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源新城东流口村、花园村、双福村房屋装饰装修评估服务(第三期)(YOY22C00048)采购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YOY22C00048招标状态招标|信息变更
发布时间2022-11-07 10:28:3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预算金额276.24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重庆市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房屋装饰装修评估
联系方式
  • 高老师:18680985758
  • 孙伟:13805926459

正文内容

桃花源新城东流口村、花园村、双福村房屋装饰装修评估服务(第三期)(YOY22C00048)采购更正公告 采购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 桃花源新城东流口村、花园村、双福村房屋装饰装修评估服务(第三期)(YOY22C00048)采购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7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OY22C0004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桃花源新城东流口村、花园村、双福村房屋装饰装修评估服务(第三期) 首次公告日期: 2022年11月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详见附件!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本次更正的文件为准,如与前期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更正内容为准;各潜在供应商在相关网站上注意查阅并下载;无论查阅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本次磋商的全部内容。 更正日期: 2022年11月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 采购经办人:高老师 采购人电话:18680985758 采购人地址: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孙伟 代理机构电话:13805926459 代理机构地址:南坪西路28号2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伟 项目联系人电话:13805926459 五、附件 (1107更正版)桃花源新城东流口村、花园村、双福村房屋装饰装修评估服务(第三期).doc (1107更正版)桃花源新城东流口村、花园村、双福村房屋装饰装修评估服务(第三期).doc 采购执行编号:JCZB23019财政项目号:YOY22C00048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聚创第一篇采购邀请书-4-目录二〇二二年十一月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磋商项目名称:桃花源新城东流口村、花园村、双福村房屋装饰装修评估服务(第三期)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6-五、保证金-5-四、磋商有关说明-4-三、供应商资格条件-4-二、资金来源-4-一、竞争性磋商内容-4-三、服务及质量要求-8-二、项目概况-8-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8-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8-八、联系方式-6-七、其它有关规定-6-五、质量要求-9-四、知识产权-9-三、付款方式-9-二、报价要求-9-一、服务期、地点及考核方式-9-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9-二、评审标准-14-一、磋商程序及方法-11-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1-八、其他商务要求内容-10-七、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10-六、培训-10-三、磋商要求-19-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9-一、磋商费用-19-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9-四、采购终止-17-三、无效响应-17-九、签订合同-22-八、交易服务费-22-七、采购代理服务费-22-六、关于质疑和投诉-20-五、成交通知-20-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20-三、商务部分-29-二、服务部分-27-一、经济部分-26-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5-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24-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3-购买人:日期:报名登记表重庆市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五、其他资料-36-四、资格条件-32-财政项目号采购执行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公章)联系人手机办公电话传真E-mail单位地址分包号分包名称购分包号为 的标书,共计 元1.采购预算276.24万元为暂估金额,采购人不承诺具体评估数量和金额,实际评估数量和金额以实测数据为准。由此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特别说明:一、竞争性磋商内容重庆市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桃花源新城东流口村、花园村、双福村房屋装饰装修评估服务(第三期)(财政项目号:YOY22C00048)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第一篇采购邀请书项目名称采购预算(万元)磋商保证金(万元)成交人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桃花源新城东流口村、花园村、双福村房屋装饰装修评估服务(第三期) 276.244.31其他未列明行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提供中型或小型或微型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三、供应商资格条件财政代管资金,采购预算276.24万元。二、资金来源2.供应商参与磋商报价只允许报单价,单价限价:房屋装饰装修评估800元/户。4.磋商文件购买费:磋商文件每套售价0元。3.报名和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1月5日至2022年11月15日17时30分止(工作时间)。供应商在规定的报名期内须将《重庆市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后发送至13805926459@139.com(邮箱),视为具备报名资格,否则视为无效。2.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2年11月5日)起三个工作日。1.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内容。四、磋商有关说明(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10.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9.磋商地点: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8.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酉阳县)(www.cqggzy.com/youyangweb/)查询或递交文件)。7.磋商开始时间:2022年11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6.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5.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2年11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一)磋商保证金交款形式:五、保证金(3)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报名费500元。(2)按时签到并缴纳报名费。(1)在规定的报名期内报名。保证金账户信息: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43000.00元,大写(肆万叁仟元整)。(二)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保证金账户(2)本项目采用磋商方式,以该项目磋商公告栏规定的账号、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到账时间、金额缴纳磋商保证金的视为有效投标,否则评审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资格。(1)供应商递交的磋商保证金必须是从供应商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本项目指定的保证金账户的。1、磋商保证金缴纳在磋商截止前2小时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收到的磋商保证金为有效磋商保证金,迟到的磋商保证金,将导致评审委员会否决其投标资格。(三)保证金到账时间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开户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酉阳支行账号:4201010120010014326账户名称: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人或者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五日内,退还除成交供应商以外的其他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二、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六)根据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工作的公告》的要求,供应商在开标前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酉阳县)(www.cqggzy.com/youyangweb/)办理市场主体信息登记手续。(五)保证金有效期与磋商有效期一致。供应商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桃花源新城东流口村、花园村、双福村房屋装饰装修评估服务”。项目名称可简写成:“桃花源新城评估保证金”。(四)磋商保证金以重庆市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现场展示的交纳情况为准。(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采购人或者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应当在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五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磋商。七、其它有关规定联系人:高老师(一)采购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土地房屋征收中心八、联系方式(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四公里万凯新都会B户10-5电话:13896852678联系人:任老师(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聚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酉阳县钟多街道桃花源大道南路86号5号楼附楼二层电话:18680985758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2、各投标单位应尽量减少派遣投标代表。投标代表应控制在2名以下。所有人员应全程佩戴合格口罩,自觉保持1米以上距离,座位隔空就座,不扎堆聚集,不随意走动,废弃口罩定点投放。1、各投标单位人员应自觉配合做好办公楼大厅工作人员提出的疫情防控要求,方可进场。具体要求:全程正确佩戴合格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做好实名登记、体温检测;所有来自中高风险区和涉疫地区的人员,需提供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并主动申报。未按以上要求,导致未能进场、或出现疫情防控要求需留观隔离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根据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做好我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九、特别提醒项目名称最高限价(万元)磋商保证金(万元)成交人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桃花源新城东流口村、花园村、双福村房屋装饰装修评估服务(第三期) 276.244.31其他未列明行业2、确定装修材料价格应用测距仪测量委估房屋的各装饰装修部位-地面、墙面、墙裙、顶棚、门窗等以及固定连体家具的尺寸和做法,由于拆迁房屋各异,各房屋尺寸不具有一致性,为了评估的准确性,严格按照房屋装修格局一一测量各装修部分尺寸。对房屋特殊装修部分则需各部分实地调查测量,以所测数据为准,另外,特殊、高档的装修材料及卫生洁具标明品牌,然后根据市场上同类材料价格确定其重置成本。1、现场勘察三、服务及质量要求此次拟征收土地涉及东流口、花园、双福3个村,其中东流口村房屋约1278户,花园村房屋约1175户,双福村房屋约1000户,房屋装饰装修评估按800元/户计单价,具体房屋数量以最终实测为准。二、项目概况3、确定装修重置价格3.根据待估对象房屋的装修情况选取合理的价格。对于普通装修材料,可将其价格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差等五个等级,并确定各登记价格,然后按照各房屋装修总体水平对应归类。相关主管部门定期颁布的各项工程的价格,公开、客观、精确的反映当前装修材料市场价格,估价人员以预算定额为指导确定装修材料价格。2.装修工程预算定额指导价格由评估人员亲自到市场去调查相同或相近材料价格,经过分析后得出客观的市场价格1.当前装修材料市场查价格(二)服务地点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后提交正式成果。(一)服务时间一、服务期、地点及考核方式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现场查勘后,根据调查测算所得的工程量和装修材料单价计算装修价值,然后根据各户装修设计、材料、工艺的不同,考虑其不可预见费及材料损耗,加上人工费,管理费及利润最终得出装修重置价格。在装修评估过程中应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如房屋整体装修效果及其特殊部位对评估结果的影响,从而准确的估算房屋装饰装修价格。1、采购预算276.24万元为暂估金额,采购人不承诺具体评估数量和金额,实际评估数量和金额以实测数据为准。由此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二、报价要求2、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要求,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1、验收时需提供成套电子数据、评估报告。(三)验收方式桃花源新城东流口村、花园村、双福村。如无特殊说明,一切项目文档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须承诺在项目中所使用的各类工具应具备合法使用权,需要在采购人内部部署使用的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四、知识产权签订合同后,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预估合同总额50%发票等付款手续,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供应商提交全部成果,并由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按实际工程量向供应商结算并支付剩余的全部款项。三、付款方式3、最终按实际评估数量进行结算。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培训费、咨询费、专家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2、供应商参与磋商报价只允许报单价,单价限价:房屋装饰装修800元/户。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六、培训3.保密要求:成交供应商须严格遵守采购人保密制度要求,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对本项目所有项目信息以及接触到数据予以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的所有信息。2.处理问题响应时间:合同履行期间,成交供应商应全力配合采购人相关工作,应及时与采购人就履约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原则上成交供应商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24个小时内到达现场,48个小时内提出问题解决方案。服务期间现场服务次数由双方协商约定。1.本评估结论有效期为一年,即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在有效期内,当国家标准、技术规范发生改变时,成交供应商须免费修改相关内容。五、质量要求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磋商其他条款的要求。八、其他商务要求内容所有设备按照制造商规定的产品包装和随机标准附件为准。七、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注: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一、磋商程序及方法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保证金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1有效性审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响应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实质性响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磋商内容作出响应。3响应程度审查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初始报价为准。在磋商过程中如果磋商小组对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未作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最后报价不能高于其初始报价,高于其初始报价的以初始报价为准。(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同时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参与磋商的,对小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二、评审标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若供应商的服务部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磋商报价10%10分有效的磋商报价中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价格权重×100。2服务部分50%50分1. 项目理解(10分)根据供应商对项目的背景、任务、目标、项目概况及工作内容的了解和认识,对项目成果质量技术规格及理解进行评分。(1)对项目的背景、任务、目标、项目概况及工作内容了解和认识非常充分,对项目成果质量技术规格及要求理解非常透彻且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得10-8分。(2)对项目的背景、任务、目标、项目概况及工作内容了解和认识比较充分,对项目成果质量技术规格及要求理解比较透彻且基本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得8-5分。(3)对项目的背景、任务、目标、项目概况及工作内容了解和认识不足,对项目成果质量技术规格及要求理解不够透彻得5-2分。(4)对项目的背景、任务、目标、项目概况及工作内容了解和认识及对项目成果质量技术规格及要求理解基本上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得2-0分。2.项目技术方案(20分) 根据供应商对项目技术方案,评估方案内容完整,作业程序、措施合理性、针对性、可操作性进行评分。(1)技术方案整个技术流程结构合理,外业数据采集、内业数据处理、成果规格、技术指标表述正确,技术路线及工艺流程清晰,技术路线详实合理,质量保障和控制措施严密得20-15分;技术方案整个技术流程结构比较合理,外业数据采集、内业数据处理、成果规格、技术指标表述比较正确,技术路线及工艺流程比较清晰,技术路线详实比较合理,质量保障和控制措施比较严密得15-10分;技术方案整个技术流程结构基本合理,外业数据采集、内业数据处理、成果规格、技术指标表述基本正确,技术路线及工艺流程基本清晰,技术路线详实基本合理,质量保障和控制措施基本严密得10-5分;技术方案整个技术流程结构不合理,外业数据采集、内业数据处理、成果规格、技术指标表述不正确,技术路线及工艺流程不清晰,技术路线详实不合理,质量保障和控制措施不严密得5-0分;3.项目措施方案(10分)根据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生产组织安排、质量控制措施、组织保障措施、安全保密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1)生产组织安排、质量控制措施、组织保障措施、安全保密措施先进合理、可靠性强得10-8分。(2)生产组织安排、质量控制措施、组织保障措施、安全保密措施比较先进合理、可靠性比较强得8-5分。(3)生产组织安排、质量控制措施、组织保障措施、安全保密措施方案基本合理但不够先进、可靠性一般得5-2分。(4)生产组织安排、质量控制措施、组织保障措施、安全保密措施方案方案不先进合理、可靠性很弱得2-0分。4.项目进度计划安排(5分)供应商编制项目进度计划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具体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具体工作时间安排、进度保障和补救措施等,在能保证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的基础之上,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时效性进行评分。(1)计划安排非常合理可行、时效性高得5-4分;(2)计划安排较合理可行、时效性较高得4-3分;(3)计划安排基本合理可行、时效性一般得3-2分;(4)计划安排不合理可行、时效性较差得2-0分;5.设备配置计划(5分)根据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设施设备的专业性、先进性、针对性进行评分。(1)投入的设施设备非常专业先进、能完全满足项目所需得5-4分;(2)投入的设施设备较专业先进、能满足项目所需得4-3分;(3)投入的设施设备专业性和先进性一般、能基本满足项目所需得3-2分;(4)投入的设施设备不专业先进、只能部分满足项目所需得2-0分;供应商自行拟定服务方案(格式自定)。3商务部分40%专业力量16分1.土地估价师资质证书(8分)供应商具有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12个以上的(含12个)计8分;供应商具有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9个(含9个)至11个的计6分;供应商具有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6个(含6个)至8个的计4分;供应商具有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少于6个的计2分。2.房地产估价师资质证书(8分)供应商具有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15个以上的(含15个)计8分;供应商具有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12个(含12个)至14个的计6分;供应商具有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8个(含8个)至11个的计4分;供应商具有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少于8个的计2分。1.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可重复得分。2.提供专业技术职称等及人员在供应商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开标当月或开标前一月)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商务部分40%综合实力4分供应商具有省级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房地产估价资质的,计4分。(提供备案证明或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相关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商务部分40%项目业绩20分供应商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房地产估价项目单个项目不低于500户且累计不低于2000户的,计10 分;(供应商需提供项目委托合同或评估委托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供应商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房屋装饰装修评估的,每个计1分,记满10分为止。(供应商需提供委托评估内容、评估范围或评估目的中明确记载有装饰装修的项目委托合同或评估委托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分包、转包项目不得分)。(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三、无效响应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四、采购终止(十二)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十一)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的;(十)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二、竞争性磋商文件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一、磋商费用第五篇供应商须知(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2.响应文件组成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一)响应文件三、磋商要求1.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署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四)修正错误(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六)响应文件的递交2.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五、成交通知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一)质疑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质疑时限、内容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4事实依据;(二)投诉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其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2.质疑答复供应商成交后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全额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以采购预算为基数按照以下服务类标准执行:七、采购代理服务费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结果公示结束后,由成交供应商按规定全额缴纳给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交易服务费合计收费=1.5+3.2=4.7万元(500-100)万元×0.8%=3.2万元100万元×1.5%=1.5万元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一)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九、签订合同(项目号:)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综合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技术及质量要求二、商务要求三、付款方式: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三、商务部分(二)服务方案(一)服务条款差异表二、服务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一、经济部分(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三)其它优惠承诺(二)商务响应偏离表(一)商务要求响应情况:服务期及地点、报价要求等(格式自拟)一、经济部分(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五、其他资料(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户;人民币小写:元/户。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年月日联系人:网址:邮编:电话:传真:地址: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注:磋商项目名称:项目号:(一)服务条款差异表二、服务部分序号服务需求服务应答差异说明(格式自拟)(二)服务方案3.可附相关服务支撑材料。(格式自定)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磋商项目名称:项目号:(二)商务响应偏离表(一)商务要求响应情况:服务期及地点、报价要求等(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序号磋商项目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四、资格条件(三)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2.本表可扩展。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在“差异说明”项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差异”;注: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磋商项目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年月日(供应商公章)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磋商项目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年月日(供应商公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注: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特此承诺。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五、其他资料年月日(供应商公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日期:企业名称(盖章):(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注:各行业划型标准: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盖章。(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供应商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结束)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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