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服务中心泸州市北部残疾人康复中心平场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项目编号N5105212023000095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7 12:24:1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服务中心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天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42.60万元
代理单位泸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相关产品平场工程
联系方式
  • :15700330686

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N5105212023000095-1 二、合同名称:泸州市北部残疾人康复中心平场 三、项目编号:N5105212023000095 四、项目名称:泸州市北部残疾人康复中心平场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510521000-泸县 联系方式:13698157500 供应商(乙方):天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 联系方式:1570033068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泸州市北部残疾人康复中心平场工程 1(包) ¥3,426,000.00 ¥3,426,000.00 按工程项目建设要求进行施工。 合同金额: 3,426,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佰肆拾贰万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5月28日至2023年06月27日 履约地点:泸县玉蟾街道城西新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5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泸州市北部残疾人康复中心平场合同书.pdf 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服务中心 2024年06月17日 #idc error#政府采购合同甲方: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服务中心(采购人)乙方:天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交人)甲方委托泸县政府采购中心,对泸州市北部残疾人康复中心平场进行采购,于2023年5月12日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乙方为泸州市北部残疾人康复中心平场成交人。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泸州市北部残疾人康复中心平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5212023000095号)的谈判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泸州市北部残疾人康复中心平场2.工程地点:泸县玉蟾街道城西新区3.项目编号:N5105212023000095号4.工程内容及规模:挖运土石方后平场。5.工程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的所有工程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5月2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6月27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和规范-2-该工程质量符合标准:按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设计说明、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要求进行施工,达到或超过国家规范和相关质量要求。e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佰肆拾贰万陆仟元整(小写金额:34260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方式该综合单价为乙方踏勘现场情况后,根据施工图纸、地勘报告sNN等,在招标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全的情况下,自行考虑开挖方式、开挖机械,场内土石方调配运距、余土处理等情况所确定的综合报价,中标清单综合单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结算时综合单价不做任何调整(施工图范围以外以及清单漏项内容除外),工程量按《泸县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批复意见书》中的工程量计算。3.付款进度安排及资金支付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待财政资金到位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0.00%,审计通过后支付至审计总金额的97%,剩余3%待质保期满验收后无息支付。4.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符合项目建筑施工条件,保修期一年。五、项目经理主姓名:何静;身份证号:******************;联系电话:15700330686。K六、合同文件构成-s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3-(1)成交通知书;(2)谈判文件;(3)响应文件:(4)评审报告;(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其他合同文件。步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甲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八、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享1.本项目甲方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合同约定,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组织验收。2.交付竣工验收的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010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4-竣工条件。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3.验收结果合格的,甲方应向乙方出具履约验收报告,乙方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4.因验收结果不合格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当对甲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九、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1.质量要求:按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设计说明、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要求进行施工,达到或超过国家规范和相关质量要求。2.安全责任:工程实施期间的所有的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负责。3.保修期:一年。十、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非因不可抗力而单方面终止执行合同的,将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由甲方提请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2.若因乙方原因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无法交付该工程,在延迟交付期内每天按合同总额3‰的标准收取违约金,并按照泸州市供应商诚信管理规定进行记分。延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请示项目同级财政部门(采购股)取消其成交资格,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并按照泸州市供应商诚信管理规定进行记分。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付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及本合同第八条处理。-5-3乙方交付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交付合格的工程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按期交付而违约,按第十条第2款进行处理。4.乙方应严格遵守合同承诺,如有违约,将赔偿因服务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验收交付后,若因乙方未按承诺的响应及到场维修时间进行排除故障,甲方有权部分或全部扣除质量保证金;若甲方电话通知乙方,未按承诺时限到场维修,超过1天未解决问题的,甲方有权动用质量保证金进行故障处理,并凭票扣除质量保证金,追究服务违约的相关责任,并按照泸州市供应商诚信管理规定进行记分。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泸县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评估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十二、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年5月26日签订。十三、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服务中心签订。十四、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六的组成部分。马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六、合同份数-666-本合同一式六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主管部门两份。甲方: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乙方:天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服务中心龙曾(盖章)(盖章)印华法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55292147统一社会信用代B.1251321749631410M营业执照号码91510156MAAC4J7232地址: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02年5月26日签约日期:2023年5月26日一

附件下载

  • 泸州市北部残疾人康复中心平场合同书.pdf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