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江街道大汾社区巷往时光城市阅读驿站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4419000056181103592408030028招标状态中标|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7 16:54:18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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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东莞市万江区大汾经济联合社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广州亚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中标金额3.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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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江街道大汾社区巷往时光城市阅读驿站设计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万江街道大汾社区巷往时光城市阅读驿站设计项目 采购项目编码: 4419000056181103592408030028 项目业主: 东莞市万江区大汾股份经济联合社 服务机构: 广州亚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万江街道大汾社区巷往时光城市阅读驿站设计项目 合同编号: 4419000056181103592408030028 合同总金额: ¥33,2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4年08月12日 履约人员: 何润波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8月12日至2024年09月12日 服务内容: 万江街道大汾社区巷往时光城市阅读驿站设计项目用地总面积约为300.9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68.1平方米。需要进行优化设计并得出设计报告成果。 合同附件 驿站设计合同.pdf 东莞市万江区大汾股份经济联合社 2024-09-27 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万江街道大汾社区巷往时光城市阅读驿站设计项且合同编号:(由设计人编填)设计证书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发包人:东莞市万江区大汾股份经济联合社设计人:广州亚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4年8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发包人:东莞市万江区大汾股份经济联合社设计人:广州亚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万江街道大汾社区巷往时光城市阅读驿站设计项目,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2.1项目名称:万江街道大汾社区巷往时光城市阅读驿站设计项目;2.2设计内容: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具体情况1万江街道大汾社区巷往时光城市阅读驿站设计项目万江街道大汾社区巷往时光城市阅读驿站设计项目用地总面积约为300.9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68.1平方米。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内容要求提交时间1地形图1原件签订合同后3天内2建筑设计要点或规划设计要点1复印件并由发包人盖章确认签订合同后3天内3发包人设计要求1原件签订合同后3天内4各阶段有关建设主管部门的审批文件各1复印件并由发包人盖章确认发包人接到批复文件后3天内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阶段提交设计文件内容份数标准提交时间方案设计改造方案2发包人审核通过的图纸及电子文档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施工图设计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室内各专业施工图蓝图4发包人审核通过的图纸及电子文档方案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说明:1.以上文件的电子版本各提供1套。2.当外部原因或设计条件不充分时,设计周期相对延长。第五条费用及支付方式5.1根据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采购和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合同设计收费为:33200元人民币。设计费金额详见下附件说明。5.2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额(元)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130%9960签订合同后10天内,支付至合同设计费总额的30%作为项目定金250%16600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通过镇财审审核后10天内,支付至合同设计费总额的80%320%66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财审部门结算审核完毕后10天内,支付至合同设计费总额的100%5.3上述费用为估算费用,双方在审批通过后,实际收费重新核算,最终合同价款按财审部门审核为准。1第六条双方责任拌6.1发包人责任: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3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或因环境条件限制,使用功能变化等原因造成设计较大修改,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6.1.6发包人采用设计人的设计成果在进行施工前,必需获得建设主管部门的认可和审批,否则引起的行政处罚设计人不作承担。6.2设计人责任: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及地方规范,标准。6.2.3在设计荷载、使用环境下,结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国家规定年限。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4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第七条违约责任: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的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与免收的设计费金额相等。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第八条其他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设计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8.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5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8.8本合同一式肆份,发包人贰份,设计人贰份。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12其它约定事项:8.12.1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工或报批超过六个月,按设计人完成的阶段支付设计费。8.12.2设计人委托其在东莞的分公司,即:广州亚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东莞设计分公司,出具请款报告和发票并收取本合同项目的设计服务费等费用。(以下无正文)6发包人名称:设计人名称:东莞市万江区大汾股份广州亚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开户名称:广州亚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东莞设计分公司住所: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大治区区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路南汾溪沿河路188号城段15号604室邮政编码:523052邮政编码:523200电话:0769-22271590电话:18122888812开户银行:东范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东莞星城支行万江大汾支行银行账号:060220190010001910银行账号:201005190910011834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鉴证意见:(盖章)(盖章)技备案号:经办人:10>备案日期:Z02年8月/2日鉴证日期:2024年8月2日7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广州亚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现授权委托我司的下属公司广州亚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东莞设计分公司为我公司办理万江街道大汾社区巷往时光城市阅读驿站设计项目的进度款和结算款等相关业务,税收缴交由广州亚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东莞设计分公司办理。授托人全权代理本公司在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工作,项目所有收款和付款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本项目中的收、付款我司均承认。该项目的进度款、结算款可使用广州亚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东莞设计分公司的票据,工程款可直接转入广州亚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东莞设计分公司的帐户,帐户的开户行为:工商银行东莞星城支行,帐号为:769910650510588。特此委托!附:公司名称:广州亚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东莞设计分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东莞星城支行银行账号:2010051909100118343RE1授权单位:(公章)广州亚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年8月2日具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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