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房产管理中心的19处非住宅直管公房3年租赁权公开拍卖(第二次)

项目编号C-PM23032100002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3-04-03 16:22:25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温州市鹿城区房产管理中心预算金额5.96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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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577-88529133

正文内容

温州市鹿城区房产管理中心的19处非住宅直管公房3年租赁权公开拍卖(第二次) 温州市鹿城区房产管理中心的19处非住宅直管公房3年租赁权公开拍卖公告(第二次)项目编号:C-PM23032100002受温州市鹿城区房产管理中心委托,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将于2023年4月25日10时至4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资产处置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t.cn/EH69F2;授权机构: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城分中心)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内容如下:、拍卖标的:序号标的位置租期面积(m)年租金起拍价(元)竞买保证金(元)用途1五马商厦120室3年31.06596355000非居住2金祥南幢一层后退3年19.055715500非居住3清明桥综合楼141室3年45.45130901300非居住4环城东路80号2层3年350.74841788000非居住5亦美大厦3-5幢205-6室3年245441004000非居住6解放街537-1号3年25618124818000非居住7解放街537-2号3年24413761613000非居住注:1、租金无递增,一年一付,先付后用2、租赁履约保证金为年租金成交价的30%3、以上标的设装修期15天,不算租期及租金4、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原承租人成交的,不享有15关装修期。有原承租人且未成交的,给子其15天腾空期、注意事项标的房产用途为非居住,标的所有因经营需要及其他所涉及的审批均由承租人自行办理,出租人可提供标的的相关资料、证明、证件、签章等,协助承租人办理标的相关手续:承租人不得以标的的原因致使审批手续受阻或审批手续无法通过所造成损失为由,提出额外要求、索赔、解除租赁合同或主张合同无效。三、竞买人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如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未开设淘宝或支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天,委托双方共同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前往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竞拍,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竞买成功后,竞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卖人处办理相关手续。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标的咨询、展示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2023年4月24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577-88529133。有意者请提前联系安排看样时间或自行前往标的坐落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五、本次竞拍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拍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六、拍卖方式:网络增价式拍卖:增价幅度:壹仟元或其整倍数。七、报名及保证金有关事宜1、竞买人需在上述淘宝网资产处置网络平台或用手机淘宝扫描二维码并缴纳对应标的的竞买保证金报名参拍。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号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2、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先向淘宝拍卖平台支付网络服务费,之后所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城分中心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3、竞拍因标的本身价值,其保证金金额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提前充值。八、特别说明: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凭保证金缴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公章,个人凭本人身份证)到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向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支付拍卖服务费拍卖服务费收取标准具体如下:10万元以下(含)收取2%:10-30万元(含)部分按1.5%收取:30-50万元(含)部分按1.2%收取:50-100万元(含)部分按0.8%收取:超过100万元部分按0.5%收取。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5日内支付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年租金成交价的30%)至出租人指定账户。出租人在收齐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于12个工作日内与买受人(承租人)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并移交标的物。3、保证金的处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冲抵拍卖成交款。待买受人缴清全部成交款项后,需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房屋租赁合同、成交确认书原件及成交款缴款收据:企业需凭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款收据、营业执照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成交确认书原件及成交款缴款收据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城分中心(宽带路18号)退还竞买保证金(不计息):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城分中心在确认淘宝平台已将买受人的保证金转入指定账户后将该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买受人。买受人逾期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租赁合同》或逾期不履行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支付拍卖成交款、履约保证金等义务的均视为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竞买保证金不作退还。九、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本公告未尽事宜遵照该文件执行。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城分中心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宽带路18号三楼。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联系地址:鹿城区杏花路200号侨房大厦二楼。温州市惠城区房产管理中心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2023年4月3日竞买须知受温州市鹿城区房产管理中心委托,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将于2023年4月25日10时至4月26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资产处置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cn/EwH69F2:授权机构: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城分中心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的网上竞拍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拍卖标的及起拍价:详见拍卖公告二、拍卖方式:网络增价式拍卖:增价幅度:壹仟元或其整倍数。三、参加本次竞拍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竞买须知》的各项条款,井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四、竞买人需在上述淘宝网资产处置网络平台缴纳竞买保证金报名参拍。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在对竞拍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竞拍成交的,本标的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城分中心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拍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五、标的情况说明1、标的租赁期限为3年,3年租金不变,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金须在每期到期前15天付清,依此类推。2、标的以现状、现功能为准(原承租人腾空后的现场现状),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积为准,不再进行找补3、标的所有因经营需要及其他所涉及的审批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买受人不得以标的的原因致使审批相关手续受阻或以审批无法通过所造成损失为由,提出额外要求或索赔。出租人可提供标的相关资料、证明、证件、签章等,协助买受人办理标的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买受人承担。其中办公用房不能作为单身公寓,餐饮,娱乐场所使用。4、竞买人需认真现场查看实物,竞买人入驻后对各项审批、设备安装、邻里纠纷、有关规费等情况须自行负责解决,出租人只能在现有条件下提供该有的有关资料及协助,竞买人如遇有关问题解决不成,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与出租人无涉。5、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治安费、报装费、水电气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租人)负责。买受人(承租人)水、电、气报装到户的相关费用出租人不予补偿。租赁期间买受人(承租人)应按月结清水电气等各项费用。6、买受人在租赁期间经营所产生的所有经营风险责任、消防安全责任、违法经营责任、税收责任均有承租人承担。7本公司受委托将该标的依照《拍卖法》程序进行公开拍卖处置,至于成交以后如遇标的移交延迟或质量等问题由出租人负责处理,与拍卖人无涉。8、拍卖人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竞买人竞买成功后签署的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材料与房产租赁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上述材料内容与房产租赁合同不一致的,以房产租赁合同为准。六、竞买人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如参与竞拍的竞买人未开设淘宝或支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天,委托双方共同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委托书等,前往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经确认后方能进行网络竞拍,如委托手续不全或未办理委托手续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卖人处办理相关手续。人的个人行为,由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竞买成功后,竞得人(法定代表人、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本次竞拍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拍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八、有意者可提前联系安排看样时间或自行前往标的坐落现场实地看样,联系电话:0577-88529133。本次竞拍是经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须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的瑕疵。九、成交价款结算: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凭保证金缴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公章,个人凭本人身份证)到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向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支付拍卖服务费。拍卖服务费收取标准具体如下:10万元以下(含)收取2%;10-30万元(含)部分按1.5%收取:30-50万元(含)部分按1.2%收取:50-100万元(含)部分按0.8%收取;超过100万元部分按0.5收取。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5日内支付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年租金成交价的30%)至出租人指定账户。出租人在收齐全部拍卖成交款,于12个工作日内与买受人(承租人)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并移交标的物。履约保证金在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买受人结清各项费用、腾空房产并经出租人查验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后无息退还。十、其他费用负担情况:1、淘宝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差额累加法向淘宝网络平台支付软件服务费,标准为:不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万元)按系统成交价金额的1%;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系统成交价金额的0.5%。2、缴费方式:标的竞拍成功后,平台系统会生成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买受人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城分中心指定账户(若买受人未足额支付软件服务费的,平台将冻结竞买保证金直至买受人线上完成软件服务费订单的支付)。3、服务费发票:买受人可在系统中查看已完成支付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十一、保证金的处理: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冲抵拍卖成交款。待买受人缴清全部成交款项后,需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房屋租赁合同、成交确认书原件及成交款缴款收据:企业需凭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款收据、营业执照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成交确认书原件及成交款缴款收据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城分中心(宽带路18号)退还竞买保证金(不计息):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城分中心在确认淘宝平台已将买受人的保证金转入指定账户后将该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买受人。买受人逾期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房产租赁合同》或逾期不履行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支付拍卖成交款、履约保证金等义务的均视为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竞买保证金不作退还十二、买受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及付清相关款项的,视为买受人违约,买受人已付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作退还。同时,根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拍卖人有权将标的再次拍卖,拍卖费用由原买受人承担,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补足差额,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涉,买受人可直接向出租人追潮责任,拍卖人提供资料证明协助买受人向出租人十三、拍卖成交后,若出租人违约,由出租人承担全部责任,与拍卖人无追湖责任。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竞拍标的交接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十五、参与标的竞拍的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的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通,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十六、中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并对此不承担赔偿责任。十七、竞买人报名成功即视为对淘宝资产处置网络平台上本标的页面展示的所有的竞买资料及竞买文本无异议。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鹿城分中心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宽带路18号三楼。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联系地址:鹿城区杏花路200号侨房大厦二楼,咨询电话:0577-88529133.温州市鹿城区房产管理中心温州汇丰拍卖行有限公司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