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互联网+”未来科技城DY01-04街坊7栋、8栋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的公示

项目编号JZ20161644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5-09-23 12:44:23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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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互联网+”未来科技城DY01-04街坊7栋、8栋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的公示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互联网+”未来科技城DY01-04街坊7栋、8栋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的公示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互联网+”未来科技城DY01-04街坊7栋、8栋项目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现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互联网+”未来科技城位于前海合作区大铲湾片区金港大道以东,宗地号A002-0076。根据《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19〕1015号)及《深圳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许BA-2020-0028号),本宗地用地面积809124.1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新型产业用地+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交通设施用地,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200万平方米,包括研发用房150万平方米、商业14万平方米(含酒店4万平方米及会议中心6万平方米)、食堂4.125万平方米等。   本次来文的DY01-04街坊7栋、8栋位于大铲湾片区经二路与纬三路交汇处西南侧。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BA-2022-0049号),该项目地上规定建筑面积65983平方米,功能为研发用房;地下规定建筑面积6671平方米,功能为商业、食堂。建筑最高高度34.75米,地上6层、地下3层。   二、公示内容   本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详见附件):   (一)规划指标   1.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地上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由65983平方米调整为64057平方米,功能为研发用房,其中规定建筑面积由61045平方米调整为60673平方米,核减建筑面积由4938平方米调整为3384平方米;地下规定建筑面积由6671平方米调整为25854平方米,其中商业由3330平方米调整为2934平方米,食堂由3341平方米调整为3958平方米,新增研发用房18962平方米。   2.核增建筑面积: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25778平方米调整为9869平方米,其中架空公共空间由16517平方米调整为5868平方米,架空绿化休闲由5965平方米调整为2395平方米,风雨连廊由3296平方米调整为1606平方米。地下核增建筑面积由124694平方米调整为98658平方米,其中城市公共通道由243平方米调整为245平方米,架空公共空间由21181平方米调整为8903平方米,架空绿化休闲由1160平方米调整为108平方米,公用设备用房由25200平方米调整为32542平方米,共用停车库由76910平方米调整为56488平方米,新增垃圾收集房3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等相应调整。   (二)总平面图   技术经济指标表调整;更新公共开放空间、社区体育活动场地、景观绿化等范围,局部调整室外台阶及标高,屋顶局部增加格栅等。   三、公示时间和地点   (一)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25年9月23日—2025年10月11日)   (二)公示地点:   1.深圳市前海e站通大厅(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9号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   2.“互联网+”未来科技城DY01-04街坊7栋、8栋施工现场   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qh.sz.gov.cn/sygnan/qhzx/tzgg/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提出与本次公示事项有关的意见或建议。提出意见或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5年10月11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至深圳市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ghfzc@qh.sz.gov.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包括提出与本次公示事项无关的异议等),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将按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   特此公示。   附件:   1.原工规证、修改后工规证   2.原报建总平面图、修改后总平面图   3.公众意见征询表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5年9月23日 附件下载 1.原工规证、修改后工规证.pdf 2.原报建总平面图、修改后总平面图.pdf 3.公众意见征询表.docx 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BA-2022-004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经审查,本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准予建设。特发此证2022年06月16日项目编号:JZ20161644用地单位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项目名称“互联网+”未来科技城地块用地位置宝安区西乡街道大铲湾港区宗地编码440306008009GB00012宗地号A002-0076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深地合字[2019]1015号土地预审文件文号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要点函号BA-2020-0028分期建设项目子项名DY01-04街坊7栋、8栋选址意见书无总建筑面积m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m建筑覆盖率(一/二级)绿化覆盖率建筑最高高度m最大层数(地上/下)栋数机动车停车位(地上/下)非机动车停车位(地上/下)223126.0072654.00/30.0034.756/32/1410/本期建筑面积及分配建筑功能建筑面积m地上核增规定核减合计建筑功能建筑面积m计容积率建筑面积98432.00m地上研发用房61045493865983架空公共空间16517架空绿化休闲5965风雨连廊3296合计61045493865983合计25778地下商业333003330食堂334103341合计667106671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城市公共通道243架空公共空间21181地下核增建筑面积架空绿化休闲1160公用设备用房25200共用停车库76910重要提示1、本建设工程必须按我局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施工场地内如遇有测量标志或电缆、煤气管道等市政设施,必须报告主管机关处理。2、基础放线后经我局验线,符合要求方可继续施工。3、本证自核发之日起壹年内未开工者,即自动作废,有效期至2023年06月16日: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开工,须经核发机关批准。4、本证是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归档5、本证附件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合计1246941、总平面图:2、各层建筑平面图(包括地下室、屋面平面):3、各向立面图:4、剖面图:5、核增建筑面积专篇备注1、用地单位应将本证(复印件)及规定的总平面图在用地现场对外开放位置张贴公示:2、应做好跨街公园的宽度、采光、净高、柱位等设计,尽可能减少交通及慢行系统影响,如与相关规划存在冲突的,应及时修改并做好相关衔接:本次报建范围不涉及纬三路市政道路设计,市政道路及开口应另行报批,并以最终审批结果为准:3、地块间设置的地下连通道应充分预留管线埋深的设计空间,如与相关规划存在冲突的,应及时修改并做好相关衔接。4、新建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套建设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使用:5、应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55%:6、应按照《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的相关要求落实,符合编制的绿色建筑专篇中不低于国家二星级要求:7、应按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要求:8、停车位及充电车位数量按街坊统筹设计,整体配置比例不低于30%,本次报建范围停车位机动车时对外开放:10、商业部分如做餐饮,应设计专门的排烟道与隔油设施,烟气另行排放符合环保相关要求。验线记录修改后用地单位(个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名称“互联网+”未来科技城DY01-04街坊7栋、8栋建设位置前海合作区西乡街道大铲湾片区经二路与纬三路交汇处西南侧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89911.00㎡附件及附图名称附件:《深圳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核查表》(编号:QH202500709)附图:本建设工程总平面图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遵守事项管制要求,颁发此证。一、本证是经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法律凭证。二、未按法律法规规定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行为。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四、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发证机关五、本证的附件及附图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业合作区管理局,六、本证自核发之日起壹年内未开工者,即自动作废。gzj,七、项目完成放线后应申请复验,复验无误后方可施工。日期,八、应将本证和经审定的总平面图在项目现场对外开放位置张贴公布。修改后深圳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核查表编号:用地单位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项目名称“互联网+”未来科技城DY01-04街坊7栋、8栋用地位置前海合作区西乡街道大铲湾片区经二路与纬三路交汇处西南侧宗地号A002-0076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要点号深规划资源许BA-2020-0028号/BA202000034分期建设子项名称DY01-04街坊7栋、8栋本期报建指标本期建筑面积及分配建筑功能建筑面积㎡规定核减合计总建筑面积198438.00㎡计容积率建筑面积99780.00㎡计规定容积率建筑面积89911.00㎡地上研发用房60673338464057地下研发用房1896218962商业29342934食堂39583958地上核增建筑面积9869㎡架空公共空间5868架空绿化休闲2395风雨连廊1606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98658.00㎡地下核增建筑面积98658.00㎡垃圾收集房372.00城市公共通道245.00架空公共空间8903.00架空绿化休闲108.00公用设备用房32542.00共用停车库56488.00建筑覆盖率(一/二级)%/绿化覆盖率%停车位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地上个地下1400个占地面积㎡总计86个(含充电桩位个)总计1400个(含充电桩位382个)公共设施和公共空间占地1、公共开放空间,占地面积:4202㎡。2、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占地面积:322.00㎡。备注1、本核查表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2、本项目报建文件中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及相关设计专篇为辅助规划审查的图纸,涉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由设计单位依法承担相应责任。3、应做好跨街公园的宽度、采光、净高、柱位等设计,尽可能减少交通及慢行系统影响,如与相关规划存在冲突的,应及时修改并做好相关衔接;本次报建范围不涉及纬三路市政道路设计,市政道路及开口应另行报批,并以最终审批结果为准。4、地块间设置的地下连通道应充分预留管线理深的设计空间,如与相关规划存在冲突的,应及时修改并做好相关衔接。5、新建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套建设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使用。6、应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55%。7、应按照《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的相关要求落实,符合编制的绿色建筑专篇中不低于国家二星级要求。8、应按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满足《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要求。9、停车位及充电车位数量按街坊统筹设计,整体配置比例不低于30%,本次报建范围停车位机动车车位1400个(充电桩车位382个),剩余车位应预留充电桩建设条件。10、公共空间应连通、便捷、共享、并保持24小时对外开放。备注11、商业部分如做餐饮,应设计专门的排烟道与隔油设施,烟气另行排放符合环保相关要求。12、该项目按照2024版《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重新进行设计,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深规划资源建许字BA-2022-0049号)作废。gzj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修改后interface return error公众意见征询表热心参与规划,共建美好家园!您可在此表上向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提出对《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互联网+”未来科技城DY01-04街坊7栋、8栋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的公示》的任何意见。凡与此内容相关、符合填写规格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的意见,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将集中审议,以决定是否采纳。公众意见审议期间,视情况可能通知您或您的代理人出席,或将审议结果告知您。此表填完后可直接送至公告中注明的地址或邮箱,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表亦可在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qh.sz.gov.cn/sygnan/qhzx/tzgg/)中本公示界面下载,截止日期与公示截止日期同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项目名称: 您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必填): 联系地址(必填): 联系电话(必填): 身份证号码(必填): 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必填): 联系电话(必填): 身份证号码(必填): 1、赞成 2、反对 3、基本同意 第2或第3项的理由及修改建议请书面陈述如下:请填下表:请续背面请接正面第2或第3项的理由及修改建议请书面陈述如下: (此页不够可另加纸)填表日期:年月日收到日期:年月日诚挚感谢您的热心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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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原工规证、修改后工规证.pdf下载
  • 2.原报建总平面图、修改后总平面图.pdf下载
  • 3.公众意见征询表.docx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