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路西侧小游园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NTGC-202507220101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05 19:28:1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南通能达未来科创园有限公司预算金额113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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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刘工:0513-81529979
  • 张婕:18151326960

正文内容

 星宇路西侧小游园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星宇路西侧小游园工程(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南通能达未来科创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开发区星宇路西、碧桂园都会星宸东。 2.1.2建设规模:占地总面积约4100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约113万元。 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且达到《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分级标准》三级养护标准,养护期二年。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至工程养护期满完成移交工作。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中所示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证照核发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园林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园林绿化施工管理5 年以上工作经历。 注:①工作经历按实际从事专业管理工作时间起算,以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证书颁发时间或其最早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工程竣工资料确定。 ②园林或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注: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②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投标时可仅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在中标后按《南通市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模划分及人员配置标准》要求配备到位。 3.4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22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8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直接发包通知书)。 ①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需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 ②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 ③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金额不一致的,则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④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体现相应要求,则投标人须另外提供建设单位出具业绩确认证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5投标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从主体库获取的投标单位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对应招标文件要求。未从主体库中挑选的或者挑选的资质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作废标处理。 3.6 根据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文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9月 5日至 2025年9月12日9时 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9 月12 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中标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发现投标人中标后放弃中标、工程转包、不及时(中标后7天内未进场施工视为不及时)按照要求进场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指令、不接受变更、合同履约不到位、不配合或不按照招标人合理要求实施等(包含但不限于以上的)行为,则视为履约不合格,将暂停三年及以上参与我单位组织的所有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4)本次招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以企业内部执行制度为依据。 (5)本次招标全过程要素数据(包含项目动议审批、招标文件制作、招标公告发布、开标评标过程、标后监督管理等)均由招标人录入“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流程监察平台”。平台对招标人、中标人、中介单位等交易主体进行数据研判分析,若在审批程序合规性、投标人抱团亲密度、投标价格偏离度、投标IP雷同性、开评标过程异常行为、专家评标倾向性、合同比对、项目负责人变更、工程量变更、中标方履约、招标人现场监管、竣工验收等监察点出现预警,将按类型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能达未来科创园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 地  址: 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B座14层 联系人: 刘工 联系人: 张婕 电  话: 0513-81529979 电  话: 18151326960                                                                                                                                                                                       2025年 9 月 5 日   附件: 公告附件.rar 【二次发布】招标文件-星宇路西侧小游园工程施工.pdf 星宇路西侧小游园工程施工(二次)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计价)标段编号:NTGC-202507220101招标人:南通能达未来科创园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9月5日星宇路西侧小游园工程施工(二次)招标文件备案表编制人(组长签字):日期:2025年9月5日招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2025年9月5日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2025年9月5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星宇路西侧小游园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星宇路西侧小游园工程(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南通能达未来科创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南通开发区星宇路西、碧桂园都会星宸东。2.1.2建设规模:占地总面积约4100平方米。2.1.3合同估算价:约113万元。2.1.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2.1.5质量要求:合格且达到《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分级标准》三级养护标准,养护期二年。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至工程养护期满完成移交工作。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中所示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证照核发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园林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园林绿化施工管理5年以上工作经历。注:工作经历按实际从事专业管理工作时间起算,以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证书颁发时间或其最早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工程竣工资料确定。,①园林或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②3.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①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投标时可仅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在中标后按《南通市园林绿化工程,②项目规模划分及人员配置标准》要求配备到位。3.4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22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8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直接发包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①件。)需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②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金额不一致的,则以中标通知书为准。,③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体现相应要求,则投标人须另外提供建设单位出具业绩确认证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④3.5投标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从主体库获取的投标单位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对应招标文件要求。未从主体库中挑选的或者挑选的资质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作废标处理。3.6根据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文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12日9时30分;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投标截至时间前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购买招标文件。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9时30分。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9.特别提醒:(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中标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发现投标人中标后放弃中标、工程转包、不及时(中标后7天内未进场施工视为不及时)按照要求进场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指令、不接受变更、合同履约不到位、不配合或不按照招标人合理要求实施等(包含但不限于以上的)行为,则视为履约不合格,将暂停三年及以上参与我单位组织的所有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4)本次招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以企业内部执行制度为依据。(5)本次招标全过程要素数据(包含项目动议审批、招标文件制作、招标公告发布、开标评标过程、标后监督管理等)均由招标人录入“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流程监察平台”。平台对招标人、中标人、中介单位等交易主体进行数据研判分析,若在审批程序合规性、投标人抱团亲密度、投标价格偏离度、投标IP雷同性、开评标过程异常行为、专家评标倾向性、合同比对、项目负责人变更、工程量变更、中标方履约、招标人现场监管、竣工验收等监察点出现预警,将按类型依法依规调查处理。10.联系方式招标人:南通能达未来科创园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B座14层联系人:刘工联系人:张婕电话:0513-81529979电话:181513269602025年9月5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南通能达未来科创园有限公司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0513-81529979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B座14层联系人:张婕电话:18151326960电子邮箱:377748001@qq.com1.1.4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星宇路西侧小游园工程施工(二次)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1.1.5建设地点南通开发区星宇路东、龙田北苑西1.2.1资金来源财政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工程款支付方式见合同条款12.4.11.3.1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施工至工程养护期满完成移交工作,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中所示内容。1.3.2要求工期总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1.3.3质量要求合格且达到《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分级标准》三级养护标准,养护期二年。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10分包不允许1.11偏离不允许2.1.1(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答疑、澄清、通知、说明等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9月9日17时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2025年9月10日17时之前2.4招标控制价金额:人民币1137048.63元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封面;诚信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开标一览表;投标函;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业绩材料;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园林绿化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等;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含网上招投标平台系统)中要求填写的其他资料。需从主体库中获取的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等;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及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6月-2025年8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需提供扫描件的材料: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诚信承诺书;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招标文件(含网上招投标平台系统)中要求填写的投标所需其他资料。未尽之处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审查标准”。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后60日历天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3.2.3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总价合同3.4.1投标保证金递交/3.4.3投标保证金退还/3.5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6.5施工组织设计暗标编制要求不采用,本工程无需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采用。3.6.6其他编制要求本工程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期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必须提供叁份纸质投标文件(资格后审材料、商务标)及不加密NJSTF格式文件(U盘一份)以供招标办、招标人存档。纸质投标文件应使用CA系统打印,且必须保证与评标时的电子标书完全一致。4.2.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9月12日9时30分4.2.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上传。5.1.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远程参加开标,无需亲临开标现场5.2.1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投标人名称;(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解密并导入投标文件;(4)抽取评标办法及相关系数;(5)开标结束。5.2.2解密时间以系统实际显示截止时间为准。若遇系统问题,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解密时限。本项目无需投标人解密。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本项目采用智能评标系统6.3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是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7.1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7.3.1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网银、银行保函等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6.5%。保证金汇入账号为:中标后提供。履约担保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保函须符合招标人要求,格式详见合同附件。否8.5.1异议提出的时间(1)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2)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3)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1、响应文件的解密:开标当天各交易响应人及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交易发起人将在系统内公布响应交易响应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因响应交易响应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响应交易响应人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回;因交易发起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2、特别提示:(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开标当日,交易响应人无需到达现场。投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2)本项目获取、上传均通过互联网操作,请交易响应人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3)本项目招标全流程均使用招投标系统操作和发布,操作和发布平台为南通开发区人民政府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无效响应,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他们会根据交易响应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投标人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3、软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0512-58188503二、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及标段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款支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要求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本工程不适用)(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9)根据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文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参与省内工程投标。(10)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5费用承担(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2000元由中标人支付,该费用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不单列,结算时不予调整。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根据需要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现场条件(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以施工场地的现状为准。建设单位提供的现场,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接受,并根据踏勘现场的结果自行制定相应的措施。(2)施工用水、电:现场内施工用水、电(含水源、电源、管线接入)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3)场内外道路:场内外道路由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后自行考虑,费用列入报价中,结算时一律不予调整。(4)其他:投标人应认真对现场环境进行踏勘,对施工现场情况和影响施工的因素以及困难条件进行周密的勘察和研究,作出自己的判断结论和估价。中标后和签订合同时及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均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增加工程造价的要求,施工时因场地问题引起的成本费用增加,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结算时不予调整。中标单位应独立、有效的做好该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施工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施工等不可预料突发的情况,若因此发生的机械台班停置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等,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投标人务必自行认真踏勘现场条件,如若对现场施工条件有疑问,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提出(网上答疑具体操作详见《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响应方业务操作手册》),否则视同认可。一旦中标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不得要求增加费用。1.10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1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1.12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13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2.1.2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发布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投标人不在澄清期限内提出,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但招标人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2.2.3澄清文件按本章第2.2.2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文件发布后,招标人确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招标人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2.3.2修改文件按本章第2.3.1款规定发出之时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修改文件。投标人未及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阅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未按照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3.3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招标文件中,存在的遗漏、错误、含义不清甚至多处表述不一致或者前后矛盾情况的,不属于异议,属于疑问,疑问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2.4招标控制价2.4.1招标控制价,是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以及本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本次招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控制价文件随本项目招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同步发布。招标人确需对已发布的招标控制价进行修改的,将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投标人。2.4.2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1)本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现有的设计变更、图纸审查意见及回复、招标答疑(如有)等有关技术资料。(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配套的工程量计算规范、《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江苏省仿古建筑与园林工程计价表》2007年版、《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苏建函价〔2019〕178号文以及相应补充规定和现行省、市有关规定;(3)人工工资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苏建函价〔2025〕66号)。材料价格执行《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25年第6期信息价及同期市场价,苗木价格执行2025年第1期南通市园林绿化苗木信息价,上述价格已考虑营改增的调整内容,材料按信息价中含税价格除税,计税方法采用一般计税法;(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2018年第24号文。(5)本工程不可竞争费用项目及其费率表(%):序号费用类别费用名称计费基数景观(%)排水(%)电气(%)绿化(%)1规费环境保护税A+B+C-D/2社会保障费A+B+C-D3.322.13.33住房公积金A+B+C-D0.550.340.370.554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费率A+E-D1.01.51.21.05标化增加费费率A+E-D////6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A+E-D0.210.310.100.217税金税金税前造价9999注:A、计算基础:A为分部分项工程费,B为措施项目清单费用,C其它项目费,D为除税工程设备费,E为单价措施项目费。B、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率为暂定,对申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核定办理以“关于调整南通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核定办理事项的通知(通建价〔2025〕9号)”为准。对未申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以发包人核定为准。C、不可竞争费以网上发布的JZ文件中的费率为准。(6)其他有关费率:详见控制价文件。2.4.3招标控制价文件组成。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应当包括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表、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表、工程量清单与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材料价格表等。2.4.4招标控制价异议处理投标人对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有异议时,应在招标控制价公布后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不答复或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时,投标人可按规定程序向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未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编制的,应在招标控制价公布后3日内向相关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具体要求详见通建工〔2014〕369号文件。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有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1)中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编制投标报价。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3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及规范、规定等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机械、成品保护、垂直运输、脚手架搭设使用、与各工种间的协调配合工作、清洗、养护、验收、创优、安全措施、技术措施,作为一名有经验的投标人所应考虑到的各种因素、风险及所需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后附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清单表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应结合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与图纸一起阅读理解。3.2.4投标报价方式:3.2.4.1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报价方式。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及人工工资单价的市场风险。工程量的风险由发包人承担,价格风险在约定风险范围内的,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范围以外的按合同约定承担。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3.2.4.2除下列条款中风险范围的内容可调整外,其余不可调整。(1)法律法规变化;(2)工程变更;(3)项目特征描述不符;(4)工程量清单缺项;(5)工程量偏差;(6)发包人要求的承包范围以外的增加工程量及现场签证;(7)不可抗力;(8)误期赔偿;(9)施工索赔;(10)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11)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3.2.5工程价款调整:详见本招标文件合同条款。3.2.6投标报价编制要求3.2.6.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投标人不得采用总价让利或以总价百分比让利等办法进行投标报价。不可竞争者费率详见工程量清单及“2.4.2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5)本工程不可竞争费用项目及其费率表。”3.2.6.2除投标人自行补充的措施项目外,投标报价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一致。3.2.6.3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3.2.6.4参照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措施项目费费用由报价单位根据该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本企业的状况进行报价),中标后中标人不得以标底或招标控制价中可能存在的不合理或错误作为借口而要求签证或索赔。3.2.6.5红线范围内原地面以上的垃圾、杂土由中标单位负责弃运,应拆除建筑物的遗留物(包括地面以上及地下基础)、未拆迁的场地、地坪、道路由中标单位负责拆除及弃运,数量由各投标单位根据现场情况自行计算,并在土石方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按照“项”单列,该费用一次性包死,且必须包含在投标总价中。3.2.6.6招标人提供的土方工程清单中给出了各类土方的工程量,投标单位应根据现有的设计文件、勘察文件并结合施工方案和已明确的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进行计算,如计算结果与清单提供的土方量有出入,可将增减的那部分工程量列入土方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土方自行平衡调整项”中(包括挖、填、清淤、老路的破除、余方的弃置、购土等),该费用一次性包死(施工中如发现与设计文件、勘察文件不一致而导致的土方调整除外)。3.2.6.7本工程施工期间涉及环保、消防、城市卫生、市政、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以及夜间文明施工、保护周边地下管线和架空线的安全的费用等,投标人均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竣工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3.2.6.8交通管制方案由中标单位办理行政审批手续,将施工区域的各种交通组织措施(如现场彩钢板围栏、各种临时标志牌、标线、临时道路、便桥等)费用列入措施费项目清单计价表中。施工区域周边厂企门口、乡村道路等出入口的交通组织、管理、责任由中标单位负责,其费用列入标函中。3.2.6.9报价书中的工程数量乘以综合单价必须等于合价。如有误差,在结算时以综合单价金额小的为计算依据。3.2.6.10投标文件格式必须表式齐全,不能缺少综合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等附表,否则评标委员会可视为该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必要内容,属内容不全。3.2.6.11投标人确定投标报价,同时应考虑合同中包含的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3.2.6.12本工程所有材料,全部由投标人负责采购,投标人在报价时考虑使用招标人推荐品牌或与推荐品牌同档次的设备或材料;如招标人未推荐品牌,投标人因考虑使用国产中档及以上且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价格(投标人充分考虑市场价格风险,一旦中标,材料价格不作调整)。在实际施工中,投标人必须提供样品报发包人、监理认可,否则,发包人可以要求施工单位无条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购进的材料设备与提供的样品不一致时,由承包人无条件退货,如因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及各项指标的材料,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乙供材料无特殊情况时,应由承包人采购。若因非发包人原因而承包人又不愿采购时,发包人可自行采购,且发包人有权按购买额的5%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且承包人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利息、误工等责任。3.2.6.13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季节、气候的影响,对于可能发生的回填土处理,请各投标单位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在施工方案中写明应该采用的相应措施,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并将相关费用列入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的投标人部分,今后不再计量。3.2.6.14因施工需要,需临时使用红线以外土地的或向其他单位租用土地的,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自行计算列入其他项目清单中。3.2.6.15中标人不得拒绝完成建设单位变更或要求增加和减少的工程内容。3.2.6.16竣工验收后提供电子版的竣工测绘图(含项目范围内的所有管线),竣工测绘工作须由南通市测绘院实施,费用由投标人在报价时一并考虑。3.2.6.17本工程中所有的余方弃置(包含:淤泥、拆除物、清表土、杂土、建筑垃圾、多余土方等)需中标人运至建设单位或城管部门批准地点,相关费用一并包含在报价中并由投标人自行考虑,竣工结算时一律不予调整。3.2.6.18投标人在确定投标报价时,应考虑合同中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投标报价中绿化部分应包括苗木购买、种植、改善土质或换土、养护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在踏勘现场后,充分考虑现场土质情况,费用自行考虑在报价中,在中标后不得因土质问题而影响苗木成活率。一旦中标,施工期间的苗木价格无论怎么涨跌,双方均不调整。3.2.6.19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须充分考虑施工期、养护期间的市场风险、国家政策性调整等其他一切风险;养护期期满前半年内禁止补栽苗木。3.2.6.20投标人需对投标区域现场、土质等实际情况进行勘察,考虑各种困难(包括人为破坏、病虫等)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养护期内的所有费用,结算时不得因任何原因提出额外增加费用的要求。3.2.6.21施工单位自行考察施工现场情况,解决好周边群众关系,所有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竣工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3.2.6.22临时施工电源自承包人接管之日起至办理施工电源移交手续止,所有用电设施、设备由承包人负责看管,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若有遗失或损坏,则由承包人进行赔偿。3.2.6.23换土(含种植土、泥炭土等),追肥及杀虫等措施由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后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施工设计图纸自行考虑在报价中,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3.2.6.24投标人在投标时充分考虑种植季节、现场土质等实际情况,改善土质或换土费用均含在报价中,一旦中标,单价一律不得调整,中标单位不得以土质、气候为由提出额外增加费用的要求,同时必须确保苗木成活率。3.2.6.25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养护期内的绿化保洁由城管部门负责,保洁费用按0.3元/平方米/年由中标人支付给城管部门。3.2.6.26本工程施工全过程贯彻执行《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要求达到星级标准化工地。涉及相关费用投入已经含在标底中,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3.2.6.27本工程严格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动态计价管理的公告〔2020〕第11号》文件规定的考核内容,涉及安全文明措施费用的计取,将按此文件规定核定。3.2.6.28其他未尽事宜在书面答疑中明确。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5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投标文件的编制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自行增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6.2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可接受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签章和加密,并在投标截止期前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3.6.3投标文件中涉及从南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库中获取的材料见本章第3.1.1项,投标人应在相应章节中建立相应链接(点击后可自动进入主体库查看相应原件彩色扫描件,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对已在投标文件中链接的主体库材料进行更新的,投标文件须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投标人有义务核查投标文件中相应链接,以及从主体库中获取扫描件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如存在扫描件无效、不清晰、不完整或链接无效等情形的,投标人应及时更新主体库相关材料,并重新链接获取相应信息。未按本项要求从主体库中获取的材料,在评标时该材料不予认可。3.6.4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5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6补充内容:投标文件编制的其它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投标备份文件3.7.1投标备份文件是指投标人用专用工具编制的、与上传的投标文件一致的NJSTF格式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3.7.2投标备份文件应当存储于光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中。3.7.3投标备份文件仅在技术人员确认为非投标人原因导致远程解密失败时使用。4投标4.1投标备份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人须使用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两个文件,一个是加密投标文件,用于上传到网上;另一个即为不加密NJSTF格式文件,刻录到空白光盘上作为备用投标文件(仅在技术人员确认为非投标人原因导致远程解密失败时使用)。本工程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期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必须提供叁份纸质投标文件(资格后审材料、商务标)及不加密NJSTF格式文件(U盘一份)以供招标人存档。纸质投标文件应使用CA系统打印,且必须保证与评标时的电子标书完全一致。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4.2.2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4.2.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4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4.2.5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具体操作详见“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操作手册”和“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项目响应方业务操作手册”),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5开标5.1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5.1.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5.1.2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派相关人员参加开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2开标程序5.2.1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2本项目采用智能辅助评标,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解密。5.3特殊情况处理:/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4评标结果公示6.4.1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发布评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6.4.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拒不答复的,投标人可按照本章第8.5条的规定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及中标结果公告评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投诉的,招标人应在7日内按规定的格式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按规定的格式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出中标结果公告,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保证金7.3.1在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30天内,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7.4.2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4.3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异议与投诉8.5.1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8.5.2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明确的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第8.5.1项规定事项提出投诉的,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9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第三章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投标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从南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库获取的投标单位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对应招标文件要求。未从主体库中挑选的或者挑选的资质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废标处理。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入围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2.1.2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初步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2.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2.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2.2资格评审标准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园林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园林绿化施工管理5年以上工作经历。注:工作经历按实际从事专业管理工作时间起算,以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学历证书颁发时间或其最早参与园林绿化工①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工程竣工资料确定。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②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职称证书;2、学历证书;3、园林绿化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③4、其他证明材料(如有)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投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①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②年6月-2025年8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①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②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③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提供资料: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或①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②开工、且已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22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8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业绩,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以上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直接发包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①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需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②时间以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金额不一致的,③则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如上述证明材料未能体现相应要求,则投标人须另外提供建设单位出具业绩确认证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④予认可。诚信承诺书提供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提供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项规定的其他要求;①根据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文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2.2.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工期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2项规定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①设置的投标限价的;未改变“招标工程量清单”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的;②未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③未改变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的。④其他要求: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详细评审条款号条款内容2.3.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投标报价:100分2.3.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本工程评标基准价计算设置一、二两种评标办法,评标办法的抽取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中系数值(办法一中的“K值”)的抽取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办法一:(1)无效标、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不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各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3)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办法二:(1)无效标、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不高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评标基准价=A×K1×Q1+B×K2×(1-Q1)A值: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各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去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取算术平均值为;若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平均值为A。B值:为本工程设定的招标控制价。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取值为84%。(3)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2.3.3(1)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0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下浮1%扣0.6分,每上浮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需从主体库中获取的材料”)一律经南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无需在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的其他材料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南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库办理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开标时特别说明: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3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排名顺序。2.评审标准2.1评标入围2.1.1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初步评审标准2.2.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详细评审2.3.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3.3报价得分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评标准备3.1.1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3.1.2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3.1.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3.2评标入围评标委员会按本章2.1条规定的方法确定进入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3.3初步评审3.3.1形式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1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3.2资格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2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3.3响应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3款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3.3.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3.3.5澄清、说明或补正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3.5款的规定进行。3.3.6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3)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4)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5)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不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规定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且注册证书核发地为江苏省的,未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领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未及时更新主体库的;(6)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7)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8)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10)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11)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12)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13)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14)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15)投标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1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1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18)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19)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20)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2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2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23)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2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25)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26)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电脑、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者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编制者为同一人的、不同投标人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互联网协议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的;(27)投标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从主体库获取的投标单位资质及项目负责人资格未对应招标文件要求;或从主体库中挑选的资质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以及需从主体库中获取的材料未在主体库备案的;(28)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29)根据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文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参与省内工程投标且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未被解除限制的。3.4详细评审3.4.1按本章第2.3.2规定的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3.4.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3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3.3(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3.4.3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4.4投标人得分=A。3.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5.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5.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5.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5.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6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3.6.1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排列,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3.6.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是否具有竞争性进行判断:有竞争性的,按有效投标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3.6.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3.7确定中标人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评标过程如遇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具有最终解释权。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南通能达未来科创园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星宇路西侧小游园工程施工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5.工程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工期要求:总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月,竣工日期:2025年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发出的书面开工报告为准。三、质量标准及奖项。工程质量符合:合格且达到《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分级标准》三级养护标准,养护期二年。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3)通用合同条款;(4)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5)招标文件及答疑;(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7)投标函及其附录;(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签订。十、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承包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且本合同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十二、合同份数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码:纳税人识别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年账号:年月本合同签订完成日期: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此部分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2017-0201)中《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备忘、合同补充条件;(2)招标文件有书面答疑等补充修改文件;(3)发包人认可的设计变更;(4)经发包人确认有效的工程签证单。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建设部第89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本工程应按国家有关规范与标准执行。当标准互相矛盾时,以最新和最严格的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报监理人审查,经发包人批准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按照设计要求执行。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应是互作说明和相互补充的。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由发包人作出解释。若承包人对发包人作出的解释有异议时,按第20.4款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除非合同另有规定的,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及修改、补充文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5)本合同通用条款;(6)施工图;(7)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要求;(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投标函、投标文件及其附件;(10)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的本工程《委托监理合同》;(11)发包人与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协议或文件;(12)其他合同文件。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在评标阶段、合同签订和合同执行过程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签署与本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补充文件、澄清文件、洽商、变更、纪要等亦构成合同组成部分,其优先解释顺序应视其内容与其他合同文件的相互关系而定。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叁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中标后三周内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每月25日前分别向发包人及监理方提供详细的月报。每周四向监理和发包人提供下一周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及本周施工进度报表。具体计划及时间要求根据工程需要补充明确。施工组织设计经发包人及监理审批通过后方可开工。未按时提交上述资料,每延迟一天按1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价的0.5%。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7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使用。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地现场;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业主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地现场;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地现场;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施工现场及周边的现状为准。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承包人根据现场情况将临时施工道路及场地方案报监理及发包人审批通过后实施,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著作权属发包人。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不得进行复制,不得向承包人以外的人泄露有关图纸内容。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已含在合同价中。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并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和项目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合同以外的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的工程量按发包人审批通过的签证确定。招标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结合投标人须知、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与施工图纸一起阅读理解,除设计变更外,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因项目特征描述不清或未全,但又是投标人为满足招标人和设计图纸的要求而必须完成的工作,投标人应计入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中,工程结算时招标人不为此类项目另外支付费用。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分部分项工程量增减,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5%以内的,结算单价按投标单价;,①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分部分项工程量变更增减,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且投标单价与标底同比例下浮后的综合单价对比后误差在±15%以内的,结算单,②价按投标单价。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且投标单价与标底同比例下浮后的综合单价对比后误差在±15%以外的;超过部分工程量(即比合同内工程量增加的部分)的综合单价取原投标单价和标底同比例下浮后的综合单价中的低价;减少部分工程量(即比合同内工程量减少的部分)的综合单价取原投标单价和标底同比例下浮后的综合单价中的高价;招标工程量清单有错误时,结算单价按上述第2条执行。③本工程措施项目费一次性包定,投标人报价时自行考虑可能产生的费用,结算时不再调整,投标人应仔细通读招标文件条款及清单,如有疑义,应在规定的答疑时间内提出,若,④未提出,视为认可,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疑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或缺项,综合单价结算方式:⑤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的价格,按下述方法调整:由承包人按招标控制价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重大变更或分部分项工程量增加,量价一律不调整,由承包人自行承担。⑥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按下列公式计算: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暂列金-暂估价)/(招标控制价-暂列金-暂估价)】*100%。上述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所有涉及价款调整的项目,均须由承包人提出调整方案及明细报发包人审核通过后方可计入造价,如发包人审核不通过的不得作为结算依据,承包人不得有任何异议。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发包方行使发包方的权力和监理人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的权力。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以施工现场的现状为准。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4.2.1发包人于开工前办理好施工所需证件、批件(承包人自身资质证件除外)。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不得因发包人前期手续延误而出现不进行施工准备、索赔、消极施工等情形,应积极配合,保证工程按计划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2.4.2.2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提供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按施工图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现场交验,承包人应负责对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进行核对校验。2.4.2.3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完成。2.4.2.4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现场或有关资料上已明确的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由承包人负责保护。暂不明确的地下管线如需保护,承包人应提出具体保护措施方案,由发包人征得有关管理部门同意后,在由承包人组织实施;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提出预算,发包人审核后支付。2.4.2.5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施工过程中具体协商。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不需提供。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不超过履约保证金金额的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1)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承包人应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4)的要求,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符合档案管理要求的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和竣工结算资料)和工程竣工报告等,并提供一套电子版竣工图,工程竣工报告应经过总监理工程师审核认可,逾期提交的,每逾期一天扣除工程款1000元。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叁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移交发包人的资料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承包人提供的竣工图必须与实际相符合,否则由此对发包人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供的竣工图和资料符合档案馆验收要求。(2)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发包人对合同范围外的工程变更,承包人须接受并予以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经发包人核实后纳入工程结算。如承包人拒不执行发包人指令或工程变更,发包人有权另选施工单位,承包人的机械须无条件免费优先配合,免费使用承包人现场已有的任何材料,同时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该变更项目费用20%的违约金。2、施工过程中,如有不在承包人范围内,发包人另行发包的,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提供用水、用电、出入通道、必要的存放处及工作面,配合分包人施工,临时用水电的接入由承包人负责提供。3、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须拆除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包括所有的机械设备、材料、建筑垃圾全部清运出现场,清理标准应征得发包人认可。否则若发生相关费用由发包人在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中扣除,并且承包人按2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4、临时停水、停电、二次搬运、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的一切费用和工期承包人已充分考虑,并已考虑了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因此,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不另行增加费用。5、施工过程中涉及施工场地交通、排污、环卫环保、市容、城建城管、消防、治安、人口管理、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及相关手续,对临近居民、行人的影响等,夜间文明施工、保护周边地下管线和架空线的安全的费用等已含在合同价中,由承包人负责协调处理,竣工结算时一律不作调整。6、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星级标准化施工现场要求办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承包人现场施工作业面、办公区、生活区内清洁卫生满足不了文明施工要求,发包人有权安排其它单位或个人打扫,具体发生的费用从进度款中扣除。临设布置应满足“星级标准化”的要求。7、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完成工程成品在正式移交发包人前,由承包人负责保护,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8、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进场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材料计划、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承包人购材料清单、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及用款计划等资料。分项的施工组织设计在开工前向发包人提供。每月25日前分别向发包人及监理方提供已完工程量报表(含工程量变更及签证预算)及下月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发包人供材料清单、承包人购材料清单、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及用款计划等资料。甲供材料须在开工提前15天内提供计划,否则,引起的工期延误责任完全由承包人承担。9、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应按建设行政管①理部门和相关部门的要求,在施工场地设置安全施工、防火宣传标牌、标语以及设施,组织专门的保卫和值班人员,坚持昼夜巡视、检查。承包人在进场前要制订对人员、机械设备的操作及安全用电等各方面的安全制度,增强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保,②证做到绝对安全。承包人应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所有责任,并承担费用。承包人应在现场布置发包人指定和其他单位安装的摄像系统,具体布置方法应报方,③案,经监理、业主审批后,按照审批方案执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承包人不能按业主要求,④布置监控设备,业主可另行发包,费用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双倍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承包人应在工地设置交通警示灯及各种提醒、警示标志。⑤10、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承包人必须提供业主及监理的现场办公用房,需配备业主办公室1间,监理办公室2间、会议室1间(以上含办公家具、照明电器及空调等),相关费用含在本次报价范围内。11、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或因承包人违约行为导致本合同解除后七日内拆除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含塔吊基础),并将所有的机械设备、材料及建筑垃圾全部清理、运出现场,并将场地平整好;清理范围和标准应征得发包人认可;否则,如发生相关费用由发包人在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中扣除。1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本工程主要材料,承包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设计文件、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进行采购与保管,其中:(一)凡是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单价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在采购前须将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质量、价格、样品报发包人,经发包人确认(达到招标要求的,由发包人编制招标文件,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按照发包人编制的招标文件进行招标采购);否则,由发包人组织公开采购,并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采购价的20%罚款。(二)凡是工程量清单中提供参考品牌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之一品牌进行采购,但采购前应将拟用品牌型号的书面材料报告及样品报送业主批准;(三)乙方自行采购材料,应考虑使用国产中档以上且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但采购前应将拟用品牌型号的书面材料报告及样品报送业主批准;(四)主要材料设备进场时要有质保书或出厂合格证,并已进行有关必要的检验或试验;主要材料设备进场后须通知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验收并经书面批准后方可使用。(五)本工程严禁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一经发现,限期退场,不按要求退场的,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使用不符合标准、规格、质量和品牌要求(包括建设单位供应材料由于承包人验收把关不严)的工程材料承包人无条件更换和返工,并按照不合格材料购进总额的3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如购进的材料设备与提供的样品不一致时,由承包人无条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若承包人不按上述所述采购材料,则由此所引起的一切责任与后果均由承包人承担。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现场工程管理、协调关系、服从发包人和监理的指挥。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从工程开工(以开工令为准)起,项目负责人保证每个月的出勤天数不少于25天,并且每天在施工现场工作不少于8小时,离开施工现场必须向发包人请假。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由业主代表及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对其考勤,若发现项目经理出勤天数少于25天,按每少出勤1天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累计缺勤10天或连续缺勤5天,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限令退场,已完成工程量不予结算,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投标书中的项目经理不得擅自更换。擅自更换的,除责令改正外,同时须支付30万元的违约金。若承包人拒绝改正,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限令退场,没收履约保证金,已完成工程量不予结算,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如因项目负责人突发特殊情况无法履职的,经发包人审批同意方可更换项目经理,同时须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项目负责人经发包人和监理人考核不合格者,承包人必须在一周内无条件更换同等资格的项目负责人,同时须支付10万元/次的违约金。若拒绝更换还须追加支付30万元/次的违约金,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限令退场。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3天。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及安全员经发包人和监理方考核不合格者,承包人必须在一周内无条件更换,同时须支付技术负责人5万元/人·次的违约金,施工员、质检员及安全员2万元/人·次的违约金。若拒绝更换同时须支付5万元/人·次的违约金。承包人人员资格的特别规定: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均应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上岗证,并在施工上岗之前提供给监理工程师审查,若发现未持有资格证书施工,则按每发现一次,收取1000元/人次的违约金并停工整顿,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离开。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在本工程开工审批后,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及安全员不得到其他工程兼职,否则,一经发现,视作违约,按每人次支付2万元的违约金,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及安全员),按每人次支付50000元的违约金。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主要管理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及安全员)每个月的出勤天数不少于25天,根据考勤记录,每少出勤1人天支付2000元违约金。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得违法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不得违法转包和分包,一经发现,解除本合同,罚没全额履约保证金,并且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所造成的责任与损失均由承包人全部负责。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条款。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转账、电汇、网银、银行保函等形式。1、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6.5%。2、承包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将履约担保足额提供给发包人。承包人不按期足额向发包方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承包人放弃签订合同的权利,不得要求发包方签订本合同。3、履约保证金退还程序:3.1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未发生违约情况,由承包人附竣工验收证明,向工程部提出予以办理履约保证金退款手续。3.2施工单位发生违约情况的,履约保证金按照如下标准进行扣除:3.2.1不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扣除履约保证金的20%。3.2.2发生质量事故的,扣除履约保证金的30%,同时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的须承担发包人的经济损失。3.2.3发生一次重伤一人次以上或火灾事故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扣除履约保证金的30%;3.2.4施工单位存在违反《廉政协议》约定行为的,扣除履约保证金的20%。4、承包人未能履行本合同或履行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减少或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造成发包人经济损失的,仍由承包人承担;按本合同约定以履约保证金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除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外,承包人还应按本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违约责任,不按时支付违约金的,发包人有权从合同总价(或结算价)中扣除。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四大控制,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信息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和各方关系,以及《委托监理合同》内发包人委托的职权。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工程开工、停工令,工程款支付以及其它超出发包人授权之外的职权。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办公场所由承包人提供。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按通用条款。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工程技术要求及有关工程施工规范、规格和标准施工,并无条件的接受发包人委托的监理单位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无论监理工程师是否进行并通过了各项检验,均不解除承包人对自己承包的工程的质量所负的责任,除非质量问题是由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而此类质量问题承包人须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质量保证体系:承包人应按照合同规定,进行质量管理(QC)。承包人应以GB/T19000《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为标准,建立并保持一个健全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质量控制流程。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本合同专用条款1.4.1所列的标准和规范进行隐蔽工程的验收。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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