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高新区管委会化工园区气防站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N5114012023000318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1 10:44:0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预算金额10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四川中业建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气防站建气防站建设
联系方式
  • 邓老师:18990329630
  • 李老师:028-38202595

正文内容

眉山高新区管委会化工园区气防站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N5114012023000318 采购项目名称:眉山高新区管委会化工园区气防站建设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终止合同包:合同包1 终止原因: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采购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金象大道4号 联系方式:189903296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业建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同运口171号春熙广场1栋16楼8号 联系方式:028-382025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28-38202595 四川中业建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1日 相关附件: 眉山高新区管委会化工园区气防站建设项目-文件集.zip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可以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注:1.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本身也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提供此声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或者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提供此声明。-第1页-联合体协议书四川中业建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____(项目)。现就联合体磋商事宜订立如下协议。________为本次磋商的全权代表(牵头方),联合体以牵头方的名义参加磋商,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________负责________工作,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___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合同为准。________负责________工作,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________%,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合同为准。各方对于分享项目成果和知识产权的约定为:____________。牵头人名称:____________(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签字)成员一名称:____________(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签字)成员二名称:____________(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注:1、磋商文件中规定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或允许联合体磋商而不组成联合体的,供应商无需提供本协议。2、联合体磋商的,该项由所有成员方签章。3、联合体协议书可根据项目需要自行补充,但必须包含上述内容,且不得做出与采购人不利的条款。分项报价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品目号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产地制造商名称单价数量总价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产品技术参数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采购包编号}标的名称:序号需求技术参数项需求技术参数值响应要求(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投标(响应)产品技术参数值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逐条填写此表,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如投标(响应)产品的技术参数值与需求技术参数值完全一致即为无偏离,优于需求技术参数值即为正偏离,反之为负偏离。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编码}{}采购包号:{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第1页-采购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投诉书范本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方案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编制实施、售后方案,格式自拟。商务和其他应答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编号}采购包号:{采购包编号}序号商务和其他要求项具体要求响应情况注:1.以上表格格式行、列可增减。2.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全部商务要求和其他要求逐条填写此表,并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标(响应)函致:{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作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编码})的投标(响应)供应商,自愿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此郑重声明及承诺:一、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我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我单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七、我单位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九、我单位不存在与其他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办理投标(响应)事宜的情形;十、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我单位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成交)后将要提供的产品,我单位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成交)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一、我单位一旦中标(成交),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在约定期限内签订采购合同,并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十二、我单位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单位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十三、我单位为本项目实施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十四、我单位完全接受和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十五、我单位承诺,响应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投标(响应)有效期天数}天;根据采购文件规定,以上承诺事项如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以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本函发出后,即对我单位产生约束力,我单位保证严格遵守本响应函的各项承诺,并对本次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成交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当前日期}说明: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第1页-2.需供应商提供的财务状况证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等证明材料的,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第2页-其他资料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增加行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供应商名称}日期:{当前日期}注:1、供应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确定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均填0,根据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的实际情况填写企业类型。3、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应逐一列明具体情况。4、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的,无需提供此声明。-第1页-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要求,应提供以下相关资格证明材料:一、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的证明材料首轮报价表采购编号:{}{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名称}序号采购项目名称/包名称/总价交货或服务期交货或服务地点11{项目名称}//{}{}{包名称}投标人签章:(加盖公章)日期:{日期}-第1页-磋商文件(货物类)采购项目名称:眉山高新区管委会化工园区气防站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14012023000318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四川中业建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3年12月01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四川中业建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拟对眉山高新区管委会化工园区气防站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项目编号:N5114012023000318二、项目名称:眉山高新区管委会化工园区气防站建设项目三、磋商项目简介根据工作安排,现采购气防站设备一批。四、邀请供应商本次采购采取公告征集邀请磋商的供应商。公告征集:本次竞争性磋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兹邀请符合本次采-第1页-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本项目所有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资格要求(描述: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1)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2)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根据国办发〔2017〕41号政策要求“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除外)。)六、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在磋商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磋商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磋商-第2页-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注:获取的磋商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方式(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九、磋商方式本项目磋商小组与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在线方式进行磋商。磋商会议由磋商小组在线主持,供应商代表在线参加。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及时参与在线磋商。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与磋商小组进行在线磋商、提交供应商响应表,供应商响应表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十、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地址:眉山市东坡区金象大道4号邮编:620010联系人:邓老师联系电话:18990329630代理机构:四川中业建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同运口171号春熙广场1栋16楼8号邮编:620010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8-38205909-第3页-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1,000,000.00元供应商采购包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三章。供应商的采购包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4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5落实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2.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3.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气防车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评审得分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4.响应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要求优先采购。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适用)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五章。7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最后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核心产品清单详见第三章。在符合性审查、有效报价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8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注: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的,磋商小组可以认为该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报价”。)9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收取11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12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式确定代理服务费为:12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13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4成交通知书采购结果公告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15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16进口产品不允许(实质性要求)17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8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19报价/分值精确度报价/分值精确度仅保留“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精确。”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和四川中业建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享有。对磋商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审细则及标准由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除上述磋商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四川中业建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第5页-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二、“供应商”是指在按照磋商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拟参加响应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中业建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四、“网上开启”是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响应文件解密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已解密响应文件的开启工作。五、“电子评审”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磋商小组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磋商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等活动。2.2.3响应费用(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2.3磋商文件2.3.1磋商文件的构成一、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响应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磋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四)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磋商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二、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2.3.2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后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要求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磋商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第6页-2.4.3响应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2.4.6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2.4.7响应报价(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磋商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二、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以书面形式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供应商逾时确认的,其响应无效。2.4.8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响应有效期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响应有效期小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有效期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4.9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一、响应文件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进行编制。供应商应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二、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磋商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三、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应按照响应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四、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2.4.10响应文件的提交(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首次响应文件提交。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2.4.1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资格审查、磋商和确定成交供应商-第7页-2.5.1磋商开启程序一、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项目。网上开启的开始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成功提交和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启,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二、磋商开启准备工作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等待代理机构开启磋商。三、解密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响应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开启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供应商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2.5.4磋商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2.5.5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是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成交通知书自动失效。代理机构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2.6.2.1合同分包一、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第8页-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2.6.2.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的行为。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4履行合同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2.6.5履约验收方案采购包1: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3)是否邀请专家:否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6)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7)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技术履约验收。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磋商文件要求的商务内容进行商务履约验收。11)履约验收标准:由采购人派出代表及邀请成交供应商代表组成验收小组按照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实际响应内容共同验收。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2.6.6资金支付采购人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2.7响应纪律要求2.7.1磋商活动纪律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保证磋商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和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磋商过程和结果。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第9页-供应商参加响应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四、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六、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协商磋商;七、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有前述一至十三条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成交无效。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四川中业建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的询问、质疑由四川中业建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四川中业建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的情形)。-第10页-5.4.2评分标准采购包1: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分值构成详细评审60.00分报价得分40.00分详细评审60.00分报价得分40.00分详细评审60.00分报价得分40.00分详细评审60.00分报价得分40.00分评审因素分类评审项详细描述分值客观/主观关联格式技术参数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没有负偏离得40分;1、带“★”为实质性要求(参数)57条不参与评分。2、带“●”技术参数共计72条,每有一条负偏离扣0.45分,扣完为止。3、非“●”技术参数共计190条,每有一条负偏离扣0.04分,扣完为止。注:标“●”技术参数条款按技术参数表中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未提供或虽提供但不能佐证的按负偏离处理,未作要求的条款在技术偏离表中响应即可。非“●”技术参数需在技术偏离表中响应。40.00客观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实施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质量保证措施;(2)项目进度计划;(3)安装调试方案及培训方案;(4)应急预案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以上内容详细完整且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8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虽有内容但与本项目需求无关的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陷扣1分(内容缺陷指:内容缺失或不满足项目要求或与项目无关的,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技术服务要求与项目不一致等情形),扣完为止。8.00主观方案-第36页--第36页--第36页--第36页--第36页-详细评审详细评审售后服务方案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售后服务计划及流程结构图;(2)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范围、期限、项目24小时内上门响应、备品备件供应方案);(3)售后服务人员安排及职责划分;(4)售后服务质量控制措施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以上内容详细完整且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的得8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虽有内容但与本项目需求无关的扣2分,每有一项内容有缺陷扣1分(内容缺陷指:内容缺失或不满足项目要求或与项目无关的,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涉及的规范、技术服务要求与项目不一致等情形),扣完为止。8.00主观方案详细评审履约经验供应商具有类似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本项目最多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注: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合同款项支付的银行票据复印件(如合同款项为分期付款的,至少提供一次支付合同款项的银行票据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3.00客观类似业绩表详细评审-第37页--第37页--第37页--第37页--第37页-节能、环境标志、无线局域网产品投标产品中属于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范围的,则每有一项为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或者无线局域网产品的得1分,非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无线局域网产品的不得分。本项最多得1分。注: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品目清单为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无线局域网产品优先采购范围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为准。2.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者环境标志产品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3.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范围内的无线局域网产品的,提供政府采购清单对应页并加盖供应商单(鲜章)。1.00客观其他资料价格分价格分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重×10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40.00客观报价表分项报价表价格扣除序号情形适用对象比例说明关联格式1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非联合体10.00%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C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符合相应条件时,给予C1的价格扣除,即:评标价=最后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分项报价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报价表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6.00%1、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C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C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承接本项目的供应商符合相应条件时,给予C1的价格扣除,即:评标价=最后报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分项报价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报价表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联合协议书5.5终止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财政部另有规定的除外);(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5.6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授权磋商小组在磋商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中按顺序直接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磋商文件应当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第40页-5.7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作出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情况,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情况,其他非法干预评审情况等;(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5.8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保管。(三)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履行《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川财采〔2016〕53号)第十三条第(六)项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六)服从评审现场采购组织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第41页-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包1:分册名称:投标响应文件分册详见附件:响应文件封面详见附件:投标(响应)函详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详见附件:报价表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详见附件: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详见附件:商务和其他应答表详见附件:方案详见附件:类似业绩表详见附件:联合协议书详见附件:其他资料-第42页-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履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20___年___月___日采购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XXX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二、货物要求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2.包装方式3.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4.其他要求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五、履约保证金六、验收标准和方法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第43页-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对乙方......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九、违约责任1.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逾期向乙方支付货物费用,每逾期一天,按应支付金额的X‰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直至实际支付之日2.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十、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XX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第44页-账号:,账号: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第45页-磋商文件(货物类)采购项目名称:眉山高新区管委会化工园区气防站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14012023000318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四川中业建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编制2023年12月01日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四川中业建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拟对眉山高新区管委会化工园区气防站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项目编号:N5114012023000318二、项目名称:眉山高新区管委会化工园区气防站建设项目三、磋商项目简介根据工作安排,现采购气防站设备一批。四、邀请供应商本次采购采取公告征集邀请磋商的供应商。公告征集:本次竞争性磋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本项目所有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1、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资格要求(描述: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1)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2)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根据国办发〔2017〕41号政策要求“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除外)。)六、电子化采购相关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一)磋商文件获取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在磋商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本项目磋商文件上传至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免费向供应商提供。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磋商文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函。未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未重新获取磋商文件或者未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注:获取的磋商文件主体格式包括pdf、word两种格式版本,其中以pdf格式为准。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地点、方式(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详见采购公告或邀请书。(二)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地点:供应商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九、磋商方式本项目磋商小组与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在线方式进行磋商。磋商会议由磋商小组在线主持,供应商代表在线参加。供应商应随时关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信息,及时参与在线磋商。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与磋商小组进行在线磋商、提交供应商响应表,供应商响应表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十、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十一、联系方式采购人: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地址:眉山市东坡区金象大道4号邮编:620010联系人:邓老师联系电话:18990329630代理机构:四川中业建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同运口171号春熙广场1栋16楼8号邮编:620010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8-38205909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1,000,000.00元 供应商采购包报价高于采购包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2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详见第三章。 供应商的采购包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五章)4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5落实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1.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2.本项目采购无 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强制采购的产品范围,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3.本项目采购无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本项目采购气防车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应优先采购的产品范围,评审得分相同的,按供应商提供的优先采购产品认证证书数量由多到少顺序排列。4.响应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按《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要求优先采购。6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适用)关于本项目采购包中执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情况、具体扣除比例和规则详见第五章。7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核心产品允许有多个,不同供应商提供了任意一个相同品牌的核心产品,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的供应商。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活动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最后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核心产品清单详见第三章。 在符合性审查、有效报价环节提供核心产品品牌不足3个的,视为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8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交的书面说明,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视为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供应商不能证明其响应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注: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的,磋商小组可以认为该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报价”。)9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0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不收取11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12招标代理服务费(实质性要求)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式确定代理服务费为:120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13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14成交通知书采购结果公告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15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报本级财政部门备案。16进口产品不允许(实质性要求)17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8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 (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 (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 (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19报价/分值精确度报价/分值精确度仅保留“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精确。”2.2总则2.2.1适用范围一、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二、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由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和四川中业建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享有。对磋商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评审细则及标准由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除上述磋商文件内容,其他内容由四川中业建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2.2.2有关定义一、“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二、“供应商”是指在按照磋商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拟参加响应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三、“代理机构”是指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和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代理机构是四川中业建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四、“网上开启”是指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签到、响应文件解密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已解密响应文件的开启工作。五、“电子评审”是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在线完成磋商小组组建,开展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比较与评价、出具磋商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等活动。2.2.3响应费用(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2.3磋商文件2.3.1磋商文件的构成一、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响应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本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竞争性磋商邀请;(二)供应商须知;(三)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四)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五)磋商办法;(六)响应文件格式;(七)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二、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2.3.2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一、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本项目更正公告信息,按更正后公告要求进行响应。更正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布更正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依据更正后的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若供应商未按前述要求进行响应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2.4响应文件2.4.1响应文件的语言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要对应翻译成中文并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未翻译的外文资料,磋商小组将视其为无效材料。二、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如因未翻译而造成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4.2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2.4.3响应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2.4.4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二、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三、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2.4.5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2.4.6响应文件格式一、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二、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2.4.7响应报价(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磋商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二、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办法规定予以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以书面形式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确认,并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供应商逾时确认的,其响应无效。2.4.8响应有效期(实质性要求)响应有效期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响应有效期小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响应有效期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2.4.9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和加密(实质性要求)一、响应文件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进行编制。供应商应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下载投标(响应)客户端,使用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二、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操作要求,对应磋商文件的每项实质性要求,逐一如实响应;未如实响应或者响应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对应项的要求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三、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应按照响应文件第一章明确的签章要求,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对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和加密。四、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重新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供应商应重新获取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按照澄清或者修改后的磋商文件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签章和加密。2.4.10响应文件的提交(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首次响应文件提交。二、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不再接受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影响响应文件提交的各种因素,确保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提交。2.4.1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成功提交的响应文件;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先行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撤回后,视为未提交过响应文件。2.5开启、资格审查、磋商和确定成交供应商2.5.1磋商开启程序一、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项目。网上开启的开始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功提交或成功提交和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予开启,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终止采购活动。二、磋商开启准备工作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供应商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等待代理机构开启磋商。三、解密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成功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响应文件规定数量的,代理机构将启动响应文件解密程序,解密时间为30分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开启过程中,各方主体均应遵守互联网有关规定,不得发表与采购活动无关的言论。供应商对开启过程和开启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5.2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开启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5.3资格审查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2.5.4磋商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2.5.5成交通知书一、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成交通知书。二、成交通知书是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出现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成交通知书自动失效。代理机构以公告形式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三、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2.6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6.1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以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合同分包和转包(实质性要求)2.6.2.1合同分包一、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二、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三、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四、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2.6.2.2合同转包一、严禁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将本项目转给他人或者将本项目全部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他人的行为。二、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6.3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的权利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4履行合同一、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及合同条款约定进行处理。2.6.5履约验收方案采购包1: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2)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3)是否邀请专家:否4)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5)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6)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7)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8)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9)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技术履约验收。10)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磋商文件要求的商务内容进行商务履约验收。11)履约验收标准:由采购人派出代表及邀请成交供应商代表组成验收小组按照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实际响应内容共同验收。12)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2.6.6资金支付采购人按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2.7响应纪律要求2.7.1磋商活动纪律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保证磋商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和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代理机构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磋商过程和结果。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2.7.2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参加响应不得有下列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响应:(一)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三)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三、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四、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六、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协商磋商;七、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八、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九、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十一、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十二、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有前述一至十三条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无效,或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认定成交无效。2.7.3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回避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8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规定办理。二、供应商询问、质疑的答复主体: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由四川中业建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的询问、质疑由四川中业建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供应商对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由四川中业建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三、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应当明确询问事项,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供应商签字并加盖公章。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鼓励询问主体对于不损害国家及社会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或情形采用询问方式处理解决(包含但不限于文字错误、标点符号、不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的情形)。四、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五、本项目不接受在线提交质疑,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资料。六、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准备的资料:(一)质疑函正本1份;(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详见附件一)(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的需提供);(五)针对质疑事项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需提交从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的磋商文件回执单)。答复主体:采购单位联系人:邓老师联系电话:18990329630地址:眉山市东坡区金象大道4号邮编:620010答复主体:代理机构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8-38205909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同运口171号春熙广场1栋16楼8号邮编:62001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七、供应商对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详见附件二)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3.1采购项目概况根据工作安排,现采购气防站设备一批。3.2采购内容3.2.1标的清单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0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000,00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移动供气装置2.0034,000.00台工业否否否否2移动式空气填充泵组2.00110,000.00台工业否否否否3大功率固定式填充泵组1.00105,000.00台工业否否否否4移动式充气防爆桶4.0022,000.00个工业否否否否5固定式充气防爆柜1.0035,000.00个工业否否否否6备用气瓶8.0015,600.00套工业否否否否7气防车1.00375,000.00辆工业是否否是8医用氧气钢瓶和2~4接口的供氧管路4.005,600.00套工业否否否否9便携式心肺复苏机2.005,720.00台工业否否否否10综合急救箱2.001,820.00箱工业否否否否11半自动除颤仪1.0022,000.00套工业否否否否12躯干和肢体的真空气囊2.009,000.00套工业否否否否13折叠式救援梯1.002,400.00个工业否否否否14手提式强光照明灯4.002,200.00个工业否否否否15佩戴式防爆照明灯4.001,580.00个工业否否否否16消防员呼救器4.002,200.00个工业否否否否17无线复合气体探测仪1.0038,500.00台工业否否否否18便携式有毒气体定性检测管或检测卡1.0020,000.00套工业否否否否19漏电探测仪1.003,100.00台工业否否否否20气密防化服4.0026,400.00套工业否否否否21气密隔热服4.0039,200.00套工业否否否否22避火服4.0031,600.00套工业否否否否23他救空气呼吸器2.0015,000.00套工业否否否否24速降自锁装置2.001,960.00个工业否否否否25事故报警实时录音录时电话1.00420.00套工业否否否否26无线防爆对讲机4.0028,800.00部工业否否否否27夹持型无线防爆音频传输设备4.0015,200.00套工业否否否否28心肺复苏术(CPR)模拟人2.0013,200.00个工业否否否否29便携式风向测速仪1.001,900.00台工业否否否否30呼吸空气气质检测仪1.0012,900.00套工业否否否否31器材维护专用工具2.002,700.00套工业否否否否3.3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移动供气装置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总成:移动供气源由高压气瓶、备用气瓶、高、中压压力表,低气压气动发声报警器、不锈钢小推车、输气管、快速接头、面罩、供气阀等部件组成;★2、高压气瓶数量:≥4个,高压气瓶容量:≥6.8L;3.高压气瓶压力:≥30Mpa;4.备用气瓶容量:≥2L;5.供气管数量及长度:1根≥30m,2根≥10m;6、供气阀数量:≥2个;7、整机气密性能:1min内高压表指示值下降≤2Mpa;8、报警方式及报警参数:报警压力(MPa):5.5(±0.5),连续声响时间(s):≥10.0,发声声级(dB(A)):≥90,平均耗气量(L/min):≤4;9、不锈钢小推车应安装有刹车装置;●10、供气流量≥200L/min;11、吸气阻力≤300pa,呼气阻力≤850pa;12、重量:≤80Kg。标的名称:移动式空气填充泵组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工作流量≥200L/min;(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佐证)●2、工作压力≥300bar,末级安全阀压力:≥330bar;(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佐证)3、工作充气时间:将6.8升气瓶由0-300bar的充气时间为:≤10min;4、电机功率≥4.0KW;5、工作电压:380V,工作频率:50HZ;●6、噪音≤85dB(A);(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佐证)7、压缩级数:≥三级压缩;8、冷却方式:强制风冷;9、润滑方式:油泵飞溅润滑;10、空气净化:活性炭、分子筛、一氧化碳吸收分子构成三重过滤净化系统;●11、排气温度:在额定排气压力下各级排气温度≤150℃,末级经冷却后温度≤60℃;(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佐证)★12、充气接口≥2个;出气口可同时充2个气瓶,充气阀带泄压旋钮和压力表;13、整机尺寸:长≤1200mm;宽≤560mm;高≤700mm;★14、机组重量:≤150KG。 标的名称:大功率固定式填充泵组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工作流量:≥270L/min;(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佐证)●2、工作压力:≥300bar,末级安全阀压力:≥330bar;(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佐证)3、工作充气时间:将6.8升气瓶由0-300bar的充气时间为:≤7min;4、电机功率:≥7.5KW;5、工作电压:380V;6、工作频率:50HZ;●7、噪音:≤80dB(A);(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佐证)8、压缩级数:≥三级压缩;9、冷却方式:强制风冷,静音设计;10、润滑方式:油泵飞溅润滑;11、空气净化:活性炭、分子筛、一氧化碳吸收分子构成三重过滤净化系统;●12、振动烈度值≤27mm/s;(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佐证)★13、充气接口:≥2个;出气口可同时充2个气瓶,充气阀带泄压旋钮和压力表;14、整机外形及尺寸:外形箱体型,长≤1300mm;宽≤1100mm;高≤700mm;★15、机组重量:≤300KG。标的名称:移动式充气防爆桶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尺寸:≤55×30×60cm;2、内径:≥21.5cm;3、重量:≤50kg;★4、壁厚:≥4mm。标的名称:固定式充气防爆柜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防爆箱体采用双层结构。外箱采用双层≥5mm钢板制成,内箱中≥2个碳纤维气瓶;●2、放置位置单独隔开,中间采用≥6mm钢板分割,前侧采用≥5mm钢板,门采用≥5mm钢板;3、带有独立减压阀;★4、可同时充≥2个碳纤维瓶;5、最大进气压力(bar):≥400bar;6、适用气瓶:6L—9L;7、外形尺寸(长×宽×高)mm:≤760×550×1200;8、净重(kg):≤300。标的名称:备用气瓶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整体技术性能符合《呼吸器用复合气瓶》GB28053-2011,2.气瓶容积≥6.8L,工作压力≥30MPa,爆破压力≥102MPa,空瓶重量≤5kg。3、气瓶保护层为全缠绕式碳纤维复合材料.4、内胆采用高强度、经防腐处理、重量轻的铝合金材料。5、气瓶阀带自锁功能,配备安全膜片,自锁功能采用按压式设计。标的名称:气防车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一、车辆技术参数:★1、额定载客人数:≥6人;2、轮胎:≥6个;★3、轴距mm:≥3300;4、整备质量kg:≥3000;5、悬挂系统:前悬麦弗逊或双叉臂独立悬挂;6、制动系统:前通风盘式后通风盘式或实心盘式;★7、排放标准:满足国VI排放标准;★8、燃油种类:柴油;9、变速器:手动;10、排量L:≥1990;★11、功率kw:≥100;12、最高车速(km/h):≥110;二、车辆标准配置:1、全尺寸备胎≥1个;★2、防抱死制动系统(ABS);●3、制动力分配系统(EBD);4、车辆维护警告系统;5、中控门锁;6、驾驶室≥2座椅;★7、驾驶室主副驾安全气囊;8、驾驶室电动车窗;★9、后双开门;●10、倒车影像系统;●11、遥控钥匙或无钥匙进出(启动)系统;12、驾驶室与车仓内分别带一套制冷系统;三、警报警示系统:★1、长排黄色警灯1套;2、100W警报器及手持控制1套;3、4层型材设备架1套;四、车内电源系统:★1、≥1000W正旋波逆变电系统1套;★2、双电源自动切换系统(ATS)1套;3、医疗舱集成开关控制面板1套;4、国标220v电源端口≥3个,国标12v电源端口≥2个;5、外接电源线≥15米;6、顶部LED照明灯1套;7、车舱内顶部消毒灯1个;五、供氧系统:★1、10升医用氧气瓶≥2个及专用减震卡箍,固定1套;(此设备为二类医疗器械,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减压阀、湿化瓶1套;六、其他:1、车身和尾部反光贴;2、车仓顶部安装吊瓶挂架一个;3、自动上车担架一台(有固定位置展开尺寸≥2000*570*870mm)4、铝花纹地板1套;5、计算机1台满足I5以上标准,内存≥8G,固态硬盘≥512G,重量≤3Kg。6、吸引器1台。标的名称:医用氧气钢瓶和2~4接口的供氧管路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容积:≥9.5L;2、重量:≤14kg;★3、配置全套:氧气瓶,压力表,吸氧管,吸入器、推车。(此设备为二类医疗器械,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标的名称:便携式心肺复苏机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能连续地把新鲜的氧气自动输入被抢救人员的肺内,又能自动将肺内的气体抽除,达到心肺复苏的目的;2、可吸除被抢救人员呼吸道内的分泌物或异物;3、可供呼吸机能并未麻瘪的伤员吸氧;★4、可外接气源;5、氧气瓶工作压力≥20MPa;★6、氧气瓶容积≥1L;7、自动肺调整范围:12L/min--26L/min;8、吸痰引射压力值≤-60kPa;9、体积≤380mm×280mm×170mm。标的名称:综合急救箱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外箱尺寸:≤35cm×25cm×25cm;2、外箱材质:铝合金边框、中纤面板、医用级PP托盘;★3、综合急救箱至少包含1套简易呼吸器、2卷弹力绷带、2片无菌敷贴(小号)、1副医用夹板、1套血压表、1套电子血压计、1支玻璃体温计、1个丁字式开口器、10支碘伏消毒液(棉棒)、10片酒精棉片、1条乳胶管止血带、10片防水创口贴、1卷医用透气胶带、1张配置清单和1个PE袋(B型)。(此设备为二类医疗器械,供应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标的名称:半自动除颤仪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整机重量(含电池):≤3kg;●2、抗冲击/跌落性能:机器六面均可承受≥1.5m跌落冲击;(提供使用说明书复印件并佐证)★3、防尘防水级别:≥IP55;●4、工作温度范围:-5℃~--50℃,-20℃工作时间≥50分钟;(提供使用说明书复印件并佐证)●5、输出能量:成人≥350J,除颤能量输出精度:±10%;(提供使用说明书复印件并佐证)●6、从开机到200J放电准备就绪用时≤8s;(提供使用说明书复印件并佐证)●7、一次性电极片及一次性电池出厂有效期≥60个月。一次性电池可以支持200J放电≥350次,或360J放电≥200次;●8、显示屏分辨率≥720×360,支持动画指导用户执行急救操作;(提供使用说明书复印件并佐证)9、支持成人/小儿患者类型快速一键切换,可自动切换提示信息、除颤能量和CPR按压模式;10、具备录音功能,可保存≥60分钟抢救现场录音;11、数据存储:可存储ECG波形数据、事件数据、急救数据(有急救时间、CPR持续时间、放电次数)、录音数据等,可存储≥950份自检报告;★12、支持USB接口,可通过外部USB闪存设备导出抢救记录数据; 13、具备自检功能:具备每日、每周、每月、每季度的设备自检和用户手动自检;根据自检结果,红灯/绿灯显示设备状态,不开机情况下可提示故障;(此设备为三类医疗器械,供应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根据国办发〔2017〕41号政策要求“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除外)标的名称:躯干和肢体的真空气囊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躯体固定气囊由高耐磨PVC阻燃材料无缝熔接制成,内衬高分子泡沫颗粒,配有专用抽气筒;2、在真空状态下像石膏一样,把伤员的骨折或脱臼部位固定住保持≥72小时;3、躯干展开尺寸:210×105×7cm(±10cm);★4、躯干承重:≥150kg; 5、上肢夹板、下肢夹板、躯干夹板、专用气泵、便携包组成。标的名称:折叠式救援梯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梯子打开高度≥7m;折叠后高度≤1.15m;梯子净重≤16KG;2、踏板≥18阶,踏板距离≤400mm;●3、承载能力:将梯子置于最大延伸状态,梯子与地面夹角65°时,最大负荷≥200Kg;(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佐证)★4、材质壁厚:≥1.5mm。标的名称:手提式强光照明灯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防爆执行标准符合GB3836.1-2021、GB3836.2-2021、GB3836.4-2021、GB3836.31-2021、国家标准,防爆标志:ExdbibIICT6Gb;ExibtbIIICT80℃Db(提供防爆合格证复印件佐证);2、具有工作光、强光、频闪三种光模式;3、额定电压:≥DC11.1V,额定容量:≥4000mAh,额定功率:≥3×3W,外形尺寸:≤75×170mm(直径×长),★4、防护等级:≥IP66,重量:≤1.2kg;★5、工作时间:强光≥8h,工作光≥16h;●6、灯具5m处光斑中心照度,强光平均值强光平均值≥1000lx,弱光平均值≥500lx;(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佐证)●7、常温环境下,灯具带电端子与外壳间的绝缘电阻应≥550MΩ,交变湿热后应≥20MΩ;(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佐证)标的名称:佩戴式防爆照明灯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产品性能符合《GB30734-2014消防员照明灯标准》的要求;●2、防爆执行标准符合GB3836.1-2021、GB3836.4-2021国家标准,防爆等级≥ExibIICT4Gb;(提供防爆合格证复印件佐证)●3、灯具2m处光斑中心照度,强光平均值强光平均值≥1100lx,弱光平均值≥730lx;(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佐证)●4、常温环境下,灯具带电端子与外壳间的绝缘电阻应≥500MΩ,交变湿热后应≥20MΩ;(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佐证)★5、灯具外壳防护等级≥IP68;6、电量显示窗:灯筒上应设计有通用电量显示单元窗孔,采用四段式蓝色电量显示设计,每段代表25%电量;7、额定功率为≥3W,电额定电压≥DC3.7V,额定容量≥1.9Ah,强光≥4小时,工作光≥8小时。标的名称:消防员呼救器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技术性能符合GB27900-2011《消防员呼救器》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2、壳体包裹防护胶坚固耐用可在恶劣环境中使用。方位灯采用≥8颗高亮度LED,电池采用聚合物锂电池更经济环保耐用。同时兼备空呼计时、开机时间显示、环境温度显示等辅助功能;3、两侧电源键开关机,防止了使用者误操作;4、开机时间显示,提醒使用者使用时间;5、环境温度实时功能;6、空呼计时功能;7、欠压声响报警、黄灯频闪警示功能;★8、外壳防护等级≥IP68;●9、防爆性能:ExiaIICT4Ga以上防爆认证(提供防爆合格证佐证);10.电源:≥1250mAh/7.4V(锂电池);11、质量:≤300g;12、静止至预警时间:30S±2S。预报警时间:15S±2S;13、预警声级强度:≥80dB(距离:1米);强警声级强度:≥100dB(距离:3米);14、连续强报警时间:≥120min;15、发光亮度:≥300cd/m2。标的名称:无线复合气体探测仪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配置1台无线控制终端和1台无线复合气体探测仪;●2、气体探测仪高清彩色显示屏≥2寸;无线控制终端高清彩色显示屏≥9寸;(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佐证)●3、具备泵吸式采样,内置采集泵,流量≥500毫升/分钟;配≥50CM软管;(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佐证)●4、检测气体种类至少包含:可燃气LEL;氧气O2;一氧化碳CO;硫化氢H2S;5、气体量程:可燃气LEL为0-100%LEL;氧气O2为0-25%VOL;一氧化碳CO为0-100PPM;硫化氢H2S为0-100ppm;6、气体精度≤3%FS,响应时间≤20秒(T90);7、警报方式:听觉、视觉和振动三种方式同步报警;距检测仪0.3米处声音警报≥95分贝;8、可实现无线复合气体探测仪和后端指挥平台实时同步报警;9、背景灯:光线不足或报警发生时自动开启≥3秒钟,按任何按钮开启≥6秒钟;●10、显示屏能显示实时浓度、报警、时间、温度、湿度、存储等信息;(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佐证)11、标配≥2万组数据存储,自动覆盖旧数据,容量可扩充到≥10万组;支持实时存储,定时存储;12、单块电池连续工作时间≥12小时;●13、无线控制终端显示屏具备触摸功能;分辨率≥800*600;具备拍照、录像和存储功能,能实时监测到前端气体探测仪的气体数据和下载;(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佐证)●14、具有手机端、移动控制终端和电脑端接收方式,手机端可登录微信小程序查看;(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佐证)●15、传输方式:4G/5G无线传输方式;(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佐证)●16、无线指挥平台具有气体数据实时监测、下载和同步报警功能;★17、整机防护等级≥IP66;★18、提供≥ExiaIICT4防爆合格证;19、流量费由供应商承担至少3年;标的名称:便携式有毒气体定性检测管或检测卡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现场使用不需要电源等动力设备,检测结果当场得出;2、采用直接抽气的采样方式,具有50/100m1两档;3、采样器取得国家计量器具型式批准;4、气体采样器≥2套(一为普通型,一为自动计数型);5、延长采样管≥1根≥5米;6、检测管切割器≥1个;7、发烟管套装≥1套; 8、计数型气体采集器≥1个; 9、便携箱一个;●10、可检测气体至少包含以下35种: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氨、硫化氢、二氧化硫、磷化氢、氯气、二氧化氮、一氧化氮、氰化氢、二硫化碳、氯化氢、光气、氟化氢、臭氧、砷化氢、二氧化氯、氢气、汞蒸气、硫醇、甲醛、液化石油气、汽油、甲醇、乙醇、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氯乙烯、三氯乙烯、丙酮、乙醚、乙炔、乙烯。并且每种气体检测管≥10支。标的名称:漏电探测仪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频率范围交流电压:50Hz至60Hz;★2、使用低灵敏度探测交流电110V/220V/380V探测距离≥0.2m,使用高灵敏度探测交流电110V/220V/380V探测距离≥1.4m,使用高灵敏度探测交流电46千伏高压线,可探测距离≥125米;3、尺寸:直径≤50mm.长≤600mm;4、重量:带电池≤500g;●5、手柄电绝缘:手柄在≥500V,1分钟耐压过程中,无闪络、击穿,试验后,无明显发热现象。(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佐证)标的名称:气密防化服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具有防酸、碱、磷、硫类等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等性能,符合XF770-2008《消防员化学防护服》标准要求;2、连体式全封闭结构,内置呼吸器,防化服通风阀(排气)为正压式,接缝双面热溶胶式连接合缝,面屏为硬质透明材质;3、手套采用卡环可拆卸式连接;4、缝纫接缝全部采用内外密封条密封,确保服装的密封性能;5、整套防化服是由大视野连体头罩、呼吸器背囊、防化手套、防化胶靴、密封拉链、超压排气系统等组成,与头盔、空气呼吸器配套使用;★6、织物厚度:≥0.40mm;●7、粘附强度:≥0.80kN/m;(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佐证)●8、断裂强力(拉伸强度):经向≥15kN/m,纬向≥10kN/m;(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佐证)。9、耐热老化性能:温度125℃×24h不粘、不脆;10、撕裂强力:经向≥85N,纬向≥85N;●11、阻燃性能:有焰燃烧时间≤0.7s,无焰燃烧时间≤1.0s,损毁长度≤7.5cm;(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佐证)12、耐寒性能:温度-25℃×5min后,无裂纹;13、防化手套:耐穿刺力≥23N;14、防化靴:●14.1、靴底抗刺穿性能:≥2000N;(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佐证)14.2、电绝缘性能:≥5000V且泄露电流≤0.15mA;14.3、防滑性能:始滑角≥23°;14.4、靴头防砸性能经冲击试验后,其间隙高度≥15mm。标的名称:气密隔热服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气密隔热服具有阻燃,耐高温,防辐射热,防酸碱液体腐蚀性气体等性能;★2、表面采用铝箔芳纶布制成,符合XF634-2015《消防隔热防护服》的标准要求生产;2.1、辐射反射率:能反射≥90%的辐射热;2.2、耐辐射热性能:300℃热辐射为≥1小时,500℃热辐射为≥30分钟;●2.3、面料外层阻燃性能:损毁长度≤50mm,续燃时间≤0.5s。无熔融、滴落现象;(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佐证)●2.4、面料外层撕破强力:≥150N;(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佐证)●2.5、面料外层断裂强力:≥800N;2.6、剥离强力:≥30N/30mm;★3、符合XF770-2008《消防员化学防护服》标准要求生产;3.1内里采用耐酸碱、改性PVC双面涂覆织物面料制成,具备阻燃、耐热、绝缘、防水、密封性强等性能。可防酸、碱、磷、硫类等有毒、有害气体、液体,内置呼吸器,防化服通风阀(排气)为正压式,接缝牢固,且双面热溶胶式连接合缝,面屏为硬质透明材质。★3.2、织物厚度:≥0.40mm;3.3、防酸渗透性能:80%H2SO4、60%HNO3、30%HCL三种酸10mm液柱下≥1h不渗透;3.4、防碱渗透性能:6.1mol/L NaOH,10mm液注下≥1h不渗透;●3.5、粘附强度:≥0.80kN/m;●3.6、断裂强力(拉伸强度):≥12kN/m;3.7、耐热老化性能:温度125℃×24h不粘、不脆;●3.8、撕裂强力:≥80N;●3.9、阻燃性能:有焰燃烧时间≤1.0s,无焰燃烧时间≤1.0s,损毁长度≤10cm;3.10耐寒性能:温度-25℃×5min后,无裂纹;标的名称:避火服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符合XF634-2015《消防员隔热防护服》技术标准2、避火防护服主要由碳纤维和芳纶混纺外层面料、耐火纤维布、耐火碳纤维毡、防火隔热层、防蒸汽层、隔热层、舒适层至少7层材料组成,具有良好的耐火、隔热性能。;3、结构:分体内置呼吸器式;4、整套避火服包括上衣、裤子、头罩(配置镀金大视窗)、手套和避火靴(内含隔热鞋);●5、防火、隔热性能:可承受1000℃的火焰温度,能防护1300℃的辐射热;●6、外层材料阻燃性能:毁损长度≤10mm,续燃时间≤0.5s,没有熔融、滴落现象;(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佐证)●7、外层材料撕破强力:经向≥160N,纬向≥160N;●8、外层面料断裂强力:经向≥1600N,纬向≥1300N;(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佐证)9、热稳定性能(外层性能):经热稳定性能试验后,沿经、纬向尺寸变化率≤1%,表面无变色、脱层、炭化、熔融和滴落现象;●10、抗辐射热渗透性能(整体性能):内表面温升达到24℃的时间≥68s;(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佐证)隔热头罩:11.1、耐高温性能:经180℃高温≥5min,隔热头罩无炭化、熔融和滴落现象,视窗无明显变形和损坏现象;11.2、视野:左右水平视野≥105°,上视野≥7°,下视野≥45°;11.3、视窗透光率:浅色透明视窗透光率≥20%;●12、火焰和辐射热防护性能:服装热防护性TPP值≥50cal/cm²;(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佐证)标的名称:他救空气呼吸器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产品主要组成部件:全面罩、供气阀、减压阀、警报器、背架等;(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2、碳纤维气瓶水容积≥6.8L,瓶体带荧光标识,配备气瓶保护套,气瓶阀带有自锁结构和限流保护;3、全面罩采用球形面屏,具有本质防雾功能;4、压力表报警哨为一体设计,报警压力5.5±0.5Mpa;胸前带有救援快速插口;5、供气阀采用球形供气阀设置有自动正压机构,360度插接。标的名称:速降自锁装置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由安全钩、安全带、绳索、调速器、金属连接件及绳索卷盘组成;●2、钢丝绳索直径≥3mm,有芯绳索采用航空用钢丝绳,外层材质为棉纱或合成纤维材料;(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佐证)●3、安全带材质为棉纱或合成纤维材料,带宽≥50mm,带厚≥1.6mm,带长≥1600mm,并具有能按使用者胸围大小调整长度的扣环;(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佐证)4、金属安全钩应有保险装置;●5、载荷重量:≥120kg;●6、最大工作高度:≥100m。标的名称:事故报警实时录音录时电话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音量调节:普通铃声≥2级,音乐铃声≥5级;2、来电显示:8位来电≥40组,去电≥15组;3、通话录音:不限时本机或分机通话录音;★4、支持现场录音、应答录音;5、录音查询:可按录音次序,录音时间及录音号码查询录音。标的名称:无线防爆对讲机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对讲机屏幕尺寸≥2英寸,分辨率≥320*240;●2、对讲机工作频率350-400M,符合公安350M及应急370M数字集群系统接入要求,并满足所有功能;★3、具备国家防爆认证(ⅡB防爆等级)(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4、对讲机须具备良好的防水防尘功能,防尘防水等级≥IP68;5、对讲机须支持多种工作模式,至少支持模拟常规、模拟集群、数字常规和数字集群4种工作模式,同时在对讲机切换工作模式时,无须重启对讲机;6、对讲机须具备蓝牙功能;●7、对讲机须支持喇叭导水功能;(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佐证)●8、对讲机须支持智能降噪功能,保证对讲机在嘈杂环境下能提供清晰的语音,噪声抑制能力不小于23dB;(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佐证)9、对讲机须内置定位功能;10、对讲机支持中文短信收发功能,短信收发界面呈现方式为连续对话形式,接收、发送的短信能在同一界面连续性的显示;短信息文本内容不少于200个汉字;★11、对讲机须配备大容量防爆锂电池,电池容量≥2000mAh;12、橙色机身,便于现场识别;★13、与四川省消防数字专网系统完全兼容,实现专网所有功能和指标。标的名称:夹持型无线防爆音频传输设备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采用骨传导技术,通过感知震动拾取话音;2、信噪比:≥50dB;3、频率响应:至少支持100~10000Hz;★4、防护等级:≥IP66;★5、具备高噪声环境下的噪声抑制功能,在≥85dB噪声环境下可辨识通话;6、配备PTT套件,适用于各种双手不能离开设备的任务;●7、双骨导麦克风拾音:左右两边都配有骨导拾音麦克风,确保拾音效果;●8、双道骨导喇叭输出:左右两边都有骨导喇叭音频输出,确保听音效果;●9、DSP数字信号处理:提升对讲机通话音质与对讲机本体通话音质高度拟合,超强降噪和防啸叫;●10、数字声控功能:该设备作为PTT功能或者肩咪使用时,可选手动和数字声控两种激活方式,切换数字声控功能无需手动触发PTT,即可进行对讲通话;●11、扩音功能:激活扩音功能后,无需任何操作即可通过骨传导耳机拾音,进行肩咪扩音喊话。标的名称:心肺复苏术(CPR)模拟人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模拟心脏骤停病人被救活的真实现象而设计的,由电脑自动控制,可以模拟胸外按压、人工呼吸、颈动脉自动搏动、心脏自动恢复搏动声音、睡孔由散大自动缩小恢复正常等。2、对操作正确与否,有光电信号显示、数码显示等提醒功能。3、模拟生命体征:初始状态时,模拟人睡孔散大,预动肤无搏动。按压过程中,模拟人携动频率与按压频率一致;4、语音提示:使用时全程中文语音提示,可开启和关闭语音,可调节音量;5、操作结果可热敏打印成绩单。标的名称:便携式风向测速仪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测量响应时间:≤2秒;2、可测量温度范围最低温度>-12℃,最高温度>50℃;3、准确度:±2℃;●4、风速测量范围:≥10.0m/s;5、气压测量范围:100-1100hPa;6、海拔高度范围:0m—7000m;7、风速准确度:±3%,;8、温度准确度:±1℃;9、湿度准确度:±1%RH。标的名称:呼吸空气气质检测仪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空气检测仪具有≥2.3英寸真彩液晶显示屏,集至少六通道颗粒物检测,包含粒子计数、粉尘质量称重、PM2.5测量、温湿度检测、一氧化碳和甲醛检测。2、粒子计重;粒径通道:PM2.5;质量浓度量程:0-2000ug/m;3、粒子计数:粒径通道至少包含以下6种:0.3,0.5,1.0,2.5,5.0,10μm;4、空气温度测量:0到50℃;5、湿度测量范围:0到100%RH;测量精度:±2.5%RH(20%到80%RH);6、露点温度量程:-30到100℃;7、湿球温度量程:0到80℃;★8、气体检测:HCHO量程≥5.00ppm;分辨率:≤0.01ppm;9、HCHO测量精度:±5%F.S。★10、气体检测:CO量程≥1000ppm;分辨率:≤1ppm;11、CO测量精度:±5%F.S。12、产品尺寸:≤250x80x65mm。标的名称:器材维护专用工具 参数性质 序号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1、至少55种通用工具的组合,适用于工业用户的日常安装维修工作;2、可分离塑盒包装,既可以携带,又可以上下盒分开,放入工具车抽屉;3、尺寸(长x宽x高)≤550x400x120mm。3.4商务要求3.4.1交货时间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3.4.2交货地点和方式采购包1:眉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3.4.3支付方式采购包1:分期付款3.4.4支付约定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签订合同且收到相应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预付款(如成交供应商为民营中小企业则支付合同总金额40%的预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交货完成并验收合格且在采购人收到相应发票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7%(如成交供应商为民营中小企业则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7%),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7.00%。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剩余3%一年后无息支付,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3.4.5验收标准和方法采购包1:由采购人派出代表及邀请成交供应商代表组成验收小组按照磋商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实际响应内容共同验收。3.4.6包装方式及运输采购包1: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3.4.7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采购包1:自验收合格后整机(体)质保1年,若产品出厂质保期长于一年的,以时间长的为准。3.4.8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采购包1:以正式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3.5其他要求一、质量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使用说明书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2、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供应商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二、售后服务要求:1.供应商应有完善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必要的售后机具配置、具有专门的服务电话。2.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配置专门固定的售后服务电话。接到采购人系统故障报修应2小时内响应,6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应提供备用机,以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3.故障问题解决后24小时内,向采购人提交故障处理报告,说明故障种类、原因、解决方法及造成的损失等情况。4.在质保期内,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提供每季度不少于1次的巡检和维护保养。当采购人有重要活动时,供应商应当提供现场技术保障服务。5.供应商承诺项目全部设备的各种部件均保证齐备、充足供应,若因设备升级更新等原因不能保障供应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6.质保期后,成交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及时的、优质的、价格优惠的技术服务和备品备件供应。7.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不少于24小时使用培训,达到采购人可独立使用,并在培训后提供使用咨询等。第四章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第五章磋商办法5.1总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等法律规章,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次竞争性磋商评审方法。二、评审工作由代理机构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三、评审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四、本项目采取电子评审,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评审工作。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和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五、评审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传递,评审委员会成员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签名后生效,供应商通过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加盖其电子印章后生效。出现无法在线签章的特殊情况,评审委员会成员可以线下签署评标报告,由代理机构对原件扫描后以附件形式上传。六、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供应商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代理机构、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5.2磋商小组一、本项目磋商小组成员人数应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是采取随机方式在采购一体化平台的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二、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使用已身份认证并具备签章功能的证书,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入项目评审功能模块确认身份、签到、推荐磋商小组组长。采购人代表可以使用采购人代表专用签章确认评审意见。三、磋商小组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应当回避的情形时,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主动回避;代理机构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封存供应商响应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四、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组织单位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五)起草资格审查报告、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六)向采购组织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5.3评审程序5.3.1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一、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二、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一)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二)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三)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四)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五)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六)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七)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向采购组织单位提交相关说明材料,说明停止评审的情形和具体理由。除上述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出现上述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采购组织单位应当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书面告知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说明具体原因,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组织单位认为磋商小组不应当停止评审的,可以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3.2资格审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由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标准及要求如下:5.3.2.1一般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7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8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投标(响应)函5.3.2.2特殊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资格要求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1)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2)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根据国办发〔2017〕41号政策要求“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除外)。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5.3.2.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资格审查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 无5.3.3磋商一、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与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确定。二、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对技术、服务、合同条款等内容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的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三、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第三章“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第七章“拟签订采购合同文本”,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四、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将变动情况通知本轮次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五、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以“供应商响应表”形式在线提交磋商小组。“供应商响应表”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应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否则无效。六、经最终磋商后,响应文件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处理:(一)响应文件仍不能实质响应磋商文件可实质性变动的实质性要求的;(二)响应文件中仍有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七、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八、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磋商报告中予以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处理。5.3.4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的符合性审查事项必须以本磋商文件的明确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为依据。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如果出现磋商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政府采购基本原则和磋商文件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见下表采购包1: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关联格式1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加盖供应商(法定名称)电子印章,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进行提交,否则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效。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分项报价表 报价表2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所有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完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响应文件封面 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 分项报价表 报价表 投标(响应)函3磋商文件商务要求和其他要求为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完全满足磋商文件商务要求商务和其他应答表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牵头人为提供核心产品气防车的供应商),联合体供应商需提供联合体协议,非联合体供应商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实质性要求)联合体投标的供应商需提供联合体协议,非联合体供应商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协议书5.3.5最后报价一、方案评审采购包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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