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县综合运输服务站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XJJQCS2025-036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04 21:48:5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温泉县交通运输局预算金额163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综合运输服务站工程施工公路运输用房施工
联系方式
  • 阿木日达拉:13999761991
  • 韩霞:13565502900

正文内容

温泉县综合运输服务站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温泉县综合运输服务站工程施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8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JQCS2025-036      项目名称:温泉县综合运输服务站工程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630000       最高限价(元):1629951.7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温泉县综合运输服务站工程施工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63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公路运输用房施工。(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照甲、乙双方约定并签订合同日期执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小微企业;(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 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 知》 (财库[2019]18 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 通知》 (财库[2019]19 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 16 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质均在有效期内)。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2)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含) 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裁判文书网单位及法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5日至2025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8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6月18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18399999326;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泉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温泉县 联系方式:13999761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博乐市中央公园门面房2楼04铺 联系方式:135655029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霞 电 话:13565502900 附件信息: 温泉县综合运输服务站工程施工-磋商文件.pdf1.4M 036-温泉县综合运输服务站工程施工.rar2.0M 温泉县综合运输服务站工程施工采购编号:XJJQCS2025-036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单位:温泉县交通运输局采购代理机构: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六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温泉县综合运输服务站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8日上午11点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JQCS2025-036项目名称:温泉县综合运输服务站工程施工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630000.00最高限价(元):1629951.72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温泉县综合运输服务站工程施工数量:1预算金额(元):1630000.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公路运输用房施工。(详见磋商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按照甲、乙双方约定并签订合同日期执行。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小微企业:(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质均在有效期内)。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裁判文书网单位及法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6月05日至2025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上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8日上午11点00时(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06月18日上午11点00时(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1.采购人信息名称:温泉县交通运输局地址:温泉县联系人:阿木日达拉联系方式:1399976199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博乐市中央公园门面房2楼04铺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韩霞电话:13565502900第二章参加磋商投标单位须知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说明或要求1采购人名称:温泉县交通运输局地址:温泉县联系人:阿木日达拉电话:13999761991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博乐市中央公园门面房2楼04铺联系人:韩霞电话:135655029003项目名称温泉县综合运输服务站工程施工项目编号XJJQCS2025-03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采购内容公路运输用房施工。详见磋商文件。4最高限价最高限价:1629951.72元(壹佰陆拾贰万玖仟玖佰伍拾壹元柒角贰分)(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废标进行处理)5投标单位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质均在有效期内)。(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裁判文书网单位及法人无行贿犯罪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响应文件要求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并生成加密文件,在投标截止前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6响应文件要求自行承担。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6.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响应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开标前需供应商用CA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签到,在30分钟解密时间内输入CA证书PIN码解密响应文件。在30分钟解密时间内未进行解密的供应商将导致投标无效。(解密时间开始时政采云平台将以短信形式向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预留的手机号发送短信通知,请供应商及时关注。)7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1.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投标文件按照本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格式”编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不可涂改并按照要求加盖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电子响应文件通过平台制作完成,使用有效CA证书进行加密,加密完成后在“政采云”平台递交。8磋商时间2025年06月18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9磋商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0投标有效期限投标截止后90天(日历日)11磋商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12是否允许备选方案不允许13现场踏勘/14投标单位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15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16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递交:成交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且签订合同同时,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形式:企业网银转账、转账支票、银行保函、保险保函或者电汇;履约保证金退还:(1)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该项目服务期满时止。(2)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未发生违约行为,采购人七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七工作日内退还给乙方。)17工期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2025年06月21日开工,2025年09月18日完工。施工地点温泉县质量要求合格18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按合同价预付30%工程款,剩余款项按工程进度支付。19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的组建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评标小组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0人和专家评委3人。小组确定方式:从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评审地址: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绣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20磋商轮数磋商轮数:两轮(在进行最终报价时,企业须用CA锁在政采云上报价。)21政府采购政策支持1、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实行价格评审优惠(由投标人在报价文件中选择并填报,评标时进行价格评审优惠);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JY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其评标时给予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打分。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政策规定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标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优惠。(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JY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JY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JY企业的证明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JY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产品优惠: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注: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时,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21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办法》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四)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该项目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行业划分标准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执行。】22代理服务费在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放时,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11]534号及[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附表有关规定执行。23采购人认为应该补充的其他内容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单位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4在评标过程直至签订合同前的任何时间,如经证实发现投标单位提供虚假投标资料(包括技术支持资料)或信息骗取中标的,或者未按本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如有要求),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注意事项:1.投标人需办理政采云CA投标锁,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了解学习投标文件的制作,制作投标文件,递交电子加密投标书,投标企业须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采购文件中要求在线投标的项目,必须下载投标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投标客户端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在左侧菜单【投标文件上传】页面进行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版块获取。投标文件开启当日,供应商需通过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磋商)、澄清、在线多轮报价、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供应商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响应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请在互联网网络环境较稳定的电脑端登录,因投标人网络环境或硬件配备不达标等原因影响开标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25其它要求1、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两轮报价评定成交方式;2、第一轮磋商结束后所有合格的投标单位按照要求做出最终一轮报价,时间为30分钟,若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要求对最终一轮做出报价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为无效投标单位。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温泉县综合运输服务站工程施工的采购。1.2磋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等。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温泉县交通运输局。2.2“采购代理机构”指: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投标单位”系指具备资格并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投标单位若成交,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乙方”。2.4“磋商文件”系指由采购人向投标单位发出的本采购项目的全部文件(包括修改文件、补充文件、答疑纪要、各种通知和附件等)。2.5“响应文件”系指投标单位根据磋商文件提交的所有文件。2.6“货物”,系指供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产品、设备、配件等。2.7“服务”系指合同文本、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磋商文件规定,成交投标单位完成应承担的所有工作并提交相关成果资料。2.8“工程”系指供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永久或临时工程。2.9凡提及的“天、日期、星期、月份和年份”系指公历日历的日历天、日期、星期、月份和年份。2.10.本文件及本合同的货币单位为人民币。3、采购范围及工期3.1采购范围:公路运输用房施工。详见磋商文件。3.2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2025年06月21日开工,2025年09月18日完工。4、合格投标单位资格要求4.1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中的投标单位资格要求。5、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单位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5.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单位存在劳动关系;5.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单位的董事、监事;5.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单位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5.4与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5与投标单位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投标单位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6、参与磋商费用6.1投标单位应承担所有与磋商准备和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投标单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6.2投标单位在磋商准备、实地考察和磋商的全过程中,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任何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7、法律适用7.1本次磋商活动及由本次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8、磋商文件的约束力8.1投标单位若成交,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是采购人与成交投标单位签订合同的依据且是合同的组成部分。9、磋商文件的组成9.1本磋商文件是温泉县综合运输服务站工程施工磋商程序、合同文本进行说明。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参加磋商投标单位须知第三章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递交第四章磋商、评审、确定成交投标单位第五章评定成交方式和标准第六章技术参数及工程量清单第七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第八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9.2磋商文件以中文编印,以中文文本为准。9.3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单位被视为熟悉上述条件或若成交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9.4采购人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单位利用的资料,投标单位对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自行负责。10、磋商文件的澄清10.1投标单位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上提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政采云平台上予以澄清,答复中包括所提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答复一经发布将视为已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投标单位,请各投标投标单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10.2如果上述答复涉及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则它将被视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凡原先所发磋商文件中的内容与答复中的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最后书面答复为准。任何电话或口头咨询和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10.3投标单位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5个工作日前未对磋商文件提出异议的,采购单位将视其为同意。在规定的时间后就磋商文件内容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11、磋商文件的修改和补充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5日前的任何时候,采购人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单位要求澄清的疑问而修改、补充磋商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在政采云平台上发布,修改和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单位具有约束力。11.2为使投标单位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磋商文件的修改和/或补充,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但至少应当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前,在政采云平台上通知所有领取磋商文件的每位投标单位,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12、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写12.1投标单位必须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章、节、条款、格式等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磋商文件、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合同文本后编制响应文件。12.2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磋商文件“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2.3响应文件应按资格证明、报价分别编制,商务技术文件合并编制,本磋商只接受电子版响应文件。12.4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位置进行签署、盖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5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及电子公章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6响应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7电子标书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锁,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并生成加密文件,在投标截止前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12.8投标人在投标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其投标按未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处理。12.9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应按照统一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以及谈判文件要求进行制作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12.10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各类证件须与响应供应商注册登记资料相一致;12.11谈判人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谈判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12.12电子谈判文件以及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谈判文件以及谈判响应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判响应文件与谈判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12.13为了保证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转换完成后,应在规定区域加盖单位和法定代表人CA印章。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若无CA电子签章,则视为无效文件。13、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3.1响应文件及投标单位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文件和来往函件,应以中文书写。投标单位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原文)打印的资料,但必须翻译成中文,当原文和译文(中文)之间存有差异和/或矛盾时,以中文为准。13.2除在磋商文件的项目采购需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它计量单位)。如投标单位采用其它计量单位,需事先得到采购人的同意。14、响应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封面、资格审查资料、商务及技术文件组成。15、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各投标单位应对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一、投标文件封面二、资格审查资料三、商务技术文件组成特别说明:上述各种证件、证书的原件的扫描件,投标单位应如实提供资料,并保证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如投标单位隐瞒事实真相、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该投标单位的磋商资格,若成交的,取消其成交资格。16、响应文件格式16.1投标单位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及商务报价说明完整地填写所提供的合同项目内容、单价以及合价等内容。17、商务报价17.1投标单位的商务报价应是为采购人提供全部合同设备与服务,以及合同文本、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及本磋商文件约定的所有费用的总和。任何因投标单位忽视或误解采购范围、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合同文本和项目现场情况,若成交,采购人将不予批准由此而产生的索赔或服务期延长申请。商务报价中不得包含合同文本、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其他内容,否则,在评审时报价不予核减,若成交,在授予合同或结算时,采购人有权将此部分费用从成交价或合同文本中扣减。17.2商务报价总价应包括的内容和计价因素(1)完成温泉县综合运输服务站工程施工应承担的所有工作。(2)投标单位根据对本磋商文件、技术规范和标准、项目采购需求、合同文本的理解,应达到的技术指标、检验及验收标准等要求,结合市场情况进行商务报价。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合同执行期内工程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等因素对商务报价的影响。17.3投标单位应按照磋商文件所附的格式完整地填写开标一览表。投标单位应对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17.4投标单位若成交,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合同执行期间予以价格调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将被认为是非响应而予以拒绝。18、商务报价货币18.1开标一览表和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RMB)填报。19、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19.1投标单位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20、提供的工程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20.1投标单位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设备和服务符合磋商文件、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0.2投标单位应逐条对磋商文件、项目采购需求、合同文本等进行仔细阅读,提出自己提供的设备和服务是否对其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21、响应文件有效期21.1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日历日)。投标单位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比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而予以拒绝。21.2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效期届满之前,采购人可征得投标单位的同意延长其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单位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单位,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22、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2.1所有响应文件均为明标。22.2投标人应当按照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否则视为非实质响应磋商文件的投标。22.3投标文件均须印刷体打印。22.4投标文件签署要求均应符合招标要求。投标文件未按照上述规定编制,初步评审将不予已通过。22.5投标文件副本的签名或盖章之处既可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也可通过复印正本将上述签名及盖章复制到副本上24、响应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24.1投标单位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在截止时间前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人须在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法定代表人或经有效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4.2投标单位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进行编写、标记和递交,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或“撤回响应文件”字样。24.3截止时间之后,投标单位不得对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24.4投标单位不得在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响应文件。25、递交响应文件25.1.投标人需办理政采云CA投标锁,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了解学习投标文件的制作,制作投标文件,递交电子加密投标书,投标企业须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5.2.采购文件中要求在线投标的项目,必须下载投标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投标客户端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在左侧菜单【投标文件上传】页面进行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版块获取。投标文件开启当日,供应商需通过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磋商)、澄清、在线多轮报价、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供应商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响应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请在互联网网络环境较稳定的电脑端登录,因投标人网络环境或硬件配备不达标等原因影响开标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5.3.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26、磋商会议26.1采购人在本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26.2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不见面方式。26.3磋商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26.4在磋商过程中,工作人员如发现响应文件组成部分不齐全,由磋商小组认定其有效性。磋商小组认定的无效响应文件将不进入磋商、评审阶段。27、磋商小组27.1磋商小组成员组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建,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磋商小组将负责对投标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磋商、评审,确保磋商、评审过程公正、合法、保密,并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投标单位。28、磋商28.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以下两种情况和程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相同的磋商机会。(1)第一种情况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第二种情况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本次项目采用第一种情况进行磋商。28.1.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8.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8.3磋商轮数和最后报价的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9、评审29.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单位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单位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9.2磋商小组将对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和比较。对工程、服务、价格等进行比较,并与磋商文件、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人的实际需要进行比较和评价。29.3商务报价错误的修正如果发现商务报价存在计算或表达上错误,则按下列原则进行修正:(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2)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9.4磋商小组将按第29.3条原则修正商务报价,并要求投标单位进行确认。确认后的报价和文件将对投标单位具有约束力,并以修正后的报价作为评审的依据。30、响应文件的澄清30.1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有权随时请投标单位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投标单位对澄清问题的答复应有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最后报价或响应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30.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在评审过程中应保证随时接受磋商小组质询。若投标单位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因故不能接受质询,其响应文件仍有效,但应视为投标单位已默认磋商小组对缺席的质询所作出的结论。30.3磋商小组允许投标单位通过澄清答复修正其最后报价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范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单位的相关名次排列。30.4如果投标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未对磋商文件、技术规格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合同主要内容等提出偏离意见或澄清,将视同投标单位同意上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要求。31、重大偏离重大偏离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建设内容、工程质量、工期等,或者实质上不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或减轻了投标单位的义务。纠正或承认这些偏离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单位合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32、无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磋商小组评审后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2.1投标单位的商务报价高于采购项目预算;32.2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32.3出现重大偏离的;32.4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能实质性响应;32.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作无效响应的其他情形。33、评审标准33.1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33.2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初审由磋商小组根据各投标单位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通过初审的投标单位其响应文件将按照无效磋商处理。33.2.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单位是否具备磋商资格。(1)磋商小组根据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评审。资格性检查不合格的投标单位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2)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检查时,不得改变磋商文件中已载明的资格条件、标准和办法。(3)磋商小组应逐项对照资格性检查要求所提交的相应证明文件。(4)磋商小组在评审中必要时可按投标单位提供的联系方式就有关问题进行查询核实,或要求投标单位做出书面澄清,查询及澄清结果将作为审查的依据。(5)通过全部资格性检查条件合格的投标单位才能通过资格检查,其响应文件方可进入下一个检查阶段。33.2.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磋商小组根据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投标单位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33.3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要求投标单位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并由其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3.4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5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投标单位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工程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投标单位,说明理由。33.6评审分值:总分值为100分,其中价格分值为30分,其余部分(技术及商务)分值为70分。具体评审评分内容详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定成交方式和标准(综合评分法)”33.7推荐成交候选投标单位33.7.1各投标单位的评审得分由高至低排序,评审得分排列前3名的投标单位被推荐为成交候选投标单位。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第一名中标候选人。33.7.2评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34.8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投标单位的、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单位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34.9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投标单位及有关规定确定成交投标单位。35、采购人依法接受和拒绝任一或所有投标单位的权力采购人保留确定成交投标单位之前的任何时候依法接受或拒绝任一或所有投标单位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单位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36成交通知书36.1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投标单位36.2采购人确定成交投标单位后,及时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程序在成交投标单位确定后2个工作内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合法,同时向成交投标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36.3《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6.4采购人将通知其他未成交的投标单位。37、纪律与保密事项37.1凡参与磋商工作的有关人员均应自觉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磋商的其他情况。37.2领取本磋商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料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磋商以外的任何用途。由采购人向投标单位提供的图纸、技术资料和所有其它资料,均视为保密资料,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37.3投标单位不得与采购人串通磋商,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与磋商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弄虚作假骗取参与磋商。投标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37.4投标单位不得在磋商过程中互相串通、结盟、损害磋商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方式影响其他投标单位参与正当磋商。扰乱磋商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如投标单位在磋商过程中互相串通,一经查实,将取消磋商资格。37.5磋商之日起直至授予成交投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有关的资料和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37.6从磋商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单位试图向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或对采购人的比较及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37.7除投标单位被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外,从磋商之时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单位不得就与其响应文件有关的事项主动与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以及采购人联系。37.8成交投标单位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成交投标单位就评审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成交投标单位不得向磋商小组或其他有关人员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索取评审过程的资料。38、授予合同标准38.1本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确定成交投标单位。39、签订合同39.1成交投标单位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投标单位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投标单位不得要求订立背离本响应文件合同文本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9.2成交通知书、成交投标单位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磋商文件(含修改文件或补充文件)及答疑纪要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9.3采购人如不按本须知38.1条规定与成交投标单位签订合同,或者采购人、成交投标单位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39.4成交投标单位如不按本须知38.1条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按违约处理,采购人将有权取消成交投标单位资格,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9.5成交投标单位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名候选人为成交投标单位,并组织重新选定的成交投标单位和采购人签订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9.6未成交投标单位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投标单位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40、合同的签订准则40.1合同签订必须由采购人、成交投标单位双方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公章后方能生效。40.2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投标单位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投标单位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投标单位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40.3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投标单位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41询问、质疑、投诉42询问43.1投标单位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对投标单位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43、质疑44.1投标单位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送达采购代理机构。43.2投标单位认为采购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评分标准有质疑,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为答复。投标单位如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有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相关规定作出答复。43.3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43.4质疑投标单位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提出质疑(招标文件的质疑、答疑均在领取招标文件系统中进行,不接受书面质疑)。43.5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财政部发布了《政府采购投标单位质疑函范本》和《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投诉书范本》,两范本指投标单位提出质疑、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提交的质疑函、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下载路径: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1)投标单位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具体条款,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如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起质疑的日期;(7)质疑文件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8)投标单位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43.6质疑投标单位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单位,未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单位或在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投标单位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43.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单位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单位和其他有关投标单位,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44、投诉44.1质疑投标单位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44.2投标单位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45、诚实信用45.1投标单位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或成交处理。义务、工作纪律46、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投标单位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五)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六)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七)配合答复处理投标单位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47、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须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投标单位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投标单位,不得收受投标单位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代理机构的请托。第五章、评定成交方式和标准一.综合评分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单位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单位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为成交候选投标单位的评审方法。2.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单位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3.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中第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和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有特殊情况需要在上述规定范围外设定价格分权重的,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审核同意。4.本次竟争性磋商采用两次报价评定成交方式。二、综合评分细则表:初步评审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评审意见通过不通过初步评审资格检查是否具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质均在有效期内);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v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v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裁判文书网单位及法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登录网站进行查询并打印完整查询结果加盖公章。供应商为小微企业:请根据要求单独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采购文件要求为准。符合性检查响应文件是否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投标单位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如:工期、施工地点、质量要求等);响应文件清单是否符合清单计价规范要求,是否未改变磋商文件提供的计量单位、工程量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是否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只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项目最高限价金额。详细评审评分部分评分项目评分细则分值详细评审价格部分(30分)最终报价报价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单位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30商务部分(10分)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外)具有建筑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每人得1分,建筑类工程师初级职称每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3分。3类似业绩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投标截止日前类似业绩进行评分(新成立供应商可不提供)。提供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须同时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名称页、金额页、盖章页)、中标通知书及竣工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提供证明不得分。6其他因素1、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建议合理可行,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1技术部分(60分)施工工期保证措施对工程施工进度控制和工期保证措施的论述:1、提供详细施工整体进度计划,进度控制和工期保证措施,有明确可行的节点目标,与本项目需求和实际情况完全匹配,得10分;2、提供较详细的施工整体进度计划,进度控制和工期保证措施和节点目标,有一至两个方面内容与本项目需求和实际情况不完全匹配,得7分;3、提供施工整体进度计划,进度控制和工期保证措施的节点目标不详细,存在漏项或三个方面与本项目需求和实际情况不完全匹配,得4分;4、提供施工整体进度计划不全面,进度控制和工期保证措施没有明确可行的节点目标,或没有相关内容描述的,得0分。10质量管理及质量保证措施针对工程的质量管理及质量保证措施方面的论述:1、组织机构形式合理,有完善的指挥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联络协调系统,对项目提出具体的保证措施,工程质量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得15分;2、存在缺陷或有不利于项目实施,得8分;3、内容不完整,得4分,4、未提供不得分。15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针对工程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的论述:1、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和体系1)施工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目标具体,全员安全责任明确,现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人员配备满足国家规定要求,得8分,存在缺陷或有不利于项目实施的得5分,内容不完整,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02)根据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现场重大危险源辨识全面,制定有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布分项工程清单并明确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得4分,存在缺陷或有不利于项目实施,得2分,内容不完整,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3)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科学合理、先进可行,有详细应急事故处理措施,得4分,存在缺陷或有不利于项目实施,得2分,内容不完整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2、现场文明施工措施:措施应符合工程实际情况,切实可行,得4分,存在缺陷或有不利于项目实施,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20施工实施方案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整体实施方案进行评审:1、有完善的管理架构、施工计划、人员配备、机械设备使用、资金使用计划及其保证措施,计划详细、合理可行,与本项目需求和实际情况完全匹配,得1515分;2、有基本的管理架构、施工计划、人员配备、机械设备使用、资金使用计划及其保证措施,计划中存在一至两个方面内容与本项目需求和实际情况不完全匹配,得10分;3、管理架构、施工计划、人员配备、机械设备使用、资金使用计划及其保证措施,计划不全、有漏项,或计划中存在三个以上方面的内容与本项目需求和实际情况不完全匹配,得5分;4、未提供方案,得0分;合计100注:1、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2、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对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1、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2、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3、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投标方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方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方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认定该投标方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文件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本合同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为准)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工程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温泉县交通运输局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温泉县交通运输局以竞争性磋商对进行了采购。经评审小组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温泉县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甲方)和(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标的名称:;1.2.2标的数量:;1.2.3标的质量:,合格,。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1.4.2发票开具方式:增值税普通发票。1.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5.1履行期限:1.5.2履行地点:1.5.3履行方式:按约履行。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34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合同涉及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的,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通知和送达2.16.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约定送达地址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6.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履约保证金2.18.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5%的履约保证金;2.18.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8.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第八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一、磋商响应文件组成:投标文件封面、资格审查资料、商务及技术文件组成;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编制内容:1、磋商响应文件封面(格式附后);2、投标函(格式附后);3、投标方标书内需编制的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质均在有效期内);(4)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v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v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裁判文书网单位及法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登录网站进行查询并打印完整查询结果4、投标单位认为需提供的证明文件及资料;5、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附后);6、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附后);7、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8、经济标内容;9、项目管理机构(现场技术力量配备);10、施工组织设计;(1)实施方案(2)服务质量目标及质量保证措施(3)进度控制(4)组织安排11、其它有利于投标的资料(1)其它内容可自行补充1、磋商响应文件封面格式温泉县综合运输服务站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文件编号:XJJQCS2025-036(盖章)投标单位(单位名称):(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采购单位名称):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磋商文件(文件编号:),决定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1、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工作内容,商务报价为¥元(大写:人民币)。2、我方承诺:本项目的工期为;施工地点为;质量要求为。3、若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采购人要求及我方承诺完成所需工作内容及应尽义务。4、其投标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个日历日。如果我们的投标被接受,则至合同生效时止,本投标始终有效,我们将按服务协议、投标承诺及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我方愿意提供采购人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单位的行为。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3、资质证明文件(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采购单位名称):兹有同志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我公司办理一切社会公务事宜,具有法律效力。附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或扫描件(正、反两面)注: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应反映出证件有效期等所载内容。投标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现授权委托(投标单位名称)的(姓名),其身份证号为为我投标单位代理人,以本投标单位的名义参加(采购人)(磋商项目名称)的磋商活动。代理人在递交响应文件、磋商、合同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本授权委托书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正、反两面)L5-O日二五I1临号1辗京T0-品电中.1-7虾制.4T山w+-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质均在有效期内):(3)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v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v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登录网站进行查询并打印完整查询结果4、投标单位认为需提供的证明文件及资料;5、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格式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标活动中,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承诺日期:年月日致(采购单位名称):关于贵方20年月日第(招标编号)招标公告关于“”的招标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并有能力提供(项目名称)项目中的工程及相关服务,并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说明是真实和准确的。投标人(盖章):投标人名称授权签署本资格文件人(签字):授权人姓名签字人姓名、职务:被授权人姓名、职务地址:投标人地址传真:,电话:,邮编:声明日期:20年月日7、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可选)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虫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为中小企业时需提供本声明函,并完整填写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内容,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8、经济标内容8.1开标一览表格式范本开标一览表(第一次)项目编号:币种:人民币序号项目名称报价备注1小写¥大写人民币2工期_天;3项目经理及建造师证件号注:1、报价包含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投标人严格按照清单规定的格式填写。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或表中写多个报价,均将导致投标被拒绝。8.2经济标备注:投标人编制经济标严格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填写,并不得改动表中的任何内容,否则按重大偏差处理。项目管理机构(现场技术力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造价执业人员其他人员注:(1)本工程一旦我单位中标,将配备上述项目管理人员。上述填报内容真实,如不真实,将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处理;(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附于表后;(3)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格式自拟)。施工组织设计()温泉县综合运输服务站工程施工采购编号:XJJQCS2025-036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单位:温泉县交通运输局采购代理机构: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六月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温泉县综合运输服务站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8日上午11点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XJJQCS2025-036项目名称:温泉县综合运输服务站工程施工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1630000.00最高限价(元):1629951.72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温泉县综合运输服务站工程施工数量:1预算金额(元):1630000.00单位:项简要规格描述:公路运输用房施工。(详见磋商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按照甲、乙双方约定并签订合同日期执行。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小微企业:(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质均在有效期内)。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裁判文书网单位及法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6月05日至2025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上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8日上午11点00时(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06月18日上午11点00时(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1.采购人信息名称:温泉县交通运输局地址:温泉县联系人:阿木日达拉联系方式:1399976199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博乐市中央公园门面房2楼04铺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韩霞电话:13565502900第二章参加磋商投标单位须知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说明或要求1采购人名称:温泉县交通运输局地址:温泉县联系人:阿木日达拉电话:13999761991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博乐市中央公园门面房2楼04铺联系人:韩霞电话:135655029003项目名称温泉县综合运输服务站工程施工项目编号XJJQCS2025-03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采购内容公路运输用房施工。详见磋商文件。4最高限价最高限价:1629951.72元(壹佰陆拾贰万玖仟玖佰伍拾壹元柒角贰分)(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废标进行处理)5投标单位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质均在有效期内)。(4)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裁判文书网单位及法人无行贿犯罪记录;(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响应文件要求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并生成加密文件,在投标截止前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6响应文件要求自行承担。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府采购云平台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6.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响应文件解密时间30分钟,开标前需供应商用CA证书登录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签到,在30分钟解密时间内输入CA证书PIN码解密响应文件。在30分钟解密时间内未进行解密的供应商将导致投标无效。(解密时间开始时政采云平台将以短信形式向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预留的手机号发送短信通知,请供应商及时关注。)7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1.响应文件电子版要求:投标文件按照本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格式”编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不可涂改并按照要求加盖电子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电子响应文件通过平台制作完成,使用有效CA证书进行加密,加密完成后在“政采云”平台递交。8磋商时间2025年06月18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9磋商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10投标有效期限投标截止后90天(日历日)11磋商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12是否允许备选方案不允许13现场踏勘/14投标单位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15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16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递交:成交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且签订合同同时,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形式:企业网银转账、转账支票、银行保函、保险保函或者电汇;履约保证金退还:(1)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该项目服务期满时止。(2)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未发生违约行为,采购人七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七工作日内退还给乙方。)17工期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2025年06月21日开工,2025年09月18日完工。施工地点温泉县质量要求合格18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按合同价预付30%工程款,剩余款项按工程进度支付。19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的组建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评标小组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0人和专家评委3人。小组确定方式:从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评审地址: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绣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20磋商轮数磋商轮数:两轮(在进行最终报价时,企业须用CA锁在政采云上报价。)21政府采购政策支持1、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实行价格评审优惠(由投标人在报价文件中选择并填报,评标时进行价格评审优惠);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JY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其评标时给予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打分。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的政策规定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标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优惠。(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JY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JY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JY企业的证明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JY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产品优惠: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注:当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时,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21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办法》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四)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该项目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行业划分标准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执行。】22代理服务费在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放时,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11]534号及[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附表有关规定执行。23采购人认为应该补充的其他内容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单位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4在评标过程直至签订合同前的任何时间,如经证实发现投标单位提供虚假投标资料(包括技术支持资料)或信息骗取中标的,或者未按本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如有要求),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注意事项:1.投标人需办理政采云CA投标锁,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了解学习投标文件的制作,制作投标文件,递交电子加密投标书,投标企业须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采购文件中要求在线投标的项目,必须下载投标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投标客户端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在左侧菜单【投标文件上传】页面进行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版块获取。投标文件开启当日,供应商需通过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磋商)、澄清、在线多轮报价、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供应商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响应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请在互联网网络环境较稳定的电脑端登录,因投标人网络环境或硬件配备不达标等原因影响开标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25其它要求1、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两轮报价评定成交方式;2、第一轮磋商结束后所有合格的投标单位按照要求做出最终一轮报价,时间为30分钟,若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按要求对最终一轮做出报价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为无效投标单位。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温泉县综合运输服务站工程施工的采购。1.2磋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等。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温泉县交通运输局。2.2“采购代理机构”指: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投标单位”系指具备资格并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投标单位若成交,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乙方”。2.4“磋商文件”系指由采购人向投标单位发出的本采购项目的全部文件(包括修改文件、补充文件、答疑纪要、各种通知和附件等)。2.5“响应文件”系指投标单位根据磋商文件提交的所有文件。2.6“货物”,系指供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产品、设备、配件等。2.7“服务”系指合同文本、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磋商文件规定,成交投标单位完成应承担的所有工作并提交相关成果资料。2.8“工程”系指供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永久或临时工程。2.9凡提及的“天、日期、星期、月份和年份”系指公历日历的日历天、日期、星期、月份和年份。2.10.本文件及本合同的货币单位为人民币。3、采购范围及工期3.1采购范围:公路运输用房施工。详见磋商文件。3.2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2025年06月21日开工,2025年09月18日完工。4、合格投标单位资格要求4.1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中的投标单位资格要求。5、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单位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5.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单位存在劳动关系;5.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单位的董事、监事;5.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单位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5.4与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5与投标单位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投标单位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6、参与磋商费用6.1投标单位应承担所有与磋商准备和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投标单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6.2投标单位在磋商准备、实地考察和磋商的全过程中,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任何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7、法律适用7.1本次磋商活动及由本次磋商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8、磋商文件的约束力8.1投标单位若成交,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是采购人与成交投标单位签订合同的依据且是合同的组成部分。9、磋商文件的组成9.1本磋商文件是温泉县综合运输服务站工程施工磋商程序、合同文本进行说明。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参加磋商投标单位须知第三章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递交第四章磋商、评审、确定成交投标单位第五章评定成交方式和标准第六章技术参数及工程量清单第七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第八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9.2磋商文件以中文编印,以中文文本为准。9.3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单位被视为熟悉上述条件或若成交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9.4采购人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单位利用的资料,投标单位对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自行负责。10、磋商文件的澄清10.1投标单位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上提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政采云平台上予以澄清,答复中包括所提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答复一经发布将视为已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投标单位,请各投标投标单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10.2如果上述答复涉及对磋商文件的修改或补充,则它将被视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凡原先所发磋商文件中的内容与答复中的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最后书面答复为准。任何电话或口头咨询和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10.3投标单位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5个工作日前未对磋商文件提出异议的,采购单位将视其为同意。在规定的时间后就磋商文件内容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11、磋商文件的修改和补充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5日前的任何时候,采购人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单位要求澄清的疑问而修改、补充磋商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修改和补充的内容在政采云平台上发布,修改和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单位具有约束力。11.2为使投标单位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磋商文件的修改和/或补充,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但至少应当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5日前,在政采云平台上通知所有领取磋商文件的每位投标单位,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12、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写12.1投标单位必须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章、节、条款、格式等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磋商文件、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合同文本后编制响应文件。12.2各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请按照磋商文件“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磋商小组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2.3响应文件应按资格证明、报价分别编制,商务技术文件合并编制,本磋商只接受电子版响应文件。12.4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第八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位置进行签署、盖章,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5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及电子公章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6响应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2.7电子标书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锁,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并生成加密文件,在投标截止前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12.8投标人在投标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其投标按未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处理。12.9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应按照统一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以及谈判文件要求进行制作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12.10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各类证件须与响应供应商注册登记资料相一致;12.11谈判人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谈判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谈判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12.12电子谈判文件以及电子谈判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谈判文件以及谈判响应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判响应文件与谈判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12.13为了保证电子谈判响应文件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转换完成后,应在规定区域加盖单位和法定代表人CA印章。电子谈判响应文件若无CA电子签章,则视为无效文件。13、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3.1响应文件及投标单位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文件和来往函件,应以中文书写。投标单位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原文)打印的资料,但必须翻译成中文,当原文和译文(中文)之间存有差异和/或矛盾时,以中文为准。13.2除在磋商文件的项目采购需求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它计量单位)。如投标单位采用其它计量单位,需事先得到采购人的同意。14、响应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封面、资格审查资料、商务及技术文件组成。15、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各投标单位应对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一、投标文件封面二、资格审查资料三、商务技术文件组成特别说明:上述各种证件、证书的原件的扫描件,投标单位应如实提供资料,并保证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如投标单位隐瞒事实真相、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该投标单位的磋商资格,若成交的,取消其成交资格。16、响应文件格式16.1投标单位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及商务报价说明完整地填写所提供的合同项目内容、单价以及合价等内容。17、商务报价17.1投标单位的商务报价应是为采购人提供全部合同设备与服务,以及合同文本、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及本磋商文件约定的所有费用的总和。任何因投标单位忽视或误解采购范围、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合同文本和项目现场情况,若成交,采购人将不予批准由此而产生的索赔或服务期延长申请。商务报价中不得包含合同文本、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本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其他内容,否则,在评审时报价不予核减,若成交,在授予合同或结算时,采购人有权将此部分费用从成交价或合同文本中扣减。17.2商务报价总价应包括的内容和计价因素(1)完成温泉县综合运输服务站工程施工应承担的所有工作。(2)投标单位根据对本磋商文件、技术规范和标准、项目采购需求、合同文本的理解,应达到的技术指标、检验及验收标准等要求,结合市场情况进行商务报价。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合同执行期内工程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等因素对商务报价的影响。17.3投标单位应按照磋商文件所附的格式完整地填写开标一览表。投标单位应对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17.4投标单位若成交,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合同执行期间予以价格调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的要求将被认为是非响应而予以拒绝。18、商务报价货币18.1开标一览表和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RMB)填报。19、投标单位资格证明文件19.1投标单位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20、提供的工程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20.1投标单位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设备和服务符合磋商文件、技术规范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0.2投标单位应逐条对磋商文件、项目采购需求、合同文本等进行仔细阅读,提出自己提供的设备和服务是否对其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21、响应文件有效期21.1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日历日)。投标单位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比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而予以拒绝。21.2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效期届满之前,采购人可征得投标单位的同意延长其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单位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单位,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22、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2.1所有响应文件均为明标。22.2投标人应当按照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否则视为非实质响应磋商文件的投标。22.3投标文件均须印刷体打印。22.4投标文件签署要求均应符合招标要求。投标文件未按照上述规定编制,初步评审将不予已通过。22.5投标文件副本的签名或盖章之处既可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也可通过复印正本将上述签名及盖章复制到副本上24、响应文件的递交、修改和撤回24.1投标单位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在截止时间前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人须在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法定代表人或经有效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4.2投标单位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22条和第23条规定进行编写、标记和递交,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或“撤回响应文件”字样。24.3截止时间之后,投标单位不得对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24.4投标单位不得在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响应文件。25、递交响应文件25.1.投标人需办理政采云CA投标锁,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进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了解学习投标文件的制作,制作投标文件,递交电子加密投标书,投标企业须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5.2.采购文件中要求在线投标的项目,必须下载投标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投标客户端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在左侧菜单【投标文件上传】页面进行上传。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版块获取。投标文件开启当日,供应商需通过政采云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磋商)、澄清、在线多轮报价、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供应商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响应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请在互联网网络环境较稳定的电脑端登录,因投标人网络环境或硬件配备不达标等原因影响开标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5.3.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招投标供应商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26、磋商会议26.1采购人在本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26.2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不见面方式。26.3磋商会议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26.4在磋商过程中,工作人员如发现响应文件组成部分不齐全,由磋商小组认定其有效性。磋商小组认定的无效响应文件将不进入磋商、评审阶段。27、磋商小组27.1磋商小组成员组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建,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磋商小组将负责对投标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磋商、评审,确保磋商、评审过程公正、合法、保密,并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投标单位。28、磋商28.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按以下两种情况和程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相同的磋商机会。(1)第一种情况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第二种情况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本次项目采用第一种情况进行磋商。28.1.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28.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8.3磋商轮数和最后报价的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9、评审29.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单位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单位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9.2磋商小组将对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和比较。对工程、服务、价格等进行比较,并与磋商文件、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人的实际需要进行比较和评价。29.3商务报价错误的修正如果发现商务报价存在计算或表达上错误,则按下列原则进行修正:(1)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2)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9.4磋商小组将按第29.3条原则修正商务报价,并要求投标单位进行确认。确认后的报价和文件将对投标单位具有约束力,并以修正后的报价作为评审的依据。30、响应文件的澄清30.1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有权随时请投标单位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投标单位对澄清问题的答复应有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最后报价或响应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30.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在评审过程中应保证随时接受磋商小组质询。若投标单位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因故不能接受质询,其响应文件仍有效,但应视为投标单位已默认磋商小组对缺席的质询所作出的结论。30.3磋商小组允许投标单位通过澄清答复修正其最后报价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范的地方,但这些修正不能影响任何投标单位的相关名次排列。30.4如果投标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未对磋商文件、技术规格及标准、项目采购需求、合同主要内容等提出偏离意见或澄清,将视同投标单位同意上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要求。31、重大偏离重大偏离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建设内容、工程质量、工期等,或者实质上不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或减轻了投标单位的义务。纠正或承认这些偏离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单位合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32、无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磋商小组评审后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2.1投标单位的商务报价高于采购项目预算;32.2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32.3出现重大偏离的;32.4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能实质性响应;32.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作无效响应的其他情形。33、评审标准33.1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33.2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初审由磋商小组根据各投标单位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通过初审的投标单位其响应文件将按照无效磋商处理。33.2.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单位是否具备磋商资格。(1)磋商小组根据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评审。资格性检查不合格的投标单位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2)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检查时,不得改变磋商文件中已载明的资格条件、标准和办法。(3)磋商小组应逐项对照资格性检查要求所提交的相应证明文件。(4)磋商小组在评审中必要时可按投标单位提供的联系方式就有关问题进行查询核实,或要求投标单位做出书面澄清,查询及澄清结果将作为审查的依据。(5)通过全部资格性检查条件合格的投标单位才能通过资格检查,其响应文件方可进入下一个检查阶段。33.2.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磋商小组根据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投标单位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33.3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要求投标单位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并由其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3.4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3.5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投标单位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工程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投标单位,说明理由。33.6评审分值:总分值为100分,其中价格分值为30分,其余部分(技术及商务)分值为70分。具体

附件下载

  • 温泉县综合运输服务站工程施工-磋商文件.pdf下载
  • 036-温泉县综合运输服务站工程施工.rar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