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二镇承接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目录(202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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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25 17:01:4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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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二镇承接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目录(2025年版)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指导目录(2025年版)>的通知》(赣府发〔2025〕14号)文件精神,明晰权责,现将《汪二镇承接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目录(2025年版)》予以印发。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结合工作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一、提高认识,准确把握目录重要意义 本次印发的《汪二镇承接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目录(2025年版)》,是明确我镇权力来源、履行法定职责、提供公共服务的基本依据。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全面准确掌握《汪二镇承接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目录(2025年版)》内容,深刻理解权限下放的意义和内涵,确保各项权限“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二、严格履职,确保权限运行规范高效 自2026年1月1日起,凡列入《汪二镇承接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目录(2025年版)》的审批服务执法事项,均由我镇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在本镇行政区域内行使。各责任部门要主动对接,优化流程,明确标准,公开透明地开展相关工作。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裁量适当。对承接的审批服务事项,要简化环节、提高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三、加强协同,形成工作合力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便民服务中心及其他相关业务办公室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涉及多部门协同的事项,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配合部门要主动作为,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杜绝推诿扯皮,确保权限运行顺畅。 本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铅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首批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的通知》(铅府发〔2020〕4号)、《铅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赋予乡镇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目录的通知》(铅府发〔2022〕1号)和《关于调整部分乡镇赋权事项的通知》(铅政数字〔2023〕4号)中承接的其他事项同时收回。 序号 事 项 名 称 县实施主体 备 注 1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 县民政局 2 特困人员对象认定 县民政局 3 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补贴申请受理 县民政局 4 临时救助对象救助金给付受理 县民政局 5 农村离任“两老”生活补助申报受理(材料收集、资格核查) 县社工部会同有关部门 6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受理(材料收集、资格核查) 县人社局 7 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确认 县人社局 8 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领受理 县人社局 9 城乡贫困(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申请受理 县人社局 10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县自然资源局 11 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罚 县城管局 赋予城市建成区外乡镇 12 对违反规定露天焚烧秸秆的处罚 县生态环境局 13 对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处罚 县农业农村局 14 对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县农业农村局 15 对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 一人多杆、 一线多钩、多线多钩,使用各类探鱼、射鱼、锚鱼设备或者视频辅助装置,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添加剂及泥鳅等鱼虾类活体饵料垂钓,利用或者变相利用垂钓进行捕捞的处罚 县农业农村局 16 对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的处罚 县农业农村局 17 对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的规定进行捕捞的处罚 县农业农村局 18 对销售禁渔区渔获物的处罚 县农业农村局 19 受理旅游投诉 县文广旅局 20 关爱女孩阳光助学对象资格确认 县卫健委 21 部分参战和参加核试验退役军人(含参与铀矿开采退役军人等)生活补助金发放(材料收集、资格核查)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2 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发放(材料收集、资格核查)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3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给付(材料收集、资格核查)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4 伤残人员抚恤待遇发放(材料收集、资格核查)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5 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生活补助发放(材料收集、资格核查)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6 责令停止抢夺或者聚众哄抢自然灾害救助款物或者捐赠款物的违法行为 县应急管理局 27 对盗伐林木的处罚 县林业局 28 对擅自移动或者毁坏生态公益林保护标志牌的处罚 县林业局 29 对擅自移动或者破坏古树名木保护牌的处罚 县林业局、县城管局 30 对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木、林地毁坏的处罚 县林业局 31 对食品小摊贩未取得备案卡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处罚 县市场监管局 32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材料收集、登记录人) 县医疗保障局 33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含注销登记) 县医疗保障局 34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县医疗保障局 35 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认定 县残联,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36 遗失补办残疾人证 县残联 37 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处罚 县消防救援局 38 对个人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处罚 县消防救援局 39 对未采取防范措施在野外焚烧杂草、垃圾等可燃物的处罚 县消防救援局 40 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罚 县消防救援局 41 对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处罚 县消防救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