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电子政务外网平台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新采单一-2024-1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5 15:36:3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新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分公司中标金额251.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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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朱树华:13938346207
  • :15639609072

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新采单一-2024-1-A 二、合同名称:新蔡县电子政务外网平台服务项目 三、项目编号:新采单一-2024-1 四、项目名称:新蔡县电子政务外网平台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新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新蔡县市民之家C楼 联系人:朱树华 联系方式:13938346207 2.供应商(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分公司 企业规模:大型 地址:驻马店北开发区团结路西段 联系人:李中伟 联系方式:15639609072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2511000 元 2、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合同期限为三年,从2023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其他服务 联通 服务 1 2511000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6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4月15日 doc00454320250414171102.pdf 合同编号:CU12-4118-2024-000883新蔡县电子政务外网平台服务项目项目名称:新蔡县电子政务外网平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新政采【2024】032号委托方(甲方):新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托方(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分公司签订地点:河南省驻马店市新蔡县-2024年6月第1页共8页合同编号:CU12-4118-2024-00088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方、乙方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内容1、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蔡县电子政务外网平台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的整体功能和性能指标应当符合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各项具体要求。2、本项目费用包含:三年的电子政务外网平台线路费和设备托管费。3、乙方确保于本合同签订,且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务开通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开通本合同约定的相关服务。第二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1、本合同服务期三年,从2023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止。每年服务费为¥837000元(大写:捌拾叁万柒仟元整),三年合同总额为¥2511000元(大写:贰佰伍拾壹万壹仟元整)。2、付款方式:合同正式签订,乙方提供全部业务后2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第一年度费用,即¥837000元(大写:捌拾叁万柒仟元整)。第二年、第三年费用在每年7月底前乙方联系甲方开具发票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当年费用。3、支付方式:甲方与乙方之间通过财政资金方式进行结算。4、发票种类:(1)乙方向甲方提供发票种类如下:【】服务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局代开发票;【】其他发票:0(2)本项目提供的发票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内容,根据服务的不同区别开具。5、银行信息:第2页共8页合同编号:CU12-4118-2024-000883合同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分公司开户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分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驻马店分行营业部帐号:17150250290420002836、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若甲方中途变更方案或发生其他服务的调整变化,相应费用的变化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第三条交付和验收1、交付(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内容进行交付。(2)因甲方原因导致交付不能按时进行的,乙方可相应顺延交付日期。2、服务开通、上线验收乙方具备业务开通条件后,乙方应提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或邮件或电话的形式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并由甲乙双方签署《服务开通验收报告》。3、验收验收时,甲乙双方应当根据约定的要求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甲方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要求整改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第四条保修和维护1、本项目包含新蔡县电子政务外网平台服务和设备托管,服务有效期限从自甲乙双方签署正式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2、免费保修与维护期间,乙方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3、免费保修与运营、维护期三年。以本合同服务期限计算。4、保修和运营维护期内,根据政府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若需对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相应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5、本合同内仅含三年的电子政务外网平台线路费和设备托管费,每年按照合同约定付费。合同三年服务期满后,若合同各方均未提出异议,合同自动顺延,费用标准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第3页共8页合同编号:CU12-4118-2024-000883第五条违约责任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其中:1、乙方逾期履约或不履约责任(1)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价款1%的违约金。(2)乙方不履行合同或交付的信息系统存在重大缺陷以致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单一年度总价款5%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付款责任(1)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金额1%的违约金额。(2)逾期付款超过90日的,视为甲方不履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暂停相关服务。3、合同签订后,如需解除合同,须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单方面终止合同,终止方应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4、违反知识产权义务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约定的知识产权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对方享有知识产权的有关技术成果、计算机软件、源代码、数据信息、技术资料和文档擅自向第三方披露、转让或许可使用的,违约方除应当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外,还应当赔偿由此给对方所造成的损失,如损失无法准确计算的,违约方应当支付相应违约金。5、违反保密义务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约定的保密义务,违约方应当支付相应违约金。第六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本合同生效后,除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甲乙双方各自履行完毕本合同的全部义务后,本合同终止。第4页共8页合同编号:CU12-4118-2024-000883第七条不可抗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告知对方,并自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对方当事人提供证明。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所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其他条款1、本合同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3、本项目招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书面文件,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除有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新蔡县电子政务外网及设备托管明细表甲方:新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盖章)之授权代表人:?日期:年日月日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分公司(盖章);洞专授权代表人:合3e:第5页共8页合同编号:CU12-4118-2024-000883日期:日2024年0月16的附件:新蔡县电子政务外网及设备托管明细表序号客户单位价格(元/年)序号客户单位价格(元/年)1县到省电子政务外网电路2100018新蔡县工信局80002电子政务外网设备托管12000019新蔡县农业农村局80003新蔡县工商联800020新蔡县残疾人联合会80004新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800021新蔡县气象局80005新蔡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800022新蔡县科技局80006新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条局机关、住房办)1600023新蔡县烟草专卖局80007新蔡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800024新蔡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80008新蔡县统计局800025新蔡县市场监管局(3条:局机关、原技术监督局、原药监局)240009新蔡县财政局800026电子政务会议室800010新蔡县交通运输局800027新蔡县月亮湾街道办事处800011新蔡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800028新蔡县古吕街道办事处800012新蔡县教育局800029新蔡县今是街道办事处800013新蔡县公安局800030新蔡县砖店镇人民政府800014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新蔡分局800031新蔡县陈店镇人民政府800015中共新蔡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800032新蔡县佛阁寺镇人民政府800016新蔡县民政局800033新蔡县练村镇人民政府8000;洞专aes9第6页共8页合同编号:CU12-4118-2024-00088317新蔡县督察服务中心800034新蔡县棠村镇人民政府800035新蔡县税务局800055新蔡县韩集镇人民政府800036新蔡县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800056新蔡县龙口镇人民政府800037新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00057新蔡县李桥回族镇人民政府800038新蔡县商务局800058新蔡县黄楼镇人民政府800039新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800059新蔡县孙召镇人民政府800040新蔡县城市管理局(2条:局机关和执法大队)1600060新蔡县余店镇人民政府800041中共新蔡县委同意战线工作部(挂县民族宗教事务局)800061新蔡县河坞乡人民政府800042新蔡县人民防空办公室800062新蔡县关津乡人民政府800043新蔡县档案馆800063新蔡县宋岗乡人民政府800044新蔡县应急管理局800064新蔡县顿岗乡人民政府800045新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00065新蔡县涧头乡人民政府800046新蔡县水利局800066新蔡县杨庄户乡人民政府800047新蔡县科协800067新蔡县化庄乡人民政府800048新蔡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800068新蔡县栎城乡人民政府800049新蔡县卫健体委800069新蔡县弥陀寺乡人民政府800050新蔡县审计局800070新蔡县洪汝河湿地保护区管理委员会800051新蔡县自然资源局(3条:局机关、林业发展中心、原规划局)2400071新蔡县消防大队800052新蔡县司法局800072新蔡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800053新蔡县农业机械技术中心800073新蔡县检察院8000第7页共8页合同编号:CU12-4118-2024-00088354新蔡县盐业公司800074新蔡县法院800075中共新蔡县委宣传部800081新蔡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条:协作区、办公区)1600076新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800082新蔡县自来水公司800077新蔡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800083新蔡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800078新蔡县融媒体中心800084新蔡县人大常委会800079中共新蔡县委组织部085北湖消防支队080新蔡县古吕街道退役军人事务处086新蔡县信访局0合计837000第8页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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