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本级]江西诚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新余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5年快检抽检项目(项目编号:JXCH-2025-014)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JXCH-2025-014招标状态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30 00:36:50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新余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预算金额8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江西诚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快检抽检蔬菜韭菜豇豆辣椒茄子豆芽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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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新余市本级]江西诚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新余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5年快检抽检项目(项目编号:JXCH-2025-014)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西诚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新余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5年快检抽检项目(项目编号:JXCH-2025-014)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余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5年快检抽检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11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CH-2025-014 项目名称:新余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5年快检抽检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 元 最高限价:800000.00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新余购2025F000028090 2025市级产品食品抽检经费 1 项 80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截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通过“信用中国 ”或“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 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本项目其它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1日 00:00 至 2025年07月08日 23:30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网上报名和下载采购文件(免费报名及下载) 售价: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5年07月11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余市赣西大道1958号三楼) 五、开启: 2025年07月11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余市赣西大道1958号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潜在供应商应当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潜在供应商未使用CA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的,视为未报名,将无法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启,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采购活动。具体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余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新余市赛维大道3999号 联系方式:156079065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诚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余市渝水区城北街道长青南路明和国际旁美宜佳楼上4楼 联系方式:0790-66682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女士 电话:17379029225 采购公告.pdf 采购需求(检测检验).docx 江西诚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新余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5年快检抽检项目(项目编号:JXCH-2025-014)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新余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5年快检抽检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XCH-2025-014项目名称:新余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2025年快检抽检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800000.00元最高限价:800000.00元采购需求: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新余购2025F0000280902025市级产品食品抽检经费1项800000.00元详见公告附件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截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5.本项目其它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7月01日00:00至2025年07月08日23:30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方式:网上报名和下载采购文件(免费报名及下载)售价: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2025年07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地点: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余市赣西大道1958号三楼)五、开启:2025年07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余市赣西大道1958号三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潜在供应商应当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潜在供应商未使用CA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的,视为未报名,将无法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启,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采购活动。具体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新余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地址:新余市赛维大道3999号联系方式:1560790656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西诚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余市渝水区城北街道长青南路明和国际旁美宜佳楼上4楼联系方式:0790-666822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冯女士电话:17379029225采购需求(一)技术需求一、项目概况为科学实施快检工作,提高抽检效能,及时发现并处置食品安全问题,切实维护全市食品安全,根据省局食品安全快检工作部署,结合我市食品快检新形势,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1家供应商,对新余市大中型商超、大中型餐饮店、校园食堂、农贸市场、小型食品经销店为抽检重点,提高获证食品经营主体检测覆盖率,扩大抽检覆盖面,查找风险点和监管漏洞。对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餐饮食品、蔬菜制品进行快速检测,配备检验人员,配备检测试剂和耗材,提供采样、快速检测、检测数据结果直接上传江西省食品快检智慧管理系统(微信搜索“云快检”小程序)。完成规定采样检测任务,并按照要求如实、按时上传报送快检数据,配合、协助监管人员和市场做好相关快检结果后续处置及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各类食品快速检测检查、考核、督查、调研等工作。供应商负责中心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门前“五包”、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及消防安全等各项费用及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保障中心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符合约定用途和安全的状态,如发生房屋漏水,负责维修,并承担所有费用。合理使用并爱护中心的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因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在任何时间都自行对中心的财物负责。供应商成交后,一周内检测试剂、设备、耗材、人员到位并开展工作。应确保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中心正常开展业务,除“你送我检”任务,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年度所有快检任务。二、检测要求供应商应按照《DB36T/1336-2022食品快速检测实施型技术机构建设通用技术规范》、《DB36T/1337-2022食品快速检测质量控制规范》、《DB36T/1574-2022食品快速检测结果验证通用技术规范》、《2024年江西省食品快检重点品种项目清单》和《2025年新余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方案》要求,负责对中心所需的检测设备的投入、日常运营和管理,包括检测设备以及信息化平台建设,实现检测、数据上传、数据分析等功能。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检测工作、组织开展培训;负责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对检测数据和服务活动中掌握的有关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如果履行成交项目过程中,国家、省有新规定出台要求执行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三、快检批次与抽检要求1.总体要求:按每千人20批次的标准,针对食用农产品的监督性快检批次应不低于每千人8批次;餐饮具的监督性快检批次不高于每千人2批次;大米、食用植物油的监督性快检批次均为每千人2批次。2.市本级快检任务:全年任务为12000批次;并完成20场你送我检活动,包含针对“一老一小”食品安全专场“你送我检”活动,不少于4场,现场快检样品批次不少于200批,其中针对“一小”的校园食品安全“你送我检”不得少于2场;现场“你送我检”便民服务不限场次。3.渝水区快检任务:全年任务为6500批次,并完成10场你送我检活动,包含针对“一老一小”食品安全专场“你送我检”活动,不少于5场,现场快检样品批次不少于200批,其中针对“一小”的校园食品安全“你送我检”不得少于2场;现场“你送我检”便民服务不限场次。四、快检工作目标在检测工作方面,全市快检的阳性率需达到2%及以上;快检与法检的衔接率达到20%以上。同时,要强化对快检试剂的评价工作,要求快检结果与法检结果的符合率达到20%以上。五、检测项目及任务分配可结合实际,包括腐霉利、啶虫脒、克百威、毒死蜱、甲拌磷、氟虫腈、灭蝇胺、水胺硫磷、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氟苯尼考、恩诺沙星、甲硝唑、瘦肉精(三项)、氧氟沙星、磺胺类(总量)、孔雀石绿、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他酮代谢物等;大米重点为镉;食用植物油为极性组分、酸价、过氧化值、黄曲霉毒素B1;复用餐饮具重点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其他重点品种为铝的残留量、甲醇、黄曲霉毒素M1、亚硝酸盐等项目。同时根据采购人需求可调整或增加抽检品种和检测项目,每个样品检测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项。检测样本和检测项目参照表1,任务分配参照表2。表1检测样本及检测项目食品分类检测项目食用农产品蔬菜鳞茎类蔬菜韭菜腐霉利毒死蜱克百威啶虫脒葱噻虫嗪甲基异柳磷叶菜类蔬菜芹菜毒死蜱噻虫胺甲拌磷菠菜毒死蜱油麦菜阿维菌素毒死蜱氟虫腈豆类蔬菜豇豆噻虫胺甲基异柳磷克百威灭蝇胺倍硫磷水胺硫磷噻虫嗪根茎类蔬菜姜噻虫胺噻虫嗪茄果类蔬菜辣椒噻虫胺毒死蜱啶虫脒茄子噻虫胺豆芽豆芽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生干籽类生干籽类花生黄曲霉毒素B1水果热带和亚热带水果香蕉吡虫啉噻虫胺噻虫嗪芒果吡唑醚菌酯浆果和其他小型水果葡萄苯醚甲环唑戊唑醇草莓烯酰吗啉柑橘类水果柑、橘苯醚甲环唑丙溴磷橙氯唑磷克百威鲜蛋鸡蛋鸡蛋恩诺沙星甲硝唑地美硝唑氟苯尼考畜禽肉及副产品畜肉牛肉、羊肉、猪肉克伦特罗恩诺沙星氧氟沙星磺胺类(总量)禽肉鸡肉(乌鸡)恩诺沙星氧氟沙星氟苯尼考磺胺类(总量)尼卡巴嗪五氯酚酸钠水产品淡水鱼泥鳅、鳝鱼、黄颡鱼(黄丫头)、鲈鱼、黑鱼、鳊鱼恩诺沙星孔雀石绿丁香酚地西泮氧氟沙星磺胺类(总量)氯霉素洛美沙星培氟沙星诺氟沙星海水鱼黄鱼恩诺沙星淡水虾淡水虾恩诺沙星丁香酚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其他水产品牛蛙恩诺沙星粮食加工品小麦粉小麦粉小麦粉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玉米赤霉烯酮大米大米大米镉磷化铝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餐饮环节食用植物油餐饮环节食用植物油苯并芘酸价过氧化值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油(煎炸过程用油)极性组分蔬菜制品蔬菜制品食用菌制品干制食用菌二氧化硫蔬菜干制品蔬菜干制品二氧化硫酱腌菜酱腌菜亚硝酸盐餐饮食品餐饮具复用餐饮具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米面及其制品小麦粉制品(自制)发酵面制品(自制)、油炸面制品(自制)铝的残留量硼酸淀粉制品粉丝粉条(自制)粉丝粉条(自制)铝的残留量其他餐饮食品酒类(餐饮)散装白酒(餐饮)甲醇肉制品(餐饮)腌腊肉制品(餐饮)亚硝酸盐水产制品(自制)预制水产制品(自制)水发水产品(自制)甲醛注:每个样品的检测项目整个检测过程(从样品前处理到得出检测结果)时间不超过90分钟。表2快检任务分配表2025年新余市食品快检任务分配表快检批次(每千人20批次)单位食用农产品大米食用植物油餐饮具其他重点品种合计新余市4800/12001200480012000渝水区2600130065065013006500总计7400130018501850610018500(二)商务条件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截止。3、付款方式:项目签订合同后15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成交供应商完成2025年新余市食品快检任务分配表中江西省“云快检”快检批次任务后,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剩余70%。(发票由成交供应商按照国家有关财税规定开具给采购人)4、服务要求:4.1人员要求市本级和渝水区各下辖1个检测中心,其中市本级快检中心定点安排不少于5名快检人员,渝水区快检中心安排不少于2名快检人员,快检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后上岗,并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工作时应当穿着统一检测工作服。供应商应在建好的食品快检室开展检测工作,上午负责到辖区内相应地点进行食品抽样,采样完成后送回快检室检测,并协助市局和渝水区局举办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中高考保障、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基层执法辅助、公益活动宣传等工作。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专职快检人员,具体要求如下:1)具有2年以上食品安全快检相关工作经验;2)能熟练操作食品安全快检设备及计算机;3)年龄在25-35周岁,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4.2快检室基本要求供应商在提供技术服务期间须使用快检室配备的食品快检设备或自备快检设备开展检测、数据上传等工作,并进行维护保养及日常校准,需提供备用仪器和设备,确保每日快检工作的正常进行。4.3日常工作要求4.3.1主动采样或接收样品:供应商负责服务期内的采样工作,应主动采集样品或接收样品进行食品安全快速检测。4.3.2快检人员对样品开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供应商负责快检人员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培训,包括采样、检测操作及结果处理的培训及指导,要进行实操培训,做到人人上机、独立操作、逐个考核、人人过关,确保快检操作人员熟练掌握快检操作技能,顺利完成快检任务。要建立快检人员培训和考核档案,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4.3.3检测数据上传、登记、信息反馈: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检测方法进行检测,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检验项目,不得擅自更改判定原则,供应商对其出具的检验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按规定时限完成抽样检验任务。抽样及检验全过程录入“云快检系统”。4.3.4结果处理及公示:积极将快检产品信息在相关市场内公示,快检人员在现场快检中发现不合格产品的,需要进行复检处理,复检仍然不合格的,要立即将检测结果通报给采购人,并做好相关通报记录;积极配合采购人对不合格的检测报告及相关产品进行处理。4.3.5不合格品后续处理:对经快检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供应商要协助采购人及时填写《快检不合格结果告知书》,在20分钟内将结果告知采购人,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处理。商户对快检结果无异议的,指导、配合市场开办方对快检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采取下架、销毁或其他无害化处理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签订《自主承诺下架协议书》,并对现场处置的文件、照片、视频进行留档;对快检结果有异议的,供应商需协助采购人进行法定抽样检验,要求供应商具有法检工作经验,以便出现疑似不合格结果时,协助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第一时间前往现场完成法检抽样以及送检工作,供应商需具备食品类检验检测能力;对快检不合格经营者,供应商要协助采购人持续跟踪、加强自检。4.3.6档案管理:供应商在区域范围内开展食品快检业务所形成的所有检测原始数据及检测结果,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对外公示或公布。供应商应同步进行检测数据的收集、整理、归档,并对检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和开发利用,为采购人制定监管措施及改进工作提供数据依据,供应商按季度将档案资料移交给采购人。4.3.7数据归集:供应商应按季度总结报告抽检数据。含季度分析报告、半年度分析报告、全年分析报告,报告包含任务检测批次、任务完成率、不合格率及对阳性数据进行详细分析等内容。4.4应急服务要求,采购人在特殊情况有应急服务需求时,供应商需响应采购人需求在6小时内到现场处理应急服务事项。5、拓展服务5.1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宣传和技术咨询:快检人员除了完成每天的检测任务之外,还要配合采购单位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专业知识与执法能力等在内的培训、涉及食品检测等方面的食品安全宣传、咨询和风险交流工作。制定合理计划,全年覆盖农贸市场、企业、学校、商场等地进行食品安全(含保健食品)宣传活动,同时进行现场快速检测。5.2“实验室开放日”活动,为市民免费提供食品快检服务;在社区、农贸市场、商超、学校等人员集中地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重大活动保障及其他应急食品快检活动;安排专家开展技术培训。5.3在新余市及渝水区开展食品安全“你送我检”活动,每两周在农贸市场、校园、乡镇集市、养老机构等重点区域,开展一次以上食品安全“你送我检”活动,新余市本级全年不低于20次“你送我检”活动,渝水区全年不低于10次“你送我检”活动。对市民送来的样品进行免费检测,给市民讲解食品安全相关的知识,解答市民对食品安全的疑惑。此活动可大大提高市民对目前新余市食品安全的认可度,同时也可提高市民的参与度,增强食品安全的影响力。6、服务质量要求6.1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在采购人委托权限范围内开展工作。6.2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检验数据、评估报告只能对采购人提供,供应商不得自行对外公布相关的检验数据和结论性信息,不得擅自使用本项目所采集数据,不得将受委托事项再行委托其他单位实施。6.3供应商在实施技术服务中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和重大食品安全风险的,应在立即向采购人进行通报。6.4供应商应确保检验结果真实,不得故意隐瞒、修改检测结果,如产生重大影响或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6.5供应商应组织快检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上岗,如遇检测设备或检测技术升级须及时组织安排培训。7、验收: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服务,并向采购人提交服务成果。采购人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及磋商文件要求进行验收。8、其他事项8.1供应商投标前应进行充分考虑各种风险,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等理由增加名目、调整价格等。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对其报价、运营方式、运营质量、人员数量、人员质量、快检时间、快检地点、快检品种及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条件、服务质量等降低要求、变更要求或拒绝服务,如出现上述情况采购人有权宣布终止合同,采购人依法追究供应商相应法律责任并由其承担相应损失。8.2供应商投标时须按项目说明的需求,作为统一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服务过程的快检服务人员费用(人员工资福利保险费、检测服务费、技术咨询服务费)、差旅费、食宿费、网络信息管理费、水电费、宽带费、通讯费、试剂费、耗材费、运营管理费、税金,以及一切不可预见的车辆费用、风险费用、利润等。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以及自身的实际情况填报,不能低于供应商的企业成本。如有漏项或缺项,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8.3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者转包检验任务,如有私自分包或者转包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并赔偿相应损失,解除合同。8.4其它未述项目按国家和省、市有关食品快检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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