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物业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JH26-210500-00284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5 15:28:23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预算金额46.22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相关产品物业服务
联系方式
  • 张明辉:18341480007
  • 孟先生:024-47264286

正文内容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物业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物业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4-15 项目概况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500-00284 项目名称: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物业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62200 最高限价(元):4622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含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员会办公楼物业服务(保洁服务、门卫服务及维修服务)等服务。 对服务、技术要求所描述的特征或说明只是概括性的,不能理解为所需要的全部系统工序的要求,供应商应按行业技术的服务经验,合格优质的完成采购内容和包含的全部实际工序及服务,达到采购方标准 1.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需求 因工作需要,岗位数量发生变动的,按实际需要增减服务人员及费用。 部门职能 岗位 同时在岗人数 备注 服务中心 主管 1 大专以上学历,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 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房屋 综合维修 2 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男性 保洁服务 保洁员 7 年龄要求55周岁以下女性 秩序维护服务 门卫 4 具有保安证、年龄要求55周岁以下男性 合计 14 注:供应商应当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理确定服务人员工资标准、工作时间等。 供应商应当自行为服务人员办理必需的保险,有关人员伤亡及第三者责任险均应当考虑在报价因素中。 二.物业服务范围 ( 1)物业管理(建筑物) 名称 明细 服务内容及标准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员会办公楼 总面积 建筑面积(㎡) 12622.8平方米 需保洁面积(㎡) 11683平方米(不包括食堂) 见“3.4保洁服务、3.6安保服务” 门窗 门窗总数量(个)及总面积(㎡) 门窗总数量482个,总面积1423.44平方米 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 地面 地面各材质及总面积(㎡) 地胶1186平方米、地板3744平方米、地砖1440平方米 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 内墙饰面 内墙饰面各材质及总面积(㎡) 乳胶漆17098.3平方米 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 顶面 顶面各材质及总面积(㎡) 乳胶漆3741.39平方米、铝扣板450平方米 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 外墙 外墙各材质及总面积(㎡) 乳胶漆3558.1平方米 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 外墙需清洗面积(㎡) 2103平方米 见“3.4保洁服务” 会议室 室内设施说明 会议桌8个,大椭圆形4个,小椭圆形4个,会议椅475个,投影仪1套,音响4套,电视17个,长条会议桌94个, 见“3.4保洁服务、3.6安保服务” 会议室数量(个)及总面积(㎡) 会议室11个,总面积826平方米 见“3.4保洁服务、3.6安保服务” 卫生间 卫生间数量(个)及总面积(㎡) 卫生间25个,总面积384平方米 见“3.4保洁服务、3.6安保服务” 垃圾存放点 各垃圾存放点位置、面积(㎡)及数量(个) 垃圾存放点位置:①卫生间,垃圾桶25个,12平方米②各楼层分布垃圾桶24个,12平方米。 见“3.4保洁服务、3.6安保服务 设施设备(可另行附表) 电梯系统 客梯2部 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空调系统 4套中央空调 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采暖系统 锅炉集中供暖 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给排水系统 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消防系统 燃气报警阀2个,消火栓34个,灭火器112个, 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锅炉设备 2台常压热水锅炉,(0.7千瓦;0.24千瓦) 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安防系统 监控系统2套,停车场门禁系统3套 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照明系统 灯具676盏,筒灯275个,楼体亮化及字体2套 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供配电系统 变电所1个,高压配电柜1组、低压一组 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注:此表格详细列出了不同建筑物的物业管理指标项及其明细。若存在“建筑2”,则相应增加内容,以此类推。 以上内容体现需要供应商进行物业管理的物业的情况、边界、范围。指标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供应商报价和项目实施风险的因素。 (2)物业管理(室外) 名称 明细 服务内容及标准 室外面积 1200平方米 见“3.4保洁服务、3.6安保服务” 绿化 院内绿化3处及绿植 见“3.4保洁服务、3.6安保服务、3.5绿化服务” 门前三包 980平方米 见“3.4保洁服务、3.6安保服务” 监控 摄像头37个 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3.6安保服务” 三.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 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基本服务、房屋维护服务、秩序维护、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保洁服务、会议服务、冬季除运雪等。 1基本服务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1 目标与责任 (1)供应商应结合采购人要求及物业服务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管理目标,明确责任分工,并制定配套实施方案。供应商应按照服务质量标准,认真组织开展日常物业管理服务,积极对接并及时响应采购人提出的物业服务需求,协助配合采购人统筹做好专项突发任务服务保障和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及应急管理工作。 (2)供应商应遵守采购人规章制度,违反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的,一旦出现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3)供应商应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和形象,不得借采购人名义做虚假和不实的宣传。 (4)由于供应商管理不到位,导致采购人财产损坏的,供应商赔偿相关的费用及损失。供应商的派驻人员如果受到采购人的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投诉,经查证属实,确实违反了合同约定和相关管理规定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该派驻人员,供应商应当在3日内予以更换。 (5)供应商必须配足管理与服务人员。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要求设置相应岗位,制定的工资标准及相应岗位职责须获得采购人的认可。采购人对一些重要岗位的设置、人员录用与管理及一些重要的管理决策有直接参与权与审批权。物业管理公司全体人员的人身安全及健康状况由供应商负责。 (6)供应商应保持工作人员满勤。因人员生病、探家等特殊原因人员不齐时,当日上岗人员不得少于应在岗人数的96%以上,且连续人员不满勤时间不能超过3天,全月不满勤总天数不得超过7天,人员不满勤时供应商应及时从其他项目协调人员补充,普通岗位人员要求3天内到岗,技术岗位人员7天内到岗,逾期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进行处罚,并扣除缺岗人员工资。 (7)供应商应保持同采购人管理部门的密切联系,处理、协调好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关系,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和反馈信息,充分尊重采购人的意见,接受采购人的提议、监督和指导。 (8)签订合同后,供应商立即组织人员进驻采购人单位开展工作,要求尽快熟悉设备,并制定各专业设备的操作流程,保证设备运转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所有人员均应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如果违反规程操作,导致后果,将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全部物业人员必须在24小时之内到位,做好交接工作。 (9)供应商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项目故障与维修、保养等登记制度。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临时任务服务。 2 服务人员要求 (1)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岗位技能、职业素质、服务知识、客户文化、绿色节能环保等教育培训,并进行适当形式的考核。 (2)供应商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政审,保证录用人员没有刑事犯罪记录,且家庭住址详细、个人资料齐全并留有能够证实其身份的有关材料备案;保证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所要求的资质。 (3)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对服务人员进行从业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向采购人报备。 (4)服务人员的年龄、学历、工作经验及资格条件应当与所在岗位能力要求相匹配,到岗前应当经过必要的岗前培训以达到岗位能力要求,国家、行业规定应当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特种作业证书的,应当按规定持证上岗。 (5)如采购人认为服务人员不适应岗位要求或存在其他影响工作的,可要求供应商进行调换。如因供应商原因对服务人员进行调换,应当经采购人同意,并将新录用人员的自然情况书面向采购人通报,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更换比例不得超过本项目服务人员总数的20%。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 (6)供应商各类管理人员、服务人员按岗位着装要求统一着装,同时需佩戴工作证(卡、牌)等表明员工身份。仪容整洁、姿态端正、举止文明。用语文明礼貌,态度温和耐心。一些公众岗位录用人员体形、身高要有规定。 3 保密和思想政治教育 (1)供应商应针对物业服务制定保密管理制度。制度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①明确重点要害岗位保密职责。②对涉密工作岗位的保密要求。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和国家机密的安全,制度涵盖人员管理、场所管理、责任追究等内容。对于牵涉到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重要信息、密码、资料、文档等须妥善存放。 (2)根据采购人要求与涉密工作岗位的服务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应当向采购人报备。 (3)供应商对参与本单位物业服务的员工进行保密培训和教育,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对服务人员进行保密、思想政治教育的培训,提高服务人员保密意识和思想政治意识。新入职员工应当接受保密、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进行必要的人员经历审查,合格后签订保密协议方可上岗。上岗前培训不少于2小时,对在岗员工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24小时。 (4)发现服务人员违法违规或重大过失,及时报告采购人,并采取必要补救措施。 (5)供应商发现物业服务保密管理中存在泄密隐患和问题的,应当立即通知采购人。 (2)档案和记录齐全,包括但不限于:1、采购人建议与投诉等。教育培训和考核记录。保密、思想 政治教育培训记录。2、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设备台账、设备卡、使用说明、维保记录、巡查记录、设施设备安全运行、设施设备定期巡检、维护保养、维修档案等。3、保洁服务:工作日志、清洁检查表、用品清单、客户反馈表等。4、其他:客户信息、财务明细、合同协议、信报信息登记、大件物品进出登记等。 (3)遵守采购人的信息、档案资料保密要求,未经许可,不得将建筑物平面图等资料转作其他用途或向其他单位、个人提供。 (4)履约结束后,相关资料交还采购人,采购人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存档。 5 服务改进 (1)供应商应主动配合采购人开展服务质量检查和考核评价,持续改进服务质量,不断完善服务质量管理,定期征求采购人关于物业服务质量的意见、建议,自主开展服务质量自查,结合反馈意见与评价结果采取改进措施,扎实有效的开展包括但不限于员工职业道德教育、保密教育、业务知识培训和安全能力培训等工作。供应商在做好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采购人提供合理建议,以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提升管理与服务水平。 (2)对不合格服务进行控制,对不合格服务的原因进行识别和分析,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消除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再发生。 (3)需整改问题及时整改完成。对不达标以及采购人不满意的服务事项及时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完成时限要求,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反馈采购人。 6 重大活动后勤保障 (1)制订流程。配合采购人制订重大活动后勤保障工作流程,需对任务进行详细了解,并根据工作安排制定详细的后勤保障计划。 (2)实施保障。按计划在关键区域和重点部位进行部署,确保任务顺利进行,对活动区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以礼貌、专业的态度对待来宾,展现良好形象。 (3)收尾工作。对现场进行检查,做好清理工作。 (4)事后总结工作。根据活动的情况,及时总结并反思工作的不足和经验教训。 7 应急保障预案 (1)重点区域及安全隐患排查。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重点部位及危险隐患进行排查,并建立清单/台账;应当对危险隐患进行风险分析,制定相应措施进行控制或整改并定期监控;随着设施设备、服务内容的变化,及时更新清单/台账,使风险隐患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2)应急预案的建立。根据办公楼隐患排查的结果和实际情况,制定专项预案,包括但不限于:火情火警紧急处理应急预案、紧急疏散应急预案、停水停电应急预案、有限空间救援应急预案、高空作业救援应急预案、恶劣天气应对应急预案等。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采购人对供应商所有派驻人员和备勤人员有直接指挥权(投标时提供承诺函)。事发时按规定途径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 (3)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应急预案定期培训和演练,组织相关岗位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项应急 预案演练;留存培训及演练记录和影像资料,并对预案进行评价,确保与实际情况相结合。 (4)应急物资的管理。根据专项预案中的应对需要、必要的应急物资,建立清单或台账,并由专人定 期对应急物资进行检查,如有应急物资不足,及时通知采购人购置齐全,确保能够随时正常使用。 8 服务方案及工作制度 (1)制定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人员录用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物业服务管理制度、公用设施设备相关管理制度等。 (2)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交接方案、人员培训方案、人员稳定性方案、保密方案等。 (3)制定物业服务方案,主要包括: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方案、保洁服务方案、保安服务方案、会议服务方案等。 (4)建立绩效考核。建立符合本项目的绩效考核体系,对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和采购人满意度进行调查,激励优秀的服务人员,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9 信报服务 (1)负责采购人报纸(信件)的接收,按各部门订报数量及时进行无差错分发,对接收的信件、邮件、包裹和挂号信等进行正确分理、安全检查和防疫卫生检查。。 (2)建立接收与登记制度,严格落实保密规定和相关要求。 (3)大件物品出入向采购人报告,待采购人确认无误后放行。 10 服务热线及紧急维修 (1)设置24小时报修服务热线。 (2)紧急维修应当45分钟内到达现场,不间断维修直至修复。 (3)维修人员需具备专业的技能和知识,能够准确判断故障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修复。同时,应遵守相关安全规范,确保维修过程中的安全,不遵守相关安全规范,一旦出现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4)在维修过程中,维修人员应与报修人保持沟通,及时告知维修进展和预计完成时间。对于无法立即解决的问题,应说明原因并给出解决方案或替代方案。 (5)维修完成后,应进行后续跟踪以确认问题是否得到彻底解决。同时,可收集报修人员的反馈意见,以便对维修服务进行持续改进。实现物业管理工作中的闭环管理。 2房屋维护服务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1 主体结构、围护结构、部品部件 (1)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房屋结构安全巡视,发现外观有变形、开裂等现象,及时建议采购人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并采取必要的避险和防护措施。 (2)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外墙贴饰面、幕墙玻璃、雨篷、散水、空调室外机支撑构件等检查,发现破损,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 (3)每半月至少开展1次公用部位的门、窗、楼梯、通风道、室内地面、墙面、吊顶和室外屋面等巡查,发现破损,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 (4)每年强降雨天气前后、雨雪季节检查屋面防水和雨落管等,发现破损,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 (5)办公楼外观完好,建筑装饰面无脱落、无破损、无污渍,玻璃幕墙清洁明亮、无破损。 (6)通道、楼梯、门窗等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2 其他设施 (1)每半月至少开展1次大门、道场地、管井、等巡查,每半月至少检查1次,发现破损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 2 其他设施 (2)每年至少开展1次防雷装置检测,发现失效,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 (3)地漏通畅不堵塞。 (4)接到采购人家具报修服务后,及时通知家具供货商对保修期内的家具进行维修,及时对保修期外的家具进行维修。 3 装饰装修监督管理 (1)装饰装修前,供应商应当与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装修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告知装饰装修须知,并对装饰装修过程进行管理服务。 (2)根据协议内容,做好装修垃圾临时堆放、清运等。 (3)受采购人委托对房屋内装修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确保不因装修而危及大楼结构安全、人身安全和影响正常办公秩序。 4 标识标牌 (1)标识标牌符合《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10001.1)的相关要求,消防与安全标识符合《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GB13495.1)的相关要求。 (2)每月至少检查1次标识标牌和消防与安全标识。应当规范清晰、路线指引正确、安装稳固。 (3)标识、标牌的安装位置应合理布局,避免遮挡或干扰其他重要信息。 (4)对标识、标牌进行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对于需要更新的标识、标牌,应及时进行更新工作。 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1 基本要求 (1)重大节假日及恶劣天气前后,组织系统巡检1次。 (2)具备设施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环境和场所(含有限空间),温湿度、照度、粉尘和烟雾浓度等符合相关安全规范。 (3)会议室音响及多媒体系统、会议室音视频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日常巡视及配合维保单位做好维修养护工作。 (4)委托维护管理的其它设备 (5)做好设施设备的养护工作,供电、给排水、空调、消防等重点设备完好率为100%,一般设施设备完好率达到98%。 1 基本要求 (6)建立并落实维修服务承诺制,零修急修及时率100%、返修率不高于1%。 (7)认真执行设备操作规程,严禁违规作业,做到全年无人为停水、停电、停暖、火灾等事故。全年安全运行,无管理责任事故。 (8)工作人员保证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拥有健康证和年体检率100%。 (9)全面开展节能减排,不断降低运行能耗。 (10)各种设备的操作人员、维修保养人员应有相应专业证书和上岗证书。 (11)为装备及设备改造、更换向采购人提供咨询服务,并在实施过程中做好配合、协调工作。 (12)确保工作日外或夜间设施设备发生应急故障及时解决。 (13)为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在采购人的要求下,积极协助第三方专业公司进行检查及维保。 (14)每半年巡查楼外上、下水管道一次,检查上、下水管道有无破裂、跑漏情况,若有应立即维修或通知相关责任方维修,以确保上、下水管道畅通。 (15)难度相对较大或者维修工作量较大的维修工作,中标人积极配合采购人研究提出维修方案,由采购人确定并组织实施。 2 设备机房 (1)设备机房门口有机房类别及安全标志。落实各类机房责任人、督查人,且设备系统图、应急预案流程图、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等上墙文件或证书符合各设备机房国家标准规范要求,机房巡视及外来人员记录清晰完整,标识统一。 (2)设备机房门窗、锁具应当完好、有效。 (3)每半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整洁有序、无杂物、无积尘、无鼠、无虫害,温湿度符合设备运行要求。 (4)按各设备机房国家标准规范规定维护/保管消防、通风、应急照明,防止小动物进入。 (5)安全防护用具配置齐全,检验合格。 (6)应急设施设备用品应当齐全、完备,可随时启用。 3 给排水系统 (1)生活饮用水卫生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相关要求。 (2)设施设备、阀门、管道等运行正常,无跑、冒、滴、漏现象。 (3)有水泵房、水箱间的,每日至少巡视1次。每年至少养护1次水泵。 (4)遇供水单位限水、停水,按规定时间通知采购人。 (5)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对排水管进行疏通、清污,保证室内外排水系统通畅。 (6)排除给排水设备故障一般不超过12小时,若12小时内无法解决的重要部位故障,应将故障原因、解决方案、解决时间书面上报。 (7)屋面天沟及大楼周围排水明沟每半月进行清理疏通。 4 电梯系统由于电梯运行日常维修维护具有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承担,供应商与第三方签的相关合同方案和服务费用明细等,需由采购人同意并交由采购人备案。结算方式:结算金额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 (1)电梯运行平稳、无异响、平层、开关正常。每周至少开展2次电梯的安全状况检查。 (2)电梯准用证、年检合格证等证件齐全。相关证件、紧急救援电话和乘客注意事项置于轿厢醒目位置。 (3)每年至少开展1次对电梯的全面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核发电梯使用标志。 (4)电梯维保应当符合《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2)的有关要求。 (5)电梯使用应当符合《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的有关要求。 (6)有电梯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每年至少开展演练1次。电梯出现故障,物业服务人员10分钟内到场应急处理,维保专业人员30分钟内到场应急处理。 (7)到场进行救助和排除故障。电梯紧急电话保持畅通。 (8)电梯维修、保养时在现场设置提示标识和防护围栏。 (9)根据采购人需求,合理设置电梯开启的数量、时间。 5 空调系统 每年至少开展1次分体式空调主机(含空调过滤网)和室外机清洁。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挂机和室外支架稳固性巡查。 6 消防系统 (1)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的相关要求。 (2)消防设备检测符合《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或XF503)的相关要求。 (3)消防设施平面图、火警疏散示意图、防火分区图等按幢设置在楼层醒目位置。 (4)消防系统各设施设备使用说明清晰,且图文结合。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启动正常。 (6)消火栓箱、防火门、灭火器、消防水泵、红外线报警器、应急照明、安全疏散等系统运行正常。 (7)消防监控系统运行良好,自动和手动报警设施启动正常。 (8)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运行正常。 7 供配电系统 (1)建立24小时运行值班监控制度。 (2)对供电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定期巡视维护,加强高低压配电柜、配电箱、控制柜及线路等重点部位 监测。 (3)公共使用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接地等保持完好,确保用电安全。 (4)核心部位用电建立高可控用电保障和配备应急发电设备,定期维护应急发电设备。 (5)发生非计划性停电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及时通知采购人,快速恢复或启用应急电源,并做好应 急事件上报及处理工作。 (6)复杂故障涉及供电部门维修处置的及时与供电部门联系,并向采购人报告。 (7)保证大楼各出入口紧急照明设备完好;做好夜景照明、节日灯系统的运行管理;建立节电措施。 8 弱电系统 (1)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保养符合《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保养规范》(GA/T1081)的相关要求。 (2)保持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等运行正常,有故障及时报修排除。 (3)大楼门禁系统、安检系统、防盗系统等设备日常巡视及配合维保单位做好维修养护工作。 9 照明系统 (1)外观整洁无缺损、无松落。 (2)更换的照明灯具应当选用节能环保产品,亮度与更换前保持一致。 (3)每周至少开展1次公共区域照明设备巡视。 (4)接到报修后,应迅速响应,尽快安排维修人员到达现场。 10 锅炉设备 (1)每年至少开展1次锅炉设备的全面检查。 (2)每年至少开展1次锅炉设备及其辅助设备检测,确保各类设备、仪器仪表、水管线路运行正常。 (3)每年至少开展1次锅炉水质检测,确保水质合格。 (4)按锅炉厂家制定的检修规程对锅炉进行检修。 11 采暖系统 (1)定期检查供暖管道、阀门运行情况,确保正常无隐患。 (2)负责暖气片、阀门龙头等新装布置及旧装拆除、日常维修更换及管线的跑、冒、滴、漏的维修。 (3)做好供暖前检查等相关准备工作。 (4)暖气片上水前,提前通知采购人。 (5)供暖期间做好日常检查、维护、抢修、登记上报等工作。 (6)做好供暖前期及停止供暖后期检查工作,建好档案。 注:电梯系统、锅炉设备等设施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完成,如供应商自身不具备,可进行分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服务标准涉及的国家标准有更新的,执行国家最新标准。 4保洁服务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1 基本要求 (1)建立保洁服务的工作制度及工作计划,并按照执行。 (2)做好保洁服务工作记录,记录填写规范、保存完好。 (3)作业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对作业人员或他人造成伤害。相关耗材的环保、安全性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 (4)进入保密区域时,有采购人相关人员全程在场。 (5)领导办公室的保洁、服务必须由专人专门负责,所有服务人员必须通过政审,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身体健康,爱岗敬业,服务周到,并做到“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严格保守秘密。 2 办公用房区域保洁 (1)大厅、楼内公共通道:①公共通道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随脏随清洁。②门窗玻璃干净无尘,透光性好,每周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③指示牌干净,无污渍,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2 办公用房区域保洁 (2)电器、消防等设施设备:①配电箱、设备机房、会议室音视频设备、消防栓及开关插座等保持表面干净,无尘无污迹,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②监控摄像头、门禁系统等表面光亮,无尘、无斑点,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3)楼梯及楼梯间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随脏随清洁。 (4)开水间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5)作业工具间:①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②作业工具摆放整齐有序,表面干净无渍,每日消毒。 (6)公共卫生间:①保持干净,无异味,垃圾无溢出,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随脏随清洁。②及时补充厕纸等必要用品。 (7)电梯轿厢:①保持干净,无污渍、无粘贴物、无异味,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②灯具、操作指示板明亮。 (8)平台、屋顶、天沟保持干净,有杂物及时清扫,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9)石材地面、内墙做好养护工作,每季度开展1次清洁作业。(各类材质地面、内墙服务管理标准详见3.4.1) (10)地毯干净、无油渍、无污渍、无褪色,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3 公共场地区域保洁 (1)每日清扫道路地面、停车场等公共区域2次,保持干净、无杂物、无积水。 (2)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时及时清扫积水、积雪,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3)各种路标、宣传栏等保持干净,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4)清洁室外照明设备,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5)门前无杂物、无占用现象,每天至少开展1次巡查。 (6)办公区外立面定期清洗、2米以上外窗玻璃擦拭,每年至少开展1次清洗。(各类材质外立面服务标准详见3.4.1) 4 垃圾处理 (1)在指定位置摆放分类垃圾桶,并在显著处张贴垃圾分类标识。分类垃圾桶和垃圾分类标识根据所在城市的要求设置。 (2)桶身表面干净无污渍,每日开展至少1次清洁作业。 (3)垃圾中转房保持整洁,无明显异味,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 (4)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垃圾清洁作业分类培训。 (5)每个工作日内要对楼层产生的垃圾,进行清理分类,并运至垃圾集中堆放点。 (6)垃圾装袋,日产日清。 (7)建立垃圾清运台账,交由规范的渠道回收处理。 (8)做好垃圾分类管理的宣传工作,督促并引导全员参与垃圾分类投放。 (9)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工作的执行标准,按所在城市的要求执行。 5 卫生消毒 (1)办公用房区域、公共场所区域和周围环境预防性卫生消毒,消毒后及时通风,每周至少开展1 次作业。 (2)采取综合措施消灭老鼠、蟑螂,控制室内外蚊虫滋生,达到基本无蝇,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作业。 (3)发生公共卫生事件时,邀请专业单位开展消毒、检测等工作。 4.1具体清洁要求 序号 材质 清洁要求 1 瓷砖地面 (1)日常清洁:推尘,保持地面干净无杂物。 (2)深度清洁:使用洗洁精或肥皂水清理。 2 石材地面 (1)根据各区域的人流量及大理石的实际磨损程度制定大理石的晶面保养计划。 (2)启动晶面机,使用中性清洁剂清洁,避免使用强酸或强碱清洁剂,定期进行基础维护。 3 水磨石地面 (1)日常清洁:推尘,保持地面干净无杂物。 (2)深度清洁:使用洗洁精或肥皂水清理。 5 地板地面 (1)定期保养。使用中性清洁剂清洁,避免使用强酸或强碱清洁剂,定期进行基础维护。 (2)日常维护。使用湿润的拖把清洁,污染严重时局部清洁,每月对地板进行打蜡处理。 7 乳胶漆内墙 有污渍时用半干布擦拭。 8 涂料外墙 定期专业清洗。 9 瓷砖外墙 定期专业清洗。 10 玻璃幕墙外墙 定期专业清洗。 注:根据物业用材情况选择清洁要求 3.5会议服务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1 会议受理 接受会议预订,记录会议需求。 2 会前准备 根据会议需求、场地大小、用途,明确会议桌椅、物品、设备、文具等摆放规定,音、视频设施保障措施。 3 引导服务 做好引导牌并放置在指定位置,引导人员引导手势规范,语言标准。 4 会中服务 会议期间按要求加水等。 5 会后整理 对会议现场进行检查,做好会场清扫工作。 4.供应商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 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需求,需要供应商提供作业设备(自有或租赁)用于物业管理服务的,可在下表中列出: 序号 用途 作业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1 基本服务 电脑、打印机 1 套 2 保洁服务 清洗机 1 台 3 保洁服务 尘推车 1 台 4 保洁服务 吸尘器 1 台 注:采购人已无偿提供的作业设备,不在此重复要求 5.保安服务内容及标准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1 目标与责任 (1)负责采购人指定区域内的安全保卫、秩序维护、监控任务、突发应急事件处置及采购人指定的其他任务等工作,严密防范和制止盗窃、抢劫等刑事、治安案件及火灾等事故的发生,制定完善的安全保卫应急方案,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守卫区域安全有序。 (2)负责辖区内的全部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经常性检查,定期做好各系统功能试验,以确保消防设备各系统运行状况良好。 (3)供应商应结合采购人要求及保安服务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管理目标,明确责任分工,并制定配套实施方案。供应商应按照服务质量标准,认真组织开展日常保安服务,积极对接并及时响应采购人提出的保安服务需求,协助配合采购人统筹做好专项突发任务服务保障和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及应急管理工作。 (4)供应商应遵守采购人规章制度,违反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的,一旦出现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5)供应商应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和形象,不得借采购人名义做虚假和不实的宣传。 (6)由于供应商管理不到位,导致采购人财产损坏的,供应商赔偿相关的费用及损失。供应商的派驻人员如果受到采购人的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投诉,经查证属实,确实违反了合同约定和相关管理规定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该派驻人员,供应商应当在3日内予以更换。 (7)供应商必须配足管理与保安人员。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要求设置相应岗位,制定的工资标准及相应岗位职责须获得采购人的认可。采购人对一些重要岗位的设置、人员录用与管理及一些重要的管理决策有直接参与权与审批权。保安公司全体人员的人身安全及健康状况由供应商负责。 (8)供应商应保持工作人员满勤。因人员生病、探家等特殊原因人员不齐时,当日上岗人员不得少于应在岗人数的96%以上,且连续人员不满勤时间不能超过3天,全月不满勤总天数不得超过7天,人员不满勤时供应商应及时从其他项目协调人员补充,普通岗位人员要求3天内到岗,特殊岗位人员7天内到岗,逾期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进行处罚,并扣除缺岗人员工资。 (9)供应商应保持同采购人管理部门的密切联系,处理、协调好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关系,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和反馈信息,充分尊重采购人的意见,接受采购人的提议、监督和指导。 (10)签订合同后,供应商立即组织人员进驻采购人单位开展工作,要求尽快熟悉设备,并制定各专业设备的操作流程,保证设备运转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所有人员均应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如果违反规程操作,导致后果,将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全部保安人员必须在24小时之内到位,做好交接工作。 (11)供应商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等登记制度。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临时任务服务。 2 服务人员要求 (1)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岗位技能、职业素质、服务知识、客户文化等教育培训,并进行适当形式的考核。 (2)供应商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政审,保证录用人员没有刑事犯罪记录,且家庭住址详细、个人资料齐全并留有能够证实其身份的有关材料备案;保证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所要求的资质。 (3)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对保安人员进行从业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向采购人报备。 (4)保安人员的年龄、学历、工作经验及资格条件应当与所在岗位能力要求相匹配,到岗前应当经过必要的岗前培训以达到岗位能力要求,国家、行业规定应当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特种作业证书的,应当按规定持证上岗。 (5)如采购人认为保安人员不适应岗位要求或存在其他影响工作的,可要求供应商进行调换。如因供应商原因对保安人员进行调换,应当经采购人同意,并将新录用人员的自然情况书面向采购人通报,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更换比例不得超过本项目保安人员总数的20%。本项目保安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 (6)供应商各类管理人员、保安人员按岗位着装要求统一着装,同时需佩戴工作证(卡、牌)等表明员工身份。仪容整洁、姿态端正、举止文明。文明用语,态度温和耐心。 3 保密和思想政治教育 (1)供应商应针对保安服务制定保密管理制度。制度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①明确重点要害岗位保密职责。②对涉密工作岗位的保密要求。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和国家机密的安全,制度涵盖人员管理、场所管理、责任追究等内容。对于牵涉到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重要信息、密码、资料、文档等须妥善存放。 (2)根据采购人要求与涉密工作岗位的保安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应当向采购人报备。 (3)供应商对参与本单位保安服务的员工进行保密培训和教育,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对保安人员进行保密、思想政治教育的培训,提高保安人员保密意识和思想政治意识。新入职保安人员应当接受保密、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进行必要的人员经历审查,合格后签订保密协议方可上岗。上岗前培训不少于2小时,对在岗员工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24小时。 (4)发现保安人员违法违规或重大过失,及时报告采购人,并采取必要补救措施。 (5)供应商发现保安服务保密管理中存在泄密隐患和问题的,应当立即通知采购人。 四.其他 1.采购人原有工人同意继续在采购方工作的,供应商应优先考虑予以录用;部分岗位与原物业公司合同期限未满的,待合同期满后,与供应商签署合同。 2.采购人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分三个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良好,60分以上为合格。在履行合同期间如服务质量低于合格标准,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员工进行监督和检查,检查中发现有不合格的员工,采购人有权建议供应商调换。 3.除规定部分外不允许挂靠、外包经营。供应商应根据合同规定或采购人指示全面完成委托管理事项,不得将委托管理事项转给第三人。对需要由其它专业公司承担的服务管理事项,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转委托(以书面报告批复为准)。履行合同期间发现未经采购人同意挂靠、外包经营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4.当发生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及机构重大调整造成采购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可随时终止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5.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的未尽事项,根据实际制定详细服务工作细则和质量标准,采购人审核批准后实施。如有遗漏采购人有权补充及变更相关要求。 五.商务要求 1.实施期限 实施期限为一年,供应商服务质量经采购人考核达到优秀等级,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年 2. 付款方式 3.合同总金额的构成为: 3.1 14名员工每年工资费用的总和(14名员工每月的工资费用总和×12个月) 每个员工每月的工资费用=每个员工每月的工资+保险或统筹+管理费+税金 3.2 员工每年的服装费由供应商承担 3.3 日常维保材料由采购人购买 3.4 锅炉维修材料由采购人购买 4.供应商在完成采购人作业数量和质量前提下,经采购人确认合格后开具发票,采购人按财政拨款情况审批后支付供应商服务费用。 5.因采购人其他需要产生的服务费用与上述费用一并结算。 6.如当月发生其它服务费用需当月另行结算。 7.其它: ①双方应在每年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等人社政策调整后,以补充合同形式明确调整内、容。 ②其他临时任务、服务收费须提供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 8. 验收标准与要求 8.1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8.2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9.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9.1本物业合同内所涉及的保洁岗位人员所需的所有工具费用、低值易耗品费用都由供应商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期限一年。采购方对服务满意可续签一年,之后可再续签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促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15日16时00分至2026年04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4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谈判室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请供应商下载文件时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开标现场递交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退还方式: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联系供应商将备份文件退回。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人民路33号 联系方式: 18341480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联系方式: 024-47264270 邮箱地址: jiaoyidailichu@163.com 开户行: 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鸿雁支行 账户名称: 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 5001057595018800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024-47264270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物业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行政区域 本溪市 公告时间 2026年04月15日 15:3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6年04月15日至2026年04月23日每日上午:16: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谈判室2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6年04月29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预算金额 ¥46.22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24-47264270 采购单位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人民路3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341480007 代理机构名称 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47264270 附件: 附件1 人大物业服务类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服务类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项目名称: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物业服务项目编号:JH26-210500-00284编制单位: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目录采购公告3第一章供应商须知6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23第三章服务需求44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47第五章评审办法63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721.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物业服务的采购公告项目概况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4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H26-210500-00284项目名称: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物业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包组编号:001包预算金额:46.22万元最高限价:46.22万元采购需求:(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员会办公楼的保洁服务、门卫服务及维修服务。)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期限一年。采购方对服务满意可续签一年,之后可再续签一年。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促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策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4月23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方式:在线下载售价:免费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以光盘、U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可加密等形式单独密封和《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一同递交至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谈判室2,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电子设备,开标截止时间后按要求完成解密。六、开启时间:2026年4月2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谈判室2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八、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九、其他补充事宜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一切后果;请供应商下载文件时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开标现场递交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3、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退还方式: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联系供应商将备份文件退回。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1)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地址: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人民路33号联系方式:1834148000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联系方式:024-47264270邮箱地址:jiaoyidailichu@163.com开户行: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鸿雁支行账户名称: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账号:500105759501880004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24-472642702.第一章供应商须知2.1.一供应商须知表条款号项 目内 容1.1采购人名 称: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地 址: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人民路33号联系人:张明辉电 话:183414800071.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联系人:李先生电 话:024-472642701.3.4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详见采购公告1.3.5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一、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二、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属于物业管理。三、中小企业优惠措施:资金支付期限 £有 无 预付款比例 £有 无1.3.6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有,具体产品为 R没有1.4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同公告1.4.8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2.2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46.22万元最高限价:46.22万元4计量单位R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其他: 6.1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R不组织£组织,时 间: 地 点: 联系人: 电 话: £组织,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11.3样品或演示R不需要提供样品£需要提供样品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递交样品地点: 递交样品联系人: 递交样品联系电话: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1.样品的封存及退回: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成交的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未成交供应商自行领回或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R不需要提供演示£需要提供演示1、演示时间: 演示地点: 演示顺序: 2、演示要求: (内容、设备等要求)12.1响应报价货币要求R所有投标均按 人民币 进行报价。R方式: 以金额(单价、比率)方式报价 12.6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13.1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金额:001包:4622元;2、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R保函 R电汇 保证金收款人银行信息: 开 户 名: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本溪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鸿雁支行 账 号:5001057595018800044、保证金退还方式:未中标的,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自动返还至投标人原交纳账户;中标的,保证金将在合同备案审核通过后返还至投标人原交纳账户5、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024-472642806、其它:(1)投标人电汇时须注明项目编码及项目名称,分包的注明包号,因未注明或注明信息模糊造成财务人员无法核实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逾期缴纳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采购;(3)投标人提前退出的,应在开标前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联系;银行联系电话:024-43889207;中心财务室联系电话:024-47264298;(4)投标人采用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遵照中心相关规定,具体详见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溪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全面施行投标保函线上办理的通知》。(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15.1响应有效期 90 日历日16.1响应文件份数电子投标文件1份,备份投标文件1份(每包)。18.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0.1磋商会议时间、地点:详见采购公告,以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21.2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组成,共3人。24.1样品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演示的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样品:1、样品评审办法: 2、样品评审标准: £演示:1、演示评审办法: 2、演示评审标准: 29.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31.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每包)33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式成交供应商数量:1(每包)R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37.1履约保证金R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账户信息: 开 户 名: 开 户 行: 账 号: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 (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38采购代理服务费R本项目不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 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 支付形式: 支付时间: 41.3质疑一、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联系单位: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交易管理部联 系 人:孟先生联系电话:024-47264286通讯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注:表格中“R”项或“■”项为被选中项。2.2.二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表1.1条。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表1.2条。★1.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供应商及其响应服务须满足以下条件: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表1.3.4条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3.5若供应商须知表1.3.5条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且所响应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3.6若供应商须知表1.3.6款中写明采购服务所伴随的货物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供应商所响应伴随的货物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4如供应商须知表1.4条中允许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参加采购活动协议响应总金额的比例。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4.8对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表1.4.8条。★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7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资金来源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表2.2条。★2.3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3.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磋商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计量单位除供应商须知表4条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5.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6.现场考察、磋商前答疑会6.1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表6.1条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采购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磋商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响应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6.3现场考察及磋商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适用法律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2.3.三采购文件8.采购文件构成8.1采购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采购公告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第三章服务需求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五章评审办法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8.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响应。9.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2.4.四响应文件的编制10.响应范围10.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对采购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10.2供应商应当对所响应分包采购文件中“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0.3无论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响应的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1.响应文件构成★11.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详见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11.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12.响应报价12.1所有响应均按供应商须知表12.1条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服务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2.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响应服务及伴随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2.3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2.4每种服务只能有一个响应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5除非采购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2.6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采购人可以结合具体项目实际情况,提高上述第1项至第3项中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的数值标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65%。(5)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3.磋商保证金13.1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表13.1条中规定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3.2磋商保证金缴纳人、采购文件领取人、提交响应文件登记人和供应商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13.3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成交后除因不可抗力或者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不按本须知第36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7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5)成交后不按本须知第38条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6)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13.4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磋商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3.5磋商保证金的退还13.5.1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13.5.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暨成交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供应商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磋商保证金手续。13.5.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退还手续。13.5.4政府采购担保函不予退回。13.6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4.证明响应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5.响应有效期15.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表15.1条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且本须知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其磋商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6.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6.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表16.1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16.2每份响应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6.3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采购文件规定在响应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如对响应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2.5.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7.1投标人应将备份投标文件进行包封。17.2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2)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7.3投标文件中的原件(如合同、资质证书等),须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包封外作标记投标原件明细表。(1)投标人的自有证明文件必须为原件;生产制造厂商的证明文件可将加盖该厂商公章(非该厂商的分支机构)的复印件作为原件。(2)上述原件应随备份投标文件同时提交,评标结束后方可退还。17.4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8.投标截止18.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8.1中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除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外,还须提交备份投标文件到投标人须知表18.1款中规定的地点,并在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中均提供电子投标文件与备份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性承诺函。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一致性承诺函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投标人仅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或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8.3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电子设备,开标截止时间后按要求完成解密。★19.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9.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9.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备份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备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19.3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19.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2.6.六磋商及评审★20.磋商会议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20.1条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继续磋商。20.2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进行记录。20.3供应商代表对磋商会议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1.组建磋商小组21.1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磋商小组,负责本项目评审工作。2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项目,磋商小组应该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本项目磋商小组组成详见供应商须知表21.2条。★22.资格审查22.1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但本须知22.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2.2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2.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审查结束前的期间内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3.1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2.3.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在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23.符合性审查23.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响应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本须知第23.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3.2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24.样品及演示24.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样品或演示的评审办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4.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成交供应商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应当按采购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供应商须知表11.3条。25.响应文件的澄清25.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以书面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5.1.1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1.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5.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25.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五章评审办法规定执行。★26.磋商26.1磋商小组将集中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6.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例等实质性内容。26.3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6.4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7.最后报价27.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且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本须知第27.2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7.2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或符合23.2规定的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7.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27.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不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退出磋商不影响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承担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8.响应无效28.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将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采购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款、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如果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磋商小组决定是否实质性响应只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28.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1)未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供应商的报价超过了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供应商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属于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29.比较与评价29.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第五章确定的评审办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9.2评审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9.2条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详细评审标准见采购文件第五章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9.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等相关材料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扣除10-20%后参与评审。具体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4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5依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的规定,对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的供应商,对其最后报价扣除后参与评审。具体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29.6根据财政部、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办法。★30.终止本次磋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本次竞争性磋商。(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本须知27.2条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1.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31.1除第34条规定外,磋商结束后,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供应商的响应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审结果按照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序。具体处理办法详见第五章评审方法。31.2磋商小组将按供应商须知表31.2条中规定的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31.3因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磋商小组集体研究处理。★32.保密原则32.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2.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7.七确定成交33.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表33条。★34.采购任务取消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35.成交通知书3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35.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6.签订合同36.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6.2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3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6.4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37.履约保证金37.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7.1条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7.2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8.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须知表38条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9.廉洁自律规定39.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39.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40.人员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41.质疑与接收4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41.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41.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表41.3条。42.履约验收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3.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一、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序号内容格式1响应文件的外封面及封口12响应文件的封皮23响应文件的目录3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资格证明材料格式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适用)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4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5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如适用)67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8磋商会议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7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811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912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供应商须知表1.3.4要求描述)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13联合体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供应商须知表1.4.8要求描述)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如适用)14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序号符合性证明材料格式1响应函102递交磋商保证金证明材料复印件3报价一览表114服务价格明细表125服务需求响应表136商务条款偏离表147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158电子投标文件与备份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性承诺函169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如适用) 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响应文件不作无效处理)序号其他材料格式1监狱企业证明文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17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84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195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证明材料(如适用)(此项要求可视实际情况设置在符合性证明材料或其他材料中)6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20......重要提示:1、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供应商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2、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供应商自行设计。3、响应文件应用中文书写。响应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6、“其他材料”为供应商就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应材料。格式1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外封面、封口格式封面格式: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所响应包号:第 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封口格式:——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格式2响应文件的封皮正本/副本正本/副本响应文件所响应包号:第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格式3目录一、资格证明材料……二、符合性证明材料……三、其它材料……我单位的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保证响应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格式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电话: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政府采购活动,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传真:电话:日期:3.1.格式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格式自拟)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9联合体协议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项目的响应。现就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成员:1.2.3.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响应或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会议,履行成交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份。牵头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成员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2.格式10响应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份、备份投标文件份,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磋商保证金。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本项目响应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2)本响应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3)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4)在规定的磋商时间后,遵守采购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6)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适用于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情形)。(7)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其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8)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9)我方承诺响应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供应商银行帐号:日期:3.3.格式11报价一览表包号:报价单位:服务名称响应总价磋商保证金履约期限履约地点备注小写:大写:最后报价现场填报注:1、此表中,响应总价应和服务价格明细表的总价相一致。2、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现场填报)。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2服务价格明细表包号:报价单位:序号服务名称单价总价备注总价注:1.此表中,总价应和报价一览表的响应总价相一致。2.本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拓展。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4.格式13服务需求响应表包号/序号:服务内容:采购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证明资料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说明: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4商务条款偏离表包号:001包、002包、003包、004包序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偏离程度偏离说明1履约期限:合同签订期限一年。采购方对服务满意可续签一年,之后可再续签一年。2履约地点: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及条件:按月支付,支付金额以实际发生额进行结算4验收标准:按照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其它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供应商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填表说明:1.“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供应商填写。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3.“偏离说明”一栏由供应商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5供应商关联单位的说明说明:供应商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1)与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3.5.格式16电子投标文件与备份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性承诺函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及辽财采【2020】298号文件的要求,本公司郑重声明,在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过程中,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递交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与开标现场递交的备份文件内容一致。如因所递交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与备份文件内容、格式不一致导致投标(响应)无效等后果,我公司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中标无效。特此承诺。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格式17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6.格式1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3.7.格式19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物业服务,其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含服务外包用工)%。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附:物业公司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注:供应商为非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格式20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本公司(单位)郑重声明,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本公司(单位)提供的以下产品属于本国产品。具体情况如下:1.(产品名称1)1,生产厂为(厂名)2,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1)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3。(产品名称1)的(关键组件)4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1)的(关键工序)5在中国境内完成。2.(产品名称2),生产厂为(厂名),厂址为(生产厂址)。(产品名称2)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规定比例)。(产品名称2)的(关键组件)在中国境内生产。(产品名称2)的(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本公司(单位)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__________________1.产品如有型号,请在“产品名称”栏一并填写。2.生产厂名与厂址应与生产厂营业执照载明的相关信息保持一致。3.该产品的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占比相关要求实施前,“规定比例”栏可不填,下同。4.该产品的关键组件要求实施前,“关键组件”栏可不填,下同。5.该产品的关键工序要求实施前,“关键工序”栏可不填,下同。3.8.格式21投标原件明细表序号文件名称份数1234567891011…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日期:说明:此表须粘贴在“投标原件”包封外显著位置。格式22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投标顺序第号采购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移动电话备份投标文件份数所投包组()原件有()无()样品有()无()演示有()无()是否领取备份投标文件是()否()递交时间年月日时分备注投标顺序第号采购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移动电话备份投标文件份数所投包组()原件有()无()样品有()无()演示有()无()是否领取备份投标文件是()否()递交时间年月日时分备注说明:“投标顺序”和“递交时间”由交易中心开标工作人员填写,其余由投标人填写。4.第三章服务需求一.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含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员会办公楼物业服务(保洁服务、门卫服务及维修服务)等服务。对服务、技术要求所描述的特征或说明只是概括性的,不能理解为所需要的全部系统工序的要求,供应商应按行业技术的服务经验,合格优质的完成采购内容和包含的全部实际工序及服务,达到采购方标准1.物业管理服务人员需求因工作需要,岗位数量发生变动的,按实际需要增减服务人员及费用。部门职能岗位同时在岗人数备注服务中心主管1大专以上学历,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房屋综合维修2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男性保洁服务保洁员7年龄要求55周岁以下女性秩序维护服务门卫4具有保安证、年龄要求55周岁以下男性合计14注:供应商应当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理确定服务人员工资标准、工作时间等。供应商应当自行为服务人员办理必需的保险,有关人员伤亡及第三者责任险均应当考虑在报价因素中。二.物业服务范围(1)物业管理(建筑物)名称明细服务内容及标准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员会办公楼总面积建筑面积(㎡)12622.8平方米需保洁面积(㎡)11683平方米(不包括食堂)见“3.4保洁服务、3.6安保服务”门窗门窗总数量(个)及总面积(㎡)门窗总数量482个,总面积1423.44平方米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地面地面各材质及总面积(㎡)地胶1186平方米、地板3744平方米、地砖1440平方米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内墙饰面内墙饰面各材质及总面积(㎡)乳胶漆17098.3平方米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顶面顶面各材质及总面积(㎡)乳胶漆3741.39平方米、铝扣板450平方米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外墙外墙各材质及总面积(㎡)乳胶漆3558.1平方米见“3.2房屋维护服务、3.4保洁服务”外墙需清洗面积(㎡)2103平方米见“3.4保洁服务”会议室室内设施说明会议桌8个,大椭圆形4个,小椭圆形4个,会议椅475个,投影仪1套,音响4套,电视17个,长条会议桌94个,见“3.4保洁服务、3.6安保服务”会议室数量(个)及总面积(㎡)会议室11个,总面积826平方米见“3.4保洁服务、3.6安保服务”卫生间卫生间数量(个)及总面积(㎡)卫生间25个,总面积384平方米见“3.4保洁服务、3.6安保服务”垃圾存放点各垃圾存放点位置、面积(㎡)及数量(个)垃圾存放点位置:①卫生间,垃圾桶25个,12平方米②各楼层分布垃圾桶24个,12平方米。见“3.4保洁服务、3.6安保服务设施设备(可另行附表)电梯系统客梯2部 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空调系统4套中央空调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采暖系统锅炉集中供暖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给排水系统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消防系统燃气报警阀2个,消火栓34个,灭火器112个,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锅炉设备2台常压热水锅炉,(0.7千瓦;0.24千瓦)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安防系统监控系统2套,停车场门禁系统3套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照明系统灯具676盏,筒灯275个,楼体亮化及字体2套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供配电系统变电所1个,高压配电柜1组、低压一组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注:此表格详细列出了不同建筑物的物业管理指标项及其明细。若存在“建筑2”,则相应增加内容,以此类推。以上内容体现需要供应商进行物业管理的物业的情况、边界、范围。指标的设置要充分考虑可能影响供应商报价和项目实施风险的因素。(2)物业管理(室外)名称明细服务内容及标准室外面积1200平方米见“3.4保洁服务、3.6安保服务”绿化院内绿化3处及绿植见“3.4保洁服务、3.6安保服务、3.5绿化服务”门前三包980平方米见“3.4保洁服务、3.6安保服务”监控摄像头37个见“3.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3.6安保服务”三.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基本服务、房屋维护服务、秩序维护、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保洁服务、会议服务、冬季除运雪等。1基本服务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目标与责任 (1)供应商应结合采购人要求及物业服务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管理目标,明确责任分工,并制定配套实施方案。供应商应按照服务质量标准,认真组织开展日常物业管理服务,积极对接并及时响应采购人提出的物业服务需求,协助配合采购人统筹做好专项突发任务服务保障和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及应急管理工作。(2)供应商应遵守采购人规章制度,违反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的,一旦出现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3)供应商应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和形象,不得借采购人名义做虚假和不实的宣传。(4)由于供应商管理不到位,导致采购人财产损坏的,供应商赔偿相关的费用及损失。供应商的派驻人员如果受到采购人的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投诉,经查证属实,确实违反了合同约定和相关管理规定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该派驻人员,供应商应当在3日内予以更换。(5)供应商必须配足管理与服务人员。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要求设置相应岗位,制定的工资标准及相应岗位职责须获得采购人的认可。采购人对一些重要岗位的设置、人员录用与管理及一些重要的管理决策有直接参与权与审批权。物业管理公司全体人员的人身安全及健康状况由供应商负责。(6)供应商应保持工作人员满勤。因人员生病、探家等特殊原因人员不齐时,当日上岗人员不得少于应在岗人数的96%以上,且连续人员不满勤时间不能超过3天,全月不满勤总天数不得超过7天,人员不满勤时供应商应及时从其他项目协调人员补充,普通岗位人员要求3天内到岗,技术岗位人员7天内到岗,逾期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进行处罚,并扣除缺岗人员工资。(7)供应商应保持同采购人管理部门的密切联系,处理、协调好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关系,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和反馈信息,充分尊重采购人的意见,接受采购人的提议、监督和指导。(8)签订合同后,供应商立即组织人员进驻采购人单位开展工作,要求尽快熟悉设备,并制定各专业设备的操作流程,保证设备运转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所有人员均应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如果违反规程操作,导致后果,将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全部物业人员必须在24小时之内到位,做好交接工作。(9)供应商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项目故障与维修、保养等登记制度。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临时任务服务。2服务人员要求(1)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岗位技能、职业素质、服务知识、客户文化、绿色节能环保等教育培训,并进行适当形式的考核。(2)供应商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政审,保证录用人员没有刑事犯罪记录,且家庭住址详细、个人资料齐全并留有能够证实其身份的有关材料备案;保证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所要求的资质。(3)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对服务人员进行从业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向采购人报备。(4)服务人员的年龄、学历、工作经验及资格条件应当与所在岗位能力要求相匹配,到岗前应当经过必要的岗前培训以达到岗位能力要求,国家、行业规定应当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特种作业证书的,应当按规定持证上岗。(5)如采购人认为服务人员不适应岗位要求或存在其他影响工作的,可要求供应商进行调换。如因供应商原因对服务人员进行调换,应当经采购人同意,并将新录用人员的自然情况书面向采购人通报,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更换比例不得超过本项目服务人员总数的20%。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6)供应商各类管理人员、服务人员按岗位着装要求统一着装,同时需佩戴工作证(卡、牌)等表明员工身份。仪容整洁、姿态端正、举止文明。用语文明礼貌,态度温和耐心。一些公众岗位录用人员体形、身高要有规定。3保密和思想政治教育(1)供应商应针对物业服务制定保密管理制度。制度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①明确重点要害岗位保密职责。②对涉密工作岗位的保密要求。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和国家机密的安全,制度涵盖人员管理、场所管理、责任追究等内容。对于牵涉到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重要信息、密码、资料、文档等须妥善存放。(2)根据采购人要求与涉密工作岗位的服务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应当向采购人报备。(3)供应商对参与本单位物业服务的员工进行保密培训和教育,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对服务人员进行保密、思想政治教育的培训,提高服务人员保密意识和思想政治意识。新入职员工应当接受保密、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进行必要的人员经历审查,合格后签订保密协议方可上岗。上岗前培训不少于2小时,对在岗员工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24小时。(4)发现服务人员违法违规或重大过失,及时报告采购人,并采取必要补救措施。(5)供应商发现物业服务保密管理中存在泄密隐患和问题的,应当立即通知采购人。(2)档案和记录齐全,包括但不限于:1、采购人建议与投诉等。教育培训和考核记录。保密、思想 政治教育培训记录。2、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设备台账、设备卡、使用说明、维保记录、巡查记录、设施设备安全运行、设施设备定期巡检、维护保养、维修档案等。3、保洁服务:工作日志、清洁检查表、用品清单、客户反馈表等。4、其他:客户信息、财务明细、合同协议、信报信息登记、大件物品进出登记等。(3)遵守采购人的信息、档案资料保密要求,未经许可,不得将建筑物平面图等资料转作其他用途或向其他单位、个人提供。(4)履约结束后,相关资料交还采购人,采购人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存档。5服务改进(1)供应商应主动配合采购人开展服务质量检查和考核评价,持续改进服务质量,不断完善服务质量管理,定期征求采购人关于物业服务质量的意见、建议,自主开展服务质量自查,结合反馈意见与评价结果采取改进措施,扎实有效的开展包括但不限于员工职业道德教育、保密教育、业务知识培训和安全能力培训等工作。供应商在做好工作的同时,有责任向采购人提供合理建议,以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质量,提升管理与服务水平。(2)对不合格服务进行控制,对不合格服务的原因进行识别和分析,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消除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再发生。(3)需整改问题及时整改完成。对不达标以及采购人不满意的服务事项及时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完成时限要求,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反馈采购人。6重大活动后勤保障(1)制订流程。配合采购人制订重大活动后勤保障工作流程,需对任务进行详细了解,并根据工作安排制定详细的后勤保障计划。(2)实施保障。按计划在关键区域和重点部位进行部署,确保任务顺利进行,对活动区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以礼貌、专业的态度对待来宾,展现良好形象。(3)收尾工作。对现场进行检查,做好清理工作。(4)事后总结工作。根据活动的情况,及时总结并反思工作的不足和经验教训。7应急保障预案(1)重点区域及安全隐患排查。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重点部位及危险隐患进行排查,并建立清单/台账;应当对危险隐患进行风险分析,制定相应措施进行控制或整改并定期监控;随着设施设备、服务内容的变化,及时更新清单/台账,使风险隐患始终处于受控状态。(2)应急预案的建立。根据办公楼隐患排查的结果和实际情况,制定专项预案,包括但不限于:火情火警紧急处理应急预案、紧急疏散应急预案、停水停电应急预案、有限空间救援应急预案、高空作业救援应急预案、恶劣天气应对应急预案等。在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采购人对供应商所有派驻人员和备勤人员有直接指挥权(投标时提供承诺函)。事发时按规定途径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3)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应急预案定期培训和演练,组织相关岗位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项应急 预案演练;留存培训及演练记录和影像资料,并对预案进行评价,确保与实际情况相结合。(4)应急物资的管理。根据专项预案中的应对需要、必要的应急物资,建立清单或台账,并由专人定 期对应急物资进行检查,如有应急物资不足,及时通知采购人购置齐全,确保能够随时正常使用。8服务方案及工作制度(1)制定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人员录用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物业服务管理制度、公用设施设备相关管理制度等。(2)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交接方案、人员培训方案、人员稳定性方案、保密方案等。(3)制定物业服务方案,主要包括: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方案、保洁服务方案、保安服务方案、会议服务方案等。(4)建立绩效考核。建立符合本项目的绩效考核体系,对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和采购人满意度进行调查,激励优秀的服务人员,提高整体服务水平。9信报服务(1)负责采购人报纸(信件)的接收,按各部门订报数量及时进行无差错分发,对接收的信件、邮件、包裹和挂号信等进行正确分理、安全检查和防疫卫生检查。。(2)建立接收与登记制度,严格落实保密规定和相关要求。(3)大件物品出入向采购人报告,待采购人确认无误后放行。10服务热线及紧急维修(1)设置24小时报修服务热线。(2)紧急维修应当45分钟内到达现场,不间断维修直至修复。(3)维修人员需具备专业的技能和知识,能够准确判断故障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修复。同时,应遵守相关安全规范,确保维修过程中的安全,不遵守相关安全规范,一旦出现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4)在维修过程中,维修人员应与报修人保持沟通,及时告知维修进展和预计完成时间。对于无法立即解决的问题,应说明原因并给出解决方案或替代方案。(5)维修完成后,应进行后续跟踪以确认问题是否得到彻底解决。同时,可收集报修人员的反馈意见,以便对维修服务进行持续改进。实现物业管理工作中的闭环管理。2房屋维护服务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主体结构、围护结构、部品部件(1)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房屋结构安全巡视,发现外观有变形、开裂等现象,及时建议采购人申请房屋安全鉴定,并采取必要的避险和防护措施。(2)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外墙贴饰面、幕墙玻璃、雨篷、散水、空调室外机支撑构件等检查,发现破损,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3)每半月至少开展1次公用部位的门、窗、楼梯、通风道、室内地面、墙面、吊顶和室外屋面等巡查,发现破损,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4)每年强降雨天气前后、雨雪季节检查屋面防水和雨落管等,发现破损,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5)办公楼外观完好,建筑装饰面无脱落、无破损、无污渍,玻璃幕墙清洁明亮、无破损。(6)通道、楼梯、门窗等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2其他设施(1)每半月至少开展1次大门、道场地、管井、等巡查,每半月至少检查1次,发现破损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2其他设施(2)每年至少开展1次防雷装置检测,发现失效,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按采购人要求出具维修方案,待采购人同意后按维修方案实施维修。(3)地漏通畅不堵塞。(4)接到采购人家具报修服务后,及时通知家具供货商对保修期内的家具进行维修,及时对保修期外的家具进行维修。3装饰装修监督管理(1)装饰装修前,供应商应当与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装修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告知装饰装修须知,并对装饰装修过程进行管理服务。(2)根据协议内容,做好装修垃圾临时堆放、清运等。(3)受采购人委托对房屋内装修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确保不因装修而危及大楼结构安全、人身安全和影响正常办公秩序。4标识标牌(1)标识标牌符合《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10001.1)的相关要求,消防与安全标识符合《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GB13495.1)的相关要求。(2)每月至少检查1次标识标牌和消防与安全标识。应当规范清晰、路线指引正确、安装稳固。(3)标识、标牌的安装位置应合理布局,避免遮挡或干扰其他重要信息。(4)对标识、标牌进行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对于需要更新的标识、标牌,应及时进行更新工作。3公用设施设备维护服务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基本要求(1)重大节假日及恶劣天气前后,组织系统巡检1次。(2)具备设施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环境和场所(含有限空间),温湿度、照度、粉尘和烟雾浓度等符合相关安全规范。(3)会议室音响及多媒体系统、会议室音视频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日常巡视及配合维保单位做好维修养护工作。(4)委托维护管理的其它设备(5)做好设施设备的养护工作,供电、给排水、空调、消防等重点设备完好率为100%,一般设施设备完好率达到98%。1基本要求(6)建立并落实维修服务承诺制,零修急修及时率100%、返修率不高于1%。(7)认真执行设备操作规程,严禁违规作业,做到全年无人为停水、停电、停暖、火灾等事故。全年安全运行,无管理责任事故。(8)工作人员保证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拥有健康证和年体检率100%。(9)全面开展节能减排,不断降低运行能耗。(10)各种设备的操作人员、维修保养人员应有相应专业证书和上岗证书。(11)为装备及设备改造、更换向采购人提供咨询服务,并在实施过程中做好配合、协调工作。(12)确保工作日外或夜间设施设备发生应急故障及时解决。(13)为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在采购人的要求下,积极协助第三方专业公司进行检查及维保。(14)每半年巡查楼外上、下水管道一次,检查上、下水管道有无破裂、跑漏情况,若有应立即维修或通知相关责任方维修,以确保上、下水管道畅通。(15)难度相对较大或者维修工作量较大的维修工作,中标人积极配合采购人研究提出维修方案,由采购人确定并组织实施。2设备机房(1)设备机房门口有机房类别及安全标志。落实各类机房责任人、督查人,且设备系统图、应急预案流程图、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等上墙文件或证书符合各设备机房国家标准规范要求,机房巡视及外来人员记录清晰完整,标识统一。(2)设备机房门窗、锁具应当完好、有效。(3)每半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整洁有序、无杂物、无积尘、无鼠、无虫害,温湿度符合设备运行要求。(4)按各设备机房国家标准规范规定维护/保管消防、通风、应急照明,防止小动物进入。(5)安全防护用具配置齐全,检验合格。(6)应急设施设备用品应当齐全、完备,可随时启用。3给排水系统(1)生活饮用水卫生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相关要求。(2)设施设备、阀门、管道等运行正常,无跑、冒、滴、漏现象。(3)有水泵房、水箱间的,每日至少巡视1次。每年至少养护1次水泵。(4)遇供水单位限水、停水,按规定时间通知采购人。(5)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对排水管进行疏通、清污,保证室内外排水系统通畅。(6)排除给排水设备故障一般不超过12小时,若12小时内无法解决的重要部位故障,应将故障原因、解决方案、解决时间书面上报。(7)屋面天沟及大楼周围排水明沟每半月进行清理疏通。4电梯系统由于电梯运行日常维修维护具有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承担,供应商与第三方签的相关合同方案和服务费用明细等,需由采购人同意并交由采购人备案。结算方式:结算金额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1)电梯运行平稳、无异响、平层、开关正常。每周至少开展2次电梯的安全状况检查。(2)电梯准用证、年检合格证等证件齐全。相关证件、紧急救援电话和乘客注意事项置于轿厢醒目位置。(3)每年至少开展1次对电梯的全面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核发电梯使用标志。(4)电梯维保应当符合《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2)的有关要求。(5)电梯使用应当符合《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的有关要求。(6)有电梯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每年至少开展演练1次。电梯出现故障,物业服务人员10分钟内到场应急处理,维保专业人员30分钟内到场应急处理。(7)到场进行救助和排除故障。电梯紧急电话保持畅通。(8)电梯维修、保养时在现场设置提示标识和防护围栏。(9)根据采购人需求,合理设置电梯开启的数量、时间。5空调系统每年至少开展1次分体式空调主机(含空调过滤网)和室外机清洁。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挂机和室外支架稳固性巡查。6消防系统(1)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符合《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的相关要求。(2)消防设备检测符合《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或XF503)的相关要求。(3)消防设施平面图、火警疏散示意图、防火分区图等按幢设置在楼层醒目位置。(4)消防系统各设施设备使用说明清晰,且图文结合。(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启动正常。(6)消火栓箱、防火门、灭火器、消防水泵、红外线报警器、应急照明、安全疏散等系统运行正常。(7)消防监控系统运行良好,自动和手动报警设施启动正常。(8)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运行正常。7供配电系统(1)建立24小时运行值班监控制度。(2)对供电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定期巡视维护,加强高低压配电柜、配电箱、控制柜及线路等重点部位 监测。(3)公共使用的照明、指示灯具线路、开关、接地等保持完好,确保用电安全。(4)核心部位用电建立高可控用电保障和配备应急发电设备,定期维护应急发电设备。(5)发生非计划性停电的,应当在事件发生后及时通知采购人,快速恢复或启用应急电源,并做好应 急事件上报及处理工作。(6)复杂故障涉及供电部门维修处置的及时与供电部门联系,并向采购人报告。(7)保证大楼各出入口紧急照明设备完好;做好夜景照明、节日灯系统的运行管理;建立节电措施。8弱电系统(1)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保养符合《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保养规范》(GA/T1081)的相关要求。(2)保持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安全防范系统等运行正常,有故障及时报修排除。(3)大楼门禁系统、安检系统、防盗系统等设备日常巡视及配合维保单位做好维修养护工作。9照明系统(1)外观整洁无缺损、无松落。(2)更换的照明灯具应当选用节能环保产品,亮度与更换前保持一致。(3)每周至少开展1次公共区域照明设备巡视。(4)接到报修后,应迅速响应,尽快安排维修人员到达现场。10锅炉设备(1)每年至少开展1次锅炉设备的全面检查。(2)每年至少开展1次锅炉设备及其辅助设备检测,确保各类设备、仪器仪表、水管线路运行正常。(3)每年至少开展1次锅炉水质检测,确保水质合格。(4)按锅炉厂家制定的检修规程对锅炉进行检修。11采暖系统(1)定期检查供暖管道、阀门运行情况,确保正常无隐患。(2)负责暖气片、阀门龙头等新装布置及旧装拆除、日常维修更换及管线的跑、冒、滴、漏的维修。(3)做好供暖前检查等相关准备工作。(4)暖气片上水前,提前通知采购人。(5)供暖期间做好日常检查、维护、抢修、登记上报等工作。(6)做好供暖前期及停止供暖后期检查工作,建好档案。注:电梯系统、锅炉设备等设施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完成,如供应商自身不具备,可进行分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服务标准涉及的国家标准有更新的,执行国家最新标准。4保洁服务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基本要求(1)建立保洁服务的工作制度及工作计划,并按照执行。(2)做好保洁服务工作记录,记录填写规范、保存完好。(3)作业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对作业人员或他人造成伤害。相关耗材的环保、安全性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4)进入保密区域时,有采购人相关人员全程在场。(5)领导办公室的保洁、服务必须由专人专门负责,所有服务人员必须通过政审,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身体健康,爱岗敬业,服务周到,并做到“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严格保守秘密。2办公用房区域保洁(1)大厅、楼内公共通道:①公共通道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随脏随清洁。②门窗玻璃干净无尘,透光性好,每周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③指示牌干净,无污渍,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2办公用房区域保洁(2)电器、消防等设施设备:①配电箱、设备机房、会议室音视频设备、消防栓及开关插座等保持表面干净,无尘无污迹,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②监控摄像头、门禁系统等表面光亮,无尘、无斑点,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3)楼梯及楼梯间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随脏随清洁。(4)开水间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5)作业工具间:①保持干净,无异味、无杂物、无积水,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②作业工具摆放整齐有序,表面干净无渍,每日消毒。(6)公共卫生间:①保持干净,无异味,垃圾无溢出,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随脏随清洁。②及时补充厕纸等必要用品。(7)电梯轿厢:①保持干净,无污渍、无粘贴物、无异味,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②灯具、操作指示板明亮。(8)平台、屋顶、天沟保持干净,有杂物及时清扫,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9)石材地面、内墙做好养护工作,每季度开展1次清洁作业。(各类材质地面、内墙服务管理标准详见3.4.1)(10)地毯干净、无油渍、无污渍、无褪色,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3公共场地区域保洁(1)每日清扫道路地面、停车场等公共区域2次,保持干净、无杂物、无积水。(2)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时及时清扫积水、积雪,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3)各种路标、宣传栏等保持干净,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4)清洁室外照明设备,每月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5)门前无杂物、无占用现象,每天至少开展1次巡查。(6)办公区外立面定期清洗、2米以上外窗玻璃擦拭,每年至少开展1次清洗。(各类材质外立面服务标准详见3.4.1)4垃圾处理(1)在指定位置摆放分类垃圾桶,并在显著处张贴垃圾分类标识。分类垃圾桶和垃圾分类标识根据所在城市的要求设置。(2)桶身表面干净无污渍,每日开展至少1次清洁作业。(3)垃圾中转房保持整洁,无明显异味,每日至少开展1次清洁作业。(4)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垃圾清洁作业分类培训。(5)每个工作日内要对楼层产生的垃圾,进行清理分类,并运至垃圾集中堆放点。(6)垃圾装袋,日产日清。(7)建立垃圾清运台账,交由规范的渠道回收处理。(8)做好垃圾分类管理的宣传工作,督促并引导全员参与垃圾分类投放。(9)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工作的执行标准,按所在城市的要求执行。5卫生消毒(1)办公用房区域、公共场所区域和周围环境预防性卫生消毒,消毒后及时通风,每周至少开展1 次作业。 (2)采取综合措施消灭老鼠、蟑螂,控制室内外蚊虫滋生,达到基本无蝇,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作业。(3)发生公共卫生事件时,邀请专业单位开展消毒、检测等工作。4.1具体清洁要求序号材质清洁要求1瓷砖地面(1)日常清洁:推尘,保持地面干净无杂物。(2)深度清洁:使用洗洁精或肥皂水清理。2石材地面(1)根据各区域的人流量及大理石的实际磨损程度制定大理石的晶面保养计划。(2)启动晶面机,使用中性清洁剂清洁,避免使用强酸或强碱清洁剂,定期进行基础维护。3水磨石地面(1)日常清洁:推尘,保持地面干净无杂物。(2)深度清洁:使用洗洁精或肥皂水清理。5地板地面(1)定期保养。使用中性清洁剂清洁,避免使用强酸或强碱清洁剂,定期进行基础维护。(2)日常维护。使用湿润的拖把清洁,污染严重时局部清洁,每月对地板进行打蜡处理。7乳胶漆内墙有污渍时用半干布擦拭。8涂料外墙定期专业清洗。9瓷砖外墙定期专业清洗。10玻璃幕墙外墙定期专业清洗。注:根据物业用材情况选择清洁要求3.5会议服务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会议受理接受会议预订,记录会议需求。2会前准备根据会议需求、场地大小、用途,明确会议桌椅、物品、设备、文具等摆放规定,音、视频设施保障措施。3引导服务做好引导牌并放置在指定位置,引导人员引导手势规范,语言标准。4会中服务会议期间按要求加水等。5会后整理对会议现场进行检查,做好会场清扫工作。4.供应商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需求,需要供应商提供作业设备(自有或租赁)用于物业管理服务的,可在下表中列出:序号用途作业设备名称数量单位1基本服务电脑、打印机1套2保洁服务清洗机1台3保洁服务尘推车1台4保洁服务吸尘器1台注:采购人已无偿提供的作业设备,不在此重复要求5.保安服务内容及标准序号服务内容服务标准1目标与责任 (1)负责采购人指定区域内的安全保卫、秩序维护、监控任务、突发应急事件处置及采购人指定的其他任务等工作,严密防范和制止盗窃、抢劫等刑事、治安案件及火灾等事故的发生,制定完善的安全保卫应急方案,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守卫区域安全有序。 (2)负责辖区内的全部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经常性检查,定期做好各系统功能试验,以确保消防设备各系统运行状况良好。 (3)供应商应结合采购人要求及保安服务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管理目标,明确责任分工,并制定配套实施方案。供应商应按照服务质量标准,认真组织开展日常保安服务,积极对接并及时响应采购人提出的保安服务需求,协助配合采购人统筹做好专项突发任务服务保障和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及应急管理工作。(4)供应商应遵守采购人规章制度,违反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的,一旦出现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5)供应商应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和形象,不得借采购人名义做虚假和不实的宣传。(6)由于供应商管理不到位,导致采购人财产损坏的,供应商赔偿相关的费用及损失。供应商的派驻人员如果受到采购人的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投诉,经查证属实,确实违反了合同约定和相关管理规定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该派驻人员,供应商应当在3日内予以更换。(7)供应商必须配足管理与保安人员。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要求设置相应岗位,制定的工资标准及相应岗位职责须获得采购人的认可。采购人对一些重要岗位的设置、人员录用与管理及一些重要的管理决策有直接参与权与审批权。保安公司全体人员的人身安全及健康状况由供应商负责。(8)供应商应保持工作人员满勤。因人员生病、探家等特殊原因人员不齐时,当日上岗人员不得少于应在岗人数的96%以上,且连续人员不满勤时间不能超过3天,全月不满勤总天数不得超过7天,人员不满勤时供应商应及时从其他项目协调人员补充,普通岗位人员要求3天内到岗,特殊岗位人员7天内到岗,逾期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进行处罚,并扣除缺岗人员工资。(9)供应商应保持同采购人管理部门的密切联系,处理、协调好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关系,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和反馈信息,充分尊重采购人的意见,接受采购人的提议、监督和指导。(10)签订合同后,供应商立即组织人员进驻采购人单位开展工作,要求尽快熟悉设备,并制定各专业设备的操作流程,保证设备运转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所有人员均应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如果违反规程操作,导致后果,将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全部保安人员必须在24小时之内到位,做好交接工作。(11)供应商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交接班等登记制度。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采购人临时任务服务。2服务人员要求(1)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岗位技能、职业素质、服务知识、客户文化等教育培训,并进行适当形式的考核。(2)供应商对所录用人员要严格政审,保证录用人员没有刑事犯罪记录,且家庭住址详细、个人资料齐全并留有能够证实其身份的有关材料备案;保证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所要求的资质。(3)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对保安人员进行从业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向采购人报备。(4)保安人员的年龄、学历、工作经验及资格条件应当与所在岗位能力要求相匹配,到岗前应当经过必要的岗前培训以达到岗位能力要求,国家、行业规定应当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特种作业证书的,应当按规定持证上岗。(5)如采购人认为保安人员不适应岗位要求或存在其他影响工作的,可要求供应商进行调换。如因供应商原因对保安人员进行调换,应当经采购人同意,并将新录用人员的自然情况书面向采购人通报,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更换比例不得超过本项目保安人员总数的20%。本项目保安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6)供应商各类管理人员、保安人员按岗位着装要求统一着装,同时需佩戴工作证(卡、牌)等表明员工身份。仪容整洁、姿态端正、举止文明。文明用语,态度温和耐心。3保密和思想政治教育(1)供应商应针对保安服务制定保密管理制度。制度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①明确重点要害岗位保密职责。②对涉密工作岗位的保密要求。保障计算机信息系统和国家机密的安全,制度涵盖人员管理、场所管理、责任追究等内容。对于牵涉到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重要信息、密码、资料、文档等须妥善存放。(2)根据采购人要求与涉密工作岗位的保安人员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应当向采购人报备。(3)供应商对参与本单位保安服务的员工进行保密培训和教育,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对保安人员进行保密、思想政治教育的培训,提高保安人员保密意识和思想政治意识。新入职保安人员应当接受保密、思想政治教育培训,进行必要的人员经历审查,合格后签订保密协议方可上岗。上岗前培训不少于2小时,对在岗员工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24小时。(4)发现保安人员违法违规或重大过失,及时报告采购人,并采取必要补救措施。(5)供应商发现保安服务保密管理中存在泄密隐患和问题的,应当立即通知采购人。四.其他1.采购人原有工人同意继续在采购方工作的,供应商应优先考虑予以录用;部分岗位与原物业公司合同期限未满的,待合同期满后,与供应商签署合同。2.采购人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分三个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良好,60分以上为合格。在履行合同期间如服务质量低于合格标准,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员工进行监督和检查,检查中发现有不合格的员工,采购人有权建议供应商调换。3.除规定部分外不允许挂靠、外包经营。供应商应根据合同规定或采购人指示全面完成委托管理事项,不得将委托管理事项转给第三人。对需要由其它专业公司承担的服务管理事项,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转委托(以书面报告批复为准)。履行合同期间发现未经采购人同意挂靠、外包经营的,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4.当发生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及机构重大调整造成采购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可随时终止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5.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的未尽事项,根据实际制定详细服务工作细则和质量标准,采购人审核批准后实施。如有遗漏采购人有权补充及变更相关要求。五.商务要求1.实施期限实施期限为一年,供应商服务质量经采购人考核达到优秀等级,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年2.付款方式3.合同总金额的构成为:3.114名员工每年工资费用的总和(14名员工每月的工资费用总和×12个月)每个员工每月的工资费用=每个员工每月的工资+保险或统筹+管理费+税金3.2员工每年的服装费由供应商承担3.3日常维保材料由采购人购买3.4锅炉维修材料由采购人购买4.供应商在完成采购人作业数量和质量前提下,经采购人确认合格后开具发票,采购人按财政拨款情况审批后支付供应商服务费用。5.因采购人其他需要产生的服务费用与上述费用一并结算。6.如当月发生其它服务费用需当月另行结算。7.其它:①双方应在每年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等人社政策调整后,以补充合同形式明确调整内、容。②其他临时任务、服务收费须提供相应的法律法规依据。8.验收标准与要求8.1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8.2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9.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9.1本物业合同内所涉及的保洁岗位人员所需的所有工具费用、低值易耗品费用都由供应商承担。5.第四章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无注:采购人不同意采购文件在磋商过程中有任何变动的,直接写无,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6.第五章评审办法本项目将按照采购文件第一章供应商须知中“六磋商及评审”、“七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一、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二、评审原则及程序(一)评审原则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二)评审程序1、资格审查详见供应商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2、符合性审查2.1详见供应商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3、样品及演示3.1供应商须知表11.3条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供应商须知表24.1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样品或演示属于符合性审查的,按照供应商须知23条规定执行)4、磋商详见供应商须知26条。5、最后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27条。6、比较及评价6.1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6.2在磋商期间,对响应文件的澄清按供应商须知25条内容执行。6.3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服务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最后报价不会影响服务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供应商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如有下列情况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2)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7、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7.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7.1.1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最后报价扣除比例如下:(1)非联合体响应小微企业最后报价的10%。(2)联合体响应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的采购项目,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最后报价扣除6%。(3)合同分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最后报价扣除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按第本款(1)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中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7.1.2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不享受最后报价的价格扣除。7.1.3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最后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7.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1)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的,如伴随的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评审时,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2)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7.3对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的供应商,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扣除比例为最后报价的3%。7.4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响应产品、服务给予其最后报价6%(6-8%)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5对本国产品的相关规定7.5.1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7.5.2供应商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的,对其投标报价按本章7.5.2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8、响应无效详见供应商须知28条。★9、推荐成标候选供应商的原则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31条,具体处理办法如下: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最后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其他情况,由磋商小组投票处理。三、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或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表33条中规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6.1.附件1资格审查表序号1.1.审查项目1.2.审查标准1.3.供应商名称1.41.51.6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7.1.按要求提供1.8.2.合法有效1.91.101.112组织机构代码证1.12.1.按要求提供1.13.2.合法有效1.141.151.163税务登记证1.17.1.按要求提供1.18.2.合法有效1.191.201.214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1.22.1.按给定格式填写1.23.2.按规定签章1.241.251.26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适用)1.27.1.按给定格式填写1.28.2.按规定签章1.291.301.31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1.32.1.信息完整1.33.2.按规定签章1.341.351.367磋商会议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1.37.1.按要求提供1.38.2.合法有效1.391.401.418磋商会议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1.42.1.按要求提供1.43.2.合法有效1.441.451.46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1.47.1.信息完整1.48.2.按规定签章1.491.501.51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52.1.按给定格式填写1.53.2.按规定签章1.541.551.5611联合体协议书(如适用)1.57.1.按给定格式填写1.58.2.按规定签章1.591.601.6112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供应商须知表1.3.4要求描述)1.62.1.按要求提供1.63.2.合法有效1.641.651.6613联合体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如适用,按供应商须知表1.4.8要求描述)1.67.1.按要求提供1.68.2.合法有效1.691.701.7114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1.72.无供应商须知1.73.22.3.1所述的不良记录1.741.751.76……1.771.781.791.80结论1.811.821.831.84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6.2.附件2符合性审查表序号1.1.审查项目1.2.审查标准1.3.供应商名称1.41.51.61响应函1.7.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8.3.按规定签章1.91.101.112递交磋商保证金证明1.12.1.按要求提供1.13.2.合法有效1.141.151.163报价一览表1.17.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18.3.按规定签章1.191.201.214服务价格明细表1.22.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23.3.按规定签章1.241.251.265服务需求响应表1.27.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28.3.按规定签章1.291.301.316商务条款偏离表1.32.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33.3.按规定签章1.341.351.367供应商关联单位说明1.37.无供应商须知1.5所述情形1.381.391.408电子响应文件与备份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性承诺函1.41.按要求提供1.421.431.449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451.461.4710响应报价1.48.1.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1.49.2.无供应商须知28.2条所述情形1.501.511.5211样品或演示(如适用)1.53.符合供应商须知表11.3条及24.1条所述的全部要求1.541.551.56结论1.571.581.591.60注:《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产品、服务证明材料(可视具体情况调整至符合性证明材料及符合性审查表中)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审查人签字:日期:6.3.附件3评分细则(一)基本评分标准包号项目分项名称评分标准满分备注价格部分报价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30客观分技术部分物业管理总体设想包含但不限于整体服务设想、服务目标、服务定位,目标管理及针对性举止等。方案完整详细,科学合理,运作流畅,可行性强得8分方案较科学合理,有较好针对性和可行性得4分;方案一般,基本满足项目需要得2分。8主观分项目重难点分析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特点能做出合理的重难点分析,分析准确,针对性强得8分;分析较为准确,有一定针对性,可得4分;分析不够准确,没有针对性得0分。8主观分岗位安排计划根据物业服务需求,结合物业总人数,做出合理的人员安排及实际需求计划得6分;安排计划有较好可行性得4分;安排计划一般的得1分。6主观分人员雇佣方案具有详细具体的人员雇佣方案,保证中标后迅速入场提供服务,得7分;人员对接雇佣方案不详细,不能保证中标后迅速入场提供服务的不得分。7主观分项目经理1、具有物业管理经验并持有物业经理证书的得1分;2、物业经理具有三年以上综合项目管理经验得2分,三年以下管理经验的得1分,并提供在本公司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证明。3客观分保洁管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清洁方案、清洁保洁工作计划、作业程序、工作标准、清洁设备,使用及保养管理等。方案完整详细科学合理运作流畅,针对性和可行性强得8分;方案较科学合理有较好针对性和可行性得4分;方案一般满足项目需要得2分。8主观分秩序维护管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秩序维护管理服务方案、治安防盗、岗位配置、安保作业流程、外来人员管控、车辆管理等。方案完整详细科学合理运作流畅,针对性和可行性强得8分;方案较科学合理有较好针对性和可行性得4分;方案一般满足项目需要得2分。8主观分设施设备维修管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工作重点难点、巡检计划、实施细则及标准、节能降耗、安全保障、日常和定期维护保养检修等,对设备现状描述清晰准确,并分析设备维修重点。方案完整详细,科学合理,运作流畅,针对性和可行性强,得8分;方案较科学合理,有较好的针对性和可行性,得4分;方案一般满足项目需要得2分。8主观分应急预案包含但不限于各类突发事件(防汛、火灾等事故)应急处置程序、具体措施注意事项及相关记录。方案完整详细,科学合理,运作流畅,针对性和可行性强得8分;方案科学合理,有较好的针对性和可行性得4分;方案一般,满足项目需要得2分。8主观分商务部分相关证件1.综合维修人员持有物业承接查验与设施设备管理专业证件并具备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得3分,综合维修人员持有物业承接查验与设施设备管理专业证件并具备本科以下得1分。3客观分综合业绩投标人每提供1个以往签订的非住宅类物业项目服务合同、合同期内任意时期服务费发票及对应的银行回单,得1分,最多得3分。注:需提供合同、发票及银行回复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一业主单位不同时期合同算做1个合同。3客观分合 计1001.加分项评分标准加分因素加分说明节能产品对于清单中的投标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3%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节能产品加分=(节能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3%。环保产品对于清单中的投标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3%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环保产品加分=(环保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3%。《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产品和服务对于目录中的投标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8%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产品(服务)加分=(目录内产品(服务)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8%。7.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条款政府采购合同条款1.术语定义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政府采购合同”指供需双方依照政府采购程序、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1.2“政府采购合同价”指根据合同约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1.3“服务”指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清单(同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所约定的服务内容。1.5“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单位。1.6“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中标供应商。1.7“检验”指需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供方所提供服务进行的检测和查验。1.8“验收书”指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合同履约验收意见书形成反映采购单位和组织验收机构意见的文件。1.9“天”指日历天数(如无特别说明)。1.10“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1.11“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1.12“采购文件”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采购文件。1.13“响应文件”指供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响应文件。2.技术规范与服务内容2.1所响应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如果有的话)相一致。若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2.2所响应服务的服务内容应与采购文件规定服务内容及响应文件中的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一致。3.知识产权3.1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3.2供方应保证所供服务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3.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4.完成方式供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服务。5.付款5.1政府采购合同以人民币付款。5.2在供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后,需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付款。6.服务质量6.1供方应保证政府采购合同项下所供服务是由供方提供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技术规范等要求。6.2供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应满足行业一般标准,符合合同约定。6.3需方有权对供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发现服务存在不符合合同标准的情形的,可以要求供方改正服务方式、替换服务人员等补救方式,供方应按需方要求改正,并赔偿需方实际损失。6.4对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供方需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供方响应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优于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响应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为准。7.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7.1本条适用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7.2供方对交付的产品的保修期,以采购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优于采购文件规定,则以响应文件为准。7.3供方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7.3.1产品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内容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产品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方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7.3.2初验后,设备再次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合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内容进行下一步验收工作,进行终验。全部达到要求时,有关方按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履约验收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7.3.3保修期间供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产品。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7.3.4保修期内,供方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供方必须按响应文件做出的承诺进行响应。7.3.5保修期内,供方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产品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产品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7.3.6保修期内,供方应投标时的承诺提供相关服务。7.3.7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7.3.8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取费标准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的相关标准执行。7.3.9如果供方提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经需方通知,供方未按时回应、借故推脱、无理由拒绝需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或者未按照约定期限履行维修、更换义务,需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和备件费用,由供方承担。需方有权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按市场价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除。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货物经维修或更换后仍无法达到约定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需方有权退货并向供方索赔。7.3.10如果供方所提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需方或者第三方发生损失或者需方被第三方索赔或者需方遭受处罚,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机构认定事故为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则应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需方或第三方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失,赔偿需方因事故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额,赔偿需方因处理事故所花费的合理费用,赔付需方因事故责任产生的罚款或其他费用。本条款在质保期及合同期届满后持续有效。8.检验和验收8.1完成服务后,需方或采购代理机构(由具体项目决定)应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书”上签字。“验收书”将作为申请付款文件的一部分。8.2对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保修期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计算。9.违约责任9.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服务;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9.1.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9.1.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服务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服务的期限也应相应延长;9.1.3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9.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如有)、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9.3延期服务的违约责任9.3.1除本合同条款第9条规定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需方可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每周未提供服务费用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未提供服务的合同价格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9.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10.不可抗力10.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0.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10.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1.争端的解决11.1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11.2如果协商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3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2.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2.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起作用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12.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12.1.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2.1.3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2.2如果需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政府采购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行服务类似的服务,供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应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3.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4.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除采购文件规定,并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5.适用法律: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16.政府采购合同生效16.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16.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五份,需方执二份,供方、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各执一份。17.政府采购合同附件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1采购文件;17.2采购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17.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17.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17.5成交通知书;17.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7.4.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政府采购合同编号:签订地点:(需方名称)(以下简称需方)和(供方名称)(以下简称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2.采购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3.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5.成交通知书;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为采购文件中所列相关服务。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五、付款方式及条件六、服务时间和服务地点1.服务时间:2.服务地点:七、验收要求供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需方的最终用户按照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方需按照第八条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八、违约责任1.供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2.供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向供方书面提出整改意见,供方需无条件整改至符合约定,自需方向供方提出书面意见之日起日内,供方仍未整改或整改后服务仍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3.需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供方支付逾期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供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九、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合同生效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需方(公章):供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邮编:邮编: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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