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天津市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数字化摄影X射线机等设备采购项目_第1包(项目编号:YTZB2025ZC060)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YTZB2025ZC060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06 17:12:16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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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江苏舜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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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产品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数字化摄影X射线机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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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天津市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数字化摄影X射线机等设备采购项目_第1包(项目编号:YTZB2025ZC060)合同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06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 一、合同编号 :津采同〔2025〕381281号 二、合同名称 :天津市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数字化摄影X射线机等设备采购项目_第1包 三、项目编号 :YTZB2025ZC060 四、项目名称 :天津市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数字化摄影X射线机等设备采购项目_第1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佟楼佟卫里19号 联 系 方 式 :022-23515250 供应商(乙方):江苏舜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62号705室 联 系 方 式 :1592635697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天津市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数字化摄影X射线机等设备采购项目_第1包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48(万元) 合同金额: 148(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附件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应商账户名称:江苏舜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账号:76460188097441937 供应商账户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南京雨花支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4MA1YEQE49E 企业办公电话:15926356970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6年01月0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年01月0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附件下载: (已压缩)DR-舜博.pdf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 2026年01月06日 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项目名称:天津市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数字化摄影X射线机等设备采购项目合同编号:XY20250033甲方1: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甲方2: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甲方3-1:天津市宝坻区潮阳卫生院(使用单位)甲方3-2:天津市宝坻区大白医院(使用单位)甲方3-3:天津市宝坻区海滨医院(使用单位)甲方3-4: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医院(使用单位)甲方3-5:天津市宝坻区钰华医院(使用单位)乙方:江苏舜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供应商)签订时间:2026年1月S日1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1(全称):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甲方2(全称):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甲方3(全称):天津市宝坻区潮阳卫生院、天津市宝坻区大白医院、天津市宝坻区海滨医院、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医院、天津市宝坻区钰华医院(使用单位)7方(全称):江苏舜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等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以及《中标通知书》,甲方1、甲方2、甲方3及乙方四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数字化摄影X射线机等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YTZB2025ZC060(2)采购计划编号:市本级(2025)391381号(3)项目内容:采购标的及数量(台/套/个/架/组等):数字化摄影X射线机5台品牌:北京万东规格型号:新东方1000NA型使用单位:天津市宝坻区潮阳卫生院1台、天津市宝坻区大白医院1台、天津市宝坻区海滨医院1台、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医院1台、天津市宝坻区钰华医院1台标的金额:148万元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口政府集中采购口部门集中采购回分散采购(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口邀请招标口竞争性谈判口竞争性磋商口询价口单一来源口框架协议口其他:(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口是回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口是回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回是口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口是回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口是回否(7)合同是否分包:口是回否2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口大型企业口中型企业口小微型企业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口监狱企业口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口是回否外商投资企业类型:口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口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口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回否(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口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口强制采购口优先采购回否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口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口强制采购口优先采购回否是否涉及绿色产品:口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口强制采购口优先采购回否(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口是口否口不涉及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148万元大写:壹佰肆拾捌万元人民币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注:合同金额包括:产品主体及附件货款、信息化接口连接相关费用、运输费、运输保3;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利润和税金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全部任务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合同金额为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的最终优惠价格。(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回固定总价: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含招标文件内要求的全部内容,直至本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口固定单价口固定费率口成本补偿口绩效激励口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口全额付款:回分期付款:甲方3负责资金支付: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货到后对产品品牌、型号、数量及外观的完整性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额的60%,现场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支付合同额的10%。甲方3存在5家使用单位,上述各期款项均由各使用单位根据其各自标的金额占合同总额的比例分别支付。各使用单位均以自身标的金额为限承担独立付款责任,互不承担连带责任。口成本补偿:口绩效激励:3合同履行(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投标人应保证在要求时间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培训工作,符合国家标准、行业规范和合同等相关文件的要求。(2)履约地点:甲方3(使用单位)指定地点。(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口是口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6)服务要求:乙方考虑设备安装使用的必要条件,增加为使用单位提供培训的次数,可提供不限次数的培训:提供与设备数量相匹配的售后服务人员,保障设备售后服务完善。4合同验收天津市宝坻区潮阳卫生院(1)验收组织方式:回自行组织口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甲3验收,甲2督促甲3及时验收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口是回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口是回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口是回否4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口是回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口是,抽查比例:回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口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回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供货及安装完成后(3)履约验收方式:回一次性验收口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招标文件所有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及项且需求书的要求,结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货物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验收结束后,出具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列明货物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5)履约验收的内容:依据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及中标单位投标文件的设备参数响应内容进行逐一验收。(6)履约验收标准:1.初步验收: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采购人及中标人双方应对生产的成品货物的数量及外观质量进行初步验收。若货物发生缺、损或与合同约定不符时,中标人应负责补足或更换,并由双方确认。2.最终验收:中标人完成货物的调试和对采购人指定操作人员的培训后,无明显技术问题和产品故障的,双方依照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对货物进行最终验收,并签署最终验收报告。(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口是回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设备出厂铭牌的生产日期须为采购当年度天津市宝坻区大白医院(1)验收组织方式:回自行组织口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甲3验收,甲2督促甲3及时验收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口是回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口是回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口是回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口是回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口是,抽查比例:回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口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回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供货及安装完成后(3)履约验收方式:回一次性验收5口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招标文件所有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及项目需求书的要求,结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货物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验收结束后,出具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列明货物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5)履约验收的内容:依据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及中标单位投标文件的设备参数响应内容进行逐一验收。(6)履约验收标准:1.初步验收: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采购人及中标人双方应对生产的成品货物的数量及外观质量进行初步验收。若货物发生缺、损或与合同约定不符时,中标人应负责补足或更换,并由双方确认。2.最终验收:中标人完成货物的调试和对采购人指定操作人员的培训后,无明显技术问题和产品故障的,双方依照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对货物进行最终验收,并签署最终验收报告。(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口是回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设备出厂铭牌的生产日期须为采购当年度天津市宝坻区海滨医院(1)验收组织方式:回自行组织口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甲3验收,甲2督促甲3及时验收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口是回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口是回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口是回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口是回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口是,抽查比例:回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口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回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供货及安装完成后(3)履约验收方式:回一次性验收口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招标文件所有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及项目需求书的要求,结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货物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验收结束后,出具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列明货物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5)履约验收的内容:依据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及中标单位投标文件的设备参数响应内容进行逐一验收。6(6)履约验收标准:1.初步验收: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采购人及中标人双方应对生产的成品货物的数量及外观质量进行初步验收。若货物发生缺、损或与合同约定不符时,中标人应负责补足或更换,并由双方确认。2.最终验收:中标人完成货物的调试和对采购人指定操作人员的培训后,无明显技术问题和产品故障的,双方依照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对货物进行最终验收,并签署最终验收报告。(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口是回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设备出厂铭牌的生产日期须为采购当年度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医院(1)验收组织方式:回自行组织口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甲3验收,甲2督促甲3及时验收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口是回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口是回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口是回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口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口是,抽查比例:回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口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回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供货及安装完成后(3)履约验收方式:回一次性验收口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招标文件所有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及项且需求书的要求,结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货物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验收结束后,出具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列明货物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5)履约验收的内容:依据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及中标单位投标文件的设备参数响应内容进行逐一验收。(6)履约验收标准:1.初步验收: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采购人及中标人双方应对生产的成品货物的数量及外观质量进行初步验收。若货物发生缺、损或与合同约定不符时,中标人应负责补足或更换,并由双方确认。2.最终验收:中标人完成货物的调试和对采购人指定操作人员的培训后,无明显技术问题和产品故障的,双方依照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对货物进行最终验收,并签署最终验收报告。(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口是回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设备出厂铭牌的生产日期须为采购当年度7天津市宝坻区钰华医院(1)验收组织方式:回自行组织口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甲3验收,甲2督促甲3及时验收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口是回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口是回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口是回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口是回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口是,抽查比例:回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口是,(应明确对被破坏的检测产品的处理方式)回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2)履约验收时间:供货及安装完成后(3)履约验收方式:回一次性验收口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4)履约验收程序: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招标文件所有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及项且需求书的要求,结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货物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验收结束后,出具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列明货物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5)履约验收的内容:依据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及中标单位投标文件的设备参数响应内容进行逐一验收。(6)履约验收标准:1.初步验收: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采购人及中标人双方应对生产的成品货物的数量及外观质量进行初步验收。若货物发生缺、损或与合同约定不符时,中标人应负责补足或更换,并由双方确认。2.最终验收:中标人完成货物的调试和对采购人指定操作人员的培训后,无明显技术问题和产品故障的,双方依照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对货物进行最终验收,并签署最终验收报告。(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口是回否(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设备出厂铭牌的生产日期须为采购当年度5.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通知书8(5)投标文件(6)招标文件6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6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方1、甲方2、甲方3、乙方四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7.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16份,甲方1执2份,甲方2执2份,甲方3执10份,乙方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26年月S日合同订立地点:天津市9甲方1甲方2甲方3-1甲方3-2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服务中心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天津市宝坻区潮阳卫生院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天津市宝坻区大白医院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李培森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于成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赵宏丽联系人马老师联系人胡琪联系人褚永旭联系人胡彦宇联系电话022-23515250联系电话17627636056联系电话13821049551联系电话13323440811通信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佟楼佟卫里19号通信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南城路66号通信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潮阳街水岸蓝庭小区西侧通信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大白庄镇大白庄村电子邮箱/电子邮箱bdqwjw16@tj.gov.cn电子邮箱bdqwjw69@tj.gov.cn电子邮箱bdqwjw54@tj.gov.cn开户名称天津市宝坻区潮阳卫生院开户名称天津市宝坻区大白医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潮阳支行开户银行农行天津新城开发区支行银行账号02091101040007128银行账号0209020104000008010甲方3-3甲方3-4甲方3-5乙方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天津市宝坻区海滨医院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医院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天津市宝坻区钰华医院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江苏舜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门立民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高建民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刘立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王正家联系人**联系人席博雅联系人魏振飞联系人杨文祥联系电话13820081587联系电话18202209099联系电话15122622888联系电话15926356970通信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挹青路1号通信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正大街2排5号通信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广阳路通信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62号705室电子邮箱bdqwjw50@tj.gov.cn电子邮箱bdqwjw62@tj.gov.cn电子邮箱bdqwjw51@tj.gov.cn电子邮箱shunbomedical@163.com开户名称天津市宝坻区海滨医院开户名称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医院开户名称天津市宝坻区钰华医院开户名称江苏舜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天津农商银行宝坻北城路分理处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新安镇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新都汇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南京雨花支行银行账号90501070020114008银行账号02091001040002683银行账号0302096829100066191银行账号7646018809744193711第二节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且中标(成交),向采购人提供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3)其他合同主体是指除采购人和供应商以外,依法参与合同缔结或履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任何协议,包括签署的政府采购台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中标(成交)通知书,投标(响应)文件,招标文件,有关技术文件和图纸,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合同价款”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等。(4)“相关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提供的与货物有关的技术、管理和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和质量保证、运输、保险、检验、现场准备、安装、集成、调试、培训、维修、废弃处置、技术支持等以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5)“分包”系指中标(成交)供应商按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根据分包意向协议,将中标(成交)项目中的部分履约内容,分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履行合同的行为。(6)“联合体”系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组成,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主体。联合体各方应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前向甲方提交联合协议,且明确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分工、权利、义务、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甲方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具体要求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7)其他术语解释,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合同标的及金额2.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成交)结果一致。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12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3.1乙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约定方式履行合同。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4.1签署合同后,甲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进行检查,并及时确认乙方提交的事项。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4.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缺陷部分予以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享有货物保修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权利。4.4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未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乙方履约提出任何异议或者向乙方作出任何说明的,视为验收通过。4.5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4.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5.1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5.2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6合同履行6.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没有先后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6.2甲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顺序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7.货物包装、运输、保险和交付要求7.1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13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7.2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装卸、交付至甲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7.3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7.4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7.5乙方在运输到达之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并提示货物运输装卸的注意事项,甲方配合乙方做好货物的接收工作。7.6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8质量标准和保证8.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8.2保证(1)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存在质量保证期的,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合格后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书面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4(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9.权利瑕疵担保9.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9.2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9.3如甲方使用上述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0.知识产权保护10.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11.保密义务11.1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2.合同价款支付12.1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12.2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13.2如果乙方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情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3.3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后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支付。14.售后服务14.1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15(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14.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15.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6.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16.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16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16.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16.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7.合同分包17.1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17.2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招标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18.不可抗力18.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8.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18.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19.解决争议的方法1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1719.2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19.3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20.政府采购政策20.1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20.2本合同依法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的方式和内容,属于合同履约验收的范围。甲乙双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0.3对于为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通过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采购包专门预留、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须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1.法律适用21.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1.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22.通知22.1本合同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第一部分《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22.2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等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22.3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2.4通知以送达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3,合同未尽事项23.1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23.2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8第三节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第二节第1.2(6)项联合体具体要求第二节第1.2(7)项其他术语解释由甲方1负责解释第二节第4.4款履约验收中甲方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的期限履约验收过程中甲方3发现问题,应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或作出说明。货物的验收通过,应以甲方出具的书面验收合格报告为准。任何沉默、不作为或款项支付行为均不得被视为对乙方履约的接受或认可。第二节第4.6款约定甲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甲方1作为本项目组织实施的整体牵头单位,不承担任何付款义务;甲方3付款,甲方2督导甲方3付款并确保产品到场前,现场具备安装条件,派人监督验收。甲方3落实现场达到安装使用条件、及时进行产品验收。第二节第5.4款约定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乙方需按合同要求及时提供全新、未曾使用的产品,并保证提供的产品需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第二节第6.1款履行合同义务的顺序乙方有先履行合同的义务第二节第7.1款包装特殊要求除采购活动对商品包装、快递包装达成具体约定外,乙方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涉及到具体包装要求的,应不低于《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标准,并作为约验收的内容,必要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在履约验收环节出具检测报告。指定现场甲方3指定地点。第二节第7.2款运输特殊要求如因包装、运输问题导致货物损毁、丢失或者品质下降,甲方有权要求降价、换货、拒收部分或整批货物,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第二节第7.3款保险要求按照国家级行业现行规范执行。第二节第8.2(1)项质量保证期本合同项下质量保证期自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整机质保期为5年,并将主机之外的关键部件、易损部件也纳入质保范围。质保期内,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并承担全部费用(包括零件、人工、运输等)第二节第8.2(3)项货物质量缺陷响应时间乙方须提供7X24小时热线:设立24小时服务热线400-815-8800,1小时内响应客户问题,提供远程指导或故障预判。12小时内维修工程师到达现场,24小时内解决问题。第二节第11.1款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本合同与其所有附件均属商业秘密,未经各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第二节第12.2款合同价款支付时间甲方3负责资金支付: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货到后对产品品牌、型号、数量及外观的完整性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额的60%,现场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支付合同额的10%。甲方3存在5家使用单位,上述各期款项均由各使用单位根据其各自标的金额占合同总额的比例分别支付。各使用单位均以自身标的金额为限承担独立付款责任,互不承担连带责任。第二节第13.2款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第二节第13.3款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逾期退还的违约金第二节第14.1(3)项运行监督、维修期限1.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国家最新的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要求。2.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设备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第二节第14.1(5)项货物回收的约定/第二节第14.1(6)项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详见投标文件第二节第15.1款修理、重作、更换相关具体规定如果设备的质量、规格、型号、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第二节第15.2(2)项迟延交货赔偿费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3.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3。甲方3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3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甲方3有权解除合同。违约金按每日迟交货物金额的0.5%按日计收。第二节第15.3款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由甲方3中产生逾期的具体使用单位独立承担逾期付款,与其他方均无关。第二节第15.4款其他违约责任如出现(包括但不限于因产品设计、材料或制造缺陷导致的)导致的重大安全问题、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其他严重违约行为,任意一甲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解除时,乙方除应退还甲方3已支付的全部货款外,还应向甲方3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2或甲方3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第二节第19.2款解决争议的方法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点为:(2)向甲方3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二节第23.1款其他专用条款1.详见招标文件2.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1合同履约情况验收报告合同编号:NO:项目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采购人:供应商:合同签订日期验收日期:用户意见1、产品质量情况:好口一般口差口2、合同履约情况:好口一般口差口3、供应商服务情况:好口一般口差口4、其他意见或情况:经办人签字:单位盖章:供应商意见单位盖章:验收概述签字(盖章):第一联用户留存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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