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数据局宜昌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建设运维及数据服务(2025-2026年度)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YCZ3533-202501-01F招标状态中标|中标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09 09:57:19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招标单位宜昌市数据局预算金额125万元
中标单位杭州数政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24.50万元
代理单位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政府采购中心、宜昌市不动产交易和登记中心)
相关产品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建设运维及数据服务开放数据开放平台运维
联系方式
  • 陈训钊:0717-6256952
  • 何博:0717-6219005

正文内容

宜昌市数据局宜昌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建设运维及数据服务(2025-2026年度)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YCZ3533-202501-01F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500-2025-01512 三、项目名称 宜昌市数据局宜昌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建设运维及数据服务(2025-2026年度)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杭州数政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98号7幢503 中标(成交)金额:124.5(万元) 综合评分法:93.36(分) 服务类 名称:宜昌市数据局宜昌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建设运维及数据服务(2025-2026年度) 服务范围:详细见附件 服务要求:详细见附件 服务时间:详细见附件 服务标准:详细见附件 五、评审小组成员 丁晓波,陈训钊,韩超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12-04 2、评审地点: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903评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收费金额: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内容详见链接http://ggzyjy.yichang.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63c17592-b71b-4068-ae3a-607a5e55e862&categoryNum=003002003002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数据局 地   址:宜昌市体育场路46号 联系方式:0717-62569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宜昌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 联系方式:0717-6219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博 电   话:0717-6219005 相关下载 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pdf 成交标的基本概况.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数政科技宜昌市数据局宜昌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建设运维及数据服务SHUZHENGTECH(2025-2026年度)项目一商务文件5.3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代理机构名称)宜昌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全称)杭州数政科技有限公司参加(标包名称)宜昌市数据局宜昌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建设运维及数据服务(2025-2026年度)项目项目(标包编号:YCZ3533-202501-01F)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承诺如下:1.具有合法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且有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3.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能在成交后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单位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者执照、较突额罚款等行政处罚;5.经“信用中国”网站w.Ctcht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参加贸目政府采货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迎法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本单位未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它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我单位对上述声明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4供应商(签章):杭州数政科技有限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章):凯周手日期:2印志38数政科技宜昌市数据局宜昌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建设运维及数据服务CSHUZHENGTECH(2025-2026年度)项目一商务文件第三章供货、服务项目清单货物、服务清单采购项目编号:YCZ3533-202501-01F采购项目名称:宜昌市数据局宜昌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建设运维及数据服务(2025-2026年度)项目序号货物/服务名称主要规格、技术参数数量1开放平台功能优化提升-平台优化提升按照《湖北省数据开放开放省市平台界面规范(试行)》要求,对平台门户进行全面升级,实现页面设计的规范化、模块化与多样化。同时,结合本地特色与发展需求,在统一规范框内科设制化的本地模块。我公司承诺响应采购需的平台优化提升要求,并根据平台优是升要提供详细方案。详见技术文件1.2平台提升方案21年2开放平台技术服务保障-数据开放平台运维保障数据开放平台的运行稳定性,提供日常维护服务、日常巡检、故障处理等运维服务工作。我公司承诺完全响应采购需求中的数据开放平台运维要求,并根据数据开放平台运维要求提供详细方案。详见技术文件1.3.1数据开放平台运维-平台稳定性维护和1.3.2数据开放平台运维-资源优化。1年3开放平台技术服务保障-数据资源管理1.开放目录动态梳理。根据各县市区各部门数据资源变化情况,协助梳理开放目录,及时更新和优化数据开放目录,确定年度开放清单。2.数据治理与质量控制。实施数据治理、格式规范、质量校验,持续提升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与可用性。3.数据接口维护。保障数据接口稳定、高效、可用,支撑各部门及社会公众便捷获取数据资源。1年3开放平台技术服务保障-数据资源管理我公司承诺完全响应采购需求中的数据资源管理要求,并根据数据资源管理要求提供详细方案。详见技术文件1.3.3数据资源管理-开放目录动态梳理、1.3.4数据资源管理-数据治理与质量控制和1.3.5数据资源管理-数据接口维护。1年4开放平台运行推广-数据集与API接口发布按照既定的开放计划,及时发布新的数据集和API接口,确保用户能够获取最新的数据资源。我公司承诺完全响应采购需求中的数据集与API接口发布要求,并根据数据集与API接口发布要求提供详细方案。详见技术文件1.4.1.1数据集与API接口发布。1年5开放平台运行推广-数据时效性、完整性和规范性保障定期更新已发布的数据集和API接口,确保数据的时效性:同时,保证数据的完整性,避免数据缺失;严格遵循数据规范,确保数据格式和内容符合标准。我公司承诺完全响成采购需求中的数据时效性、完整性和规范性保障天运开粮据据时效性、完整性和规范性保障要求提供详细方案羊见技木文件1.4.1.2数据时效性、完整性和规范保障。1年6开放平台运行推广用户反馈机制建立建立高效的用户馈渠道如在线客服、邮件、电话等,方便用户提交数据申请、咨询、建议和投诉。我公司承诺完全响应采购需求中的用户反馈机制建立要求,并根据用户反馈机制建立要求提供详细方案。详见技术文件1.4.2.1用户反馈机制建立。1年7开放平台运行推广-反馈响应与处理及时响应用户的反馈,快速处理用户的数据申请、咨询、建议和投诉,确保用户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决,提升用户体验。我公司承诺完全响应采购需求中的反馈响应与处理要求,并根据反馈响应与处理要求提供详细方案。详见技术文件1.4.2.2反馈响应与处理。1年8开放平台运行推广-技术支持提为用户提供数据查询、下载、接口调用等技术支持,确保用户能够顺利使用数据资源。1年8供我公司承诺完全响应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支持提供要求,并根据技术支持提供要求提供详细方案。详见技术文件1.4.3.1技术支持提供。1年9开放平台运行推广-技术难题解决与创新应用推动协助用户解决数据使用中的技术难题,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解决方案;同时,鼓励和推动用户进行数据创新应用,挖掘数据的潜在价值。我公司承诺完全响应采购需求中的技术难题解决与创新应用推动要求,并根据技术难题解决与创新应用推动要求提供详细方案。详见技术文件1.4.3.2技术难题解决与创新应用推动。1年10开放平台运行推广-联系相关公司与策划应用场景协助联系相关公司,共同策划开放数据创新应用场景,探索数据在不同领域的应用价值。我公司承诺完全响成采购霞求中的联系相关公司与策划应据联系关公司与策划应用场景要求提技用场景要求供详细方案详见4.4.1联系相关公司与策划应用场景。1年11开放平台运行推广-典型案例宣传与活动组织通过典型案例宜应州到新大赛、数据要素X等形式,展示数据应用的成功案例,激发用户的数据应用热情。我公司承诺完全响应采购需求中的典型案例宣传与活动组织要求,并根据典型案例宜传与活动组织要求提供详细方案。详见技术文件1.4.4.2典型案例宣传与活动组织。1年12开放平台数据安全保障-数据分类分级实施严格按照既定的数据分类分级标准,对数据进行细致分类和精准分级,明确不同类别和级别的数据保护要求。我公司承诺完全响应采购需求中的数据分类分级实施要求,并根据数据分类分级实施要求提供详细方案。详见技术文件1.5.1数据分类分级实施。1年13开放平台数据安全保障-脱敏处针对其他敏感数据资源,在数据开放源头实施脱敏处理,采用合适的技术手段(如数据加密、数据替换、数据模糊1年13理实施化等)对敏感信息进行处理,确保敏感数据在开放过程中不会泄露用户隐私或商业机密。我公司承诺完全响应采购需求中的脱敏处理实施要求,并根据脱敏处理实施要求提供详细方案。详见技术文件1.5.2脱敏处理实施。1年14开放平台数据安全保障-访问控制强化加强数据访问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认证、授权管理、访问审计等,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用户才能访问相应级别的数据,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数据泄露。我公司承诺完全响应采购需求中的访问控制强化要求,并根据访问控制强化要求提供详细方案。详见技术文件1.5.3访问控制强化。1年说明:1.提供所投货物、服务详细的供货范围,包括主要配件及生产厂家、备品备件等。J龍2.各项货物、服务详细技术规参数及要应另页描述。玉17数政科技宜昌市数据局宜昌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建设运维及数据服务SHUZHENGTECH(2025-2026年度)项目一商务文件第十三章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于工程、服务类项目)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宜昌市数据局的(项目名称)宜昌市数据局宜昌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建设运维及数据服务(2025-2026年度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宜昌市数据局宜昌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建设运维及数据服务(2025-2026年度)项且,属于(采购科确内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杭州数政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24人,营业收入为3599.899465万元,总39989239万元,属于中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12月西日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52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03湖北省宜昌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YCZ3533-202501-01F项目名称:宜昌市数据局宜昌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建设运维及数据服务(2025-2026年度)项目宜昌市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11月17日所属项目交易平台:宜昌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函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说明二、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五、竞争性磋商程序六、授予合同七、质疑和投诉八、项目验收九、适用法律十、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十一、其他注意事项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一、磋商步骤二、评审标准第五章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参考格式)合同格式合同条款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一、商务文件组成竞争性磋商响应函分项报价明细表货物、服务清单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资格证明文件委托授权书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制造商(或总代理)授权书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项目班子成员情况表类似项目业绩表资格和符合性检查对照表技术和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技术文件组成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技术“★”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技术评议对照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流程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邀请函【项目概况】根据《******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湖北省数据条例》及省数据局工作相关要求,以打造“全国优秀、全省领先”公共数据开放平台为总目标,重点围绕开放目录管理、数据资源整合、数据安全保障及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开展平台运行维护工作,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数据服务,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宜昌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运维项目从2022年11月完成正式上线运行至今,对外提供丰富的开放数据资源提供政府、公共企事业单位使用。本项目将采购一系列数据开放相关服务,以保障公共数据开放业务的稳定延续运行。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YCZ3533-202501-01F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0-2025-015123、项目名称:宜昌市数据局宜昌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建设运维及数据服务(2025-2026年度)项目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项目金额:人民币125.00万元6、最高限价:人民币125.00万元7、采购需求:根据《******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湖北省数据条例》及省数据局工作相关要求,以打造“全国优秀、全省领先”公共数据开放平台为总目标,重点围绕开放目录管理、数据资源整合、数据安全保障及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开展平台运行维护工作,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数据服务,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宜昌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运维项目从2022年11月完成正式上线运行至今,对外提供丰富的开放数据资源提供政府、公共企事业单位使用。本项目将采购一系列数据开放相关服务,以保障公共数据开放业务的稳定延续运行。(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8、合同履行期限:按照签订合同履行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相应类别中小企业声明函,方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从2025年11月18日08时00分至2025年12月04日09时00分止。2、地点:宜昌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3、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四、响应文件提交:1、开始时间:2025年11月21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4日09时00分前(北京时间)。3、地点:供应商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五、开启:1、时间:2025年12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及磋商。解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包)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解密。磋商: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专区—政府采购—“谈判/磋商报价”栏目,在对应项目中,关注评审小组通知并及时回复消息。相应操作说明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中《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谈判操作手册(供应商)》。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宜昌市数据局地,址:宜昌市体育场路46号联系人:陈训钊联系电话:0717-625695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宜昌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联系人:何博联系电话:0717-62190052025年11月17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请在方框□内划√选择。序列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1项目名称宜昌市数据局宜昌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建设运维及数据服务(2025-2026年度)项目2采购人名称:宜昌市数据局地址:宜昌市体育场路46号电话:0717-6256952联系人:陈训钊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宜昌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电话:0717-6219005联系人:何博4监管部门名称:宜昌市财政局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7号电话:0717-6330162名称:/4监管部门地址:/电话:/5供应商资格条件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5.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相应类别中小企业声明函,方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6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本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同意购买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7备选方案□接受☑不接受8样品提供的规定□要求提供☑不要求提供提交的时间:地点:9信息公告媒体《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yichang.gov.cn《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10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4日9时0分(北京时间)11磋商形式及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1、不见面磋商: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的,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及磋商。1.1解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包)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解密;1.2磋商: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专区—政府采购—“谈判/磋商报价”栏目,在对应项目中,关注磋商小组通知并及时回复消息;同时可支持视频沟通,请各供应商提前安装视频会议系统;相应操作说明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中《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谈判11磋商形式及相关要求操作手册(供应商)》。2、见面磋商采用见面磋商方式的,各供应商按下列步骤操作。2.1解密:以下方式任选其一:(1)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专区—政府采购—“远程解密”栏目,进行远程解密;(2)交易中心解密机或现场开标系统上进行现场解密;2.2磋商:各供应商需前往,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参与磋商。3、解密时间:30分钟12磋商小组的组建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2人和专家评委1人。评审专家确定方式:☑计算机随机抽取语音通知方式□其他方式13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14磋商有效期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5响应文件份数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其他:16代理费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有关规定,本次采购不向中标人收取代理费。17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电话18信用记录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磋商现场由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专门面向□非专门面向备注:20价格扣除比例小微企业:/%(取值范围:10%-20%,工程项目为3%-5%)含小微企业联合体:/%(取值范围:4%-6%,工程项目为:1%-2%)21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优化营商环境,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根据《市财政局人行宜昌市中心支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宜市财采发[2020]5号)文件精神,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申请融资贷款,主要流程见招标(采购)文件附件1。22其他特别提醒: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将报告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给予处罚22其他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说明1.1适用范围1.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函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采购。1.2定义1.2.1“采购人”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3“监管部门”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4“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并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竞争性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5“电子响应文件”是指:利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加密的响应文件。1.2.6“成交供应商”是指: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授予合同的供应商。1.3、货物和服务1.3.1“货物”是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磋商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履约。1.3.2“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1.4、磋商费用1.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磋商文件2.1.磋商文件的构成2.1.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采购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1)磋商邀请函;(2)供应商须知;(3)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相关服务要求;(4)评审方法、步骤、标准;(5)合同格式及合同条款;(6)响应文件格式;(7)在磋商过程中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和补充文件等。2.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相关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被拒绝,或被按照无效文件处理或被确定为无效文件。2.2.磋商文件的澄清2.2.1潜在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潜在供应商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均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登录“宜昌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网员专区对应项目中进行网上提问(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必要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在宜昌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会员专区向所有供应商公布,供应商可在会员专区对应栏目下载澄清文件。澄清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等约束作用。2.2.2潜在供应商在本项目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未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在规定的时间后就磋商文件内容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2.3.磋商文件的修改2.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在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更正公告。2.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将在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网站上会员专区向所有供应商公布,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2.3.3为使潜在供应商有充足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适当推迟响应文件截止期,并通过在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公告方式通知所有下载磋商文件的供应商。2.3.4潜在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并下载,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3.1.响应文件的语言3.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简体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简体翻译本为准。3.2响应文件的构成3.2.1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少于下列内容:(1)商务文件内容(详见第六章商务文件组成)(2)技术文件内容(详见第六章技术文件组成)3.3响应文件编制3.3.1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3.3.1.1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时,应按照统一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和磋商文件中明确的响应文件目录和投标技术规格、参数及相关要求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3.3.1.2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份数编制响应文件。3.3.1.3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3.3.1.4电子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响应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3.1.5为了保证电子标书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响应文件转换完成后,应在规定区域加盖单位和法定代表人CA印章。电子响应文件若无CA电子签章,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3.3.2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磋商文件中提供的《竞争性磋商响应函》、《竞争性磋商报价一览表》、《竞争性磋商报价明细表》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3.3.3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3.4.磋商报价要求3.4.1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3.4.2供应商应按照“第三章采购需求”规定的货物、服务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竞争性磋商报价一览表》和《竞争性磋商报价明细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磋商报价应为优惠后的报价,任何报价上的优惠应体现在各分项报价中,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不得优惠。磋商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磋商报价中也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将被视为已包含在磋商报价中。3.4.3《竞争性磋商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1)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应标明“免费”;(2)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供应商提交的磋商总价中;(3)应包含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服务的有关费用。3.4.5每一种规格的货物、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3.4.6供应商所报的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3.4.7供应商的最后磋商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3.5备选方案3.5.1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编制磋商备选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3.6联合体3.6.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与磋商。3.6.2采取联合体形式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条件。3.6.3联合体各方之间必须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其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联合磋商协议。3.6.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6.5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其响应文件必须由联合体所有成员或其各自正式书面授权的代表签署(盖章),以便对所有成员作为整体及作为个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6.6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3.6.7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6.8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7.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3.7.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3.7.2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3.7.3供应商相关资格证明文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6)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7)信用信息查询记录;(8)磋商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格证明材料。3.7.4证明投标货物、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采取资格预审方式项目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资格条件与资格预审时发生变化的,提交变化后的资料。3.8.磋商的有效期3.8.1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磋商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磋商有效期不足,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3.8.2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拒绝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但其磋商在原磋商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四、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电子响应文件的内容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并签章。未按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响应文件,电子开标软件将无法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4.2响应文件的递交及解密4.2.1供应商应当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4.2.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磋商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4.2.3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现场解密上传的响应文件,或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采用远程解密完成响应文件解密工作。若因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故障等技术原因不能进行电子响应文件解密,代理机构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处理,并在平台恢复正常后及时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故障是指下列情形:(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出现断电、断网事故;(5)其他无法保证询价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4.3迟交的响应文件采购单位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后送达的任何响应文件。由于对网上招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的原因导致不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响应文件,宜昌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负任何责任。建议尽早完成响应文件的制作与上传。4.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4.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4.4.2供应商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响应文件上传栏目,点击“投标文件撤回”按钮进行撤回,并可重新上传修改后的电子响应文件。4.4.3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响应文件,并按照本章第4.1条、4.2条进行编制、密封和递交。五、竞争性磋商程序5.1磋商小组的组成5.1.1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5.1.2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特殊情况下、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5.2磋商方法5.2.1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磋商方法进行评审。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分为响应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响应文件、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5.2.2本项目评审方法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5.3响应文件的初审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5.3.1资格性检查(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性审查内容进行资格审查,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2)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审查时,不得改变磋商文件中已载明的资格条件、标准和办法。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3)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性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和资格证明文件供磋商小组核查,否则磋商小组将不予采信。(4)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5)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方可进入下一个审查阶段。5.3.2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符合性审查内容进行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文件。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7)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8)使用伪造、变造的行政许可证件;(9)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10)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11)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12)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5.3.3磋商小组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5.3.4磋商报价的修正磋商小组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5.3.5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响应文件。对关键条款的偏离或反对将被认定为是实质上的不响应。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的除外。5.3.6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5.3.7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5.4磋商5.4.1磋商小组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5.4.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5.4.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5.4.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5.4.5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5.4.6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5.4.7采取不见面磋商方式的,磋商供应商应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谈判,并实时在线关注磋商小组线上通知,否则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5.4.8符合下列情形,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2)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5.4.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其磋商保证金将予以退还。5.4.10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5.5采购结果确认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底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供应商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磋商小组依据对各响应文件的评审结果,按各供应商的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5.6公示或公告5.6.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授予合同6.1合同授予标准6.1.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成交供应商。6.2签订合同6.2.1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和成交供应商的承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6.2.2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七、质疑和投诉7.1质疑7.1.1供应商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依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起质疑的日期。特注:未按上述程序规定的必备内容进行质疑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不予以受理。7.1.2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件原件的,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印件,并签字或者盖章。7.1.3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7.1.4被质疑人应当在受理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内容仅限于供应商所质疑的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7.2投诉7.2.1质疑人如对被质疑人的质疑回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回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管辖内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起投诉。供应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7.2.2供应商投诉时,应当当面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4)事实依据;(5)法律依据;(6)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7.2.3投诉人提起投诉应符合以下条件:(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2)投诉书内容符合7.2.2的规定;(3)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诉讼;(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5)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7.2.4投诉人可以授权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向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7.2.5投诉人不符合上述规定提起的投诉,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不予受理。八、项目验收8.1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8.2验收标准: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标准。8.3政府采购项目验收联系电话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九、适用法律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十、磋商文件的解释权10.1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十一、其他注意事项1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2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1.3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11.4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11.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1.6相关法律制度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根据《******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湖北省数据条例》及省数据局工作相关要求,以打造“全国优秀、全省领先”公共数据开放平台为总目标,重点围绕开放目录管理、数据资源整合、数据安全保障及服务能力提升等方面,开展平台建设运维及数据服务工作,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数据服务,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宜昌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运维项目从2022年11月完成正式上线运行至今,对外提供丰富的开放数据资源提供政府、公共企事业单位使用。本项目将采购一系列数据开放相关服务,以保障公共数据开放业务的稳定延续运行。二、项目标的(一)服务需求一览表序号服务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开放平台功能优化提升年12开放平台技术服务保障年13开放平台数据运行推广年14开放平台数据安全保障年1(二)详细技术/服务要求序号服务名称技术规格参数、服务要求备注1开放平台功能优化提升平台优化提升按照《湖北省数据开放开放省市平台界面规范(试行)》要求,对平台门户进行全面升级,实现页面设计的规范化、模块化与多样化。同时,结合本地特色与发展需求,在统一规范框架内增设定制化的本地模块。2开放平台技术服务保障数据开放平台运维保障数据开放平台的运行稳定性,提供日常维护服务、日常巡检、故障处理等运维服务工作。3数据资源管理1.开放目录动态梳理。根据各县市区各部门数据资源变化情况,协助梳理开放目录,及时更新和优化数据开放目录,确定年度开放清单。2.数据治理与质量控制。实施数据治理、格式规范、质量校验,持续提升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与可用性。3.数据接口维护。保障数据接口稳定、高效、可用,支撑各部门及社会公众便捷获取数据资源。4开放平台运行推广数据集与API接口发布按照既定的开放计划,及时发布新的数据集和API接口,确保用户能够获取最新的数据资源。5数据时效性、完整性和规范性保障定期更新已发布的数据集和API接口,确保数据的时效性;同时,保证数据的完整性,避免数据缺失;严格遵循数据规范,确保数据格式和内容符合标准。6用户反馈机制建立建立高效的用户反馈渠道,如在线客服、邮件、电话等,方便用户提交数据申请、咨询、建议和投诉。7反馈响应与处理及时响应用户的反馈,快速处理用户的数据申请、咨询、建议和投诉,确保用户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决,提升用户体验。8技术支持提供为用户提供数据查询、下载、接口调用等技术支持,确保用户能够顺利使用数据资源。9技术难题解决与创新应用推动协助用户解决数据使用中的技术难题,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解决方案;同时,鼓励和推动用户进行数据创新应用,挖掘数据的潜在价值。10联系相关公司与策划应用场景协助联系相关公司,共同策划开放数据创新应用场景,探索数据在不同领域的应用价值。11典型案例宣传与活动组织通过典型案例宣传、应用创新大赛、数据要素X等形式,展示数据应用的成功案例,激发用户的数据应用热情。12开放平台数据安全保障数据分类分级实施严格按照既定的数据分类分级标准,对数据进行细致分类和精准分级,明确不同类别和级别的数据保护要求。13脱敏处理实施针对其他敏感数据资源,在数据开放源头实施脱敏处理,采用合适的技术手段(如数据加密、数据替换、数据模糊化等)对敏感信息进行处理,确保敏感数据在开放过程中不会泄露用户隐私或商业机密。14访问控制强化加强数据访问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认证、授权管理、访问审计等,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用户才能访问相应级别的数据,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数据泄露。三、服务要求(一)平台优化提升按照《湖北省数据开放开放省市平台界面规范(试行)》要求,对平台门户进行全面升级,实现页面设计的规范化、模块化与多样化。同时,结合本地特色与发展需求,在统一规范框架内增设定制化的本地模块。重点增强采集交换内部管理平台的数据处理能力,支持更多资源格式。增加文档类资源的上传与开放,优化图片类资源的对外开放,进一步丰富开放数据资源的种类与格式。优化后端服务接口访问策略,在保障平台稳定安全的前提下,显著提升前端交互响应速度;完善平台功能,在门户页面增设动态、公告等发布模块,及时公开数据的使用与应用信息;丰富地图服务,增加更多便民服务设施经纬度定位数据,充分利用地图服务打造更多具有宜昌特色的便民服务举措。(二)技术服务保障全面保障平台系统稳定、数据安全、服务稳定、访问高效。在服务响应方面,提供7×24小时电话值守,对紧急情况立即响应;一般问题在30分钟内明确响应并安排处理,8小时内提供故障诊断报告,如需更高能力工程师支持,具有解决故障能力的工程师应在接到服务请求后24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提供现场技术服务,并在24小时内完成处理;较为复杂的问题原则上在2天内解决;特殊或系统性问题的处理周期不超过15天,且以用户规定时限为准。对于1天内无法完成的故障处理,乙方须提供临时保障方案,确保基本业务正常运转。1.数据开放平台运维保障数据开放平台的运行稳定性,提供日常维护服务、日常巡检、故障处理等运维服务工作。(1)日常维护服务提供数据开放平台日常维护服务,包含系统日志审计、运行环境检查、系统功能检查测试、接口检查以及数据库检查。(2)日常巡检服务针对数据开放平台的使用情况提供系统巡检服务,包含服务器、数据库、网络安全和应用系统功能四个方面,对数据开放平台的问题进行主动发现和处理。(3)故障处理(异常问题处理)针对数据开放平台运行过程中主动发现或其他途径反馈的程序故障、资源故障、服务故障等进行排查和处理,提供临时解决方案并将确认和处理结果反馈相关负责人,保证平台运行的稳定性。(4)功能改造优化在数据开放平台运行管理过程中,因业务变化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功能改造优化,由技术人员进行评估后对能够进行改造优化的功能进行处理,不能改造优化或需要增加费用的,由技术人员将原因反馈至相关负责人,保证业务的正常开展。(5)系统资源优化运维人员根据平台健康检查结果或平台日常运行情况,对数据开放平台进行资源优化,提升数据开放平台性能。(6)服务器资源配置针对新增服务器或其他情况需对服务器资源进行配置的,由技术人员提供服务器资源配置服务。(7)安全风险处理对数据开放平台的系统漏洞或其他风险问题进行排查、确认和处理。2.数据资源管理聚焦数据开放平台数据管理,做好以下服务工作:1.开放目录动态梳理。根据各县市区各部门数据资源变化情况,协助梳理开放目录,及时更新和优化数据开放目录,确定年度开放清单。2.数据治理与质量控制。实施数据治理、格式规范、质量校验,持续提升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与可用性。3.数据接口维护。保障数据接口稳定、高效、可用,支撑各部门及社会公众便捷获取数据资源。(1)数据资源变化监测持续关注各县市区各部门数据资源的动态变化,包括新增、变更、删除等情况,确保能够及时捕捉数据资源的最新状态。(2)开放目录梳理协助根据监测到的数据资源变化,协助相关部门对开放目录进行系统梳理,确保目录内容与实际数据资源相匹配,避免出现目录与数据脱节的情况。(3)目录更新与优化按照既定标准和流程,及时对开放目录进行更新,去除不再适用或重复的目录项,优化目录结构,使其更加清晰、合理,便于用户查找和使用数据。(4)数据治理实施制定并执行数据治理策略,涵盖数据的采集、存储、整合等各个环节,确保数据治理工作的全面性和系统性,从源头上提升数据质量。(5)格式规范统一对数据进行格式规范,统一数据的编码规则、数据类型、数据结构等,使数据在不同系统和平台之间能够无缝对接和交互,减少因格式差异导致的数据处理问题。(6)质量校验强化建立严格的质量校验机制,运用多种校验方法(如数据完整性校验、准确性校验、一致性校验等),对数据进行全面、细致的校验,及时发现并纠正数据质量问题,持续提升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与可用性。(7)接口稳定性保障定期对数据接口进行检测和维护,及时排查和修复接口故障,确保数据接口在高并发、长时间运行等情况下仍能保持稳定,避免因接口不稳定导致数据传输中断或错误。(8)接口性能优化通过技术手段(如优化接口代码、调整接口配置、采用缓存技术等)提升数据接口的性能,确保数据传输的高效性,减少数据获取的延迟,满足各部门及社会公众对数据快速获取的需求。(9)接口可用性提升加强接口的易用性设计,提供详细的接口文档和使用示例,方便用户快速理解和使用数据接口;同时,建立接口反馈机制,及时收集用户对接口的使用意见和建议,持续改进接口的可用性,为用户提供更加便捷的数据获取服务。(三)平台运行推广聚焦对外服务应用,做好以下服务工作:1.数据发布与更新。按照开放计划及时发布和更新数据集与API接口,确保数据时效性、完整性和规范性。2.用户服务与反馈响应。建立高效用户反馈机制,及时响应和处理用户的数据申请、咨询、建议和投诉,提升用户体验。3.数据应用支持。为用户提供数据查询、下载、接口调用等技术支持,协助用户解决数据使用中的技术难题,推动数据创新应用。4.数据应用推广与赋能。协助联系相关公司,策划开放数据创新应用场景,通过典型案例宣传、应用创新大赛、数据要素X等形式,促进数据社会化利用、经济化支撑,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1.数据集与API接口发布按照既定的开放计划,及时发布新的数据集和API接口,确保用户能够获取最新的数据资源。2.数据时效性、完整性和规范性保障定期更新已发布的数据集和API接口,确保数据的时效性;同时,保证数据的完整性,避免数据缺失;严格遵循数据规范,确保数据格式和内容符合标准。3.用户反馈机制建立建立高效的用户反馈渠道,如在线客服、邮件、电话等,方便用户提交数据申请、咨询、建议和投诉。4.反馈响应与处理及时响应用户的反馈,快速处理用户的数据申请、咨询、建议和投诉,确保用户问题能够得到及时解决,提升用户体验。5.技术支持提供为用户提供数据查询、下载、接口调用等技术支持,确保用户能够顺利使用数据资源。6.技术难题解决与创新应用推动协助用户解决数据使用中的技术难题,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解决方案;同时,鼓励和推动用户进行数据创新应用,挖掘数据的潜在价值。7.联系相关公司与策划应用场景协助联系相关公司,共同策划开放数据创新应用场景,探索数据在不同领域的应用价值。8.典型案例宣传与活动组织通过典型案例宣传、应用创新大赛、数据要素X等形式,展示数据应用的成功案例,激发用户的数据应用热情。(四)数据安全保障1.数据分类分级实施严格按照既定的数据分类分级标准,对数据进行细致分类和精准分级,明确不同类别和级别的数据保护要求。2.脱敏处理实施针对其他敏感数据资源,在数据开放源头实施脱敏处理,采用合适的技术手段(如数据加密、数据替换、数据模糊化等)对敏感信息进行处理,确保敏感数据在开放过程中不会泄露用户隐私或商业机密。3.访问控制强化加强数据访问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认证、授权管理、访问审计等,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用户才能访问相应级别的数据,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数据泄露。(五)保障要求1.平台平稳运行。组成工作专班负责“内容+技术”7*24小时全时值守,确保平台内容及时保障,平台运行安全、高效。2.完善运行机制。深化内容保障机制,同各职能部门做好日常沟通与对接,完善开放数据上架、开放数据服务的运行机制。3.开放数据清单。每月更新市本级开放数据工作清单,涵盖开放数据调研、开放数据清单梳理、开放目录上架、数据脱敏处理、开放属性变更调整以及与数据目录系统对接等工作,并协助监控与管理市本级数据开放目录,保障其安全性与合规性,及时察觉并处理数据开放环节中出现的问题,并做好相应记录。(六)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设立宜昌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项目运维小组,组建项目运维专班,成立项目专班领导小组,负责项目运维及管理。团队运维成员需具备相关专业从业经验或专业知识,领导小组需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运维团队成员需负责“平台+运维”7*24小时全时值守,确保平台功能及时保障,平台运行安全、高效。(七)其他本项目旨在采购一套专业、高效、安全的公共数据开放网站运行维护服务。具体要求如下:1.评估供应商是否需具备雄厚的综合实力与丰富的同类项目经验,确保能快速上手,理解工作流程和需求;2.评估供应商的自主研发和技术积累能力,是否拥有信息技术相关体系认证相关软著表明其技术方案可能基于成熟的自有平台,在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和后续定制开发上更有保障;3.评估供应商的自主研发和技术积累能力,是否拥有信息安全管理、信息技术服务管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在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和后续提升开发上更有保障;4.评估供应商的服务团队是否拥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能够有效统筹项目进度,保障项目质量;5.评估供应商是否真正理解了本项目的背景、目标和现状,其后续所有方案都应基于此分析,体现其做事的专业逻辑;6.供应商应提供平台服务保障方案,评审方借此评估供应商是否能够满足对平台日常使用中安全、稳定、高效访问的技术要求;7.供应商应提供平台运行推广方案,评审方借此评估供应商是否能够满足开放数据发布、运营反馈及应用支撑的能力;8.供应商应提供平台数据安全保障方案,评审方借此评估供应商是否有能力保障公共数据开放的数据安全;9.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服务方案,评审方借此评估供应商是否具备提供快速、专业客服和应急响应能力;10.供应商应提供售后服务方案,评审方借此评估供应商是否具备项目验收后的服务能力。四、商务要求(一)交货日期/实施期限本项目预算为125万元,服务期限为1年,中标人需在30个自然日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项目服务工作。(二)交货地点/服务范围本项目服务地点为:宜昌市。(三)付款方式成交供应商属于《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的中小企业的,合同签订后采购人预付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具体支付方式以合同签订为准。(四)售后服务/质保期提供5*8小时的QQ、微信、网络邮件等方式咨询服务,7*24小时的电话咨询服务,如有必要,须在8小时以内提供现场技术服务(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出现紧急故障时维护工程师在1小时内响应,及时对故障加以排除与修复。第四章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一、磋商步骤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和价格评议。(一)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1、磋商小组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决定其是否响应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2、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供应商的澄清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将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三)磋商及最后报价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按照响应文件递交的顺序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将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及时告知该供应商,不再进行最后报价和进入详细评审。(四)详细评审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后由磋商小组对参与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最终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1.比较与评价响应文件(1)商务、技术评议磋商小组只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技术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进行综合比较和评分。(2)价格评议磋商小组只对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本章第三节评审标准中“价格评议”的具体计算方式计算。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磋商基准价和最后报价。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总报价-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报价*扣除比率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分别对声明或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五)计分办法(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对各磋商小组的总分进行复核和汇总。各项统计结果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2)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磋商小组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3)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六)推荐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法律规定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情形除外),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有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二、评审标准(一)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内容及标准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标准1资格性检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交“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交“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交“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主体信用记录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交“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前期服务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交“供应商资格声明承诺函”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相应类别中小企业声明函,方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符合性检查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等其他证件一致磋商响应性文件签署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盖章页面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资格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磋商有效期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磋商报价磋商报价唯一;磋商报价未超过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磋商报价合理;交货时间、地点及质保期符合磋商文件第三章的要求违法违规行为无磋商文件中的任一情形响应文件制作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是有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以上检查内容必须全部符合检查标准,否则为无效响应文件。(二)商务、技术、价格评审内容及标准序号评议内容分值检查标准3商务评议项目经验8.00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起类似项目案例,每提供一项案例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否则不得分。(提供合同扫描件)履约能力3.00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下列证书:①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②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0000);③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数据平台)。每具备一项证书得1分,最多得3分,否则不得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的扫描件)企业能力10.00供应商具备以下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①数据资源管理类;②数据质量控制类;③数据开放类;④数据接口监测类;⑤数据安全保障类。每提供一类证书得2分,同类别证书不重复计分,本项最高得10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证书原件的扫描件)项目团队实力112.00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①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工信部颁发的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证书;②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工信部颁发的系统分析师证书;③具有高级职称证书(专业需为信息技术类);④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工信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每提供一类证书得3分,本项最高得12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证书原件的扫描件)项目团队实力25.00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工信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网络工程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软件设计师证书的,每具备一项证书得1分,同一项证书不重复计分,同一人员具备多个证书的,只取其中一项证书计分,本项最高得5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证书原件的扫描件)需求分析8.00一、评审内容:投标人应提供需求分析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项目背景分析、②工作目标、③现状分析、④工作内容。二、评审标准:①完整性:描述完整,内容全面无缺漏项;②合理性:符合项目具体情况,提出的需求合理恰当。对上述4项评审内容进行打分,每项评审内容满足2项评审标准得2分,满足1项评审标准的得1分,最多得8分,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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