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六合区龙袍街道赵坝村“吨粮田”示范片区建设项目—农业技术集成示范和推广中标公告

项目编号JSZC-320116-NJPX-G2024-0004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04 20:38:0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龙袍街道办事处预算金额
中标单位南京善思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中标金额79.74万元
代理单位南京平喜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示范片区建设农业技术集成示范和推广示范片建设
联系方式
  • 周主任:15951899411
  • 马荣维:17750858260

正文内容

2024年六合区龙袍街道赵坝村“吨粮田”示范片区建设项目—农业技术集成示范和推广中标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SZC-320116-NJPX-G2024-0004 二 、 项目名称:2024年六合区龙袍街道赵坝村“吨粮田”示范片区建设项目—农业技术集成示范和推广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南京善思现代农业有限公司 913201180532605192 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3号科创大楼 93.40 79735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2024年六合区龙袍街道赵坝村“吨粮田”示范片建设项目-农业技术集成示范和推广 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 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明、周剑忠、周夏、陈银基、高崇忠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成交供应商招标代理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计算。代理费:1196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南京平喜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龙袍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龙袍街道龙腾路1号龙袍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周晓燕 联系电话:159518994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平喜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六合区观湖郡30栋102室 联系人:马荣维 联系电话:177508582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荣维 电话:1775085826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 2024年六合区龙袍街道赵坝村“吨粮田”示范片区建设项目—农业技术集成示范和推广采购文件.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年六合区龙袍街道赵坝村“吨粮田”示范片区建设项目—农业技术集成示范和推广 品目 其他农林牧渔业产品 采购单位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龙袍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 六合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04日 19:15 评审专家名单 无 总中标金额 ¥79.735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荣维 项目联系电话 17750858260 采购单位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龙袍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 南京市六合区龙袍街道龙腾路1号龙袍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951899411 代理机构名称 南京平喜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六合区金牛湖街道八凡路18号34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马荣维 2024年六合区龙袍街道赵坝村“吨粮田”示范片建设项目-农业技术集成示范和推广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116-NJPX-G2024-0004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龙袍街道办事处南京平喜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评标标准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六章附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2024年六合区龙袍街道赵坝村“吨粮田”示范片建设项目-农业技术集成示范和推广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平喜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JSZC-320116-NJPX-G2024-00041.2项目名称:2024年六合区龙袍街道赵坝村“吨粮田”示范片建设项目-农业技术集成示范和推广1.3最高限价:80万元,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1.4采购需求:实施2024年六合区龙袍街道赵坝村“吨粮田”示范片建设项目,开展示范片区农业技术集成示范和推广。采用纳米药剂防治技术的新模式,推广示范片区统防统治基本全覆盖,水稻季3700亩,每亩136元(含飞防),约50万元;小麦季3700亩,每亩80元(含飞防),约30万元。(具体详见采购文件)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6合同履行期限:1年。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无。2.4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7拒绝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招标文件3.1时间:2024年06月13日至2024年06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3.2方式:①线下获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至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观湖郡30栋102室获取招标文件。②线上获取: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PDF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74372739@qq.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方可获取招标文件。3.3工本费:100元(现金),售后不退。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壹份(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2、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07月03日14:00:00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3日14:30:004、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南京市六合区龙袍街道龙腾路1号五楼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6.1本项目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公告。6.2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6.3开标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6.4供应商应当从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6.5勘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6.6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www.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6.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法人签字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胶装提交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7.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龙袍街道办事处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龙袍街道龙腾路1号联系人:周主任联系电话:15951899411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南京平喜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六合区观湖郡30栋102室联系方式:177508582607.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周主任电话:1595189941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名  称内      容1采购人名 称: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龙袍街道办事处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龙袍街道龙腾路1号联系人:周主任联系方式:15951899411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南京平喜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六合区观湖郡30栋102室联系人:马工联系方式:177508582603投标有效期90天(日历天)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5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壹份(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6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3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7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六合区龙袍街道龙腾路1号五楼会议室8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3日下午14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京市六合区龙袍街道龙腾路1号五楼会议室。9最高限价80万元10评分标准详见第三章评分标准。1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一、总则1、适用法律1.1本次招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定义2.1“采购人(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2“投标人(供应商)”是指参加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是从事招标(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2.4“货物和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2.5“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货物,接受服务的单位。3、政策功能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3.2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3.3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发展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和戒毒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要求详见《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5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实行强制采购。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优先采购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实行优先采购,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3.6强制采购信息安全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信息安全产品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并提供由国家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3.7进口产品政策(1)除招标公告载明接受进口产品参加外,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认定依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的规定。(2)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可以参加。(3)允许进口产品参加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3.8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享受相关政策。二、招标文件构成4、招标文件组成4.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投标邀请;供应商须知(包括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数量、服务标准、验收等要求,包括附件、图纸等;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货物、服务提供的时间、地点、方式;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4.2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可以以包为单位投标。4.3采购代理机构如果要求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5.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5.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6.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6.2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6.3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投标产品如果是进口产品的,应提供人民币与外币之间的汇率;报价单位为“元”。6.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6.5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6.6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6.7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7、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8、投标文件的组成8.1供应商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规格偏离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与否。8.2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组成。9、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9.1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4)所述材料如提供不全或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供应商的投标):(1)投标函(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供应商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网站在线打印并加盖公章);第一章投标邀请中2.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如有);(4)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5)《商务条款偏离表》;(6)第三章评标标准中对应的其它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7)要求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8)其它(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行拟定并添加)。10、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货物和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如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1)技术说明或服务方案;(2)《技术条款偏离表》;(3)服务承诺;(4)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人员情况一览表;(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11、投标文件的价格部分11.1价格部分是对采购标的价格构成的说明,招标文件如无特别说明,每一项货物及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11.2报价应包含本次招标标的有关的所有费用,以及技术资料、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11.3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11.4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1.5供应商应在《开标一览表》等标明投标货物和服务等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供应商符合本须知3.1条所述情形的,须在《开标一览表》中注明。11.6《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一份单独封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12、投标文件的其他部分12.1其他部分由供应商根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组成。1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4、投标有效期14.1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投标有效,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14.2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这种要求,并且不影响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供应商将不会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规定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5、投标文件签署15.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如果它们之间内容有差异,则以正本为准。16、投标费用16.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6.2本次招标代理费和专家评委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计算。请供应商充分考虑在磋商报价中。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7.1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壹份(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17.2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在招标文件中注明须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本必须为原件,但供应商的相关证明文件可采用复印件,采用复印件的,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时,供应商应提供原件供核对。17.3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如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17.4投标文件提倡按照A4幅面打印或复印并进行装订,如有资料超过A4幅面折叠成A4幅面;投标文件装订提倡采用胶装的形式。17.5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18、有下列情形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18.1逾期送达的;18.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9.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文件不得撤回。20、诚实信用20.1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0.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五、开标、评标与定标21、开标21.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21.2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1.3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及时处理。21.4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经批准后,可变更为其他采购方式采购。本次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要求和商务等要求,将作为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谈判依据。22、评标22.1评标委员会22.1.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二)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三)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五)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22.1.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22.2评标程序22.2.1投标文件的资格性检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6)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7)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8)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9)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0)服务承诺和付款条件未响应招标要求的;(11)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12)评标委员会认定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供应商不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供应商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3)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14)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2.2.2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2.2.2.1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用带星号(“*”)、“必须”或“应(应当)”等其他文字说明的商务和技术要求。22.2.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资格性检查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比照21.4款执行。22.2.3澄清有关问题。22.2.3.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2.2.3.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2.3.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前款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2.2.3.4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2.2.4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2.3评标方法和标准22.3.1评标方法分综合评分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22.3.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包括价格、技术、商务等。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23、确定中标供应商23.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3.2中标人确定后,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公告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23.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3.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中标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至少向另一方支付与投标保证金相等的补偿金,以及为招标、投标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23.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23.6所有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退回。24、编写评标报告24.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25、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5.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5.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25.3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六、签订合同26、签订合同26.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6.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6.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6.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6.5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七、质疑和投诉27、质疑27.1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7.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27.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供应商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7.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具体条款);(四)事实依据(具体条款);(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具体条款);(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27.5质疑函应当现场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处,提交时应出示有效身份证明。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的,质疑不予受理。27.6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27.7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28、投诉28.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8.2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28.3投诉人对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8.4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严重失信行为,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2)采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第三章评标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统计方法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将全部评委评分直接进行算术平均,小数点后保留2位。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评分项目评分内容分值一、投标报价(3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单价)/投标报价(单价))×3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开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0分二、货物质量与技术参数要求响应(8分)产品包装标识、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1)产品包装标识完好、齐全、规范,并提供用药产品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得3分;(2)产品包装标识基本完好、较齐全、较规范的,得2分;(3)产品包装标识不全的,得1分;(4)没有产品使用说明,包装标识不规范的,不得分。3分二、货物质量与技术参数要求响应(8分)飞防配置要求:可提供每个田块实际作业参数,包括飞行路径与高度、飞行速度、亩用药液量等相关信息与作业现场照片、飞行轨迹截图,以规范飞防标准,保障病虫害防治质量。满足要求得5分。5分三、企业履约能力情况(29分)专业技术力量:1、具有农药相关的专利,每项记2分,最高得6分(提供专利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农业管理方面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每项记2分,最高得6分(提供计算机软著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团队具备专业农业技术能力,具有中级及以上农业技术职称,每名记2分,最高得4分(提供技术人员名单、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16分三、企业履约能力情况(29分)信誉:1、自2021年5月1日以来,在社会化服务方面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认证证书,每项记2分,最高得6分(提供获奖证书、奖牌的照片、获奖文字资料、照片)。2、具有高新技术企业等相关证书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记2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8分三、企业履约能力情况(29分)投标人组织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档案经营管理和财务档案齐全,具备:人员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农药经营管理、生产质控管理等,每项记1分,最高得5分。(提供管理制度的相关资料)5分四、业绩(9分)投标人自2021年5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的,每项业绩记3分,最高得9分。(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或政府相关部门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9分5、服务方案(24分)技术服务方案:提供示范片区农业技术服务方案,可按照田块信息因地制宜提供用药解决方案,有田块日常管理动作,且具备农田日常情况提醒能力和应急处置管理能力,能提供附加服务。(1)技术服务方案内容全面完整严谨、要素齐全,且能提供附加服务的,得9分;(2)技术服务方案内容较为完整、要素较为齐全的,得6分;(3)技术服务方案内容不全、要素不全的,得3分;(4)无技术服务方案的,不得分。9分5、服务方案(24分)数字化管理平台服务方案:有正常运营的数字化管理及操作平台,对病虫害疫情防控过程能有效监管,做到病虫害防治服务全程数据上传,达到服务可视化、可控和可追溯,并配置有平台操作规范。(1)数字化管理平台功能完整严谨、数据齐全,配置有平台操作规范,做到病虫害防治有效监控的,得9分;(2)数字化管理平台功能较为完整、数据较为齐全,得6分;(3)数字化管理平台功能不完整、数据不齐全,得3分;(4)无数字化管理平台的,不得分。9分5、服务方案(24分)售后服务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综合评审:(1)按照采购人要求,送货至指定地点,在货物使用过程如出现问题第一时间有专人负责处理,售后服务体系完整的,得6分;(2)售后服务方案内容较全面、针对性和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3)售后服务方案内容不全面、针对性和可行作性差的,得1分;(4)无售后服务方案的,不得分。6分合计 100分说明: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1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2.监狱和戒毒企业的价格扣除2.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2监狱企业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扣除3.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评标委员会不保证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中标。6、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为依据(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7、如果评委评审分数畸高、畸低的,应详细说明理由。8、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作无效文件处理。上述评分办法均以招标文件、评委的判断为准。第四章采购需求一、技术要求序号采购规格数量技术配置1纳米药剂防控技术套22024年水稻季纳米农药防控技术1套,药剂防治面积3700亩;2025年小麦季纳米农药防控技术1套,药剂防治面积3700亩;将药剂进行纳米农药预混剂技术集成处理,纳米化后参数为PH值为6.5-7.5,微粒≤100nm;制剂清澈透明,无漂浮物或沉淀,按照推荐剂量稀释后仍须为清澈透明。2无人机飞防//2024年水稻季飞防面积3700亩;2025年小麦季飞防面积3700亩。二、商务要求1、报价要求:报价(包含财政补贴部分)应包含货物价款、包装、运输、装卸、质量检验、税费等相关费用。2、供货时间:具体时间由中标人和采购人自行确定,要求在约定时间5个工作日内送货到位。3、供货地点: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地点及数量等信息联系供货,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负责卸货,同时做好收货确认单据记录、技术指导等服务。4、验收:采购人组织验收,检验等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5、包装要求: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合适规格(发放农户的小包装或适用飞防的大包装),便于植保无人机作业和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中标人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涉及木质制品及木制包装材料的(含铺垫、支撑、加固设施设备等),禁止使用和调入松木及其制品。该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6、售后服务: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指导,并在供货完毕后与采购人说明用药注意事项、用法及用量。7、付款方式:中标签署合同5日内签订;水稻季货品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40%;小麦季货品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40%;待项目验收后,支付剩余合同价的20%。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使用单位:供货单位:签订日期: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京市财政局监制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龙袍街道办事处住所地:南京市六合区龙袍街道龙腾路1号供应商:(以下简称乙方)住所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第1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乙方投标文件。第二条合同总价款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缷、保险、安装、调试及其材料及验收合格之前保管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伴随服务、技术图纸资料、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南京市政府采购号标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表;(2)供货一览表;(3)交货一览表;(4)技术规格响应表;(5)乙方承诺;(6)服务承诺;(7)成交通知书;(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第六条包装要求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第七条交货和验收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天完成工作。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5、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第八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3.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3.2所购货物按乙方投标承诺提供免费维护和质量保证,保修费用计入总价。3.3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3.4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按乙方投标承诺执行。3.5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3.6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7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第九条履约保证金不采用。第十条合同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3、付款条件:中标签署合同5中标签署合同5日内签订;水稻季货品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40%;小麦季货品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40%;待项目验收后,支付剩余合同价的20%。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完成安装调试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甲方未拒收的,交易中心发现后将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责成乙方按照采购结果提供货物和服务,同时暂停一至三年参加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理。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8、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9、乙方投标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货物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30%赔偿金。10、其他违约责任约定:无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如没有约定,默认采取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第十五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六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采购人):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龙袍街道办事处乙方(供应商):(盖章)(盖章)代表人:代表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六章附件(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注:供应商根据附件顺序编制投标文件并制作目录(须生成页码))附件一、投标申请及声明格式投标申请及声明致: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龙袍街道办事处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招标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供了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2、按招标要求,我们的投标总价为元。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招标文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对招标文件本身提出质疑。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货物的启动/集成、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5、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6、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龙袍街道办事处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年月日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的复印件:附件三、报价表开标一览表序号项 目 名 称报价(元)单价(元)1   2   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元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是   否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一份,要求单独封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以便唱标时使用。2、“投标标的是否全部由小微企业提供”栏内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未按要求提供、填写,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前后矛盾的,不享受价格扣除。分项报价表(自行编制)附件四、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技术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要求规格投标响应偏离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附件五、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投标响应偏离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附件六、技术说明与服务方案技术方案及服务承诺应根据采购人对项目的要求、评标标准的要求及项目本身的特点编写,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附件七: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年月日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附件八、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龙袍街道办事处: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不是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人:(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九、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格式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龙袍街道办事处: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若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若有)声明人:(公章)日期:______年月日附件十:拟参与本项目人员情况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人员类别姓名年龄性别职称执业资格专业经验及拟在本项目中承担分工项目负责人                           ……      投标人名称:(盖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说明:1、如果行、列数不够,请自行增加。2、“备注”栏,可填写该人员擅长的工程(或工作)种类;3、请同时提供以上人员的相关专业、职称或执业资格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表二:项目负责人情况一览表(项目负责人情况表):1姓名 性   别 2身份证号码 出生年月年   月3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4从事工作时间:5资格(职称)证书:6所获表彰:7职称:8本公司承诺:该同志在我单位已任职一年以上且在从业经历中没有任何违法、违规而被查处的不良记录。9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投标人名称:(单位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十一、资格资信证明文件附件十二、服务承诺及服务质量保证承诺书(不得低于本项目招标要求,格式自拟)附件十三:安全生产责任承诺书:我公司现向贵单位承诺,我公司在项目名称:实施过程中,保证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在此服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工伤事故,或安全事故,均由我公司承担一切责任。承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十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仅为示范格式,直接填写无效,需至“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打印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信用得分 星级 诚信档案记录情况    信用承诺     我公司自愿参加贵中心(公司)组织的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本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有权机关的审查和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2023年  月  日附件十五、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七、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龙袍街道办事处的(项目名称)2024年六合区龙袍街道赵坝村“吨粮田”示范片建设项目-农业技术集成示范和推广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2024年六合区龙袍街道赵坝村“吨粮田”示范片建设项目一农业技术集成示范和推广,属于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南京善思现代农业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8人,营业收入为1420.47万元,资产总额为1063.14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A企业名称(盖章):南京善思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日期:2024年06月29日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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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年六合区龙袍街道赵坝村“吨粮田”示范片区建设项目—农业技术集成示范和推广采购文件.doc下载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