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新区2024年地铁周边秩序维护项目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KXZJ-2024096(C)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09 16:19:59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宁波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浙江金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5.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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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11N7685232712024201 二、合同名称:宁波高新区2024年地铁周边秩序维护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KXZJ-2024096(C) 四、项目名称:宁波高新区2024年地铁周边秩序维护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宁波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南楼6楼 联系方式:89288815 供应商(乙方):浙江金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平海路1188号6号楼 联系方式:1896780219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宁波高新区2024年地铁周边秩序维护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355617.12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服务时间:一年。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2.合同金额(元):355617.12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04月0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05月0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4地铁特保合同.pdf 合同编号: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宁波高新区2024年地铁周边秩序维护项目甲方:宁波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乙方:浙江金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地:签订日期:2024年4月4日宁波高新区2024年地铁周边秩序维护项目合同甲方:宁波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浙江金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及宁波高新区2024年地铁周边秩序维护项且招标结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_宁波高新区2024年地铁周边秩序维护项目等工作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项目相关情况1.1服务地点:高新区轨道交通5号线院士路站、盗孟港站各出入口周边秩序维护。1.2服务内容:市容秩序管理及责任区管理等。1.3人员要求:1)路面管理保安人员:3人2)合同配备保安人员:7人:3)项目负责人姓名:陈志刚(******************)。4)其他管理人员:吴远州(******************)、周游(34122619940616163)、王佳宾(******************)、王建波(******************)、李雪飞(******************)、崔家赫(******************)。1.4服务质量要求:满足采购文件相关要求。二、合同金额2.1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伍万伍仟陆佰壹拾柒元壹角贰分元/年即(¥355617.12)。2.2上述合同金额包含完成服务所需的人员工资【包括人员基本工资、各类福利和补贴(如高温补贴、加班补贴等)、社保(五险)、各种保险】、服装费、设备及通讯费、作业工具及耗材、迎检加班及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人员工伤或死亡事故)处置费用、利润、管理费、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即完成本合同服务涉及的全部费用。2.2本项目服务期间内,乙方承诺的合同金额不因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变动而调整。2.3人员基本工资不得低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新发布的宁波市最低劳动工资标准。三、合同履约期限一年,自2024年04月04日至2025年04月03日止。四、技术资料4.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的台账或记录等相关资料。4.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计划、图纸或其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五、组成合同的文件5.1本合同协议书;5.2成交通知书;5.3响应文件及其附件;5.4采购文件;5.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6图纸(如有)。有关甲乙双方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均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六、履约保证金6.1乙方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纳人民币3556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6.2履约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6.3项目验收合格后十日内退还,但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其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获得相应赔偿,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七、转包或分包7.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得转让他人。7.2除非得到甲方的同意,否则乙方不得分包给他人。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八、甲乙双方职责(一)甲方职责1、提供给乙方本合同所列市容环境服务的范围及资料。2、对乙方开展的地铁出入口周边区域秩序维护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检查。3、按规定核拨给乙方经费。4、合同期限届满,对本合同所列市容秩序服务项目及所提供设备设施完好情况进行检查清点及结算,如有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给甲方,乙方自行添加的设备及办公用品不作移交。(二)乙方职责1、由乙方负责的本合同市容环境服务应达到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容貌标准、管理标准。2、对本合同项目实施的市容环境服务所需要的一切劳动,材料、车辆、设备和服务与管理等由乙方自行组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3、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供市容环境服务管理计划及相关措施,按要求及时向甲方上报各类报表及数据,以便甲方进行监督考核。4、乙方根据有关规定,必须为每位符合国家规定社保(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条件的职工参加保险,并对所有符合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件的人员统一进行参保,并合理安排工时,支付加班补贴;费用均包3含在合同金额中。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交通事故或其他劳动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5、乙方所使用职工、劳动人员等应按国家规定签订规范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等应达到宁波市最低标准和要求,甲方定期检查发现未订合同或没有达到工资待遇的,将在考核中扣分,并责令乙方改正。6、乙方应按响应文件中承诺内容执行各项工作,响应文件视作合同组成部分,未达到的甲方有权扣罚并责令乙方改正。7、乙方需按照要求配备办公场地。九、服务经费支付方式1、考核标准及扣分细则:具体详见附件《宁波高新区地铁周边秩序维护项目》。2、考核验收:由属地中队对乙方市容秩序管理情况进行考核,每月应付服务经费与该月考评结果相挂钩。3、服务经费的核拨:每个月结算并核拨一次,于次月5日前公布考评结果,次月10日前支付。每月核定的服务经费=(年度管理费用/12)-每月扣除的费用;(1)综合考核分在95分以上(包括95分)的为优秀,拨付全额月度服务经费;(2)综合考核分在85(含)-95分的为良好,以95分为基准每扣1分扣除月度服务经费的2%;(3)综合考核分在8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核拨全额月度服务经费的60%。4、如连续或累计两个月度考核不合格的或由于乙方管理不力而引起的投诉、举报且经甲方核实情况属实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5、因乙方管理不善原因经媒体曝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等事件的,一次性扣除服务经费5000元,且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以上扣除部分的服务经费,直接在月度核拨的服务经费中扣除,均不以任何形式再返还。十、税10.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违约责任11.1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利无条件解除合同,乙方不能随意解约或擅自将合同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若乙方违反约定,甲方有权扣没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11.2合同期限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罚没全额履约保证金,造成损失大于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特别重大的,还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因提前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1)合同期内连续或累计两个月度考核不合格的;(2)因乙方管理不善原因经媒体曝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3)因乙方管理不力而引起的投诉、举报且经甲方核实情况属实的;(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合同转让或部分分包给第三方的;(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更换项目经理和保安人员的;(6)其他甲方认为乙方存在严重失职情况的。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2.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协商处理。12.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十三、诉讼13.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宁波高新区。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514.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4.2合同终止:本合同出现以下情况时终止。(1)期限届满时自行终止。(2)根据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及乙方在《响应文件》中做出的承诺性条款进行检查考评,不符合相关规定需终止合同的。(3)符合本项目合同中约定的合同终止的其他条款。14.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4.4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区综高新甲方小盖章乙方(盖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订地点:签订地点:签订日期:2024年4月4日签订日期:2024年月日16附件:宁波高新区地铁周边秩序维护项目序号考核项目考核项目管理要求和标准分值扣分标准扣分标准得分1管理工作要求(38分)管理工作要求(38分)定点固守区域和规定的服务时间内不得脱岗、缺岗,工作时间不得饮酒8每发现一次扣2分每发现一次扣2分2管理工作要求(38分)管理工作要求(38分)工作期间要求统一规范着装,注意队伍容貌,自觉维护形象8每发现一次扣2分每发现一次扣2分3管理工作要求(38分)管理工作要求(38分)工作期间使用文明劝导用语,严禁粗言移语,严禁威胁、唇骂、殿打服务对象8每发现一次扣2分每发现一次扣2分4管理工作要求(38分)管理工作要求(38分)服务期间不能以任何名义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参加各种违法犯罪活动8每发现一次扣4分每发现一次扣4分5管理工作要求(38分)管理工作要求(38分)退伍军人数未按合同承诺的数量配置的;实际人数未按合同承诺的数量配置的6每发现一次扣2分每发现一次扣2分6街面市容秩序(50分)街面市容秩序(50分)管理范围内保持畅通有序,无乱设摊位、无流动摊贩10每发现一处扣0.2分每发现一处扣0.2分7街面市容秩序(50分)街面市容秩序(50分)无占道经营、无乱堆放等现象10每发现一处扣0.2分每发现一处扣0.2分8街面市容秩序(50分)街面市容秩序(50分)护栏、电杆等道路附属设施及街面建(构)筑物表面无成片乱招贴、乱涂写,街头无散发小广告和无擅自发放宣传品、物品等行为10每发现一处扣0.2分每发现一处扣0.2分9街面市容秩序(50分)街面市容秩序(50分)对破旧损坏、未批先设或不按审批要求设置灯箱、招牌、条幅、宣传点等现象,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劝阻和制止10每发现一处扣0.2分每发现一处扣0.2分10街面市容秩序(50分)街面市容秩序(50分)对机动车乱停放及时劝告、管制、取证,对非机动车(含共享单车、共享电瓶车)停放秩序进行管理,引导规范停放10每发现一处扣0.2分每发现一处扣0.2分11治安维稳(12分)治安维稳(12分)对管理范围内的群体信访事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劝阻和制止、及时报告主管部门6每发现一处扣0.5分每发现一处扣0.5分11治安维稳(12分)治安维稳(12分)调解管理范围内的群众纠纷,及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6每发现一次扣0.2分每发现一次扣0.2分12治安维稳(12分)治安维稳(12分)调解管理范围内的群众纠纷,及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6每发现一次扣0.2分每发现一次扣0.2分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合计1313信访典情发生投诉、举报,经核实情况属实的,且管理人员存在过错的发生投诉、举报,经核实情况属实的,且管理人员存在过错的发生投诉、举报,经核实情况属实的,且管理人员存在过错的每发生一起扣1000元1313信访典情发生投诉、举报,经核实情况属实的,且管理人员存在过错的因管理不善经媒体曝光造成严重后果的因管理不善经媒体曝光造成严重后果的因管理不善经媒体曝光造成严重后果的每发生一起扣5000元1414信访典情因管理不善经媒体曝光造成严重后果的因管理不善经媒体曝光造成严重后果的因管理不善经媒体曝光造成严重后果的每发生一起扣5000元注:具体以合同签订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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