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印/复印纸的框架协议合同

项目编号4532628JH202600111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09 11:38:23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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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富宁县田蓬镇第二卫生院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云南时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富宁县分公司中标金额38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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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 4532628HT20260011101 二、合同名称: 关于打印/复印纸的框架协议合同 三、项目编号: 4532628JH202600111 四、项目名称: 购买复印纸(A5)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富宁县田蓬镇第二卫生院 地 址: 富宁县田蓬镇郎恒街37号 联系方式:19038767912 供应商(乙方):云南时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富宁县分公司 地 址:富宁县富泰商贸城13栋115号 联系方式:1388752705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关于采购复印纸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复印纸45,格之格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888 合同金额: 0.3888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富宁县田蓬镇第二卫生院 采购方式: 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6-02-0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6-03-09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政府采购合同(A5纸).pdf 政府采购合同(A5纸).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政府采购合同(电子交易项目适用)项目名称:采购A5纸合同编号:4532628HT20260011101(系统编号)(自编号,如有)甲方:富宁县田蓬镇第二卫生院乙方:云南时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富宁县分公司2026年2月5号1/1供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皆为符合国家标准的全新、未使用过的正品合格产品,且承诺为需方提供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且若该货物在响应货物生产厂商中国总部对外公众网站上具有标准配置和服务的,供方为需方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符合或高于其标准。五、付款方式及期限采用需方直接支付方式的应当在验收合格并由双方签署验收单后,30日内将货款全部付清:采用财政集中支付方式的应当遵从财政相关规定付款。供应商开户行名称:富宁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账号:4200020768787012其它:1.供方在收到需方每一批付款的同时,应向需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商业发票。2.如供方根据本合同规定有责任向需方支付违约金或其它赔偿时,需方在书面通知供方后,有权从上述付款中扣除该等额款项。六、违约责任(一)如供方延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金额的o%向需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日的,需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需方损失的,供方应当继续赔偿。(二)如因供方提供的货物硬件或软件有缺陷,或供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错误,或供方的技术人员指导有错误而使货物不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指标和技术性能,供方应负责更换或修理,使货物运行指标和技术性能达到合同规定,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由供方承担,并向需方承担合同总金额0%的违约金。若因软件或硬件缺陷导致需方损失或导致第三方受到损害的,全部赔偿责任均应由供方承担。此时,相关货物的质量保修期及相关的其它期限也应相应顺延或重新起算。(三)如需方不能接受供方提供的货物硬件或软件的缺陷,需方有权选择退货,供方应当在接到需方退货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需方已支付货款全部退还给需方,并由供方承担需方由此发生的损失和相关费用及需方因此产生的对第三方的责任,需方损失难以计算的,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额的一倍的违约金。(四)若货物为假冒伪劣产品,供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o倍向需方支付惩罚性赔偿金,若该赔偿未达到给需方造成损失的o倍,则供方应当支付给需方造成损失的XX倍的惩罚性赔偿金,且并不当然免除其依法应受的其它处罚。(五)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约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有效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并书面确认后,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允许延期履行、修订或终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七、供方同意并保证尊重任何他方的知识产权及其它合法权益,承诺其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它合法权益,否则所引起的全部责任均应当由供方承担。八、因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相关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九、其它约定事项(一)供方不得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二)征集人与入围供应商签订的《框架协议》、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入围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框架协议征集文件等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三)在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需方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仅就供货数量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订单。补充订单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所有补充订单的采购金额累计不得超过本合同原有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对本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价格、配置、服务条款等)进行变更的补充协议无效。(四)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一份。\需方(公章):富宁县田蓬镇第二卫生院供方(公章):云南时物络科技有限公司富宁县分公司法定(投权)代表人(签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绕平地址:富具颁郎地址字训海五生区国商发城8-115号电话:0871-6497007电话:0876-3024655签订日期:2026年2月28日签订日期:202月28日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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