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消防队应急救援培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HZLT020980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0 13:03:5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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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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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2025-2026年消防队应急救援培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 HZLT020980 项目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 项目类型 工程类 采购方式 公开询价 资金来源 其他 项目概况 公告名称 2025-2026年消防队应急救援培训项目(第二次) 公告发布媒体 广东能源商务网 公告开始时间 2025-10-20 12:39:22 公告结束时间 2025-10-27 10:30:00 公告附件 2025-2026年消防队应急救援培训项目询价文件(第二次).doc 2025-2026年消防队应急救援培训项目合同模版.docx 招标段/包 标段/包名称 2025-2026年消防队应急救援培训项目(第二次) 标段/包编号 HZLT020980 报价方式 采购控制价(元) 评审办法 其他 开启形式 其他 投标/响应文件 线上递交 是否缴纳保证金 否 保证金金额(元) 招标/采购范围 供应商资格条件 略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5-10-20 12:39:22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5-10-27 10:30:00 质疑截止时间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 2025-10-27 10:30:00 开标时间 2025-10-27 10:30:00 文件售卖开始时间 2025-10-20 12:39:22 文件售卖结束时间 2025-10-27 10:30:00 文件获取地点 线上 开标地点 略 招标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工业园 联系人 温港 联系电话 0752-5587431 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2025-2026年消防队应急救援培训项目询价文件(第二次)2025年10月中国·惠州现对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2025-2026年消防队应急救援培训项目进行询价。1.项目名称:2025-2026年消防队应急救援培训项目2.采购范围:2025-2026年消防队应急救援培训,工作内容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3.询价方名称: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工业园区石化大道中300号邮编:516082法定代表人:曾承志联系人:温港(商务)电话:16698297719Email:wengang@geg.com.cn4.报价方式4.1广东省能源集团商务网网址:https://www.gdydb2b.com/home;4.2报价开始时间:以广东能源商务网约定时间为准。4.3报价截止时间:以广东能源商务网约定时间为准。4.4报价方式:请报价方在广东能源商务网应标报价,并上传报价文件(签字盖章)。5.工期报价方须为询价方专职消防队提供2025至2026年(为期一年)的两次专业技能培训服务和两次实战化训练服务,具体培训时间以询价方通知为准。6.资格要求6.1报价方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6.2报价方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具有为2家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培训服务的合同业绩。(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业绩证明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工作范围页、签字页,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6.3在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前,报价方不存在:被列入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级、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公司(或广东能源集团下属二级平台企业,或询价方)灰名单或黑名单的,或者曾经被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且仍在处罚期内(或未被移出名单)的情形。7.报价原则7.1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7.2本项目范围内的各项报价由报价方根据各自的工作经验和技术按分项合计方式报价。7.3本项目报价应包括报价方提供本项目服务内容的所有人工费、服务费、保险费及增值税等费用,以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及报价方认为应计取的费用等。7.4本项目的报价,视为报价方已对本项目、工作量及所有费用和风险有充分的了解和考虑,并均已包含在报价中。8.报价文件要求:8.1报价表,报价格式详见附表8.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8.3询价文件偏差表9.合同支付条款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9.1本项目所有工作完成,经发包方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方将合同总额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付发包方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0%。10.合同授予标准询价方根据有效低价法对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将合同授予最大限度满足询价文件及技术要求的报价方。11.附件1.报价表2.技术规范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合同模板(另行成册)5.询价文件偏差表附件一:报价表2025-2026年消防队应急救援培训项目报价表人民币元编制说明:1.本报价表的报价已包含技术规范书中所要求的全部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表中的各报价项目所包括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以技术规范书中的要求为准。2.报价均为含税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3.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项目名称次数综合单价(元/次)合计(元)具体内容1专职消防队专业技能培训2次详见技术规范书2专职消防队实战化训练2次含税报价合计: 元 含 %增值税专用发票人民币大写: 元注:以上报价包括了报价方为履行本合约所需的人工费、服务费、保险、利润、税金、食宿、交通等全部费用在内,各相关费用已分摊到各项目综合单价中。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价表所列内容,具体见技术规范书。报价方名称(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025年月日附件二:技术规范书2025-2026年消防队应急救援培训项目技术规范书1.总则本技术规范书用于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2025-2026年消防队应急救援培训项目。本技术规范书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报价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最新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如报价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那么询价方认为报价方提供的产品完全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如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明确提出,在征得询价方同意后,可对有关文件进行修改,如询价方不同意修改,仍以招标意见为准。在签订合同之后,询价方保留对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利,报价方应承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件由供需双方商定。本技术规范书经询价方和报价方认可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1.1.2技术标准本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报价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其中涉及的所有标准,均为截止到询价方发出本技术规范书之日的最新版本,若发现本技术规范书与参考的标准有不一致之处,报价方应向询价方指明。报价方也可提出其他可替代标准,但需经询价方确认。本技术规范书执行国家、电力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和广东省以及惠州市有关标准、规范。1.2.3项目概况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位于大亚湾石化工业园区内,占地面积37万平方米。一期建设3台39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二期建设3台460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供热机组。报价方须为询价方专职消防队提供2025至2026年(为期一年)的两次专业技能培训服务和两次实战化训练服务。1.3.4项目内容及要求4.1专职消防队专业技能培训服务:报价方在服务期内为询价方专职消防队全员提供两次专业技能培训服务,每次培训时间为一天,培训课件需在培训结束当天提供给询价方,培训过程可由询价方全程录屏保存。为确保专职消防队全员完成培训,取得良好的效果,具体培训地点和时间由询价方确定,并至少提前一周通知报价方。报价方安排的培训专家须在消防行业有至少5年的实际抢险救援经验以及熟悉消防系统相关设备,并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4.2专职消防队实战化训练服务:报价方在服务期内为询价方专职消防队全员提供两次实战化训练服务,每次训练时间为一天。报价方须安排至少两名班长及以上级别的消防队员全程带队进行训练,并提供训练场地、配套器材、设备设施等条件,具体培训时间由询价方确定,并至少提前一周通知报价方。1.4.5服务量清单序号项目名称次数人数具体内容1专职消防队专业技能培训2次23人a) 应急救援基础知识:常见重点危险物质(天然气、氨水、氢气、硫化氢、强酸、强碱、抗燃油)的基础知识和伤害类型;甲乙丙类厂房仓库危险性及应急处置要点。b) 消防设备设施功能讲解:火灾自动报警、消防自动喷淋、消防气体灭火、消防给水、疏散照明和疏散指示、消防防烟排烟等系统设备的功能和检查要求。c) 应急处置要点:天然气发电企业常见工艺流程、危险性、灭火抢险救援案例、应急救援中消防队员个人防护装备的选择和应用方法。2专职消防队实战化训练2次23人a) 有限空间救援:有限空间内作业人员中毒窒息伤亡的应急救援方法。b) 破拆应急救援:破拆工器具的操作以及救援方法。c) 火灾应急救援:提供真实火灾现场,进行实战化救援训练。d) 应急处置技能:天然气发电企业系统的泄漏事故应急处置方法和堵漏应急处置技术。1.5.6服务期限报价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内须为询价方的专职消防队全员提供两次专业技能培训服务和两次实战化训练服务。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报价方须提供询价方所须的验收资料全力配合询价方进行项目验收工作。1.6.7人员要求7.1报价方应配备专职消防队伍、训练场地、配套器材和设备设施。7.2报价方安排的培训专家须在消防行业有至少5年的实际抢险救援经验,并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职业资格并提供证书证明。7.3为确保应急情况下询价方参加培训和训练的消防队员能及时返回所辖区域进行救援,报价方培训和训练场地需设置在惠州市惠阳大亚湾区内。7其他要求7.1根据培训需要,若报价方人员要进入询价方所辖区域,应严格遵守石化区管理规定和惠电公司厂区安全管理规定,并配备全套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7.2报价方人员不得单独进入询价方生产区域,若进入生产区域须全程在询价方人员的陪同下开展工作。1.7.8验收标准报价方应根据本项目要求为询价方专职消防队全员完成所有培训和训练科目,并提供询价方所需的培训和训练资料。询价方可根据需要进行全过程录屏、录像和拍照保存并作为内部培训素材使用。1.8.9考核要求因报价方原因造成询价方损失的,询价方除追究报价方违约责任外,有权根据损失的实际金额对报价方进行赔偿考核。附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报价方地址)的(报价方名称)在下面签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在此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2025-2026年消防队应急救援培训项目的报价活动,采购合同的签订、执行、完成和售后服务,作为报价方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被授权人(报价方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限。本授权书自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随附《法定代表人证明》报价方名称(盖公章):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日期:年月日被授权人(报价方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反面)被授权人(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反面)被授权人(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面)被授权人(授权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面)附件四:合同模板(另行成册)附件五:询价文件偏差表项目名称:2025-2026年消防队应急救援培训序号询价文件条目号询价文件要求是否响应偏 差说 明注:报价方递交的报价文件中与询价文件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询价文件偏差表中,否则将认为报价方接受报价文件的要求。报价方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报价方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2025年月日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2025-2026年消防队应急救援培训项目合同合同编号:发包方: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承包方:承包方公司名称二〇二五年十月广东·惠州合同协议书一、项目概况二、合同工期三、合同价款与支付四、双方权利和义务五、合同的组成部分六、保险七、项目分包八、争议及解决办法九、违约条款十、合同免责十一、其它十二、合同附件附件一:价格清单附件二:技术协议书附件三:安健环协议书附件四:廉洁协议合同协议书发包方: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工业园区石化大道中300号天然气电厂法定代表人:曾承志项目联系人:温港(商务)陈恺(技术)联系方式:0752-5587431(商务)0752-5587056(技术)通讯地址:广东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工业园区(邮编:516082)电话:0752-5587126传真:0752-5587059电子信箱:wengang@geg.com.cn纳税识别码:91441300763800663F地址与电话:广东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工业园区,0752-5587126开户行及账号:中国银行惠州市大亚湾支行648357738622承包方:承包方公司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通讯地址:电话:电子信箱:纳税识别码:地址与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实施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2025-2026年消防队应急救援培训项目1.2项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大道中300号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1.3项目承包方式: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的承包方式。1.4项目承包范围:2025-2026年消防队应急救援培训项目,具体要求见技术协议书。二、合同工期承包方须为发包方专职消防队提供2025至2026年(为期一年)的两次专业技能培训服务和两次实战化训练服务,具体培训时间以发包方通知为准。三、合同价款与支付本项目为固定总价承包合同,合同总价: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含%增值税,其中不含税金额元,税金元,如遇到国家税率调整,不含税价不变,根据税额调整合同含税总价。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为承包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全部工作和履行本合同项下所有义务后发包方应当支付给承包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承包方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所有人工费、服务费、管理费、各种税费、风险、利润以及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价款不因通货膨胀、政府政策调整变化(税率除外)而作任何调整。3.1付款方式:3.1.1本项目所有工作完成,经发包方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方将合同总额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付发包方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发包方向承包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0%。3.1.2承包方同意,发包方有权从本合同任一付款中扣减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承包方应付的违约金或赔偿金后支付。四、双方权利和义务4.1发包方权利和义务4.1.1审查承包方人员的资质、数量;4.1.2发包方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派驻该项目的代表,有权检查一切与质量、安全有关的问题。发包方负责质量、进度、安全管理工作的同时,不应视为承包方对质量、进度、安全责任免责。4.1.3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如承包方在履约过程中有窝工、停工及其他违约行为的,发包方有权暂停支付款项,直至承包方纠正。4.2承包方权利和义务4.2.1按照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及技术协议书要求进行实施;4.2.2承包方必须遵守发包方有关各项管理制度;4.2.3服从发包方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4.2.4承包方必须提供合格的服务人员。4.2.5承包方应注意对现场设备的保护工作,若由承包方人员发生现场设备破坏事故,其修复费用及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承包方负责;由非承包方人员或行为造成现场设备破坏事故,其修复费用及造成的相关损失由相关造成设备破坏事故人员负责;4.2.6自行解决满足工作要求的生活条件(包括但不限于食宿、医疗、交通、保险等),费用包括在合同价款中;4.2.7承包方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和完善相关福利待遇的义务,不得因此而对发包方造成不利影响。4.2.8办理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由承包方办理的许可和批准,将办理结果书面报送发包方留存,并承担因承包方违反法律或合同约定给发包方造成的任何费用和损失。五、合同的组成部分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a)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洽谈纪要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b)本合同文件及其附件(合同技术部分、安健环协议书、合同价格清单);(c)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含澄清文件);(d)投标文件及其附件;(e)发包方针对本项目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f)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g)在本合同条款中可能规定的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六、保险(如需)6.1承包方应依法为本项目办理安全生产责任险。6.2承包方应依法为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办理工伤保险。6.3承包方应为其施工设备、进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等办理保险。6.4承包方应按规定办理其他相关规定要求办理的保险。6.5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按国家相关保险法规定执行。6.6上述保险费用由承包方支付且已含在合同总价内。6.7承包方需按上述要求购买保险,保险单作为开工条件之一,承包方正式进驻现场施工前必须将相关保单复印件报备发包方。若发现承包方未购买相关保险,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6.8承包方应与保险人保持联系,使保险人能够随时了解工程实施中的变动,并确保按保险合同条款要求持续保险。对于工程施工现场及异地临时存储的物资及责任部分的保险,保险期限应覆盖整个工程期间直至发包人签发最终验收证书;对于运输保险保险期限须涵盖物资装卸责任及临时仓储等可预见的各种情况;对于人员保险,保险期限须覆盖相关人员在工程施工现场的所有时段。6.9保险事故发生时,双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承包方按程序及时通知发包方和相关保险公司。6.10合同一方未办理相应的保险而因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由未办理相应保险的一方承担。6.11发生保险事故时,免赔额内部分由承包方负责赔偿发包方。6.12承包方未按要求购买保险或者所购买的保险范围或金额不足以涵盖/补偿发包人损失的,应由承包方承担全额赔偿责任。6.13如若保险事故是由承包方的原因造成,保险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承包方负责赔偿发包方。6.14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在本合同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包方对承包方的人身死亡或伤残,或财产的损失或损害不予赔偿。发包方也不对承包方与此有关的索赔、损害、赔偿及诉讼等费用和其他开支承担责任。七、项目分包(如有)7.1承包方只能对技术协议约定的分包事项进行分包。分包需符合相关规定,不得转包和违法违规分包。原则上不接受合同约定以外的分包,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分包的,则需向发包人提出申请。7.2项目确实需要分包时,必须征得发包单位同意,且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禁止承包方将项目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分包人资质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及发包人要求的资质等级,承包方应严格审查分包人的资质等级,并对审查结果承担法律责任。无论分包人的入场是否经发包人同意,如发现参与项目建设的分包人资质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或发包人要求,发包人有权责令承包方立即更换分包人。承包方对分包人已履行的合同内容负全部责任。7.3承包方取得批准分包并不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方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应对分包人加强监督和管理,并对分包人的项目质量及其职工的行为、违约和疏忽完全负责。7.4发包方对承包方与分包人之间的法律与经济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7.5严禁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投标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监督管理方式。八、争议及解决办法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发包方和承包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可提交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九、违约条款9.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转包及违法违规分包。如发现承包方将本项目转包或违法违规分包的,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立即停工整改,并向发包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列入广东能源集团或发包方的承包商黑/灰名单;如因此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件)的,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自愿接受法律法规的处罚和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若因此造成工期延误承包方需承担一切责任。9.2由于承包方的原因,未能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本项目并提交发包方验收合格的,每逾期一日承包方需向发包方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或因逾期造成发包方机组检修计划启动时间推迟的,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包方除前述按逾期日承担的违约责任外还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发包方有权不向承包方支付合同总额的任何部分,亦不给予承包方任何补偿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承包方原因导致本项目需要返工的,工期不予顺延。9.3承包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和发包方要求履行约定义务,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限期纠正,并向发包方支付本合同项下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如果限期不纠正或纠正后仍无法符合合同约定及发包方要求的,发包方有权要求单方解除合同,合同自发包方发出单方解除通知书之日起解除。发包方单方解除合同的,承包方除前述已承担的违约金外,应当全额退回发包方已支付费用并赔偿发包方的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预期利益)。9.4发包方有权在任何时候通知承包方中止工作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一旦收到该等中止通知,承包方应按照通知明确规定的日期和范围立即停止工作或其部分,并应继续履行未中止部分的工作(包括保护被中止的工作)。发包方将补偿承包方因中止而发生的合理费用。该等中止不得视为发包方的违约,且承包方同意放弃进一步索赔的权利。9.5如果承包方破产、产权变更(被兼并、合并、解体、注销)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发包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承包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继承人终止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继承人提供选择,视其给出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情况,执行经过发包方同意的一部分合同。9.6如上述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发包方损失时,发包方有权另行追究承包方的赔偿责任。9.7违约方应当承担守约方因维权而引发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评估费、鉴定费、保函费、公告费和差旅费)。十、合同免责在协议期内发包方或承包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后3日内向对方书面通知不能履行或者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在取得相关证明并书面通知对方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者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不能履行部分的违约责任。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一旦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应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十一、其它11.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履行完本合同项下全部权利和义务后终止。11.2合同签署后,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由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11.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可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4双方同意在本合同下所列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联系地址、电话等信息)是真实的,如发生变更的,应在信息发生变更之日起3日内通知对方更新相关信息;双方就本合同所给予对方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他函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的通知、文件,诉讼过程中的诉讼相关材料和文书,案件执行中相关资料和文书等),一经按本合同所记载的或按其他双方已书面通知对方变更后的地址发出即视为已送达,因记载信息不真实或不及时变更信息而引起的责任及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提供信息方自行承担。11.5当面交付文件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件方式送达的,以邮件发出之日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11.6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发包方、承包方各执两份。十二、合同附件附件一:价格清单附件二:技术协议书附件三:安健环协议书附件四:廉洁协议发包方: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公章)承包方:承包方公司名称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2025年 月 日日期:2025年 月 日附件一:价格清单附件二:技术协议书发包方: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公章)承包方:承包方公司名称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025年 月 日日期: 2025年 月 日附件三:安健环协议安健环协议书发包方: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承包方:承包方公司名称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职业病防治法》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发包方与承包方就2025-2026年消防队应急救援培训项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特签订本安健环协议书。1、总则1.1本安健环协议书适用于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其目的是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证项目实施安全、健康、环保,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1.2本协议书所称“发包方”指招标人,即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承包方”指中标人。1.3本协议签订后,发包方认为承包方完全接受本协议书提出的各项要求,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能完全满足协议书及与本项目相关的现行国际、国内、行业安健环标准的各项要求。1.4本安健环协议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安健环要求,并未对一切安健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条文。承包方应保证提供满足本协议书及与本项目相关的现行国际、国内、行业安健环标准的优质产品和服务。2、本项目安健环管理目标2.1不发生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2.2不发生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设备、机械事故;2.3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包括放射性污染);2.4不发生职业病危害(如尘肺、职业中毒等);2.5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2.6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2.7不发生人为和管理责任的设备A、B类障碍;2.8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环保行政处罚事件;2.9不发生人身未遂、人为责任设备异常等恶性违章事件,每月违章作业人次不超过该项目总人数的2%;2.10作业场所粉尘合格率100%;2.11毒物作业场所合格率100%;2.12杜绝粉尘、毒物II级以上的危害作业;2.13杜绝高温、体力劳动强度IV级以上作业;2.14杜绝噪音III级以上的危害作业。3、发包方的安健环责任和义务3.1合同管理部门、项目归口部门对承包方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主要审查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人员上岗资格等),确认符合各项安健环要求,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在合同评审时完成,其它资质审查资料在承包方入场时进行,并留存承包方有关证照副件一份。3.2安全生产管理部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提供发包方发布的有关安健环、消防、现场方面的管理标准,并尽力提供便利条件。3.3安全生产管理部开工前对承包方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讲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对承包方单位的工作负责人、动火负责人进行施工安健环知识考试,并对考试合格者进行资格授权。3.4发包方项目负责人应在开工前对承包方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有完整的书面记录或资料。指派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现场工作联系、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督。3.5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作业,有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职业病、高空坠落和倒塌伤人等及可能引起环境污染、生产设备停电、停运事故时,发包方项目负责人应事先向承包方交底,并要求承包方制订可行的措施,经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并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设监护人。3.6需要办理工作票后方可进行的作业,发包方应做好断电、断水、断汽、防止机械转动、防止有害物质泄漏等安全隔离措施,并向承包方交底。3.7如有挖掘等涉及地下设施安全的,发包方应将地下设施情况向承包方交底。承包方必须向发包方提出施工方案,发包方批准后,方可实施。3.8公司应向承包方讲明公司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地点及禁令,并在“危险区”相应部位悬挂明显标志。3.9公司对于较大的工程项目如大、小修等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布置安全工作,及时向承包方传达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报等,并监督学习与贯彻执行。3.10公司有权对外包工程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对现场发现承包方的各种不安全隐患、违章、冒险作业应及时纠正,有权对承包方提出批评并责令承包方进行整改,也有权收缴承包方违约金;对不服从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以及事故不断的,视情节勒令停工整顿或终止合同。3.11对承包方发生的任何一起事故有权进行事故调查和取证,要求承包方调查清楚,对发生的恶性、严重未遂和重伤及以上的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责令承包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书面调查报告上报备案。3.12在施工中,如承包方发生意外人身伤亡时,公司应尽力协助承包方救助伤员及处于危险境地人员,但所有必要费用应由承包方承担。3.13公司应对承包方制定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予以审核,并监督实施。监督承包方的安全、文明施工。3.14公司应在签订安健环协议书前,将《承包方安全管理标准》中附录承包方违约金标准内容告知承包方。4、承包方安健环责任和义务4.1在现场施工中,承包方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生产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发包方发布的安健环、消防、文明生产(施工)管理标准的有关内容,对所辖项目的施工全过程安全负全责。开工前应组织施工人员学习上述法规、规程、规定、标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工作,如承包方需要长期施工,应每年开展一次考试。4.2接受发包方项目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部门施工资质审查,符合要求并提供资料。4.3工程开工前,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提供的安健环管理知识培训和安全规程培训,并认同发包方的安健环政策,执行有关的安健环管理标准,接受发包方的安健环监督检查,并经发包方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开工前必须自上而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全体施工人员均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健环措施,并有指定的安健环管理人员,向发包方提供名单。4.4电力生产区域内施工,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在开工前必须按广东能源集团公司《发公司工作票技术规范》办理好工作票。承包方驻厂负责人对工作负责人和参加工作人员是否胜任称职负责,并应亲自或委派工程监理人员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符合安健环要求。对规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承包方应制定施工方案并经发包方批准,开工前应得到发包方值班负责人的同意。4.5工程开工前,承包方应了解和掌握施工现场、施工过程进行危源和工作风险,制订详细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经发包方及工程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执行,如有需要可聘请发包方有关部门人员协助危险辨识、风险评估和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必须按专业项目划分要求编制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中必须有详实的、针对性强的安全施工措施。对复杂的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制订单独的施工安健环措施,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经发包方工程项目所属部门负责人审查批准后贯彻落实,否则严禁开工。必要时可请发包方工程项目负责人协助制订安健环措施。4.6严禁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投标等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监督管理方式。工程项目确实需要分包时,必须征得发包方同意,且分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总承包方必须与分包方签订安健环管理协议书,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4.7工程项目开工前承包方负责人应填写《现场施工安全许可证申请表》,经发包方有关部门审核同意签字后,方可开工。4.8职业病防治要求:4.8.1承包方项目经理为该项目职业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项目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承包方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制定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报安全生产管理部备案。4.8.2应根据工程所涉及到的职业危害因素,为员工配备相应的职业健康个人防护用品,采取措施监督员工上岗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落实好职业卫生防护措施。4.8.3承包方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中应包括职业健康危害告知,在开工前应开展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工作。4.8.4承包方对施工过程中和施工中使用的材料等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按照《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进行识别,采取相应职业病防护措施如实向作业人员进行告知。4.8.5承包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关职业健康应急预案和计划,开展职业健康应急预案演练,并将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及预案演练情况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备案。4.8.6承包方需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承包方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申请,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得到同意后,方可按批准的计划进行;施工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尽可能远距离操作;在安装放射源处,划定范围,拉好警戒线、悬挂醒目的警示标志。4.8.7高温季节承包方应合理安排,尽量避开高温施工,并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用品。女员工在孕期、经期、产期、哺乳期,禁止安排其重体力作业。4.8.8承包方作业现场发生职业病危害或职业中毒事故,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并及时向安全生产管理部报告,同时做好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记录。4.8.9特别强调施工中应符合下列安全要求:1)配备合格的、数量足够的安全装备、劳动保护用品。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3)所有施工、检修作业现场必须设临时围栏,并标识作业面。4)危险地带应设围栏并挂警告牌。5)影响他人及附近设备、生产区域安全、文明的施工场所应设遮拦并挂警告牌。6)进入生产现场及施工场所必须带安全帽,穿统一的棉质工作服,不准打赤膊、赤脚或穿拖鞋、凉鞋进入现场。7)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应搭设作业脚手架平台的必须搭设,并按规定履行脚手架验收手续;公司范围内禁止使用木梯和竹梯。8)禁止乱动发包方的电气运行设施(如开关、按钮、刀闸、接地线等)、机械设备及管路系统(如阀门等),未经发包方有关工程管理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接驳电源、管路。9)不得在生产区域范围内违反规定吸烟。10)对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触电、机械伤害、高空坠落、中毒、窒息、烧烫伤和倒塌伤人等事故的作业,应制订安全防护措施,并逐条落实。对只有发包方才能采取的安全措施(例如:停电、送电操作,汽水隔离、消防措施等)应在安全措施中明确分工及职责,在具体实施前及时主动与发包方联系,并查清发包方是否已落实稳妥。11)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三不开工”的规定,即:没有经过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的工作不开工,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善不开工,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不开工。12)遵守发包方文明施工的规定,施工工具、材料要摆放整齐、有序,工器具和材料不能直接摆放在地面,及时做好现场的清洁卫生工作,现场垃圾必须当天清理。13)遵守发包方三标(ISO9000质量标准、ISO14000环境标准和OHSMS职业健康安全标准)及NOSA安全管理标准有关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管理要求,将工程废物按分类要求进行分类,堆放到发包方指定的堆放点,施工中的有毒、放射性的物质有专门的处理人员来处理。废置的危险品严禁随意排向地面、地下及任何水源。14)采取措施避免施工中产生的灰尘、噪音、强光、废水等有害污染物影响到施工及周边区域的环境及人员健康。15)采取措施保证工作人员的健康,保证提供休息、饮食场所。4.9人身安全管理4.9.1承包方项目经理是现场安全第一责任人,承包方项目组应依法建立完善的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9.2承包方负责安排的技术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妨碍工作的疾病,严禁使用未成年工、童工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工作人员进行施工。禁止承包方把劳务市场上即招即用的人员派到公司生产领域从事危险性的工作。参加粉尘等有害工种的工作人员,必须是经过体检合格,长期接触粉尘的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轮换。4.9.3承包方负责安排的参加施工的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爆破工、机动车司机、潜水作业人员以及其它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方能持证上岗。承包方要如实向发包方报告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状况。对于政府提出的有关资格培训要求,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参加并取得相关的资格证。4.9.4承包方有责任做好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保护工作,包括劳动安全技能培训教育,劳动保护用具的发放及正确使用,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4.9.5承包方必须向发包方提供其自己的安全操作规程,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安全规程的执行情况。4.9.6承包方合同期内更换工作人员必须征得发包方同意,除发包方提出撤换要求外,项目经理和安全主任不允许更换。4.9.7承包方在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发包方的安健环管理、考核制度。由于承包方的责任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应由承包方负全部责任。4.9.8承包方工作期间发生在发包方现场内的因承包方人员造成的治安案件造成发包方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4.9.9承包方必须为工作人员提供有安全、卫生保证的生活居住条件,施工人员居住区内应有合格的消防设施;承包方必须为工作人员提供工作服、安全帽、劳保鞋以及其它合格的劳动保护设施和用品并提供使用培训,督促施工人员使用。4.9.10承包方不得拖欠工人工资;按照《安全生产法》中关于安全生产保障的规定,承包人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派驻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并在项目正式开始前提供相应参保证明资料。4.9.11承包方应充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禁违规作业,杜绝人身伤亡和设备责任事故。由承包方责任造成的一切人身事故或设备损坏事故,均负全部经济责任及全部行政责任,如使发包方造成经济损失,负责向发包方赔偿。4.9.12承包方必须接受发包方安全生产管理部部门的监督,对承包方违反安全技术措施或有关安全生产、施工规章制度行为,发包方及其安全生产管理部部门有权制止,直至停止承包方的工作,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负责。4.10施工机具(含登高用具)的安全管理4.10.1承包方自带施工机具必须安全、合格,施工用大型电动、气动机具、压力容器、起重电焊等设备必须有合格证并向发包方登记备案。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4.10.2承包方因工作需要向发包方借用的施工机具,承包方借时必须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并使用和负责机具的安全性能,归还时应保证机具完好。4.10.3承包方要求发包方配合工作的(如起吊设备),在双方确认的安全措施中,应写明各方的安全职责。4.10.4施工现场所搭脚手架,执行验收挂牌制度,使用脚手架作业时,承包方作业者应遵守相关规定。4.11化学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4.11.1承包方施工人员必须在有发包方人员允许和带领下方能进入“危险区”作业,不得随意动用危险品,作业前双方共同做好安全措施。4.11.2承包方施工人员带入现场的危险品必须登记,并按发包方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在现场使用危险品必须得到发包方有关部门的同意,并作好安全措施。4.11.3承包方使用的化学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地点必须张贴物料安全说明书(MSDS),并做好防止泄漏的措施,制定化学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造成人身伤害、环境污染、火灾爆炸的应急措施,准备必要的应急设施。4.11.4危险化学品的操作人员必须取得政府部门颁发的操作资格证书,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4.11.5施工现场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设施,制订火灾预防措施。4.12公用设施的安全4.12.1承包方施工人员必须爱护发包方的公用设施、道路、绿化、建筑物等,遵守发包方的文明施工规定,不得损坏和污染公用设施。4.12.2承包方施工人员使用发包方的电力、水源、气源、建筑物等,必须在发包方有关人员指定或在经双方确认文件中规定使用的范围、地点、数量等,禁止私接乱搭现象和破坏固定设施,一经发现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按规定收缴违约金。4.12.3承包方施工人员不能随意改动、移动、破坏公用设施,如妨碍施工要变动者,须经发包方有关部门同意。4.13公司设备及作业安全管理4.13.1承包方施工人员应爱护发包方的发电设备和附属建筑物,不得随意开启、关闭、损坏和移动发包方运行设备,施工中注意保护进入地下的电缆、管道、建筑物,并在开工前得到发包方有关工作人员的批准,起重、搬运中注意不得碰坏电线、设备、建筑物等。4.13.2承包方人员在防火重点部位施工中需要动火,应遵守发包方规定办理动火工作票,并做好防火措施。4.13.3承包方从事发包方发电设备检修、技术改进、试验等工作,必须执行工作票的签发和管理制度。承包方施工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必须执行发包方工作票管理制度,不得以“习惯作法”为由,违反管理规定。4.13.4由于承包方不具备发包方授权的工作负责人资质,工作票办理可由发包方指定的人员负责,但发包方工作负责人只对设备隔离措施的执行负责,对工作过程中的安健环控制责任由承包方现场负责人承担。4.13.5发包方有权纠正和制止违反工作票管理的行为和现象,必要时可以暂时停止施工作业、收缴违约金等处理。4.13.6承包方在开工前,必须提出作业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审查同意后,由承包方组织实施,并负责施工安全。4.13.7承包方施工人员的作业安全由承包方负责,现场负责人即安全负责人。开工前承包方必须自上而下向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全体施工人员均须掌握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学习与工作有关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部分,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工作。4.13.8需在危险性高的区域内作业时,承包方必须预先制订施工方案及施工安全措施,经发包方审查合格后监督实施,并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设监护人。同时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开工前承包方应将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名单报发包方的安健环分部经考试合格并授权。4.13.9承包方在与其他承包方或发包方共同作业现场作业时,由发包方负责协调划定各作业方的作业区域,承包方作业有可能对相邻区域或第三方有影响时,承包方应提前告知发包方,由发包方负责协调,确保施工安全,否则,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第三方损失,由承包方承担赔偿责任。4.14安全保卫管理4.14.1承包方进入发包方施工人员必须在发包方保卫部门登记,获取在合同有效期间使用的通行证件,离厂时交回证件,不得将证件转借他人。4.14.2承包方施工人员应遵守发包方安全保卫制度,不得在发包方现场进行违反社会治安的活动,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按规定对违反规定者收缴违约金,并令承包方限期更换人员。4.14.3承包方在施工中所携带钱财、设备、材料等物品应自行看管好,如有丢失,可告知发包方协助调查,如属非发包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4.15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4.15.1承包方进入公司施工的机动车必须登记,服从机动车辆出、入厂管理制度。4.15.2承包方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有牌照和检验证,保证安全性能完好,禁止车辆带病作业。4.15.3承包方机动车驾驶必须持证驾驶,不得借证冒名顶替,违反规定者,发包方有权进行处理或收缴违约金。4.15.4进入生产区域的车辆必须使用防火罩。4.16环境管理4.16.1承包方在发包方现场工作期间,应保持施工区域整洁,自行承担施工区域保洁工作,不允许对水、空气和土壤等造成污染。4.16.2承包方必须符合环境法律法规要求,不允许在现场使用任何禁用物品,如PCB、石棉等。4.16.3承包方对现场垃圾、废料必须实行定点分类回收,不得向指定的垃圾、废料回收区域外排放废水、废料,因承包方工作造成的环境污染损失由承包方负全部责任。4.16.4承包方不得在发包方现场任何地点燃烧、填埋垃圾。4.17事故处理4.17.1施工现场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人员中毒事故,发包方设备损坏事故时,双方有责任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向发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部门报告,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由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共同按照发包方事故调查程序进行调查,必要时可呈请上级主管部门或法院鉴定。以查明事故原因,落实防范措施,分清责任。因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事故责任方负责。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及肇事个人收缴违约金、清退、起诉追究其刑事责任等处理。4.17.2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火灾事故时,双方应尽力协作,防止事故扩大,并按广东能源集团公司、当地政府、***门的规定由发包方及时统计上报。4.17.3承包方人员应熟悉发包方的各种应急预案,掌握意外事故时的逃生和抢险方法。4.18事故、违章管理及处理4.18.1发生因承包方责任造成人身事故或设备障碍、事故的,由承包方负责承担发包方保险范围以外的损失;设备损坏后,承包方应在发包方要求的期限内予以修复。4.18.2由于承包方责任发生人身轻伤事故的,承包方按3000~10000元/人次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的,承包方按5万元/人次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的,承包方按20万元/人次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4.18.3因承包方责任发生火灾事故,承包方应赔偿发包方的财产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被损坏的设备设施及消耗的灭火器材,材料的损失。另外,火灾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在1万元以内的,承包方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造成的直接损失在1~10万元(含1万元)之间的,承包方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2万元;造成的直接损失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承包方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4.18.4针对其他事故或其他违反发包方安全管理的行为,参照发包方制定的《承包方安全管理标准》进行考核。对拒不接受发包方安全监督管理和拒交缴违约金的,发包方有权立即中止合同。4.18.5对于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包方有权制止并依规进行严肃考核,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负责。4.18.6发包方发现承包方工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有权纠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对习惯性违章、严重违章的人员和单位,有权处以缴纳违约金、辞退等处理,违约金须在三个工作日之内缴纳,未缴纳者,发包方有权在当月结算款中扣除。4.19保密条款承包方对属于发包方的技术资料及管理文件仅限于本项目使用,项目结束后必须全部归还发包方,不得泄露给第三方。5、其它约定5.1安全文明措施费本项目合同价款总额中包含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文明措施费,该费用的支付按《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执行。该项费用的投入由发包人的工程师核实,经核实投入不够的在结算时扣除。5.2工程竣工验收时,由发包方安健环分部根据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承包方管理标准》中发包工程安全管理细则的有关条款对承包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表现对承包方作出评价。5.3在本安健环协议书条款中未尽款项,即按国家或电力行业有关法规、标准、规定为依据。5.4本安健环协议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到全部服务工作完成后终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的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责任。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发包方: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公章)承包方:(公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日期: 2025年 月 日日期:2025年 月 日附录A(规范性)承包方违约金标准本明细表未包括所有安健环违章,如有违反本规定以外的其它不符合安健环要求的,视其性质轻重(由安健环委员会确定)参照本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不仅限于此)。序号考核内容违约金额(元)备注一、违反“两票”规定行为操作时不按要求使用绝缘工具或绝缘工具不合格。2000/次装挂地线前不验电。3000/次未按要求悬挂“在此工作”标示牌,应悬挂的标示牌漏挂或错挂。300/次实际装设的安全围栏把不应包括的设备(例如未停电设备)包括进去。500/次在规定加锁处漏加锁。200/次未执行工作票制度或未经许可的工作。2000/次检修人员擅自扩大检修工作范围,到临近带电设备(线路)上去工作或超越《安规》(发公司和变电所部分)中规定部位的安全距离内工作。2000/次工作票中所列安全措施不完善,或未按工作票要求执行安全措施。500/张没有办理施工安全许可证而开工的。1000/次1没有办理外包工程开工许可证。2000/次1施工前没有向所有参加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健环技术交底的。500/次1生产现场施工作业未进行风险评估(工作安全分析)并落实安全措施的。500/次1工作许可手续未完成,检修人员已开始工作。500/次1未按执行工作间断及转移制度的规定办妥有关手续,随意在检修结束前将设备试加工作电压或合闸送电。500/次1工作人员无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带领,擅自进入工作地点。1000/次1工作中更换工作负责人,不办理变更手续。1000/次1工作负责人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未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2000/次1工作负责人因故短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未指定胜任人员临时负责工作,离开前未将工作现场向临时负责人交待清楚且未告诉工作班人员。1000/次1工作票不合格。包括不按《安规》和集团标准票要求填写工作票、涂改等。 1000/张2专职监护人兼做其他工作。200/次2工作负责人不清楚工作班人员在现场人数或分布地点。200/次2工作负责人不清楚工作中安全措施的布置和落实情况。200/次2工作负责人当日开工前未对工作人员交代安全注意事项。200/次2工作负责人未在当日开工前检查安全措施。200/次2工作人员不清楚工作单位或工作负责人姓名。200/人2工作人员不清楚工作的内容或工作区域。500/人2工作人员不清楚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包括工作负责人交代的内容)。1000/人2管理人员在现场未及时纠正工作人员违章行为。1000/次2每日收工未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已封闭通道。次日复工未经值班员许可并由工作负责人重新检查安全措施。500/次3一个工作负责人手中同时持有两张及以上的有效工作票。500/张3外包工作的检修工作票未按规定附上“安全隔离示意图”。500/次3工作票到期不办理延期手续,或工作票到期不及时终结手续。500/张3施工、检修作业现场未装设临时围栏。500/次3施工、检修作业现场没有作业面标识,或在需要设警告牌的区域没有设警告牌。500/次3由于改变工作环境或条件,造成重大安全隐患,或擅自变更隔离措施。2000/次3工作票结束后,未及时拆除棚架等安全措施和回收安全标识牌就办理终结手续。500/次3重大施工项目,危险作业区和特殊作业,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审批和安全施工工作业票的办理,并认真执行,未做到。1000/次3其他违反两票规章制度的行为。500-2000/次二、违反作业安全规定----1、高空作业违章行为3发生高空坠物事件。2000/次4高空作业(1.5米以上),不采取安全措施(脚手架、吊架、吊篮、安全网、安全带等),冒险作业。违者取消工作资格,进行再培训再教育,严重者取消入厂资格。3000/次4上下或多层交叉作业,未做好安全隔离措施,防止高空落物伤人及损坏设备。未按要求限期整改,加倍处罚。3000/次4在屋顶或其它危险边沿进行高空作业,临空作业的一面未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2000/次4高处作业上下抛掷物品。2000/次4进行有可能高空落物的工作时不做安全隔离措施或地面周围未隔离,拆卸的螺丝等零配件及工器具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高空掉落的。2000/次4高空作业(超过1.5米)不系或不正确使用安全带(非坠落悬挂型安全带,不是五点受力式、双挂双用、高挂低用等规定),或安全带未经过定期检验就使用。3000/次4将楼板平台的孔洞或电缆沟、地沟盖板掀开,在孔洞周围未装设遮栏和设置警告标志;将栏杆割开后未装设临时牢固的栏杆。2000/次4楼梯、平台、栏杆、盖板检修中拆除后,未及时恢复。2000/次4在玻璃钢瓦、木板顶、油毛毡、石棉瓦等处工作,未采取防止踩空坠落安全措施。2000/次4使用不合格的梯子或不正确地使用梯子。(梯子和地面的倾斜角过大或过小(应为600左右),将梯子放在木箱等不稳固的支持物上就登高工作,或人在梯子上工作时移动梯子等。)3000/次5站在梯子上工作无专人监护。2000/人5脚手架未检验或没按规定检验合格即使用。(搭设脚手架、门架的工作平台、走道等,不按规定敷设大小横杆、立杆、剪刀撑,不满铺脚手板并设挡脚板及1.2米高的围栏,脚手板绑扎不牢,不验收挂牌,不标注承载能力,走道板上不得堆放杂物。在搭拆过程中未设专人监护等。)3000/项5在脚手架上移动,高度超过1.5米没系安全带。3000/人5在脚手架和脚手板上超重聚集人员或放置超过计算荷重的材料、设备和机具。2000/项5移动脚手架时,架子上有人。2000/人5登高工作时不穿防滑鞋。1000/人5其他违反高空作业规章制度的行为。2000-3000/项二、违反作业安全规定----2、起重作业违章行为5起重机械工作性能良好,金属结构、主要零部件完好,电气和控制系统可靠,安全保(防)护装置、联(闭)锁装置功能正常。违者500/项5起重作业时货物码放符合安全要求。起吊重物时不准把起重装置同脚手架结构相连,堆放的材料不得超过计算载重。违者500/项5利用设备管道、桥架等作固定点起吊设备和材料。1000/项6用不合格的钢丝绳、麻绳来起吊重物。2000/项6在起重机械运行过程中,在起吊设备下有人行走或站立,没有拉隔离围带。3000/项6未建立健全起重安全技术档案和设备台账,定期进行检验。2000/项6起重指挥人员没穿反光服。2000/项6其他违反起重规章制度的行为2000-3000/项二、违反作业安全规定----3、焊接作业违章行为6电焊机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要求,接线端子屏蔽罩齐全。违者500/项6电焊机接线规范,金属外壳有可靠的接地(零),一、二次绕组及绕组与外壳间绝缘良好,一次线长度不超过5m,二次线接头不超过三个。违者500/项6进行烧焊作业,未做好防止火星飞溅措施;未垫防火布(或接渣盘)防焊渣掉落等可靠的防火措施。2000/次6进行电焊工作时,焊机外壳不接地或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500/次6进行气焊作业时,氧气瓶、乙炔气瓶不符合标准要求(没有垂直固定放置、没有回火阀、没有压力表、压力表坏、套管用铁丝绑扎、气瓶在太阳下暴晒),两者的距离小于5米,与明火作业不少于10米;使用的气管不合格(鼓包、龟裂、漏气等等)。500/项7电焊机使用管理、检查试验制度完善,检查维护责任落实,编号统一、清晰。违者500/项7不正确搬运气瓶500/项7焊接作业人员按规定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500/人7其他违反焊接规定的行为500-3000/次二、违反作业安全规定----4、有限空间作业违章行为7进入有限空间未落实审批制度3000/次7有限空间作业没有专人监护,未落实防火及逃生等措施。3000/次7进入有限空间危险场所作业要先测定氧气、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粉尘等气体浓度,符合安全要求方可进入。违者3000/次7在有限空间内作业时要进行通风换气,并保证气体浓度测定次数或连续检测,严禁向内部输送氧气;进行衬胶、涂漆、刷环氧玻璃钢工作应强力通风,符合安全要求和消防规定方可工作。违者3000/次7在金属容器内工作必须使用符合安全电压要求的电气工具,装设符合要求的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电源联接器和控制箱等应放在容器外面。进行焊接工作必须设有防止金属熔渣飞溅、掉落引起火灾的措施以及防止烫伤、触电、爆炸等措施。违者2000/次7有限空间内作业未设置急救设备2000/次8有限空间内作业未履行进出登记500/人8其他违反有限空间作业规定的2000-3000/次二、违反作业安全规定----5、电气作业违章行为8从事相关电气作业,没有对应电压等级的电工证2000/人8没有查清电缆是否带电,盲目剪割。3000/人8未经申请,擅自接驳电源、线路。600/次8使用合格证超周期、无合格证或绝缘不合格的电气工器具进行工作。600/人8临时用电导线架空高度满足要求:室内大于2.5米、室外大于4米、跨越道路大于6米(指最大弧垂);原则上不允许地面敷设,若采取地面敷设时应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护措施。违者扣工作负责人600/项8临时线不得接在刀闸或开关上口,使用的插头、开关、保护设备等符合要求。违者扣工作负责人600/项8临时施工电源没有接地,或接地不符合要求。600/次8临时检修电源没有漏电保护开关、使用不合格的电线电缆、使用外壳已破损的刀闸、不使用电源插头,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乱接乱拉低压线路。600/次9建立电气安全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移动式电动机具台账,统一编号,专人专柜对号保管,定期试验。使用人员掌握使用方法并在有效期内正确使用。违者500/项9现场使用的电气安全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移动式电动机具等设备满足安规要求。500/项9非电气人员擅自接电源线。500/人9电源箱箱体接地良好,接地线应选用足够截面的多股线,箱门完好,开关外壳、消弧罩齐全,引入、引出电缆孔洞封堵严密,室外电源箱防雨设施良好。违者500/项9电源箱导线敷设符合规定,内部器件安装及配线工艺符合安全要求,漏电保护装置配置合理、动作可靠,各路配线负荷标志清晰,熔丝(片)容量符合规程要求,无铜丝等其他物质代替熔丝现象。违者扣500/项9电源箱保护接地、接零系统连接正确、牢固可靠,符合安全要求。插座相线、中性线布置符合规定,接线端子标志清楚。违者扣500/项9临时用电电源线路敷设符合规程要求,不得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架设临时线,不得将导线缠绕在护栏、管道及脚手架上或不加绝缘子捆绑在护栏、管道及脚手架上。违者扣工作负责人500/项9更换保险丝用铜丝、铝丝、铁丝等代替。500/次9使用钳形电流表测量电流时未戴绝缘手套。500/人9使用磨光机、砂轮机等电动工具时不按规定戴防护面罩500/人10在梯子上使用电动工具,未做好触电坠落安全措施。500/人10施工用电不符合安全规定,如勾搭电源、乱拉乱接、电源线过道无保护、不按规定使用保险丝、开关插头残破、接头无包扎、一开关接多个负荷等。500/项10其他违反电气作业规定的500-3000/项二、违反作业安全规定----6、防爆安全违章行为10氨区、调压站室、制(储)氢站(室)制定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并有效落实,其防爆安全装置齐全,设备设施和作业工具符合安全要求,有关管道系统及阀门严密。违者2000/项10在易爆场所或设备设施及系统上作业,要严格履行工作许可手续,保持与运行系统的有效隔离,并落实防爆安全措施。违者2000/项10现场承压设备及管道系统经过定期检验合格,安全附件齐全、完好,材质符合安全要求,承压能力满足系统运行工况。违者500/项10高压气瓶无严重腐蚀或严重损伤,定期检验合格,并在检验周期内使用。色标、色环清晰,安全装置良好,存放符合要求,使用符合安全规定。违者500/项10蓄电池室、柴油发电机油罐室、特种材料库等重点场所使用防爆型照明和通风设备,配备有必要的防爆工具和消防设施。违者500/项10易燃易爆物品应按分类隔离堆放,并挂设警示牌。违者500~1000/项10爆炸区域未使用防爆工器具500/次11其他违反防爆工作规定的500-3000/项二、违反作业安全规定----7、物体打击或机械伤害违章行为11转动设备停运检修,未履行工作票手续和采取防止误启动设备的安全措施;工作结束后未会同值班人员一起检查,确认无工作人员还在设备上或设备内部工作,就启动设备。3000/项11管道、电缆架等未合理放置、固定。500/项11机械设备外露转动部分未装设防护罩,且没有必要的闭锁装置500/项11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或遮拦打开或将手伸入遮拦内,带手套或用抹布缠在手上,在裸露的球轮、齿轮、链条、钢绳、皮带、轴头等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其它工作3000/项11其他造成物体打击或机械伤害的违章行为500-3000/项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行为11不按规定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3000/次11损坏(撞坏)消防水系统或设施,导致停水维护,给生产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影响。1500/次11非火警情况下,不按规定办理申请,擅自使用消防设施及器材,或紧急情况下使用消防器材灭火后不及时通知消防队进行补充。1000/次11未经批准,擅自动用消防水。2000/次12未经批准,挪用、摆压、封堵、圈围、拆除、停用消防设施、设备器材2000/次12材料、机具、车辆、包装箱等未合理放置,堵塞消防通道的。2000/次12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完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落实消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消防培训和演习。违者500/项12消防泵至少有两套独立电源,且具有自启动和远方启动功能,火灾报警及自动灭火、隔离系统正常并投入运行。违者500/项12在有易燃物附近作业时没有做好隔离措施。1000/次12未经批准,任意在梁柱等钢构架上施焊动火,在地面、墙面开洞。500/次12随意损坏安全隔离设施和安全警示标识牌等。2000/项12严禁流动吸烟,生产现场禁止吸烟(指定吸烟点除外),发现一次,承担违约金。在危险易燃易爆区域吸烟,加倍处罚。2000/次12吸烟必须在吸烟点半径2米范围内,烟头必须熄灭后扔进铁制收集桶内。发现一个烟蒂未整丢入收集桶内500/个12严禁流动吸烟,生产现场禁止吸烟。生产现场每发现一个烟蒂,由区域管理部门承担违约金。在危险易燃易爆区域发现,加倍处罚。500/个13生产现场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特别是汽油)。500/次13建立消防设备设施台帐,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保证合格。违者1000/项13拒绝或不服从消防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500/次13易燃、易爆、危险品(如气瓶、油品、药品等)保管、运输、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500/次13抽检移动消防器材不合格。500/件13施工现场应放置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放置于明显地方,并有专人负责管理及定期试验和检测制度。100013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500-3000/次四、违反职业健康安全规定13进入高噪音区域没佩戴护耳器(耳塞、耳罩等等) ,警告后仍不改正的。200/人13进入厂里工作的员工要求身体检查合格,符合所从事工作的要求。违者500~2000/次13施工中未做好防护措施,对他人健康造成影响。200~300/次14多尘作业没佩戴防护罩。200/人14在进行强光作业(例如,电焊等)时,没佩戴护目镜。200/人14饭堂工作人员在食物附近工作时,没佩戴口罩(含未正确佩戴)。200/人14用饮料瓶装油漆、天那水等化工液体。200/人14没按要求使用PPE。200/人五、违反环保安全规定14拆卸、安装保温材料未做好防护措施的。1000/次14废置的危险品(包括废油)随意排向地面、地下及任何水源。1000/次14承包人购买的油漆涂料使用完毕的包装空桶等固体危废未按照相关要求处理,随意丢放1000/次14现场漏油、漏化学物质,不及时清理干净或未采取有效的防漏措施。500/处14办公室或检修现场废弃物未分类、未按规定定置堆放的。500/处15现场严禁乱扔废油纱布/手套、废纸板、废塑料、饭盒等,不得在现场焚烧、填埋垃圾,违者300/次15没有将工业废料按分类要求进行分类,并堆放到指定的堆放点。基础开挖、冲孔施工等土方及泥浆应及时清运。300/次15施工或检修作业产生的垃圾随意丢放的或未堆放至垃圾池随意放置在垃圾池外的500/次15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致使施工中产生的灰尘、噪音、强光、废水等有害污染物影响到施工及周边区域的环境及人员健康。200/次15现场使用危险化学品没有粘贴MSDS(即危险化学品使用说明书)。200/次15没按规定将空调温度调制在26℃以上的。200/处15其他违反环保规定的。500-3000/次六、违反劳动保护规定行为15工作人员没有接受安健环知识培训和考试,擅自进入现场作业。2000/人15进入生产现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或佩戴安全帽不规范。500/人15进入生产现场不按规定着装或着装不整(如未穿棉质工作服、赤膊、赤脚或穿拖鞋、凉鞋等),未佩戴出入证或工作证或未经人脸识别授权。1000/次16从事机械加工时戴手套作业。2000/人16女工进入生产现场工作,未将长发盘在帽内。200/人16上班不按规定穿工作服,如穿汗衫、短裤、拖鞋等。200/人16作业时没有按要求佩戴PPE(比如护目镜、口罩、防护服、手套、救生衣、鞋等)。200/人16其他违反劳动规定保护的行为500-3000/次七、违反文明卫生规定行为16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混乱、管理严重滞后不服从管理。2000/处16对已安装好的设备外护(包括管道)及已装修好的墙壁、地面、楼面、顶棚造成的污染、损坏,由造成污染、损坏的施工单位或个人负责清理和修复,并另处500-3000/处16施工现场作业工作点,每日一清理,做到材料堆放整齐。工作面(班组及现场)每周一次大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谁施工谁清理)。500/处16施工场地、道路排水系统应保护畅通,如排水沟道被挖断或堵塞,应及时处理,超过12小时不处理者。500/处16施工现场道路保持畅通无阻,不得随意占用通道。1000/处17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违者3000/次17厂区内已绿化区域垃圾、杂物未及时清理,受污染、开挖的草坪未及时修复。1000/处17厂区道路、场地应保持整齐、清洁、无垃圾、无杂物、无积水、无不规则临建、不随意堆放物资器材。违者1000/处17生产场所地面、墙壁整洁、照明良好、通道畅通、栏杆完好;沟道或预留孔洞盖板或栏杆整齐完好,无垃圾、杂物、无“七漏”现象。违者1000/处17现场卫生间干净、设施完好,专用清洁工具存放整洁有序。违者1000/处17检修和作业现场应做到“三无”(无污迹、无水、无灰)和“三齐”(拆下零部件排放整齐,检修工器具摆放整齐,材料备品堆放整齐),每天收工前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违者1000/处17厂区内各类建筑物及门窗玻璃未定期检查、维护,或人为损坏门窗玻璃等,除及时恢复外,另处罚。1000/处17现场施工地面保护一律要求使用橡胶垫,没做好保护措施,将地面损坏(如在地面、路面上拌水泥、调漆、动火、切割或造成地面划伤等),除及时修复外,另处罚。1000/次17人为损坏标志牌或丢失标志牌,除按原价赔偿外,另扣罚1000/块17未做好检修设备解体管理工作(需封闭的部件及管道封闭,需包扎的部件包扎,解体设备与部套之间的位置应做好标记)。1000/处18检修及施工工作结束后,未及时恢复现场环境。1000/次18生产现场及班组、办公室、职工食堂等场所不符合班组建设管理标准中定置管理要求。1000/次18其它不符合公司管理标准体系要求和文明生产管理规定的行为。500~2000/次八、车辆伤害事故(厂内)18发生厂内外交通事故和违章的(包括厂内不按道路限速标识形式的)。500-3000/次18现场的机动车辆装运物件应垫平稳、捆牢、不得超载,且禁止在厂房内行驶,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违者500/车18现场不得使用带病的机动车辆。违者300/车18施工现场严禁进入摩托车。违者200/车18非机动车辆(自行车等)禁止在厂房内、设备间行驶,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违者300/车18各种车辆驾驶员,进入施工现场,离开驾驶室时,必须佩戴安全帽。1000/人次18其他违反道路交通或车辆管理规定的行为500-3000/次九、其他违规行为19偷窃公司设备、剩余材料、废品、工具。并根据情况移交公安机关2000/次19未经运行人员同意,擅自使用或动用运行设备。1500/次19特殊工种(焊工、电工、架子工、起重工等)无证上岗的1000/人次19损坏楼梯、走道、栏杆不及时恢复。500/次19在施工现场必须遵章守纪,不准打闹,追逐或睡觉。 1000/人19在水面作业施工未穿救生衣。500/人19抽查发现现场存在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隐患而不报的。500/处19抽查发现现场存在安全隐患而不报的。200/处19工作人员酒后进入现场作业。2000/人次19转借证件给他人、伪造证件进入厂区或生产区域的。2000/人20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到位(未事实履行职责),或未经公司设备主管部门同意更换工作人员。2000/人次20未经公司授权就充当工作票三种人,操作票操作人、监护人、值班负责人未经上岗考试或虽经考试但未合格的。3000/人20施工现场未按合同规定配置专职安全员。 2000/人次20重大施工项目、危险作业和特殊作业,检查无安全技术措施和无安全技术施工交底的或虽有安全技术措施,但未完全落实就强行进行施工者。 500~100000/次20安健环标志或设施不完善。300/处20在禁止使用无线通讯工具的区域使用无线通讯器材。500/次20对于应该常关的门,人员出入后没关好门的。300/次20夜间作业应保证作业环境的安全可靠,灯光设施充足。 违者500/人次20施工无方案或施工方案中无安健环风险分析和措施,点检人员或项目负责人对承包施工工作班成员没有组织安健环技术交底,安健环技术交底不作记录,或无方案强行施工的。1000/次20负责监护用火、用电和使用危险品的人员擅离职守者。2000/次21承包方应建立本单位安全工作台帐,班组应有安全活动记录,缺失500/次21施工作业人员年龄超过60岁或者未满16周岁,个人勒令退场,并对所在单位处罚。500/人次21外来人员违反“经相关部门许可和有关人员陪同才可进入生产区域”的规定。500/人21公司公布的安健环整改项目无故未按期完成整改。1000/项21现场工具柜、电焊机、气瓶、棚架、保温旧料、油漆、废料、拆装品等不按公司要求定置,或经提出后仍不整改的。300/次21拒绝或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部、消防、保卫等人员的监督、检查。2000/人21其他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高压试验室部分)、《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本公司的规章制度的行为。300~3000/项21承包人散料运输车在公司厂区途经路线漏灰、漏渣等,负责清扫干净,并扣款300/次21在施工过程中,如未能采取有效保护措施而发生伤人、损坏建筑物、损坏设备、设施等事故,则造成事故的单位要负相应的经济责任。3000/次21施工现场“三违”制止不力,发生重复性违章行为。2000/人22班、组长违章指挥、违章操作。2000/人22各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对违章行为不按规定处罚的。1000/次22承包人工作人员在办公区域搞黄、赌、毒等违法活动。责令辞退或交公安机关。2000/次22承包人工作人员在租借的生活区域发生违反公司制度或双方安全管理协议的行为。2000-20000/次22承包人需提供人员专业资格备案,承包人工作人员无证上岗或虚假资质。发现后1000/人22承包方提供虚假资料的。1000-10000/份22承包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到位(不参加现场考勤,未事实履行职责),或未经同意更换主要工作人员。300/人.天22末按要求设置组织机构10000/次22每少配置一岗位,承担违约金10000/人22项目部技术人员资格证件过期200/人.月23项目部全体人员按要求统一工作服,按要求办理工作证件(出入证),未办理200/人.天23项目部员工末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超期一个月后,每延期一月1000/人23班组管理不完善(组织机构、五大员)200/次23承包人工作人员行为不文明,破坏公司形象的1000 /次23承包人人员的的工作服着装标识不统一的100/人23在责任范围内,不按时执行发包人安排的检修维护消缺工作200~1000/次23承包人抢修消缺因资源投入或管理不善等原因未及时完成、延误工期的200~1000/项23承包人不按要求报送发包人要求的各类检修维护计划、施工组织设计、记录报表等500 /次23承包人有关负责人不如实汇报工作情况,或隐瞒事实真相500~2000 /次23发包人发生应急事件,承包人不配合发包人临时安排的应急处理工作。(不限于合同范围)500~2000 /次24承包人不服从发包人对口管理部门的生产调度指挥2000 /次24承包人负责人员缺席或未准时参加发包人要求参加的安全生产会议、专业会、事故调查会500 /次24承包人工作人员办公室未达到“五净”、“五整齐”,检修工作间和库房的定置不符合一流标准的200~2000 /次24合同要求承包人准备的消耗材料是否齐全,每缺一项200/项24承包人因自备工器具或消耗性材料的准备不足导致检修延误。500~2000 /次24承包人未能做好每天的设备巡视记录、检修维护消缺记录。500 /天24承包人使用随机备件、备品备件出现人为损坏或浪费。按发包人购买价的100%赔偿24承包人在现场使用的主要机具设备、仪器与报价时计划用于检修维护的种类、数量等不相符。100~2000 /台24借用发包人专用工器具损坏的。承包人能修复的处罚200元/项,损坏严重的按100%的购买价赔偿24承包人工作人员工作态度不端正。200~500/次25承包人人员对设备巡检不到位,经分析确认为定点漏检,或由此造成设备缺陷、事故扩大。200~2000/次25区域设备完好率低于95%、不及时维护的。500/降低1%25维护设备修后不满足投运、使用的。200~1000 /处25对管辖设备不坚持进行保洁,设备、管道、表计箱柜等未做到物见本色,检修后的设备油漆未及时恢复者。100 /台/天25在建筑物、设备上乱写、乱涂乱画等。100 /处25安全防护措施不当,导致油、水、灰、渣等污染地面。300/次25损坏草坪、花卉、树木的。300/次25使用的消耗性材料、零部件质量不合格或过期。200~2000/次25不经发包人批准在设备、结构、建筑物上开孔或焊接临时构件。500~1000 /处259、管辖区域内下水道、水沟等堵塞而无人管理。500~1000 /处26使用不符合专业标准的工器具、测量仪器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消耗性材料。500~2000 /项或台26承包人提交的检修、测量记录报表不真实、不及时或不完整。500 /项26备件材料未经验收私自使用,未造成后果,由于承包人责任2000 /项26设备检修回装记录不完整或不进行测量、检验造成后果,由于承包人责任2000 /次26每月统计的各专业设备消缺率未达到96%。消缺及时率未达到100%。巡检率未达99%。每增加(降低)1%为2000元或1项工作不不满足要求扣200元26设备给油脂不符合标准要求。1000 /台26不执行安全生产管理部环整改通知单或安全检查整改项,或不按期整改的。300~1000 /项26未做到检修维护作业现场道路宽畅、物件放置有序。300~800 /处26承包人不及时报告、处理现场异常(按发包人的异常标准)。200~500 /次26不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安全规程、安全通报和安全管理文件,或组织涣散、学习弄虚作假。500~1000 /次27因承包人的责任发生管辖设备异常。2000~3000 /次27因承包人的责任发生管辖设备的C类障碍。3000~10000 /次27因承包人的责任发生管辖设备B类及以上障碍的。按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与考核管理规定27承包人管辖范围内消防措施不落实、消防设施和工器具不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整改、乃至影响使用(并不限于供管辖区域内使用的情况)。500~2000元/项,扩大火灾事故的按相应责任考核。27在厂区范围内发生一般责任交通事故。3000 /次27承包人工作人员未经入厂安全教育和考试合格上岗。2000元/人27发生安全事故不及时汇报,或隐瞒事实真相。1000~3000 /次(事故责任另计)。27不执行发包人有关防台风、防洪等应急管理制度、临时方案,或组织不力。(不限于合同范围内)1000~3000 /次27使用未经设备部及安全生产管理部批准的自制工具500 /次27承包人不落实发包人提出的反事故措施300~1000 /项28承包人不配合发包人的安全性评价、安全大检查工作。1000~3000/次28承包人专职安全员不实际履行职责,不参加发包人要求的安全会议、安全工作汇报等,不服从发包人管理人员的安全工作调度。200~1000/次28由于承包人检修维护质量原因,或违反发包人执行的检修规程、运行规程、作业文件包而造成设备投运后不符合要求导致停运返修。2000~3000/台/次28不执行发包人检修质量验收制度。500~2000/项28检修后设备系统性能参数达不到发包人确定的验收标准。1000~3000/项/台28不执行三级验收情况500/次28对设备、设施的异常障碍分析,缺失500/次28安排人员时确认检修工期,并制定检修计划,得到发包人确认后应严格执行检修计划,未发生检修范围扩大,造成工期延误的。2000~30000/次28承包人消缺后不及时通知运行人员和点检员验收。不告知缺陷的原因、处理的方法1000/项28紧急抢修速度响应不及时,值班人员接到处理缺陷电话后响应不及时(15分钟不到达现场)。1000/次29承包方违反合同规定,未经项目管理部门、物资采购分部/项目合同管理分部同意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一经发现取消合同,并收缴违约金10000元。10000/项29施工现场凡发生违章行为及违反惠州天然气公司有关HSE施工管理规定的,除对当事人处罚100-10000元(视违章情节而定)外,还对HSE管理体系相关环节管理责任者予以追究并处相同额度处罚,并不得将体系的处罚转嫁给当事者。一经发现,对有关人员加倍处罚。100~1000029承包方工作人员在公司办公区域搞黄、赌、毒等违法活动。责令辞退或交公安机关。291承包方人员通过技术手段绕开安全系统,将设备接入公司办公网络。违者200/次292承包方出现信息安全问题,未及时汇报,未及时处置,或隐瞒事实真相。违者 200~1000 /次 (事故责任另计)。293承包方未采取安全措施,导致联网设备访问色情、挖矿、木马、诈骗等非法网站。违者200~1000/次 (事故责任另计)。294承包方在联网设备安装CAD、office、visio、project、photoshop、windows等盗版侵权软件。违者200 /次 (事故责任另计)。以上处罚金额如与其它标准有冲突,按发布日期迟者为准;承包方违章,除按以上金额处罚当事人外,对负有管理责任的承包方项目经理按连带责任递减50%予以处罚。注3:违章人员或单位如有异议,可以自收到违约金收缴通知单后在三个工作日以内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申诉。注4:承包方接到违约金收缴通知后在七个工作日内向惠州公司财务部缴纳违约金(发生事故保证金另扣),否则逾期财务部将自动流转至物资采购合同分部从合同款中加倍扣除。承包单位被国家能源局及派出机构、当地电力主管部门、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等上级单位检查督查发现的问题的考核标准各承包单位被国家能源局及派出机构、当地电力主管部门、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等上级单位检查督查发现的问题,按每起A类管理类违章考核责任承包单位1.75万元/起,每起B类违章考核责任承包单位0.7万元/起。安全生产考核以一个自然年为统计周期,自发生第一起管理违章开始,年内发生重复(在整个公司范围内发生2次及以上)管理类违章,将进行翻倍考核。各长期承包方要组织学习公司发布的各类安全通报及学习资料,对通报及学习资料中其他单位存在的管理类违章进行举一反三自查整改,对再次发生通报中的管理类违章的承包单位进行翻倍考核。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三十条硬考核”管理规定序号考核条款备注一、A类管理违章(1.75万元/起)1外包项目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和资质挂靠行为。2外包工程项目涉及高风险作业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未按规定开展编、审、批。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制定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方案未按规定论证、审核、审批、交底及现场监督就进行现场施工作业。4施工方案中风险辨识不全,未分析出施工作业涉及的主要安全风险,也未制定相应管控措施,且会产生下列事故类型的隐患(高坠、触电、起重伤害、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5未按施工方案规定开展作业,或擅自扩大施工作业范围。6承包商管理人员长期不在项目现场。7“四个时段”期间,现场作业未按要求执行现场监护或者专人旁站。8无票(操作票、工作票)作业,或实际作业内容与操作票、工作票内容无关。9工作票安全措施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设备、系统未有效隔离,且会影响人身、设备安全。10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或使用伪造、涂改、过期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特种作业。11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12被上级单位检查出重大事故隐患,或自查的重大事故隐患没有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的。13未及时落实上级政府部门、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提出的反事故措施、安全通报、安全督办、提醒约谈等要求。14承包商入场审核把关不严(如单位资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安全培训考试、安全交底、劳动合同、人员资格),流于形式或弄虚作假。15事故事件发生后隐瞒不报、迟报、谎报或在调查中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16作业前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或未在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上签字或者代签字。17因安全投入不足,导致发生不安全事件。18发生《火电板块安全生产硬考核重点关注违章目录》中的问题,倒查原因为公司无相关制度标准要求,或公司未开展自查工作,或自查中未发现同类问题。二、B类管理违章(7000元/起)19外包项目人员不满足合同条件或者技术协议中人员资格、能力、素质要求。20未按要求召开站班会,或每日站班会未落实“讲任务”“讲风险”“讲措施”要求。21高风险作业未执行审核审批手续,或未按要求设置专职监护人员在现场进行监护的。22因业主方履职不到位或者业主监督承包商履职不到位,造成现场文明卫生差、安全隐患多等问题。23未建立每日作业风险管控清单并及时发布或者作业内容未纳入风险管控清单或者风险管控措施执行不到位的。24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交叉作业,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25承包商入场审核把关不严(如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项目工器具、工伤保险、按照合同约定的商业险、人员健康体检等),流于形式或弄虚作假。26本单位或上级单位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有条件整改但未按规定时间或整改要求完成整改的。27未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或者未按要求开展值班值守工作。28未及时落实上级政府部门、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提出的即时安全工作要求。29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办法)、应急预案存在主要内容缺失、未及时更新或者与相关法律法规、上级规章制度相违背。30发生《火电板块安全生产硬考核重点关注违章目录》中的问题,倒查原因为未按制度标准要求落实工作,或执行措施不到位,人员监督不到位,或发现同类问题未采取有效措施举一反三整改防范的。公司内部检查中发现(未被上级单位考核)承包商单位违反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三十条硬考核”管理规定的按A类管理违章每起不低于3000元,B类管理违章每起不低于2000元进行考核,如考核金额与其它考核条款相冲突的取考核金额高者,对A类管理类违章奖励举报人500元/起,B类违章奖励举报人300元/起。承包商违章,连带考核项目负责人和上一级管理人员。其中A类管理类违章考核每人300元,B类违章考核每人200元。并在安委会会议上通报,违章部门管理人员或承包商项目经理做专项汇报。附件四:廉洁协议工程服务项目廉洁协议书为了增强双方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意识,完善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机制,营造守法诚信、廉洁高效的工作环境,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规定,特订立本廉洁协议书:第一条发包方、承包方双方的共同责任(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标投标等市场经济活动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廉政建设规定。(二)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自觉承担合同义务。(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四)建立健全自我制约制度,开展廉洁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第二条发包方的责任:发包方相关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贯彻落实我公司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从业的规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二)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开展各项业务活动,为承包方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与平台;(三)不向承包方泄漏涉及有关业务活动的秘密;(四)不参与影响相关工作正常和公正开展的其他活动;发包方人员不准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参加承包方组织的各种会议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同意。(五)不在承包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六)不要求、暗示及接受承包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七)不收受或索取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通讯工具、交通工具、贵重物品、感谢费、好处费及工程回扣等非正当利益;(八)不向承包方介绍配偶、子女、亲属参与与发包方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方和相关单位推荐第三方单位;(九)不违反《******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内容。(十)发包方人员在采购、以及签订经济合同中发现承包方单位有不廉洁的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其不廉洁行为的继续发生,并报告主管领导。第三条承包方的责任:在与发包方业务交往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以任何理由为发包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发包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二)不以任何理由向发包方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通讯工具、交通工具、贵重物品、感谢费、好处费及工程回扣等非正当利益;(三)不准为发包方、与发包方相关的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取、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境内外旅游等提供方便;(四)承包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协议等为借口,邀请发包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五)不得以谋取非正当利益为目的,擅自与发包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业务问题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利益默契;(六)发现发包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洁协议书规定的,应及时采取措施,积极有效的终止其不廉洁行为的继续发生,并向发包方单位举报。举报电话:0752-5587096,邮箱:hdjj@geg.com.cn。第四条违约责任(一)发包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书责任行为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承包方工作人员或所属单位人员有违反本协议书责任行为的,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承担合同额5%的违约金;向发包方工作人员行贿、采取违法手段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供应商资格或限制准入;违约情况严重而被当地纪检、监察、检察机关立案调查的,除追究承包方的上述责任外,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发包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承包方应当赔偿给发包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第五条协议书生效及法律效力(一)本廉洁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二)除非买卖双方另行签订新的廉洁协议书,否则本廉洁协议书在发包方与承包方存在业务关系期间均对双方产生约束力。第六条其他双方确认在签订本廉洁协议书前已仔细阅读条款内容,双方对本廉洁协议书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已清楚知悉并承诺遵守。发包方: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公章)承包方:承包方公司名称 (公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日期: 2025年 月 日日期: 202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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