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电气焊设备加芯赋码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JSZC-321100-JSWX-C2025-0040招标状态招标|信息变更
发布时间2025-09-30 12:54:22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镇江市应急管理局预算金额82.70万元
中标单位中标金额
代理单位江苏巍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相关产品电气焊设备加芯赋码改造
联系方式
  • 许主任:0511-80980928
  • 郭工:0511-80836005

正文内容

镇江市电气焊设备加芯赋码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321100-JSWX-C2025-004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镇江市电气焊设备加芯赋码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9-23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0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2025年10月09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现更正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2025年10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5-09-3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镇江市应急管理局 单位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南徐大道67号 联系人:许主任 联系电话:0511-809809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巍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镇江市南徐大道62号商务A区C座1111-1117室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0511-80836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工 电话:0511-80836005 五、附件 ( 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 无 附件: JSZC-321100-JSWX-C2025-0040采购文件.doc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镇江市电气焊设备加芯赋码改造项目 品目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镇江市应急管理局 行政区域 镇江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9月30日 12:09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9月23日 更正日期 2025年09月30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郭云 项目联系电话 0511-80836005 采购单位 镇江市应急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镇江市润州区南徐大道6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052967630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巍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镇江市润州区南徐大道62号3幢(网易联合创新中心)111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郭云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JSZC-321100-JSWX-C2025-0040项目名称:镇江市电气焊设备加芯赋码改造项目江苏巍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二五年九月磋商文件目录第一部分磋商邀请3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7第三部分合同格式25第四部分项目采购需求31第五部分磋商及评审37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43第一部分磋商邀请项目概况镇江市电气焊设备加芯赋码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jszfcg.jsczt.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1100-JSWX-C2025-0040项目名称:镇江市电气焊设备加芯赋码改造项目预算金额:82.7万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采购需求:详细内容及要求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详细内容及要求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或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投标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部分)];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支持中小微企业(财库【2022】19号)、(苏财购【2022】4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等政策。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如果本项目的服务全部由小型或微型企业或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承接的,对其价格给予10%的调减,用调减后价格计算价格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公告之时起至2025-09-29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获取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交易平台获取方式:操作指南“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磋商文件(后缀名为“.kedt”)采购文件售价:免费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10-200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网上开标大厅注意事项:(1)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供应商须通过苏采云发布的最新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在线制作并提交响应文件。截至投标截止时间,电子交易平台投标通道将关闭,供应商未完成电子响应文件有效提交的,其投标将被拒绝。(2)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请供应商事先做好电脑环境准备,自行选择互联网连接畅通的场地,在规定的开标时间登录网上开标大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采购,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http://ggzy.zhenjiang.gov.cn/zjzc/xzzn/),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如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应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期间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0519-86722803。2、供应商投标需提前办理数字认证证书,镇江CA数字证书的办理:镇江地区意源(方正)CA办理方式: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7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CA窗口。工作日办公时间:9:00-12:00、13:30-17:30。联系电话:0511-88968012。3、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供应商解密成功,即视为网上招投标平台运行无故障。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4、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和查看“江苏政府采购网”是否有更正公告。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镇江市应急管理局地址:镇江市润州区南徐大道67号联系方式:0511-8098092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巍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镇江市南徐大道62号商务A区C座1111-1117室联系人:郭工电话:0511-80836005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规定1报价要求本次投标报价的币种为人民币。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所提供的报价表格式报价。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应包括本次招标要求提供的服务已支付或将支付的所有费用(含税费)。最低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中标价即为合同签约价。如出现报价前后不一致的,将按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办法和标准”第5项规定进行修正。按照苏财购〔2025〕62号文要求,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预算50%的,即投标报价2转包及分包项目依法不得转包RA本项目不同意分包。£B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开标前答疑会RA不组织£B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4现场踏勘RA不统一组织£B统一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联系方式: 5演示R无6样品R不要求提供。7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R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8核心产品£A货物类。RB服务类。本项目核心产品为: / 。9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镇江市电气焊设备加芯赋码改造服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10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题,推进完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融资服务功能,促进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镇江市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镇江市中心支行联合印发《关于转发〈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向采购人说明融资需求,由采购人在录入合同时标注融资需求后,凭政府采购合同在相关金融机构办理无抵押、低利率授信申请。办理流程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paying.html。咨询电话:镇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0511-80909958。12特别说明无。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镇江市电气焊设备加芯赋码改造项目。2、定义磋商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2.1“磋商组织方”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即:江苏巍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2“供应商”指向磋商组织方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投标单位。2.3“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即:镇江市应急管理局。2.4“服务”系指本采购文件所述采购标的,即供应商按合同规定必须提供的承诺和义务。3、本次采购方式3.1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综合评分法3.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3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4、磋商费用4.1中标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1)☑中标供应商需向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费标准收取12600元。采购代理费用收款信息:收款单位:江苏巍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款账号:1031250104001603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常发支行(2)☑如有其他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4.2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5、政策功能5.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小型、微型企业在评审时享受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5.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5.4强制采购信息安全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指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5.5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5.6本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参考《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需求标准。5.7根据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如遇到资金困难,凭中标通知书在相关金融机构办理授信申请,相关事宜请查阅“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网站。5.8支持绿色发展5.8.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5.8.2本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参考《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需求标准。5.8.3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装修、修缮等项目,鼓励参考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规定的需求标准。5.8.4采购人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按照《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实施相关采购活动。5.9供应商一旦购买了本磋商文件并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的第一、第二、第三部分的所有条款。二、磋商文件6、磋商文件构成6.1磋商文件包括:(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3)拟签订的合同文本;(4)项目需求;(5)评标办法和标准;(6)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请仔细检查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磋商组织方联系解决。6.2供应商获取本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本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6.3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标的所在地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签订和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按磋商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电报等)通知磋商组织方。7.2按照权责相一致原则,供应商提出的对于磋商文件主要商务、技术指标的相关澄清、修改要求,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并视情况作出澄清或修改的决定。7.3磋商组织方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将在原公告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7.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磋商组织方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系统中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磋商组织方将顺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及时自行登录系统查看相应内容。7.5如澄清或修改公告有重新发布采购文件的,投标单位应下载最新发布的采购文件制作响应文件。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8、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写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了解磋商文件的要求。在完全了解采购要求和服务的技术规范和要求以及商务条件后,编制磋商响应文件。8.2供应商在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时,请按照采购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填写并提交到对应位置,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8.3如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相关资料,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文件编排混乱、文字表达不清或上传资料内容模糊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4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合法、真实、可靠。9、投标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等均应使用中文。9.2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另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10、磋商响应文件构成10.1供应商编写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分为资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10.2资格部分系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的文件。10.3商务部分系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10.4技术部分系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货物)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0.5具体填写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六部分。11、编制响应文件的工具11.1供应商须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提供的最新响应文件制作软件编制磋商响应文件。12、投标报价12.1供应商对所提供服务报价,该报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需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应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项目总报价中需包括服务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各种税费及其他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12.2供应商应按磋商的要求在磋商响应文件里提供磋商首轮报价,首轮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并根据首轮报价在所附的首轮明细报价表上列明所提供服务的明细报价。供应商需根据项目需求及自身经验填写明细报价。12.3在磋商过程中未对磋商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修改的情况下,如二轮报价超过首轮报价,则二轮报价无效,仅以其首轮报价作为最终报价。12.4磋商最后报价即为合同签约价。12.5最低磋商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唯一保证。12.6磋商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12.7磋商报价的其他要求:无13、技术规格要求和服务要求的响应13.1供应商必须依据技术要求及规格,逐条说明投标服务的技术参数、运行性能以及适用性。13.2供应商必须提供其所投标服务是符合磋商文件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拓扑图和数据,并须提供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保证服务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13.3技术规格的响应,应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规格逐项作出实质性响应。13.4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磋商文件中服务要求的标准做出响应。14、供应商资格和能力的证明文件14.1按照合格供应商的规定,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4.2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服务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等各方面的能力。15、响应文件的提交15.1.1供应商需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响应文件编制软件或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提交成功后系统将发送投标回执。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时间为准。15.1.2截止时间以后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15.1.3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时,供应商须使用制作该磋商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认证证书进行提交操作。15.1.4提交完成后至解密前,供应商不能对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认证证书进行更新、续费,否则可能引起的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等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5.1.5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响应文件的损坏、丢失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15.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采购文件自行酌情延长提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推迟的提交截止时间将在系统中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在原公告媒体上发布公告。供应商应及时自行登录系统查看相应内容。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为:磋商响应文件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有效。供应商一旦获取了本磋商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投标有效期的约定。16.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供应商可以拒绝磋商组织方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17、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7.1供应商应通过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合成、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18、磋商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19、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9.1供应商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9.2在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需要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使用响应文件制作软件重新制作并提交。19.3在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或撤回。19.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磋商组织方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四、磋商与评定20、磋商20.1磋商组织方将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主持开标。20.2供应商应当在开标前做好充分准备,使用制作该磋商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认证证书准时参加开标。20.3供应商不足3家,不进入解密程序。20.4磋商时,磋商组织方将在系统内发出解密的指令,供应商自行实施解密,限定在主持人发布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时,供应商必须使用与制作响应文件时同一数字认证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解密将会失败。20.5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或解密失败或无法正常打开响应文件的,磋商组织方将拒绝其响应。部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未解密或解密失败的,程序可以继续进行。若解密成功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不进入后续程序。20.6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任一家供应商解密成功,即视为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无故障。20.7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全部完成后,按响应文件解密成功顺序向所有供应商宣布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20.8电子交易平台自动记录开标过程,由参加开标的各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确认开标结果。20.9供应商代表如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主持人发布确认指令后3分钟内线上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处理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0.10供应商须配合磋商工作,否则自行承担后果。21、磋商过程的保密21.1磋商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1.2在磋商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磋商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建议等方面向磋商组织方或参加磋商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无效。22、磋商小组评审纪律22.1磋商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2.2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22.3磋商将采取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的方式(不向其他供应商公布、透露其价格等信息),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2.4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3、无效磋商的情形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无效:(1)未按规定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未按规定签字的;或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http://www.jscredit.gov.cn)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5)项目服务期有负偏离的。(6)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7)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要求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8)供应商提交的是可选择报价的。(9)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了虚假或失实资料的。(10)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出现了磋商小组认为不应当雷同的。(11)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2)供应商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1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须经磋商小组半数以上同意)。24、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2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4.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5、磋商内容25.1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磋商文件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及合同草案条款等进行磋商。25.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后进行。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当附法人授权委托书。25.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由于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若采购需求未发生实质性变动,供应商不得退出磋商。26、最后报价的提交26.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总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26.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明细报价。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必须提交与合同价(最后总报价)一致的明细报价。本项目符合第一种情况。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处理。26.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本须知第25.2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7、相同品牌产品的处理原则27.1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本项目核心产品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7.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28、竞争性磋商特殊情况处理28.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8.2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8.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则该磋商活动取消,采购人应当将取消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29、允许组织重新评审的情形29.1磋商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1)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4)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的;(5)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五、确定结果30、确定成交供应商30.1磋商小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30.2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相关规定执行。六、授予合同31、磋商组织方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31.1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磋商组织方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供应商中标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32、成交通知书32.1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磋商组织方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32.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2.3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33、履约保证金33.1A☑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B□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应提交政府采购合同金额XX%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应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保单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支持和鼓励中标供应商自愿使用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省财政厅已上线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平台可通过域名www.jsdzbh.com直接访问,也可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链接访问。34、签订合同34.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4.2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处理。34.3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34.4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予以公告。34.5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时,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4.3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七、询问、质疑、投诉35、询问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磋商组织方提出询问,采购人或磋商组织方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36、质疑36.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以上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6.2供应商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质疑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如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6.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提出质疑,采购人负责处理和答复涉及采购需求的质疑内容。36.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7、投诉37.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磋商组织方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人或磋商组织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37.2投诉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站“投诉指引”。八、诚实信用和解释权38、诚实信用38.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38.2供应商不得以向磋商组织方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将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处理。38.3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38.4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38.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息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及登记等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6〕50号)等文件精神,采购人在项目资格性审查时对参加本项目的各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http://www.jscredit.gov.cn),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资格性审查结束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打印或网页截图。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9、解释权39.1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外,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江苏巍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所有。40、适用法律及约束力40.1供应商一旦获取了本磋商文件并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40.2本次采购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约和保护。第三部分合同格式镇江市电气焊设备加芯赋码改造项目采购合同(格式模板,本合同条款在正式签署前可具体补充细化,仅作参考,最终合同以采购人法务审查通过的版本为准)甲方:镇江市应急管理局乙方:镇江市应急管理局开展镇江市电气焊设备加芯赋码改造项目,委托负责具体实施,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并就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签订合同。具体内容如下:1、合同文件下列关于江苏巍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文件、乙方提交的响应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成交通知书;2、磋商承诺函;3、报价一览表;4、清单及报价明细表;5、技术响应文件;6、服务承诺;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3、标的物本合同所提供的标的物详见“清单及明细报价表”(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乙方必须完全实现磋商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如有不足或缺陷,由乙方自行负责弥补,甲方不再承担任何相关费用)。4、合同金额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总金额(大写)为人民币元整,¥元(项目增加费用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同时双方必须签订补充合同),分项价格在乙方提交的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5、项目服务期和实施地点5.1项目服务期:2025年11月30日前按甲方要求完成安装及调试,验收通过后提供3年免费质保及运维服务。5.2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6、付款方式6.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6.2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20%预付款;剩余款项在全部电气焊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且通过验收后支付。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及结算清单。6.3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的付款申请并开具相应发票,经甲方确认后按照甲方付款流程向乙方付款。乙方未按要求提供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7、服务内容7.1电焊设备智能化改造服务需求:由于本项目涉及到对全市范围内已知的存量电焊设备进行智能化改造服务,乙方提供拥有相关知识的专业人员分级分批,以街道或企业为范围,对电焊设备进行集中改造,为电焊设备提供智能物联升级服务。7.2运营服务需求:本项目通过为焊机“赋码加芯”实现电焊设备扫码启停,改变了焊工传统的工作作业模式,在新的工作模式下,焊工、企业会产生如操作使用、申请流程、证件问题、作业限制、预警报警等大量问题,乙方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撑服务,耐心且专业的为焊工和企业提供引导、解答、采集信息、处理问题等服务。7.3物联运维服务需求:电焊设备智能化升级改造后,进入日常运维阶段,在日常作业中,存在因各种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芯片离线、拆除、损耗等风险,为不影响企业生产与焊工作业,乙方须提供运维团队安排人员通过远程核验等方式,及时排查问题,提供对应的运维服务。7.4针对应急监管人员、企业管理人员、焊工开展分层培训,培训形式包括现场集中培训、线上视频教学、一对一实操指导,确保覆盖所有使用人员。8、验收标准8.1项目完成后,交甲方审核,符合合同约定,达到甲方的预期目标后,准予验收。8.2甲方收到货物后,进行数量、规格等表面验收,若有异议的,应在日内提出,并有权选择更换、退货、扣减货款一种或几种方式要求乙方进行整改。乙方还应提供相关产品的质量检验合格证、设备测试报告、报关资料、商检证明等合格文件材料,并保证设备包装完整无破损等各方面符合合同要求。8.3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采购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承担验收费用等。8.4第2次验收:货物及安装、调试结束,达到验收标准,甲乙双方共同验收。8.5甲方表面验收不视为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认可。甲方有权在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质保期提出质量异议,乙方应采取维修、更换、退货、补差价一种或几种方式要求乙方进行整改。8.6甲方验收后,出具验收单经双方签字确认视为验收合格完成。8.7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并要求乙方合理期限内补正。9、合同的解除和转让(一)合同的解除9.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二)合同的转让9.2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10、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签约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1、合同其它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12、不可抗力12.1如果双方由于不可抗拒力的任何事故(须经双方认同),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事故影响的时间。12.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拒力”系指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水灾、台风、地震以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12.3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拒力事故发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对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3、税费13.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免税部分除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13.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免税部分除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14、纠纷解决办法14.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方和乙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则通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13.2在诉讼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15、违约终止合同15.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拒付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15.2如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15.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15.4乙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15.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合同权利义务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人;(2)乙方拒不提供服务或所提供服务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经甲方次以上催告整改,仍无法通过的;(3)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4)乙方虚假承诺,提供的资料存在失实、报告抄袭雷同、存在明显错误等问题或不能满足本合同其他要求的,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本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5)未履行合同信息保密和使用约定的;(6)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的;(7)未履行本合同约定其他义务,经甲方催告后_____日内,仍未整改的。15.6甲方依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或合同终止后,乙方应退还已收取的全部款项,同时应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全部损失,本合同中所约定的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罚款、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调查费、律师费等。16、破产终止合同16.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在任何时候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17、转让和分包17.1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8、合同生效及其它18.1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8.2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8.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以下无合同正文)甲方(单位盖章):地址:联系电话:代表签字:乙方(单位盖章):地址:联系电话:代表签字: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第四部分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背景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安委〔2024〕12号)和省安委会、省消委会印发的《江苏省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苏安〔2025〕2号)、苏整治专班﹝2025﹞3号等文件要求,推进电气焊设备“加芯赋码”“一机一码”改造,充分运用物联网手段,通过“苏智焊”系统(江苏省电气焊数字化监管系统)对电气焊作业安全风险实时动态监测、预警和分级处置,有效拦截无证作业、违章作业,提升安全水平。本项目通过专业化技术服务,实现镇江市存量电气焊设备的智能化升级与全周期管理,确保设备稳定接入江苏省电气焊数字化监管系统,提升监管效率与作业安全性。服务核心围绕“技术改造+运营支撑+运维保障”全链条展开,通过一体化服务实现设备智能化功能落地。本项目采购一家供应商负责对镇江市电焊设备加装物联网芯片(模组)、赋专属二维码,完成设备安装,并接入安全监管服务平台,提供设备后期质保及维护等。本次采购加装芯片的电焊设备为3403套。(2)具体服务内容:(1)电焊设备智能化改造服务需求:由于本项目涉及到对全市范围内已知的存量电焊设备进行智能化改造服务,因此需要拥有相关知识的专业人员分级分批,以街道或企业为范围,对电焊设备进行集中改造,为电焊设备提供智能物联升级服务。(2)运营服务需求:本项目通过为焊机“赋码加芯”实现电焊设备扫码启停,改变了焊工传统的工作作业模式,在新的工作模式下,焊工、企业会产生如操作使用、申请流程、证件问题、作业限制、预警报警等大量问题,能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撑服务,耐心且专业的为焊工和企业提供引导、解答、采集信息、处理问题等服务。(3)物联运维服务需求:电焊设备智能化升级改造后,进入日常运维阶段,在日常作业中,存在因各种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芯片离线、拆除、损耗等风险,为不影响企业生产与焊工作业,需要运维团队安排人员通过远程核验等方式,及时排查问题,提供对应的运维服务。(三)项目技术要求及清单序号名 称参数数量单位1芯片安装服务智能物联芯片安装服务,目标为全市8个区县的3403台各类型号电焊机“加芯赋码”。具体如下:1、预约安装:主动预约企业提供安装服务,涉焊工贸企业地址分散,同时在安装过程中不能更改企业的排班生产计划,更不能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因此需要提前与企业对接,针对企业的规模、位置、生产计划制定针对性的安装计划,预约上门时间,进行分步骤、分批、多个时间节点安装。2、设备检验:检查设备的电源开关是否处于关闭状态。使用电笔检查设备是否已完全断电,确保安全。3、外观检查:检查焊机仪表盘是否属于关闭状态。4、外壳拆卸:拆卸焊机外壳螺丝,以便访问内部电路。拆卸外壳后,找出焊机进线处,再次使用电笔测试是否已完全断电。5、芯片安装:选择合适的延长线进行接线。接线完成后使用电工胶布或者热缩管进行绝缘处理。6、芯片提供3年4G流量使用;7、设备登记:通过小程序进行设备登记,安装人员绑定号码后会自动进入安装登记页面,登记设备相关信息及设备所属企业信息等。8、开关机测试:登记完成后,重新连接电源,并进行开关机测试。观察设备是否能够正常启动,并检查是否有任何异常或错误消息。如果一切正常,则芯片安装成功。9、操作培训服务:指导企业进行操作培训,包含:说明书手册介绍;一线操作工人实操培训;芯片日常运行养护培训;作业异常类问题应急处理方案培训。10、芯片安装辅材:包含8mm黄腊管、CE-1奶嘴尼龙压线帽、P1螺旋式压线帽、绝缘胶布、m3.5*16燕尾螺丝、电线(软线)、扎带、热胶棒等。1项2智能物联芯片1、支持远程开关量采集并对设备进行开关量控制;▲2、支持4G网络通信,支持4GCat.1及以上全网通,支持中国移动、联通、电信、广电等运营商(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支持蓝牙通信。(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支持继电器1A380VAC、10A250VAC、10A28VDC等(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极限工作温度至少支持:-35℃~75℃(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6、极限存储温度满足:-40摄氏度~+85℃;7、极限工作湿度至少满足:95%;8、通信协议:支持MQTT协议、HTTP协议、TCP/UDP协议;▲9、支持远程升级固件(提供功能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0、芯片应具有实时检测电焊机设备工作状态信号,可对电焊设备是否作业进行实时监测并上报;11、芯片具备相对应的应急机制,当出现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设备无法正常通信的情况发生时,芯片可放开对焊机控制,实现焊机通电即可进行焊接工作的目的,待相关情况稳定之后,设备再行工作,恢复芯片控制焊机开关机的功能;12、智能物联芯片须具备独立隔离电源,并支持交流220V/380V宽电压,可使用220V或380V电压供电,满足市场焊机改造要求;13、芯片数据支持直连“江苏省电气焊数字化监管系统”,并实现系统直接控制设备启停,微信小程序扫码开机等功能;▲14、芯片应具备良好的抗干扰性,通过浪涌(冲击)抗干扰≥±4KV实验(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5、芯片应通过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6、芯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且具备《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须提供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3403套说明:采购清单中提供的品牌(如有)均为参考品牌,仅供供应商在投标时参考,凡达到以上品牌档次并满足以上技术要求的产品均可,但须提供详细技术资料。(4)服务要求★1、中标供应商须提供3年免费质保及运维服务。(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格式自拟)2、项目服务期:2025年11月30日前按甲方要求完成安装及调试。3、供应商需要提供合理的项目实施方案以保证项目安全顺利进行,项目实施过程中尽量不影响安装企业的正常生产。项目实施中及后期因项目实施产生的安全问题由供应商负责。4、供应商需要提供合理的培训方案,以保证项目能够顺利发挥作用。5、供应商需要提供售后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日常运作、服务咨询、巡检保养、主动监测、故障修复、特殊保障和升级优化。具体如下:(1)日常运作按应要求的产品功能和性能要求,维护产品日常运作。(2)服务咨询设立全市统一的服务热线,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撑服务,接收故障保修、使用帮助要求、业务和技术咨询、服务投诉等。服务热线7*24小时全天候运行,配备足够的咨询人员或技术工程师。在热线电话发生故障情况下,提供其它备份的方便和迅速的联系方式。(3)巡检保养一个季度巡检一次,对项目范围内的芯片及其供电系统进行保养维护,包括除尘、排除故障隐患等,并填写养护记录表,以确认所有芯片工作正常。(4)主动监测建立设备管理监控体系,有效地对设备运作情况和传输线路的性能、通断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早发现问题,排除故障。(5)故障修复紧急抢修:承担合同期内设备发生故障的抢修任务。备用方案:如特殊原因造成芯片无法正常使用,应及时提供备用芯片确保焊机运行正常。易损易耗件:建立备品仓库,储存足够的备用易损易耗件。备品仓库应合理分布。备品仓库应定期进行检查。(6)操作培训专项服务针对应急监管人员、企业管理人员、焊工开展分层培训,培训形式包括现场集中培训、线上视频教学、一对一实操指导,确保覆盖所有使用人员。注:采购需求中加“★”条款投标单位应逐条响应,有一条负偏离的将被定义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五)服务方式1、电话咨询提供7×24小时的服务热线,解答用户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用户通过直接拨打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电话,即时获取问题解答和技术咨询。2、网络远程服务产品运行过程中遇到问题,仅靠语言或文字描述无法阐明时,可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传递用于故障信息,便于技术人员及时解决运行问题。3、现场服务由于产品本身原因导致的故障,供应商运维期内免费提供现场技术支持,其它未知原因造成的故障,需进行现场故障会诊时,可参与故障分析、定位、会诊工作,并采取必要技术处理,协助恢复正常运行。(六)人员要求1、本次项目涉及安全生产、软件开发、电焊设备改造等专业服务,为保障服务专业性和项目的顺利开展,供应商需要提供不少于8人的服务团队且应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团队人员需具备电子信息技术类专业技能或焊接相关专业人员。2、为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供应商在接到涉焊企业函电后,在半小时内对其所提出的维修要求作出响应,采购人有应急要求时能在1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一般维修3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并维修完毕,若48小时内无法维修完毕的须更换同型号产品到位,保证设备正常使用,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七)验收要求1、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全新的原装优质产品(包括所有零部件、元器件、附件、备件),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并须提供相关产品的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和安装说明等资料,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在安装调试完成后,并试运行一次,确保芯片有效数据能实时上传至监管系统,达到相关功能要求。2、供应商在设备送达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后,书面通知采购人报验。根据行业相关标准及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相应技术要求,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八)报价要求1、本项目报价为完成项目的全部费用,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芯片采购、运输、安装、联调配置、系统适配、质保、运行维护、流量费、备品备件、耗材、更新升级、培训、管理费、税金、利润、合同服务期内的风险费用等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采购人不予支付中标供应商额外产生的其他费用。2、供应商报价应建立在对项目服务范围、要求充分了解的基础上,成交后签订合同及履约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费用或其他的要求。(九)付款方式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20%预付款;剩余款项在全部电气焊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且通过验收后支付。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及结算清单。3、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应的付款申请并开具相应发票,经甲方确认后按照甲方付款流程向乙方付款。乙方未按要求提供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第五部分磋商及评审1、磋商小组职责1.1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如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1.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1.3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1.4推荐成交供应商。1.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1.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2、磋商及评审程序2.1磋商组织方按磋商小组名单核对身份并签到。2.2磋商组织方宣布磋商及评审纪律,磋商小组确认有无回避的情形。2.3磋商小组推选组长,负责组织磋商及评审活动,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2.4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审查磋商文件。2.5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对首次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未通过审查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磋商小组应书面告知供应商并说明理由。2.6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2.7磋商小组应集中与符合要求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8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9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三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符合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2.10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应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评审。2.11磋商小组对磋商供应商得分按照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得分相同的磋商供应商,报价低者排名在前,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2.1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出具书面评审报告。3、供应商资格审查开启结束后,采购人将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如下:序号审查要素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或提供资格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磋商承诺函。(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http://credit.jiangsu.gov.cn/)的查询结果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以现场查询为准。(或提供资格承诺函)4、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序号审查要素审查内容1响应文件有效性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电子签章。磋商报价。未发现属无效响应的其他情形。2响应文件完整性响应文件内容完整性、齐全性。3对磋商文件响应程度审查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主要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是否相符,是否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审查磋商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主要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是否相符,是否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服务(货物)范围、质量和性能的,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有限制采购人权利和供应商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或保留的认定须经磋商小组半数以上同意)。磋商小组决定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磋商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5、磋商记录5.1《磋商记录》包括供应商答复或承诺的内容、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及最后报价等。6、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总分100分。序号评分因素评审标准分值1价格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价格权值为10%)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价格评审的说明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填写格式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4、如果供应商报价属于苏财购【2025】62号文审查情形的,评审委员会将开展异常低价审查。102企业业绩供应商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业绩得3分,最高得9分。注: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93人员配置1、项目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或相关专业)证书或具有本科及以上焊接相关专业(如焊接技术与工程专业、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焊接方向)等)毕业证书的得5分;2、项目成员中(除项目负责人以外)具有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每有一位得2分,最高得6分;3、项目成员中(除项目负责人以外)具有设备安装施工员证书或网络工程师证书的,每有一名得2分,最高得6分;本项最高得17分。注: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及投标单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174服务承诺供应商承诺中标后可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及本地化服务,一年内为保障服务质量至少保证2人在镇江市驻场保障,采购人有应急要求时能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维修3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并维修完毕。提供本承诺的得4分。注: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45技术参数供应商必须提供“技术条款偏离表”,对照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智能物联芯片的技术参数进行逐项应答。未逐项应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响应磋商文件的无效投标。评委根据“技术条款偏离表”评分,磋商文件“▲”号项为重要参数要求,如有负偏离,每项扣1分,非“▲”号项如有负偏离,每项扣0.5分,10分扣完为止。注:技术参数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证明材料应是该项规定的证明材料;如未有明确规定的,也可以使用生产厂家官方网站截图或产品白皮书或第三方机构检验报告或其他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经评委审核证明材料有效,视为满足;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106总体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总体服务方案评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电焊设备智能化改造服务方案、运营服务方案、物联芯片运维方案、系统对接方案等。方案内容详尽合理,阐述清晰,符合实际需求,包含以上方案内容的得6分,方案可操作性强的加3分;方案针对性强的加3分;本项最高得12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127实施方案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评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进度计划、进度控制、安装调试、验收等。方案论述完整清晰,进度计划及安排科学,设备安装及调试验收操作规范,包含以上方案内容的得5分,方案可操作性强的加2.5分;方案针对性强的加2.5分;本项最高得10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108培训方案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用户培训方案评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内容、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培训频次等。方案各分点论述完整具体,培训时间及频次科学合理、培训方式多样化、培训内容涵盖设备详细操作和说明等,包含以上方案内容的得5分,方案可操作性强的加2.5分;方案针对性强的加2.5分;本项最高得10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109售后方案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评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管理制度及体系、售后服务处理流程及保障措施等。包含以上方案内容的得5分,方案可操作性强的加2分;方案针对性强的加2分;本项最高得9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910应急方案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急方案评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风险预测、安全管理、保障措施等。方案中应急处理预案完备健全,包含以上方案内容的得5分,方案可操作性强的加2分;方案针对性强的加2分;本项最高得9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97.推荐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磋商响应文件项目编号:JSZC-321100-JSWX-C2025-0040项目名称:镇江市电气焊设备加芯赋码改造项目供应商:(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一、资格部分(一)磋商承诺函致:(磋商组织方)根据贵方关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邀请,我方已完全理解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据此函,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承诺:我方完全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以及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满足的特定条件。2.我方承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我方承诺:我方信用记录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我方承诺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服务及货物的磋商报价见报价一览表。5.我方承诺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义务,并承担责任(如有偏离,在响应文件中另作说明)。6.我方已详读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书面修改通知(如有),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利。7.我方承诺响应文件及所有材料的完整、真实、合法、有效,并对其负责。承诺在磋商期间,如磋商小组对我方提出澄清要求,将及时作出响应,否则自行承担后果。8.我方同意从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磋商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9.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10.我方知道如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向贵方提出质疑,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承诺:我方如果有上述行为,将无条件承担贵方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11.本次响应文件内容与磋商文件内容偏离见磋商偏离表(如果有)。12.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13.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14.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一公司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2注册资金3公司地址4从业人数5法定代表人6开户银行7账号8项目联系人9联系电话二公司财务状况(一)2024年度财务状况1营业收入(万):2利润总额(万)3年末“固定资产合计”(万)4年末“流动资产”余额(万)5年末“短期负债”余额(万)6年末“长期负债”余额(万)7年末“资产总计”余额(万)8年末“货币资金”余额(万)三供应商其他信息(一)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及等级:(二)公司2022年度后获得的荣誉及表彰情况四提供本项目服务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注:1、如行数不够请自行添加。(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八)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九)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兹证明(姓名)同志,性别(男/女),居民身份证号(身份证号码),在我单位任(职务),系我单位主要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电话:单位全称:单位盖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注: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响应活动的仅需填写本身份证明。2.供应商属于非法人组织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能够对外代表其从事民事活动的主要负责人,如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等,视同法定代表人。(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江苏巍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的磋商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磋商有关的事务(含合同签订)。本授权委托书于年月日在相应位置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手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附: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其他人磋商的,须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授权委托书,否则投标无效。(十一)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我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响应)供应商(全称并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___________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删减的承诺事项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比如删去本承诺函第3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二、技术部分(一)技术方案技术部分对应评分标准“技术评估”,依次详述,格式自拟。(二)技术响应及偏离表序号名称磋商文件要求响应参数偏离情况(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备注(证明材料位置)12……注:1.按实际如实填写偏离表,如果虚假响应或简单复制磋商文件提供的技术要求,将可能被视为无效的响应。三、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对应评分标准“商务评估”,依次详述,格式自拟。(一)项目负责人能力姓名近3年工作业绩及承担的主要工作性别年龄职称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证书名称专业资格联系电话曾担任项目主要负责人的项目注:1、项目经理具有资格证书的,应在本栏目提交相关证书扫描件。2、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需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属违约行为。3、项目经理须提供近半年(至少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二)项目实施成员能力序号姓名身份证号人员类别技术证书、级别相关工作经验备注注:1、行数不够,请自行添加。2、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须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属违约行为。3、列入上表人员需提供近半年(至少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4、列入上表人员具有相关证书、工作经验的,应在本栏目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三)企业实力(四)业绩(五)首次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一览表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标题内容项目名称服务期项目总报价大写项目总报价小写元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日期:(6)首次明细报价表序号名 称单价报价备注1智能物联芯片元/套共计3403套,包含配套的安装及三年运维服务2芯片安装元/套3芯片运维元/套4(其他).......合计元/套项目总报价 元注:1、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及相关报价要求填写。2、本表中“其它”由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及自身经验进行补充填写。项目实施时,除采购人明确提出需要变更增加外,不再增加任何费用,供应商应确保本项目能安全、正常运行并达到采购要求。3、本表中项目总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中项目总报价保持一致。4、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5、项目总报价为:合计()元/套*3403套,如最终安装套数低于3403套,采购人按实际安装量结算。四、其他部分(一)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且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在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作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人,营业收入为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类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二)按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所能提供的其他文件(三)告供应商书中标(成交)供应商:恭喜您成功中标(成交),为我市采购人提供优质产品及服务。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缓解企业融资难题,我省已推出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贷款业务,特此告知如下:如您在中标(成交)后遇到资金困难,确有贷款意向,请及时与采购人沟通协调。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向采购人说明需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的意向,提醒采购人在“苏采云”系统中公示政府采购合同时勾选融资标识,随后将有相关银行为您提供无抵押低息融资便利。具体业务流程可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paying.html)查看并办理。如您需要帮助,请致电镇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电话:0511-80909958。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镇江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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