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级学生实习责任保险采购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CCZYCG2022002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11 00:00: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重庆财经职业学院预算金额9.68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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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老师:023-49875289

正文内容

2020级学生实习责任保险采购询价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2020级学生实习责任保险采购,招标人为重庆财经职业学院,资金来源: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积极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2020级学生实习责任保险采购 (二)项目地点:永川区昌州大道中段88号。 (三)项目概况:根据《关于落实 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2]63号)等文件要求,为学生购买实习责任险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的通知>,每人责任限额为50万。 (四)承保范围:实习责任险,4838人,承保期2022年11月1日-2023年7月1日,投保额度5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险42万元、意外医疗险8万元) 。 (五)项目总限价:96760元;单价限价:20元/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报价方式及评审 1.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密封完好交至学校东校门处,符合要求下低价者中标;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8月17日9:00-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财经职业学院东校门门岗处。 3.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负责人身份证明(见格式要求)、法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格式要求)、开标一览表(见格式要求)、投标函(见格式要求)、诚信声明(见格式要求)、其他证明文件(见第二章要求),均需加盖公章(按格式填写,不符者按无效投标,未要求格式的投标人自拟); 五、联系方式 采购联系人:陈老师,漆/屈老师, 联系电话:023-49523466,023-49875289 技术咨询人:段老师 联系电话:13452331247 2020级学生实习责任保险采购20220812(挂网).doc2020级学生实习责任保险采购20220812(挂网).doc 第一章询价公告二〇二二年八月项目编号:CCZYCG2022002项目名称:2020级学生实习责任保险采购询价文件重庆财经职业学院(三)项目概况:根据《关于落实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2]63号)等文件要求,为学生购买实习责任险,每人责任限额为50万。(二)项目地点:永川区昌州大道中段88号。(一)项目名称:2020级学生实习责任保险采购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为2020级学生实习责任保险采购,招标人为重庆财经职业学院,资金来源: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积极参与投标。一、招标条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基本资格条件证明文件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五)项目总限价:96760元;单价限价:20元/人。(四)承保范围:实习责任险,4838人,承保期2022年11月1日-2023年7月1日,投保额度5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险42万元、意外医疗险8万元)。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8月17日9:00-10:00。1.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密封完好交至学校东校门处,符合要求下低价者中标;四、报价方式及评审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联系电话:023-49523466,023-49875289采购联系人:陈老师,漆/屈老师,五、联系方式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负责人身份证明(见格式要求)、法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见格式要求)、开标一览表(见格式要求)、投标函(见格式要求)、诚信声明(见格式要求)、其他证明文件(见第二章要求),均需加盖公章(按格式填写,不符者按无效投标,未要求格式的投标人自拟);3.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财经职业学院东校门门岗处。二、付款方式和验收要求公开询价。一、招标方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联系电话:13452331247技术咨询人:段老师联系电话:023-49834008联系人:陈老师账号:580101040000543开户行:重庆银行永川支行户名:重庆财经职业学院1.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中标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所有保单生效后,由供应商提出申请,采购人一次性无息退还。2.现场响应中标人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1.电话咨询投标人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三、售后服务内容2.中标公示结束后采购人提供被保险人名单给中标人,中标人应于3个工作日内出具该批次保险的保单、发票以及缴款通知书,采购人核实无误后一次性支付所有款项(根据投保人数据实结算)。保险(4838名)生效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2023年7月1日。1.完税证明(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若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经营者的社保缴纳证明和个人征信证明。五、投标人应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2.结算原则:结算总价=中标单价*参保学生数量。1.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单价和总价均不得超过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及合同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本项目原始成本、劳务费、交通费、通讯费、税费、利润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投标人应承担一切为完成本次询价全部过程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和风险责任,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四、报价要求和结算原则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应在2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情况紧急的,应在4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支持。八、询问、质疑和投诉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予以赔偿。七、合同授予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六、其它有关规定2.违法记录查询(投标人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并加盖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招投标活动。)1.质疑时限、内容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二)质疑招标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一)询问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招标项目编号;(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发售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法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提出质疑的日期;必要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投标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上级部门提起投诉。(三)投诉投标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其他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2.质疑答复一、采购项目一览表(本章为必须达到条件,有一条不满足,即为无效投标。)第三章项目服务需求2.投标人在实施期间,自行注意周围环境及校内外环境安全等,对本项目实施期间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负责。1.投标人的工作人员在实施过程中,因疾病、工伤、意外伤害、疾病传染、劳动保护、劳务、职业病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九、安全责任项目名称数量/单位备注2020级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实习责任险4838人具体人数以最后名单为准。(2)在实习实训工作期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1)在往返于学校、实训单位和实习单位的途中遭受交通事故或意外伤害;3.具体保险责任条款如下:2.保险责任范围: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的通知》中规定的范围,覆盖学生实习实训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实习实训期间遭受人身意外事故、安全事故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认定为工伤情形下校方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和学生实习第三者责任。1.投保额度5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险42万元、意外医疗险8万元)。二、采购项目服务内容(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遭受伤害;(7)在实习实训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个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6)在实习实训上下班途中,遭受交通事故或意外伤害;(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实习实训工作原因遭受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4)在实习实训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遭受暴力等意外伤害;(3)实习实训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遭受事故伤害;(14)公平责任;(13)学生实习第三者责任;(12)教学实训责任;(11)学生在实习实训期间内,因遭受其他意外事故而导致的伤残或死亡,学校依法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情形;(10)学生在实习实训期间内,因发生类似工伤或其他学生实习期间经常发生的事故导致的伤残或死亡,学校依法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情形;(9)在实习实训期间,由于火灾、爆炸、煤气中毒、高空物体坠落遭受意外伤害;报价表投标报价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其他情形。(16)施救费用和法律费用;(15)精神损害责任;年月日法定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投标人(投标人公章):项目负责人(签字):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序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价(元/人) 投标总价(元)备注1 致:(招标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函(格式)2、开标一览表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不符者为无效投标;说明: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90天。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1份。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致:(招标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法定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年月日(投标人公章)六、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身份证粘贴处身份证粘贴处(附:法定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特此证明。(法定负责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负责人。采购项目名称:法定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身份证粘贴处身份证粘贴处(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负责人:(签字)(签字或盖章)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投标人法定负责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致:(采购人名称):身份证粘贴处身份证粘贴处身份证粘贴处身份证粘贴处(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及《招投标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致:(招标人名称):采购项目名称:诚信声明年月日(投标人公章)采购项目名称:服务条款差异表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特此声明。序号技术要求偏离(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说明年月日(投标人公章)(签字或盖章)投标人:法定负责人授权代表:(该表可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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