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关于作出《山东省口腔医院(山东大学口腔医院)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项目编号2601-370102-89-01-677961)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6-04-21 16:34:53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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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关于作出《山东省口腔医院(山东大学口腔医院)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4月21日,我局对山东省口腔医院(山东大学口腔医院)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审批文号:历下环建审(报告表)〔2026〕5号)。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4月21日-2026年4月2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传真):0531-81852017 电子信箱:jnlxhuanbjspk@jn.shandong.cn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99号历下大厦1902室 邮编:250014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 号 批复时间 1 关于山东省口腔医院(山东大学口腔医院)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历下环建审(报告表)〔2026〕5号.pdf 2026-4-21 历下环建审(报告表)(2026)5号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山东省口腔医院(山东大学口腔医院)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山东省口腔医院(山东大学口腔医院):你单位报送《山东省口腔医院(山东大学口腔医院)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一、山东省口腔医院(山东大学口腔医院)实验室项目有限公司位于历下区鲁商泉城中心城市广场1号楼801、407、408(租赁),总建筑面积约1541.5m,为新建实验室项目,其中8楼为实验区、4楼为办公区,8楼主要建设生物实验室、细朐实验室、精密仪器室等,生物安全实验室级别为一级,每年进行纳米材料合成实验120次、陶瓷打印试验500次、纳米颗粒制备及表征实验900次、细胞PCR扩增核酸凝胶电泳实验1500次,8楼实验室新建2台处理能力均为1.2m/d的二氧化氯消毒设施(每台容量约为150L),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约9m)位干8楼实验区东侧。本项目总投资780万元,其中山东省口腔医院(山东大学口腔医院)实验室项目环保投资80万元,职工定员63人,全年运行280大,实仃日班8小时工作制,施工期2个月。本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坝目各案证明(项目代码:2601-370102-89-01-677961)。我局受理该项目并在济南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和木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音环堷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拟米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二、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研发试验和检测实验等过程中产生的VOCs(特征污染物为二甲苯、异丙醇、丙酮)。产生的的VOCs由通风柜、生物安全柜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讨1根32.8m高排气筒于所附建筑物楼顶5m处排放。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I时段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与排气筒高度对应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甲醇、二甲苯有组织排放执行《天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排气筒高度对应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二级标准值。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二甲苯、异丙醇、丙酮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甲醇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2-山东省口腔医院(山东大学口腔医院)实验室项目(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实验器皿两次清洗后清洗废水、设备废水、生活污水、地面清洁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等。各类污水应全部收集,实验器皿前两次清洗后清洗发水、设备发水由实睑室自建二氧化氯消毒设施处理后,与其余废水混合,在水污物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三级标准及光大水务(济南)有限公司一厂进水水质要求后,通讨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光大水务(济南)有限公司一厂处理。实验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管网等按照报告表中的要求,采取防渗漏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3、本项目采暖、制冷均使用空调。各类声源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同时采取消音、隔声、减震等降噪措施,厂界环境噪声不得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1类区规定的排放限值。4、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废包装物、废反渗透膜、空气净化系统废滤网和危险废物(包括沾有试剂的废包装材料、实验废物(包括滤渣、废移液管、废培养基等)、实验废液、实验器皿及仪器前两次清洗废液、废活性炭、废过滤器、废紫外灯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等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按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严格执行转移联单等管理制度。一般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废反渗透膜和空气净化系统废滤网由厂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城市管理部门收集处置。5、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6、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并完-3-山东省口腔医院(山东大学口腔医院)实验室项目美环堷凤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防范及处理能力。二、项目建成后,VOCs的年排放量不得超过0.0079吨。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五、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按规定发布企业环境保护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渠道,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六、按照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要求和排污许可规定的排放要求,制定完善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障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七、完善并落实监测计划,建立监测台账,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依法公开。八、若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重新报我局审核。九、请济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历下大队加强对该项目的日常执法检查。2026年4月21日抄送:济南市历下区应急管理局,济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历下大队-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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