项目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的;(4)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的;(5)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相关资料的;(6)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7)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8)被暂停营业的;(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12)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中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要求的;(13)投标人使用相同的MAC地址进行报名的;(14)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15)投标人使用相同IP地址报名的,一经发现,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投标处理;(16)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12.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文件签字、盖章不全,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对开评标内容有实质性影响并经监督部门核准的;(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经监督部门核准的;(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3)投标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4)投标报价超出规定的投标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各项单价均不得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给定的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5)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或者评标委员会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的。(6)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7)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12.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详细评审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3)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4)在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中有多个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接近最高限价,且评标委员会认为报价出现异常的,可以宣布其投标无效;(5)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且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的投标无效;(6)拒不确认评标委员会评审修正的投标无效;(7)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第43页(8)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第44页疏勒县牙甫泉镇高效节水项目(推广以工代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供需双方协商后确定)第45页疏勒县牙甫泉镇高效节水项目(推广以工代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1节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指第1.5款所指的合同协议书。1.1.1.3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1.1.1.4投标函: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投标函。1.1.1.5投标函附录:指附在投标函后构成合同文件的投标函附录。1.1.1.6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文件,包括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1.1.1.7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投标图纸和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其它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已成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具有合同效力,主要用于在履行合同中作为衡量变更的依据,但不能直接用于施工。经发包人确认进入合同的投标图纸亦成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用于在履行合同中检验承包人是否按其投标时承诺的条件进行施工的依据,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1.1.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1.1.1.9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1.1.2.1合同当事人: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1.2.2发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1.1.2.3承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并与发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签字的当事人。1.1.2.4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全权负责人。1.1.2.5分包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从承包人处分包合同中某一部分工程,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分包人。1.1.2.6监理人: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2.7总监理工程师(总监):指由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第46页疏勒县牙甫泉镇高效节水项目(推广以工代赈),竞争性磋商文件1.1.3工程和设备1.1.3.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1.1.3.2永久工程: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1.1.3.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1.1.3.4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特定范围的永久工程。1.1.3.5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1.1.3.6施工设备: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1.1.3.7临时设施: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1.1.3.8承包人设备:指承包人自带的施工设备。1.1.3.9施工场地(或称工地、现场):指用于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1.3.10永久占地:指发包人为建设本合同工程永久征用的土地。1.1.3.11临时占地:指发包人为建设本合同工程需临时征用,承包人在完工后须按合同要求退还的场地。1.1.4日期1.1.4.1开工通知:指监理人按第11.1款通知承包人开工的函件。1.1.4.2开工日期:指监理人按第11.1款发出的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期。1.1.4.3和第11.6款约定所作的变更。工期:指承包人在投标函中承诺的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第11.3款、第11.4款1.1.4.4竣工日期:即合同工程完工日期,指第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中写明的日期为准。1.1.4.3目约定工期届满时的日期。实际完工日期以1.1.4.5缺陷责任期:即工程质量保修期,指履行第款约定所作的延长,具体期限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1.1.4.6基准日期:19.2款约定的缺陷责任的期限,包括根据第19.31.1.4.7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1.1.5合同价格和费用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1.1.5.1签约合同价:指签定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包括了暂列金额、暂估价的合同总金额。第47页疏勒县牙甫泉镇高效节水项目(推广以工代赈),竞争性磋商文件1.1.5.2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1.1.5.3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1.1.5.4暂列金额: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列金额,用于在签订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变更的施工及其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等的金额,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金额。1.1.5.5暂估价: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1.1.5.6计日工:指对零星工作采取的一种计价方式,按合同中的计日工子目及其单价计价付款。1.1.5.7质量保证金(或称保留金):指按第17.4项约定用于保证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1.1.6其他1.1.6.1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府规章。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l)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1.5合同协议书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第48页疏勒县牙甫泉镇高效节水项目(推广以工代赈),竞争性磋商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量将施工图纸以及其它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提供给承包人。由于发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造成工期延误的,按第11.3款的约定办理。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量提供给监理人。监理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批复承包人。1.6.3图纸的修改设计人需要对已发给承包人的施工图纸进行修改时,监理人应在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内签发施工图纸的修改图给承包人。承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约定编制一份承包人实施计划提交监理人批准后执行。1.6.4图纸的错误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存在明显错误或疏忽,应及时通知监理人。1.6.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监理人和承包人均应在施工场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包含第1.6.1项、第1.6.2项、第1.6.3项约定内容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7联络1.7.1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1.7.2第1.7.1项中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指定地点和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来往函件的送达期限在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中约定,送达地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7.3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亦不得拒收。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方负责。1.8转让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同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得全部或部分转移合同义务。1.9严禁贿赂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行为人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0化石、文物1.10.1在施工场地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有效合理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同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按文物行政部门要求采第49页疏勒县牙甫泉镇高效节水项目(推广以工代赈),竞争性磋商文件取妥善保护措施,由此导致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1.10.2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1专利技术1.11.1承包人在使用任何材料、承包人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但由于遵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或技术标准和要求引起的除外。1.11.2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的,专利技术的使用费包含在投标报价内。1.11.3承包人的技术秘密和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发包人和监理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1.11.4合同实施过程中,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用专利技术的,发包人应办理相应的使用手续,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约定的条件使用,并承担使用专利技术的相关试验工作,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12图纸和文件的保密1.12.1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和文件,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1.12.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和监理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2.发包人义务2.1遵守法律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2.2发出开工通知发包人应公开招标人按第11.1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2.3提供施工场地2.3.1发包人应在合同双方签订合同协议书后的14天内,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场地范围图提交给承包人。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范围图应标明场地范围内永久占地与临时占地的范围和界限,以及指明提供给承包人用于施工场地布置的范围和界限及其有关资料。2.3.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用地范围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2.3.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内的工程地质图纸和报告,以及地下障碍物等施工场地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2.4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第50页七、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疏勒县牙甫泉镇人民政府)的(疏勒县牙甫泉镇高效节水项目(推广以工代赈))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疏勒县牙甫泉镇高效节水项目(推广以工代赈)(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新疆友联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96人,营业收入为19536.682882万元,资产总额为15982.357309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型企业微型企业X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新疆友联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日期:2026年03月12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不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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