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河口镇公务用车平台社会化车辆租赁项目2标段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14 18:45:37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如东县河口镇人民政府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
联系方式
  • 陈飞飞:18761746746
  • 周雪莲:15952050237

正文内容

如东县河口镇公务用车平台社会化车辆租赁项目2标段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如东县河口镇公务用车平台社会化车辆租赁项目2标段的潜在供应商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见第二部分→项目投标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20日上午9时30分前提交投标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如东县河口镇公务用车平台社会化车辆租赁项目2标段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按照如东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如东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租赁控制价的补充通知》的规定100%,最终报价费率超过《通知》规定的最高限价100%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项目要求”,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约期限:二年(签订合同之日算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各项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如东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租赁保障服务供应商名单》中所列租赁企业方可参与租车单位租赁招投标活动。 ②投标供应商经营主体原则上大型客车(10-35座)备案车辆不少于1辆、大型客车(45座以上)备案车辆不少于1辆。所有车辆及驾驶人员均需满足如东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如东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租赁保障服务供应商的公告》的要求。 ③投标供应商拟投标车辆必须报县车管中心审查并签字盖章(附件六)。 ④租赁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等一切责任及损失与承租单位或承租人无关,由供应商全权负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20日 地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的项目投标方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方式:由各投标人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自行下载(网址见第二部分→项目投标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9月2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五、开启时间:2023年9月2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评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9月2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网上开评标系统。 3、解密: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后二十分钟内完成解密,如不能按时完成解密的,将退回其投标文件,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友情提醒:请各投标人在投标之前熟悉操作手册,及时安装好相关软件系统,并做好电脑环境检查,以免在投标时造成操作失误等现象无法投标 ) 4、本工程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确定中标后,必须提供贰份使用系统打印出来(并加盖红色公章)的完整的投标文件交如东县河口镇交易中心(如东县河口镇人民政府210办公室)(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壹份)。 5、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对现场的集中踏勘,请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登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下载采购文件等,登陆地址“(网址见第二部分)”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会议(不见面开标的系统网址见第二部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需要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并根据需要使用聊天室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操作手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 CA锁办理咨询电话:0513-81553618。 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海洲新程区镇限额平台技术服务联系电话:0513-84800088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如东县河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如东县河口镇 联系人:陈飞飞 联系方式:18761746746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跃龙南路38号国际大厦416室 联系人:周雪莲 联系电话:159520502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飞飞 联系方式:18761746746 如东县河口镇公务用车平台社会化车辆租赁项目2标段【采购文件】.doc如东县河口镇公务用车平台社会化车辆租赁项目2标段【采购文件】.doc 附件: 询价文件项目名称:如东县河口镇公务用车平台社会化车辆租赁项目2标段采购人名称:如东县河口镇人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方式:询价采购二O二三年九月第一部分询价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如东县河口镇公务用车平台社会化车辆租赁项目2标段的潜在供应商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见第二部分→项目投标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20日上午9时30分前提交投标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如东县河口镇公务用车平台社会化车辆租赁项目2标段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预算金额:按照如东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如东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租赁控制价的补充通知》的规定100%,最终报价费率超过《通知》规定的最高限价100%为无效投标。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项目要求”,请仔细研究。合同履约期限:二年(签订合同之日算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各项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如东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租赁保障服务供应商名单》中所列租赁企业方可参与租车单位租赁招投标活动。②投标供应商经营主体原则上大型客车(10-35座)备案车辆不少于1辆、大型客车(45座以上)备案车辆不少于1辆。所有车辆及驾驶人员均需满足如东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如东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租赁保障服务供应商的公告》的要求。③投标供应商拟投标车辆必须报县车管中心审查并签字盖章(附件六)。④租赁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等一切责任及损失与承租单位或承租人无关,由供应商全权负责。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20日地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的项目投标方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方式:由各投标人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自行下载(网址见第二部分→项目投标方)。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2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投标人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五、开启时间:2023年9月2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网上开评标系统。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9月2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网上开评标系统。3、解密: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后二十分钟内完成解密,如不能按时完成解密的,将退回其投标文件,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友情提醒:请各投标人在投标之前熟悉操作手册,及时安装好相关软件系统,并做好电脑环境检查,以免在投标时造成操作失误等现象无法投标)4、本工程投标时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确定中标后,必须提供贰份使用系统打印出来(并加盖红色公章)的完整的投标文件交如东县河口镇交易中心(如东县河口镇人民政府210办公室)(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壹份)。5、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对现场的集中踏勘,请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登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下载采购文件等,登陆地址“(网址见第二部分)”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招投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投标方”参加开标会议(不见面开标的系统网址见第二部分)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需要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并根据需要使用聊天室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操作手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内相应位置。CA锁办理咨询电话:0513-81553618。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海洲新程区镇限额平台技术服务联系电话:0513-84800088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如东县河口镇人民政府地址:如东县河口镇联系人:陈飞飞联系方式:187617467462、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跃龙南路38号国际大厦416室联系人:周雪莲联系电话:1595205023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飞飞联系方式:18761746746第二部分采购项目要求一、项目服务范围:本项目主要是用于如东县河口镇人民政府集中出行、会议用车、考察调研、公务接待、应急公务及临时租赁等。二、车型、车险及司勤人员要求:1.汽车租赁服务要求(1)按照如东县车管中心要求执行。(2)建立健全车辆租赁管理档案;严格执行如东县公车管理服务中心运行补充保障的社会化租赁方案中的各项要求和相关的考核细则;积极接受项目履约监督及现场检查。(3)司勤人员要求:租赁公司与附赠驾驶员签定劳务合同,并及时做好驾驶员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相关业务培训。驾驶员需持有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龄3年以上,身体健康,能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3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无犯罪记录,无违法乱纪行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保密意识;承担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全部安全责任,确保行车安全。(4)中标后租赁车辆须安装车载定位设备,并保持设备正常运行,严禁人为关闭或破坏设备,导致设备无法正常运行,导致用车轨迹无迹可查。车载定位设备数据须能与县车管平台系统无缝对接,未按要求安装车载定位设备的车辆,不得为各租车单位提供用车服务。设备具体要求为:车载定位设备北斗卫星信号,支持正偏离北斗+GPS信号模块,通讯协议:部标808。①本地部署,GPS接收端、数据库直接安装至县车管平台CPS数据服务器上,提供完整数据库读写权限、接口权限。②异地接入部署,提供完整数据库读写权限,开放全部API接口(包括位置、时间、事件等)。(5)能提供每周7天×24小时全天候服务,临时租车需在30分钟以内到达约定地点;供应商承诺设置24小时值班电话,有条件的应提供网上订单受理、车辆使用管理、监督管理等功能。必须建立登记制度,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6)履约管理。建立健全车辆租赁管理档案;严格执行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和相关的考核细则;积极接受项目履约监督及现场检查。车辆租赁运行中接到使用人有效投诉3次(含3次)以上即给予相应处罚直至取消该公司租赁服务资格。合同期间连续出现3次(含)无法响应的,取消该公司租赁服务资格。(7)租赁期间,成交供应商负责车辆的正常保养、修理与损坏零部件更换,并负责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8)必须确保每年6-9月、12-2月车内温度舒适。(9)供应商所提供的租赁车辆,须确保车辆清洁卫生、无异味为原则,车辆内外不得出现任何商业性广告。2.车型、车险及司勤人员要求2.1均按照如东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如东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租赁保障服务供应商的公告》的要求。2.2管理及考核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必须严格遵守如东县河口镇的各项制度及考核办法。2.3租赁服务控制价(1)大型客车(10-35座)、大型客车(45座以上)按照如东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如东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租赁控制价的补充通知》的规定执行,以各类车型每公里最高限价为报价依据,报价方式为各类车型每公里最高限价乘以100%,最终报价费率超过《通知》规定的最高限价的100%为无效投标。(2)本项目采用收费标准折扣率的报价方式。投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包括日常保养费、维修费、燃油费、过路费、过桥费、年审费、随车驾驶员工资劳务费、差旅费、保险、相关税金等完成本项目要求的一切费用。同时,报价也应包含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3)停车费须经用车人签字确认后随车辆租赁费一并按实结算。三、服务期:二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四、付款方式:租赁费由供应商按次统一出具派车单、用车清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由供应商出具正式发票,并随采购人出具的验收单一并送至用车单位按季度结算。不另收费用。五、报价要求:1.在以下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报出统一折扣率。大型客车租赁控制价车型座位南通市内(元/天)南通市外车型座位南通市内(元/天)租车费(元/天)里程费(元/公里)大型客车10-35座1083.00788.50汽油2.47大型客车10-35座1083.00788.50柴油2.28大型客车45座以上1263.50997.50柴油2.57大型客车按天计价说明1.南通市内限200公里内,超出部分按3元/公里收费。2.当日24时前为一天。3.租车费为车辆和驾驶员费用,里程费为燃油和过路过桥费。时长费计价周期为从到达发车地点开始计价至返回发车地点结束计价。燃油费过路过桥费收费标准中均包含燃油费和过路过桥费。约车取消费用车单位需解除当次约车的,应在约定时间前1小时告知租赁单位,未按要求提前告知的,或乘车人在驾驶员到达后才取消的,需支付约车取消费100元/次,大型客车一旦完成调度后一般不得随意取消,如需取消,需支付相应车型基本使用费。2.车辆租赁服务统一在河口镇人民政府发车,并以此起点开始计算里程。实行“一事一批,一事一租,按实结算”,结算周期为一个季度,供应商凭相关结算凭证根据用车审批结算流程进行费用结算。实际用车费用=各类车型按照租赁车辆服务价格上限计算总金额*折扣率。六、网址:(1)投标人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1.229.221.172:9092/main→项目投标方)的项目投标方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即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2)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对现场的集中踏勘,请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登陆“如东县区镇限额电子招投标平台-项目投标方”下载采购文件等,登陆地址“(http://221.229.221.172:9092/main”。)”(3)不见面开标的系统网址为http://221.229.221.172:9092/main。第三部分投标须知一.说明1.本采购文件中所称的“采购人”为如东县河口镇人民政府,“投标人”为本项目的供应商,“询价小组”为本项目评标组织,“成交供应商”为本项目的中标人。2.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询价采购,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3.投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它企业或自然人。4.投标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采购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采购文件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询价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人都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补充通知的方式发布。当询价文件、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未按照澄清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开标程序:(1)公布投标人名称;(2)投标人解密其投标文件;(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解密并导入投标文件;(4)开标结束。7.解密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解密限定在开标截止时间后二十分钟内完成。)8.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9.异议提出的时间:公示期内。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见本项目采购公告。三.询价采购程序及成交原则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价。2.询价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审查主要内容包括:(1)投标人及有关证明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资格性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3.询价小组对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主要内容包括:(1)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2)投标人和投标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作无效投标处理。4.询价小组宣布合格投标人名单。合格投标人对投标项目作出的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5.询价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折扣率最低的原则从合格投标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如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况,则依次比较技术响应情况、质保、交货时间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最低报价、技术响应、质保、交货时间等均相同的情况,将组织最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再次报价,再次报价必须小于前次报价,直至确定最终的成交供应商。6.成交供应商经公示无异议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签发《中标通知书》。7.成交供应商按照《中标通知书》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报如东县河口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后生效。四.无效投标及废标情形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投标人投标无效:(1)投标人未按本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本采购文件要求的;(3)投标文件未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的;(4)投标文件未按本采购文件要求盖章及签署的;(5)投标人提供虚假、伪造、过期资料的;(6)报价资料漏项、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7)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本采购文件要求或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8)报价资料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9)投标人未按本采购文件要求携带相关投标资料的备查原件到投标现场的;(10)投标文件未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11)投标文件违反法律、法规要求,或本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为无效投标情形的;(1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自然人进行投标的;(13)投标报价高于(含等于)采购人设定的预算金额的(本项目预算价为车辆租赁控制价*100%);(14)投标文件资料不全或内容偏离本采购文件规定,询价小组认为未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15)投标人未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见第二部分→项目投标方)的项目投标方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即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及相关招标资料)(16)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采购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本采购项目废标:(1)经询价小组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所有合格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单位采购预算价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流标后,采购人可直接改变采购方式,现场继续组织采购活动。五.报价要求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必须按时到指定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在询价过程中签署的文件、资料均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2.投标文件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签署的文件、资料的有效期为45个日历日。3.投标报价包括投标分项报价表的全部内容,且为最终报价。4.本项目为一个完整标的,询价小组不接受有选择性、不完整或不正确的报价。5.本项目采用收费标准折扣率的报价方式。投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包括日常保养费、维修费、燃油费、年审费、随车驾驶员工资劳务费、保险、相关税金等完成本项目要求的一切费用。同时,报价也应包含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6.报价应书写端正、字迹清楚、不得涂改(涂改无效)。询价小组有权将未按规定填写的报价单视为无效报价单。7.询价小组可以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8.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询价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9.如询价小组认为总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成本,涉嫌恶意竞争,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则有权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该供应商拒绝说明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书面说明,或虽有书面说明但仍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则询价小组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按顺序由总报价次低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六.投标要求1.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按照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见“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递交。七.其它说明1.无论本次询价采购的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2、评审结束后,成交供应商名单将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个工作日。中标结果质疑期满后,采购人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3、履约保证金3.1中标后,供货商在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缴纳10000.00元,作为履约保证(履约保证金采用现金方式或银行转账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服务期满且经采购人确认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如果中标人不同意按照规定去做,交易中心有权取消本次采购中标决定。3.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在服务期满且经采购人确认后,中标人凭采购人签署的同意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证明(证明格式自定,加盖采购人公章)、履约保证金收条原件等相关材料,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履约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4、成交供应商必须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否则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5、投标人如对本招标文件中的需求有疑问或不明之处,可与采购人联系,采购人对项目需求有解释权。6、投标人或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本采购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①在招标过程中,投标人有违法违规行为的;②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的;③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④中标人不按规定签定合同的;⑤投标人或中标人有违反“投标诚信承诺书”承诺约定的⑥投标人或中标人有其他违反本采购文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的。7、采购方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文件的数量、制作及密封1.投标文件分为资审文件和经济标文件两个部分。2.各投标单位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将“资审文件”的组成文件上传至“资审文件”内,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经济标文件”的组成文件上传至“经济标文件”内。(所有页面均须加盖公章)3.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A资审文件和B经济标部分)必须按照以下格式制作,商务标部分须按照序号进行装订。以下带*内容必须全部提供,并加盖投标人红色实物公章。A、资审文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一)、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本人来投标的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人(即经办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提供拥有大型客车(10-35座)、大型客车(45座以上)的所有备案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及汽车登记证扫描件。*4.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三)*5.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官方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截图)*6.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四)*7.提供符合县车管中心要求的服务车辆的各项保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8.租赁服务公司驾驶员的驾驶人员身份证、驾驶证、正式有效的劳务合同扫描件;*9.驾驶员须提供近6个月内在如东县人民医院或如东县中医院或乡镇医院的体检证明材料扫描件;*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五)*11.如东县河口镇公务用车租赁车辆报名表(格式见附件六);(加盖供应商公章及县车管中心盖章扫描件)11.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资料。B、经济标部分:*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七)注:1、投标文件参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主要文件目录的顺序制作,并请编制目录。由于不按要求编排,编排混乱等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第五部分附件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附件四: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附件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六:如东县河口镇公务用车租赁车辆报名表;附件七:投标函。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单位(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东县河口镇人民政府:本授权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为我公司的授权委托人,以我公司的名义参加如东县河口镇公务用车平台社会化车辆租赁项目2标段的投标,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本次招投标的一切事宜。授权委托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承诺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权。授权委托人情况: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传真:附:授权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三: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招标投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信息库中信息;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恶意投诉等行为,主动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五、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或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行为予以限制的情形,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自觉接受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七、上述承诺已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企业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时间:年月日附件四: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附件六如东县河口镇公务用车租赁车辆报名表序号车牌号码品牌/型号车型车架号发动机号排气量三责险保额三责险到期时间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保额(驾驶员/乘客)是否已报备县车管中心驾驶员如东县公务用车制度领导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小组办公室(如东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代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件七:投标函名称:如东县河口镇公务用车车辆租赁项目单位:人民币%项目总报价(人民币)(投标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费率:大写:具体执行如东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如东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租赁控制价补充内容的通知)的规定*百分之 。 小写:具体执行如东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如东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租赁控制价补充内容的通知)的规定* %。 备注 报价费率为统一折扣率注:入围车辆不可多点投报,只能服务于如东县河口镇。投标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六部分如东县河口镇公务用车平台社会化车辆租赁项目2标段合同甲方(需方):如东县河口镇人民政府签订地点:乙方(供方):签订时间:依照如东县河口镇公务用车平台社会化车辆租赁项目2标段中标(成交)通知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如东县河口镇公务用车平台社会化车辆租赁项目2标段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一、车型、车险及司勤人员要求:1.汽车租赁服务要求(1)按照如东县车管中心要求执行。(2)建立健全车辆租赁管理档案;严格执行如东县公车管理服务中心运行补充保障的社会化租赁方案中的各项要求和相关的考核细则;积极接受项目履约监督及现场检查。(3)司勤人员要求:租赁公司与附赠驾驶员签定劳务合同,并及时做好驾驶员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相关业务培训。驾驶员需持有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龄3年以上,身体健康,能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3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无犯罪记录,无违法乱纪行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保密意识;承担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全部安全责任,确保行车安全。(4)中标后租赁车辆须安装车载定位设备,并保持设备正常运行,严禁人为关闭或破坏设备,导致设备无法正常运行,导致用车轨迹无迹可查。车载定位设备数据须能与县车管平台系统无缝对接,未按要求安装车载定位设备的车辆,不得为各租车单位提供用车服务。设备具体要求为:车载定位设备北斗卫星信号,支持正偏离北斗+GPS信号模块,通讯协议:部标808。①本地部署,GPS接收端、数据库直接安装至县车管平台CPS数据服务器上,提供完整数据库读写权限、接口权限。②异地接入部署,提供完整数据库读写权限,开放全部API接口(包括位置、时间、事件等)。(5)能提供每周7天×24小时全天候服务,临时租车需在30分钟以内到达约定地点;供应商承诺设置24小时值班电话,有条件的应提供网上订单受理、车辆使用管理、监督管理等功能。必须建立登记制度,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6)履约管理。建立健全车辆租赁管理档案;严格执行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和相关的考核细则;积极接受项目履约监督及现场检查。车辆租赁运行中接到使用人有效投诉3次(含3次)以上即给予相应处罚直至取消该公司租赁服务资格。合同期间连续出现3次(含)无法响应的,取消该公司租赁服务资格。(7)租赁期间,成交供应商负责车辆的正常保养、修理与损坏零部件更换,并负责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8)必须确保每年6-9月、12-2月车内温度舒适。(9)供应商所提供的租赁车辆,须确保车辆清洁卫生、无异味为原则,车辆内外不得出现任何商业性广告。2.车型、车险及司勤人员要求2.1均按照如东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如东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租赁保障服务供应商的公告》的要求。2.2管理及考核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必须严格遵守如东县河口镇的各项制度及考核办法。2.3租赁服务控制价(1)大型客车(10-35座)、大型客车(45座以上)按照如东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如东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租赁控制价的补充通知》的规定执行,以各类车型每公里最高限价为报价依据,报价方式为各类车型每公里最高限价乘以100%,最终报价费率超过《通知》规定的最高限价的100%为无效投标。(2)本项目采用收费标准折扣率的报价方式。投标报价采用总承包方式,包括日常保养费、维修费、燃油费、过路费、过桥费、年审费、随车驾驶员工资劳务费、差旅费、保险、相关税金等完成本项目要求的一切费用。同时,报价也应包含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3)停车费须经用车人签字确认后随车辆租赁费一并按实结算。二、收费标准1.在以下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报出统一折扣率。租赁模式:时租服务大型客车租赁控制价车型座位南通市内(元/天)南通市外车型座位南通市内(元/天)租车费(元/天)里程费(元/公里)大型客车10-35座1140.00830.00汽油2.60大型客车10-35座1140.00830.00柴油2.40大型客车45座以上1330.001050.00柴油2.70大型客车按天计价说明1.南通市内限200公里内,超出部分按3元/公里收费。2.当日24时前为一天。3.租车费为车辆和驾驶员费用,里程费为燃油和过路过桥费。时长费计价周期为从到达发车地点开始计价至返回发车地点结束计价。燃油费过路过桥费收费标准中均包含燃油费和过路过桥费。约车取消费用车单位需解除当次约车的,应在约定时间前1小时告知租赁单位,未按要求提前告知的,或乘车人在驾驶员到达后才取消的,需支付约车取消费100元/次,大型客车一旦完成调度后一般不得随意取消,如需取消,需支付相应车型基本使用费。三、合同价:车辆租赁控制价*%。四、合同期限:二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自2023年月日至2025年月日止。五、履约担保:乙方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10000.00元,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服务期满且验收合格后(扣除相应罚金、违约金后)无息退还。六、履行地点:如东县河口镇。七、付款:1、租赁费由乙方按次统一出具派车单、用车清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出具正式发票,并随甲方出具的验收单一并送至用车单位按季度结算。不另收费用。2、车辆租赁服务统一在河口镇人民政府发车,并以此起点开始计算里程。实行“一事一批,一事一租,按实结算”,结算周期为一个季度,乙方凭相关结算凭证根据用车审批结算流程进行费用结算。实际用车费用=各类车型按照租赁车辆服务价格上限计算总金额*折扣率。八、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均须依照下列约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车辆及服务,应承担违约责任20000元。2、若因乙方未按时派车,每次乙方需支付违约金1000元;违约3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应退回甲方已付的合同款项,并应承担违约金20000元;如甲方实际损失数额超过违约金,乙方还应当赔偿差额部分。①因乙方的违约行为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②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九、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当地相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以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十、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条款;2.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文件和供方应标文件;3.本项目在采购过程中供需双方签署的全部文字和图片资料;4.供需双方其它按规定约定事宜。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按照法律规定。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见证备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甲方(需方)(盖章):乙方(供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开户银行:账号:

附件下载

  • 如东县河口镇公务用车平台社会化车辆租赁项目2标段【采购文件】.doc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