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区安保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公告(2024-JLDJBH-F1080)(第1包)

项目编号2024-JLDJBH-F1080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9 12:17:15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预算金额36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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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区安保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公寓区安保 二、项目编号:2024-JLDJBH-F1080 三、项目概况: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备注 1 公寓区安保 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法律、条例等规定的要求管理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 1年 共需6人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最高限价:36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许可证》资格证书。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4月9日至4月15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30。 (二)申领地点:网上下载(须电联)。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有效的《劳务派遣许可证》资格证书。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自行下载申领(下载前须电联)。投标供应商须提交报名材料,内容: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才算有效申领文件。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4月16日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16日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无锡市某单位(具体地址须电联)。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4月16日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无锡市某单位(具体地址须电联)。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女士 邢先生 移动电话:18762652208 13616190987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严先生 办公电话: 0510-85158240 附件1.pdf 军队服务类项目公开招标文件(2.0版)通用文件(试行)目录第一章投标供应商须知一、说明二、招标文件的内容及澄清与修改三、投标文件的基本要求四、投标文件提交五、开标与评标六、定标七、质疑、投诉和投诉复议八、签订合同九、解释权限附页1招标文件更正确认函附页2质疑函(格式)附页3投诉书(格式)第二章合同通用条款一、定义※二、物资编目编码、打码贴签要求三、保密条款四、知识产权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六、履约监督七、转包与分包八、违约责任九、争议解决方式第三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一、价格文件二、商务技术文件三、资格证明文件第一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一章投标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概述1.1本文件适用于军队服务类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用于明确一般性组织程序和实施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当结合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专用文件,全面了解采购项目信息。1.2招标投标各参加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军队和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定义2.1“采购项目”是指本招标文件描述的所需采购的相关服务。2.2“采购机构”是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2.3“采购单位”是指本次采购相关服务的需求单位。2.4“投标供应商”是指从采购机构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5“预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过招标评审,获得中标资格的投标供应商。2.6“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过招标评审,获得合同签订资格的投标供应商。3.合格的投标供应商3.1能够遵守国家和军队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招标的有关规定。3.2符合招标文件的专用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述的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3.3能够承担投标文件及采购合同中明确的全部责任与义务。4.合格的服务4.1投标供应商对其提供的服务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第一章投标供应商须知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4.2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投标委托5.1如投标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后附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6.投标费用6.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均应当自行承担准备和参加投标相关的全部费用。7.组织现场踏勘或召开标前答疑会7.1采购机构可以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明确的招标文件申领时间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现场踏勘或召开标前答疑会。7.2已申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按【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明确的要求参加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如不参加,风险自行承担。7.3投标供应商现场踏勘或参加标前答疑会的费用自行承担,现场踏勘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自行负责。7.4采购机构不对招标文件或最终书面答复之外,投标供应商自行得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供应商未参加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的,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等不合理要求。8.信息发布及媒体8.1投标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期间,应当及时关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明确的媒体上发布的项目相关信息。二、招标文件的内容及澄清与修改第一章投标供应商须知9.招标文件的内容9.1招标文件由特别提示、通用文件和专用文件3部分组成,通用文件载明军队服务类公开招标项目的一般性说明,专用文件载明本项目特定条件和要求。通用文件与专用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专用文件为准。9.2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写。为便于投标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采购机构可以向投标供应商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纸质版与电子版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纸质版为准。10.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0.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当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明确的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机构,采购机构视情以适当方式予以澄清。如有必要,在不标明问题来源情况下,采购机构可将答复内容以公告或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申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10.2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修改。10.3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机构可以采取发布澄清公告或书面函告等形式通知所有已申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澄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0.4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公告并且书面函告所有已申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15日的,将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0.5采购标的、关键技术要求、资格条件等内容需修改的,采购机构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书面函告所有已申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三、投标文件的基本要求11.编制要求第一章投标供应商须知11.1投标供应商应当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全部内容后,依法真实编制投标文件。1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12.1投标文件和投标供应商与采购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来往信函均以中文书写。确有需要时,可以提供使用其他语言书写的相关材料,但应当同时提供能够准确表达原文原意的中文译文,原文与中文译文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一般以中文译文为准;采购机构或评审委员会认为属于明显翻译错误的,以原文为准。未提供中文译文的,该文本无效。12.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投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投标文件组成13.1投标文件一般由价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三部分组成。每部分应当分别编制目录,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14.投标文件的编制14.1投标供应商应当按招标文件第13.1条的内容与要求和第三章明确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14.2投标文件应当工整、规范、统一、清晰,采用A4幅面纸打印,页面不可抽取,不得有活页。商务技术文件和资格证明文件应当胶装成册;价格文件纸张在10张以上的也应当胶装成册,不足10张的应当装订或胶装成册。14.3投标文件应当打印或用黑色、蓝黑色墨水填写。14.4开标一览表表格应当按照规定的要素填写,其中:(1)表格各列不得自行增减,不得调整顺序。(2)招标文件已经明确服务明细的,应当严格按照明确的服务名称填写各行内容,不得自行增减,调整顺序的不影响投标有效性;未明确服务明细的,自行填写各行内容,应当包含所投所有服务。第一章投标供应商须知(3)单元格内容相同的,可以合并。(4)不得增加附件。14.5投标文件正本应当打印,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应当盖章处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应当签字处由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供应商代表不是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的,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已盖章和签字文件的复印件。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当分别装订成册。14.6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电子版份数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当清楚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14.7投标文件正本应当加盖骑缝章(每页均加盖公章的,可以不盖骑缝章),不得随意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之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5.2投标有效期需要延长的,采购机构可与投标供应商进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相应延长。投标供应商拒绝延长有效期不影响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16.投标报价16.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16.2所有单价和总价按照开标一览表格式要求填报。报价应当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各项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服务项目中明确与服务相关的第一章投标供应商须知所有费用。16.3投标供应商对同一种服务只允许有唯一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有附加条件的报价,视为无效投标。16.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投标保证金17.1投标保证金金额、账号及缴纳截止时间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2投标保证金应当采取非现金方式缴纳。采取汇款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供应商的银行账户缴纳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机构账户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供应商在汇款时应当在备注信息中注明本项目的编号及用途(如“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以便采购机构的财务人员查证入账。采取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的,应当提供1份银行保函原件,投标时单独提交。17.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正式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机构发出未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17.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开标后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2)投标供应商干扰开标或评标活动,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3)虚假投标或串通投标的;(4)中标(预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5)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单位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其他违反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行为的。四、投标文件提交第一章投标供应商须知18.投标文件密封及标记18.1投标文件中“价格文件”应当与“商务技术文件”和“资格证明文件”分开,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18.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当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投标供应商名称,以及“价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和“开标时启封”字样。18.3评审方法为质量优先法的,开标一览表分为“开标一览表(不含价格)”和“开标一览表(含价格)”两部分,“开标一览表(不含价格)”应当单独密封包装,在封面注明“开标一览表(不含价格)”字样。其他要求同第18.1条和第18.2条。“开标一览表(不含价格)”和“开标一览表(含价格)”,除单价、金额和投标总价外,其他实质性内容应当保持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8.4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明确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采购机构指定地点。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采购机构将拒收。18.5电报、电话、电传、邮寄等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收。18.6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采购机构将拒收。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或修改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机构,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9.2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机构不接受对投标文件内容的实质性修改。19.3投标供应商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并在封面上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投标修改文件”“开标时启封”字样。第五章招标公告第五章招标公告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名称:公寓区安保二、项目编号:2024-JLDJBH-F1080三、项目概况: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1公寓区安保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法律、条例等规定的要求管理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1年共需6人序号服务名称服务要求服务地点服务期限备注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2.最高限价:36万元。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第五章招标公告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劳务派遣许可证》资格证书。(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一)申领时间:2024年4月9日至4月15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17:30。(二)申领地点:网上下载(须电联)。(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第五章招标公告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有效的《劳务派遣许可证》资格证书。(四)申领方式网上发送,自行下载申领(下载前须电联)。投标供应商须提交报名材料,内容: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才算有效申领文件。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4月16日9时00分。(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16日9时30分。(三)投标地点:无锡市某单位(具体地址须电联)。(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七、开标时间、地点(一)开标时间:2024年4月16日9时30分。(二)开标地点:无锡市某单位(具体地址须电联)。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女士邢先生移动电话:1876265220813616190987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项目监督人:严先生办公电话:0510-85158240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一、商务要求★(一)交付(服务)时间、地点和方式1.交付(服务)时间:1年。2.交付(服务)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3.交付(服务)方式:按月交付。(二)售后服务对劳务派遣人员实行档案、人事、工资、社保等规范管理。★(三)知识产权和保密要求对采购单位提供的人员、地址、采购情况等信息要保守秘密,不得向外界透露。基于项目合同履行形成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其权属归采购单位所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五)付款及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每月按实际支付费用。二、技术要求★(一)服务内容(1)投标单位根据采购单位需求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按照采购单位规章制度和相关岗位职责开展工作。(2)投标单位负责所有劳务派遣人员的人事、劳资、社会保险、计生、基础培训等人事劳资管理工作,并提供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劳动用功手续(签订劳动合同等)、代甲方结算发放工资、代甲方发放经济补偿金、代甲方缴纳社会保险、处理保险理赔、管理人事档案、提供员工培训等方面的管理服务。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3)派遣员工与投标单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包括劳动合同关系、工资保险关系和劳动用工手续等),投标单位为用工单位,派遣员工与采购单位只存在工作管理关系,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4)派遣员工入职后,如采购单位要求,投标单位有义务及时向采购单位提供派遣服务人员有关资料,包括个人信息、健康证、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学历证明等个人资料,采购单位承诺不随意对外泄露。(5)投标单位管理人员应定期(每半年不少于1次)与采购单位就派遣员工的品德、技能、考勤、业绩等方面的相关信息进行沟通交流并交换意见。及时调查掌握派遣员工的异常反应,对遇有特殊困难的派遣员工给予必要的关怀,及时处理采购单位与派遣员工之间的管理矛盾。(6)投标单位应经常性对派遣员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监督检查派遣员工执行采购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况,协助采购单位对违规违法员工进行处理,维护采购单位正常的业务运行秩序。★(二)派遣人员要求(1)投标单位的劳务派遣人员应符合采购单位的政审要求,无违法犯罪或违反计划生育记录,并具有相应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素质。(2)投标单位的劳务派遣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大于65周岁;身体健康,精神状况良好,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健康证或体检报告;初中或以上学历,能有效和清楚地口头和书面表达自己;未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未患有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鉴定的职业病。(3)投标单位须保证派遣员工队伍的稳定性,除自然流失外,员工流失率不得超过10%。★(三)服务要求(1)投标单位须根据采购单位提出的用工需求及时派遣人员到岗工作。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2)投标单位须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人事、劳资、社会保险、计生、党团、培训等人事劳资管理工作,并为劳务派遣人员办理劳动用工手续。(3)投标单位须为全体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交存工作,并负责办理或协助办理派遣人员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报销、理赔等相关业务手续。(4)投标单位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经采购单位核定的标准,及时、足额向全体劳务派遣人员支付工资和其他福利。非经采购单位书面通知,不得扣发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和其他福利,不得缩减或变更劳务派遣人员社会保险缴付金额和险种或公积金的缴存标准和比例。(5)投标单位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必须服从采购单位的安排和管理。(四)工作时间全体劳务派遣人员工作时间由采购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具体安排。★(五)岗位设置及薪酬福利岗位根据采购单位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设置。劳务派遣岗位人员6人,相关薪酬福利标准按用工单位有关制度执行。采购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接受投标单位推荐的派遣人员。投标单位不得随意调换其员工的工作岗位和随意召回员工,若因故造成工作岗位空缺,2个工作日内须补齐。第七章合同样本第七章合同样本采购项目合同样本(格式仅供参考,以实际为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编号:甲方(采购单位):乙方(供应商):签订时间:签订地点:第七章合同样本第一部分合同通用条款(见招标文件通用文件中《合同通用条款》)第二部分合同专用条款(采购项目有专用合同范本的,按范本拟制)一、项目信息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二、服务内容、要求及标准合同金额合计(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合同金额合计(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合同金额合计(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合同金额合计(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合同金额合计(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合同金额合计(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合同金额合计(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合计合计合计合计……1序号服务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合计金额(元)进场提供服务时间备注三、服务费用和年限※四、履约保证金本次招标收取合同金额的%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即元整(小写¥)。乙方若未按要求提供服务,或未能达到指定要求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五、资金结算※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服务完成后,合同乙方收集发票、验收报告等第七章合同样本材料,提交采购单位办理结算手续,采购单位在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适用于采购金额小履约周期短的采购项目)※签订合同后支付预付款(一般不超过30%),服务完成后,合同乙方向采购单位提交发票、验收报告等结算材料,采购单位在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分阶段付款,第一阶段,合同乙方,提交等材料,采购单位支付合同款;第二阶段合同乙方,提交等材料,采购单位支付合同款;第三阶段合同乙方,提交等材料,采购单位支付合同款。(支付阶段、结算依据和比例根据项目情况由采购单位确定)※其他方式:六、合同生效(一)本合同按照军队采购有关规定编号后,经甲方、乙方共同签署,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当履行的合同义务。(二)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财务结算部门一份,。七、其他事项注释: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承诺,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按照《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合同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承诺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第七章合同样本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账户名称: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账户名称: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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