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脂成都政策咨询服务项目(二次)竞价采购(分散)公告(0001标段:油脂成都政策申报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YZ20251202000013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17 14:52:49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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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YZ20251202000013 采购单位:中粮油脂(成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油脂成都政策咨询服务项目 监督联系人:丁天涯 监督联系电话:13810225105 标段/包信息 标段/包名称:油脂成都政策申报服务项目(二次) 标段包/编号:YZ20251202000013-0001 报名开始时间:2025-12-17 14: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5-12-22 10:00:00 截标/开标时间:2025-12-22 10:00:00 招标范围:油脂成都政策咨询,详见采购文件“服务项目列表”。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报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履行能力。 3.2供应商一般资格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3信誉要求: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 3.3.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3近两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 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3.4被中粮集团、中粮油脂列入失信客商名单或油脂限制报价供应商名单。 以上,由采购人及评审专家借助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等自行查询。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 购项目报价。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报价均无效。 监督人名称:丁天涯 监督人电话:13810225105 招标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粮油脂(成都)有限公司 联系人:况敏 联系电话:13368008206 相关说明 发布媒介:本项目通过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https://ecai.cofco.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CA办理:请投标人参与投标项目前及时办理企业CA证书与法定代表人CA证书,如有委托授权代表人,授权人也需提前办理个人CA证书。 其他信息:境外企业投标说明:对于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境外企业,目前无法参与中粮E采平台发布的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比采购、谈判采购、以及需要制作采购文件的竞价采购和直接采购项目。 签到提醒:参与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1小时内进行签到,未签到则不可进入开标大厅操作, 自动视为无效投标,请各位投标人提前安排相关工作。其他采购方式无需签到操作。 公告PDF:油脂成都政策申报服务项目(二次).pdf 其他附件:油脂成都政策申报服务项目采购文件(二次).rar 油脂成都政策咨询服务项目(二次)竞价采购(分散)公告()()基本信息项目名称:油脂成都政策咨询服务项目(二次)项目编号:YZ20251202000013项目类型:服务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分散)行业分类:A01,A011,A0111,A0112,A0113,A0119,A012,A0121,A0122,A0123,A013,A0131,A0132,A0133,A0134,A014,A0141,A0142,A0143,A0149,A015,A0151,A0152,A0153,A0154,A0159,A016,A0161,A0162,A0163,A0169,A017,A019项目概况:油脂成都政策咨询服务项目供应商基本要求:公告/邀请函信息/公告名称:油脂成都政策咨询服务项目(二次)竞价采购(分散)公告公告发布媒体: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公告开始时间:2025-12-1714:00公告发布形式:网页模板公告信息:项目组成员:火彩霖采购单位信息采购单位名称:中粮油脂(成都)有限公司联系人:况敏联系电话:13368008206标段/包信息/标段/包名称:油脂成都政策申报服务项目(二次)标段/包编号:YZ20251202000013-0001第三方系统编号:售标开始时间:-售标截止时间:-供应商提出澄清问题截止时间:-截标/开标时间:2025-12-2210:00标书获取地点:开标地点:资格要求:3.1报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履行能力。3.2供应商一般资格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3.3信誉要求: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3.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3.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3.3近两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3.3.4被中粮集团、中粮油脂列入失信客商名单或油脂限制报价供应商名单。以上,由采购人及评审专家借助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等自行查询。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报价均无效。标段/包内容:油脂成都政策咨询,详见采购文件“服务项目列表”。公告内容中粮COFCO中粮油脂(成都)有限公司采购文件油脂成都政策咨询服务项目(二次)采购文件项目编号:CGZXCDFW-20251119采购人:中粮油脂(成都)有限公司2025年11月1中粮COFCO中粮油脂(成都)有限公司采购文件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报价人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02中粮COFCO中粮油脂(成都)有限公司采购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1.采购条件采购项目名称为油脂成都政策咨询服务项目,项目采购人为中粮油脂(成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中粮油脂(成都)有限公司筹资,现对该项目所需服务以竞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项目概况:油脂成都政策咨询服务项目2.2项目编号:CGZXCDFW-202511192.3采购范围:详见“服务项目列表”2.4项目实施地点:中粮油脂(成都)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清凉西路66号)2.5服务周期:2年2.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及采购人相关标准3.报价人资格要求3.1报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履行能力。3.2供应商一般资格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3.3信誉要求: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3.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3.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3.3近两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3.3.4被中粮集团、中粮油脂列入失信客商名单或油脂限制报价供应商名单。以上,由采购人及评审专家借助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等自行查询。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报价均无效。4.采购文件的获取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请于报名开始后,报价截止时间之前,注册、登录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网址:https://ecai.cofco.com/web-portal/#/home,下同)报名、下载采购文件。3中粮COFCO中粮油脂(成都)有限公司采购文件5.响应文件的组成(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3)参选函(4)资质文件(5)报价一览表响应文件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电子印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的,应为本人印章或亲笔签字。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证明等资料要求: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6.响应文件的递交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发布截止时间为准。6.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上传到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https://ecai.cofco.com/web-portal/#/home)。6.3逾期未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7.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7.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于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7.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及方式: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线上开启。8.联系方式中粮油脂招标采购监督联络方式:联系人:杨先生电子邮箱:yanghaochen@cofco.com采购联系人:火彩霖联系方式:18509940116中粮油脂信访方式:中粮油脂电子采购平台首页“监督举报”模块举报范围:招投标活动过程中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问题的检举控告。4中粮COFCOa2中粮油脂(成都)有限公司采购文件第二章报价人须知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名称:中粮油脂(成都)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清凉西路66号2项目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3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第3条一供应商资格要求”4采购内容油脂成都政策咨询服务项目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为资格后审6响应文件有效期60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7响应保证金本项目无须缴纳响应保证金。8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本1份。需打印盖鲜章后扫描成PDF文档,上传至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供应商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线上报价须上传完整报价文件。9响应文件递交递交截止时间:此项目在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的报价截止时间。递交方式:上传到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可对其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0踏堪现场1.不统一组织,自行踏勘。不勘察现场视为认同采购人所提的一切要求。2.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相关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评审时间和地点评审时间:此项目在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报价截止后开始评审。评审地点:通过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线上评审。12报价方式本项目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实行合同含税固定总价方式,供应商须对本项目采购范围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13报价轮次一轮报价14付款方法和条件采购人在收到项目补贴资金及配套资金后,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于次月内按实际获批补贴金额的服务费百分比支付给供应商。如项目获批配套资金及奖励资金分批发放,采购人在每次收到本项目配套资金及奖励资金的次月,按实际到账金额的服务费百分比支付给供应商。14付款方法和条件除支付实际到账金额的百分比服务费以外,如因项目申报所产生的第三方项目财务审计费,由供应商代采购人先行支付,采购人支付项目服务费时同第三方费用一同支付给供应商。(发票金额含第三方费用)如采购人未获得补贴,则不予支付供应商任何费用。15收取比例不超过申报获取实际金额的15%16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7保密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8评审方式最低服务费收取比例19答疑和澄清1.采购文件包括本文件及采购人发出的所有澄清文件。2.供应商若对采购文件存有疑问要求澄清,应于收到采购文件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其认为适当的方式予以解答。20履约保证金不要求21响应保证金退还不涉及22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口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23分包、转包回不允许口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6中粮COFCO中粮油脂(成都)有限公司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1.评审小组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组建评审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2.评审方式2.1采用最低服务费收取比例评审办法,即在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供应商所报服务费收取比例,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供应商有限次序的评审方法。2.2响应文件中,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按以下原则要求报价人对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报价人书面澄清确认。报价人拒不澄清确认的,应当否决其报价:(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加和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报价;(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3.授予合同3.1中选/成交通知书:中选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在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进行成交结果公示,并向供应商发出成交/未成交结果通知书,对未中选原因有权不予解释。3.2中选公告发布后,中选/成交供应商放弃中选、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扣除响应保证金及永久不能再参与采购人后续采购活动的不利后果。3.3中选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向他人分包或者转包中选、成交项目。3.4签订合同:采购人与中选供应商应当在中选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本采购文件确定的采购事项签订合同。7中粮COFCO中粮油脂(成都)有限公司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政策咨询服务项目-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委托方(甲方):中粮油脂(成都)有限公司受托方(乙方):合同签约日期:年月8中粮COFCO中粮油脂(成都)有限公司采购文件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中粮油脂(成都)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清凉西路66号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清凉西路66号电话:028-80588282传真受托方(乙方):住所地:通讯地址:电话:传真为推动我国先进制造体系建设,促进食品行业制造水平的整体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基本情况,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甲方委托乙方对提供技术服务,并支付服务报酬。第一条服务内容1、乙方依据企业(甲方及其投资单位中粮(成都)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发展现状、工艺产品和生产经营状况以及在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工业技改、先进制造方面开展得方式和取得的成绩等,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智改数转项目、工业上楼、技术改造等申报通知提出的要求,组织专家队伍对甲方进行现场调研,并开展政策解读,结合甲方项目建设内容,充分挖掘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先进制造亮点工程,协助甲方编写申报书、完成申报并获得政策补贴。9中粮COFCO中粮油脂(成都)有限公司采购文件2、服务项目列表项目类别申报方向政策要点(仅供参考,以文件为准)投资补贴类重点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对企业上一年度生产线改造、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信息化改造等投资,按照10%的比例给予最高120万元补助投资补贴类技术改造项目按实际投入的5%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投资补贴类厂房补贴(工业上楼)竣工项目,工业厂房面积达1万平方米以上,三层及以上的厂房,按100元/平方米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投资补贴类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项目按照数字化总投入10%补贴,最高1000万元投资补贴类省级工业发展资金-技改和产业化项目、产业技术创新项目最高补贴1000万元投资补贴类智能化改造对实施智能化改造的企业,通过竣工验收后,按总投资的10%给子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投资补贴类国家级改造项目关于老旧设备更新替换,按照固定投资15%补贴荣誉奖励类国家先进级智能工厂补贴待文件通知荣誉奖励类智能化工厂、绿色工厂奖励以具体文件为准其他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新年度政策补贴或新出台政策补贴等以具体出台政策文件为准备注:1、以乙方实际提供技术服务的项目为准。2、乙方承诺为甲方积极争取省市级荣誉,并不收取费用,比如创新型中小企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等。服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10中粮COFCO2中粮油脂(成都)有限公司采购文件第二条甲方职责1、甲方负责企业内部各相关部门的协调,并做好前期的沟通,以保证乙方的企业调研和数据收集工作顺畅;2、甲方按照乙方需求,向工厂各相关部门收集相关资料;3、为使项目申报工作顺利,甲方需保证及时将申报材料提交给乙方。4、甲方应配合乙方组织的第三方审计单位开展项目审计工作。第三条乙方职责1、负责与甲方各相关部门沟通,确定现场调研方案,指导甲方收集相关数据、财务凭证、证明材料等资料;2、组织专家队伍对甲方进行现场调研,结合甲方项目建设内容,充分挖掘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技术亮点、先进制造亮点工程,协助甲方编写申报书、提交申报、争取补贴、完成验收工作。3、负责向甲方开展政策解读,政策符合性评估等前期工作。第四条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1、服务费用乙方协助甲方完成申报的本项目,甲方按照(甲方及其投资单位中粮(成都)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实际获批补贴金额的%支付给乙方项目咨询服务费,实际获批补贴金额以项目(包括甲方及其投资单位中粮(成都)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相关项目)在主管部门公示立项文件或主管部门拨付通知文件为准。2、付款方式甲方在收到项目补贴资金及配套资金后,乙方开具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于次月内按实际获批补贴金额的服务费百分比支付给乙方。如项目获批配套资金及奖励资金分批发放,甲方在每次收到本项目配套资金及奖励资金的次月,按实际到账金额的服务费百分比支付给乙方。除支付实际到账金额的百分比服务费以外,如因项目申报所产生的第三方项目财务审计费,由乙方代甲方先行支付,甲方支付项目服务费时同第三方费用一同支付给乙方。(发票金额含第三方费用)如甲方未获得补贴,则不予支付供应方任何费用。11中粮COFCO中粮油脂(成都)有限公司采购文件nm23、开具发票乙方向甲方开具与收款金额相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4、支付方式直接汇入乙方指定账户。◇乙方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名称:开户行:开户帐号:地址:电话:第五条保密责任1、甲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乙方提供的公司和项目信息等资料内容。(2)涉密人员范围:甲方与本项目相关的人员。(3)保密期限:3年。(4)泄密责任:相应法律责任。2、乙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甲方提供的公司和项目信息等资料内容。(2)涉密人员范围:乙方与本项目相关的人员。(3)保密期限:3年。(4)泄密责任:相应法律责任。第六条交付标准乙方提交工作成果的形式:申报材料,以及甲方及其投资方中粮(成都)粮油工业有限公司获得经济和信息化部门的立项公示。12中粮COFCO中粮油脂(成都)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同时双方确定,乙方对甲方申报材料模板变更后的申报服务均免费,直至项目申报终止。第七条违约责任1、若发生地震、台风、海啸等不可抗力,则可免除甲、乙双方不履行合同的责任。2、甲方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逾期支付或未足额支付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0.5%的延迟履行违约金。第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双方确定,如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2、乙方承诺,若本项目第一次申报未成功,乙方将持续为甲方提供相关项目申报,直至项目终结,或者直至甲方提出合同终止。3、本次项目以中粮油脂(成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中粮油脂项目)为依托,因中粮油脂项目由中粮(成都)粮油工业有限公司进行投资,根据相关政策要求,部分建设补贴类的申报工作会以中粮(成都)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为申报主体和补贴到账单位(参见第一条服务项目列表),因此本协议约定范围包括中粮油脂(成都)有限公司和中粮(成都)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的相关项目立项和补贴到账情况。4、由甲方自行申报的项目,乙方未提供任何技术服务支持的,甲方不予支付乙方任何费用。5、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权依法向成都市人民法院起诉。6、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有贰份,乙方执有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九条通知和送达13中粮COFCO2中粮油脂(成都)有限公司采购文件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应当书面通知对方。2、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投递当日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自发出时起24小时视为送达。(以下无正文,为双方合同签署栏)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日期:年月日14中粮COFCO中粮油脂(成都)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反商业贿赂协议甲方:【】乙方:【】为共同制止商业贿赂行为、维护各自及双方共同的合法权益,保证甲乙双方商业合作关系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反商业贿赂协议,以资双方信守履行。一、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贿、受贿。乙方不得采用行贿手段销售商品。二、本协议所称行贿,是指乙方为销售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甲方单位或者个人(不限于法人)的行为:本协议所称的索购、受贿,是指甲方人员向乙方单位或个人收受财物或通过其他形式收受利益。三、本协议所称财物,是指现金和实物,包括乙方为销售商品,采用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甲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其他形式,是指免费旅游、免费娱乐、减免债务、提供借款和担保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介绍亲人到乙方工作等非财产性利益。四、乙方人员采用商业贿赂手段为乙方单位销售商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乙方单位的行为。五、乙方在账外暗中给予甲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甲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六、本协议所称回扣,是指乙方销售商品时在账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给甲方单位或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七、本协议所称账外暗中,是指未在依法设立的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账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包括不记入财务账、转入其他财务账或者做假账等。15中粮COFCO中粮油脂(成都)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八、乙方供应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予甲方折扣。乙方给予甲方折扣的,必须如实入账。根据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在依法设立的反映甲方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账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九、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赠品,按照商业惯例赠送小额广告礼品或纪念品(小于RMB150元)的除外,无论合同中是否有规定,均应向甲方提供书面单据经甲方同意后指定专人接收至总裁办公室。乙方不得将赠品私交个人保管与处置,否则视为行贿。十、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工作人员或代理人的如下行为是应当禁止的商业贿赂或营私舞弊行为:(一)甲方及其职员以任何方式向乙方索要或收受回扣、佣金、有价证券、礼品、实物等一切经济利益。(二)乙方及其职员向甲方工作人员或代理人提供回扣、佣金、有价证券、礼品、实物等一切经济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本条的以下条款:1、在乙方报销私人费用2、参加除甲方采购部门负贵人同意以外的乙方宴请或娱乐活动3、未经甲方部门负责人许可介绍亲友到乙方处工作4、提出或事实上在乙方参股或参与乙方经营活动5、本人或亲友参加或收受乙方组织或提供的旅游等代偿活动利益6、向甲方工作人员或代理人提供借款7、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商业道德准则的行为8、其他影响公正交易的行为十一、乙方违反本协议销售商品的,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与其商业合作关系,并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仍负有全面赔偿义务。十二、甲方人员收受贿略的,甲方无条件给予解雇、没收所有非法所得: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6中粮COFCO之中粮油脂(成都)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十三、若甲方员工要求乙方给予其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乙方必须及时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给甲方,经甲方查实后作出处理,并为乙方保密十四、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投诉举报甲方工作人员或代理人任何不当行为,不会影响双方合同的继续履行,并且甲方会将其作为优先合作的考虑因素十五、本协议未尽事宜,以主合同(编号:【】)为准。十六、本协议作为合同(编号:【】)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七、经双方盖章后生效。十八、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17中粮COFCO中粮油脂(成都)有限公司采购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油脂成都政策咨询服务项目(采购文件编号:CGZXCDFW-20251119)响应文件报价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8中粮COFCO中粮油脂(成都)有限公司采购文件目录响应文件应包含下列内容:(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3)参选函(4)资质文件(5)报价一览表19中粮COFCO中粮油脂(成都)有限公司采购文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参选单位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中粮油脂(成都)有限公司中关于油脂成都政策咨询服务项目签署上述响应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参选单位:(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正面)(盖章)(反面)20中粮COFCO中粮油脂(成都)有限公司采购文件二、授权委托书致:中粮油脂(成都)有限公司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参选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职务)为我公司代理人。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贵司组织采购活动,在开标、评审、合同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司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参选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代理人:(签字)职务:时间:年月日注:(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正面)(盖章)(反面)21中粮COFCO中粮油脂(成都)有限公司采购文件三、参选函致:中粮油脂(成都)有限公司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油脂成都政策咨询服务项目)采购文件(项目编号CGZXCDFW-20251119)的全部内容,愿意参加贵司组织的采购活动,并按照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1.我方承诺在评选前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2.我方承诺:(1)我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参选单位一般资格要求。(2)我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时完成项目内容。(5)与我方有关联关系的法人,未参与本次项目的采购。(6)未被中粮集团、中粮油脂列入失信客商名单或油脂限制报价供应商名单;我方及我方之关联公司(包括公司所投资的子公司及其他经济实体、公司所属上级母公司及所投资的子公司及其他经济实体,无论参股或控股)与贵公司及贵公司关联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3.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任何虚假参选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22中粮COFCO中粮油脂(成都)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四、资质文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3中粮COFCO中粮油脂(成都)有限公司采购文件五、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油脂成都政策咨询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GZXCDFW-20251119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数量服务费收取比例(%)服务周期油脂成都政策咨询服务项目重点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1套两年技术改造项目厂房补贴(工业上楼)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项目省级工业发展资金-技改和产业化项目、产业技术创新项目智能化改造国家级改造项目国家先进级智能工厂智能化工厂、绿色工厂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新年度政策补贴或新出台政策补贴等备注报价含()%增值税、各种间接费、税金等所有费用付款方式采购人在收到项目补贴资金及配套资金后供应商开具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于次月内按实际获批补贴金额的服务费百分比支付给供应商。如项目获批配套资金及奖励资金分批发放,采购人在每次收到本项目配套资金及奖励资金的次月,按实际到账金额的服务费百分比支付给供应商。除支付实际到账金额的百分比服务费以外,如因项目申报所产生的第三方项目财务审计费,由供应商代采购人先行支付,采购人支付项目服务费时同第三方费用一同支付给供应商。(发票金额含第三方费用)如采购人未获得补贴,则不予支付供应商任何费用。注:供应商在填写本表的过程中内容不允许删减或者增加内容。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24油脂成都政策咨询服务项目(二次)采购文件项目编号:CGZXCDFW-20251119采购人:中粮油脂(成都)有限公司2025年11月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报价人须知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采购公告1.采购条件采购项目名称为油脂成都政策咨询服务项目,项目采购人为中粮油脂(成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中粮油脂(成都)有限公司筹资,现对该项目所需服务以竞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项目概况:油脂成都政策咨询服务项目2.2项目编号:CGZXCDFW-202511192.3采购范围:详见“服务项目列表”2.4项目实施地点:中粮油脂(成都)有限公司(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清凉西路66号)2.5服务周期:2年2.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及采购人相关标准3.报价人资格要求3.1报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履行能力。3.2供应商一般资格要求: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3.3信誉要求: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3.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3.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3.3近两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3.3.4被中粮集团、中粮油脂列入失信客商名单或油脂限制报价供应商名单。以上,由采购人及评审专家借助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等自行查询。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报价均无效。4.采购文件的获取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请于报名开始后,报价截止时间之前,注册、登录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网址:https://ecai.cofco.com/web-portal/#/home,下同)报名、下载采购文件。5.响应文件的组成(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3)参选函(4)资质文件(5)报价一览表响应文件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电子印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的,应为本人印章或亲笔签字。响应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证明等资料要求: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6.响应文件的递交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发布截止时间为准。6.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上传到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https://ecai.cofco.com/web-portal/#/home)。6.3逾期未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7.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7.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于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7.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及方式: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线上开启。8.联系方式中粮油脂招标采购监督联络方式:联系人:杨先生电子邮箱:yanghaochen@cofco.com采购联系人:火彩霖联系方式:18509940116中粮油脂信访方式:中粮油脂电子采购平台首页“监督举报”模块举报范围:招投标活动过程中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问题的检举控告。第二章报价人须知序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采购人名 称:中粮油脂(成都)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清凉西路66号2项目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3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第3条-供应商资格要求”4采购内容油脂成都政策咨询服务项目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为资格后审6响应文件有效期60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7响应保证金本项目无须缴纳响应保证金。8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本1份。需打印盖鲜章后扫描成PDF文档,上传至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供应商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线上报价须上传完整报价文件。9响应文件递交递交截止时间:此项目在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的报价截止时间。递交方式:上传到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可对其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10踏堪现场1.不统一组织,自行踏勘。不勘察现场视为认同采购人所提的一切要求。2.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相关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评审时间和地点评审时间:此项目在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报价截止后开始评审。评审地点:通过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线上评审。12报价方式本项目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实行合同含税固定总价方式,供应商须对本项目采购范围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13报价轮次一轮报价14付款方法和条件采购人在收到项目补贴资金及配套资金后,供应商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于次月内按实际获批补贴金额的服务费百分比支付给供应商。如项目获批配套资金及奖励资金分批发放,采购人在每次收到本项目配套资金及奖励资金的次月,按实际到账金额的服务费百分比支付给供应商。除支付实际到账金额的百分比服务费以外,如因项目申报所产生的第三方项目财务审计费,由供应商代采购人先行支付,采购人支付项目服务费时同第三方费用一同支付给供应商。(发票金额含第三方费用)如采购人未获得补贴,则不予支付供应商任何费用。15收取比例不超过申报获取实际金额的15%16费用承担供应商准备和参加采购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7保密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8评审方式最低服务费收取比例19答疑和澄清1.采购文件包括本文件及采购人发出的所有澄清文件。2.供应商若对采购文件存有疑问要求澄清,应于收到采购文件后2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其认为适当的方式予以解答。20履约保证金不要求21响应保证金退还不涉及22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23分包、转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第三章评审办法1.评审小组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组建评审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2.评审方式2.1采用最低服务费收取比例评审办法,即在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供应商所报服务费收取比例,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供应商有限次序的评审方法。2.2响应文件中,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按以下原则要求报价人对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报价人书面澄清确认。报价人拒不澄清确认的,应当否决其报价:(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加和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报价;(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3.授予合同3.1中选/成交通知书:中选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在中粮E采供应链采购平台进行成交结果公示,并向供应商发出成交/未成交结果通知书,对未中选原因有权不予解释。3.2中选公告发布后,中选/成交供应商放弃中选、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扣除响应保证金及永久不能再参与采购人后续采购活动的不利后果。3.3中选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向他人分包或者转包中选、成交项目。3.4签订合同:采购人与中选供应商应当在中选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本采购文件确定的采购事项签订合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政策咨询服务项目-服务合同项目名称:委托方(甲方):中粮油脂(成都)有限公司受托方(乙方):合同签约日期:年月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中粮油脂(成都)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清凉西路66号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清凉西路66号电话:028-80588282传真:受托方(乙方):住所地:通讯地址:电话:传真:为推动我国先进制造体系建设,促进食品行业制造水平的整体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基本情况,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甲方委托乙方对提供技术服务,并支付服务报酬。第一条服务内容1、乙方依据企业(甲方及其投资单位中粮(成都)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发展现状、工艺产品和生产经营状况以及在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工业技改、先进制造方面开展得方式和取得的成绩等,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智改数转项目、工业上楼、技术改造等申报通知提出的要求,组织专家队伍对甲方进行现场调研,并开展政策解读,结合甲方项目建设内容,充分挖掘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先进制造亮点工程,协助甲方编写申报书、完成申报并获得政策补贴。2、服务项目列表项目类别申报方向政策要点(仅供参考,以文件为准)投资补贴类重点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对企业上一年度生产线改造、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信息化改造等投资,按照 10%的比例给予最高 120 万元补助投资补贴类技术改造项目按实际投入的 5%给予最高 1000 万元补助投资补贴类厂房补贴(工业上楼)竣工项目,工业厂房面积达 1 万平方米以上,三层及以上的厂房,按 100 元/平方米给予最高 300 万元补助投资补贴类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项目按照数字化总投入10%补贴,最高1000万元投资补贴类省级工业发展资金-技改和产业化项目、产业技术创新项目最高补贴1000万元投资补贴类智能化改造对实施智能化改造的企业,通过竣工验收后,按总投资的10%给子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投资补贴类国家级改造项目关于老旧设备更新替换,按照固定投资15%补贴荣誉奖励类国家先进级智能工厂补贴待文件通知荣誉奖励类智能化工厂、绿色工厂奖励以具体文件为准其他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新年度政策补贴或新出台政策补贴等以具体出台政策文件为准备注:1、以乙方实际提供技术服务的项目为准。2、乙方承诺为甲方积极争取省市级荣誉,并不收取费用,比如创新型中小企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等。服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二条甲方职责1、甲方负责企业内部各相关部门的协调,并做好前期的沟通,以保证乙方的企业调研和数据收集工作顺畅;2、甲方按照乙方需求,向工厂各相关部门收集相关资料;3、为使项目申报工作顺利,甲方需保证及时将申报材料提交给乙方。4、甲方应配合乙方组织的第三方审计单位开展项目审计工作。第三条乙方职责1、负责与甲方各相关部门沟通,确定现场调研方案,指导甲方收集相关数据、财务凭证、证明材料等资料;2、组织专家队伍对甲方进行现场调研,结合甲方项目建设内容,充分挖掘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技术亮点、先进制造亮点工程,协助甲方编写申报书、提交申报、争取补贴、完成验收工作。3、负责向甲方开展政策解读,政策符合性评估等前期工作。第四条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1、服务费用乙方协助甲方完成申报的本项目,甲方按照(甲方及其投资单位中粮(成都)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实际获批补贴金额的%支付给乙方项目咨询服务费,实际获批补贴金额以项目(包括甲方及其投资单位中粮(成都)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相关项目)在主管部门公示立项文件或主管部门拨付通知文件为准。2、付款方式甲方在收到项目补贴资金及配套资金后,乙方开具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于次月内按实际获批补贴金额的服务费百分比支付给乙方。如项目获批配套资金及奖励资金分批发放,甲方在每次收到本项目配套资金及奖励资金的次月,按实际到账金额的服务费百分比支付给乙方。除支付实际到账金额的百分比服务费以外,如因项目申报所产生的第三方项目财务审计费,由乙方代甲方先行支付,甲方支付项目服务费时同第三方费用一同支付给乙方。(发票金额含第三方费用)如甲方未获得补贴,则不予支付供应方任何费用。3、开具发票乙方向甲方开具与收款金额相同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4、支付方式直接汇入乙方指定账户。乙方账户信息:收款单位名称:开户行:开户帐号:地址:电话:第五条保密责任1、甲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乙方提供的公司和项目信息等资料内容。(2)涉密人员范围:甲方与本项目相关的人员。(3)保密期限:3年。(4)泄密责任:相应法律责任。2、乙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甲方提供的公司和项目信息等资料内容。(2)涉密人员范围:乙方与本项目相关的人员。(3)保密期限:3年。(4)泄密责任:相应法律责任。第六条交付标准乙方提交工作成果的形式:申报材料,以及甲方及其投资方中粮(成都)粮油工业有限公司获得经济和信息化部门的立项公示。同时双方确定,乙方对甲方申报材料模板变更后的申报服务均免费,直至项目申报终止。第七条违约责任1、若发生地震、台风、海啸等不可抗力,则可免除甲、乙双方不履行合同的责任。2、甲方应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逾期支付或未足额支付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0.5%的延迟履行违约金。第八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双方确定,如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2、乙方承诺,若本项目第一次申报未成功,乙方将持续为甲方提供相关项目申报,直至项目终结,或者直至甲方提出合同终止。3、本次项目以中粮油脂(成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中粮油脂项目)为依托,因中粮油脂项目由中粮(成都)粮油工业有限公司进行投资,根据相关政策要求,部分建设补贴类的申报工作会以中粮(成都)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为申报主体和补贴到账单位(参见第一条服务项目列表),因此本协议约定范围包括中粮油脂(成都)有限公司和中粮(成都)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的相关项目立项和补贴到账情况。4、由甲方自行申报的项目,乙方未提供任何技术服务支持的,甲方不予支付乙方任何费用。5、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权依法向成都市人民法院起诉。6、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有贰份,乙方执有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九条通知和送达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应当书面通知对方。2、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投递当日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自发出时起24小时视为送达。(以下无正文,为双方合同签署栏)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日期:年月日反商业贿赂协议甲方:【】乙方:【】为共同制止商业贿赂行为、维护各自及双方共同的合法权益,保证甲乙双方商业合作关系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反商业贿赂协议,以资双方信守履行。一、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贿、受贿。乙方不得采用行贿手段销售商品。二、本协议所称行贿,是指乙方为销售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甲方单位或者个人(不限于法人)的行为:本协议所称的索购、受贿,是指甲方人员向乙方单位或个人收受财物或通过其他形式收受利益。三、本协议所称财物,是指现金和实物,包括乙方为销售商品,采用红包、礼金、有价证券(包括债券、股票等)、实物(包括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甲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其他形式,是指免费旅游、免费娱乐、减免债务、提供借款和担保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介绍亲人到乙方工作等非财产性利益。四、乙方人员采用商业贿赂手段为乙方单位销售商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乙方单位的行为。五、乙方在账外暗中给予甲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甲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六、本协议所称回扣,是指乙方销售商品时在账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给甲方单位或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七、本协议所称账外暗中,是指未在依法设立的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账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包括不记入财务账、转入其他财务账或者做假账等。八、乙方供应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予甲方折扣。乙方给予甲方折扣的,必须如实入账。根据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在依法设立的反映甲方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账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九、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赠品,按照商业惯例赠送小额广告礼品或纪念品(小于RMB150元)的除外,无论合同中是否有规定,均应向甲方提供书面单据经甲方同意后指定专人接收至总裁办公室。乙方不得将赠品私交个人保管与处置,否则视为行贿。十、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工作人员或代理人的如下行为是应当禁止的商业贿赂或营私舞弊行为:(一)甲方及其职员以任何方式向乙方索要或收受回扣、佣金、有价证券、礼品、实物等一切经济利益。(二)乙方及其职员向甲方工作人员或代理人提供回扣、佣金、有价证券、礼品、实物等一切经济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本条的以下条款:1、在乙方报销私人费用2、参加除甲方采购部门负贵人同意以外的乙方宴请或娱乐活动3、未经甲方部门负责人许可介绍亲友到乙方处工作4、提出或事实上在乙方参股或参与乙方经营活动5、本人或亲友参加或收受乙方组织或提供的旅游等代偿活动利益6、向甲方工作人员或代理人提供借款7、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商业道德准则的行为8、其他影响公正交易的行为十一、乙方违反本协议销售商品的,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与其商业合作关系,并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仍负有全面赔偿义务。十二、甲方人员收受贿略的,甲方无条件给予解雇、没收所有非法所得: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三、若甲方员工要求乙方给予其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乙方必须及时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给甲方,经甲方查实后作出处理,并为乙方保密:十四、乙方或其工作人员投诉举报甲方工作人员或代理人任何不当行为,不会影响双方合同的继续履行,并且甲方会将其作为优先合作的考虑因素十五、本协议未尽事宜,以主合同(编号:【】)为准。十六、本协议作为合同(编号:【】)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七、经双方盖章后生效。十八、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油脂成都政策咨询服务项目(采购文件编号:CGZXCDFW-20251119)响应文件报价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响应文件应包含下列内容:(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授权委托书(3)参选函(4)资质文件(5)报价一览表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名称:地址: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参选单位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为中粮油脂(成都)有限公司中关于油脂成都政策咨询服务项目签署上述响应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参选单位:(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正面)(正面)(反面)(反面)(盖章)二、授权委托书致:中粮油脂(成都)有限公司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参选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职务)为我公司代理人。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贵司组织采购活动,在开标、评审、合同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司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参选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代理人:(签字)职务:时间:年月日注:(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正面)(正面)(反面)(反面)(盖章)三、参选函致:中粮油脂(成都)有限公司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油脂成都政策咨询服务项目)采购文件(项目编号CGZXCDFW-20251119)的全部内容,愿意参加贵司组织的采购活动,并按照文件要求递交响应文件。1.我方承诺在评选前不修改、撤销响应文件。2.我方承诺:(1)我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参选单位一般资格要求。(2)我方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时完成项目内容。(5)与我方有关联关系的法人,未参与本次项目的采购。(6)未被中粮集团、中粮油脂列入失信客商名单或油脂限制报价供应商名单;我方及我方之关联公司(包括公司所投资的子公司及其他经济实体、公司所属上级母公司及所投资的子公司及其他经济实体,无论参股或控股)与贵公司及贵公司关联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3.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任何虚假。参选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四、资质文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五、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油脂成都政策咨询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GZXCDFW-20251119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数量服务费收取比例(%)服务周期油脂成都政策咨询服务项目重点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1套两年技术改造项目厂房补贴(工业上楼)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项目省级工业发展资金-技改和产业化项目、产业技术创新项目智能化改造国家级改造项目国家先进级智能工厂智能化工厂、绿色工厂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区新年度政策补贴或新出台政策补贴等备注报价含( )%增值税、各种间接费、税金等所有费用付款方式采购人在收到项目补贴资金及配套资金后供应商开具税率( )%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于次月内按实际获批补贴金额的服务费百分比支付给供应商。如项目获批配套资金及奖励资金分批发放,采购人在每次收到本项目配套资金及奖励资金的次月,按实际到账金额的服务费百分比支付给供应商。除支付实际到账金额的百分比服务费以外,如因项目申报所产生的第三方项目财务审计费,由供应商代采购人先行支付,采购人支付项目服务费时同第三方费用一同支付给供应商。(发票金额含第三方费用)如采购人未获得补贴,则不予支付供应商任何费用。 注:供应商在填写本表的过程中内容不允许删减或者增加内容。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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