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关于丰乐镇2026年第1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项目编号招标状态
发布时间2026-04-03 16:27:19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
相关产品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
联系方式

正文内容

丰乐镇人民政府: 《泸州市纳溪区丰乐镇人民政府关于丰乐镇2026年第1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泸纳丰府〔2026〕3号)收悉。受省政府、市政府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丰乐镇2026年第1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方案。 二、同意五里村9组,皂角村5组,大田村1、2、4、7组,中华村4组,石通村6组,天台村1组集体土地面积0.1752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0.1752公顷(园地面积0.0147公顷、林地面积0.1605公顷)、未利用地面积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作为丰乐镇2026年第1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 三、农用地转用批准后,专项用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由你镇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办理农村宅基地审批手续。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审批、使用的全程监管,确保农村村民住宅合法合规建设,保障农村村民住宅的合法权益。 附件:丰乐镇2026年第1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情况明细表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3日 附件 丰乐镇2026年第1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用地转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公顷 村 组 总面积 农用地 未利用地 小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草地 其他农用地 五里村 9 0.0210 0.0210 0.0210 皂角村 5 0.0120 0.0120 0.0002 0.0118 大田村 1 0.0160 0.0160 0.0160 大田村 2 0.0280 0.0280 0.0280 大田村 4 0.0210 0.0210 0.0210 大田村 7 0.0079 0.0079 0.0035 0.0044 中华村 4 0.0350 0.0350 0.0350 石通村 6 0.0193 0.0193 0.0193 天台村 1 0.0150 0.0150 0.0110 0.0040 合计 0.1752 0.1752 0.0147 0.1605 备注:“农用地”一栏中的“其他”是指按国标三大类中的一级类中除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外的其他农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