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勘探中心“鄂尔多斯-太行山-华北盆地地壳精细断面探测:深地震反射探测与地壳精细结构”野外观测和数据采集项目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HNZB2025020800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06 11:46:16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勘探中心预算金额3070.75万元
中标单位中石化石油工程地球物理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中标金额3010.40万元
代理单位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野外观测和数据采集
联系方式
  • 李如月:0371-56865110
  • 买露露:0371-65928017

正文内容

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勘探中心“鄂尔多斯-太行山-华北盆地地壳精细断面探测:深地震反射探测与地壳精细结构”野外观测和数据采集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HNZB2025020800(招标文件编号:HNZB2025020800) 二、项目名称: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勘探中心“鄂尔多斯-太行山-华北盆地地壳精细断面探测:深地震反射探测与地壳精细结构”野外观测和数据采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石化石油工程地球物理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和顺街6号1号楼10层1002号 中标(成交)金额:3010.4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中石化石油工程地球物理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 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勘探中心“鄂尔多斯-太行山-华北盆地地壳精细断面探测:深地震反射探测与地壳精细结构”野外观测和数据采集采购项目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勘探中心“鄂尔多斯-太行山-华北盆地地壳精细断面探测:深地震反射探测与地壳精细结构”野外观测和数据采集采购项目。开展穿越鄂尔多斯盆地、山西裂谷、太行山隆起、华北盆地的深地震反射探测工作,探明各块体间及块体内部目标断层的深、浅部几何特征,查明地壳精细结构,探测深度大于莫霍面。内容包括:测区资料收集;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完成现场踏勘,优化设计测线;根据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情况,设计观测系统和参数,编写实施方案报告;公共关系处理及赔青,解决进场施工的手续问题,解决施工现场的工农矛盾问题;数据采集,按照论证的观测系统和现场试验结果,完成排列布设、钻井和爆破激发工作,选择最优参数进行数据采集;妥善解决处理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数据常规处理,对采集数据进行常规处理,获得深地震反射叠加剖面;最终形成成果报告,并完成数据入库和质检等。工作量为:实施深地震反射探测测线长度不少于1300km(炮线长度)(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2026年10月前完成深地震反射剖面采集工作不低于600km并通过甲方验收,2027年11月前完成1300km深地震反射剖面采集以及常规处理工作,并通过甲方验收; 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新成、牛志杰、田庆水、陈天振、郭跃、姬计法(采购人代表)、宋向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5%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基数以招标控制价为准,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9.0942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 97.36分。 2、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受格式所限,如有不一致,以附件为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勘探中心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文化路75号         联系方式:李如月,0371-56865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             联系方式:买露露,0371-659280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买露露 电 话:  0371-6592801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勘探中心“鄂尔多斯-太行山-华北盆地地壳精细断面探测:深地震反射探测与地壳精细结构”野外观测和数据采集项目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地震服务 采购单位 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勘探中心 行政区域 河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11月06日 10:30 评审专家名单 王新成、牛志杰、田庆水、陈天振、郭跃、姬计法(采购人代表)、宋向辉(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3010.4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买露露 项目联系电话 0371-65928017 采购单位 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勘探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文化路7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如月,0371-56865110 代理机构名称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买露露,0371-65928017 附件: 附件1 中标公告.pdf 附件2 “鄂尔多斯-太行山-华北盆地地壳精细断面探测:深地震反射探测与地壳精细结构”野外观测和数据采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pdf 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勘探中心“鄂尔多斯-太行山-华北盆地地壳精细断面探测:深地震反射探测与地壳精细结构”野外观测和数据采集采购项目-中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HNZB20250208002、项目名称: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勘探中心“鄂尔多斯-太行山-华北盆地地壳精细断面探测:深地震反射探测与地壳精细结构”野外观测和数据采集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5日5、评审日期:2025年11月05日二、招标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服务要求、合同履行日期:1、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项目为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勘探中心“鄂尔多斯-太行山-华北盆地地壳精细断面探测:深地震反射探测与地壳精细结构”野外观测和数据采集采购项目。开展穿越鄂尔多斯盆地、山西裂谷、太行山隆起、华北盆地的深地震反射探测工作,探明各块体间及块体内部目标断层的深、浅部几何特征,查明地壳精细结构,探测深度大于莫霍面。内容包括:测区资料收集;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完成现场踏勘,优化设计测线;根据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情况,设计观测系统和参数,编写实施方案报告;公共关系处理及赔青,解决进场施工的手续问题,解决施工现场的工农矛盾问题;数据采集,按照论证的观测系统和现场试验结果,完成排列布设、钻井和爆破激发工作,选择最优参数进行数据采集;妥善解决处理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数据常规处理,对采集数据进行常规处理,获得深地震反射叠加剖面;最终形成成果报告,并完成数据入库和质检等。工作量为:实施深地震反射探测测线长度不少于1300km(炮线长度)(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2、服务期限:2026年10月前完成深地震反射剖面采集工作不低于600km并通过甲方验收,2027年11月前完成1300km深地震反射剖面采集以及常规处理工作,并通过甲方验收;3、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4、服务地点:西起内蒙古阿拉善盟,向南东方向跨越内蒙古、陕西省、山西省、河南省,至安徽省灵璧县等行政区域(采购人指定地点)三、中标(成交)情况中标(成交)单位名称:中石化石油工程地球物理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中标(成交)金额:30104000元服务期限:2026年10月前完成深地震反射剖面采集工作不低于600km并通过甲方验收,2027年11月前完成1300km深地震反射剖面采集以及常规处理工作,并通过甲方验收;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服务地点:西起内蒙古阿拉善盟,向南东方向跨越内蒙古、陕西省、山西省、河南省,至安徽省灵璧县等行政区域(采购人指定地点)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和顺街6号1号楼10层1002号四、评审专家名单王新成、牛志杰、田庆水、陈天振、郭跃、姬计法(采购人代表)、宋向辉(采购人代表)五、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5%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基数以招标控制价为准,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收费金额:90942元整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为97.36分。2、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勘探中心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75号联系人:李如月联系方式:0371-5686511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联系人:买露露联系方式:0371-6592801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买露露联系方式:0371-65928017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勘探中心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1月6日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勘探中心“鄂尔多斯-太行山-华北盆地地壳精细断面探测:深地震反射探测与地壳精细结构”野外观测和数据采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NZB2025020800采购人: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勘探中心采购代理: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日期:二○二五年九月编制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勘探中心“鄂尔多斯-太行山-华北盆地地壳精细断面探测:深地震反射探测与地壳精细结构”野外观测和数据采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勘探中心委托,就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勘探中心“鄂尔多斯-太行山-华北盆地地壳精细断面探测:深地震反射探测与地壳精细结构”野外观测和数据采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勘探中心“鄂尔多斯-太行山-华北盆地地壳精细断面探测:深地震反射探测与地壳精细结构”野外观测和数据采集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HNZB2025020800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3070.75万元;最高限价:3070.75万元;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内容:本次招标项目为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勘探中心“鄂尔多斯-太行山-华北盆地地壳精细断面探测:深地震反射探测与地壳精细结构”野外观测和数据采集采购项目。开展穿越鄂尔多斯盆地、山西裂谷、太行山隆起、华北盆地的深地震反射探测工作,探明各块体间及块体内部目标断层的深、浅部几何特征,查明地壳精细结构,探测深度大于莫霍面。内容包括:测区资料收集;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完成现场踏勘,优化设计测线;根据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情况,设计观测系统和参数,编写实施方案报告;公共关系处理及赔青,解决进场施工的手续问题,解决施工现场的工农矛盾问题;数据采集,按照论证的观测系统和现场试验结果,完成排列布设、钻井和爆破激发工作,选择最优参数进行数据采集;妥善解决处理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数据常规处理,对采集数据进行常规处理,获得深地震反射叠加剖面;最终形成成果报告,并完成数据入库和质检等。工作量为:实施深地震反射探测测线长度不少于1300km(炮线长度)(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5.2服务期限:2026年10月前完成深地震反射剖面采集工作不低于600km并通过甲方验收,2027年11月前完成1300km深地震反射剖面采集以及常规处理工作,并通过甲方验收;5.3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5.4服务地点:西起内蒙古阿拉善盟,向南东方向跨越内蒙古、陕西省、山西省、河南省,至安徽省灵璧县等行政区域(采购人指定地点);5.5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5.6验收标准: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验收;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内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内容为:失信被执行人;3.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内容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后查询结果为准。】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0月22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分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2、文件费用:500元/套,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3、获取方式:供应商须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hn65928017@126.com邮箱,邮件命名为(XX公司-获取XXXX项目文件资料)。供应商应在邮件中注明公司联系人、联系方式、接收招标文件的邮箱。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11月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及开标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室(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时间:2025年11月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室(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六、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3、执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8、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勘探中心办公地址:郑州市文化路75号联系人:李如月联系电话:0371-56865110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联系人:买露露电子邮箱:hn65928017@126.com电话:0371-6592801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买露露联系方式:0371-65928017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采购人招标人: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勘探中心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文化路75号联系人:李如月联系电话:0371-568651101.1.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联系人:买露露电子邮箱:hn65928017@126.com电话:0371-659280171.1.4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勘探中心“鄂尔多斯-太行山-华北盆地地壳精细断面探测:深地震反射探测与地壳精细结构”野外观测和数据采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NZB20250208001.1.5项目地点西起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向南东方向跨越陕西省、山西省、河南省,至安徽省灵璧县等行政区域(采购人指定地点)1.2.1项目资金财政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1.3.2服务期限2026年10月前完成深地震反射剖面采集工作不低于600km并通过甲方验收,2027年11月前完成1300km深地震反射剖面采集以及常规处理工作,并通过甲方验收。▲1.3.3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1.3.4服务地点西起内蒙古阿拉善盟,向南东方向跨越内蒙古、陕西省、山西省、河南省,至安徽省灵璧县等行政区域(采购人指▲1.3.4服务地点定地点)▲1.3.5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1.3.6验收标准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评审验收1.3.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1.3.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1.4.1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供应商成立时限不足要求时限的,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成立时间提供证明材料);(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有供应商成立时限不足要求时限的,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成立时间提供证明材料。若供应商是按季度缴纳的须提供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1.4.1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内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内容为:失信被执行人;3.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内容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后查询结果为准。】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但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6.1法律适用在本次采购活动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1.6.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要求,对承接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1.6.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10%。2.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同小微企业。1.9踏勘现场不统一组织,供应商根据需要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2偏离不允许负偏离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答疑文件(如有)2.2.2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5日09时00分整(北京时间,下同)2.2.3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2.2.4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2.3.2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和供应商认为有利于其投标的其他资料。▲3.2.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预算金额(最高限价):3070.75万元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无效。▲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依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3.5.1资格证明材料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供应商成立时限不足要求时限的,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成立时间提供证明材料);(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有供应商成立时限不足要求时限的,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成立时间提供证明材料。若供应商是按季度缴纳的须提供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3.5.2项目负责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年份要求按资格条件及评分标准中要求执行3.5.3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按资格条件及评分标准中要求执行3.5.4近年完成的业绩的年份要求按资格条件及评分标准中要求执行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①单位章应为供应商公章,其它如“投标专用章”无效;要求“签字”的地方必须“手写签字”,用“签字章”代替无效。②投标文件其它内容签字或盖章要求按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格式执行。3.7.4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陆份,电子文档(U盘)一份;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用密封袋包装,电子版单独密封,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及副本、电子版”字样。3.7.5装订要求按照供应商须知第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1、自行考虑是否分册装订;左侧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2、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文件中插入连续页码。3、纸质投标文件建议采用双面打印,文件书脊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如有)、投标单位名称,第几册,共几册(若有分册),可以缩写。4.1.2封套上写明采购人名称: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勘探中心“”项目投标文件项目编号: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地址: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八楼第一开标室(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大厦8楼)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4)按照先投后开的规定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供应商投标报价、服务质量、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6)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现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7)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组成:采购人代表2人,技术和经济专家5人组成;评审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技术和经济5名评审专家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1.2资格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6.1.3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2-3名采购人原则上按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7.2中标公告发布媒介及期限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7.3.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可选择现金、支票、银行保函等任意一种形式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项目验收合格,经甲方认可。7.3.2质疑的提出与接收①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②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③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④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一次性提出。⑤质疑函接收信息:单位: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买露露联系电话:0371-65928017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8楼814室。▲8.1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5%收取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公对公转账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基数以采购预算价为准,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90942元整。开户名称: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郑州直属支行账号:410015260100502023738.2采购标的对应所属行业采购标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购标的对应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定标准为: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8.3信用信息查询1、查询渠道和截止时点: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从信用中国网站登录转到链接地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信用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证据留存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时的查询网页截图为准并存档备查。3、使用规则:若经查询,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处理。8.4特殊符号“▲”的意义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均为实质性要求或条款。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6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会10.6.1按照本须知第5.1款的规定,采购人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向采购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10.6.1开标结果。10.7知识产权10.7.1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采购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8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10.8.1除供应商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少于三个的,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9同义词语10.9.1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甲方”和“乙方”,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采购人”和“供应商”进行理解。10.10解释权10.10.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10.11采购人补充的其他内容10.11.2施工机械设备、测量设备等中标人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投入地震仪器、施工机械设备、测量设备等。要求配套齐全,性能优良,技术先进,安全可靠,机械化施工程度高,投入数量能够满足本项目技术标准及进度的要求。10.11.3投标报价说明(1)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补充文件、答疑纪要、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供应商拟定的技术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依据供应商自身的技术装备、施工经验、企业成本、管理水平和现行市场价格信息,合理自主报价。(2)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所列全部内容的价格,报价中的任何遗漏,将视为含在投标报价中,因为遗漏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只能提出一个不变价格,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价。10.11.6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执行。10.12投标文件投标无效情形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3、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或者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注“▲”项实质性要求;7、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8、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9、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10.12投标文件投标无效情形10、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1、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2、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13、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14、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1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备注:1.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招标文件及评审办法有歧义的,由评标委员会讨论确定,意见不一致的举手表决。3.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1.总则1.1适用范围1.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服务的采购及其伴随服务。1.1.2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4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供应商: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1.5中标人:接到并接受中标通知,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1.1.6解释权: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招标项目概况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目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1采购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服务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服务质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服务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5合同履行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6验收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8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供应商资格要求1.4.1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采购项目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统一组织供应商踏勘现场,但供应商可以自行踏勘现场,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1偏离不允许负偏离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按无效标处理。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重大偏离是指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标的物范围、质量产生重大或不可接受的偏差,或限制了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的权力和供应商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采购需求;(6)投标文件格式;(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1.2供应商应清楚招标文件应该直接从招标公告公布的途径获得,根据复制的招标文件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4矛盾文件处理当招标文件、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后发文件内容为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4)资格审查资料;(5)技术部分;(6)商务部分;(7)承诺函;(8)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9)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3.1.2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并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完全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3.1.3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2投标报价3.2.1依据招标文件的采购内容及要求,供应商应报出投标总价。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总价应为服务期限内的全部服务价格,投标总价还应包含项目合同下供应商提供服务成本、税金等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供应商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视该项的费用已包含在其他分项中,合同执行中不再另行支付;在招标文件中未详细列明的,为保障生活物资的正常供应等费用均计入投标总价中。3.2.2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服务均采用人民币报价。3.2.3供应商的分项报价的目的为评标时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的方便,但并不限制采购人订立合同的权力。3.2.4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替代方案将导致投标无效。3.2.5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开标后对其投标报价予以修改,投标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是固定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3.3投标有效期3.3.1投标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2投标文件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3.3.3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采购人、相关监督部门作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投标(中标/成交)资格、实施不良行为记录、限制投标、公开曝光及相关的行政处理、处罚。3.3.4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同意延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3.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供应商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3.5资格审查资料3.5.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3.5.2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备选投标方案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服务地点、服务质量、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电子版应单独密封。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4.3.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称;(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报价、服务期限、服务地点、服务质量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5.3资格审查5.3.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5.3.2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1)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若没有提供资格证明材料或资格证明材料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3)资格审查的内容及要求见本章附件2:资格审查内容及要求。5.3.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后,记录资格审查结果,并提交给评审委员会,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评审程序。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5.3.4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将被拒绝,不得进入评审环节。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文件由评审委员会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3)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4)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中标和合同授予7.1确定中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中标人;若报价一致则按技术响应优秀的方式确定中标人;若技术响应得分一致的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7.2中标结果公告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在公告发布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与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具体要求见本章第7.8条质疑和投诉。7.3中标通知书7.3.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3.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7.3.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7.4履约担保(如有)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对采购人予以赔偿。7.4.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根据合同约定执行。7.5签订合同7.5.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7.5.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7.5.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5.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7.6纪律和监督7.6.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7.6.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7.6.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二)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87号令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7.6.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7.7采购代理服务费7.7.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7.7.2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8质疑和投诉7.8.1采购供应商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7.8.2质疑函的接收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8.3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7.8.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和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7.8.5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7.8.6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7.8.7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7.8.8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7.8.9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7.8.10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执行。8.废标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批准。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用采购代理方式的,供应商中标后,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之一提交(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国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务类型费率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金额(万元)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500000.05%0.05%0.05%50000-1000000.035%0.035%0.035%100000-5000000.008%0.008%0.008%500000-10000000.006%0.006%0.006%1000000以上0.004%0.004%0.004%案例:某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中标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采购代理服务费计算过程示例如下:1、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1.5%=1.5万元(500-100)万元×0.8%=3.2万元(1000-500)万元×0.45%=2.25万元2、招标代理服务费:(1.5+3.2+2.25)万元=69500元。附件1:质疑函范本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招标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附件2:资格审查内容及要求审查内容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供应商成立时限不足要求时限的,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成立时间提供证明材料。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有供应商成立时限不足要求时限的,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成立时间提供证明材料。若供应商是按季度缴纳的须提供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信用信息查询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自行承诺。第三章评标办法一、评审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二、评标原则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次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办法。本次采购活动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2.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评定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3.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4.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满分为100分;评标委员会将从价格、商务、技术三个方面进行评审,按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2-3名中标候选人。三、评标纪律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并对所出具意见承担法律责任。2.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3.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4.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5.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6.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回避。7.参加评标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8.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评标的相关规定。四、保密原则1.参加评标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参加评标的有关人员应对整个评标、定标过程保密,不得泄露。五、评标办法及标准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值100分。2.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3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相关职责;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相关职责。4.出现多个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按以下原则进行评审:(本次采购不涉及)4.1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低的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投标报价也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4.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确定的核心产品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低的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投标报价也相同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家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评标步骤评标分为符合性评审和详细评审两个阶段。6.符合性评审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审查结果1.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2.签字盖章要求是否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7.3项规定3.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4.投标报价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5.服务期限是否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规定6.服务地点是否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规定7.服务质量是否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规定8.投标有效期是否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1规定9.合同履行期限是否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5规定”10.验收标准是否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6规定”11.其他实质性要求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中标注“▲”项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2.无效情形是否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无效情形13.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结论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6.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6.2.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a.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正本响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6.2.2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2.3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6.2.4在比较与评价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属于无效投标被拒绝。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6.2.5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6.3评标委员会只对在通过符合性评审,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下一步评审。7.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汇总:汇总全体评委对各供应商的打分并计算算术平均值,即供应商的最终评审得分;(4)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向采购人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5)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6)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7)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供应商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六、评审因素及评审标准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投标报价:15分技术部分:55分商务部分:30分条款号评审内容评审标准1投标报价15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注: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给予1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参与报价得分的评审,此价格仅用于报价计算分值使用,不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技术部分55分1、技术方案与技术措施30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方案与技术措施进行评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野外详细踏勘情况及项目特点(包括但不限于探测区范围、测线位置及构造控制情况、地形地貌、交通气候、区域地质构造背景、区域深部构造特征、研究区深浅构造关系、已有勘探工作概况、存在的地质问题等);②现场试验目的、方法及结果分析(开展不同地形地貌及构造区域的激发参数现场试验和观测系统参数试验,结合试验结果论证观测系统参数等);③项目重点与难点分析及对策(包括但不限于不同地形地貌及构造区域的地震探测采集、处理难点及相应对策等);④测线设计及采集处理实施技术方法(包括但不限于拟使用仪2技术部分55分1、技术方案与技术措施30分器设备的特点、观测系统设计、排列及炮点等设计工作量和技术指标、数据采集标准、数据处理技术方案等);⑤预期产出资料及预期成果。以上内容总体安排合理、内容全面详尽、考虑周全,重难点分析把握准确、对策可操作性强,内容科学完整,能够与本项目要求完全贴合或优于采购人需求的得30分,未提供的得0分。有标题无实质性描述的,每项扣6分,扣完30分为止。存在缺陷的,每处缺陷扣3分,本项扣完30分为止。(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2、资源配备计划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源配备计划进行评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施工机械和钻井设备配置情况;②劳动力配备计划;③材料设备采供计划方案;④资金保障措施;⑤特殊情况下的资源保障计划。以上内容全面详尽、计划安排合理科学、考虑周全与项目进度计划呼应,总体满足或优于采购人需求的,得5分,未提供的得0分。有标题无实质性描述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存在缺陷的,每处缺陷扣0.5分,本项扣完5分为止。(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3、拟投入地震仪器专业设备5分根据供应商所投入的地震仪器专业设备进行评审,以上设备清单内容详细完整有针对性、所投入设备类型、数量、质量、性能指标能满足全过程工作需要,总体配备全面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5分;设备清单内容不详细、针对性一般,所投入设备类型、数量、质量、性能指标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或不提供不得分。注:投标文件须提供上述设备清单、购买发票或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租赁合同到期时间需覆盖本项目整个服务期限,未提供或不清晰无法辨认的,不予计分。4、项目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进度计划与保证措施进行评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项目总进度计划;②进度控制及保证措施;③保证进度的组织措施;④保证进度的管理措施;⑤施工进度管理要点;⑥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以上内容全面详尽、计划安排合理科学,能反映全过程工作的计划进度和控制措施,各阶段工作内容、各关键工期时间安排合理可行,违约责任可行性强,能够与本项目要求完全贴合或优于采购人需求的,得6分,未提供的得0分。有标题无实质性描述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存在缺陷的,每处缺陷扣0.5分,本项扣完6分为止。(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5、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3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评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质量目标,质量执行标准;②地震采集质量保障措施;③常规处理质量标准措施;以上内容全面、科学、详尽,有针对性,根据本项目特点、难点提供完善的质量保障措施及质量标准措施,总体满足或优于采购人需求的,得3分,未提供的得0分。有标题无实质性描述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存在缺陷的,每处缺陷扣0.5分,本项扣完3分为止。(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6、健康、安全、环保管理体系与措施4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健康安全环保管理体系与措施进行评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HSE管理体系、方针和目标;②风险识别与评价,安全生产保障措施;③职工健康保障措施;④环境保护措施。以上内容全面详尽、考虑周全,各项措施可操作性强,能够与本项目要求完全贴合总体满足或优于采购人需求的,得4分,未提供的得0分。有标题无实质性描述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存在缺陷的,每处缺陷扣0.5分,本项扣完4分为止。(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7、野外紧急事件防范预案及处理2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野外紧急事件防范预案及处理进行评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野外紧急事件风险识别与评估;②野外紧急事件防范预案措施;③野外突发紧急事件处理方案;④响应时间及计划可行性。对可能出现的野外紧急事件预见较全面及应对措施较科学、响应能力较强且合理可行的,得2分,未提供的得0分。有标题无实质性描述的,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存在缺陷的,每处缺陷扣0.2分,本项扣完2分为止。(缺陷是指: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项目特性的情形、内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节点、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前后矛盾、涉及的规范及标准错误、不利于项目实施、不可能实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备注:以上如有缺项,该项内容按0分计。3商务部分30分1、业绩15分供应商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与本项目招标内容相关的、并具有复杂地形地貌地震勘探类业绩,每提供一份业绩得1.5分,最多得15分。注:投标文件须提供完整合同+项目验收资料复印件,如无法体现所提供业绩的合同内容具有复杂地形地貌的,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能够体现项目涉及的复杂地形地貌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如地形地貌图或测线位置图等)”。】复杂地形地貌指:丘陵、山地、黄土塬、沙漠戈壁等。2、人员配备情况4分(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地球物理类高级职称的,得2分;(2)项目组成员具有地球物理类或勘探地质类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的,每提供1个高级职称证书得1分,中级职称证书得0.5分,本项最高得2分。注:1、以上人员提供相应资格或职称证书复印件;2、以上人员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自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如有缺项,该项内容不得分,同一人员不能重复得分。3、项目负责人业绩4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负责过复杂地形地貌地震勘探类业绩的,每提供一份业绩得1分,最高得4分。注:1、投标文件须附合同复印件,能够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和承担工作内容能够体现复杂地形地貌的,如无法体现,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验收资料复印件或其他相关材料等,能够体现以上内容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2、复杂地形地貌:丘陵、山地、黄土塬、沙漠戈壁等。3、供应商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可重复使用。4、管理体系3分1、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分2、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分3、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分(以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所附证书复印件为评分依据。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者得0分。)5、服务承诺4分1、项目负责人承诺“每月在野外现场不少20天,且爆破激发、中期验收等关键节点必须到场,以及承诺提供项目负责人考勤记录备查的,得2分2、供应商承诺自行为本项目所有成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且保额不低于50万元/人的,得2分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项目如有缺项,该项内容按0分计。1.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最终评标得分。2.评分和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采用四舍五入法)。注:各供应商需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资料,各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废标的风险。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但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本项目参与竞争的供应商直接使用总公司、同一集团的分公司的证书、业绩、人员等“商务部分”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均予认可。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勘探中心“鄂尔多斯-太行山-华北盆地地壳精细断面探测:深地震反射探测与地壳精细结构”野外观测和数据采集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签订地点:签订时间:委托方(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受托方(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甲方委托乙方就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勘探中心“鄂尔多斯-太行山-华北盆地地壳精细断面探测:深地震反射探测与地壳精细结构”野外观测和数据采集采购项目提供专项技术服务。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乙方提供技术服务的内容和技术要求1、服务内容根据甲方要求开展穿越鄂尔多斯盆地、山西裂谷、太行山隆起、华北盆地的深地震反射探测工作,完成1条炮线长度不少于1300km的深地震反射测线的探测、数据采集和常规处理,探测深度不小于莫霍面深度(其中华北盆地不少于45km,鄂尔多斯盆地不少于55km),兼顾浅层。探测目的为探明各构造块体间及块体内部断层的深、浅部几何特征,查明地壳精细结构。内容包括:测区资料收集;根据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完成现场踏勘,优化设计测线;根据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情况,设计观测系统和参数,编写实施方案报告并完成甲方组织的方案论证;公共关系处理及赔青,解决进场施工的手续问题,解决施工现场的工农矛盾问题;数据采集,按照论证的观测系统和现场试验结果,完成排列布设、钻井和爆破激发工作,选择最优参数进行数据采集;妥善解决处理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数据常规处理,对采集数据进行常规处理,获得深地震反射叠加剖面;最终形成成果报告,完成数据质检,完成甲方组织的项目中期验收和最终验收。2.技术要求(1)激发方式:采用炸药震源。(2)总炮数:按照不低于采购需求约定。(3)探测目标深度:探测深度不少于莫霍面,兼顾浅层。(4)仪器设备:采用现代先进的数字地震仪。(5)满足观测系统参数基本要求。(6)观测系统具体参数需通过现场试验结果确定。(7)测线长度:炮线长度不少于1300km(炮线长度)。(8)数据采集①勘探测线布设满足下列要求:a)应尽可能垂直目标断层走向;b)宜选择在地形起伏较小的地段;c)地震测线宜布设成直线;因场地条件限制无法成直线时,可允许测线转折,转折点应位于激发点或检波点上;如无法按折线布设,可采用弯线;d)测线编号和桩号宜按照由西向东、由南向北增大的原则顺序编排;e)激发点和检波点位置应有明显可靠标志,必要时测线起、始点可设置永久性标志;f)实测激发点和检波点的位置坐标及高程,并测绘沿测线的地形地物剖面草图;g)测线的激发点和检波点应采用仪器定位,定位平面误差小于3m,高程误差小于1m。②勘探前应开展现场试验和采集参数论证,确定最佳地震波激发、接收方式、最佳观测系统参数。③地震波激发应满足下列要求:a)激发前应核对激发参数,使之符合设计要求,激发后,填写仪器班报;b)激发前做好激发点、接收排列周围警戒。遇干扰源时,应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或减弱干扰;c)激发点或组合中心位置应对准桩号,激发点或组合中心位置无法对准桩号时,其垂直偏离一般应不大于3倍道间距,平行测线偏离应不大于1/2设计炮间距。④地震波接收应满足下列要求:检波器应与地面保持良好的耦合,安置条件力求一致;检波器的位置准确,当检波器不能安置在原设计点位时,沿线偏移不大于道间距的1/10,垂线偏移不大于道间距的1/5。⑤记录质量应满足下列要求:反射波法原始记录上的目标层反射应有较高的信噪比,记录合格率不小于99%。(9)数据处理深地震反射波勘探方法的数据处理应满足下列要求:①根据测区地质构造特点、探测任务要求和原始数据特征,通过试验和临近地区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