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华热电12月第13次市场煤竞价(3000大卡公路,硫1.5)

项目编号MTJJ844202512086348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08 16:37:36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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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河北华电石家庄鹿华热电有限公司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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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编号:MTJJ844202512086348 状态:正在报价 标段:鹿华电厂3000大卡汽车烟煤 开始报价时间:2025-12-08 15:58:52 报价截至时间:2025-12-09 16:10:00 采购数量 (吨):5000 发布人:张耀琮 发布单位:河北华电石家庄鹿华热电有限公司 收货单位:河北华电石家庄鹿华热电有限公司 最晚交货日期:2025-12-31 23:59:59 回应货币:人民币 标段属性 煤种:烟煤 报价单位:元/卡 保证金(元): 运输方式:汽运 交货方式:到厂交货 交货地点:石家庄鹿华热电 标段信息附件 12.13.1河北分公司--2025年12月市场汽车煤竞价采购文件3000,1.5 备注 1、按照河北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准入通过后方可参与竞价。 2、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MJ/Kg):12.545MJ/Kg;干燥无灰基挥发份Vdaf(%):15%~40%;干燥基全硫St,d(%):1.5%;全水分(Mar,%):≤12%;灰熔点软化温度ST(℃): ≥1350℃。运输方式:汽车。 3、电厂12月10日-12月31日采购量5000吨;供量下限不低于1000吨,上限不高于5000吨,若超出此限额部分,视为无效。 4、此次竞价报价截止后设定拦标价。 5、竞价截止日期:2025年12月09日16:10。 河北华电石家庄鹿华热电有限公司2025年12月市场煤竞价采购文件一、河北华电石家庄鹿华热电有限公司竞价需求计划表标段运输方式到站当期竞价量(吨)煤炭质量指标煤种供货时间Qnet,ar(MJ/kg)St,d(%)Vdaf(%)ST(℃)Mar(%)标段20汽车鹿华电厂500012.545≤1.515-40≥1350℃≤12烟煤2025.12.10-12.31竞价发布时间:2025年12月08日竞价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9日16时10分1.收货单位:河北华电石家庄鹿华热电有限公司2.请参与竞价的供煤单位认真核实相关煤炭指标数据标准,并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价,逾期无效,报价单位为元/大卡,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竞价成功后我们将及时通知相关供煤单位签订合同。此次报价后设拦标价;供量下限不低于1000吨,上限不高于5000吨。若超出此限额,视为无效。3.报价为到厂含税价格(一票结算),交货地点为电厂。各单位参与竞价后如出现违约,将按照双方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相关条款进行违约考核,考核价款在煤款结算时给予扣除。二、合同条款(一)共同执行条款1.执行含税到厂价,一票结算;2.质量以收货单位按国家标准检测结果作为结算依据,数量以收货单位计量数据为结算依据,不承担路耗;3.入选单位必须按要求进行均衡发运,因未按调运计划发运造成的外卸、延时等一切费用由供煤单位承担;4.履约保证金及履约考核。乙方签订合同前应按合同量向甲方缴纳1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不足1万吨按照1万吨进行缴纳。中标后未履约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合同期内履约数量低于合同量80%或高于合同量120%均视为违约:(1)合同约定数量50%(包含)-80%(不包含)的:违约金额=(合同约定数量×80%一到厂验收数量)×20元/吨;(2)合同约定数量20%(包含)-50%(不包含)的:违约金额=(合同约定数量×80%一到厂验收数量)×30元/吨;(3)对于乙方发运完成量低于合同约定数量20%的情形,违约金额=该合同所缴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4)超出合同约定数量120%的:违约金额=(到厂验收数量﹣合同约定数量×120%)×20元/吨。运输方式为铁路运输时,当乙方发运完成量超出合同约定数量120%,未超出整列煤数量时,免于考核履约保证金。(二)相关发电单位合同条款1.河北华电石家庄鹿华热电有限公司标段20:汽车煤说明:(a)供应商必须根据自己的供应能力如实填报竞价报价函。(b)竞价供应商竞价成功后,自收到通知后三日内必须按照竞价中标数量签订合同。(c)因煤质问题导致堵仓、堵斗、冻煤压车或影响供应和接卸,电厂有权立即停止发运,清理煤斗等所发生的费用由供煤商承担。(d)煤灰熔融性:煤灰熔融性软化温度ST≥1350℃。(e)煤炭颗粒度≤50mm。合同基本条款:(1)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基准热值为低位发热量12.545兆焦/千克,实行全额以质计价,到厂化验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低于12.545MJ/kg实行双扣并单批次结算。(2)干燥基全硫:硫份(St.d)在合同规定区间时不考核,1.5%-1.6%(含)区间时,单价扣减5元/吨;1.6%-1.7%(含)区间时,单价扣减10元/吨;1.7%-1.8%(含)区间时,单价扣减15元/吨;1.8%-1.9%(含)区间时,单价扣减20元/吨;硫分(St.d)>1.9%时,按上述扣罚标准分区间递增单价扣减金额,并有权拒收。(3)干燥无灰基挥发分:挥发份超出合同规定区间时:当Vdaf>40%时,每升高1个百分点,煤价下调5元/吨,当Vdaf<15%时,每降低1个百分点,煤价下调5元/吨。(4)全水分:全水分(Mar)>12%时,由甲方按验收量*[1-(1-验收水分)/(1-合同水分)]的标准进行扣吨处理,如出现堵煤影响厂内接卸的现象,视情况额外进行扣罚。(5)当与合同签订煤种不符时;当单批次(化验批次)Qnet,ar<12.545MJ/kg时;当单批次(化验批次)Vdaf>43%或<12%时;当单批次(化验批次)St.d>1.9%时;出卖人掺杂、掺假、装车分层、煤质不一时;不服从收货人调运要求,擅自发运时,甲方有权拒收。拒收不成,单批次(化验批次)煤价在按合同规定标准考核基础上增加扣罚30元/吨,对甲方安全生产造成严重影响,则对乙方进行加倍考核。(6)乙方供应煤炭的煤灰熔融性软化温度ST单批次(化验批次)小于1350℃时,对单批次(化验批次)煤价扣减50元/吨,如对甲方安全生产造成严重影响,则对乙方进行加倍考核。(7)中标供应商应按照电厂煤炭调运需求计划严格控制发运时间节奏,避免集中到达。(8)运煤车辆必须满足环保要求(100%电车),必须配备灭火器并提交电子版车辆合格证,入选单位到电厂签订合同时按照甲方要求参加安全培训,并签订安全事项责任书,培训人员不少于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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