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7年度保险承保服务框架协议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NMDL-2025-116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01 17:38:24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预算金额3.37亿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保险承保服务财产险保险承保服务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供电责任险航空器机身一切险及第三雇主责任险保险承保服务雇主责任险机动车辆保险承保服务机动车辆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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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7年度保险承保服务框架协议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7年度保险承保服务框架协议询比采购 采购公告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7年度保险承保服务框架协议询比采购的采购人,作为采购活动的组织方进行采购,委托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合同签订主体和履约主体为建设单位(或项目单位)。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7年度保险承保服务框架协议询比采购。 2、项目编号:NMDL-2025-116。 3、采购内容: 标段 项目单位 标段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拟入围家数 险种 分项最高限价 限中原则 1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2026年-2027年度财产险(含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航空器机身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供电责任险、公众责任险)保险承保服务 详见技术规范书 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4 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存量固定资产) 0.072%(综合费率) 本项目不限中 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增量固定资产) 0.05%(综合费率) 供电责任险 1.0928%(费率) 航空器机身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含乘客和机组人员) 3.5%(综合费率) 无人机机身一切险 2.51%(费率) 无人机第三者责任险(保额10万元) 0.21%(费率) 公众责任险 0.306%(费率) 2 2026年-2027年度雇主责任险保险承保服务 2 雇主责任险 508(元/人*年) 3 2026年-2027年度机动车辆保险承保服务 6 机动车辆保险 商业险自主定价系数 4 2026年-2027年度储能项目(含抽水蓄能项目、新型储能项目)保险承保服务 4 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在建期-抽水蓄能电站) 0.31%(综合费率) 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在建期-电化学储能电站) 0.11%(综合费率) 财产一切险(运营期-抽水蓄能电站) 0.12%(费率) 机器损坏险(运营期-抽水蓄能电站) 0.12%(费率) 财产一切险(运营期-电化学储能电站) 0.12%(费率) 机器损坏险(运营期-电化学储能电站) 0.12%(费率) 注: 1、报价原则:标段1按照费率报价;标段2按照单价报价;标段3按照《内蒙古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商业车险产品费率备案及回溯标准的通知》规定的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范围(0.5-1.5)进行报价;标段4按照费率报价。 2、服务周期内,标段3、标段4采购人不承诺入围机构都能够分配到工作任务,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入围机构自行承担。 3、服务期限内估算金额分别为1标段约33710万元、2标段约3530万元、3标段约5000万元、4标段约4000万元。估算金额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采购预估规模供供应商参考,并不代表采购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实际入围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 4、标段1入围选取综合得分前4名为入围供应商,报名合格供应商不少于5家方可开启询比程序,如不足5家重新组织采购;标段2入围选取综合得分前2名为入围供应商,报名合格供应商不少于3家方可开启询比程序,如不足3家重新组织采购;标段3入围选取综合得分前6名为入围供应商,报名合格供应商不少于7家方可开启询比程序,如不足7家重新组织采购;标段4入围选取综合得分前4名为入围供应商,报名合格供应商不少于5家方可开启询比程序,如不足5家重新组织采购。 5、采购量分配原则:评审专家根据综合得分推荐框架入围供应商。 第1标段分配比例: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分配比例为35%-45%,排名第二的供应商分配比例为25%-35%,排名第三的供应商分配比例为20%-25%,排名第四的供应商分配比例为20%以下。 第2标段分配比例: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分配比例为55%,排名第二的供应商分配比例为45%。 第3标段分配比例:不限定比例范围由所属各单位在中标的保险承保机构中自由选择投保。 第4标段分配比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可在公司选聘范围内进行选择。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承担项目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在近三年内(自采购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自采购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当事人”为供应商名称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采购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 4.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 注:(1)供应商需提供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两份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如供应商提供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显示,该供应商曾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但在开标前已被移出,则供应商不属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或“经营异常名录”。 (3)按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使用帮助”中的系统功能简介,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上述范围外的供应商无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但需额外提供不属于上述范围的相关证明。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供应商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信用中国”→“专项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在查询省份范围中选择“全部”,将查询结果截图。 6.供应商未被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公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专用资格要求: 标段1: 1.供应商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证明材料)。 2.供应商如为分公司,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且由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分公司单位负责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必须明确项目名称、标段号)。 3.供应商须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分公司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4.供应商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且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提供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今年最新季度的偿付能力专项审计报告扫描件)。 5.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应同时具有财产一切险、机器损坏险、供电责任险、航空器(直升机、无人机等)机身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公众责任险业绩(提供保险保单及发票扫描件)。 标段2: 1.供应商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证明材料)。 2.供应商如为分公司,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且由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分公司单位负责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必须明确项目名称、标段号)。 3.供应商须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分公司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4.供应商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且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提供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今年最新季度的偿付能力专项审计报告扫描件)。 5.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应具有雇主责任险业绩(提供保险保单及发票扫描件)。 标段3: 1.供应商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证明材料)。 2.供应商如为分公司,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且由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分公司单位负责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必须明确项目名称、标段号)。 3.供应商须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分公司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4.供应商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且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提供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今年最新季度的偿付能力专项审计报告扫描件)。 5.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应具有机动车辆保险业绩(提供保险保单及发票扫描件)。 标段4: 1.供应商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证明材料)。 2.供应商如为分公司,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且由总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分公司单位负责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必须明确项目名称、标段号)。 3.供应商须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分公司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4.供应商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且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提供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今年最新季度的偿付能力专项审计报告扫描件)。 5.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应同时具有抽水蓄能项目和电化学储能项目保险业绩(提供保险保单及发票扫描件)。 三、询比文件获取 1、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公司的各类招标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招标报名前需要在内蒙古电力公司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zglb.impc.com.cn:82)”,先进行供应商基本信息注册,然后在采购项目挂网公告所在的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办理中招互连扫码签章,前述工作完成后方可开始响应报名。 2、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5年12月01日至2025年12月10日下午17:00,进入《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guocai-impc.cppchina.cn)在线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1)具体流程为: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未注册用户请先免费注册)→查看招标信息→我要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并上传资料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同时提供专票信息】→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 (2)报名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响应事宜,之前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的响应人需要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点击首页扫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 3、采购文件售价:0元/标段 4、报名时需上传下列资料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供应商信息表(详见公告附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公告附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 (4)通、专用资格要求的资料; (5)公告附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 A、上述要求是对供应商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B、如发现存在虚假资料,供应商有权取消其响应/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成交人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C、以上所有资料的扫描件必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如发现提供报名资料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D、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报名是系统固定流程无法修改,供应商需系统上传资料,但代理公司不进行资料的审核,评标过程中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 5、报名方式:报名只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供应商提供的报名资料需按照公告要求顺序排列,并加盖公章后整体扫描为一个pdf格式上传,不接收.doc、图片格式的报名资料。 以上所提供的资料均需上传至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报名审核。审核资料时间与报名时间相同,逾期未做资料审核,为无效报名。 6、为保证供应商能够顺利的报名成功,请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尽早上传报名资料,如因供应商上传报名资料不及时,造成因资料审核未通过,导致的报名不成功,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响应文件递交 1.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方式,电子响应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响应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将不予接收。 2.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使用数字证书(CA)或登录【中招互连】APP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功能(如果供应商使用A手机号码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需要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上传时间:2025年12月01日~2025年12月11日上午9时30分 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1日上午9时30分 商务、技术、经济标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1日上午9时30分 商务、技术、经济标解密时间:2025年12月11日上午9时30分-10时00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六、解密方式: 远程解密:供应商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通过数字证书(CA)或登录【中招互连】APP或进响应文件的远程解密(届时请持上传文件时所使用的手机提前30分钟等候在电脑前准备参加文件解密,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 请供应商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系统沟通联系解决(400-9913-966 ,周一~周五9:00-17:00),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 七、采购费用 (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缴纳,收取标准如下: 中标金额(万元) 费率(货物) 费率(工程) 费率(服务) 500以下 1.5% 1.2% 1.5% 500-1000 0.8% 0.8% 0.5% 1000-5000 0.5% 0.5% 0.3% 5000-10000 0.25% 0.3% 0.1% 10000-50000 0.1% 0.1% 0.05% 50000-100000 0.05% 0.05% 100000 以上 0.01% 0.01% 各标段供应商缴纳费用=各标段最终成交金额按上述表格计费*折扣率,其中包干率为95%。 例如:某工程采购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10000万元,计算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500万元x1.2%=6万元 (1000万元-500万元)x0.8%=4万元 (5000万元-1000万元)x0.5%=20万元 (10000万元-5000万元)x0.3%=15万元 合计收费=6+4+20+15=45万元 备注:中标(成交)金额30万元及以下项目,各标段供应商缴纳费用=各标段最终成交金额按上述表格计费。 中标服务费交纳形式:电汇、银行转账、现金均可。 户名: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南门外支行 账号:150853350725 (2)平台使用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每包每家供应商需在上传响应文件前在线向电子交易平台缴纳电子平台使用费。招标项目400元/包段/次,采购项目300元/包段/次。 (3)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费: 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1.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 号:304191001951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 系 人:董政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guocai-impc.cppchina.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nmgygcg.ejy365.com)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前达门路锦绣福源C区西门商业105号 异议受理电话:0471-6224135、0471-6224090 异议受理邮箱:gyszy@nmdlwzgs.cn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绿地智海大厦 A2 323号 联系人:安胜利、柏春婷、范格平、冯海君、高超放 联系电话:0471-3916980、15391121916、18614839555、13245124552 邮箱:sxzxnmg@163.com 2025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