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罗城镇、清溪镇、芭沟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编制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N5111232025000114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03 17:07: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犍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金额13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
相关产品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编制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联系方式
  • :15386548879
  • 李老师:0833-4266355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罗城镇、清溪镇、芭沟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编制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15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1232025000114 项目名称:罗城镇、清溪镇、芭沟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提供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证书扫描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4日至2025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15日 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犍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犍为县玉津镇滨江路299号 联系方式:153865488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犍为县文体中心档案馆四楼 联系方式:0833-42663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833-4266355 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12月03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x 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3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300,000.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 (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C13010000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罗城镇、清溪镇、芭沟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编制1.00(项)1,300,000.00其他未列明行业否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罗城镇、清溪镇、芭沟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编制1.00(项)1,300,000.00总价无★注:本采购包涉及采购货物的,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罗城镇、清溪镇、芭沟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编制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服务内容1.罗城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编制,清溪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编制,芭沟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编制规划范围:罗城镇、清溪镇、芭沟镇镇域范围及规划确定的古镇范围。2.规划年限:暂定至2035年,具体以项目实施为准。2★服务要求(一)服务要求1.服务总体要求历史文化名镇的主要工作内容涵盖保护、管理、利用等多个维度,系统性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包括对传统建筑、街巷格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要素的分类保护。通过划定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等空间管控体系,严格控制新建建筑的高度、体量和风貌,确保历史环境协调统一。在保护措施上强调原真性维护,制定历史建筑修缮技术标准,对传统民居进行功能适应性改造,同时完善消防、排水等基础设施以提升防灾能力。2.服务标准依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相关要求编制本项目规划方案。3.编制要求规划内容需体现以下主要内容:(1)评估传统文脉价值、特色和现状存在问题;(2)确定保护原则、保护内容与保护重点;(3)提出总体保护策略和镇域保护要求;(4)提出与名镇密切相关的地形地貌、河湖水系、农田、乡土景观、自然生态等景观环境的保护措施;(5)确定保护范围,包括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界线,制定相应的保护控制措施;(6)提出保护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和历史环境要素的分类保护整治要求;(7)提出延续传统文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规划措施;(8)提出改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生产生活环境的规划方案;(9)保护规划分期实施方案;(10)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规划图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历史资料图,包括历史地图、照片和图片。(2)现状分析图,包括现状照片和图片。1)区位图。2)市域文化遗产分布图。3)文物古迹分布图。4)格局风貌及历史街巷现状图。5)用地现状图。6)建筑高度现状图。(3)保护规划图。1)市域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图。2)保护区划总图。3)视廊和高度控制规划图。4)历史文化名镇规划图。5)用地规划图。6)表达总体层次规划要求的规划图纸。 7)近期保护规划图。3★成果要求1.提交最终成果:《罗城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清溪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芭沟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 2.成果交付数量:每个历史文化名镇规划彩色文本不少于6套,电子文档不少于2套(U盘或光盘)。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 序号 符号标识 服务要求名称 服务要求内容无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2★服务地点乐山市犍为县3★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1.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后30日内。 2.验收程序:单位内部验收 3.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4.验收主体:犍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验收内容: (1)技术履约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技术履约验收。 (2)商务履约内容:按照采购文件商务要求及成交供应商响应内容进行商务履约验收。 (3)验收标准:成果内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要求,若编制规范或工作要求有调整以最新版本为准。成交供应商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成果初稿,并由供应商项目编制组向评审会汇报项目成果,评审小组对成果编制的规范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评审。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出具验收报告材料: ①成交供应商已提供了全部服务及完整的文档资料; ②符合本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和服务需求的事项和规范中的要求; ③通过采购人组织的相关评审; ④根据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验收标准; 6.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7.采购人无故超过规定时间30日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成交供应商履约成果的,视同验收合格。 8.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 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4★支付方式分期付款5★付款进度安排1、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进场收集基本资料并提交编制提纲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2、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方案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3、乙方修改完善后,提交专家评审前,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4、乙方向甲方提交最终规划编制成果,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一、违约责任 1.因一方原因,造成项目延期或中止,责任方应出具书面说明,承担 责任,并与另一方协商处理办法。 2.因供应商违反保密责任,向第三人泄露、复制或转让而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供应 商应向采购人赔偿一切损失。 3.因供应商提供的工作成果或资料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利而导致采购人在使用相关工作成果或 资料时被索赔或起诉的,供应商应负责解决前述纠纷,并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 4.供应商未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 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或未按合同约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采购人交付设计文件,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改正;每 逾期一天,供应商应承担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不含)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违 约责任。如采购人要求供应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工作,造成相关后果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因供应商 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 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二、解决争议的方法 在采 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供应商与采购人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向采购 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3.4.其他要求采购包1:说明:付款进度安排中甲方为采购人,乙方为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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