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2025年第二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拍卖公告

项目编号YC-25-02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5-07-11 10:25:54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鄢陵县自然资源局预算金额70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鄢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相关产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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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鄢陵县2025年第二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拍卖公告 (鄢自然告〔2025〕2号) 经鄢陵县人民政府批准,鄢陵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方式拍卖出让以下1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鄢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地块编号 地块位置 地块(出让) 面积 (平方米、亩) 土地 用途 绿地率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建筑限高(m) 出让年限 有无底价 起始价 保证金 增价幅度 (万元) 土地开发程度 备注 1 YC-25-02# 未来路以南、翠柳路以东 30271.24 (45.41) 工业 <20% >1.0 >40% <40m 30 有 700 140 7 现状 详细出让资料见网上拍卖须知 具体以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指标为准,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 二、竞买申请条件和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网上出让公告或出让须知中明确的资格条件,均可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活动。 三、确定竞得入选人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报名及保证金截止时间 竞买申请人可在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30日提出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16时00分。 温馨提示:1.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延误,影响您顺利获取网上交易竞买资格,建议您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的1至2天之前交纳竞买保证金。 2.县公管办要组织实施好交易地块的网上拍卖出让活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拍卖交易。县纪委监察委要对整个交易过程做好全程监督,确保阳光操作,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3.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5〕135号)文件和《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推进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8〕105号)文件规定,明确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禁止参加土地竞拍,我局将在后置资格审核时增加“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的审核,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将拒绝与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土地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拍卖时间及网址 YC-25-02#(现状)、一宗地拍卖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上午10时00分起。 拍卖开始时间为: YC-25-02#(现状)、地块:2025年7月31日10时00分。 拍卖网址:河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s://td.hnsggzyjy.henan.gov.cn)。 六、出让资料获取方式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可从网上交易系统查看和打印。 七、资格审查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实行竞得入选人资格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并按时足额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颁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出让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入选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入选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八、其他事项 1、编号YC-25-02#、一宗地采用有底价增价出让价高者得的原则。 2、本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进行项目建设时,必须严格按照《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等文件规定、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国家关于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否则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3、组织出让单位:鄢陵县自然资源局。 4、出让宗地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本次出让土地的成交款不包括其他费用。 6、本次拍卖实行网上交易,出让文件由竞买人从网上交易系统中获取。竞买人应当在拍卖规定的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http://td.hnsggzyjy.henan.gov.cn) 7、本次出让的未尽事宜由鄢陵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编号YC-25-02#宗地按标准地+承诺制出让。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河南省开发区标准体系及基准值(试行)的通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开发区规划用地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豫自然资发〔2023〕48号),附件4“开发区工业项目税收指标推荐值”以及河南省工业用地“标准地”管理规范,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行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大力实施“节地提能”工程,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进我县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工作,编号YC-25-02#宗地的建设项目准入产业类型专用设备制造业,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按以上文件精神标准和成交后《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执行。容积率不低于1.0、建筑系数不低于4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占比按国家相关文件、政策、规定执行、生产安全要求、环境指标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签订履约监管协议。宗地成交后,竞得人持成交确认书与先进制造业开发管理委员会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建设履约监管协议》,参与竞买用地企业视为同意履约监管协议内容,该协议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违约责任:未达到以上约定标准的,给予两年整改期,期间不得享受属地产业优惠政策;整改通过验收的,原属地确定的产业优惠政策减半执行;整改未通过验收的,对已享受的优惠政策予以追缴;拒不整改的,除对已享受的优惠政策予以追缴外,严格执行差别化用水、用电、用能、用地和税收政策,采取一票否决式信用联合惩戒,并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同时产业集聚区有权要求在限定期限内采取租赁、转让、重组或回购等有偿方式将其退出;对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土地闲置,将依法依规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处罚直至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项目用地分割、转让按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一)供后监督管理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辖区国土所应及时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建设用地供后公示、开竣工申报、土地利用动态巡查、房地产开发利用诚信管理的制度。受让人在开工、竣工时,向宗地辖区国土所书面申报,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未开工、竣工的,受让人要在到期前30日内,申报延迟缘由。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向社会公示,并限制其至少在两年内不得在鄢陵县境内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九、风险提示 竞买人应该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者撤回。网上拍卖报价截止之前,竞买人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才有资格参加限时竞价。 操作系统请使用WinXP/Win7/Win8;浏览器请使用IE10,其他操作系统与浏览器可能会影响您正常参与网上交易活动。数字证书驱动请到河南CA官方网站下载,并正确安装。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好自己电脑的运行环境,并先到网上交易模拟系统练习,以免影响您的报价、竞价。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4--7612226 2025第二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须知.docx   鄢陵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10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39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5〕135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经鄢陵县人民政府批准,鄢陵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网上拍卖方式出让1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基本情况(一)出让人及承办机构本次网上拍卖出让人为鄢陵县自然资源局,拍卖承办机构为鄢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出让人及有关机构联系方式1、鄢陵县自然资源局联系方式地址:鄢陵县开发区花都大道南侧869号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374--7165129各设区市办理数字证书Ukey地址及联系电话请登录https://td.hnsggzyjy.henan.gov.cn查阅。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三、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使用条件表一:序号地块编号地块位置地块四至范围出让面积(平方米/亩)土地权属来源批复文件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号土地用途绿地率规划建筑密度1YC-25-02#未来路以南、翠柳路以东东邻:马栏镇大田村西邻:翠柳路南邻:马栏镇大田村北邻:未来路、柏梁镇老庄村30271.24(45.41)鄢政文〔2025〕17号4118425BA0003工业>40%表二:序号地块编号土地开发程度交付土地时间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土地成交价款缴纳方式及时间依法依规需要说明宗地的其他情况2YC-22-13#现状成交款交齐后30日内交付土地后一年内交付土地后两年内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50%,余款一年内交齐竞得人应严格按照规划合同和约定实施建设四、申请条件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网上出让公告或出让须知中明确的资格条件,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备注:禁止个人参加居住用地的竞买申请和拍卖)五、拍卖交易及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一)本次拍卖交易定于:2025年7月31日上午10时00分开始在河南省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td.hnsggzyjy.henan.gov.cn)(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下午4点00分温馨提示:(1)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延误,影响您顺利获取网上交易竞买资格,建议您在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的1至2天之前交纳竞买保证金。2.县公管办要组织实施好交易地块的网上拍卖出让活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拍卖交易。县纪委监察委要对整个交易过程做好全程监督,确保阳光操作,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六、拍卖交易起始价、增价幅度、竞买保证金、出让方式。地块编号出让方式报价方式起始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万元)YC-25-02#拍卖总价7001407(三)网上交易竞买保证金币种为人民币,使用美元或者港币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境内或境外竞买申请人,应按竞买保证金交纳当天外汇中间牌价将等值人民币交入网上交易系统提供的保证金专用账户(子账号)。该账户只接受现汇方式汇入,不接受以现钞方式存入。七、竞买申请(一)在提交宗地竞买申请之前,竞买申请人应当仔细阅读《河南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管理办法》、网上交易公告、宗地信息、交易须知和其他相关文件。(二)竞买申请人应当取得有效数字证书,方能参与网上交易竞买活动。详情请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网站查看数字证书办理指南。竞买申请人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其密码,如有遗失或者损毁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的,应及时到原办理机构办理挂失,并重新申领。竞买申请人登记信息有变化的,应及时到数字证书服务机构进行信息变更。(三)竞买申请人应在2025年07月10至2025年7月30日16:00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看网上拍卖出让公告、出让须知、现状图及其他出让文件,提交竞买申请。如对网上交易相关文件及宗地信息有疑问的,可以向我局或鄢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此次交易不组织对网上出让地块的现场踏勘,竞买申请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四)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交易办法、应急处置办法、出让公告、交易须知、其他相关文件、宗地现状等无异议,并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完全接受。(五)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后,网上交易系统会自动生成唯一的随机竞买保证金子账号。竞买申请人应以本人身份在规定时间内,将竞买保证金交入随机生成的保证金子账号。每次提交竞买申请及交纳竞买保证金只对应一宗地块,竞买多宗地块的,应分别提交申请并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六)竞买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了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户的(以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网上交易系统会自动颁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竞买申请人没有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不能获得竞买资格。(七)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进行联合竞买的,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竞买各方的出资比例及相关信息,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受让人。八、拍卖报价(竞价)(一)本次拍卖设有底价。获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拍卖竞价。本次网上拍卖YC-25-02#的起始价为15.42万元/亩,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为7万元或其整数倍;可多次报价。符合条件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予以接受并公布。(二)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撤回。(三)网上拍卖时,网上交易系统以4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重新倒计时。4分钟倒计时截止,网上交易系统将不再接受新的报价,以最后一次报价为最高报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判断竞价是否成功。网上拍卖截止时,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并公布竞价结果。(四)网上拍卖按下列规定确定竞得入选人:1、未设底价的,报价最高者即为竞得入选人。2、设有底价的,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入选人。报价低于底价的,拍卖不成交。3、拍卖开始后,第一次4分钟倒计时内,无人报价,该次倒计时结束时,网上拍卖终止,拍卖不成交。九、资格审查、成交确认及合同签订网上交易前不对竞买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网上交易结束后,对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一)竞得入选人资格审查竞得入选人须在网上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持以下资料到我局进行资格审查。1、企业法人竞得的,应提交下列文件:⑴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⑵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含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明等);⑷竞得入选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⑸竞得入选人在线打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得入选人确认书》。2、自然人竞得的,应提交下列文件:⑴竞得入选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⑵竞得入选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⑶竞得入选人在线打印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得入选人确认书》。3、其他组织竞得的,应提交下列文件:⑴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⑵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⑶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⑷竞得入选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⑸竞得入选人在线打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得入选人确认书》。4、境外竞买申请人竞得的,应提交下列文件:⑴境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经公证、认证的副本;⑵竞得入选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⑶竞得入选人在线打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得入选人确认书》。5、联合竞得的,应提交下列文件:⑴联合竞买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⑵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各项内容须与在交易系统上申购时提交的内容一致);⑶竞得入选人委托他人办理成交后续手续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⑷竞得入选人在线打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得入选人确认书》。属于房地产开发用地的,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上述文件为复印件的,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竞买申请人公章,同时提交原件核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资格审查不能通过,竞得结果无效,该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1.竞得入选人不符合竞买资格要求的;2.提交核对的文件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竞得入选人在规定时间提交上述资料并经审查符合竞买资格的,鄢陵县国土资源局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持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在约定的期限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十、出让结果公示我局将在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土地市场网、河南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许昌日报》向社会公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结果。十一、拍卖中止或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局将发布中止或者终止网上交易公告,并中止或者终止网上交易活动:(一)司法机关、监察机关依法要求中止或者终止网上交易活动的;(二)因相关政策、宗地规划条件等发生变化,对土地使用权有重大影响的;(三)网上交易系统软、硬件故障,网上交易系统网络专线故障,网上交易CA认证系统故障,代理银行保证金交纳系统故障以及不可抗力因素等,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四)因网络入侵等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五)依法应当中止或者终止网上交易活动的其他情形。网上交易中止时间超过5日内不能恢复交易的,该项交易自动终止。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网上交易中止事项消除后,我局将及时在网上交易系统发布恢复网上交易公告,重新明确交易时间,恢复网上交易。交易中止前已取得竞买资格的,其竞买资格在本次交易期内(含中止交易期及恢复交易后)有效。十二、注意事项(一)出让地块未做地下工程勘察,如遇有各类管线、不良地质以及电力、通信设施设备迁移等情况均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处理并支付相关费用,我局和鄢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责任。(二)竞买申请人或竞买人网上交易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竞买申请人或竞买人自行承担。(三)网上交易系统提供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范本,最终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对出让人和竞得入选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擅自改变竞得结果,或者竞得入选人、竞得人放弃竞得结果的,应当承担相应违规违约及法律责任。(五)竞买申请人竞得宗地后,需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时勾选成立新公司选项。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在申请书中列明相关条款。单独申请的,竞买申请人应成立独资公司;联合申请的,按提交申请时确定的联合竞买申请人和各自出资比例成立新公司。竞买人竞得宗地后,我局将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我局同意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六)竞得人使用人民币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转作受让土地的定金,定金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金额为准。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未竞得人应带相关手续,在拍卖活动结束之后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退款申请,由未竞得人去财政部门办理退款手续,退还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七)网上交易过程所涉及时间除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外,其余均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数据记录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依据。(八)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和相关费用后,应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领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九)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1、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十)竞得入选人(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的;2、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3、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的;4、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手段竞得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十一)因竞买申请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及其软、硬件出现故障和遗失数字证书或遗忘、泄露密码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申请人自行承担,网上交易活动不中止。竞买人因电脑或网络环境等遭遇人为攻击等,导致无法参与正常报价竞价的,可向所在地设区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报案。(十二)系统推荐运行环境。操作系统请使用WinXP、Win7;浏览器请使用IE10,其他操作系统与浏览器可能会影响您正常参与网上交易活动。数字证书驱动请到河南CA官方网站下载,并正确安装。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好自己电脑的运行环境,并先到网上交易模拟系统练习,以免影响您的报价、竞价。(十三)我局与竞得入选人或竞得人因网上交易产生纠纷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政府或上一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十四)竞买人应做好个人信息和竞买地点等相关信息的保密工作。(十五)我局对本《须知》具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办理。十三、其他事项(一)本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进行项目建设时,必须严格按照《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等文件规定、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国家关于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否则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二)签订履约监管协议宗地成交后,竞得人持成交确认书与先进制造业开发管理委员会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建设履约监管协议》,参与竞买用地企业视为同意履约监管协议内容,该协议作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违约责任1、未达到以上约定标准的,给予两年整改期,期间不得享受属地产业优惠政策。2、整改通过验收的,原属地确定的产业优惠政策减半执行;整改未通过验收的,对已享受的优惠政策予以追缴。3、拒不整改的,除对已享受的优惠政策予以追缴外,严格执行差别化用水、用电、用能、用地和税收政策,采取一票否决式的信用联合惩戒,并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同时产业集聚区有权要求在限定期限内采取租赁、转让、重组或回购等有偿方式将其退出。4、对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土地闲置,将依法依规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处罚直至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5、以上宗地验收通过前,不动产产权原则上不得转让,确需转让的,受让方应继续履行《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建设履约监管协议》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四)供后监督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辖区国土所应及时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建设用地供后公示、开竣工申报、土地利用动态巡查、房地产开发利用诚信管理制度。受让人在开工、竣工时,向宗地辖区国土所书面申报,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未开工、竣工的,受让人要在到期前30日内,申报延迟缘由。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向社会公示,并限制其至少在两年内不得在鄢陵县境内参加土地购置活动。1、组织出让单位:鄢陵县自然资源局出让宗地委托交易中心。2、本次出让土地的成交款不包括其他费用。3、本次拍卖实行网上交易,出让文件由竞买人从网上交易系统中获取。竞买人应当在拍卖规定的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4、本次出让的未尽事宜由鄢陵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鄢陵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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