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人民医院数字医学影像服务采购(XSX25C00047)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XSX25C00047_130117562645086243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11 18:22: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预算金额108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重庆知策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数字医学影像服务重庆数字影像服务数据采集服务
联系方式
  • 敖老师:13996988975
  • 邹老师:13310299377

正文内容

项目编号:XSX25C00047_130117562645086243 本项目保证金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如需申请保函请点击右上角“申请投标保函” 项目概况: “秀山县人民医院数字医学影像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22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XSX25C00047 项目名称:秀山县人民医院数字医学影像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80,000.00元 最高限价:1,0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数字医学影像服务 1,080,000.00元 72000 项 最高限价总计:1,08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10月12日 至 2025年10月17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 “个人中心” → “在线开评标” → “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在线下载或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无论投标人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登陆“重庆政府采购网”完成网上报名申请且报名审核通过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意事项: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1、CA数字证书的办理:首次参加重庆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请进入”在线开评标” → “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CA办理手册。) 2、投标文件制作:首次参加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当登录重庆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5年10月12日 09: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22日 09: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然后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提交。 五、评审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 2025年10月22日 09:00 磋商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远程参与开标(开标必备设备: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系统默认30分钟,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约定: (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在仍不能解密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2)因投标人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备份文件的,都视为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响应无效且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果项目提供了保证金的,保证金扣除不予退还。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采购经办人:敖老师 采购人电话:13996988975 采购人地址:秀山县中和街道迎凤路20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知策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邹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13310299377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和街道东风路133号一层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铁睿 项目联系人电话:13310299377 九、附件 附件下载: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8版.zip 附件下载:秀山县人民医院重庆数字影像服务-磋商文件2025.10.11.docx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号:XSX25C00047磋商项目名称:秀山县人民医院重庆数字影像服务采购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采购代理机构:重庆知策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十月目录第一篇采购邀请书2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7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4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6第五篇供应商须知22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27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8第一篇采购邀请书重庆知策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秀山县人民医院重庆数字影像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一、竞争性磋商内容项目名称单价限价(元/人)最高数量(人)最高限价(元)投标保证金(元)成交人数量(名)秀山县人民医院重庆数字影像服务15720001080000.00200001注:1.本项目实行总价和单价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及单价均不能超过采购人公布的总限价和单价限价,否则为废标处理,保留两位小数;2.最终金额以实际服务人次据实结算。二、资金来源业主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1080000元。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磋商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在项目信息右侧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磋商不提供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和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注: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电子标书无须CA证书,CA证书仅用于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所附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搜索该项目,并在项目信息右侧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将被拒绝。即:若供应商未通过以上获取采购文件流程完成采购文件的下载、获取,供应商将无法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注意事项:本项目为重庆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供应商须申请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办理CA证书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下载电子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互联网在线响应,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必看手册)24-8版》进行查看。因未注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或磋商响应失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CA证书的办理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并按照其中要求操作。2.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下载_64(含32位)”、“统一签章客户端(正式版)”安装包,并按照《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要求操作。(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五)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1.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2025年10月12日至2025年10月17日。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0.00元/包。(六)电子响应文件递交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供应商于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内找到对应响应项目,进行电子响应文件递交。2.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2日北京时间09:00—2025年10月22日北京时间09:00。(以电子招投标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其他时间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送达)。(七)磋商信息1.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10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磋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在线磋商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持CA证书和可以上网的电脑(用于在线磋商的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于规定的磋商开始时间前30分钟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进入电子开标室完成在线准备。在线磋商开始后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引导来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视频在线磋商、在线二次报价等工作。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也可以持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用于在线磋商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于磋商开始时间前参加在线磋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或参与在线磋商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电子招投标系统磋商开始时间前的30分钟是供应商自主在线准备环节时间(是否在线准备由供应商主观决定,在线准备环节意义在于提前测试CA证书与当前电脑设备运行环境是否正常),在线准备环节不具备签到意义,特此声明。(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如未在规定解密时长(系统默认30分钟解密时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时长)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约定:(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长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长。供应商在仍不能正常解密的情况下,供应商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解密时长内,供应商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供应商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响应资格。(2)因供应商主观原因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或者已申请启用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后仍不在规定解密时长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情况,都视为供应商在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无效且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供应商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供应商必看手册)24-8版》(《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对应手册要求完成操作。(九)现场踏勘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供应商可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进行必要的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影响项目报价等的相关因素,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情况而导致出现的问题,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5、保证金方式一:以纸质保函(单)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1.纸质投标保函(单)缴纳形式及要求:(1)缴纳形式:投标人提供不可撤销且支持3个工作日之内办结索赔申请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纸质保函(单)。(2)具体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一份纸质投标保函(单)正本和一份纸质投标保函(单)正本纸质复制件、一份纸质投标保函(单)正本电子复制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一份电子复制件须装在“第七篇电子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四、其他(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另一份纸质复印件和纸质投标保函(单)正本原件单独密封装订,并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前的现场递交给采购人审查、保管。纸质投标保函(单)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单)担保金额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一致;④保函(单)生效时间必须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支持3个工作日之内办结索赔申请。注:(1)若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投标保函(单)递交的截止时间和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持一致。(2)采购人负责对纸质保函(单)正本内容进行形式审查,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投标保函(单)无效。纸质保函(单)正本原件由采购人负责保管。2.以纸质投标保函(单)形式提供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3.投标人对其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单)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4.投标人在开标前,现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单)原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纸质投标保函(单)正本电子复制件一致,不一致的以正本原件为准。5.如果发现投标人递交的纸质投标保函(单)存在弄虚作假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报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方式二:以电子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1.电子投标保函(单)交纳形式及要求: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进入重庆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选择专题栏目→选择采购金融服务→在线申请投标保函。(具体操作请下载项目招标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重庆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保函操作手册》),若当前电子保函(单)功能不能满足区域性选择时,投标人需提供纸质投标保函(单)或其他缴纳保证金方式。2.电子投标保函(单)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单)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单)生效时间必须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且支持3个工作日之内办结索赔申请。3.若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则电子投标保函(单)提交的截止时间和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电子投标保函(单)无效。4.以电子投标保函(单)形式担保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5.电子投标保函(单)以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展示的电子投标保函(单)交纳情况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须再提供电子投标保函(单)的相关资料。6.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主办方(主体)提供电子投标保函(单)。7.电子投标保函(单)的注销:具体注销事宜由投标人自行与保函(单)出具机构咨询协商。(二)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作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人没有在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保证金无法进行认定的;(3)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与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不相符的。(三)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是否有效;以电子保函(单)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是否有效,由评标委员会认定。特别提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的;(2)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称与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联系人:敖老师电话:13996988975地址:秀山县中和街道迎凤路205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知策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邹老师电话:13310299377地址: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和街道东风路133号一层(三)电子招投标系统技术指导:重庆港澳大家软件产业有限公司联系人:谭老师电话:023-88158029(工作日)15823413234(节假日)(四)CA数字证书办理服务平台:1.CA数字证书:网证通联系人:刘娟电话:023-63010240189960849602.CA数字证书:东方中讯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联系人:何晓伦电话:023-88257082023-63153662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1、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项目名称单价限价(元/人)最高数量(人)最高限价(元)成交人数量(名)秀山县人民医院重庆数字影像服务15720001080000.0012、招标项目技术参数需求功能模块具体性能及参数要求数据采集服务按照《重庆市卫生健康行业统一数据采集工具运行管理规范》(渝卫办发〔2024〕16号)的要求,依托重庆市卫生健康专网,使用专用采集工具从医疗机构的图像存储与传输系统(Picture Archiving and Communication System,PACS)进行采集。采集数据包含申请信息、检查信息、报告信息、检查报告指标信息、影像序列数据信息、图文报告中图像信息、PACS介质服务器信息、市级患者主索引信息、数字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与放射学信息系统(Radiology Information System,RIS)介质服务器信息、RIS与PACS关联关系数据、检查质控信息数据、患者授权信息状态、诊断意见引用信息状态、互认信息状态等数据元信息。采集的医学影像检查结果应符合重庆市医学影像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发布的《重庆市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项目技术操作指南》的要求。采集工具支持包括视图模式、文本传输协议(File Transfer Protocol,FTP)、安全文件传输协议(SSH File Transfer Protocol,SFTP)、超文本传输协议(Hypertext Transfer Protocol,HTTP)等多种数据接口采集模式,实现对数字影像的结构化与非结构化数据采集,具备数据稽核与数据校验功能,实现采集任务信息上传。具备数据采集监测、反馈功能,可对各医疗机构数据上传情况、服务器及相关服务运转情况、硬盘内存容量等进行监测,并对异常状态进行及时预警。数据信息覆盖影像检查的全流程(包括但不限于临床申请、预约分检、签到准备、设备检查、影像质控、报告书写、结果发布),其中影像序列数据应采用医学数字成像和通信(Digital Imaging and Communications in Medicine,DICOM)无损格式上传,医学影像检查数据的存储及传输过程应遵循DICOM3.0国际标准协议,满足《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数字医学影像服务工作指南与评价内容的通知》(渝卫办发〔2024〕3号)中的影像质量要求。数据存储服务数据集中存储至重庆市卫生健康云,保障数据的完整性与安全性,实现医学影像检查结果数据智能、高效、融合、经济的存储。支持数据云端分类存储,按临床医生和患者的访问频率将数据分成热数据与冷数据两种类型。热数据指高频率访问的医学影像数据,即1年以内有访问的数据;冷数据指低频率访问的医学影像数据,即超过1年未访问的数据。数据访问响应效率要求,热数据存储符合以下要求:1)数据可实时访问,首张影像加载访问延迟应小于3秒;2)采用可扩展的存储架构,当存储资源不足时应具备在线扩展能力,且不影响原存储系统的正常运行;3)采用多副本或纠删码的存储格式,保证业务99.99%高可用。冷数据存储符合以下要求:1)可实现数据延迟访问,访问延迟小于2小时;2)采用可扩展的存储架构,当存储资源不足时具备在线扩展能力,且不影响原存储系统的正常运行;3)采用多副本或纠删码的存储格式,保证业务99.9%高可用。存储年限符合《关于印发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8号)中关于电子病历存储的要求,按上传至卫生健康云的时间起算不低于15年。数据治理服务满足《重庆市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数据质量评估办法》要求,通过数据质量管理的手段及工具,按照数字医学影像质量标准,对全量数据进行分析、监控、评估和改进,提升影像检查结果数据质量以及影像检查项目标准化。按数字医学影像质量标准进行治理,保障数字医学影像资料及时性、连续性、一致性、完整性、准确性。具备对影像检查结果数据质量监测的能力,对上传数据进行实时监测与反馈。具备对影像检查结果数据质量统计与分析的能力,便于卫生健康行业主管部门了解不同时间、区域、级别的医疗机构数据质量及问题。具备对医疗机构影像检查项目名称及编码规范化和标准化的能力,满足重复检查精准提醒、互认行为智能监管、互认成效精准统计的要求。数据应用服务支持医疗机构医生工作站、患者移动端调阅,满足管理端监管要求,服务经院内质控且符合市级质控要求,包含DICOM影像及报告、市级平台质控评价结果、市级患者主索引、患者授权记录、诊断意见引用记录、临床医生互认记录等数据集。1、医疗机构端与HIS系统集成,打造“操作友好型”医生服务终端,达到提醒精准、调阅迅速、操作便捷的标准。具备患者授权许可功能,临床医生调阅患者数据前,必须经患者在当次就诊流程中通过扫码等方式授权。具备身份识别认证功能,患者身份识别认证可由电子健康码等多种方式提供,医生身份识别认证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统一提供。具具备主动查阅功能,临床医生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可被授权调阅患者在重庆市全生命周期影像检查档案的相关申请单、诊断报告及影像等数据。具备智能提醒功能,临床医生开具检查单时,对患者有类似检查且结果质量符合诊断要求的,根据互认项目和提醒周期配置,医生工作站自动弹出提醒信息。具备影像报告结果一键复制功能,医生可以复制引用“影像表现”和“诊断意见”至临床工作站,并对复制引用行为进行唯一ID标识,便于引用信息溯源。具备图像缩放、窗宽窗位调整、动态播放、逐页浏览、病灶CT值测量、大小测量、多序列对照、多平面重建(Multi-Planar Reformatting,MPR)、曲面重建(Curved Planar Reconstruction,CPR)三维重建等功能。支持正电子发射断层显像/X线计算机体层成像仪(Positron Emission Tomography/Computed Tomography,PET/CT)、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核磁共振成像(positron emission tomography/Magnetic Resonance Imaging,PET/MRI)的融合显示,四角信息符合《重庆市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项目技术操作指南》要求。在重庆市卫生健康专网环境下,临床工作站调阅CT、MRI等热数据首张图片显示响应速度应在3秒以内,加载速度不低于10帧/秒。2、患者移动端支持通过重庆市数字健康大脑智能组件中枢提供的授权认证、DICOM影像浏览器等组件实现相关功能,支持患者在移动端安全便捷地获取、查阅、个人全量DICOM影像以及结构化数字报告。具备数字医学影像资料获取功能,支持患者经身份认证和授权后自主获取本人医学影像资料,支持患者通过移动端授权临床医生在医疗机构端获取本人医学影像资料。具备数字医学影像资料查阅功能,向患者提供全生命周期影像档案全市统一聚合的查询服务,患者可通过市级公众服务平台以及多种服务入口(公众号、小程序等)查阅影像资料。具备数字医学影像资料下载功能,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行业健康医疗数据资源管理办法》,下载功能指单次检查的数字医学影像资料以超链接方式获取,并具备限时、密码保护等安全策略。3、监管要求在各公共服务平台对外开放前需完成应用管理登记和备案,遵循应用管理流程。具备对检查设备信息、调阅互认行为、数据质量、影像质控、检查费用、医保报销、检查耗材等指标的监管能力,满足按时间、区域、医疗机构等维度对医疗机构的互认行为及数字医学影像服务全流程、全链条进行监管和分析的监管要求。安全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规定,数字医学影像服务采用安全的传输协议、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格的边界防护策略、有效的个人隐私保护手段,保障数据安全,防止个人信息泄露。应当满足三级以上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要求,确保数字医学影像服务安全。移动端阅片▲支持数字影像分享功能。【提供产品功能界面截图】▲支持同一患者历史检查记录可见。【提供产品功能界面截图】▲支持分享时进行加密设置。【提供产品功能界面截图】▲支持分享时设置有效时限【提供产品功能界面截图】持显示设备类型、帧图像个数支持图像常用快捷操作工具支持显示或隐藏图像相关信息支持平移、缩放、翻页、放大镜支持调整窗宽窗位和预定义窗宽窗位支持在多窗口布局中只针对指定的图像进行调整,而窗口中其它帧图像不同步此操作支持任意角度构建MPR、MIP、MinIP、AverIP。支持图像窗口重置:当帧图像被平移或缩放后,快速恢复到标准样式支持对图像序列窗口进行反色/旋转/翻转操作▲支持病灶同步定位,同一个DICOM检查中,在某个序列的某个图像上定位的病灶,可以自动同步定位到其他序列图像上的相同位置【提供产品功能界面截图】▲支持移动端根据ROI自动调整窗宽窗位,支持矩形、椭圆等绘制ROI,并自动调整窗宽窗位以适应感兴趣区域(ROI)【提供产品功能界面截图】支持提供矩形、椭圆的CT值直方图曲线比较移动端支持PET-CT融合,支持至少5种以上PET-CT窗口排列模式,提供PET-CT融合和PET MIP同界面显示功能,支持PET MIP360度旋转查看支持点CT值测量及画圈平均CT值测量功能。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一、服务时间、地点及期限(一)服务期限: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本项目工期、服务期30个日历天。2.项目招一年续二年,年终考核合格可续签,最多续签2次。(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二、验收方式中标人交付后,按国家相关标准验收程序和规程进行验收。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本项目质保期1年,供应商需要提供24小时电话咨询热线,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在30分钟内响应,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四、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人工、调试费、检测费、服务期内的维护费用、对采购人有关人员的培训费、各种保险和税金、服务费、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它费用;还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协调、现场配合验收、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和培训、政策性规定的费用、人工及原材料等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等。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投标人必须按照明细报价表认真填写各项明细,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单价限价。6、履约保证金1、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10%;2、递交方式:(1)从企业基本账户转账;(2)现金或现金(80%)+履约保函(20%)的组合,履约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其示范文本参照重庆市公开招标模板,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函应严格执行其示范文本,不得对示范文本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具体要求:履约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履约保函业务条件。履约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中标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履约保函(包括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履约保函为纸质保函的,纸质保函应注明在重庆市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址和核验方式,并确保该纸质保函能在开立人在渝的总部或者分支机构进行核验。中标人对所提交的履约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3、递交时间:中标人应当在签订书面合同前提交到招标人指定帐户,并及时到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综合科(二)开具履约保证金发票,中标人凭履约保证金发票或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及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如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提供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则可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4、履约保证金账号信息:开户单位: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重庆秀山支行银行帐号:3100019709219005376联系人:敖老师电话:13996988975六、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半年后付合同价的50%,一年期满后付剩余的结算合同价。七、知识产权(一)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二)涉及软件开发等服务类项目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八、其他事宜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一、磋商程序及方法(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方式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竞争性磋商以在线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视频在线磋商。在视频在线磋商前,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扫描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磋商保证金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磋商保证金(如果有)。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电子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 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响应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响应文件数量和须提交的相关原件数量(如果有)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否则作废标处理。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电子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文件电子化上传。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并将澄清等文件扫描为PDF格式,上传至“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中。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以上签署等文件都要以PDF格式上传到“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澄清附件只允许一个文档上传,所有上传文件都应归到一个文档当中)。(五)本次项目采取的是视频在线磋商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必须在电子开标室及时响应采购代理机构的通知和磋商小组的磋商邀请,并及时点击“在线谈判”按钮,参与视频在线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以线上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电子档(PDF格式),如供应商通过线上方式提交,还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电子档(PDF格式)。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电子档(PDF格式)。(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并将签字后的书面承诺扫描成PDF格式,按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的递交方式,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八)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方式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系统界面会自动提示,供应商须完成以下步骤:①点击“二次报价”按钮,进入二次报价界面。②在“本轮报价”里输入第二次报价的金额。如需上传二次报价单价明细表或者其他附件,可以点击“报价附件”→“上传文件”按钮,完成二次报价单价明细表或者其他附件的上传。③提交报价,然后完成报价表签章,二次报价就操作成功了。注:已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最后一次报价为准。(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培训组织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如培训组织方案得分相同的,以保证金到账先后顺序进行抽签确定排名顺序。(提示:请慎重考虑是否推荐服务部分得分为0分的供应商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对该种情况的处理方式予以明确。)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10%)报 价(10分)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投标价格得分四舍五入,并取小数点后两位)2技术部分(60%)总体服务方案(15分)供应商应针对本次服务提供实施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团队配置及职责分工、项目实施方法、相关保障策略、如何有效兼容历史数据等。 评审:方案包含上述所有要素,在此基础上,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 15 分,方案内容存在 1 处瑕疵得 10 分,方案内容存在 2 处瑕疵得 5 分,方案内容存在 3处瑕疵得 1 分,方案内容存在 3 处以上瑕疵得 0 分。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指方案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缺少任意一项内容的针对性描述分析或缺少关键分析点,方案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常识错误、科学原理错误、措施保障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质量及安全保障错施(15分)投标人提出的质量及安全保障措施应主要从质量及安全保障目标、质量及安全保障体系、质量及安全保障具体措施、质量及安全事故处置方案、质量及安全事故善后承诺等方面进行描述。 评审:方案包含上述所有要素,在此基础上,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5 分,方案内容存在 1 处瑕疵得10 分,方案内容存在 2 处瑕疵得5 分,方案内容存在 3处瑕疵得 1 分,方案内容存在 3 处以上瑕疵得 0 分。售后服务方案(15分)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应主要从售后服务人员及人员配置、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及保障措施、售后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售后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等方面进行描述。 评审:方案包含上述所有要素,在此基础上,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 15 分,方案内容存在 1 处瑕疵得10 分,方案内容存在 2 处瑕疵得5 分,方案内容存在 3处瑕疵得 1 分,方案内容存在 3 处以上瑕疵得 0 分。培训方案(15分)投标人提供详细的操作培训服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时间、场次、培训内容课件等。 评审:方案包含上述所有要素,在此基础上,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5 分,方案内容存在 1 处瑕疵得10 分,方案内容存在 2 处瑕疵得5 分,方案内容存在 3处瑕疵得 1 分,方案内容存在 3 处以上瑕疵得 0 分3商务部分(30%)履约能力(30分)类似业绩: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个得10分,最高得30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至少包括:合同双方名称、合同金额、合同服务内容、签订时间、双方签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十)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第五篇供应商须知一、磋商费用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技术需求、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三、磋商要求(一)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电子响应文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2.电子响应文件组成电子响应文件主体内容由“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进行编写,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根据《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手册第五章内容,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报价一览表信息填写、页码关联、电子响应文件电子章签署、下载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等工作。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小组对电子响应文件的评审。(二)磋商有效期:电子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三)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若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报价函的初始报价与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展示的响应报价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展示的响应报价为准。3.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四)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电子响应文件一式一份,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时请提交通过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下载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若因系统或CA证书异常原因无法正常解密,供应商须在电子开标室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招投标系统会对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一致性进行核验,若供应商操作失误,后果自行负责。2.电子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上传)按照《全程电子化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签章版本)》第七章流程操作。(六)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及参与人员证明原件1.参与磋商人员要求: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2.参与人员证明原件要求: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必须准备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在磋商环节开始时表明本人身份是否符合供应商磋商代表的身份要求。四、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供应商。(二)供应商的变更1.若为下列情况之一的,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其后一位的成交候选人为供应商: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把相关情况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将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五、成交通知(一)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2.9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系统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图证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状态截图证明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开评标”→“我的投标项目”→找到该项目点击“查看详情”进行项目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信息截图);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七、采购代理服务费(一)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全额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本次本次代理服务费为15640.00元。八、交易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秀城城市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咨询分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秀山发改价〔2023〕5号文件执行。重庆秀城城市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咨询分公司咨询电话:023-76050090九、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或采购人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六)采购人要求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十、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第六篇合同主要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磋商项目名称数量综合单价综合单价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合计人民币(大写):合计人民币(大写):合计人民币(大写):合计人民币(大写):合计人民币(大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服务要求一、服务要求一、服务要求一、服务要求一、服务要求一、服务要求一、服务要求二、考核方式二、考核方式二、考核方式二、考核方式二、考核方式二、考核方式二、考核方式二、考核方式三、付款方式:三、付款方式:三、付款方式:三、付款方式:三、付款方式:三、付款方式:三、付款方式:三、付款方式:X、履约保证金:X、履约保证金:X、履约保证金:X、履约保证金:X、履约保证金:X、履约保证金:X、履约保证金:X、履约保证金: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备注:备注:备注:备注:备注:备注: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第七篇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服务方案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商务部分评分资料(三)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竞争性磋商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电子响应文件壹份。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如果我方成为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交易中心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逐条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服务方案(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磋商项目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逐条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商务部分评分资料(如有)(三)其它优惠服务承诺(如有,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如有)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结束)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